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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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住院管理

医院医保住院管理

医院医保住院管理(一)医保入院管理1.入院审核医保窗口应根据患者就医凭证和相关政策,进行人院前审核,确认参保人员身份与医保类型。

入院审核的主要内容有:(1)接诊医师开入院证时,需核实医保(新农合)手册与患者本人是否相符,在诊疗手册上记录入院原因,应有明确的需住院治疗指征。

对于外伤患者,应记录受伤时间、地点、原因等。

(2)医保窗口工作人员根据身份证、医保(新农合)手册等证件,再次核实患者身份,并审核病种,在人院证上加盖相应的标识章。

2.入院审核注意事项(1)医保患者未带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可先按普通患者入院(告知科室按医疗保险患者管理),待证件齐全后尽快到医保窗口办理手续,转换成相应的医保类别。

(2)因入院时不易判断或入院后病情有变化、出院前需重新界定支付类别的(例如生育与病理产科的界定因出入院诊断不同需判断是否按单病种结算等),应能从信息系统中更改患者类别,并冲销和重新上传费用。

(3)发现冒名住院或提供虚假外伤证明等违规情况时,应将其医保转成普通患者类别,必要时通知医保经办机构。

(4)对于二次返院(即同一患者出院后再次入院)的间隔时间,一些经办机构有限制条件和审批流程例如需大于10天,若未超过而再次入院则需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出院后病情有变化,急危、重症等),经医保经办机构或医院审批后方可办理或转成医保手续。

(5)根据我国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但在目前的医保运行实践中,政府和各医保经办机构尚未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如果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医院则有违规的风险,所以需和相关的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解决。

(二)医保在院管理1.严格出入院标准按照卫生部门的《病种质量控制标准》,掌握出入院标准,不得挂床住院轻病住院;对于在短时期内二次返院的医保患者病历应在入院记录中说明原因,不可人为的分解住院;参保人员住院后应将医保手册放在护理站保管,临床科室核对人、本一致后方可入住,出院时归还,严禁冒名住院;科室应在病人一览卡床头卡上加盖分类标识章以方便管理;外伤患者的医保手册、证明材料、住院病历中记载的致伤原因应一致,若发现异常因及时核实解决。

职工、城乡医保住院预交金管理制度

职工、城乡医保住院预交金管理制度

职工、城乡医保住院预交金管理制度职工、城乡医保病人住院预交金不足,易形成病人出院欠费,给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为了保证正常医疗资金的需要,特制订医保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如下。

1、职工、城乡医保病人入院时,需缴纳住院费用中由个人支付部分的费用,即住院预缴金。

2、职工、城乡医保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交纳住院预交金。

预交金额不少于同病种全费病人“住院预交金”的50%。

3、平诊入院病人,收费人员应从严掌握额度,按标准收取预交金。

4、对抢救病人和危重病人住院,可先收住院抢救的原则,但须由医院领导或总值班签字,随后科室及收款应及时催促补交预交金。

5、已住院的病人,由于住院时间和病情变化,形成预交金不足,住院收款要和有关科室取得联系,通知病人及其家属,及时补交预交金,以保证病人的治疗和医院资金周转。

6、住院收款在收到病人预交金时,要给病人出具预交金收据,并告知注意保管,出院结算时交回。

7、病人出院结算时,必须交回预交金收据。

因丢失或损坏时,必须开具单位证明或派出所、社区证明,方可结算,以免造成经济纠纷。

医院医保及住院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及住院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医保及住院管理工作,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保管理制度1. 医保办公室职责(1)熟悉医保政策、法规,做好医保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2)负责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审核、报销及结算工作。

(3)配合医保部门对医院医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定期组织医保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保政策水平。

2. 就诊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因病施治,合理检查、治疗、用药。

(2)参保人员就诊时,需出示医保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完整、规范,记录清晰、准确。

(4)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3. 费用结算制度(1)参保人员住院期间,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2)出院时,医院根据医保政策及患者实际情况,进行费用结算。

(3)参保人员对费用结算有异议的,可向医保部门投诉。

三、住院管理制度1. 入院手续(1)患者入院时,需出示医保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护士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告知患者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

(3)患者需填写《住院知情同意书》,明确住院期间的责任和义务。

2. 住院期间管理(1)严格执行床号、姓名、诊断、治疗、护理等制度。

(2)患者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如需离院,需经医生批准。

(3)患者离院期间,如需再次入院,需重新办理入院手续。

(4)患者住院期间,如有病情变化,应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3. 出院手续(1)患者出院前,需与医护人员充分沟通,了解出院后的注意事项。

(2)出院时,患者需结清住院费用。

(3)患者出院后,如对住院治疗有异议,可向医院投诉。

四、违规与处罚1. 医院工作人员违反医保政策、法规,擅自扩大医保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医疗服务,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 参保人员伪造、篡改医保卡、病历等资料,骗取医保待遇,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医保就医管理制度

医保就医管理制度

医保就医管理制度1、参保人员住院,须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医院治疗。

经治医师要认真核对人、证是否相符,对于其病种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达到住院标准的,收治住院,告知患者到医院医保窗口办理联网登记手续。

医保工作人员要于患者住院3日内,将患者的住院登记信息传输到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备案,如发现患者所在单位或个人欠缴医疗保险费的,应及时提醒患者。

2、参保患者入院当日,医护人员要向其发放《个人信息安全告知书和医疗保险知情告知书》,便于参保人员了解有关规定,及时反映意见和要求。

3、医院每日应将参保患者上日发生的医疗费用数据信息,传输到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同时按规定要求向患者发放医疗费用“一日清单"。

4、经治医师对参保患者要做到合理检查、用药、治疗,优先提供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内的医疗服务,确需使用医疗保险统筹外项目时,按规定填写《医保统筹外项目使用知情同意书》。

5、建立健全转诊转院及双向转诊和转科制度。

严格掌握市外转诊转院标准,因限于技术或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确需转院的,主管医师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填写《潍坊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院审批表》,并告知提醒患者办理转院手续,转院率控制在医保总人次的2%以内.7、参保病人出院带药,限带住院期间使用的口服剂型,按照急性病不超过5天量,慢性病不超过7天量。

8、住院参保患者应于出院1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费用结算。

结算时参保患者只需缴纳个人负担的费用,医院出具费用结算单;应由统筹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院跟医保经办机构结算.9、门诊慢性大病患者执行定点管理规定,医保医师应严格按照潍坊市门诊慢性大病鉴定标准进行审核.门诊慢性病就医,经治医师须认真审核身份,一次处方量控制在两周内,最长不超过四周量.。

医保人员住院管理制度

医保人员住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保人员住院管理,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险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本市参保人员及医保管理人员。

第二章入院管理第三条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入、出院标准和ICD病种目录管理规定,杜绝无指征住院、放宽入院指征住院。

第四条医务人员在开具住院票时,应告知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的规定。

第五条护士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应再次告知参保人员及家属,住院患者不得擅自离院居家;护士按护理级别要求加强巡视,发现患者不在病房当即联系患者及时返院,必要时通知院总值班。

第六条医保办每月不定期组织住院参保人员在院情况专项检查,对不服从医院管理的患者,发放医疗保险住院病人督导警示单,由医保办统一取消“先看病、后付费”待遇。

第三章督导工作流程第七条督导科室一发现离院患者,住院科室电话通知其返院,填写医疗保险住院病人督导警示单。

第八条及时返院者,临床科室拍照上传医保办检查人员微信。

第九条未返院者,与下一班进行交接,向患者出示医疗保险住院病人督导警示单,科室填写参保人员变更资费通知单交住院处。

第四章违规与处罚第十条科室禁止出现以下情形,否则视为挂床住院:(一)医嘱无外出检查治疗项目的;(二)参保人员无住院所需洗漱用品及其他生活用品的;(三)病历中无出院医嘱的;(四)有住院病历、但无检查检验结果的;(五)住院期间,参保人员擅自离院。

第十一条对违规科室及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一)取消科室医保结算资格;(二)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降低绩效工资;(三)对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我院医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医保人员住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保人员住院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保管理工作,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及医疗保险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医保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原则;3. 依法依规、规范管理原则;4. 提高服务质量原则。

第二章医保科工作制度第四条医保科是医院医保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医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医保科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与医保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医保政策变化;3. 负责审核、报销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4. 负责监督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5. 负责处理参保人员的投诉;6. 负责培训医保工作人员,提高医保服务水平。

第六条医保科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医保政策法规,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3.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章医保就医管理制度第七条医院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第八条医院设立医保挂号、结算专用窗口,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就医服务。

第九条医院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第十条医院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实行实时监控,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医院对住院病人实行医保费用结算制度,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第四章医保费用结算制度第十二条医院设立医保费用结算中心,负责医保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

第十三条医保费用结算中心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认真核对参保人员身份,确保医保费用结算的准确性;2. 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合理结算医保费用;3. 及时反馈医保费用结算情况,确保参保人员权益;4. 定期与医保部门核对医保费用结算数据,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医院医保病人在院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病人在院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医保病人的管理,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保病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险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保病人的入院管理1. 住院收费处、医保办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必须让病人出示医保卡和就诊卡,核对收治医保病人情况、身份证及医保证(卡)是否相符。

2. 对自杀、自残、打架斗殴、吸毒、违法、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职工工伤等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住院病人,医生应在住院证右上角写明“自费”两字。

3. 收费项目必须与医嘱相符合,有费用发生的检查项目,需由医生在医嘱上注明。

4. 对急诊住院或未带医保卡的病人,先做自费处理,再通知患者或家属第二天将医保证(卡)到住院收费处更改医保类别。

三、医保病人的就诊管理1. 医保病人就诊时,应持医保卡和就诊卡,按照规定流程挂号、就诊、检查、治疗。

2. 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和住院病历,就诊记录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病情诊断要与用药相符。

3. 医生应根据病情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医保病人的费用结算管理1. 住院病人出院时,由医保办进行费用结算,核对病人身份、住院天数、费用明细等,确保结算准确无误。

2. 对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对不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由病人自付。

3. 医保病人如有疑问,可向医保办咨询。

五、医保病人的出院管理1. 医保病人出院时,需将医保卡和就诊卡交还住院收费处。

2. 医院应按规定对医保病人进行出院小结,内容包括:病人基本信息、住院诊断、治疗经过、出院诊断、出院医嘱等。

3. 医院应将医保病人的出院信息及时报送医保经办机构。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医保办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医保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医保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医保管理制度范文一、参保人员门诊就诊操作规程1、参保人员来我院就医,接诊医务人员应对病人身份进行核实。

对已过期或已挂失证件,门诊窗口应给予及时扣留,并及时交院医保办进行处理。

2、定诊医师对参保人员就医应根据情况做出处理。

1)门诊治疗的应使用医保卡和专用处方,按规定用药、治疗和结算。

2)需要住院的患者应开具入院证明。

有病人或家属持证到住院部办理入院手续,ic卡交予住院处暂时保管。

3)如病因复杂或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做出诊断和用药,需转诊或转院的,应由定诊医师申请,到院医保办填写《转诊审批表》,交医疗保险中心审批。

二、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操作规程1、参保人员来我院住院时,应持ic卡和定诊医师开具的入院证明,经住院处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即可办理入院手续。

入院时病人需先缴付一部分押金,出院时统一结算。

2、定诊医师要严格掌握入院条件,坚持“因病收治”、“合理治疗”的原则,不得“小病大治”、“病愈休养”。

3、住院病人入院前,在门诊或其他医院已作过的检查,住院后除必需检查的项目外,不得再做重复检查。

三、定诊医师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用药。

用“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开方,并将诊断结果、所用药品及所做的各项检查全部记录在病历上。

四、定诊医师必须根据病情合理用药,杜绝大处方、人情方、转抄方、过期或超前日期处方,不得以分解处方等手段降低处方值。

严禁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及做重复检查。

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对参保人员用药首选甲类药品,如病情需要使用乙类或《目录》范围外的药品时,定诊医师应征得病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医生本人承担。

六、参保人员自费比例不得超过____%。

否则,超出部分由定诊医师自己承担。

七、对参保人员的治疗,应坚持先一般检查,后特殊检查治疗的原则。

如确需做相应的特殊检查,治疗急、危、重患者,可先进行检查治疗,在检查后两日内到院医保办补办批准手续;确需做特殊检查治疗的一般病人,应由定诊医师提出申请填写《参保人员特殊检查(治)审批表》,经医保办审核报医保中心批准后,方可进行检查治疗。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3篇)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3篇)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为了做好本院医保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区医保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门诊管理1、参保病人来院就诊应持医保卡和____及病历本到窗口挂号,各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询问是否为参保人员,校对医保卡与证历本是否相符。

2、就诊医生应按照医保有关规定,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

3、检查、治疗、用药要按规定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属“特殊病种患者”应主动出示专用证历本,医师亦应主动询问;符合规定病种的检查、治疗及用药应记在规定病种病历中。

二、住院管理1、参保人员住院时病区医师或护士首次询问病史一定要问清参加医保类别,并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住院;外伤病人医师一定要详细询问外伤的原因、地点,杜绝交通事故、自杀、自残、打架斗殴、职工工伤列入医保住院范畴,同时填写外伤登记表,登记表上须有单位或街道、村委证明盖章。

2、收费项目必须与医嘱相符,有费用发生的检查项目,要把检查结果附在住院病历中,保持病案的完整。

3、期间需审批的药品、治疗及诊疗项目,使用前(除急诊外)均需审批;属自理、自费的项目,医师在使用前向病人或家属讲明(或填写知情同意书),请病人或家属签名后生效。

4、费用必须按明细输入,不得按收费大项输入(如检查费、治疗费、材料费等);自费项目不得用其他项目名称替代收费。

5、出院带药根据病情,一般不得超过____天量(按住院用量计算)。

规定病种、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肝炎、肺结核、出院带药不超过____月量。

出院后需做的各项检查、治疗,包括换药、都不得记入病人住院费用中。

6、出院时护理部均应出具出院的疾病诊断,不输入出院诊断一律不能结帐。

三、卫生材料审批管理1、医用卫生材料的临床使用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已经批准的除外)。

2、审批流程:(1)由临床医生填写“新增卫生材料采购申请表”,表中材料名称、规格、用途、材料生产单位、代理单位、需要数量、参考单价等项目需填写完整,科主任签署意见。

医保病例管理制度内容

医保病例管理制度内容

医保病例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规范医保病例管理工作,提高医保服务质量,保障参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院的医疗服务,包括住院、门诊和急诊等不同类型的医疗服务。

三、病例资料要求1. 病例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病历资料、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内容。

2. 病例需要标明病情的轻重程度,以及治疗结果的评估。

3. 病例中必须有具体的治疗方案和药物使用情况,以及对患者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

四、医保病例管理流程1. 提交病例:医院医生在诊断并治疗患者之后,将病例交给医院的医保部门进行审核。

2. 审核病例:医院的医保部门对病例进行审核,确保病例中的信息准确完整,符合医保规定。

3. 报销病例:经过审核的病例将被提交给医保机构进行报销,以确保患者获得应有的医疗费用报销。

五、医保病例管理原则1. 服务规范原则:医生在治疗患者时必须遵循医疗规范,不得随意开具药方或进行不必要的检查。

2. 效果导向原则:医生在治疗患者时必须着重治疗效果,确保患者的健康状况得到改善。

3. 费用控制原则:医生在治疗患者时必须控制医疗费用,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4. 安全保障原则:医生在治疗患者时必须确保患者的安全,不得以任何方式危害患者的健康。

六、医保病例管理制度的实施1. 对医院的医生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医保病例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2. 加强医院内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生遵守医保病例管理制度。

3. 定期对医院的医保病例进行审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4.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医保病例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医院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七、医保病例管理制度的效果评估1. 收集医院的医保病例管理情况,对医院的表现进行评估和分析。

2. 监测参保患者的满意度和医疗费用支出,评估医保病例管理制度的效果。

3. 不断调整和完善医保病例管理制度,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以上为医保病例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医院能够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医院医保住院管理制度全套

医院医保住院管理制度全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保住院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医保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保住院患者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保住院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合理、合法、合规原则;(三)患者权益保障原则;(四)持续改进原则。

第二章医保住院患者入院管理第四条医保患者入院前,需提供以下材料:(一)身份证、医保卡、户口簿等有效证件;(二)住院登记表、住院费用预缴单等手续;(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医保患者入院时,应如实告知病情,并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

第六条医保患者入院后,医院应按照医保政策规定,为其办理住院手续,并做好以下工作:(一)建立病历,详细记录患者病情、治疗过程等信息;(二)对医保患者进行入院评估,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三)按照医保政策规定,为患者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第三章医保住院患者诊疗管理第七条医院应严格执行医保诊疗规范,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确保医疗质量。

第八条医保患者诊疗过程中,医生应充分尊重患者意愿,确保患者知情同意。

第九条医保患者诊疗费用,应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合理收取。

第十条医保患者出院前,医生应向患者或家属详细说明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并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第四章医保住院患者出院管理第十一条医保患者出院前,医院应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做好以下工作:(一)核对患者诊疗费用,确保医保报销比例准确;(二)为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提供出院证明;(三)指导患者办理医保报销手续。

第十二条医保患者出院后,医院应做好以下工作:(一)跟踪患者康复情况,及时了解患者需求;(二)对医保患者进行回访,了解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三)对医保患者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第五章医保住院患者费用结算管理第十三条医保住院患者费用结算,应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合理收取。

第十四条医保住院患者费用结算,应确保以下工作:(一)收费透明,公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二)收费准确,避免错收、漏收;(三)收费及时,确保患者顺利出院。

住院人员挂床管理制度

住院人员挂床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医院住院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住院患者,包括医保参保人员和非医保人员。

三、挂床住院的定义挂床住院是指患者未经医生允许,擅自离院居家治疗,而医院仍按照住院标准为其办理住院手续的行为。

四、挂床住院的预防措施(一)入院教育1. 医务人员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的规定。

2. 护士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再次告知患者及家属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居家治疗。

(二)入院教育后的确认1. 护士在办理入院手续时,确认患者及家属已了解并同意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的规定。

2. 患者签署《住院告知书》,明确知晓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居家治疗。

(三)巡视与监控1. 护士按护理级别要求加强巡视,发现患者不在病房,立即联系患者及时返院,必要时通知院总值班。

2. 住院科室负责人定期检查患者出勤情况,确保患者住院期间在院。

五、挂床住院的发现与处理(一)发现1. 医保办每月不定期组织住院参保人员在院情况专项检查。

2. 住院科室发现患者擅自离院,应及时上报医保办。

(二)处理1. 对于擅自离院的患者,医保办发放医疗保险住院病人督导警示单,由医保办统一取消先看病、后付费待遇。

2. 对于多次擅自离院的患者,医保办可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通报相关部门。

六、违规与处罚(一)科室违规1. 科室禁止出现无医嘱外出、无生活用品、无出院医嘱、有病历无检查检验结果等情形。

2. 科室如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二)个人违规1. 患者如有擅自离院行为,取消医保待遇,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2. 患者如因擅自离院导致医疗事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医保办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医保 住院管理制度

医保 住院管理制度

医保住院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服务的日益完善,医保住院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规范,以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医疗服务的公平公正。

本文将从医保住院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和阐述。

二、医保住院管理制度的概念医保住院管理制度是指在医保制度下针对住院患者的管理制度,包括住院申请、费用支付、定点医院管理等内容。

通过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更好地保障医保患者的使用权益,及时趋利避害,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三、医保住院管理制度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医保制度是为了让更多的患者能够享受到医疗服务,因此在医保住院管理中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让所有符合条件的患者都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待遇。

2. 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原则:医疗资源有限,要求在医保住院管理中要合理安排资源的利用,避免浪费,确保每一位患者都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和护理。

3. 客观公正原则:医保住院管理中应当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原则,不偏不倚地处理好医保患者的各项事务,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

四、医保住院管理制度的内容1. 住院申请管理:医保患者如需住院治疗,需向所在医保定点医院提出住院申请,医保定点医院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批准,并向医保机构报告相关信息。

2. 费用支付管理:医保患者的住院费用由医保机构和患者共同承担,医保机构依法按规定支付患者的医疗费用,患者需按相关规定缴纳自付部分。

3. 定点医院管理:医保定点医院应该具备相应的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对住院患者实行规范化管理,并定期向医保机构报告住院患者的治疗情况和费用情况。

四、医保住院管理制度的作用1. 保障患者权益:医保住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更好地保障医保患者的使用权益,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2. 促进医疗服务规范化:通过医保住院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促使医疗服务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3. 保障医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医保资金是有限的,通过医保住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更好地保障医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减少浪费。

人民医院医保人员、离休人员住院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保人员、离休人员住院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保人员、离休人员住院管理制度一、严格住院标准,凡不符合住院条件的一律不能收住院,对符合住院条件的不得推诿或拒收。

需办理住院手续的由各科接诊医师直接开具“XX市参加保险职工住院通知书”然后到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

二、凡在门诊各科室就诊并开具“XX市参加医疗保险职工住院通知书”后到医保科登记盖章的,医保科要认真核对。

主要看人、证是否相符,是否意外伤害。

符合住院条件的及时给予办理登记盖章手续,凡不符合医保规定的一律不予登记盖章。

三、医保病人登记入院后,住院期间必须随身携带医疗证、身份证,以备抽查。

四、各科医护人员对新入院病人首先询问是否是医保患者,认真核对患者身份;检查住院号是否正确;病人住院手续是否完备,坚决杜绝冒名住院。

如有医患串通冒名住院者,对责任人处以住院费用总额3-5倍的处罚,并给予行政处理。

五、因车祸、酗酒、斗殴等原因意外伤害入院的患者,接诊医师要详细询问,系统全面的记录病史,绝不能按医保病人办理入院。

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或更改病史。

违规者一经查出予以严肃处理。

六、医保患者住院期间需应用目录范围外药品或贵重医用材料时,责任医师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履行告知义务。

在征得病人或亲属同意后并在“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医疗服务项目使用审定表”上签字后方可使用,不得用药后补签。

对乙类药品自负比例超过30%的,也要事先告知患者本人或其家属。

违反规定者除全院通报外,同时承担经济责任。

七、医保患者要求入住优质病房,医护人员应说明房间费用,同时在“自费协议书”上签字,违反规定而导致的后果由当事护理人员承担责任。

八、在执行《XX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时,应认真查看药品的名称及剂型,凡与医保目录名称、剂型不符的一律不得使用,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九、医保患者因急诊入院而未到医保科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可在两个工作日内到医保科补办入院登记手续,凡未办理入院登记的参保患者,其医疗费不予报销。

住院医保管理制度

住院医保管理制度

住院医保管理制度一、住院医疗保险管理的基本概念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而建立的一套管理规定和制度。

它主要包括保险费的征收、理赔的审核和结算、医疗服务的监督和评估、保险合同的管理等内容。

保险费的征收是指保险机构向被保险人收取保费的过程。

在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中,保险机构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职业等因素制定合理的保费标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被保险人收取保费。

被保险人缴纳的保费是构建保险基金的重要来源,保障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

理赔的审核和结算是指保险机构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理赔要求进行审核和结算的过程。

在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中,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因意外伤病或疾病需要进行医疗治疗时,可以向保险机构提出理赔要求,保险机构对理赔要求进行审核,确认理赔金额后进行结算。

通过理赔的审核和结算,被保险人可以及时得到医疗费用的补偿,减轻经济负担。

医疗服务的监督和评估是指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的过程。

在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中,医疗机构需要按照规定的医疗服务标准和程序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保障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保险机构应当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保险合同的管理是指对住院医疗保险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等过程进行管理的工作。

在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中,保险机构和被保险人之间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保险责任和理赔范围等内容,对保险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二、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投保管理。

投保是指被保险人向保险机构购买住院医疗保险的过程。

保险机构应当制定合理的保险产品和保费标准,为不同群体的人群提供适合的保险产品,引导被保险人理性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保障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

轻病住院医保监管制度

轻病住院医保监管制度

轻病住院医保监管制度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参保病人来院就诊服务管理。

第二条医疗保险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是医院医疗保险工作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医院内部医疗保险工作的协调、管理;负责对外医疗保险工作的协调和市场拓展;负责医院医保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监督检查及评价;负责参保病人就诊、用药、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适用、转诊转院及医保费用的审核;负责向医保经办机构报送医保医疗费用表,催拨医保费用等。

第三条为广大医保病人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是我院的一项重要职责。

全院各部门和广大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医保文件精神,自觉遵守医保工作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要在各科室和窗口单位显著位置标明“出示医保卡”等标示。

第五条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服务,参保病人投诉科室或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医疗行为问题的,医保办应认真查实,如情况属实,按照奖罚规定处理。

病人住院费用管理制度

病人住院费用管理制度

病人住院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人住院费用的管理,提高费用使用效益,减轻患者经济负担,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病人住院期间的费用管理。

第三条住院费用包含医疗费、床位费、餐费、药品费等各项相关费用。

第四条全部病人在住院期间享受平等、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费用结算第五条病人住院费用结算采用预交制度,即在住院前病人应按规定时间向医院预交一部分费用,作为住院期间的费用支出。

第六条病人可选择自费、医保报销或商业保险报销方式进行费用结算。

第七条病人在住院期间如需延长住院时间,应及时与医院财务部门进行费用结算,否则将按规定时间自动停止住院服务。

第八条对医保、商业保险病人,费用结算依照相关规定执行;自费病人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病人住院期间如有需要转院或外出就医情况,需提前向医院财务部门申请,办理费用结算手续并取得同意。

第十条患者住院费用结算发票将在结束结算后,由医院财务部门向病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供应。

第三章费用预收第十一条病人住院时,应在入院时向医院财务部门预交肯定金额的费用,作为住院期间的费用支出。

第十二条费用预收标准依据病人住院时间、病情和就诊科室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由医院财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订立。

第十三条病人住院期间费用预收不足时,应及时向医院财务部门补交,逾期未补交将影响正常住院服务。

第十四条费用预收不得随便调整或退还,如需退费,应提出书面申请,医院财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病人出院时,费用预收余额将依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将合理订立各项费用标准,保证费用合理性,严禁乱收费、乱开票等行为。

医院财务部门将建立完善的费用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机制,确保费用收支的安全和透亮,防止损失和滥用。

第十八条医院将定期对费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关措施加以解决。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增补,经医院管理团队审批后执行。

住院患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李生晓梦制作双击可修改,再上传必究住院患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住院医疗保险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1、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证明:患者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2、患者住院期间,其《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交付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出院后交还给患者。

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需补足押金,否则一律不准外借。

二、医疗保险住院押金管理规定
1、手续齐全时,住院处可以按照医疗保险患者身份办理住院手续。

住院患者的身份输入要求按照医疗保险的身份输人。

已确认身份的医疗保险患者住院押金收取标准(元/人次):
2、住院期间根据病情及用费情况进行追收押金。

3、制定收缴押金数额的依据:
三、医疗保险住院患者缴费及结算管理制度
1、患者住院后,首诊负责的医护人员首先要察看计算机内该患者的身份,并再次明确该病人是否为医疗保险患者。

2、通知患者将《医疗保险手册》立即送到院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以确定其医疗保险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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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各有关科室: 医疗保险事业关系社会长治久安,医院医保工作更是任重道远,我们本着“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宗旨,进一步理顺医、保、患三者关系,维护其共同利益,使其和谐发展,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

同时随着全民参保时代以及医保新年度的即将到来,在为医院带来新情况、新机遇时,如何保障参保者利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效益,是目前摆在我们医院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结合我们医院住院病人中,医保病人占绝大多数,如何管理成为当前医院管理中不能忽视的问题,只有管理好这类特殊群体,医院才能在医疗保险基金中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才能让参保人员的“救命钱”花在“刀刃上”。

加上医院应有的医保管理综合考评制度,并以特色去吸引参保人,以服务留住参保人,以病人满意来回馈参保人,必将使两者能够得以统一。

现将有关暂行办法下发各临床科室,供日常工作、学习、照办,对违反制度规定给医院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人和事,按照授权照章办事,予以严肃处理。

(注:本办法随上级政策变更而变更) 一、建立组织机构是做好医保管理工作的保证 1.1建立管理机制。

医院成立院领导小组,医保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医保办具体负责,各个部门人员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调。

(建议由医务处、财务处、药剂科、审计处及信息人员组成) 1.2临床科室及医保相关科室建立医保专管员队伍,除科主任、护士长主管科室医保工作外,要求各临床科室选一名主治岗位医生,主管护士(建议副主任、副护士长)做为本科医保专管员,病案室抽一名医保专管员,医保工作遇到问题直接与院医保办沟通联系。

医保工作中遇到问题直接与医保办沟通联系,做到责任到位,渠道畅通,使医院医保工作得以协调运转。

二、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措施,强化院内监督管理是执行好医保政策的关键 2.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规定:为保证政策落实,方便临床一线操作,医院组织有关人员对录入院处,结算窗口,临床医生,护士等与医保有关岗位分别制度规定,使医院医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2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加强医保动态监控。

通过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医保办全程动态监控医保病人住院,治疗,检查及费用控制情况,每天查阅全院医保人在院费用明细,不合理费用及时下病区了解,对严重超定额病倒进行抽查。

2.3制定院内专家质控制度,加强医保出院病人终未质控。

制定医保病人病历质控标准,每月一次组织院内专家通过病历抽查,严格医保出院病人的合理用药,重点监控费用较大,天数过长医保患者,对发现的问题,按实际情况分别按不同级别医疗缺陷处理,实行严格扣罚,并在每月医疗质量点评会上公布检查结果。

2.4开展合理用药,将每月合理用药情况结果在每月医疗质量点评会上由院长向全院的科主任和护士长公布。

2.5各科室目标责任挂钩,将各科室医保管理与费用控制情况直接与各科目标责任挂钩。

2.6医保服务关口前移:制定医保工作各科操作流程,培训前台工作人员,将医保各科审批、咨询费用追溯服务即时办理,大大方便医保患者就医,节省时间。

三(在保证医疗质量前提情况下,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是医保管理目的 3.1自觉规范医疗行为:学习政策,掌握用药范围,治疗项目,自觉规范服务行为,不开大处方,不乱检查,不多收费,不重复收费。

3.2实施临床路径;实施有效临床路径,将为医保患者提供最佳诊疗方案。

3.3收费合理公开:实行一日清单,总费用清单等。

3.4实行每月全院及各科室医保费用通报制度,医保专管员对其所在科室每月的医保患者中超指标患者进行合理性及入院指征进行自查,并反馈医保办。

四(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见附件: 建议: 1.成立医保领导小组 2.印制医疗保险病人住院须知 3.签订医疗保险管理责任书医保领导小组医疗保险病人住院须知尊敬的患者:你好~欢迎你来我院住院就诊,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保障你的消费利益,明确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熟悉就医程序,特请您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1.您到达住院科室后,请主动出示您的医保卡,待经主管医生核对后,由科室把“卡”交到医保办进行审核登记。

2.就诊住院时做到人、证、卡相符,严禁冒名顶替,不得挂床,不得要求医师开与疾病无关的药品及检查治疗单,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3.凡下列情形不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范围,斗殴、自杀、吸毒、酗酒、职业病治疗和康复,超出规定药品目录,医疗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

4.因病情需要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部分支付费用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必须征得您或家属的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急诊、抢救等特别情况除外)过后补办。

不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检查、治疗、手术项目和医用材料费用处理。

5.住院期间病房应及时向您提供“一日清单”,使您明明白白消费。

若对清单有疑问向所住科室医保专管员咨询办理,对个人自付费用有疑问可向医保办查询。

6.住院期间不允许挂床(即患者办理入院后不住在医院)要求24小时在院,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科室书面请假,医保办备案,如医保办三次查房不在,本次住院视为自费,不予报销。

7.您的出院带药(以第一诊断疾病所需药品为主,一般疾病不超过3天,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药品金额不超过150元,特殊用药不超14天剂量),不得带与本次住院所患疾病无关药品,出院不允许带静脉用药。

8.出院时应及时与医院结清个人应付医疗费用,医院为您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明细清单,住院收费发票,保证您的知情权。

9.入院流程及相关资料: 医保患者?到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交住院费?到科室住院?科室在3天内将医疗保险卡交到医保科审核办理网络登记手续 10.出院流程与相关资料: 医保患者?科室完善出院有关事项(退药、出院带药)?核对帐目?由办公室护士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出院证、结帐单、预交住院发票?交医保科审核费用、住院病历?病历入病案室登记?出院当日到护士站领取医保手册方可出院?凭医保审核结算单十个工作日后到结帐窗口结清医疗费用)凭结帐发票原件到医保科领取医疗保险卡。

11.职工医保患者每年7月1日到第二年6月30日为医保年度,若累计费用超过4.3万,请自觉到市医保中心二楼人寿保险公司领取大额申请,如未领取,后果自负。

12.本须知一式两份,签字后一份科室备用,一份病人保存。

未尽事宜,请向您的主管医生、护士咨询,也可直接向科室医保专管员及医院医保科垂询~祝您早日康复,谢谢合作~医保科电话:3922906 科室医保专管员签字: 患者签字: 年月日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强化医保管理工作,规范医疗行为,更好地为参保病人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要求,确保医保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我院医保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按《住保病人管理规定》二、检查落实: 对照《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办法》内容,院医保科将采取日常检查与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办法进行,定期每周查一次。

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对违反上级以及医院医保规定的科室责任人及指导医师,要予以相应行政和经济处罚,对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服务质量特别优良的科室,医院予以表彰。

(建议:扣款应该打预防针,下毛毛雨,警钟常鸣,遵循逐渐升级,别算总帐之原则) 本责任书自.. 焦作市第三人民医院科室院领导签字: 负责人签字: 医保病人住院登记制度 1.首诊医生开具入院证时,应详细询问病人,入院证上的年龄、单位等信息,原则上应与《医保手册》一致。

2.入院收费根据“入院证”和病人身份信息办理入院手续。

(注:入院登记处应分清病人种类) 3.病员入住科室后主管医生和接诊护士再次进行人证核对。

4.参保人员住院忘带或医保卡正在办理中未能即时办理住院登记的,由各科室医保专管员通知其须于入院3天内或须及时到医保主管部门开具证明,持证明于入院3天内到院医保办补办登记,否则此次住院费用将按医保政策执行。

医保病人住院申报制度 1.病员按医保程序办理入院登记后,各科医保专管员应协同其持相关证件到医保办办理入网登记,并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节假日顺延) 2.对因打架、斗殴、酗酒、自伤、自残、自杀、戒毒、性传播疾病和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引发不属医保报销的伤病,主管医生接诊后应仔细询问和检查,在病历中如实记录致病原因,按规定程序上报。

(节假日顺延) 医保告知、签字制度医务人员应熟悉了解医保政策,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尽到告知义务,否则病人或医保拒付的医疗费用由当事人和所在科室承担(注:医保专管员负责发放院内医保病人须知,并履行签字手续,其应附在病人病历) 1.主管医生在制定治疗方案时,使用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

乙类药品,自费项目,超医保最高限价材料等必须告知病人或家属,征得同意,自费项目须签字认可。

2.住院期间要求病人按“院内医保病人须知”规定,并签字留备份。

3.医保报销比例,年度封顶线等。

医保病人转诊转院制度参保病员在我院就诊因技术水平,设备等条件限制,须转上级医院就诊的,须由科室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同意,赶写医保病人专用转院申请表,并附相关检查报告(复印件)由主管院长签字医保科登记盖章后方可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院手续。

医保特殊诊疗和特殊用药规定因病情需要病人须使用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用药和特殊材料等,(如特殊药品:血液单剂量超200元以上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单价单次使用1000元以上医用材料,报销时需附该材料购进发票复印件),主管医生应按规定填写申请表,由科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医保办审批、登记备案后(急诊、抢救例外,48小时补办)未及时履行手续发生的相关费用,医保不予支付。

医保用药管理规定 1.临床用药应与本次住院的主要诊断和病历记载一致,不得在医嘱外开药,不得搭车开药和超限开药;控制用药品种,尤其是疗效不确切,价格昂贵的辅助药,要严格掌握用药指征和梯度,按照医保政策和抗病毒使用原则,尽量使用价廉质优疗效肯定的甲类药,不得引导病人使用高档进口药和新药、特药、广告药,对《省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规定限制使用范围的药品,应符合限制使用范围,凡超范围使用视为自费药品,医保不予支付,同时告知病人或家属征得同意并签字。

2.出院带药:一般疾病不超3天,慢性病不超7天,药品金额不超150元,不能超范围使用,超剂量超金额出院,不允许带静脉用药。

3.住院期间不允许开大处方,人情方,对于病员未用完的药品应及时予以退减,(退减药需注明理由,经医务部签字同意) 4.原则上非急诊抢救药品应由主管医生开具。

5.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人由专科医生按规定限量用药,开具医保专用处方,并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6.保证药品质量,执行国家公示的药品零售价。

7.药剂科要严把药品质量关,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确保基本保险临床用药需要。

8.按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要求备库率达85%,目录药品使用率达90%,参保人费用支出占医疗总费55%以内,个人自费药品负担率不得超过总费用的5%,(在参保病人中应杜绝为降低药品比例而进行不合理检查治疗)9. 贵重药品审批,零售价超100无的(针剂为每支,片剂为单盒)由医生填写《贵重药品审批表》,经科主任、医保办批准后使用,对零售价超500元(针剂为每支,片剂为每盒),实行事前备案,限量审批,临床由医生填写《贵重药品审批表》,经主任、医保办批准报市医保中心限量审批,方可使用,急救或节假日可先使用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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