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18年普惠性幼儿园拟认定单位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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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区实施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经费补助办法

北部新区实施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经费补助办法

北部新区实施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经费补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提高我区学前教育质量,构建公益公平、普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扶持提供普惠性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办园和民办幼儿园。

根据《重庆北部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惠性幼儿园是指坚持公益性和科学保教的办园方向、为大众提供有质量的保教服务、收费合理的各类型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公办性质的社会单位举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区财政局负责将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纳入部门预算,逐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加强对学前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区教育局负责全区学前教育的统筹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拟定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标准及经费补助办法。

组织实施教师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规范办园行为,协助区财政加强资金管理监督。

区发改局负责对幼儿园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指导以及检查,并对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实行限价备案、管理。

第二章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第四条普惠性幼儿园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经北部新区管委会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依法办园且年检合格。

(二)办园水平达到《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渝教基〔2010〕1号)规定的三级及以上标准。

(三)保教费收费标准不超过每生每月400元,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

(四)依法为教职工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五)近3年内无违规办园行为。

(六)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一是按要求建帐,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财务核算规范。

接受财务检查或审计; 二是幼儿园发展基金不少于办学结余的25%;每年设施设备投入不少于总收入的5%;三是在当年有办学结余的前提下,合理回报控制在总收入的10%。

第五条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由具备条件的幼儿园于每年4月底以前向北部新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幼儿园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核定,并于3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字号】筑教发[2014]54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教育局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筑教发〔2014〕54号)各区(市、县)教育局:根据《贵州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民发〔2013〕425号)、《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教育立市暨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筑党发〔2014〕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依法设立、办学规范、科学保教、收费合理、面向大众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民办幼儿园。

(一)办学。

取得办园许可证一年以上,办学批文和办学证件(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保健合格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消防审核、安全防范设施验收或备案手续齐全)合法有效。

上一年年度检查合格,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县级以上通报批评或处罚。

有校车的幼儿园需有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校车备案表。

(二)收费。

收费项目符合规定。

保教费标准不高于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指导价,并在规定时间内保持稳定。

(三)保教。

遵照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幼儿生活作息时间,科学开展保育教育活动。

教育教学环境创设、活动组织形式及内容符合学前儿童年龄特点和发展需要。

(四)师资。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符合规定,各类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教师持证率、学历达标率、年流动率符合相应等级的幼儿园督导评估要求。

(五)待遇。

全园教职工工资总额占当年保教费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教师个人最低工资不低于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表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有□无□
3.收费许可证(或备案)有□无□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有□无□
5.消防验收合格书:有□无□
6.如使用校车,是否有相关部门审批合格证明★ 有□无□
★一年内县级以上(含县级)
通报批评或处罚
有□无□
★上一年度
检查合格
有□无□
★自申报之日起上一年度
安全责任事故
园舍性质
□国有,□集体,□租赁,□自有,□其他
如为租赁,租期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实配保教人员
专任 教师
保育员
保安
园长、专任教师情况
园长是否持证上岗
□是,□否
持教师资格证人数
持幼儿教师资格证人数
申报范围
□社会组织举办的
□公民个人举办的
专任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数
专任教师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人数
教职工依法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人数
办园等级
□自治区示范幼儿园
□市级示范幼儿园
□县级示范幼儿园
□未定级
收费
收费备案时间:年月日
收费备案标准:保教费:元/
实际收取保教费元/生·月,
是否超出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最高限价管理★ 是□否□
伙食费元/生·月,
校车费元/生·月。
法人代表
园长姓名
手机
证照
情况
(附佐证材料)
1.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无□
县教育局鉴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加注“★”为必达条件
有□无□
★乱收费
行为
有□无□
依法与所有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教师聘用合同)
有□无□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和回购回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和回购回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和回购回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和回购回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江北区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和回购回收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7日重庆市江北区关于2018年度开发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和回购回收工作实施意见根据市政府、市教委有关开发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和回购回收工作文件和会议的要求,现就2017-2018年度我区开发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和回购回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发小区配建幼儿园的基本情况目前全区开发小区配建的幼儿园场地104个,其中国资场地32个,非国资场地72个;有6所为公办园,98所为民办园。

二、工作目标根据市政府的文件关于主城公办园占比的要求,2018年我区公办园要达到45个以上,新增22个(现有公办园24个),除计划安排办小学附属幼儿园2个以上外,新建移交、回购回收开发小区配套幼儿园20个。

三、工作举措(一)移交新建开发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8号)文件要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将配套幼儿园以及相关资料移交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原则上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成公办幼儿园,也可结合实际,以园舍‘零租金’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举办成公办民营普惠性幼儿园。

”2018年,全区有6所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国有公司开发小区配套幼儿园将全部完工(见附件),由区教委、区国土局、区规划局牵头,区建委、区发改委、区国资委配合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的区级主管部门在4月1日前将项目建设已完工的配套幼儿园全部无偿移交区教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4.03•【字号】•【施行日期】202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发〔2019〕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大力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快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社会组织、公民个人举办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二、遴选办法各市、县(市、区)应结合本辖区普惠性幼儿园规划布局,优先支持普惠性幼儿园空白点申报,尽量保障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到每个街道(乡镇)、社区。

在同一区域有多所幼儿园符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条件的,要择优推荐。

三、评估标准(一)评估依据。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有关要求,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一星级以上标准。

(二)评估重点。

1.从申报之日起,园舍租赁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

2.园舍无D级危房,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幼儿园原则上需办学满一年,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年检合格。

4.幼儿园园长要具有教师资格证和园长岗位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幼儿园要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幼儿园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

四、申报认定程序2024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认定日程统一安排如下,各市、县(市、区)要严格遵照执行,逾期不受理。

上海市各区民办幼儿园汇总

上海市各区民办幼儿园汇总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上海市闵行区万科幼儿园 上海闵行区伊顿汇智金汇豪庭幼儿园 上海闵行区尚德坤庭幼儿园 泰林国际幼儿园 JES 上海zoo 1 ig a ns幼儿园 哈比乔治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办爱绿幼儿园 上海浦东新区海富新里城幼儿园 上海海富龙阳幼儿园 民办世纪星证大幼稚园 上海民办胡姬港湾幼儿园 民办建桥好好艺术幼儿园 民办世纪星双语实验幼稚园 上海浦东新区民办维多利亚幼儿园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办碧云幼儿园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办小龙鱼环球幼儿园 上海市民办中芯幼儿园 上海浦东新区民办海富耀华幼儿园 上海市民办金苹果学校附属幼儿园 上海浦东新区民办博雅汇潼幼儿园 上海浦东新区民办胡姬港湾松、林幼儿园 上海浦东新区民办学乐星幼儿园 民办格林斯堡幼儿园(去年新园) LUC国际儿童中心 惠灵顿(上海)双语幼儿园 上海浦东新区民办菲索幼儿园 上海浦东新区民办万科幼儿园 上海浦东新区民办常青藤幼儿园 上海昔陀区民办浦新村幼儿园 上海昔陀区民办蘑菇亭幼儿园 上海昔陀区民办金豆豆幼儿园 上海中远博士娃幼儿园 上海市昔陀民办开心果幼儿园 上海昔陀区甜馨幼儿园 上海昔陀区咪咪幼儿园 上海市昔陀欢乐谷幼儿园 上海新曹杨实验幼儿园 上海昔陀区建德幼儿园 上海昔陀区金海螺香樟幼儿园 上海市昔陀区好习惯幼儿园 上海市昔陀区民办海棠幼儿园 上海昔陀区金海螺幼儿园 上海昔陀区民办金果果幼儿园 上海音陀区乐宝堡幼儿园 上海市昔陀金海螺名庭幼儿园 上海昔陀区小丫丫幼儿园
二级 二级 二级 未定级 未定级 未定级 未定级 —级 一级 —级 一级 —级 一级 —级 一级 —级 一级 —级 浦东新区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未定级 未定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级 一级 —级 —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普陀区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天河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

天河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

天河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快天河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让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指办园规范、收费合理、面向大众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一园一价,收费标准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并报区物价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天河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区内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现状和区内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情况,我区各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为:未评估幼儿园保教费为1000元/月以下(含1000元);区级幼儿园、规范化幼儿园保教费为1200元/月以下(含1200元);市级幼儿园、市示范性幼儿园保教费为1500元/月以下(含1500元);—1—省级幼儿园、省示范性幼儿园保教费为1800元/月以下(含1800元)。

第四条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办园许可证,至申请时开办满一年,上年度年检合格,本年度没有有效投诉;2.办学证件齐全、有效。

包括: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备案表、卫生保健合格意见书、餐饮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等,有校车的幼儿园需有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校车备案资料;3.规模在3个班(含3个班)以上,按年龄分设小、中、大班(小班3—4周岁、中班4—5周岁、大班5—6周岁),班额一般不超过标准5人(标准为:小班25人/班,中班30人/班,大班35人/班)。

4.全日制幼儿园应实行“两教一保”,寄宿制幼儿园实行“两教两保”;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材料附件1(1)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材料附件1(1)

淅川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表乡镇(街道):申报时间:
淅川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表
淅川县乡镇(街道)幼儿园
附件3
申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所需材料
一、证照类
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其他它有效证明文件)、等级达标的文件。

二、资质类
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资格证。

三、劳动保障类
《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工资发放的凭证。

四、收费情况
幼儿园大、中、小班各年龄段三名幼儿的收费凭证,收费公示照片。

附件4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我园申报淅川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提交资料真实,无伪造、编造、篡改和隐瞒等虚假内容。

否则,后果由本人承担,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5:
淅川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汇总表。

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基〔2012〕28号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为鼓励、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起,依据《宿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对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认定,并根据幼儿园认定结果实施奖励。

现将《宿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开展认定工作相关事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界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除公办幼儿园(教育部门举办、城市集体、企事业单位举办等)、高收费的民办幼儿园外,公民个人举办的具有办园资质,面向大众、收费较低、质量稳定的幼儿园。

凡取得办园许可证,至受评学期办园达三年,符合要求的幼儿园,可向当地教育局申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认定。

二、认定依据依照《宿州市惠普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得分、《宿州市惠普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中规定的一票否决情况,结合教育主管部门平时对幼儿园的检查、暗访、调研、举报核查等情况。

三、认定比例各县区按照《宿州市惠普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对所申请的民办幼儿园进行认定,总得分在前50%,不存在一票否决情况,并且在教育主管部门平时对幼儿园的检查、暗访、调研、举报核查中情况良好的,可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四、认定结果(一)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名单,县区教育局要向社会公布(原则上在每学期幼儿园招生报名之前向社会公布一次),让家长知晓,接收社会监督,并报市级教育局备案,经市级教育局认定后公布,由县区教育局统一制作并颁发标牌。

对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由市、县区两级财政依照《宿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励管理暂行办法》(教基〔2012〕24号)的规定给予奖励。

(二)认定结果实行动态管理。

各县区教育局要对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采取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抽评、复评,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对总得分在后50%,并存在“不能评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直接评为不合格类幼儿园”的,由县区教育局督促进行整改,并在3个月内将整改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普惠性幼儿园申请书

普惠性幼儿园申请书

普惠性幼儿园申请书xx教育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普惠性幼儿园的管理暂行办法》(叶教体【XX】140号)文件要求,我园对办园条件、保教质量、依法办园、行某某某管理、队伍建设等项工作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符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条件,特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马庄乡金苹果年幼儿园座落在马庄乡马庄村,占地面积9平方米,建筑面积850平方米,目前在园幼儿160名,教学班6个。

幼儿教师和保教人员共14名。

园内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优越。

二、办园条件1、符合办园标准。

幼儿园各项指标符合《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要求。

2、符合布局规划。

幼儿园布局符合当地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

3、资质合格。

经教育行某某某部门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和相关证件齐全。

幼儿园有8年的办园历史,且年检优秀,无安全隐患。

4、幼儿园班额不大,根据幼儿年龄特点设置大中小班。

5、幼儿园实行“一教一保”,幼儿园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6、收费合理。

面向大众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普惠性服务,收费标准应相当于当地相应类别公办幼儿园。

按照上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县物价部门备案并公示后执行。

财务管理规范,无乱收费现象。

7、行为规范。

制定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幼儿园章程,有健全的行某某某管理、安全卫生保健、教育教学等规章制度。

严格按要求控制班额,园务管理规范。

近三年无违规办园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损害师生权益的信访案件。

8、质量较高。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保教,无“小学化”倾向;建立了良好的家园共育机制,家长、社会对幼儿园的认可满意度较高,社会评价良好。

总之,金苹果幼儿园设施齐全、安全,办园条件较好,幼儿活动场地宽松、幼儿园管理规范,队伍建设落实,教育手段科学,幼儿素质能够得到全面发展,是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的乐园。

经幼儿园自查,我园符合普惠性幼儿园的申报标准,特此申请予以评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加快发展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加快发展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加快发展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11•【字号】渝府办〔2017〕35号•【施行日期】2017.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加快发展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7〕35号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17-2018年度加快发展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11日2017-2018年度加快发展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确保幼有所育、学有所教,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18年年底,主城各区(含两江新区,下同)通过新建、改建、回购、回收等多种方式,新增公办幼儿园332所;新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50所;新增幼儿园学位1.9万个;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30%以上,普惠率达到60%以上,主城区学前教育过于商业化、家长负担重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工作举措(一)大力提高公办幼儿园占比。

1.规划新建一批独立占地公办幼儿园。

根据主城区居住人口分布、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及幼儿园布局校点规划,以划拨方式供地独立新建29所公办幼儿园。

优化公办幼儿园审批程序,加快审批进度,确保公办幼儿园及时开工、按时完工。

(责任单位:主城各区政府〔含两江新区管委会,下同〕;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2.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并移交一批公办幼儿园。

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要求,配套建设并移交15所公办幼儿园。

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建筑面积不纳入拟供应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同时移交行为不视为转让行为,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将产权登记给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再缴纳税费。

2018年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幼儿园)样表

2018年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幼儿园)样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幼儿园)幼儿园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1.填报范围:幼儿园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

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

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一、指标解释1.学校(机构)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山东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自评表

山东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自评表

附件1
山东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自评表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备注: 1.公办园是指由国家机构举办,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利用财政性经费或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园是指通过教育部门认定、面向大众、质量合格、接受财政经费补助或政府其他方式的扶持、收费执行政府限价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2.自评简述是指对C级指标达标情况的总结性描述。

3.佐证材料是指支撑自评简述的有关文件、材料、数据等;能够在表中填写的填写在表格内,不能填写的另附材
料。

4.县级自评表和市级评估结论均填写“达标”或“不达标”。

— 14 —。

沧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办法

沧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办法

沧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按照《沧州市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我市实施办法)规定,为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财政扶持管理,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更好地提供学前教育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按照我市实施办法规定,通过幼儿园申报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下简称普惠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普惠园的认定、财政扶持管理等工作。

二、认定条件第四条幼儿园设置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经县(市、区)审批部门或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及相关证件,并依法登记。

第五条办园条件达到河北省二类幼儿园及以上办园标准,城市地区幼儿园办园规模最低应达到6个班,农村地区办园规模最低应达到3个班。

按年龄科学分班,近三年生源基本稳定。

班容量应遵循国家标准,其中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

第六条开园三年以上且年检合格,无严重违规办学行为、无严重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合理设置会计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幼儿园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收支分开,账目清楚,收取的费用必须专款专用。

经费预算和决算,应提交园务委员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幼儿园保教费应保持相对稳定,收费标准由县(市、区)教育部门依据我市实施办法规定,逐园以合同约定等方式合理确定。

一级普惠园每生每学年收取保教费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其中幼儿家庭最高支付5000元,政府最高支付5000元;二级普惠园每生每学年收取保教费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其中幼儿家庭最高支付3000元,政府最高支付3000元;三级普惠园每生每学年收取保教费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其中幼儿家庭最高支付2000元,政府最高支付2000元。

黄埔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

黄埔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

黄埔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省、市、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精神,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方向,进一步加强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界定标准(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具有办园资质,除公办幼儿园、高收费民办幼儿园外,面向大众、收费较低、办园规范、质量稳定的民办幼儿园。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具备条件1.办园资质合格。

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批文和办学证件(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卫生保健合格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合格有效。

原则上应有1年以上的办园历史.2.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性收费标准,应相当或略高于区域内同类型、同等级公办园收费标准,其高出部分原则上控制在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30%限额内。

财务管理规范,无乱收费现象.3. 条件达标。

原则上达到《广东省城市规范化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幼儿园需大、中、小班设置齐全,配全工作人员,依法保证合格幼儿教师享受基本待遇要求、缴纳社会保障金.4.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

平均班额在35人左右,园务管理规范,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无“小学化"教学倾向,近年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需在当地面向社会招生,无人、财、物赞助门槛设置.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程序(一)幼儿园申请。

具备条件的幼儿园于每年2月份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二)区教育局认定。

教育局成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布局规划要求,组织评审组对申报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审核、实地考察和评审,初步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三)公示公告。

通过官方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初步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公示期10天,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等,并授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

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情况公示模板

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情况公示模板

集体办幼⼉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园补助资⾦情况公⽰模板XX镇(街、园区)申报XX市集体办幼⼉园
和普惠性民办幼⼉园补助资⾦情况公⽰
根据《XX市集体办幼⼉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园补助⽅案》通知精神,我单位组织⼯作⼈员对照补助资⾦申报条件,对我镇(街、园区)申报补助资⾦的幼⼉园进⾏了审核,拟确定符合申报年XX市集体办幼⼉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园补助资⾦的名单(附件),现进⾏公⽰。

公⽰⽆异议后,将报送市教育局审定。

公⽰时间:X天(年⽉⽇⾄年⽉⽇)
受理部门:XX市XX镇⼈民政府宣传教育办公室
联系地址:XX市XX镇XX路XX号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电⼦邮箱:XX@XX
公⽰期间,任何单位和个⼈均可通过来⼈、来信等⽅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公⽰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反映⼈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作单位,以⽰负责,否则恕不受理。

我们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予以保密。

附件:XX镇(街、园区)年XX市集体办幼⼉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园补助资⾦申报情况⼀览表
XX市XX镇⼈民政府宣传教育办公室
年⽉⽇
附件
XX镇(街、园区)年XX市集体办幼⼉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园补助资⾦申报情况⼀览表
⼀、符合“基本补助”申报条件的幼⼉园
⼆、符合“教师达标奖补”申报条件的幼⼉园
注:对于没有符合“教师达标奖补”申报条件的幼⼉园的镇街,在表格空⽩处填“⽆”。

云南昆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云南昆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昆明市教育局关于举⾏《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为增强⾏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政决策⾏为,切实保障⼈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昆明市重⼤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昆明市教育局决定就《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听证。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听证事项对《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时间听证会拟定于2014年7⽉31⽇(星期四)下午2:00举⾏。

三、听证代表、旁听⼈名额及产⽣⽅式(⼀)听证代表名额及产⽣⽅式、听证代表名额为15—20⼈,其中:1.本市年满18周岁,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团体从事或者关注民办教育改⾰与发展的有关⼈员10-15⼈,从申请报名⼈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员、法律⼯作者或者专家3-5⼈。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员不⾜时,由市教育局从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中邀请产⽣。

(⼆)听证旁听⼈听证旁听⼈名额为5⼈以内,由市教育局从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未被选取的⼈员或者邀请⼈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式和要求凡在本市居住或⼯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本公告发布之⽇起,均可向市教育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报名截⽌时间为2014年7⽉22⽇17:00时前。

报名采⽤信函、传真和上报名⽅式,报名统⼀使⽤《听证会报名表》(附后)。

信函报名请函寄⾄昆明市级⾏政中⼼8号楼588室昆明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政编码:650011);传真报名请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后传真⾄63182686;上报名请登录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昆明市教育局窗⼝或昆明教育信息港(址:),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电⼦邮件发送⾄**************。

报名⼈应当写明本⼈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化程度、公民⾝份证号码、⼯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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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一级
800
18
2017.01.11
区一级
800
19
2016.09.01
区一级
800
20
2015.11.27
区一级
800
21
2015.09.29
规范化
550
办园 等级
保教费
(元/月)
1
2016.09.01
区一级
800
2
2008.08.01
市一级
1200
3
2010.07.01
市一级
1200
4
2015.11.01
区一级
800
5
2009.02.01
市一级
966
6
2016.12.28
区一级
800
7
2017.01.22
区一级
800
8
2016.08.05
区一级
800
9
2015.03.13
规范化
680
10
2016.03.02
规范化
750
11
1998.08.01
规范化
600
12
2015.09.01
区一级
800
13
2012.10.09
区一级
700
14
2016.09.01
区一级
800
15
2004.02.01
区一级
700
16
2006.10.01
规范化
750
17
2015.12.16
区2 办学许可证编号 注册地址 街道 社区 办园类 别
政府产权 小区配套 政府产权 小区配套 政府产权 小区配套 政府产权 小区配套 政府产权 小区配套 政府产权 小区配套 政府产权 小区配套 政府产权 小区配套 改造型民 办园 改造型民 办园 改造型民 办园 改造型民 办园 改造型民 办园 政府产权 小区配套 改造型民 办园 改造型民 办园 改造型民 办园 改造型民 办园 政府产权 小区配套 政府产权 小区配套 改造型民 办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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