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命健康产业2015年第六批扶持计划申报指引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文化产业扶持资金及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文化产业扶持资金及重点项目申报指南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文化厅•【公布日期】2015.09.22•【字号】•【施行日期】2015.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文化厅关于文化产业扶持资金及重点项目申报指南一、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申报时间:当年度3月,期限要求基本在2周左右完成申报。
通知形式:由省财政厅向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商务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及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开展年度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申报要求:详见当年度通知。
申报类型: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债券贴息、保险费补助。
受理程序:省文化厅受理、审核厅属文化企业及纳入文化部文化金融合作项目库、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库、动漫重点项目库的相关企业的项目申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省商务厅各自负责受理、审核相关领域企业的项目申报;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受理、审核所辖地区企业的项目申报,然后集中由省财政厅报送财政部。
申报方式:纸质材料与网络申报并行。
网上申报路径:财政部网站司局频道()“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其中,申报出口奖励的单位登陆商务部网站进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名额限制:有,详见当年度通知。
终审部门:财政部。
作用:通过国家财政资金扶持优秀文化产业项目运作。
二、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申报时间:依据省委宣传部通知开展相关工作,每年时间不定(一般都在下半年),期限要求基本在2周左右完成申报。
通知形式:由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向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财政局,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单位印发通知。
申报要求:详见当年度通知及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申报类型:专项补助、贴息、奖励。
受理程序:省文化厅等省直单位分别负责受理、审核本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和省内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负责受理、审核在本地注册的文化企事业法人单位的申报,然后按名额要求集中报送省委宣传部。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深圳市2015年重大项目计划增补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深圳市2015年重大项目计划增补项目的通知【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深发改[2015]696号【发布部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6.16【实施日期】2015.06.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深圳市2015年重大项目计划增补项目的通知(深发改〔2015〕696号)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建设单位:为加快今年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现拟增补一批年度重大项目,进一步推进全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顺利完成。
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项目须符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深圳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3年本)》等要求,原则上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更新项目除外)。
申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年度投资应符合《2015年深圳市重大项目申报条件》(见附件)。
为支持和加快推进我市重点区域建设,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府函〔2014〕84号)中第12条,对13个重点区域内的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申报分类本次申报增补项目分为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两类,以重大建设项目(含续建项目和新建项目)为主。
(一)重大建设项目。
包括重大续建项目和重大新建项目。
2014年底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2015年重大续建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2015年具备开工条件的,可申报2015年重大新建项目。
(二)重大前期项目。
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城市更新项目除外,但须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等相关批准文件,正在开展前期各项筹备、2015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2015年重大前期项目。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命健康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2020)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命健康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202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0.15•【字号】甬政办发〔2015〕201号•【施行日期】2015.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基础产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命健康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2020)甬政办发〔2015〕2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生命健康产业关乎民生幸福、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先进、绿色低碳、前景广阔等特点。
随着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意识日益增强、生活方式加快转变、人口老龄化趋势加速以及生命科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快速突破和商业模式持续创新,生命健康产业将在新常态下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目前,宁波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已形成一定基础,特别在体外诊断产品、磁共振成像系统、婴儿培养箱、口腔医疗设备、天然产物、化学药品制剂等领域具有较大的优势及市场竞争力,已形成了数家上市企业和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初创企业为代表的企业群体,启动建设了若干个专业园区和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准对接精准服务”支持医疗器械产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4〕14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一)总体思路紧密结合全民健康保障需求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需要,立足我市优势产业基础,以需求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为着力点,以差异化、高端化、规模化发展为目标,重点聚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中药及保健品三大领域,通过政策引导、平台支撑、协同创新和示范应用,做大做强优势行业,做优做精细分领域,提升产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深圳市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协会深圳生物与生命健康技术与产
2014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报告深圳生物与生命健康技术与产业发展研究报告(2014年度)深圳市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协会2015年序言 (3)第一章生物与生命健康产业定义及范畴 (4)一、产业范畴定义 (4)二、本报告产业范畴 (8)第二章深圳相关产业资源分析 (12)一、学校资源 (12)二、企业资源 (14)三、医院资源 (18)第三章2014年深圳生物与生命健康产业新动态 (22)一、政策保障-创新政策体系建设 (22)二、规划引领-技术路线图制定与实施 (23)三、创新环境- 孔雀团队与创新载体 (24)四、企业动态- 重大事件盘点 (31)第四章2014年深圳生物与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状况 (33)一、企业销售收入规模稳步增加 (33)二、企业净利润增速直线上升 (34)三、生物医药销售收入领跑生物产业 (35)四、医疗器械利润业内最高 (35)第五章重点领域专题分析及发展建议 (36)一、新兴发展领域-细胞治疗 (36)二、新兴发展领域-体外诊断 (53)三、优势领域-生物医药产业 (63)四、优势领域-医疗器械 (87)序言生物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受到关注,其中围绕解决重大疾病为主题的早期诊断及监测、医药研发及基础研究发展迅速,相关成果对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强国家及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深圳是首批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产业发展领跑全国,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和优势的细分领域。
其中传统的产业如制药行业已经形成了一批以健康元、信立泰、华润三九、海王集团等为代表的国际知名品牌,而医疗器械产业更是带动了以深圳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产业集群的发展,拥有迈瑞、安科、理邦、稳健等业内龙头企业。
作为国内创新型城市,深圳在生物与生命健康的新兴领域更是跑在全国前列,以免疫细胞治疗和干细胞治疗为代表的新兴生物技术已经在深圳生根发芽,并以井喷式速度发展。
而随着个体化医疗的发展,基因测序等分子诊断技术的突破,体外诊断领域也被推向了风口,成为行业内甚至国内炙手可热的投资和发展对象。
深圳市产业发展规划
深圳市产业发展规划篇一: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为积极培育和发展生命健康、海洋、航空航天等未来产业,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构建以“高、新、软、优”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梯次发展的产业结构和新的竞争优势,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特制订本政策。
一、政策目标与发展重点(一)贯彻实施深圳市生命健康、海洋、航空航天等产业(以下简称未来产业)发展规划,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产业高端发展,培育企业主体,加速人才集聚,优化空间布局,完善支撑环境,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重点发展生命信息、高端医疗、健康管理、照护康复、养生保健、健身休闲、养老服务等生命健康产业领域,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海洋高端装备、邮轮游艇以及海洋资源利用等海洋产业领域,航空电子、无人机、卫星导航、航空航天材料、精密制造技术及装备、卫星研制等航空航天产业领域。
二、加强组织领导(三)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我市未来产业发展工作,日常协调工作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2(四)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编制各类未来产业项目扶持计划、落实项目优惠政策,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负责各类未来产业扶持计划的综合协调工作。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五)设立专项资金。
自2014年起至2020年,连续7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设立市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培育和引进、重点企业发展、产业化项目建设等。
加大市科技研发资金、民营与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会展资金、拓展海外市场专项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对未来产业的支持力度。
四、大力促进自主创新(六)促进创新能力提升。
在深圳设立符合规定条件的市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予以最高500万元支持。
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
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日期:2014-04-04浏览次数:594视力保护色:健康是促进人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生命健康产业关乎民生幸福与社会和谐,为改善和提高人的身心健康水平提供全面解决方案。
当前,全民健康需求迅猛增长,生命科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商业模式创新和产业融合不断加速,新产品、新应用、新业态层出不穷,生命健康产业将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动力。
抢占高端、面向未来,加快发展生命健康产业,是培育未来经济增长点、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创造深圳质量、促进民生幸福的战略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三个定位、两个率先”、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路径。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08-2015)》等,编制《深圳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
本规划所述生命健康产业包括生命信息、高端医疗、健康管理、照护康复、养生保健、健身休闲等领域的生命健康服务业以及为其提供支撑的生命信息设备、数字化健康设备和产品、养老康复设备、新型保健品、健身休闲用品等生命健康制造业。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一)发展基础产业支撑条件优越。
近年来,深圳在全国率先出台系列规划和政策,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提供了优质增量。
作为全球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优势突出,超级计算、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能力国内领先,为发展生命健康产业提供了强大的信息技术支撑。
作为国家首批生物产业基地,生物产业规模全国居前,生命科学研究和生物技术研发不断突破,深圳国家基因库建设有序推进,为发展生命健康产业提供了坚实的科研基础和技术储备。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生物产业市级工程实验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生物产业市级工程实验室和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通知【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发布部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6.13【实施日期】2012.06.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生物产业市级工程实验室和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我市生物产业发展,加快建设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根据《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和《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我委决定2012年在生物产业领域组建相关市级工程实验室和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重点(一)市级工程实验室1、深圳中药现代化与新药创制工程实验室建立中药现代化技术、中药创新、中药配方和工艺制剂研发平台以及产学研合作平台,开展中药材GAP、饮片质量控制、中药有效部位和有效组分、中成药质量控制技术和标准研究,解决制约我国中药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提高中药生产装备发展水平,提升我国中药产业的系统集成能力和竞争力,带动和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提高我国中成药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2、深圳小分子创新药物工程实验室建立小分子创新药物活性筛选、药理研究及药效评价、药物化学结构及药物设计、药物特异性功能剂型以及药物新资源等研发平台,开展临床药学和药物评价体系研究,构建小分子药物标准样品库、活性先导化合物资源库,针对肿瘤、神经退行性疾病、病毒及感染性疾病、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及代谢综合症等重大疾病,研究开发高效安全的小分子创新药物,促进深圳生物医药相关产业发展。
3、深圳新型载药释药技术与制剂工程实验室建立纳米载药技术、药物靶向定位释放技术及缓释技术研发和制剂工艺中试平台,进行纳米、脂质体、微球和球晶等新型载药技术研究,缓控释、靶向、透皮及粘膜给药新剂型设计与处方工艺研究,以及药物包裹、释放表达、靶向作用等技术参数分析评价,开发高效、低毒、释放可控的新型药物制剂,为突破我国制药工业发展瓶颈提供技术支撑,带动国内生物医药行业发展。
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1.06•【字号】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2号•【施行日期】2023.03.01•【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八十二号《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月6日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2022年12月29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细胞的采集和储存第三章细胞和基因产品研发第四章药物拓展性临床试验第五章基因技术应用第六章上市许可和产品生产第七章保障措施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细胞和基因产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探索产业发展模式和监管路径,提升生物医药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的需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深圳经济特区内开展用于疾病诊疗的细胞和基因产品研发、生产、经营、使用和保障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细胞和基因产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准入的规定。
第三条细胞和基因产业发展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研发坚持科学规范、符合伦理;(二)生产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三)应用坚持健康导向、群众受益;(四)保障坚持优化服务、促进发展。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全市细胞和基因产业发展,制定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本辖区内细胞和基因产业发展。
第五条市发展改革、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和实施促进细胞和基因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生物医药专项扶持资金项目
生物医药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生物医药专项扶持资金项目是指政府或相关机构为促进生物医药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的一种特殊资金支持。
以下是一些相关参考内容:1. 资金项目的背景和目标:生物医药领域是当今世界范围内的一个重要产业领域,对于人类健康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资金项目的背景是针对生物医药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需求,旨在提供资金支持,促进该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2. 资金项目的投资方向和范围:生物医药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投资方向可以涵盖多个领域,例如新药研发、药物临床试验、生物医药技术创新、生物医药产业化等。
资金可以用于支持基础研究、技术开发、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等方面。
3. 申请资格和条件:申请生物医药专项扶持资金项目需要具备一定的申请条件和资格。
例如,需要有一定的科研实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具备相关的研究团队和设施条件。
通常还需要提交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的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研究计划和预算等详细信息。
4. 资金支持的形式和比例:资金支持可以以多种形式进行,如项目经费资助、合作研究资助、科研设备购置资金等。
对于不同的项目和不同的阶段,资助的比例也会有所不同,可以根据项目的创新性、技术难度和市场前景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确定。
5. 项目评审和审批程序:生物医药专项扶持资金项目通常会设立相关的评审机构或委员会,由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和筛选。
评审的标准包括项目的创新性、科学价值、技术可行性、团队实力等。
评审通过后,项目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包括预算审核、合同签订等环节。
6. 资金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生物医药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以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预期效果的实现。
通常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要求项目申请者提供研究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的定期报告,并进行验收和评估。
7. 项目成果和影响评估:生物医药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最终目标是推动生物医药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因此,在项目结题后,需要对项目的成果进行评估和影响评价,以了解项目对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贡献和影响,为后续资金项目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2015年第二批扶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2015年
第二批扶持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2.15
【实施日期】2015.0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2015年第二批扶持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我委决定组织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2015年第二批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计划类别
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
二、资助对象
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愿意接受股权投资的未上市生命健康产业企业。
三、重点支持领域
(一)生命信息
生命信息采集、计算、分析等关键设备和配套产品,以及生命科学合同研发服务和基因组、蛋白质组、代谢组等生命信息服务等。
(二)高端医疗
免疫细胞治疗、基因治疗、个性化用药等个体化治疗服务,以及第三方医学检测领域的高技术服务。
(三)健康管理
个性化体检、保健指导、健康干预、慢病管理、心理健康咨询等特色健康管理服务,以及数字化健康管理设备和产品、健康管理软件和信息系统等。
四、资助方式及金额
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助。
引入社会专业股权投资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对拟投资企业开展股权估值、入股谈判。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2015年度第二批航空航天、生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2015年度第二批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深经贸信息新兴字[2015]66号【发布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7.27【实施日期】2015.07.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2015年度第二批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的通知(深经贸信息新兴字〔2015〕66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深圳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我委决定组织实施深圳市2015年度第二批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http://,在线填报上述扶持计划的资助项目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有关具体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和咨询电话,详细参见扶持计划申请指南(附件)。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理我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报事宜。
请项目建设单位自主申报。
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15年度第二批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申请指南(股权资助)一、支持领域航空航天产业重点支持航空电子、无人机、卫星导航、航空航天材料、精密制造技术及装备、微小卫星、航天生态控制与健康监测和通用航空现代服务等领域内的企业单位。
生命健康产业重点支持生命信息、高端医疗、健康管理、照护康复、养生保健和健身休闲等领域的产品、器材和设备等的经营企业(明细情况见附件)。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引导培育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引导培育深圳市药品领域社会组织有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药品管理【发文字号】深市质规[2015]7号【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民政局【发布日期】2015.07.21【实施日期】2015.07.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引导培育深圳市药品领域社会组织有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深市质规〔2015〕7号)各有关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引导、培育我市药品领域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药品领域社会组织在药品安全公共服务、参与公共管理、维护公众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培育深圳市药品领域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民政局2015年7月21日关于引导培育深圳市药品领域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引导、培育我市药品领域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药品领域社会组织在药品安全公共服务、参与公共管理、维护公众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药品安全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府函〔2012〕195号),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培育引导药品领域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重要意义社会组织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支柱,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职能转移的重要承载方。
当前,各级政府、社会各界高度重视推进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我市药品领域社会组织目前虽然已有一定数量,并在维护公众安全用药权益、倡导行业诚信自律、推动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我市药品领域社会组织发展质量仍然不高,规模尚未形成,结构有待优化,内部治理机制不够完善,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亟待提高,与发达国家、地区相比,行业自律能力和参与公共管理程度依然存在较大差距;同时,对药品领域社会组织建设的培育、引导、规范有待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服务还不够到位,政府职能转移事项依然偏少,相关配套政策没有跟上,管理体制改革尚需深化,社会监督力度需要进一步提升。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航空航天产业2015年第四批扶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航空航天产业2015年第四批扶持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4.03【实施日期】2015.04.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航空航天产业2015年第四批扶持计划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我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我委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第四批航空航天产业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扶持计划类别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二、重点支持领域(一)航空电子。
支持机载电子设备系统集成、地空通信、人机智能交互、基础元器件材料及适航取证等。
(二)无人机。
支持无人机设计测试、总装集成、飞行控制、发动机控制、人机交互、通信导航及通用地面操控平台等。
(三)卫星导航。
支持卫星导航芯片、高精度天线模组、高性能导航基带、射频芯片及应用集成等。
(四)航空航天材料。
支持航空航天用高性能复合材料、高温合金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等。
(五)精密制造技术及装备。
支持航空航天用核心零部件、高端极限工具、复杂精密零件复合3D打印等精密制造技术及装备。
(六)微小卫星。
支持卫星数据接收处理、高集成度星载综合电子技术、卫星结构设计、飞行控制、航天设备地面测试、产品空间环境适应等。
(七)航天生态控制与健康监测。
支持相关特殊环境健康监测及调控、个体化健康管理、应急生命保障、生态科技住宅、低碳工程及物种选育等。
(八)通用航空现代服务。
支持飞行培训、飞行服务、飞机维修、托管与租赁业务及相关航空金融服务、航空文化旅游等。
三、资助数量及金额(一)资助数。
光明区支持生物与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光明区支持生物与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促进光明区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产业持续发展,加强光明区生物及生命健康产业源头创新实力,提升产业创新发展能级,培育多元化产业服务体系,推动生物与生命健康产业高端化、集约化发展,结合光明区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源头创新实力(一)加大对新药研发及认证支持力度。
1.对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及天然药物完成临床试验的,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予以支持。
对完成临床试验(含I、II、III期)的化学药(1、2类),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对完成临床试验(含I、II、III期)的化学药(3-5类)、生物制品、中药及天然药物,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单家企业年度累积最高支持1000万元。
2.对取得药品生产批件的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支持。
单家企业年度累积最高支持1000万元。
3.对将药品生产批件地址首次变更到光明区的企业,按该药品上年度营业收入予以支持。
营业收入在300万元(含)到1000万元之间,最高支持30万元;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含)到2000万元之间,最高支持50万元;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最高支持80万元。
单家企业年度累积最高支持500万元。
(二)鼓励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对全国前三名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单品种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单家企业年度最高支持1000万元。
对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确定为参比制剂的药品,单品种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单家企业年度最高支持1000万元。
(三)大力支持医疗器械创新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1.对取得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企业,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予以支持。
其中,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单项最高支持60万元,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单项最高支持300万元。
单家企业年度最高支持500万元。
2.对将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地址首次变更到光明区的企业,单项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50万元支持。
关于加快深圳健康产业发展的建议
关于加快深圳健康产业发展的建议2012-09-20 14:59 【字号:大中小】健康是人类自身最普遍、最根本的需求,也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方式。
健康越来越受到国人的关注和重视,健康产业也极具投资潜力,如今它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一大朝阳产业。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尔·皮尔泽在《财富第五波》中将健康产业将为继IT产业之后的全球“财富第五波”。
因此,发展健康产业,引导人们健康消费,既可增强人们的体质,也可促进消费,拉动内需。
目前,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时刻,中国传统工业等产业发展已遇到诸多障碍和困境,经济增长己趋缓。
从深圳经济发展情况看,经济一直外向度高,依赖出口拉动因素大,金融危机对深圳冲击也已呈现。
为此,推动经济发展应由外需拉动为主,逐步向内需和外需“双轮驱动”转变。
加快健康产业发展,既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有效拉动内需,成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是满足特区人们丰富多彩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是提高深圳居民幸福指数的需要,是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
为了实现经济转型,加快健康产业发展,市政协成立了以白天主席为组长、林洁副主席为副组长的专题调研组,率部分政协委员赴有关健康产业企业进行调研,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及我市健康产业代表企业关于产业、企业发展的情况介绍,委员们就健康产业发展表示了看法,形成了此调研报告。
一、健康产业是世界性的朝阳产业,也是国内众多城市发展的战略目标健康产业是有巨大市场潜力的新兴产业,它涉及医药产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营养食品、休闲健身、健康管理、健康咨询等多个与人类健康紧密相关的生产和服务领域,分为健康用品、健康食品、健康服务三大行业。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以及人类生活方式的改变,健康产品的总需求急剧增加。
以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为先导,涵盖医疗卫生、营养保健、健身休闲等健康服务功能的健康产业,将成为21世纪引导全球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产业,也是满足社会公共服务、民生服务需求的朝阳产业和高科技含量高、消耗低、污染少、可持续发展的低碳产业、绿色产业,还是涉及横跨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新型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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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2015年第六批扶持计划申报指南一、公共服务平台组建扶持计划申报要求(一)重点支持领域1、细胞治疗研究搭建细胞治疗研究平台,围绕细胞治疗专业领域,开展细胞治疗技术服务、临床试验信息管理和临床试验研究服务体系等研究,在细胞治疗临床试验条件、质量控制、方案设计、数据分析与处理方面等提供支撑和服务。
项目单位需具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在细胞治疗研究领域承担过国家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部级重大研究项目。
2、骨髓移植相关技术研究依托具有骨髓采集和移植资质的机构,搭建骨髓移植相关技术研究平台。
围绕恶性血液系统疾病的精准治疗需求,开展恶性血液系统疾病的移植治疗规范、骨髓移植后的早期复发监测和预后评估体系、供体选择和预处理方案研究等。
在骨髓移植相关临床治疗和体外诊断等方面提供支撑和服务。
(二)申报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生命健康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其中,企业应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应拥有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具有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财务制度健全。
2、公共服务平台优先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以产学研合作的方式联合申报。
3、项目单位应具备如下保障条件:(1)公共服务平台场地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其中相关科研、检测及技术服务设备原值数不少于300万元,并且统一管理、开放使用,项目单位上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500万元或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2)熟悉所从事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并已通过相关机构的质量认证或者许可认证;(3)拥有对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总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专职科研或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并拥有足够的后勤辅助人员和人才梯队;(4)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操作程序规范;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能从依托单位获得稳定的资金、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5)具有开展基础性、准公益性、开放性和专业性服务的管理机制。
4、平台具有明确的专业方向和服务定位,服务内容对产业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具有促进作用,并把以下内容作为其主要任务:(1)对外提供创新资源共享服务,提供技术开发、工程化研究、产业化等环节中的共性、专业性技术服务与信息服务,开展试验验证、检测测试、研究咨询等开放性技术与信息支持服务,实现信息、数据、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共享;(2)提供技能培训,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3)建立、完善社会公共资源共享开放机制;(4)平台建成运行后,可以通过开放性服务收入维持日常运行。
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6、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审批、备案或核准,且时限未超过两年,根据需要取得项目用地、环评、规划等批准文件。
(三)申报材料申报项目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后,项目单位须登录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专项(市发展改革委)在线申报系统填报单位信息和项目相关信息。
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203.91.46.81:8046/。
完成在线申报后,并将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相关附表和附件(用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须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一式8份),含有原件的请在封面标明“原件”字样,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B区一楼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3-4号)。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根据具体情况应包括以下附件(胶装成册时请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装订):1、项目单位法人注册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2、社会投资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批准文件;3、银行出具(三个月内)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原件1份);4、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若有贷款);5、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项目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需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6、项目单位近三年研发经费实际支出专项审计报告;7、项目单位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8、公共服务平台团队成员及相关证明材料;9、公共服务平台已有仪器设备清单(标准格式见附件1.1);10、公共服务平台新增设备和软件购置清单(标准格式见附件1.2);11、公共服务平台用地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租赁场地提供租赁证明;12、涉及环境影响的,应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13、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标准格式见附件1.3);14、项目管理承诺函(标准格式见附件1.4);15、项目单位自主申报以及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求1、项目摘要(4000字以内)项目名称、法人概况、编制依据、组建理由、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建设内容、规模、方案和地点,主要建设条件、取得的成绩、结论与建议。
2、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相关产业技术、产品及市场发展状况及趋势预测,产业发展存在的共性问题,公共服务平台对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将产生的影响、作用和意义等。
3、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战略与思路,主要发展方向,公共服务平台的主要任务,公共服务平台近期和中期目标(阶段考核、验收指标)。
4、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1)项目法人单位概况(单位性质、基本结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已有技术服务条件、工作基础和取得的成果和水平,近年来为行业内企业、科研机构、政府提供公共技术服务或咨询服务的实际情况,在行业发展中的贡献、影响和作用情况等);(2)公共服务平台机构设置与职责;(3)公共服务平台主要技术、业务带头人、管理、研究、技术团队情况;(4)公共服务平台运行和管理机制。
5、建设方案(1)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与建设地点(包括科研、检测及技术、信息、认证等服务条件的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服务内容及其合理性);(2)原材料、动力、供水等配套及外部协作条件;(3)项目招标内容。
6、节能及环境影响(1)节能分析;(2)环境影响评价。
7、项目实施进度与管理(1)建设周期;(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3)建设期的项目管理。
8、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1)项目总投资(费用)估算表;(2)建设投资估算;(3)分年投资计划表;(4)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5)申请市政府补贴资金的具体使用方案。
项目总投资由建设投资、研发费用和铺底流动资金构成。
建设投资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形成固定资产的其他建设投资。
研发费用包括自主研发费和委托开发费。
其中,自主研发费主要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研发人员费(不包括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及间接费用;委托开发费主要是指项目单位委托外单位进行研究开发所支付的费用。
铺底流动资金主要包括燃料费、原材料费、房租租赁费等。
项目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40%,研发费用与铺底流动资金合计不高于60%。
9、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1)经济效益分析;(2)社会效益分析。
10、项目风险分析(1)技术风险;(2)技术应用及市场风险;(3)其它风险。
11、其它需说明的问题12、相关附件二、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申报要求(一)重点支持领域1、生命信息生命信息采集、计算、分析等关键设备和配套产品,以及生命科学合同研发服务和基因组、蛋白质组、代谢组等生命信息服务等。
2、高端医疗免疫细胞治疗、基因治疗、个性化用药等个体化治疗服务,第三方医学检测等领域的高技术服务。
3、健康管理个性化体检、保健指导、健康干预、慢病管理、心理健康咨询等特色健康管理服务,以及数字化健康管理设备和产品、健康管理软件和信息系统等。
4、照护康复养老、康复、专业母婴护理等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护理服务,老年人用便携式医疗设备、照护康复产品和服务信息网络,专业康复训练器材与辅助器具、残疾人专用保健用品、义肢及矫形产品,母婴监护和婴儿早期训练相关设备与产品等。
(二)申报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生命健康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其中申报贷款贴息扶持方式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
2、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必要的认证和生产许可。
3、项目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开展相关项目产业化的生产、经营资格和实施条件。
4、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5、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审批、备案或核准,且时限未超过两年,根据需要取得项目用地、环评、规划等批准文件。
(三)申报材料申报项目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后,项目单位须登录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专项(市发展改革委)在线申报系统填报单位信息和项目相关信息。
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203.91.46.81:8046/。
完成在线申报后,应通过该系统打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附表,并将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相关附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市发展改革委。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根据具体情况应包括以下附件(胶装成册时请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装订,含有原件的请在封面标明“原件”字样):1、项目单位法人注册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2、社会投资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时限未超过两年);3、银行出具(三个月内)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原件1份);4、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若有贷款);5、风投机构出具的投资意见(如有风投);6、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项目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需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7、上年度完税证明;8、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9、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10、项目用地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租赁场地的请提供租赁证明;11、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12、项目新增设备和软件购置清单;13、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14、项目管理承诺函;15、项目单位自主申报以及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求1、项目摘要(4000字以内)项目名称、法人概况、项目背景和必要性、技术基础,建设内容、规模、方案和地点,项目运营模式,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