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浙江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公布日期】2021.05.29•【字号】浙发改规划〔2021〕209号•【施行日期】2021.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209号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宁波市能源局:现将《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2021年5月29日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能源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
节能降耗和能效提升是全球公认的“第一能源”,是加强能源安全、实现经济脱碳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十三五”期间,我省能效水平持续提升,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7.3%,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制度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重要时期。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
省委十四届八次会议提出节能减排要保持全国先进水平,绿色产业发展、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清洁能源发展居全国前列。
本规划旨在通过统筹推进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推动能源资源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宜。
本规划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国家《“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编制,是指导“十四五”时期我省节能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21•【字号】浙政办发[2007]17号•【施行日期】2007.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7]17号)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3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工作,确保“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积极推进“十百千”节能行动。
围绕10大节能工程,支持电力、纺织印染、造纸、冶金、建材、石化等行业开展以余热余压利用、集中供热、变频调速技、系统能源优化等为主的节能技术改造。
省每年扶持100项左右节能重大技术推广和示范项目,促进全省节能技术改造的深入推进。
大力推进1311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
各重点用能单位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加强企业用能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认真推行清洁生产。
二、淘汰不符合能耗标准的设备和装置。
认真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浙江省限制和淘汰制造业落后生产能力目录》(浙经贸制造〔2005〕858号)和《浙江省建设工程淘汰和限制使用技术产品目录》(建设发〔2006〕184号),加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严格执行《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淘汰高耗能发电机组,按期完成我省“十一五”小火电关停计划。
淘汰不符合国家和省强制性能效标准的锅炉,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锅炉,分批拆除集中供热范围内的锅炉。
进一步抓好水泥机立窑、砖瓦窑拆除工作。
认真落实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等相关制度。
三、依法关闭整改无望的企业。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公布日期】2023.05.15•【字号】浙发改能源〔2023〕134号•【施行日期】2023.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3〕134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宁波市能源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3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扎实有序做好近期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526号)等节能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依法加强节能监察,推动全社会能效提升,助力实现全省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现就2023年节能监察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察计划2023年全省监察对象以“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和列入用能预算管理的重点行业企业(以下称重点行业企业)为主。
2023年全省计划安排节能监察计划291家(不包括日常监察及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其中非工单位165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26个。
详见附件1。
二、监察内容(一)用能单位和服务机构日常监察。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要求,依法依规对用能单位和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机构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日常监察。
监察内容包括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落后用能工艺、设备淘汰情况,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履职等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执行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服务机构提供信息真实性等。
日常监察对象由各市、县(市、区)从事节能监察相关单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及“十四五”期间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全覆盖的要求统筹安排,并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重点用能单位作为日常监察重点对象(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由省能源监测中心提供)。
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最新汇编(2011.3)
节能降耗法律法规政策汇编(部分)2011年3月目录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77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主席令第33号)3、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4、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5、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2643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371号)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8、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1]51号)9、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11、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12、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2441号)1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办〔2010〕173号14、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1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2010]218号)16、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0]582号)1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18、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质监局17号令)19、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2528号)20、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9]166号)(与17重复)2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2010]218号)22、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国发〔2009〕38号)23、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978号)24、关于促进节能服务行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与14重复)25、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与14重复)二、循环经济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主席令第四号)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3、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801号)4、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发改环资〔2010〕991号)5、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303号)6、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工信厅节[2010]192号)7、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8、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977号)9、关于印发新型干法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25号)三、清洁生产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72号)2、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令16号)3、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03]100号)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太湖流域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09]104号)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工业和通信业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09]461号)6、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707号)7、《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简介8、《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导向目录》(第二批)9、《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三批)10、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1、包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2、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3、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4、制革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5、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6铜冶炼等5个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工信部节[2011]113号)四、资源综合利用1、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2、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3、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4、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8号)4、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5、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公告)6、工信部发布《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公告(工产业政策[2010]第4号)7、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管理暂行规定8、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9、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660号)五、节能评估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2、国家节能中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0年本)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资料汇编(征求意见稿)4、《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若干要求》和《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国家发改委第37号公告)5、关于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135号)六、新能源1、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财建[2010]230号)2、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七、其他1、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2、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3、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二批)(国家发改委公告2009年第27号)4、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 (2010年第33号公告)5、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应用技术导向目录(第二批)(工信部节[2011]9号)6、国家能耗限额标准(26项)目录7、有色金属工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2006—2020年)8、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9、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财建[2011]61号)浙江省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人大常委公告第9号)2、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浙经贸资源[2001]268号)3、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4、浙江省能源利用监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3号)5、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10〕39号)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63号)7、浙江省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8、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贸资源〔2006〕511号)9、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34号)10、浙江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浙财企〔2010〕232号)11、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0〕57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0]418号)1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80号)14、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8〕42号)15、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发〔2009〕38号文件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27号)16、浙江省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认定暂行办法17、浙江省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浙政发[2010]39号)18、关于超能耗产品惩罚性电价加价标准的通知(浙价资〔2010〕275号)二、循环经济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63号)2、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建字〔2006〕158号)3、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及工业循环经济财政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字[2008]134号)三、清洁生产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3]22号)2、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经贸资源〔2003〕1040号)3、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浙经贸资源〔2005〕643号)4、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浙经贸资源〔2008〕331号)四、资源综合利用1、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浙经贸资源〔2007〕265号)2、关于我省水泥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的意见(浙经贸资源〔2003〕39号)五、节能评估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35号)2、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审查程序(试行)》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0〕575号)3、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内容及深度要求(试行)4、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0〕559号)5、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1〕101号)六、新能源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0〕59号)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55号)杭州市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杭州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杭政〔2011〕1号)2、关于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0〕276号)3、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6号)4、关于印发杭州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83号)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助力度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77号)二、循环经济1、关于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05]211号)2、杭州市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08】353号三、清洁生产1、杭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实施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9号)四、资源综合利用1、市经委关于转发浙江省实施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杭经资源[2007]336号五、节能评估1、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08〕366号)2、杭州市2010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杭政办函〔2010〕11号)3、杭州市薄钢板行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六、新能源1、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86号)2、杭州市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杭政办函〔2011〕31号)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330号)七、其他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8〕283号)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0〕258号)富阳市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富政函[2007]109号)2、关于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工作的意见(富政函〔2006〕39 号)3、转发省发计委《关于富阳市江南片造纸企业集中供热热力规划的批复》的通知(富政办〔2004〕53号)二、循环经济1、富阳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富政办〔2008〕3号)2、关于调整和完善工业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富政〔2006〕1号)3、关于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富政函[2007]110号三、清洁生产1、富阳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办法(富政函〔2005〕73号)四、节能评估1、《富阳市2008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富政〔2008〕5号)2、关于促进富阳造纸行业转型提升的若干意见(富政〔2007〕13号)节能降耗基础知识1.能源能源亦称能量资源或能源资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06•【字号】浙政发〔2007〕63号•【施行日期】2007.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07〕6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完成我省“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现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六日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一、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0 9吨标准煤下降到0 72吨标准煤,降低20%;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低30%;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15.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下降15%。
——到2010年,全省能源利用效率达到40%;主要产品生产单位能耗总体达到或接近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际先进水平。
——到2010年,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5.3%以上。
——到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设区城市达到70%以上,其中杭州、宁波市区达到85%以上。
太湖流域县(市)城市达到80%以上,钱塘江流域县(市)城市达到70%以上,其他县(市)城市达到60%以上。
钱塘江流域直接面江城镇以及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45%以上。
——到2010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医疗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理。
——到2008年底前,全省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备用饮用水源保护区完成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15•【字号】浙政发〔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2〕2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2022年8月15日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称能耗双控)制度,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阶段性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
到202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比2020年下降5%左右、控制在1.24亿吨左右,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5.50万吨、4.76万吨、5.43万吨、0.36万吨。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一)工业节能降碳工程。
开展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全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和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业15000家以上。
以钢铁、建材、石化、化工、化纤、造纸、纺织等七大行业为重点,开展公共用能系统能效诊断,每年组织实施百个省级重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2.10•【字号】浙政办发〔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1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2023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2月10日2023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确保2023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
一、稳住投资基本盘。
用好投资政策工具箱,第一时间研究落实国家政策的承接机制和落地措施,加速释放政策红利。
力争省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应保尽保、项目审批能快则快、协调服务能早则早,推动投资完成率和新建项目开工率达到预定目标。
各地要参照省级做法,抓好本级重大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市、区〕政府。
以下工作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迭代完善省主导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
筛选20个左右跨区域跨流域跨周期、投资规模大、多年想干而未干成的重大项目,由省政府领导包干推进,压实责任、定期协调、加快推进,力争2023年开工建设或前期实质性突破,形成抓重大项目的引领带动效应。
各地要抓好本级主导的重大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三、加强土地要素保障。
2023年,全省供应建设用地40万亩,力争100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保障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万亩。
2023年6月底前,全额下达2023年盘活挂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减排行动计划和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减排行动计划和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18•【字号】•【施行日期】2011.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减排行动计划和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浙委〔2010〕64号)精神,现将《浙江省节能减排行动计划和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浙江省节能减排行动计划和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一、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相结合,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健全节能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实施重点工程、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大幅度提高用能效率,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到0 5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下降18%,比2005年下降34 4%,节能3800万吨标准煤以上;主要耗能产品单位能耗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部分耗能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障节能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促进合理用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用能单位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含5000吨,下同)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3000吨标准煤以上,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用能单位,各作为市、县(市)、区的重点用能单位。
第三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和规范,遵循依法用能、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科学管理、完善节能管理体系、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减少环境污染。
第四条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贸委)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定期组织对重点用能单位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协同省经贸委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参照本办法对市、县(市)、区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能源利用监测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配合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做好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经贸委会同省统计部门定期公布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并发布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公报。
第六条省经贸委定期组织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接受和配合县级以上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或依法委托的能源利用监测机构,对其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情况和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加强节能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完善节能管理体系,依法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人员。
能源管理人员应接受省经贸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能源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后,重点用能单位方可聘任,并报省经贸委备案;(三)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各生产环节、岗位的节能工作责任,并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四)制定并组织实施节能工作规划、计划和节能技术进步措施,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五)实行能源定额管理,按照科学、先进、合理的原则,对各主要耗能产品、工艺、设备和岗位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定期对定额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与奖罚措施相结合;(六)每年应当在固定资产折旧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节能技术改造、节能科研和开发;(七)制定节奖超罚办法,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节能奖励资金,对节能工作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八)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定期向经贸委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九)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计量管理,完善能源统计制度,以确保能源统计数据的全面、及时、准确、可靠;(十)建立能源消耗成本管理制度,开展能源经济效益分析;(十一)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十二)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和培训,提高依法用能,节能增效的意识。
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浙 江 省 重 点 用 能 单 位 名 单杭州市(315户)其中: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含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172户)序 号 企 业 名 称序 号 企 业 名 称1杭州钢铁集团公司87杭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2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88华润雪花啤酒(浙江)股份有限公司3萧山发电厂89浙江联达化纤有限公司4建德市红狮水泥有限公司90杭州萧山东方印染有限公司5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91富阳市金泰纸业有限公司6浙江三元集团有限公司92杭州大自然科纺染整有限公司7桐庐三狮建材有限公司93杭州佳力水泥有限公司8建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94杭州西雅普康大制革有限公司9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95杭州百合化工有限公司10杭州橡胶(集团)公司96临安恒康热电有限公司11浙江尖峰登城水泥有限公司97杭州得力纺织有限公司12富阳三狮水泥有限公司98富阳民兴纸业有限公司13建德市三狮水泥有限公司99富阳市文博纸业有限公司14浙江临安金园水泥有限公司100杭州轻华热电有限公司15杭州钱潮建材股份有限公司101浙江金东纸业有限公司16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102杭州翔盛纺织有限公司17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3杭州红山化纤有限公司18杭州富春江化工有限公司104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19杭州杭联热电有限公司105杭州崇贤热电有限公司20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106杭州杭新印花整理有限公司21建德市新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7杭州萧山长河水泥有限公司22杭州玻璃集团有限公司108杭州西湖啤酒朝日(股份)有限公司23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9浙江省桐庐汇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24中国石化集团杭州炼油厂110浙江鑫富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5浙江金首水泥有限公司111杭州三星纸业有限公司26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112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27杭州塘栖热电有限公司113杭州舒尔姿氨纶有限公司28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114达利(中国)有限公司29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115浙江宏盛纸业有限公司30杭州江东富丽达热电有限公司116富阳威事达纸业有限公司31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117浙江赤龙水泥有限公司32浙江三星热电有限公司118浙江达璞水泥有限公司33杭州富阳高桥热电有限公司119杭州中强印染有限公司34杭州红山热电有限公司120杭州金帆达化工有限公司35荣盛化纤集团有限公司121浙江飞马纸业有限公司36杭州钱江印染化工有限公司122杭州临安锦江纸业有限公司37建德锦江石煤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23浙江长江钢管有限公司38杭州海联热电有限公司124杭州中强轧辊有限公司39杭州诺贝尔集团有限公司125杭州萧山红山染整有限公司40杭州圣山实业有限公司126杭州东南毛纺织染整有限公司41浙江孙氏纸业集团有限公司127杭州一棉有限公司42杭州红宝热电有限公司128杭州天元涤纶有限公司43杭州中纺印染有限公司129浙江三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44杭州翔盛热电有限公司130杭州兴宝染整有限公司45杭州道远化纤集团有限公司131杭州富亨纸业有限公司46浙江庆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132中国杭州青春宝集团有限公司47杭州智兴纺织印染有限公司133杭州荣盛纺化有限公司48杭州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134杭州众意纸业有限公司49浙江荣翔化纤有限公司135杭州大地印染有限公司50杭州富阳钱潮水泥有限公司136杭州金达染整有限公司51杭州蓝孔雀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137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52杭州萧越染织有限公司138杭州千岛湖水泥有限公司53杭州达美染整有限公司139浙江圣山染整有限公司54杭州美时达印染有限公司140杭州吉华化工有限公司55浙江恒逸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141富阳市万马纸业有限公司56杭州临安欧锦热电有限公司142杭州立成礼业有限公司57杭州超峰水泥有限公司143杭州鹏越印染有限公司58杭州澳美印染有限公司144杭州萧山联达伞面染整有限公司59浙江青石集团有限公司145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60杭州锦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146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61杭州板桥纸业有限公司147杭州昌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62杭州三狮水泥有限公司148浙江华鑫纸业有限公司63浙江建德建业有机化工有限公司149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64杭州圣戈班维特克斯玻璃纤维有限公司150杭州卷烟厂65杭州崇钢集团有限公司151杭州永磁集团有限公司66浙江永泰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2杭州明盛化工有限公司67杭州帝凯化工有限公司153杭州嘉濠印花染整有限公司68杭州锦正纺织服装有限公司154杭州南山水泥有限公司69萧山联发电化有限公司155杭州华春化纤染织有限公司70万向集团公司156杭州益邦氨纶有限公司71杭州顶益食品有限公司157杭州娃哈哈乐维食品有限公司72浙江华远纸业有限公司158浙江双可达纺织有限公司73杭州龙达差别化聚脂有限公司159杭州青松印染有限公司74杭州阳城热电有限公司160浙江上游纸业有限公司75杭州仁德染整有限公司161杭州万事利漂染有限公司76杭州华丰纸业有限公司162浙江文丰纸业有限公司77杭州华胜纸业有限公司163浙江宏发集团有限公司78杭州红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164杭州萧山鸿达染墼厂79杭州余杭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65杭州恒生印染有限公司80杭州富春江冶炼有限公司166杭州萧山蔡伦纸业有限公司81杭州永利纸业有限公司167浙江万信纸业有限公司82浙江正大纸业集团有限公司168杭州先进富春化工有限公司83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169杭州富阳市达富纸业有限公司84浙江和合压延玻璃有限公司170杭州长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5杭州邦联氨纶有限公司171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86杭州西湖味精集团有限公司172杭州西子丝绸印染有限公司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千至1万吨(含5千吨)标准煤企业(143户)1浙江汇丽印染整理有限公司73杭州中汇棉纺织有限公司2浙江杭廷顿公牛橡胶有限公司74杭州兴惠纺织有限公司3杭州三星工艺玻璃有限公司75农夫山泉杭州千岛湖饮用水有限公司4杭州先进科技化工有限公司76杭州富阳茂昌纸业有限公司5杭州萧山景福印染有限公司77富阳市春森纸业有限公司6杭州高士达印染有限公司78杭州长岗纸业有限公司7富阳永兴纸业有限公司79杭州天宇印染有限公司8杭州千岛湖啤酒有限公司80杭州长江洗染有限公司9杭州萧山丝化印染有限公司81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10浙江远大纸业有限公司82杭州中天染织有限公司11建德三狮松涛水泥有限公司83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2杭州三印染整有限公司84杭州申达化纤有限公司13杭州新华纸业有限公司85浙江翔盛集团有限公司14杭州旺旺食品有限公司86杭州华天纸业有限公司15康师傅(杭州)方便食品有限公司87浙江航民科尔纺织有限公司16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88杭州胜利印染有限公司17临安市青鸿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9杭州娃哈哈百立食品有限公司18浙江省建德市正发实业公司90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19杭州长江实业有限公司91富阳中富纸业有限公司20杭州红宝染化有限公司92国际香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21杭州崇贤印染厂93杭州豆制食品有限公司22杭州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94杭州三丰纸业有限公司23杭州富阳兴业合成革有限公司95浙江华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4杭州萧山蓝天印染有限公司96浙江小王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5杭州萧湘颜料化工有限公司97杭州森宝丝绸印花有限公司26浙江良富纸业有限公司98浙江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27富阳洪家庄纸业有限公司99杭州华源豆制品有限公司28浙江昕发印染纺织有限公司100杭州大众纸业有限公司29富阳市华源纸业有限公司101杭州蔡氏兄弟纸业有限公司30杭州萧山时代纺织印染有限公司102富阳市汇泰纸业有限公司31杭州喜得宝丝绸有限公司103建德市大洋化工有限公司32杭州萧山建材厂104杭州钱江印染洗涤厂33杭州富阳市金鹰纸业有限公司105杭州娃哈哈非常可乐饮料有限公司34杭州宏金印染有限公司106杭州下沙恒升化工有限公司35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7杭州锦利针纺织有限公司36杭州华众玻璃有限公司108杭州良发炼染有限公司37杭州萧山永丰化工有限公司109建德市天石碳酸钙有限公司38富阳通达纸业有限公司110杭州民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39浙江玲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111杭州科利化工有限公司40杭州达利富丝绸染整有限公司112浙江更楼化工有限公司41杭州正宏纸业有限公司113富阳市华通纸业有限公司42杭州民生陶瓷有限公司114富阳市中南纸业有限公司43杭州帝凯工业布有限公司115富阳市灵丰纸业有限公司44浙江通用纸业有限公司116杭州萧山前进化工有限公司45杭州萧山自来水公司117浙江华东轻钢建材有限公司46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118杭州云森纺织染整有限公司47杭州云会印染整理有限公司119杭州飞翔油脂化工有限公司48杭州利群环保纸业有限公司120杭州民生制胶有限公司49富阳市茂元纸业有限公司121富阳市三元纸业有限公司50杭州杭重铸锻公司122杭州集美印染有限公司51杭州引发纸业有限公司123杭州顶正包材有限公司52杭州天达纸业有限公司124浙江金洋纺织有限公司53杭州红妍颜料化工有限公司125浙江开氏实业有限公司54富阳市方正纸业有限公司126富阳市万通纸业有限公司55杭州庆丰农化有限公司127杭州东南化工有限公司56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有限公司128杭州萧山之湘印染有限公司57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129杭州天山医药玻璃有限公司58杭州宝鼎铸锻有限公司130浙江万众纸业有限公司59浙江春江轻纺集团有限公司131富阳市永星化工有限公司60富阳光明造纸厂132浙江省临安市金洲纸业有限公司61杭州腾飞工贸实业有限公司133杭州欣元印染有限公司62恩希爱(杭州)化工有限公司134富阳市董氏纸业有限公司63浙江杭延顿富轮橡胶有限公司135杭州市热力有限公司64杭州余杭向阳印染厂136杭州余杭振华日化玻璃有限公司65浙江汉欣家具工业有限公司137杭州自强链传动有限公司66杭州先进凤凰化工有限公司138杭州新华集团有限公司67富阳市东南纸业有限公司139杭州近江化工染料有限公司68杭州油漆有限公司140杭州新生印染有限公司69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141杭州东大纸业有限公司70浙江协和陶瓷有限公司142杭州西湖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71建德超翔水泥有限公司143杭州钱潮化工有限公司72杭州利明印染有限公司宁波市(160户)其中: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含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90户)1中国石化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6宁波华光不锈钢有限公司2浙江北仑发电有限公司47浙江银河印染有限公司3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48宁波大榭开发区晶达玻璃制造有限公司4浙江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9宁波麦芽有限公司5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50宁波合众不锈钢有限公司6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51宁波市镇海永大构件有限公司7台塑集团热电(宁波)有限公司52宁波爱朋思纺织品有限公司8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53慈溪市龙凤纸业有限公司9浙江镇海第一联合发电有限公司54宁波港慈发电有限公司10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55宁波卓成化纤有限公司11宁波镇海热电厂有限公司56台化塑胶(宁波)有限公司12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57宁波天一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13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58宁波市鄞州古林福利厂14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9宁波维科精华浙东针织有限公司15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60宁波现代建筑材料有限公司16宁波舜龙电业有限公司61宁波英博啤酒酿造有限公司17宁波申洲针织有限公司62宁波明达针织有限公司18浙江金甬腈纶有限公司63宁波王龙集团有限公司19宁波明耀环保热电有限公司64宁波天益金属冷挤压有限公司20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65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21宁波正源电力有限公司66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22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67宁波侨泰纺织有限公司23宁波庆丰热电有限公司68宁波日月铸造有限公司24宁波金田冶炼有限公司69宁波市阳光特种钢有限公司25慈溪金轮能源发展有限公司70利华(宁波)羊毛工业有限公司26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1余姚市华盛铝材厂27宁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72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28慈溪热电厂73宁波万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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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宁波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依法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切实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节能监察办法》、《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及其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点用能单位是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单位,具体指:(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等价值,下同)及以上的工业、交通用能单位;(二)年用电3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非工业用能单位;(三)其他根据需要确定的用能单位.市级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由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能办”)每年调整并公布。
第四条市、县(市)区(管委会,下同)节能主管部门负责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统计部门负责纳入能源统计制度范围内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统计工作,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统计进行监督检查。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能单位定期对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促进重点用能单位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加强对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的分析应用。
经信、住建、交通、机关事务管理、贸易、旅游、城市管理、教育、卫生、农机、海洋渔业和服务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领域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年综合能耗10000吨标准煤及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及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可根据各地实际扩大县级重点用能单位范围。
第五条市、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分别做好工业、民用建筑、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严格控制项目能耗准入.第六条市、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节能服务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能源审计、能源计量审查、能效评估、节能量审核和能量平衡测试,对主要耗能设备、工艺、产品能耗指标等进行检验测试和分析评价.第七条各级政府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制,签订(下达)节能目标责任书(任务书),并实施年度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对列入国家“十二五”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计划的重点用能单位,一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实施管理。
大力开展节能工作的实施方案(二篇)
大力开展节能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___大力开展节能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府《___大力开展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有效提高能源利用率,确保市人民政府下达我县__五期间节能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控制和减少能耗、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突破口,以法治为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完善工作措施,促进能源有效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全县单位gdp能耗__五期末比十五末降低25,年平均节能率为5。
到___年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及主要耗能设备能效达到国家规定的指标要求。
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工程(一)工业领域:工业是我县能源消耗的重点领域,抓好工业领域中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工作是实现节能目标的关键所在。
依法对电力、冶金、化工、生物发酵四大耗能行业和企业实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管理。
对国家、自治区、市确定的重点耗能企业按照下达的节能指标考核监督。
电力行业。
严禁新建单机___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火力发电机组,重点推动___万千瓦以上超临界及双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的建设。
到___年单位综合耗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重点推动___万千伏输变电项目建设,降低电网损耗,网损率下降到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冶金行业。
淘汰小炼铁、小炼钢等高耗能、低效率的落后冶金企业。
推进高炉和转炉大型化,大力推广干法熄焦技术、高炉炉顶压差发电技术、纯烧高炉二煤气锅炉技术、蓄热式轧钢加热炉技术,连铸连轧技术及自动化控制技术。
到___年,钢铁行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化工行业。
重点开发与建设煤化工项目,加大煤化工替代石油化工的力度,使煤基燃料(煤制油、二甲醚等)、煤制烯烃产品单位能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浙江省实施〈节能法〉办法》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经济,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能源开发、利用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节约能源是本省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
节能工作应当遵循市场导向、依法管理、多能互补、技术创新、降耗增效、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制定节能规划和能源投资计划,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进节能技术进步,保障能源合理利用,并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相协调。
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倡使用清洁能源。
省人民政府制定优惠政策,促进全社会的节能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计划与经济)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科技、财政、建设、环保、农业、技术监督、统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各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本行业节能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
新闻媒介对节能工作实行舆论监督,宣传节能法律、法规,批评浪费能源现象。
第二章能源节约管理第七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节能资金,统一纳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资金管理,专项用于支持能源的合理利用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节能资金,用于支持能源的合理利用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
节能资金管理使用的具体办法,由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
第八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内容。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三千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由县级以上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对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内容进行审查,并监督项目的设计、建设及竣工验收。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实施方案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能源局,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2.01.04•【字号】浙发改产业〔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实施方案浙发改产业〔2022〕1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广电局、省统计局、省大数据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省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精神,推动重点行业加快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针对我省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含光伏玻璃,下同)、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五大行业重点领域和数据中心,开展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能效引领、统筹部署。
深刻认识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把重点领域能效引领纳入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整体布局,坚持全省“一盘棋”,实干争先、加压奋进,统筹抓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
(二)坚持对标标杆、整体提升。
突出标准引领作用,对标国内外生产企业先进能效水平,确定各行业重点领域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以量化标准为牵引,推进开展节能降碳行动,助力全行业加快转型提升发展。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聚焦综合条件较好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先行先试,率先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待相关机制及整改路径运行成熟后再研究推广至其他行业其他企业。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11年修订)(1998年12月15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11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能源生产、转换、储存和消费,节能产品和技术的开发、利用,节能服务以及节能管理等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节能工作应当遵循节约优先、政府调控、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根据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节能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有利于推进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节能产品、技术、工艺的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促进节能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节能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并通过节能宣传周、节能企业、节能社区等形式和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节能意识,提倡节约型的消费方式。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规范》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规范》编制说明1、标准制定的背景和任务来源1.1 编制背景与目标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环境保护、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发展、低碳发展等作为今后工作重点,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中明确了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节能减排是中国转型低碳绿色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必要手段。
企业作为节能减排的主体,政府在监管的同时应该加强企业树立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识。
从企业来看,重点用能单位是耗能大户,更应该成为节能主体。
节能管理的监督首先需要节能目标的提出,涉及到能源计量检测、能耗审查、能效统计等诸多方面。
亟需制定量化的标准基础、制定能源管理、节能监察等规范,为节能管理部门的执法监督提供技术依据,为各级政府部门实施能源统计和能效公示评价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标准化作为政府执法监督的技术政策和政府量化管理的技术手段,能有效促进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加快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进一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友好型社会。
目前我国部分企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企业节能标准体系,有些初步建立了体系,并不完善;有的企业节能标准还处于空白状态。
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中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性,造成这种盲目性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不能将国家、行业、地方节能目标及政策与企业的节能技术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不能确定一个系统的、符合各级政府节能政策要求的企业节能管理体系规范。
在此背景下,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时启动了《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的研制工作,本标准的提出和制定将对全面促进和完善我省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起到积极引导。
1.2任务来源根据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2015年度四川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川质监函[2015]45号文)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重点用能单位能源使用情况,提高节能效率,特制定四川省地方标准《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规范》。
能耗“双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能耗“双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和温州市有关能耗“双控”工作精神和部署,确保完成市202a年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和能源消费总量增长控制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于9月起至12月底,组织开展202a 年能耗“双控”攻坚行动。
有关工作方案如下:一、攻坚目标(一)三季度单位GDP能耗同比不增长,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率达到3.1%以上。
(二)9-12月当月规上工业能耗分别控制在1.78万吨标准煤、3.66万吨标准煤、6.06万吨标准煤、7.23万吨标准煤以内,全年规上工业能耗不超过63.73万吨标准煤。
(三)三季度用煤量(不含华润电厂发电用煤,下同)控制在3.8万吨以内,全年用煤量不超过5万吨。
(四)9-12月当月全社会用电量分别控制在2.29亿千瓦时、2.16亿千瓦时、2.19亿千瓦时、2.40亿千瓦时以内,全年全社会用电量不超过29.18亿千瓦时。
二、推进措施(一)实施工业节能行动1.实施有序用电方案。
按照月度用电量控制目标,以高耗能、高耗低效、亩均评价D类等高能耗低附加值的企业和项目能耗未批先建等企业为重点,梳理有序用电企业名单,科学、合理编制差异化有序用电计划,并严格做好执行落实。
按照每月用电实际增速15%测算,月度压减用电5000万千瓦时以上。
(牵头单位:市经济发展局;配合单位:市供电公司)2.建立能耗准入机制。
谋划产业引进项目时,坚持能耗“双控”约束在前,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的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从严控制存量“两高”企业新增产能。
项目招引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原则上控制在0.49吨标准煤/万元,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已通过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审批。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外工业项目专变报装或增容时必须征询市经济发展局意见,负面清单内工业项目必须先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或相关审批意见。
(牵头单位:市经济发展局;配合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供电公司)3.开展重点单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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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特制定浙江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重点用能企业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强化基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落实节能降耗的目标和责任。
到2010年,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或行业领先水平;节能成效明显,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
各企业要成立由企业一把手挂帅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明确节能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责任,要将本企业节能目标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一级抓一级,逐级考核,加强监督,强化节能目标管理。
(二)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制度,定期报送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各企业按照《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配备合理、准确的能源计量器具、
仪表,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强化能源计量管理。
加强能源统计,明确能源统计责任人,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加强统计业务和网上报送技术的学习,按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企业能源消耗统计资料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包括能源消耗情况、用能效率、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
能源统计报表数据应能追溯至计量测试记录。
(三)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
各企业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配合有资质的能源审计机构,开展能源审计,完成审计报告;通过能源审计,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挖掘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
各企业要抓紧编制节能规划或计划,并认真分解落实。
企业节能规划或计划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责任落实,措施有力,并有分年度的实施计划。
今年底前,各企业将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或计划报所在地市经贸委(经委),全部规划(计划)审核工作在2007年6月底前完成(前几年已经做完审计的企业可不提供审计报告,但要把握5年一次的周期审计要求)。
(四)加大投入,加快节能降耗技术改造。
各企业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节能技术改造。
要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淘汰高耗能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调整企业产品、工艺和能源消费结构,把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作为增长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根本措施来抓,促进企业生产工艺的优化和产品结构的升级,实现技术节能和结构节能。
(五)建立节能激励机制。
各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节能奖惩制度,安排一定的节能奖励资金,对节能发明创造、节能挖潜革新、能源统计等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浪费能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惩罚;将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员工的业绩考核范畴,严格考核,节奖超罚。
(六)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
各企业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与培训,定期组织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和操作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加强企业节约型文化建设,提高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全省各级经贸、统计、质量技术监督、国资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降耗工作。
各重点企业节能行动名单每2年做一次调整,由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向省经贸委和省统计局提出调整建议,经省统计局审核后,由省经贸委和省统计局对企业名单进行调整。
新进入重点企业名单的企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