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若干问题的通知:附表
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要点介绍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要点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
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
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
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严禁
应
计数检验
一次检验 二次检验 两个概念
在主控项目中 α 和 β 不宜超过5%
宜
可
计量检验
两个范围
在一般项目中, α 不宜超过5%, β 不宜超过10%。
四 个 层 次
第二节 基本规定
1 施工单位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标准、质量检查制度 。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 该 2 现场质量责任制 3 主要专业工程操作岗位证书 如 4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何 5 图纸会审纪录 填 6 地质勘察资料 写 7 施工技术标准 这 8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 些 9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栏 10 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 11 计量设备配备 12 检测试验管理制度 13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自检结果 检查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手签姓名。不能同日。
什么是 质量方针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应包括哪些内容? 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质量管理机构框图(落实到人名)。 3)质量管理制度。 4)标准、规范、规程文件。 5)质量管理的各项记录。
什么是 质量目标
2 质量控制 的规定
进场检验 和复验
充分尊重施 工单位的人 权
自检和 交接
?
?
监理校核 检查 记录
?
?
验收日期:年月日
指是哪种 监理人员
施工单位 是两个人 签字
监理人员在 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多得很
3)有完整的操作依据和质检记录。
现场检收原始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检验批名称 砖砌体 编号 验收项目 098 水平灰缝厚度8-12mm 2号综合楼 检验批编号 验收部位 二层C-D/6轴墙 二层B-D/6轴墙 001254 验收情况记录 9mm 13mm
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问题与建议
() 1 对工程进行分部 、 分项和检验批分解 的必 要性与重要性 建筑工程是一个多学科 、多专业 、多工种 、 多
风与空调 ; 电梯 , 共九大分 部工程 ( 《 见 标准 》 附录 B) 。显然 , 地基与基础 、 主体结构 、 建筑电气 、 建筑
子分部工 程—— “ 综合布线 系统 ” 的分项工 程内容
易造 成部分 相 关内容与 《 准 》 内涵原 则相悖 , 标 的
与现场管理 的实施不符 。 ( ) 标准 》 3 《 内容 的本征 内涵 ( 内容实质 ) 现代工程管理中 ,在施工现场要求对工程的各 项终极指标进行严格 的量化分解与落实。为此。 单位
功能特征 的实体 。例如 , 智能建筑 ” “ 分部工程中:
类别 、 内涵复杂 的集成实体 , 而项 目管理则是一个 集技术 、 施工 、 经济 、 法律等多元要 素于一体 的系
统工程。因此 , 需要对庞杂的工程内容进行分解和 归纳。只有 当工程的分解与综合是科学的 、合理 的, 并被规范化 、 准化 , 目及 其施工管理 才有 标 项
给水排水 及采暖等这些文字描述的是建筑实 体的
分原则表述如下 : ①分 部工 程 的划 分 : 按专 业 性质 、 建筑 部 位
确定 。
融汇集成的功能特征实体 , 并不 以专业 的不 同作为
区分 、 界定的依据。
《 标准 》 关于子分部工程及分项工 程划分 中,
的表述也显得纲 目无序 。在两者具有相 同界定要 素( 器材及工艺) 的情况下, 没有 明确它的前提和层 面的 别 。 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 : 两个不 同构成原
部工程—— “ 综合 布线系统 ” 分项工程属 于施工 的 内容 ) 。该 《 准 》 标 文件对这 些基本 定义的表 述容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文件.doc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014 年6 月1 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 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
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
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
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 3.0.4 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执行详解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执行中应注意问题详解(市质安站)(以下内容中的“详见标准”均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标准)1、明确规定所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详见标准2.0.7、3.0.3②、3.0.6①、6.0.4、6.0.5条。
2、明确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履行监理职责,详见标准3.0.2条。
隐蔽工程由建设单位检查合格方可隐蔽。
在所有表格、资料中需监理签字的栏目,均由建设单位签字。
3、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应明确并检查主要工序质量,即“对于监理单位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详见标准3.0.3③条。
因此,监理单位应在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监理方案中明确需检查的重要工序名称。
在监理过程中,可动态增加需检查的重要工序(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但不得减少需检查的重要工序。
4、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前制定检验批、分项工程划分方案报监理批准后实施,详见标准4.0.7条。
5、规定所施工的工程,在各专业规范没有验收依据、要求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制定专项验收方案,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的专项验收方案(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详见标准 3.0.5条。
6、规定重要分部工程在验收前应进行实体检验,如钢筋保护层检验、混凝土强度检验、节能构造层检验、蓄水(淋水、泼水)检验等,详见标准3.0.6⑥条。
7、规定了检验批的各种抽样方案,详见标准3.0.8条。
施工期,应制定检验批质量验收抽样方案报监理批准。
检验批质量验收抽样方案在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中确定的不论是哪一种抽样方案,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一次、二次抽样及合格判定方法详见标准附录D。
8、规定检验批抽样样本(抽检的点位、构件等)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不应低于有关专业验收规范(如混凝土施工验收规范、砌体工程验收规范等)的要求,同时也不得低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中的表3.0.9的规定,详见标准3.0.9条及表3.0.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3
检验批的划分规定
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已在2.2节中列出,各工程项目可按工程 实际情况选择参照划分。检验批的划分和数量确定,应视工程的特点(如施工段、结 构缝、楼层、部位、工艺、系统等)进行确定,这样便于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控制, 也便于质量验收。检验批的划分,实质是分项工程验收数量的确定,一个分项工程可 按工程的特点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而在检验批划分和数量确定时,则 应按下列各分部工程相关要求进行划分和确定:
条件2:在同一施工现场加工的用于同一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的成品、半成品、构 配件等符合条件时,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但对该类物资安装后的工程质 量应按相应的分部工程的检验批划分检查验收。
条件3:在实际工程中,同一专业内或不同专业之间对同一对象有重复检验的情况, 并需分别填写验收资料, 例如:混凝土结构和砌体工程在进行配合比试验时,所用水 泥为同一品种规格,且为同一批次时,即可重复利用水泥复试成果。装饰装修工程和 节能工程中对门窗的气密性试验等。可重复利用已有检验成果的项目应有具体的实施 方案,实施方案应符合各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并事先报监理单位认可。施工或监理 单位认为必要时,也可不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或不重复利用已有检验成果,但应 说明理由。
三.制式表格的变化
新标准在6章 8个附录中, 均有不同程 序的变化, 为便于我们 从总体了解 新标准修订 内容的变化, 从以下三个 方面进行汇 总
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5.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 要功能抽查记录 6.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序号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程施⼯质量验收统⼀标准》GB50300-2013技术、资料交流QQ群:338748126⼤家好,为了⽅便⼤家的⼯作,本公众号特开通了“规范查看”栏⽬,便于⼤家在⼯地上查看规范。
本栏⽬内的所有规范素材均为⽹友上传,强制性条⽂加粗。
如您发现有和原规范不⼀致的地⽅,请告知我们,并以原规范的纸质版为准!注:规范内容未上传总则、术语、附录、条⽂说明。
3 基本规定3.0.1 施⼯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技术标准、施⼯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质量⽔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进⾏检查记录。
3.0.2 未实⾏监理的建筑⼯程,建设单位相关⼈员应履⾏本标准涉及的监理职责。
3.0.3 建筑⼯程的施⼯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程采⽤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进场检验。
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程施⼯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件等规定进⾏复验,并应经监理⼯程师检查认可;2 各施⼯⼯序应按施⼯技术标准进⾏质量控制,每道施⼯⼯序完成后,经施⼯单位⾃检符合规定后,才能进⾏下道⼯序施⼯。
各专业⼯种之间的相关⼯序应进⾏交接检验,并应记录;3 对于监理单位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序,应经监理⼯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下道⼯序施⼯。
3.0.4 符合下列条件之⼀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案应由施⼯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1 同⼀项⽬中由相同施⼯单位施⼯的多个单位⼯程,使⽤同⼀⽣产⼚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2 同⼀施⼯单位在现场加⼯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于同⼀项⽬中的多个单位⼯程;3 在同⼀项⽬中,针对同⼀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
3.0.5 当专业验收规范对⼯程中的验收项⽬未作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附件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GB50300-2013 桂建质(综合类)—011.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填写,再交总监检查确认。
填写时间在进场后、开工前。
当项目管理有重大变化调整时,应重新检查填写并交总监检查确认。
2.表中的内容按序号为:(1)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例会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等。
(2)现场质量责任制:主要包括①人员任命与职责分工文件;②公司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文件、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③人员签字与照片文件;④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机械员、标准员;施工班组长、作业人员等的质量责任制;⑤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⑥技术交底制度。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测量工、钢筋工、木工等普通专业工种人员的岗位证书。
(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
(5)图纸会审记录:包括完整的设计文件、审图报告及相应的设计回复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及相应的设计答复资料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设计文件应加盖审图章。
(6)地质勘察资料:有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技术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标准、验收标准、标准图集等,要求施工有明确的依据,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要求有针对性,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9)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制度、进场验收制度、台帐等。
(10)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安装、检测、备案、维保与拆卸等。
(11)计量设备配备:要求计量准确。
(12)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包括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试块留置方案、检测试验计划等。
关于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培训心得
培训小结关于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培训心得2014年6月12日、13日参加了山西省建工集团组织的国标规范培训,规范编制委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两位专家对近期出台或即将出台的三本新规范有针对性的进行了较为深刻的阐述。
使本人对上述几本规范的理解更加深刻,针对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的变化、新内容及学习过程中的心得做一个简单的小结。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构架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构架主要为:法律文件—法规文件—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
其中法律文件是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实施的,其地位最高,如1997年人大发布通过的《建筑法》。
法规性文件是国务院颁布的,是重要文件,如2000年发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部门标准是行业内发布的指导性标准,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地方性法规是结合地方实际依据行业标准编制的,一般地方性法规条文的内容、要求高于行业标准。
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概况《标准体系》适用范围:城乡规划,建设领域,房屋建设等。
《标准体系》内容包括现行有效的规范、在编规范、待定规范,体系涵盖了1375项,20个专业。
其中施工质量专业共122项,65项现行有效,48项在编在修,9项待编。
《标准体系》的作用:保证城市功能正常功能;满足建筑物全寿命技术要求;约束参与单位人员质量行为。
《标准体系》建筑施工质量专业内容:施工管理类;施工技术类;检测技术类;质量验收类;建筑材料类。
《标准体系》的特点及存在问题:特点—标准包括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包括国标、行标,主编部门多;标准数量多内容细。
存在问题—①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不健全,标准缺少法理上的依据;②标准对建筑物的功能性、环保型重视不足;③标准多头管理,缺乏整体性;④体系有待完善,部分标准分散、空缺;⑤地标、企标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 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修订内容1.增加符合条件时,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3.0.4 本条规定了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条件和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宣贯及高层建筑施工技术与质量监管要点培训班”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李惠强主要内容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条文解读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强制性条文解读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2011版)强制性条文解读 四、《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修改条文解读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宣贯培训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李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9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0.8、6.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1日(原强制性条文共6条,本次修订压缩为2条)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修订历史1966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22-66。
1974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J301-74。
1988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J300-882001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013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014年6月1日起实施)2013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本次标准修订继续遵循“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在验收体系及方法上与原标准保持了一致,仅作了局部的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 增加符合条件时,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宣贯讲义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2013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标准修订继续遵循“验评分离、强化验收、 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在验收体系及 方法上与原标准保持了一致,仅作了局部的修订,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 增加符合条件时,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 验数量的规定。 2、 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 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 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 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系统子分部工程。 5、 修改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电气、通风与空 调等分部工程中的某些分项工程的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1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 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 为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 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行 政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 各专业验收规范应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1.0.4 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新增条文) 【说明】总 则部分原标准3条未修改,1.0.4为本标 准新增条文。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主要包括工程建设 国家标准、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产品国家标准、产 品行业标准等。
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系列规范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7)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0)建筑采暖与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300—2013验收标准 -回复
很高兴接到你的委托,我将会按照你的要求认真撰写这篇有价值的文章。
让我简要介绍一下文章要讨论的主题50300—2013验收标准 -回复。
50300—2013是我国建筑业领域针对工程建设验收所制定的标准。
该标准内容涵盖了工程验收的各个方面,包括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资料和验收结果等。
50300—2013标准的出台,对于规范和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接下来,我将从浅入深地探讨50300—2013验收标准 -回复的相关内容,并共享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50300—2013验收标准概述1.1 验收标准的制定背景50300—2013验收标准是在我国建筑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制定的,旨在强化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推动工程建设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1.2 验收标准的主要内容50300—2013验收标准主要包括验收的程序、内容、标准、资料和结果等方面的规定,全面涵盖了工程建设验收的各个环节和要求。
二、50300—2013验收标准的实施意义2.1 对工程建设的影响50300—2013验收标准的实施,有助于加强对工程建设各阶段质量的控制和监督,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2.2 对建筑行业的促进作用50300—2013验收标准的实施,将推动建筑行业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50300—2013验收标准的启示与展望3.1 启示50300—2013验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我们提供了一些重要的启示,包括要注重质量管理,加强标准化建设,强化监督检查等。
3.2 展望50300—2013验收标准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建筑业质量管理水平和验收标准的不断提高。
在未来的发展中,应不断完善验收标准,提升验收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促进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50300—2013验收标准 -回复作为我国建筑业的一项重要标准,对于规范工程建设、保障工程质量、推动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基本内容及有关规定与要求
• 表D.0.1-1 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抽样判定
样本 容量
5 8 13 20
合格 判定数
1 2 3 5
不合格 判定数
2 3 4 6
样本 容量
32 50 80 125
合格 判定数
7 10 14 21
不合格 判定数
8 11 15 22
14
插入法计算合格判定数
15
表D.0.1-2 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二次抽样判定
“验评分离、强化验收、过程控制、完善手段”
4
姓名 邸小坛 李丛笑 高新京 袁欣平 张元勃 张晋勋
罗璇 汪道金 葛兴杰
吕洪 李伟兴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宋波 陶里 林文修
职务、职称 总工,教授 主任,教授 站长,高工 副总工高工 会长,教授 副总工教授 总工,高工 总工,教授 总工,高工 总工,高工 所长,高工 主任、教授 教授 所长,教授
11
章节介绍
• 验收统一标准分六章和八个附录: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术语 • 第三章基本规定 • 第四章质量验收的划分 • 第五章质量验收 • 第六章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12
附录
• 附录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 附录C室外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划分 • 附录D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 • 附录E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 附录F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附录G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附录H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行业 科研单位 科研单位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科研单位 检测单位 检测单位
5
• 修订的特点 • 符合实践:可调整抽样试验数量、竣工预验收 • 适应发展:节能分部、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 强调真实:现场检查原始记录、最小抽样数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Unified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building engineeringGB 50300-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00-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0.8、6.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1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根据建筑工程领域的发展需要,对原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6章和8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 增加符合条件时,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2 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 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4 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地源热泵系统等子分部工程;5 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 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7 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8 增加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9 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10 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解读及相关验收记录编制
2013版统一标准主要修订内容
1、提出可适当调整抽样复检、试验数量的规定。 2、提出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表3.0.9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土壤源热 泵系统、建筑饮用水供应系统等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结构、弱电、空调、给排水分部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3.0.8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6.0.5 8、规定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6.0.6 9、增加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检验的规定。 5.0.7 10、修改了各验收表格。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3、检验批验收对于计数抽样的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 二次抽样按下列附录D判定:(新增内容)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4、当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 行处理: ※ ※ ※ ※ ※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1、检验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 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2、分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 人 等进行验收。 3、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 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地基与基础分部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 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 主体结构、节能分部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 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 4、单位工程中的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 程项目进行自检,并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验收 时总包单位派人参加。分包单位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控制 资料整理完毕,并移交给总包单位。
JGJ/T186-2009 JGJ257-2012
JGJ209-2010 JGJ/T304-2013 CJJ82-2012 GB50661-2011 GB50755-2012 GB50496-2009 GB/T50123-1999 GB/T50107-2010
《建筑工程施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基本内容及有关规定与要求(一)
二 主要修订内容
1、提出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提出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增加铝合金结构、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
泵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结构、电气、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二 主要修订内容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 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 9、增加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10、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检查原始记录的 要求 11、提出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出分项、检验批 划分方案,报监理审批
• 对象:主材、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设备;
• 方式:资料核查、现场检查
• 要求:包装、标志、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说明书, 环保、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表面质量、尺寸、外形、规 格和数量。
• 2.0.5 复验: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 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 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 1 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 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 构配件、设备;
• 2 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 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 3 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 可以重复利用。
标准第三章 基本规定 共10条。其中 •3.0.1——3.0.4 这4条讲质量控制 •3.0.5——3.0.7 讲验收 •3.0.8——3.0.10 讲抽样
•1 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 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 构配件、设备;
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整理)
室外供热管网 管道及配件安装,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防腐,绝热
建筑中水系统及 建筑中水系统管道及辅助设备安装,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游泳池系统
供热锅炉及辅助 锅炉安装,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安全附件安装,烘炉、煮
设备安装
炉和试运行,换热站安装,防腐,绝热
太阳能热水系统 预埋件及后置锚栓安装和封堵,基座、支架、散热器安装,
室外安装
子单位工程
道路
边坡 附属建筑 室外环境 给水排水
供热 供冷 电气
分部(子分部)工程
路基、基层、面层、广场与停车场、人行道、人形地道、挡土 墙、附属构筑物 土石方、挡土墙、支护 车棚,围墙,大门,挡土墙 建筑小品,亭台,水景,连廊,花坛,场坪绿化,景观桥 室外给水系统,室外排水系统 室外供热系统 供冷管道安装 室外供电系统,室外照明系统
瓦面与板面 光顶铺装
檐口,檐沟和天沟,女儿墙和山墙,水落口,变形缝,伸出
细部构造
屋面管道,屋面出入口,反水过水孔,设施基座,屋脊,屋
顶窗
室内给水系统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给水设备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 消防喷淋系统安装,管道防腐,绝热
室内排水系统 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防腐
室内热水供应系统 管道及配件安装,辅助设备安装,防腐,绝热
净化空调系统 安装,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风机安装,
风管与设备绝热,高效过滤器安装,系统调试
制冷机组安装,制冷剂管道及配件安装,制冷附属设备安装, 制冷设备系统
管道及设备的防腐与绝热,系统调试
管道冷热(媒)水系统安装,冷却水系统安装,冷凝水系统
空调水系统 安装,阀门及部件安装,冷却塔安装,水泵及附属设备安装,
电气动力节能 配电节能、照明节能
(新规范)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word版
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A.0.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A.0.1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表A.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开工日期:附录B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B.0.1 建筑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表B.0.1划分。
表B.0.1 建筑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附录C 室外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划分C.0.1室外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可按表C.0.1划分。
附录D 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D.0.1 对于计数抽样的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抽样应按表D.0.1-1判定,正常检验二次抽样应按表D.0.1-2判定。
D.0.2 样本容量在表D.0.1-1或表D.0.1-2给出的数值之间时,合格判定数和不合格判定数可通过插值并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表D.0.1-1 一般项目正常一次性抽样的判定表D.0.1-2 一般项目正常二次性抽样的判定注:(1)和(2)表示抽样次数,(2)对应的样本容量为二次抽样的累计数量。
E.0.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并按表E.0.1记录。
表E.0.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F.0.1分项工程质量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应按表F.0.1记录。
表F.0.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G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G.0.1 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有关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应按表G.0.1 记录。
表G.0.1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附录H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H.0.1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按表H.0.1-1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应按表H.0.1-2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应按表H.0.1-3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应按表H.0.1-4记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GB50300-2013 桂建质(综合类)—01
1. 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填写,再交总监检查确认。
填写时间在进场后、开工前。
当项目管理有重大变化调整时,应重新检查填写并交总监检查确认。
2. 表中的内容按序号为:
(1)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例会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等。
(2)现场质量责任制:主要包括①人员任命与职责分工文件;②公司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文件、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③人员签字与照片文件;④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机械员、标准员;施工班组长、作业人员等的质量责任制;⑤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⑥技术交底制度。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测量工、钢筋工、木工等普通专业工种人员的岗位证书。
(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
(5)图纸会审记录:包括完整的设计文件、审图报告及相应的设计回复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及相应的设计答复资料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设计文件应加盖审图章。
(6)地质勘察资料:有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技术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标准、验收标准、标准图集等,要求施工有明确的依据,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要求有针对性,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9)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制度、进场验收制度、台帐等。
(10)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安装、检测、备案、维保与拆卸等。
(11)计量设备配备:要求计量准确。
(12)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包括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试块留置方案、检测试验计划等。
(1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包括自检与交接检制度、项目周检制度、质检员日检制度、质量问题整改制度、缺陷修补方案、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制度等。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验收规范编号,如:GB50203-2011 编号,如:桂建质02010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结构、混凝土装配结构、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石砌体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混凝土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3-3:
混凝土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 检查数量:外墙检查阳角不少于4处取大值。
附件3-4:
砖砌体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3-5: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3-6:
石砌体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标准》(GB50300-2013)第5.0.6条处理的情况。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GB50300-2013 编号,如:桂建质02
注:1. 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检查情况可查阅有关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直接查阅原件,统计整理后填入本表。
2. 本验收记录尚应有各有关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作附件。
3. 观感质量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并以其为主,听取参验人员意见后作出评价,如评为“差”时,能修的尽量修,若不能修,只要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可协商接收,并在“验收组验收意见”栏中注明。
4. 勘察单位不需参加除地基与基础分部以外的分部工程验收,此时可以将勘察单位签字盖章栏删除;设计单位不需参加电梯分部工程验收,此时可以将设计单位签字盖章栏删除,并将施工单位栏改为电梯安装单位栏。
汇总表
2.完工日期指竣工预验收合格,且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成后总监签认的日期。
工程质量主要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注:资料核查人应为竣工验收组成员,可以为同一人,也可以为多人。
附件6-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2.“份数”栏目由施工单位统计并填写,“核查意见”、“抽查结果”两栏由监理(建设)单位填写。
附件6-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2.在分部工程验收时未形成观感质量的,在竣工验收中加以确认。
3.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若因条件限制不能返修的,只要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
用功能,可协商接收并在表中注明。
4.观感质量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应作为本表附件。
附件7:
检验批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
共页,第页
检查日期:年月日
注:1.本表作为检验批验收记录的附表使用,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存档备查,竣工验收后可不存档。
2.“检验批名称”与“检验批编号”栏按对应的检验批验收记录填写。
3.“验收项目”栏对照检验批验收记录,填写实际进行验收的项目;如果同一验收项目对应多行验收部位,验收项目不用重复填写;“编号”栏按“验收项目”顺序编号。
4.“验收部位”栏填写各个检查点的部位,每个部位占用一格,下个部位另起一行。
5.“验收情况记录”栏中,针对定性检查项目可以采用文字描述,数据说明或者打“√”的方式,说明本部位的验收情况,不合格的或者超标的必须明确指出;对于定量检查的项目,需要填写量测数据,量测数据中超标或者不合格的应做标识,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用“Ο”将其圈住。
6.在“备注”栏中,填写发现明显不合格个体的情况,以及整改、复查是否合格的情况。
7.参加验收的监理工程师、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记录员应在本表填写完成后现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