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通论期末考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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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通论复习考试题

经济法通论复习考试题

经济法复习题一、名词解释题(每题6分,共30分)1.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其所称的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3.破产财产从实体意义上讲,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视所采立法原则而定),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其着眼点是财产的构成与来源。

4.要约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5.商标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6.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7.股份有限公司8.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是指破产程序启动前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并且只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权。

9.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10.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11、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经济法律通论期末考试题

经济法律通论期末考试题

1、“人死债不烂,父债子来还”这句话是否符合法律之规定?2、如何理解知识产权的有限专有性中的“有限”?案例1、甲借给乙5万元。

一年后,乙还了4万元,乙写了一个字条:“还欠款1万元”并签字。

事后甲向乙索要4万元,乙认为自己只欠甲1万元。

双方争执不让。

[问题] 你作为法官如何断案?案例2、“遗产可不可以留给二奶”蒋伦芳与丈夫黄永彬于1963年结婚。

1996年,黄永彬认识了张学英,并与张同居,后黄于病危时留下遗嘱将其财产分两部分,一份留给妻子,另一份给与其同居的张学英。

丈夫死后,由于妻子拒绝分配财产,“第三者”遂将“原配夫人”推上被告席,依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请求法庭判给其按遗嘱应得的6万元。

[问题] 对本案你如何认定?案例3、2009年9月9日下午,某村村民邬某豢养的看门狗在同村屠户林某的肉铺里叼走一块肉,林某上前用棍子将狗打跑,狗在慌忙逃跑中撞上一头正在路上游荡的家猪,猪受到惊吓而乱跑时,将在此间行走的七旬老太高某撞倒,导致高老太胫骨骨折,经过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000元。

事后,高老太要求打狗人林某赔偿,林某称:“是因为狗偷吃肉铺里的肉我才去打狗,撞伤你是由狗引起的,你应该去找养狗人。

”养狗人则称:“直接撞伤你的不是我的狗,而是麦某养的猪,要找就找麦某去。

”养猪人麦某则认为:“我的猪被撞倒,按理说也是受害者,而且一连串事件是因为打狗人造成的。

”各方相互推脱责任,纠纷不断。

高老太只好诉至法院。

[问题] 1.打狗人林某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2.本案该如何处理?答:1.对于本案中打狗人林某的责任,应通过一般侵权行为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来考察。

此过错属于主观过错。

狗、猪相撞并伤及高老太确实是由打狗人林某的打狗行为所引起的,但这一连串的巧合显然属于偶然事件,没有任何必然的因果关系。

一般人无法预见到打狗会造成如此一系列后果,故打狗人林某对高老太的伤害不能预见,没有主观过错,也就不应该承担责任。

经济法通论试题库及答案

经济法通论试题库及答案

经济法通论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选题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A. 经济关系B. 社会关系C. 政治关系D. 文化关系答案:A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哪一项?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D. 经济效益优先原则答案:C3. 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个方面?A. 调整对象B. 法律效力C. 法律程序D. 法律适用答案:A4. 以下哪项不属于经济法的范畴?A. 反垄断法B. 税法C. 合同法D. 价格法答案:C5. 经济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A. 维护市场秩序B. 促进经济发展C. 保护消费者权益D. 所有上述选项答案:D二、多选题6. 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包括哪些方面?A. 市场监管B. 企业经营C. 国有资产管理D. 社会分配答案:ABCD7. 经济法中的国家干预包括哪些形式?A. 法律干预B. 行政干预C. 经济手段干预D. 直接干预答案:ABC8. 经济法的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哪些?A. 国家B. 企业C. 个人D. 社会团体答案:ABCD9. 下列哪些属于经济法的调整手段?A. 税收B. 价格C. 信贷D. 财政答案:ABCD10. 经济法的立法原则包括哪些?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稳定原则D. 可持续发展原则答案:ABCD三、判断题11.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总称。

(对)12. 经济法只调整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错)13. 经济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

(对)14. 经济法中的国家干预包括直接干预和间接干预两种形式。

(对)15.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与效率并重。

(对)四、简答题16. 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答: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调整对象、调整手段和立法目的等方面。

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实现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而民法则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侧重于保护个人权益和维护交易安全。

五、案例分析题17. 某市一家大型超市因为违反了《反垄断法》中关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高额罚款。

《经济法律通论》练习题

《经济法律通论》练习题

《经济法律通论》练习题一、选择题1、下列所作的各种关于公司的分类,哪一种是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C)A、总公司与分公司B、母公司与子公司C、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D、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2、首先提出“经济法”这一概念的是(B )A、德萨米《公有法典》B、摩莱里《自然法典》C、莱特《世界经济年鉴》D、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3、甲委托乙代签合同,乙因病并征得甲的同意后又委托丙代签合同,则乙丙之间为(C )A、共同代理B、指定代理C、再代理D、法定代理4、依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 B )A、财产权与人身权B、绝对权与相对权C、主权利与从权利D、请求权与形成权5、依照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何种条件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申请的清算(C )A、债务人资不抵债B、债务人信誉下降C、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D、债务人拒绝清偿到期债务6、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B )A、100万元B、500万元C、1000万元D、2000万元7、甲、乙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同约定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不得过问,也不承担企业亏损。

该约定(D )A、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B、部分有效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C、无效,二人共同承担D、部分无效,应由甲、乙共同承担8、在破产程序中,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职权应当由谁行使?(B )A、债务人的上级主管机关B、人民法院C、债权人会议D、清算组9、关于要约的法律效力说法错误的是(A )A、要约到达相对人时生效B、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要约C、要约人可以改变要约内容D、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便成立10、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何种责任?(C )A、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责任C、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D、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连带无限责任11、小马曾向收藏家李某表示,要将其名下一传家之宝交于李某保管,并许诺支付一笔费用,李某答应其要求。

《经济法律通论》期末考试卷

《经济法律通论》期末考试卷

《经济法律通论》期末考试卷2021年秋季在线考核一、单项选择题(答案务必写在答题纸上,每小题2分,共20分)1.某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中,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不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A )A.合伙人甲提议,装修办公场所B.合伙人乙提议,以合伙企业的一处门面房为其他企业提供抵押担保C.合伙人丙提议,转让合伙企业的注册商标D. 合伙人丁提议,聘任合伙人以外的张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2.甲公司与乙公司就一批货物的买卖进行磋商,甲公司在传真中表示,如达成协议则以最终签订售货确认书为准。

乙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的最后一份传真时认为,双方已就该买卖的价格、期限等主要问题达成一致,遂向甲公司开出信用证,但甲公司以信用证上注明的价格条件不能接受为由拒绝发货。

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

A.合同不成立,甲公司有权拒绝发货B.合同不成立,甲公司有权拒绝发货,但应补偿乙公司相应的损失C.买卖合同已成立,甲公司应履行合同D.买卖合同已成立,但因未发生实际损失,甲公司不承担责任3.某国有企业2011年度发生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亏损额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逐年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D )年度。

A.2019 B.2018 C.2017 D.2016 4.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成为专利权客体的是( D )。

A.某科学家发现了导致白血病的特殊遗传基因B.某游戏规则C.某天文学家发现了一种新的天文现象D.某数学家发明了一种新的教学工具5.下列商标注册的申请说法中,正确的是( B )。

A.商标注册申请人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通过多份申请来实现B.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品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C.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只能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不得采取口头或者数据电文方式D.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持有人可以自行改变标志后报商标局备案6.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C )。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A. 经济关系B. 社会关系C. 政治关系D. 文化关系答案:A2. 经济法律关系中,主体具有()。

A. 随意性B. 强制性C. 独立性D. 从属性答案:C3. 经济法中的合同法规定,合同的成立需要()。

A. 双方当事人的口头同意B. 双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C. 一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D. 双方当事人的任意形式同意答案:D4. 根据经济法,以下哪项不是经济法律行为的要素?()A. 行为主体B. 行为内容C. 行为方式D. 行为后果答案:D5. 经济法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

A. 知情权B. 选择权C. 公平交易权D. 所有以上权利答案:D...(此处省略其他题目)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经济法中,以下哪些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A. 个人B. 企业C. 政府D. 社会团体答案:ABCD2. 根据经济法,以下哪些行为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A. 虚假宣传B. 商业诋毁C. 侵犯商业秘密D. 价格垄断答案:ABCD...(此处省略其他题目)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答案:√2.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只包括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答案:×3. 经济法中的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履行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答案:×...(此处省略其他题目)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 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秩序原则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

公平原则强调经济活动中各方权利义务的平等;效率原则注重资源配置的优化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秩序原则维护经济秩序,防止经济活动的混乱;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确保消费者在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 什么是经济合同?其法律效力如何?答案:经济合同是指经济主体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依法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下列哪项不属于经济法的基本特征?A. 具有社会规范性B. 以市场经济为基础C. 以保护经济秩序为目标D. 以政府行为为主导答案:D2. 以下哪个法律对于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进行了规定?A. 民法典B. 公司法C. 反垄断法D. 劳动法答案:B3. 下列哪个法律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重要作用?A. 民法典B. 合同法C.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D. 劳动法答案:C4. 以下哪个法律对于保护知识产权起到重要作用?B. 商标法C. 劳动法D. 反垄断法答案:B5. 下列哪个法律对于规范劳动关系起到重要作用?A. 民法典B. 公司法C. 劳动法D. 反垄断法答案:C二、判断题1. 经济法是以政府行为为主导的法律体系。

答案:错误2. 经济法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具有社会规范性。

答案:正确3. 公司法是对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进行规定的法律。

答案:正确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答案:正确5. 知识产权法对于保护知识产权起到重要作用。

答案:正确1. 请简要介绍经济法的基本特征。

经济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具有社会规范性,即经济法是一种具有强制力的法律规范,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即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和发展的法律体系;以保护经济秩序为目标,即经济法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和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2. 请简要介绍公司法对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进行的规定。

公司法对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公司的组织形式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的股东权益保护、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等。

公司法的规定旨在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 请简要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该法律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等。

经济法通论期末复习 2(1)

经济法通论期末复习 2(1)

一、单项选择(每小题1分,共15分)二、多项选择(每题2分,共10分)三.判断(每题2分,共20分)四.简答(每题7分,共28分)五、论述题(1题,共15分)六、案例(12分)一、单项选择1、《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财产责任2、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3、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的注册资本。

4、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而危及债权人利益时,依照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应该如何保全自己的债权?(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

)5、王某预购买“茅台酒”,结果误购买了商标不同而包装几乎一样的“芽台酒”,随向“茅台酒”厂投诉,“茅台酒”厂发现,“芽台酒”的价格不到“茅台酒”的1/3。

如果“茅台酒”厂起诉“芽台酒”厂,其纠纷的性质为( 混淆行为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

6、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指合同虽已订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为无效。

7、可撤消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

8、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已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需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9、违约责任:又称为违反合同的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10、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指的是(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纪义务的当事人。

)11、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12、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对象范围限于(经营者。

)13、受害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生产者和销售者)要求赔偿14、普通合伙企业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5、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

甲委托丙公司负责运输。

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

经济法律通论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经济法律通论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3.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A.核准登记时B.批准时
C.申请时D.依法成立时
4. 甲与乙是好朋友。一日,甲对乙表示,愿以300元的价格将自己一辆八成新的自行车出卖给乙。因为乙不需要,遂将这一消息告知丙,丙向甲表示愿以300元买下甲的自行车。丙的行为属于( )。
A.联合设立B.募集设立
C.自由设立D.准则设立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
2
3
4
5
BC
BCD
AD
ABCD
ABC
1. 甲与乙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合同规定,如果家父死亡,则甲将房屋与乙居住。这一合同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B.已成立但未生效
C.是附条件的合同D.是附期限的合同
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职务发明创造包括哪些情形?
答: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对于职务发明创造来说,专利权的主体是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所在单位。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和性质的内资企业和在中国境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从劳动关系上讲,既包括固定工作单位,也包括临时工作单位。

经济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解析

经济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解析

经济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解析一、选择题(本题共10分,每小题1分)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A. 社会关系B. 经济关系C. 政治关系D. 文化关系答案:B2.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稳定原则D. 竞争原则答案:D3. 经济法中,哪一类合同属于特殊合同?A. 买卖合同B. 租赁合同C. 劳动合同D. 服务合同答案:C4. 经济法中,对垄断行为的规制主要依据哪部法律?A. 反不正当竞争法B. 反垄断法C. 合同法D. 公司法答案:B5. 经济法中的“三公”原则指的是什么?A. 公开、公平、公正B. 公平、公正、透明C. 公开、透明、公正D. 公平、透明、公开答案:A二、判断题(本题共10分,每小题1分)6.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答案:正确7. 经济法只适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活动。

()答案:错误8.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答案:正确9.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公平原则。

()答案:错误10. 经济法中的“三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

()答案:正确三、简答题(本题共30分,每小题6分)11. 简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以及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关系。

12. 阐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稳定原则等,这些原则共同指导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以确保经济活动的公平性、效率性和稳定性。

13. 解释经济法中的特殊合同。

答案:特殊合同是指在经济法中具有特殊性质和功能的合同,如劳动合同、技术合同等,它们通常受到特定的法律规范和保护。

14. 描述经济法对垄断行为的规制。

答案:经济法通过反垄断法等法律对垄断行为进行规制,以防止市场垄断,保护市场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和公共利益。

15. 简述经济法中的“三公”原则。

期末考试经济法概论试题(附答案)

期末考试经济法概论试题(附答案)

期末考试经济法概论试题(附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C)。

A、民法B、经济法C、宪法D、行政法例2、建立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因素是(A)。

A、主体B、客体C、内容D、系统3、中华人民共和公民法调整(C)。

A、所有的财富关系B、纵向的财富关系C、同等主体间的财富关系和人身关系D、经济管理关系4、债务人明确表示执行拖欠的债务,这将在法律上惹起(B)。

A、诉讼时效的中断B、诉讼时效的中断C、诉讼时效的延伸D、法定诉讼时效时期的改变5、员工代表大会是国有公司的(D)。

A、公司的经营管理决议机构B、公司的生产指挥机构C、公司厂长的咨询顾问机构D、公司员工履行民主管理权的机构6、破产财富优先拨付破产花费后的第一清账次序是(C)。

A、破产公司所欠税款B、破产公司所欠银行贷款C、破产公司所欠员工薪资和劳动保险花费D、破产债权7、公司法的调整对象是(D)。

A、公司内部的组织管理关系和财富经营关系B、公司外面的财富经营关系和生产协作关系C、公司内外面的财富经营关系和生产协作关系D、公司内外面的组织管理关系和财富经营关系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最高人数是(D)。

A、20 人B、30 人C、40 人D、50 人9、溢价刊行是指刊行人(A)。

A、按超出票面价钱刊行股票B、按低于票面价钱刊行股票C、按等于票面价钱刊行股票D、按小于票面价钱刊行股票10、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出(C)。

A、100 天B、60 天C、90 天D、30 天11、我国商标法按规定,自赞同之日起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C)。

A、20 年B、15 年C、10 年D、8 年12、我国专利法例定,专利权限期的计算日起算日是(B)。

A、赞同日B、申请日C、通告日D、开始使用日13、依据《花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花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花费者是指( A)。

A、自然人B、事业单位C、集体D、机关14、经营者供给商品或许服务有欺骗行为的,应当依据花费者的要求增添补偿所遇到的损失,增添补偿的金额为花费者购置商品的价款或许接受服务花费的(A)。

经济法律通论试题

经济法律通论试题

一、单选(共10题,每题1分,共计10分)1、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法治的含义()A、法治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B、法治是一种文明的法律精神C、一国或一地区法律上层建筑的整个系统D、法治是一种民主的法制模式2、关于法的定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法律归根到底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B、法律主要反映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C、由人民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D、法是通过规定权利与义务以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体系3、下列属于英美法系的国家是()A、加拿大B、意大利C、西班牙D、荷兰4、有因行为是指()A、行为与其原因在法律上相互结合不可分离、以其原因为要素的法律行为。

B、是指行为与其原因可以分离、不以其原因为要素的法律行为。

C、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的形式或者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成立或者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除了意思表示以外,还需要有物的交付来作为生效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5、民法的调整对象是()A、市场主体规制关系、市场秩序规制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B、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C、行政关系及监督行政关系D、诉讼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关系6、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从( )起不能抽回其出资。

A、认购股份之后B、缴付出资之后C、公司创立大会召开之后D、公司成立之后7、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它一般只适用于()A、支配权B、请求权C、形成权C、抗辩权8、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的生效时间为()。

A、要约人发出要约时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C、受要约人发出承诺时D、承诺到达要约人时9、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所谓法律调整,又称为法律规制,是指法律将现实社会生活关系的内容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

B、法律上的“身份”指:人基于先天的血缘与后天的活动,在人类社会组织结构中所处的地位。

《经济法律通论》期末考试A卷

《经济法律通论》期末考试A卷

《经济法律通论》期末考试A卷一、单项选择1.B2.D3.A4.A5.B6. C7. C 8 .C 9. A 10.D二、多项选择1.ABCDE2.AD3.ABC4.ABDE5.DE三、简答题1.答:一、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三、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五、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六、监督管理黄金市场;七、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八、经理国库;九、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十、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十一、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十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2.答: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3.答:4.5.四、案例分析1.(1). 在乙的生产行为不构成现有技术前提下,甲可以被授予专利权.;(2). 根据先申请原则,乙和丙申请在后,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甲能否得到专利权视乙生产行为是否构成现有技术约束;(3). 乙有先用权,可以继续生产销售,但必须在原有范围内。

2.(1).10%“优惠”在合同中订明,而且双方都记了帐,没有“暗中”(A银行转帐就是270万,如果要“暗中”的话,那应该是转300万,再由B私下返回30万的),所以该“优惠”属正当折扣,不属于不正当竞争;(2).根据上述第八条第二款,给刘某的所谓“好处费”、“介绍费”均已入帐,其法律本质就是给中间人的佣金,故不属于不正当竞争;(3).上述案情中并未出现不正当竞争,是合法行为。

至于什么是违法行为,上述第八条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不再赘述。

《经济法律通论》期末模拟测试试卷20140530

《经济法律通论》期末模拟测试试卷20140530

《经济法律通论》期末考试模拟测试试卷一、材料一: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于1982年修改了宪法,以后又通过四个宪法修正案。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200多件现行有效的法律和200多件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制定了650多件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7500多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60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框架已经建成,社会生活的各个主要方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

材料二: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

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人。

禁止对老人实施家庭暴力。

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子女赡养老人是中国人的传统与责任,而“常回家看看”给老人以精神方面的关爱与照顾,更是无法逃避的道德义务,能将道德义务上升到法律的层面,符合现在社会发展的需求。

这一做法既满足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又避免了老年人长期受到冷落,使他们感受到亲情的温馨,实在是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可贵之举。

问:1、结合上述材料,你认为什么是依法治国?(8分)2、法治与德治有什么区别和联系?(10分)二、2001年修改的《劳动法》第17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

”但有个例外,即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在任职期间个人存在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企业可以解除、终止与其的劳动合同。

然而,《工会法》第18条中所谓的“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指的是工会干部在企业经营工作岗位上的工作出现严重过失,而非其在工会日常工作中的过失。

经济法律通论作业及答案

经济法律通论作业及答案

经济法律通论作业一一、单选题1. 我国的商业银行是依《商业银行法》和下列哪部法设立的A. 《企业法》B. 《公司法》C. 《金融法》D. 《合同法》2. 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A. 一年B. 五年C. 两年D. 三年3. 以下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A. 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鲜活产品B. 降价出售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C. 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季节性降价商品D. 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4. 按照债的主体数量划分,可分为A. 单一之债和多人之债B. 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C. 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D. 不当得利所生之债和无因管理所生之债5. 国家根据下列哪项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质量体系的认证制度A. 法定B. 国际通用C. 行业规定D. 国际先进6. 凡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情况,在经济法中称为()。

A. 法律事实B. 法律规定C. 法律行为D. 法律活动7. ()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主动为他人进行管理或服务的事实行为。

A. 无因管理B. 不当得利C. 侵权行为D. 合同8. 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管理和生产指挥工作中处于中心地位的是A. 厂长B. 董事长C. 工会主席D. 党委书记9.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

A. 1/2B. 1/3C. 2/3D. 3/410. ()是指根据当事人以及标的物与地域之间的关系,来确定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A. 级别管辖B. 地域管辖C. 移送管辖D. 指定管辖11. 我国法律(此处是指狭义上的法律)制定、颁布的国家机关是()。

A. 国务院B. 国务院法制局C. 国务院各部、委、局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12. 各个法律部门都有自己的主旨思想,经济法的主旨思想是A. 行政权利本位B. 企业权利本位C. 个体权利本位D. 社会责任本位13. 我国实行()的审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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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死债不烂,父债子来还”这句话是否符合法律之规定?2、如何理解知识产权的有限专有性中的“有限”?案例1、甲借给乙5万元。

一年后,乙还了4万元,乙写了一个字条:“还欠款1万元”并签字。

事后甲向乙索要4万元,乙认为自己只欠甲1万元。

双方争执不让。

[问题] 你作为法官如何断案?案例2、“遗产可不可以留给二奶”蒋伦芳与丈夫黄永彬于1963年结婚。

1996年,黄永彬认识了张学英,并与张同居,后黄于病危时留下遗嘱将其财产分两部分,一份留给妻子,另一份给与其同居的张学英。

丈夫死后,由于妻子拒绝分配财产,“第三者”遂将“原配夫人”推上被告席,依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请求法庭判给其按遗嘱应得的6万元。

[问题] 对本案你如何认定?案例3、2009年9月9日下午,某村村民邬某豢养的看门狗在同村屠户林某的肉铺里叼走一块肉,林某上前用棍子将狗打跑,狗在慌忙逃跑中撞上一头正在路上游荡的家猪,猪受到惊吓而乱跑时,将在此间行走的七旬老太高某撞倒,导致高老太胫骨骨折,经过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000元。

事后,高老太要求打狗人林某赔偿,林某称:“是因为狗偷吃肉铺里的肉我才去打狗,撞伤你是由狗引起的,你应该去找养狗人。

”养狗人则称:“直接撞伤你的不是我的狗,而是麦某养的猪,要找就找麦某去。

”养猪人麦某则认为:“我的猪被撞倒,按理说也是受害者,而且一连串事件是因为打狗人造成的。

”各方相互推脱责任,纠纷不断。

高老太只好诉至法院。

[问题] 1.打狗人林某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2.本案该如何处理?答:1.对于本案中打狗人林某的责任,应通过一般侵权行为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来考察。

此过错属于主观过错。

狗、猪相撞并伤及高老太确实是由打狗人林某的打狗行为所引起的,但这一连串的巧合显然属于偶然事件,没有任何必然的因果关系。

一般人无法预见到打狗会造成如此一系列后果,故打狗人林某对高老太的伤害不能预见,没有主观过错,也就不应该承担责任。

2.本案应由养狗人邬某和养猪人麦某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高老太的所有损失。

其依据是:首先,本案是动物致人损害案件,而且受害人高老太主观没有过错,亦非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即本案无法通过主观过错来找到责任的承担者,故此从特殊侵权来看,本案没有免责事由,应由动物饲养人邬某和麦某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邬某、麦某可以构成共同侵权。

本案中,狗撞倒猪,猪受惊撞伤高老太,狗、猪的致害密切相关,不可分割。

狗、猪的饲养人无疑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而对高老太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4、A、B两家工厂均系某省生产化妆品的厂家。

2009年8月,A厂研制出一种新型的美白产品,能迅速淡去面部色素,使皮肤在短期内达到增白的效果。

产品投放市场后,深得女性朋友的喜爱。

2010年5月,A厂向商标局提出“美净”商标注册申请,但被告知10日前已有B厂为其所生产的美白润肤露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美净”商标的申请。

A厂称B厂是于2008年1月才开始生产、销售该产品的,应把“美净”商标专用权授予A厂。

[问题]1.商标局应将商标专用权授予哪个工厂?非同一天,“申请在先”原则2.如果A厂与B厂同一天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权应授予谁?同一条,“使用在先”原则案例5、河南省南召县个体户刘某在县城丢失一提包,内装现金五万元,还有驾驶证及票据等。

丢失后刘某即在县电视台连续播发寻物启事,承诺称,谁拾到价值八万元的提包归还失主,失主则付给拾到者现金一万元。

三天后,拾者田某看到启事后前往指定的地点,准备将提包、钱物交付给刘某。

但在交付时,田某提出先付一万元的酬金,然后才交付拾得物。

刘某却说:当时播放寻物启事是为了尽快找到丢失物,其实包中没有那么多值钱的东西,只有五万元现金是真的,答应只给2000元,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田某拒付拾得物。

后刘某请相关部门出面协调,同意支付田某5000元,田某仍坚持承诺的一万元,否则不交钱物。

无奈,田某只好依法讨说法。

说法:此纠纷案在审理过程中有不同意见。

一是认为: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但没有提及酬金的问题。

可见,失主是否向拾得者支付酬金,完全由失主决定。

二是认为:失主在播发寻物启事中明确表示要向拾得者支付酬金一万元。

双方已形成合同关系,失主出尔反尔,不遵守诺言,显然违反了合同规定。

拾者拒绝交出钱物是合理的。

[问题] 你对此纠纷案件如何看待?从我国民法的现行规定来看,任何人拾得遗失物都应当归还失主。

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为所有人不慎丢失的动产。

拾得人有义务及时归还拾得物,否则,视为对他人财产所有权的侵犯。

所有人也有权请求拾得人返还原物。

可见,返还拾得物并不是道德上的义务,也不是任意性义务,而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履行的强制性义务。

从《民法通则》规定看,确实没有提到向拾得人支付报酬的问题,只明确规定“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在学术界对拾得者是否应支付报酬也存在着不同的观点。

一般认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失主并无义务向拾得人支付报酬,但失主自愿支付报酬的除外。

这就是说,如果失主愿意向拾得人支付报酬,法律也不应对此行为加以干涉。

自愿支付报酬行为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

但在本纠纷案中,而失主刘某的行为有其特殊性,在性质上应认定是典型的悬赏广告。

所谓悬赏广告,是指广告人通过广告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付一定的报酬。

这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而不是特定人发出的广告。

悬赏广告中通常指明了一定的行为(如拾得物的返还,走失公民的发现与线索的提供,征集广告词等),并规定任何人一旦完成该行为,广告人则负有对该行为人支付一定报酬的义务。

当然,该报酬的数额并不一定是以按劳付酬原则所支付的,而完全是由广告人根据实际情况而自愿作出决定。

完成行为的人也不得以报酬太低,与其提供的劳动不符而拒绝接受。

悬赏广告一旦生效,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刘某播发寻物启事,其中规定谁拾得提包并归还失主,失主将支付一万元作为酬金,显然这一寻物启事完全符合悬赏广告的条件。

案例6、付某7岁的儿子小强平时非常淘气,经常用石头砸别人的窗户,攀摘树木花草等。

一日,当小强在马路边玩耍时,遇见有人用三轮车拉着镜子。

邻居萧某见状说:“你有本事把那个镜子砸碎,算你厉害。

”小强听完当即就拿起石头砸过去,结果致使价值400多元的镜子被砸碎。

事后,镜予的主人找到付某要求赔偿,付某支付了相当的价款。

但随即得知小强乃萧某唆使,便要萧某赔偿。

萧某说,自家小孩调皮惹祸当然由自己负责,以此拒绝赔偿。

[问题] 1.小强平时砸坏的东西应由谁赔偿?为什么?2.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谁来承担?1、小强平时造成他人的损害应由付某来承担,因为小强今年只有7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付某作为小强的法定监护人,当然应对小强的行为负责。

2、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萧某来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8条第2款的规定:“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小强砸镜子的行为是由萧某教唆所致,所以萧某才是侵权人,损失应由萧某来承担,此时小强充当了萧某侵权的工具。

当然,如果萧某没有教唆。

则付某只能自己来承担这一损失。

案例7、刘某,以放牧为生,某日突然发现自己的牛群里多了一头大黄公牛,周围的人也无人询问此牛。

几天后,其妻劝刘某将此牛卖掉。

以免惹出麻烦,刘某便以自己的牛为名,去村委会开出证明,到市场上将牛以1200元的价格出卖给邻村的王某。

一天,此牛被失主李某发现,便要求王某返还。

王某称牛是从刘某处买的,并有证明为据,拒不交牛。

于是李某便找到刘某,要求其返还卖牛所得的1200元。

刘某认为牛又不是他偷的,也不是拣的,而是自己跑来的,合理合法,拒不承担责任。

李某只好诉到法院,要求刘某返还卖牛所得1200元。

[问题] 1.刘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2、法院是否应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1.刘某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损害的行为。

本案中,刘某见自己牛群里多出一头牛后,故意占为已有,没有合法根据,并以非法手段骗得卖牛证明卖掉此牛,取得不当利益,属于不当得利。

2.法院应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在本案中,刘某卖牛所得的1200元属于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人李某。

考察法条:《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案例8、案情:刘某和熊某(均是化名)结婚14年,关系一直很好。

但从2003年7月以来,丈夫熊某开始时不时地不回家。

妻子刘某向当地妇联投诉:“丈夫经常彻夜不归,让我在家独守空床。

我成了弃妇,还遭遇了家庭暴力。

” 一天晚上,丈夫熊某又一次夜不归宿,并开玩笑地说要支付“空床费”给妻子刘某,于是两人商量后约定:丈夫熊某如果夜不归宿,按照每小时100元的标准支付“空床费”给妻子刘某,从深夜12时至清晨7时计算。

2003年7月3日,丈夫熊某因夜不归宿给妻子刘某写下了第一张欠条,半个月后丈夫熊某支付了第一次“空床费”700元。

之后,丈夫熊某继续打下欠条,妻子刘某手中至今还握着五张“空床费”欠条,共有4000多元。

这些欠条都写着相同的内容:“通宵不归,今欠空床费××元”。

再后来,丈夫熊某不回家的时候更多了,“空床费”也不给了,欠条也不打了。

妻子刘某以遭遇丈夫家庭暴力和丈夫有外遇为由,向法院递交了离婚、索赔诉状。

请求赔偿家庭暴力导致的医药费、营养费等3650元,“空床费”4000多元,以及5万元精神损失费。

丈夫熊某否认家庭暴力,认为那是妻子自残时落下的伤,“空床费”也是在妻子的逼迫下写的,根本不是他本人自愿所为。

但是,丈夫熊某没有提供妻子自残的证据,妻子刘某却出示了两次被打受伤住院的病历、医疗费用单据等证据,丈夫熊某也承认夫妻俩曾多次打架的事实。

围绕对“空床费”认定,产生了以下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空床费”有悖于传统习惯,我国尚无先例,且于法无据,第二种意见认为,“空床费”是对分类夫妻同居权的补偿,且是双方“意思自治”的表示,应当予以认定。

第三种意见认为,“空床费”属于精神损害赔偿范畴,应当作为精神损害赔偿一并认定。

[问题] 你如何看待此案?(一)使用家庭暴力是伤害夫妻感情的根本原因。

是持此种意见的人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违反家庭义务的行为,如违反忠实义务、对家庭成员有虐待、暴力等行为,不履行家庭义务的一方造成对方精神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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