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四大类型户籍制度对比表
高中历史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思维导图)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历代户籍制度演变战国规模编排民户,制定户籍秦分类登记,管理严格汉编户齐民征派赋役特点:既是行政管理制度又是赋役制度西晋重建户籍,用黄纸登记“黄籍”东晋东晋对南方土著居民仍然以黄籍进行登记,对从北方南渡而来侨居的州、郡、县人口以“白籍”登记,不征收赋役土断内容白籍人口土著化,承担赋役影响促进民族融合和南北文化交融使政府获得更多税源和兵源利于缓和阶级矛盾和社会稳定打击豪强士族势力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维护社会稳定隋大索阅貌严格管理唐唐承隋制,管理更严,户籍三年一造宋主户指拥有土地、缴纳赋税的税户客户指没有土地的佃户元诸户色计,职业定籍,世代相袭明承了元朝以职业定户籍的做法,户籍分民籍、军籍、匠籍等明朝户籍册称“黄册”,以里甲为基础,每里一册清永停编审管理松弛演变趋势历史悠久,由复杂到简单与土地和赋税制度逐渐分离人身依附关系逐渐减弱传统户籍制度被废除主要特点表现地域性等级性世袭性多重性(赋税+治安+行政)原因小农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巩固集权的需要封建土地制度的存在和赋税制度的调整封建等级制度和等级观念的影响人民反抗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户籍制度的影响积极政治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中央集权经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消极政治维护封建统治的工具经济束缚了人口流动加深了小农经济的封闭性思想固化了民众的社会角色容易形成保守的社会心理中国古代的社会治理基层组织目的征发赋役演变秦汉乡里制县下设乡和里。
设三老,啬夫,游徼里设里正乡里之外有亭,设亭长唐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城内设坊,郊外设村,设里正、坊正、村正。
明实行里甲制,十户为一甲,一百一十户为一里,设甲长、里长清设里甲制,后改为保甲制城市到乡村十里为一牌(牌长)十牌为一甲(甲长),十甲为一保(保长)社会治理目的维护稳定演变秦汉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互相监督。
唐邻保制度,以四家为邻,五邻为保,彼此之间相互监督。
宋 保甲制明十家牌法, 要求十家总编为一牌,开列各户姓名,由十家轮流收掌清里甲制,后来改而推行编制严密的保甲制兼具区划和户籍管理性质的乡里制与旨在维护社会治安的保甲制合一演变因素国家统一,封建制度的加强维护小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需要基层治理演变趋势由乡里制到保甲制,由乡官制到职役制转变国家对乡村治理的干预和管理的加强乡村自治能力减弱政府注重基层民众的自我管理和监督历代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产生原因自然古代 生产力低下,人民缺少保证政治缓和阶级矛盾,维护统治需要经济农耕经济发展思想儒家民本思想和仁政思想政府政策救济仓储制度表现汉常平仓制度,积谷备仓,调节粮价隋唐政府既重视官方储备,也大力提倡民间积储。
中国历朝历代的户籍制度变迁
中国历朝历代的户籍制度变迁中国的户籍制度可以追溯到古代,随着历朝历代的更迭,户籍制度也发生了重大的变迁。
本文将从秦汉、唐宋、明清等朝代的户籍制度变迁进行详细介绍。
1.秦汉时期:在秦汉时期,户籍制度主要是为了确立人口数量,实行兵役制度和征税计划。
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实行轧制为基础的人口普查,并明确规定每户的人口数量。
2.唐宋时期:唐宋时期,户籍制度基本延续了秦汉时期的轧制制度。
但也有一些变化,如征兵对象的变化和户籍的正式制度化。
唐朝时期,户籍制度发展更为完善,实行了以户为单位的征兵制度,通过户籍人口数量的统计,确定每个户口需要提供的兵役人员,实现了社会稳定和统一、此外,唐朝还建立了正式的户籍制度,明确规定了人民的身份和职责。
3.明清时期:明朝时期,门第观念十分严重,户籍制度逐渐成为社会等级的一部分。
明代实行了籍贯制度,即根据出生地或家族的户籍确定一个人的身份。
户籍制度限制人们的迁移和社会流动,加强统治者对人民的控制。
到了清朝,户籍制度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清朝实行了户口迁移制度,并将户籍分为军户和民户等不同类型。
军户主要是为了征集士兵和维护边疆安全,而民户则是为了管理人口和收取赋税。
此外,清朝在户籍制度上还进行了详细的记载,包括人口数量、家庭成员、年龄、职业等信息。
总的来说,中国历朝历代的户籍制度变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改变:1.人口普查的发展:从秦汉时期的初步轧制到唐宋时期的明确统计,再到明清时期的确定记录,人口普查手段逐渐完善,为统治者征兵、征税等政策的制定提供了依据。
2.社会等级观念的加重:从明代开始,门第观念对户籍制度的影响逐渐增强,户籍成为人们社会地位和身份的象征,限制了人们的迁移和流动,加强了统治者对人民的控制。
3.户籍类型的细分和功能的增加:随着社会发展,明清时期的户籍制度将户口分为军户、民户等多个类型,不同类型的户籍具有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为统治者的管理提供了便利。
4.记载内容的详细化:清代户籍制度在记载内容上下了更大的功夫,对每户人口的详细信息进行了记录,包括人口数量、家庭成员、年龄、职业等,为政府日常管理提供了便利。
历代户籍制度的演变
历代户籍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发展至今历经了几个时期,历代的户籍制度演变如下:
1.单一家族制度:户籍信息仅限于家族的亲属,以儒家的“家为本,家至上”理念为前提。
2.三十代家族:公元前7世纪,将家族分为三十等级,由这三十等级的家族来组成。
3.郡县制:公元前5世纪,将国家划分为郡县,实施郡县户籍制度,以辽阔的行政区域为基础,实行地方户口登记。
4.平民户籍:元朝时期,实行平民户籍制度,将人员分为两类:登记户籍的市民和未登记户籍的外族人。
5.民俗户籍:明清时期,实行了民俗户籍制度,主要是实行地方性的民俗户籍,以乡,村,社,宗为单位,由村社宗官管理户籍。
历代户籍制度的演变
历代户籍制度的演变
中国历史上历经几千年的发展,户籍制度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最早的户籍制度主要由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依据户籍地域歧视的思想,规定一些地区、一些民族的人可以在该处定居,或者把他们赶走;另一个方面是按照家族发达的思想,把家族作为一个单位,其中包括父族、叔伯族、堂兄弟族等等,他们应该被视为家庭成员,统一管理,统计人口。
随着时代的进步,户籍制度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西汉时候,当时的“户口制度”已经发展到完善的地步,它是由单一家庭的户口登记演变而来的,以家为单位把家庭成员一并登记。
到了东汉时期,家庭户口系统发展到一定程度,不仅家庭户口系统普及深入,而且逐渐从家庭户口向宗族户口发展。
这样的一种机制可以限制宗族在其中一个地方的流动,也可以帮助朝廷及时统计赋税。
随着唐朝的崛起,户籍制度又进一步完善。
唐朝时期,根据对社会各阶层的区分,出台了集邑制度,将国子、大夫、士、庶民等分为不同的集邑行列,重新安排户籍,以便向贵族、上层社会收取贡税,同时也便于管理各阶层的活动,形成了很规范的户籍制度。
宋代是户籍制度的昌盛时期。
各个朝代的户籍制度
各个朝代的户籍制度1. 介绍户籍制度是一个国家、地区或社会管理中重要的制度之一,它涉及到人员的身份认定、统计管理和社会福利等方面。
在中国历史上的各个朝代,户籍制度也有着不同的变迁和演进。
本文将从多个层面探讨各个朝代的户籍制度,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读。
2. 早期朝代的户籍制度2.1 夏朝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朝代,其户籍制度主要依据血缘和家族关系进行管理。
夏朝的户籍记录主要是家谱,用于追溯家族的来源和血统。
这种制度对于维护家族的社会地位和权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2 商朝商朝时期的户籍制度相对较为松散,主要以居住地为单位进行管理。
人们根据所居住的地域和周围的人群进行划分,形成了居姓和师姓等以地域为基础的姓氏群体。
这种制度为后来的人口统计提供了一定的便利。
2.3 周朝周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起源。
周朝的户籍制度以封建封号为基础,根据人们的封号和土地分配,进行了严格的户口登记和统计。
这种制度在统治级别上实现了对人员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3. 中古时期的户籍制度3.1 秦朝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其户籍制度也是历史上最早的现代户籍制度之一。
秦朝实施了一人一籍的制度,通过人口普查和户籍登记,将人口统一管理。
这种制度为后来的统治者提供了大量的人员数据,为统治和治理提供了便利。
3.2 隋唐隋唐时期的户籍制度相对较为完善,形成了以户籍为基础的封建制度。
隋唐时期实行了户籍制度的彻底改革,对每个人的户籍信息进行登记,包括姓名、籍贯、职业等。
这种制度为后来的纳税、兵役和劳动力统计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3.3 宋朝宋朝时期,户籍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形成了以家族为基础的家谱制度。
家谱记录了家族的来源和世系,对于维护家族的权益和传承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宋朝还实行了严格的居住登记制度,人们必须在居住地进行户口登记和上报。
4. 近代以及现代的户籍制度4.1 清朝清朝的户籍制度相对较为稳定,实行了详细的人口普查和户籍登记制度。
中国历代户籍制度
中国历代户籍制度封建社会的封建制度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亲戚关系和地主的土地所有权是最为重要的依据,因此,户籍制度也是按照这些依据来建立的。
封建社会的户籍制度以家族的居住地作为核心,确定一个人的户籍。
一个人的户籍一旦确定,就无法再改变。
户籍制度的建立,一方面是为了维护土地所有权,保护地主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封建阶级的统治地位,限制民众的流动和聚居。
这种户籍制度使得人们的社会地位和身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加剧了封建社会的阶级分化和封建等级制度的巩固。
清代的户籍制度在清朝时期,户籍制度基本上延续了封建社会的制度,但也有一些改变。
清代的户籍制度以宗族为单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将宗族的居住地作为户籍所在地。
在这种制度下,宗族成员必须按照族谱上的血统关系进行自愿加入或退出,一旦加入一个宗族,就无法再改变。
此外,清代在户籍制度中还规定了人口的统计、迁徙和口粮供给等事宜。
民国时期的户籍制度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清朝的统治被推翻,民国政府成立,户籍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民国时期的户籍制度推行了居民户籍制度,将居民户口的登记由宗族和血缘关系转向居住地和申报登记。
居民户籍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中国的户籍制度逐渐向现代化转变。
此外,民国时期的户籍制度还规定了人口普查、人口管理、户籍纪录等事项。
总而言之,中国历代户籍制度从封建社会的封建制度到现代的户籍制度经历了多次变化和发展。
该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功能,但其根本的目的仍然是为了维护封建社会的阶级制度和现代社会的治理需求,同时也反映了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变化。
近年来,中国政府也开始逐步对户籍制度进行,争取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以满足现代社会对人口流动和社会管理的需要。
各个朝代的户籍制度
各个朝代的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是国家对人口进行管理和统计的制度,不同朝代在户籍制度上也有一些差别。
下面将以中国历史上的主要几个朝代为例,对各个朝代的户籍制度进行较为详细的介绍。
1.商朝:商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有文字记载的朝代之一、在商朝的户籍制度中,户籍主要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登记和管理。
家族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每个家族都有一个家谱进行记录。
家谱中记载了家族的祖先和后代,以及家族人口的分布等信息。
户籍管理主要由宗族长负责。
2.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时期,各国采取了不同的户籍制度。
以秦国为例,秦国采取了县邑制,将国家划分成一定数量的县和邑。
在户籍管理方面,秦国实行了户籍统一制,每个人都必须有户籍并定期报到。
此外,秦国对于人口的统计、农田的分配等也进行了详细的记录。
3.秦汉时期:秦朝统一后,继续贯彻和完善了统一的户籍制度,以家庭为基本单位进行管理。
秦朝实行了均田制,根据每个家庭的户口数分配土地。
此外,在秦汉时期,还出现了人口普查的制度,以便统计人口并对人口进行管理。
4.隋唐时期:隋唐时期对于户籍制度进行了重要的和完善。
在户籍管理方面,隋朝实行了三籍制,即本域籍、代籍和移籍。
本域籍是指居住地的户籍,代籍是指父母所在地的户籍,移籍是指迁居其他地方的户籍。
这一制度使得人口的流动更加方便,并确保了户籍的准确和及时登记。
5.宋代:宋朝对户籍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主要是在户籍登记和管理的制度上进行了完善。
宋朝规定了详细的户籍登记和变更程序,户籍档案更加系统和完备。
同时,宋朝还实行了居住地户籍和籍贯户籍两种制度,居住地户籍以居住地为主,籍贯户籍以出生地或祖籍为主。
这一制度使得人口的流动和迁移更加有序。
总的来说,不同朝代在户籍制度上都有一些共同点,例如都是以家族或家庭为单位进行登记和管理,同时也都重视人口统计和管理。
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各个朝代在户籍制度上也存在一些区别,主要体现在户籍的分级、变更程序的完善以及对人口流动的管理等方面。
秦汉至明清户籍制度
秦汉至明清户籍制度秦汉至明清的户籍制度是中国历史上户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下为各时期的户籍制度:1.秦汉时期:秦朝实行郡县制,地方行政单位管理本地区的人口,上级行政单位可以管理下级行政单位。
同时,秦朝还实行了全民户口登记制度,将全国的地主、自耕农、雇农、佣工、商人,全部编入国家的户籍,这叫做“编户齐民”。
国家要求各县在每一年的仲秋,都要进行“案比”,更造户籍,户籍登记的信息包括:户主姓名、性别、年龄、身份、籍贯、家庭成员的数量、性别及其与户主的关系、财产(包括奴婢数目)等等。
然后,县衙将各户户籍造册上报郡国,郡国汇总又上报朝廷,朝廷则设立“计相”与“户曹”,管辖全国户籍。
2.隋唐时期:隋唐时期,户籍制度再次完善。
隋朝时,出台《大索貌望》和《户籍法》,对隐蔽人口进行监控。
简单来说,就是验证人口。
唐朝实行州县两级制,户籍与田籍合一,成为缴纳赋税和确认地权的主要凭证。
编造户籍时一式三本,州、县各留一本,另一本送交尚书省。
尚书户部接收户籍后首先进行勘检,一旦发现年龄增减、人口隐没等问题,就要逐一调查核实,最后将纠正的情况注明在中央户籍上。
3.宋元明清:这一时期的户籍制度更加完善,并逐渐形成了以土地为基础的农业税收制度。
元朝实行了“诸色户计”制度,将全国人口按照职业和地域进行了分类,并以此为依据征收赋税和征调劳力。
明朝时期,户籍制度更加严格,实行了“黄册”制度,将全国人口按照户别进行分类,分为民户、军户、匠户、灶户等。
清朝时期沿袭了明朝的户籍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完善。
总的来说,秦汉至明清的户籍制度是中国历史上户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当时的社会管理、经济发展和赋税征收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同时,各时期的户籍制度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
中国户籍制度的变迁
中国户籍制度的变迁户籍制度的历史演进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
我国的户籍制度源远流长,自商王朝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以来,对我国产生了深远影响。
[详细]新中国户籍制度十二次变迁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新中国成立以来有了新的发展,现在请您同我们一同回顾新中国的户籍制度发展历程。
一、《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发布时间:1951年7月16日发布单位:公安部要点回眸: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户口管理条例。
首次明确了城市户籍制度适用人群,并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区分了户的类别,统一了全国城市户口登记制度。
二、《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等级制度的指示》发布时间:1955年6月9日发布单位:国务院要点回眸:首次确立了经常的户口登记制度,统计时间确定为每年一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发布时间:1958年1月9日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点回眸:首次将全国公民明确为户口管理的适用人群,初步明确了城市和乡村不同户口登记管理模式,城乡二元结构初步形成。
四、《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发布时间:1964年8月发布单位:公安部要点回眸:明确了户口迁移不受限制的迁移类别,限制户籍从农村迁往城市、集镇,从集镇前往城市;从小城市迁往大城市,城乡二元制结构确定。
五、《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发布时间:1984年10月13日发布单位:国务院要点回眸:有经营能力和有技术专长的农民进入集镇经营工商业,公安部门应准予其落常住户口,统计为非农业人口,城乡二元结构初次放开。
六、《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发布时间:1985年7月13日发布单位:公安部要点回眸:暂住证和寄住证进入视野,城乡融合走向前台。
七、《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发布时间:1997年6月发布单位:国务院要点回眸: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人口,可以在小城镇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八、《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发布时间:1998年7月发布单位:国务院要点回眸: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房、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可准予落户。
中国户籍制度的发展历程与改革方向
中国户籍制度的发展历程与改革方向1.秦始皇的户籍制度(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行了严格的户籍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集权统治和征税管理。
此后,历代政权都继承了这一制度。
2.隋唐时期的户籍制度(公元581年-907年):隋唐时期,户口迁移制度逐渐完善,实行了“三纲六目”户籍制度,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统计,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持社会秩序和统治者对人口的控制。
3.宋元明清时期的户籍制度(公元960年-1912年):宋代多次进行户籍调查和修订,对户籍管理形成了一定的规范。
明清两代又加强了户籍管理制度,明代实行了户口迁移限制和人口普查,清代则进一步加强了户籍的分级管理。
4.民国时期的户籍制度(1912年-1949年):辛亥革命后,中国建立了民国政府,出现了一系列户籍制度的尝试,如《户籍法》和《行政院户籍条例》。
但由于时局动荡和政权更迭,这些并未得以全面实施。
在方向上,中国现代化户籍制度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放宽户籍迁移限制:当前户籍制度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城乡二元结构”和户籍歧视,城市户籍和农村户籍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给农村人口在城市中生活和发展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和障碍。
因此,方向之一是放宽户籍迁移限制,促进人口的自由流动,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公民的平等权利。
3.完善多级管理体制:目前,户籍管理主要由公安部门负责,但由于人口流动性的增加,公安部门在户籍管理上面临一定的挑战。
因此,方向之一是建立多级管理体制,加强不同部门的协作,提高户籍管理的效能和适应性。
总之,中国户籍制度的发展历程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在现代化进程中经历了多次。
未来的方向应当致力于消除户籍差异,建立健全的个人身份认定制度,并加强多级管理体制,以适应人口流动和社会变迁的需要。
中国古代历朝户籍制度
中国古代历朝户籍制度1.夏、商、周时期:在夏、商、周时期,户籍制度尚未形成,居民主要以氏族为单位进行管理。
人口主要以宗族和户为基础,籍贯与家族有关。
此时的房屋并不是居民的个人财产,而是宗族共有的。
2.秦朝: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行了比较完整的户籍制度。
秦朝的户籍登记是由吏部负责,居民必须按照户籍登记进行迁徙。
户籍被视为地方控制和税收征收的重要基础。
户籍登记的内容除了个人基本信息外,还包括家族关系、土地面积和工种等。
户籍管理还涉及军事和财政方面,如兵役、赋税等。
3.汉朝:汉朝的户籍制度主要继承自秦朝。
汉朝将户籍登记制度与人口普查相结合,实现了对人口总数的统计。
汉朝实行了"黄籍派黄笔,男女老幼,无遗于写"的政策,以便控制和征税人口。
此外,汉朝还建立了家谱制度,将个体的生卒年月和家族的世系关系记录下来,以便追溯祖先和追求家族荣誉。
4.魏晋南北朝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户籍制度相对较为松散。
由于社会动荡和生产力下降,户籍制度逐渐混乱。
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大量的流民和逃亡者,他们无法在户籍制度中被准确记录。
此外,魏晋南北朝时期农业的衰落导致人口减少,中央政府对户籍管理和征税的能力也相应减弱。
5.唐朝:唐朝在制度上对户籍进行了和完善。
唐朝建立了全国性的户籍制度,实行门第制和居民的地理迁移登记制度。
唐德宗时期,户籍管理进入了相对成熟的阶段,居民被分为"良户"和"恶户"两类,不同户籍享有不同的待遇。
此外,唐朝还设立了徭役制度,根据户籍中的信息对居民进行兵役和赋税的收取。
6.宋、明、清时期:宋、明、清时期的户籍制度相对稳定。
在宋朝,户籍制度主要由县和州两级政府负责。
明朝将户籍分为"农户"和"市户",并对其实行不同的管制和征税政策。
清朝在管理户籍上更加严格,实行了"驱户"制度,即将流民和边疆的居民集中到中原地区进行管理,对居民进行登记和追求稳定。
中国历史上四大类型户籍制度对比表
中国历史上四大类型户籍制度对比表材料一殷墟卜辞中记载:“王其莅籍”、“王往莅籍”。
材料二《国语•齐语》中记载:“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商之子恒为商,工之子恒为工”材料三“习民数”制度就是为了掌握与控制被征用者的基本情况而产生的制度,它一方面由各部门主要官员在履行其本职工作时登记他们各自管辖下的人口数量,另一方面又由王室成员在天子率领百官和庶民于春籍、夏猎、秋收、冬狩之时登记与核实应役民众的状况与数量。
材料四《史记•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
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材料五唐德宗时推行两税法,规定:“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材料六“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又发布上谕:“是户口之岁增繁盛,俱可按籍而稽,而无籍五年一次,另行查办。
嗣后编审之例,著永行停止。
”佃农一般指旧社会无地位或少地的农民,被迫向地主,富农租地耕种,受到残酷剥削。
没有土地或缺少土地靠租种他人土地的农民。
在中国,他们主要是贫农,也包括佃中农和佃富农。
佃中农和佃富农有较充足的生产工具和资金,主要是从地主那里租入土地,同时雇佣农业工人从事农业经营活动。
(粮农组织共用文件库)佃农与雇农佃农tenant peasant佃农耕种地主的土地,但自有一定的劳动工具、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有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家庭经济。
这种小私有者的地位,使他们具有一定的生产积极性。
佃农是封建地租剥削的主要承担者。
他们缴纳地租,并服各种劳役,遭受繁重剥削。
佃农与地主之间存在着依附关系。
以中国为例,战国时即已出现有依附关系的佃农。
魏晋南北朝时,佃农庇荫于豪强地主,列入地主家籍,佃农要获得自由,必须经过放免和自赎等手续。
唐宋时代,佃农阶层日益扩大,封建政权将他们列入户籍,取得封建国家编户的地位。
从此佃农与地主之间的依附关系逐渐松弛。
他们逐步取得一定的迁徙、佃田和退佃的自由。
到清代,随着定额租制和永佃制的发展,他们又取得一定程度安排生产的自由。
各朝代的户籍制度
各朝代的户籍制度一、秦朝户籍制度1.建立了均田制,实行严格的家族制度。
2.全国实行“三户为一等”的户籍制度,以便于征兵、征税和管理人口。
3.对于流浪汉、无业游民等人进行限制和管理。
二、汉朝户籍制度1.继承了秦朝的“三户为一等”制度。
2.在“三公九卿”中设立“大理寺”,负责管理人口及其身份证明。
3.实行“均田制”,并对土地进行统一登记和分配。
三、唐朝户籍制度1.继承了汉朝的户籍制度,并加以完善。
2.设立“戶部”,具体负责管理人口及其身份证明。
3.实行“均田法”,并对土地进行统一登记和分配。
4.对于流浪汉、无业游民等人进行限制和管理。
四、宋朝户籍制度1.继承了唐朝的户籍制度,并加以完善。
2.设立“户部”,具体负责管理人口及其身份证明,并成为官员选拔的重要渠道之一。
3.实行“均税法”,并对土地进行统一登记和分配。
4.对于流浪汉、无业游民等人进行限制和管理,并实行“移民开荒”政策。
五、明朝户籍制度1.继承了宋朝的户籍制度,并加以完善。
2.设立“户部”,具体负责管理人口及其身份证明,成为官员选拔的重要渠道之一。
3.实行“均税法”,并对土地进行统一登记和分配,同时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和保护。
4.对于流浪汉、无业游民等人进行限制和管理,并实行“移民开荒”、“招贤纳士”等政策。
六、清朝户籍制度1.继承了明朝的户籍制度,并加以完善。
2.设立“户部”,具体负责管理人口及其身份证明,成为官员选拔的重要渠道之一。
3.实行“均田法”,并对土地进行统一登记和分配,同时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和保护。
4.对于流浪汉、无业游民等人进行限制和管理,并实行“移民开荒”、“招贤纳士”等政策。
七、总结1.各朝代都建立了相应的户籍制度,以便于征兵、征税和管理人口。
2.各朝代的户籍制度都有其特点,但都强调了对土地的统一登记和分配。
3.各朝代都对流浪汉、无业游民等人进行限制和管理,同时实行了一系列政策,以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古代的户籍分类
古代的户籍分类
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古代的户籍分类呀!你们知道吗,古代的户籍那可真是有讲究。
你想想,这就好像是一个大班级,里面有不同的“小团体”。
比如说,有士籍,那可是读书人的“专属圈子”呢!像那些才华横溢的大诗人、大学问家,大多都在这个圈子里。
比如说李白,他不就是有士籍嘛,能自由自在地游历四方,吟诗作对,多潇洒!
还有民籍,这就是普通老百姓的“阵营”啦!农民伯伯们每天辛勤耕耘,为大家提供粮食;手工艺人则用他们的巧手制作出各种精美的物品,这不就是咱们生活中的大部分人嘛!就像在你家附近菜市场卖菜的大叔大妈们。
再有军籍,那可是勇敢者的“聚集地”!他们身披铠甲,保家卫国,多威风啊!就如同那驰骋沙场的将军,有着坚定的勇气和使命感。
哎呀,古代的户籍分类可真像一场丰富多彩的大戏!不同户籍的人有着不同的生活和使命。
这也让古代的社会变得更加有层次,更加有意思,不是吗?
你们说,这种户籍分类是不是很神奇呢?它把人们划分得这么清楚,给每个人都赋予了特定的角色和责任。
虽然说可能不像咱们现在这么自由,但它也有着它独特的魅力呀!反正我是觉得挺有意思的,你们觉得呢?
我的观点就是,古代的户籍分类是那个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既反映了社会的等级制度,也展现了不同人群的特点和作用。
虽然现在我们的社会已经不同了,但了解它还是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历史呢!。
历代户口统计简表
宋
北魏
北魏
北齐
北周
陈
武帝大明八年
明帝熙平年间
庄帝永安年间
幼主承光元年
静帝大象年中
大定元年
宣帝时
后主祯明三年
464
516—520
528—530
577
579—580
581
569—582
589
906,870
5,000,000
3,375,368
3,032,528
3,590,000
3,599,604
600,000
61,852,810
62,885,829
50,307,843
50,908,672
59,499,759
60,606,220
61,712,993
63,401,252
63,344,107
63,654,248
62,537,419
60,692,856
56,305,050
51,655,459
51,655,459
德宗建中元年
宪宗元和十五年
文宗开成四年
武宗会昌五年
宣宗大中年中
618—626
627—649
650
705
726
734
742
755
760
764
780
820
839
845
847—859
2,000,000
3,000,000
3,800,000
6,156,141
7,069,565
8,018,710
8,525,763
历代户口统计简表
朝代
中国纪年
公元纪年
户口
对比唐、宋、明、清四朝的户籍管理制度,宋朝人民最幸福
对比唐、宋、明、清四朝的户籍管理制度,宋朝人民最幸福新春秋导读: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对有了比较完善的户籍管理制度。
当时诸侯征战,人口也就成了最重要的战略资源——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
“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 秦国在商鞅的主持下,率先建立了严密的户口登记制度并禁止民众自由迁徒,正是因了这严密的户籍制度,秦国才获得了超前的财税来源与全民皆兵的掌控能力,最终逐霸群雄。
一、良民贱民唐的类同畜产唐代户籍制度跟秦汉时期的最大差异在于有了“编户”与“非编户”之分,但这与现代“农业”与“非农业”的户籍概念完全不同:“编户”即“良民”,自由民;“非编户”则为“贱民”,如工匠、乐师、杂役、奴婢等。
贱民没有资格单独立户,只能和主家合用一个户贴——也就是现代意义上的户口本。
“奴婢贱人,类同畜产”,且此制度以世袭的方式沿承下来,一朝生在贱户家,永世不得翻身攀高枝。
唐代的户籍制度,将封建社会的等级秩序划分到极致。
此外,延继隋朝的“貌阅”制度,唐朝百姓在申报户籍信息的时候,还必须接受一道叫做“团貌”的程序。
即县衙门在居民登记户籍时,还需要记录所有人户的体貌特征,如肤色﹑身高﹑面部有何特点等,以防止有人虚报年龄或假冒残疾来逃避赋役。
在敦煌出土的唐代籍账残卷中,就发现不少户籍资料都注明了诸如“右足跛,耳下小瘤,面有黑子”之类的文字。
可见唐代对百姓户籍的管理已十分严密。
二、自由开放宋的美好年代户籍制度到了宋朝,可谓进入了空前的自由时代。
经过五代厮杀,门阀世族土崩瓦解,百姓亦不再有良贱之分,通通恢复了自由人。
摒弃了“良民”与“贱民”制度后,取而代之的是“坊郭户”与“乡村户”,也就是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划分,同时又根据土地占有情况的多少,划分“主户”与“客户”。
“坊郭户”和“乡村户”的区分,并非始于宋朝,至迟在秦汉时,已有所谓“市籍”。
城乡分治的管辖方式由来已久,也并非始于唐朝,王曾瑜先生曾在其著作中指出,户籍制度上正式确定坊郭户与乡村户的差别,是城市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中国历代的户籍制度
中国历代的户籍制度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
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
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
秦国在商鞅的主持下,率先建立了严密的户口登记制度,“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
并禁止民众自由迁徒,“废逆旅”、“使民无得擅徙”,人民不得已外出住店,必须持有官方开具的介绍信,否则客人与店家一块治罪。
通过建立严密的户籍制,秦国获得了强大的财税汲取能力与全民动员能力,在争霸战中胜出。
秦末,刘邦的军队攻入咸阳,诸将忙着抢金银财宝,抢美女,萧何则抢先收缴了秦王朝的户籍档案,这体现了他过人的政治远见,后来“汉王(刘邦)所以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也,以(萧)何具得秦图书也”。
户籍制度有两个最重要的功能:一是保障征税征役,二是实现社会控制。
历代王朝建政之后,首先必做的事情之一便是统计、登记全国人口。
汉代:从私民到公民大汉王朝的某年仲秋(八月),西北,万里晴空。
张掖郡居延县的县衙门口,排了长长一大溜人,那是居延县的居民,他们按照国家的法令,扶老携幼,前来县衙登记户口,并接受官府的验查。
这个过程叫做“案比”。
居延县西道里的一名燧长(边疆哨所所长)徐宗,也夹在人群中。
他今年五十岁,家有七口人,家产(包括住宅、田产及耕牛)共值一万三千钱。
这些户籍信息,他必须如实报告衙门,由衙门登记造册。
汉代继承了秦朝的全民户口登记制度,将全国的地主、自耕农、雇农、佣工、商人,全部编入国家的户籍,这叫做“编户齐民”。
国家要求各县在每一年的仲秋,都要进行“案比”,更造户籍,户籍登记的信息包括:户主姓名、性别、年龄、身份、籍贯、家庭成员的数量、性别及其与户主的关系、财产(包括奴婢数目)等等。
然后,县衙将各户户籍造册上报郡国,郡国汇总又上报朝廷,朝廷则设立“计相”与“户曹”,管辖全国户籍。
从法律意义上说,所谓“编户齐民”,是指所有编入户籍的大汉居民,不论东西南北,不分男女老幼,都是国家的公民(请注意,“公民”一词,早在先秦时已经出现了,意为“国家的人”,与隶属于贵族的“私民”相对),具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
中国古代户籍管理与现代户籍管理比较——中国户籍制度的历史考察与对现状的简要分析
中国古代户籍管理与现代户籍管理比较——中国户籍制度的历史考察与对现状的简要分析论文关键词:户籍制度王权国家农耕文明金字塔型社会结构论文摘要:不了解历史,就不能掌握未来。
中国历史上的户籍制度是由征赋派役户籍制、世袭身份户籍制、人口统计户籍制和保甲治安户籍制四种不同功能的户籍制有机结合运行的整体,本文通过对这四种户籍制历史发展进程的考察,以及对中国现行户籍制的简单介绍,分析了两者之间在社会背景因素和文化传统观念上的相似之处,从而得一.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一)古代户籍制度历史上中国存在着四种基本户籍制度——征赋派役户籍制、世袭身份户籍制、人口统计户籍制和保甲治安户籍制。
各类户籍制度产生与存续时间互不相同,它们的目的、功能和所起的历史作用也不一样。
就持续时间、实施的范围和影响的深度而言,均以征赋派役户籍制为最,其余三类户籍制度都可以视为对它的补充。
建立在全体编户齐民基础之上的征赋派役户籍制与其后始为独立的人口统计户籍制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中国历史上户籍制度发展与演变的主线,而只对部分国民有效的世袭身份户籍制与时断时续的保甲治安制则只是偏离这条主线的若干插曲。
[1]1.主线:征赋派役户籍制的发展、兴盛、衰亡与人口统计户籍制的独立征赋派役户籍制以为国家丁税户调的征收和兵役赋役的征派提供可靠依据为目的,是王权直接役使与剥夺其直辖领地上劳动者的基本方式,所以它的产生直接与中央王权的产生紧密联系在一起。
当商代王权萌芽时,户籍制度也随之萌芽,商王籍田与借助民力助耕公田是户籍制度萌芽的标志。
殷墟卜辞中记载:“王其莅籍”、“王往莅籍”。
据近人考证,商朝的官职中有“小籍臣”之职,主管籍田之事。
可见,早在殷王武丁时期,商朝已经有了征派民力共耕公田的籍田之制。
到西周时,户籍制度已大体形成,其中千里王畿之内的习民数制度是周代户籍制度的重要内容。
相比于商,周王朝更以一个王权强大的形象呈现在世人面前。
与古西方王权有限(“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相比,中国的王权对其所辖领地享有无限的权力(“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兵,莫非王臣”),王畿之内的劳动者是天子可以直接役使与剥夺劳动的对象,也是王权巩固的基础。
各个朝代的户籍制度
各个朝代的户籍制度户籍起源很早。
春秋时发展为书社制度,25家为社,“社之户口书于版图”,版即户籍。
战国时,强国“少料其民”,并实行上计制度,地方长官每年要将境内户口登记状况和赋税收入预算呈报国君。
秦国商鞅变法后,严格户籍管理,又将之与军事编组相结合,五家为保,十家为连,行“什伍连坐法”。
秦统一后,使黔首自实田,遂系田亩于户籍。
汉代定户律,各地八月“案户比民”,将各户占有的土地及其他财产记入户口登记册内,作为征收人口税和分派兵役、力役的依据。
户籍这时是人口、土地、赋役三种册籍的合一。
汉户籍三年一造,谓之“大比”,并三年上计一次;每年征赋前的校核谓之“小案比”,属经常性登记统计。
唐代也是三年一造户籍。
由民户自己申报户口、田地,记入“手实”;里正据手实造籍。
官员按各户资产多寡、丁口强弱量定户等(户分九等),据以征收户税。
上计已改为一年一次,两次造籍中间年份按各年呈报的手实注于籍册,相当于异动登记。
又为防止低报丁龄、伪报病老等,由官员检阅人丁形貌,称“团貌”(三百家为一团)。
户籍制度趋于完备。
宋代,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征收赋税渐以田亩为主,户籍遂按有无土地分为主户、客户,并按土地多少分别户等(农村分五等)。
同时,设置各种单行的田亩帐册图簿,地籍逐渐从户籍中分离出去。
宋取消人口税,仍征丁口之赋,差役也按丁抽派,因又有丁帐、丁口簿、五等丁产簿等单行户籍,均只计男口。
王安石主政时行保甲、完税诸法,许多地方又取消丁帐等,改设甲册,并作抽练兵勇之用,亦常作为催科、征赋之据,但亦限于男口。
宋以后,金的户籍登记包括男女老少,较宋为全面。
元代则户类、户等复杂,户籍制度颇乱。
明初整理户籍,进行人口普查,颁发户帖,登记户种(民户、匠户等)、原籍贯、现籍贯、居住地、各口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相当完备。
又在户帖的基础上建立黄册,除记录户帖项目外,并列徭役税粮科则。
黄册十年编造一次,十年内的变动也登录,借以调整赋役。
历代北方民族的户口制度
历代北方民族的户口制度历代北方民族的户口制度可以追溯到古代,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同朝代的户口制度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先秦时期先秦时期,北方地区的民族主要有匈奴、鲜卑、乌桓、羯等。
这一时期的户口制度以部落为单位,实行部落首领统治。
各部落之间相互独立,户口管理相对松散。
部落首领掌握着部落的户口信息,用于征税、征兵等目的。
二、秦汉时期秦汉时期,北方地区的民族逐渐融入汉族社会,户口制度也逐渐完善。
秦朝实行郡县制,将全国划分为36个郡,下设县、乡、亭等基层组织。
户口管理实行编户齐民制度,对全国户口进行普查,将人口分为农民、手工业者、商人等不同身份,并征收赋税。
汉朝继承了秦朝的户口制度,并对北方地区的民族进行了更加深入的融合。
汉朝设立都护府、郡、县等行政机构,对北方民族进行管理。
户口管理上,实行均田制和府兵制,将土地分配给农民,征收赋税,并征召壮丁为兵。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地区的民族主要有鲜卑、羯、氐、羌等。
这一时期的户口制度继承了汉朝的传统,实行均田制和府兵制。
在此基础上,各民族政权还根据自己的特点进行了一些改革。
例如,北魏孝文帝时期实行了“六镇政策”,对北方边境地区的民族进行管理。
六镇设立军事、行政双重机构,对辖区内的民族进行户口管理、征税、征兵等。
此外,北魏还实行了“僧祇户”制度,对佛教寺院和僧侣进行户口管理。
四、隋唐时期隋唐时期,北方地区的民族主要有突厥、回纥、契丹、靺鞨等。
这一时期的户口制度有了较大的变革。
隋朝实行了“大业律”,对全国户口进行普查,将人口分为士、农、工、商等不同身份,并征收赋税。
唐朝继承了隋朝的户口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改革。
唐朝实行了“开元律”,对户口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户口分为“主户”和“客户”,主户为本地户籍,客户为外地户籍。
唐朝还设立了“坊市制”,对城市户口进行管理。
此外,唐朝还实行了“府兵制”,对军队进行编制,并征召壮丁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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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四大类型户籍制度对比表
材料一殷墟卜辞中记载:“王其莅籍”、“王往莅籍”。
材料二《国语•齐语》中记载:“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商之子恒为商,工之子恒为工”
材料三“习民数”制度确实是为了掌握与操纵被征用者的差不多情况而产生的制度,它一方面由各部门要紧官员在履行其本职工作时登记他们各自管辖下的人口数量,另一方面又由王室成员在天子率领百官和庶民于春籍、夏猎、秋收、冬狩之时登记与核实应役民众的状况与数量。
材料四《史记•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
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
材料五唐德宗时推行两税法,规定:“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材料六“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又公布上谕:“是户口之岁增繁盛,俱可按籍而稽,而无籍五年一次,另行查办。
嗣后编审之例,著永行停止。
”
佃农
一般指旧社会无地位或少地的农民,被迫向地主,富农租地耕种,受到残酷剥削。
没有土地或缺少土地靠租种他人土地的农民。
在中国,他们要紧是贫农,也包括佃中农和佃富农。
佃中农和佃富农有较充足的生产工具和资金,要紧是从地主那儿租入土地,同时雇佣农业工人从事农业经营活动。
〔粮农组织共用文件库〕
佃农与雇农
佃农
tenantpeasant
佃农耕种地主的土地,但自有一定的劳动工具、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有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家庭经济。
这种小私有者的地位,使他们具有一定的生产积极性。
佃农是封建地租剥削的要紧承担者。
他们缴纳地租,并服各种劳役,遭受繁重剥削。
佃农与地主之间存在着依附关系。
以中国为例,战国时即已出现有依附关系的佃农。
魏晋南北朝时,佃农庇荫于豪强地主,列入地主家籍,佃农要获得自由,必须通过放免和自赎等手续。
唐宋时代,佃农阶层日益扩大,封建政权将他们列入户籍,取得封建国家编户的地位。
从此佃农与地主之间的依附关系逐渐松弛。
他们逐步取得一定的迁徙、佃田和退佃的自由。
到清代,随着定额租制和永佃制的进展,他们又取得一定程度安排生产的自由。
加以押租制的流行,佃农与地主之间的关系,开始具有契约关系的色彩。
随着生产力的进展和生产关系的调整,佃农的经营独立性增强,其生产中的商品部分增加,家庭经济扩大。
完全意义的佃农,即自有耕畜、籽种、口粮、房屋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佃农也相应增多。
雇农
旧社会农村中的长工、月工、零工等。
他们没有或只有极少量的土地和生产工具,要紧依靠出卖劳动力。
农村中的无产阶级。
一般全无土地和生产工具,有些只有极少的土地和生产工具,完全或要紧以出卖劳动力为生。
是农村中最穷最受压迫剥削的阶层。
如中国建国前的长工、零工等。
雇农受地主或富农的苛重剥削,劳动时间长、工资少、职业不固定,迫切要求革命。
因此雇农是工业无产阶级在农村最忠诚的同盟军,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力军。
土地改革后,雇农分得了土地,那个阶层也随之消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