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交换债券必须了解的知识
可交换债券名词解释
可交换债券名词解释
可交换债券是一种金融工具,结合了债券和股票的特点。
它是由发行方发行的债券,在一定期限内持有债券可以获得固定的利息收益。
与普通债券不同的是,可交换债券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被持有人交换成发行方指定的股票。
可交换债券的特点是带有“可选权”,持有债券的投资者可以在约定的交换期限内将债券转换为发行方的股票。
通常,发行方会制定一定的条件,例如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的价格比例兑换为股票。
这使得可交换债券具有更高的灵活性,投资者能够根据市场情况和个人投资策略来选择是否进行债券与股票之间的兑换。
可交换债券的另一个特点是其潜在的增值收益。
一旦可交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投资者可以享受到与股票相同的增长潜力。
如果发行方的股票价格上涨,投资者可以通过将债券转换为股票来获得更高的回报。
可交换债券对于发行方也有一定的好处。
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公司可以筹集到资金用于扩大业务或其他投资项目。
此外,债券转换为股票后,公司可以减少债务负担,并增加股本。
这可能有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市值。
总之,可交换债券是一种结合了债券和股票特点的金融工具。
它提供了投资者更多的选择权和灵活性,同时也为发行方提供了资金筹集和负债减轻的机会。
对于投资者来说,了解可交换债券的特点和条件,能够根据自身的投资需求做出明智的决策。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基础知识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基础知识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基础知识
(一)可转换债券的基本性质
【注】
(1)可转换债券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可转换债券,其转股权与债券不可分离;一类是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这类债券在发行时附有认股权证,是认股权证和公司债券的组合。
(2)认股权证的持有者认购股票时,需要按照认购价(行权价)出资购买股票。
(二)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
【注】赎回条款和强制性转换条款对发行公司有利,而回售条款对债券持有人有利。
(三)可转换债券的筹资特点
优点:(1)筹资灵活性;(2)资本成本较低;(3)筹资效率高;
缺点:(1)存在不转换的财务压力;(2)存在回售的财务压力;(3)存在股价大幅度上扬风险。
可交换公司债券详述
可交换公司债券详述一、可交换债券释义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
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
二、我国可交换私募债的法律法规背景我国可交换私募债券的主要法律法规为:深交所于2013年5月31日发布《关于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中小微型企业可依据《试点办法》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可交换私募债券。
三、可交换私募债的特点➢定义:中小微型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可交换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适用范围:✓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发行,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无法发行✓符合中小微企业标准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其余主体无法发行➢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期限:1年以上➢交换期:发行期首日开始后6个月至债券截止日➢标的股票限售要求:进入交换期时为可流通股份➢利率:3-7%➢质押率:质押股票数量应当不少于债券持有人可交换股票数量,一般而言质押股票对应市值小于或等于融资总额➢初始换股价: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及前20日交易均价的90%四、可交换债券融资或减持优势分析1、与股票质押融资的对比分析2、与大宗交易减持的对比分析五、可交换私募债的审核制度私募可交换债的产品由深交所审核备案。
由于深交所此前已完成两起私募可交债的审核,其沟通、审核的流程及机制较为健全顺畅,预计在10个工作日内可完成审核。
整个可交换债项目从启动到发行可在2个月内完成。
全面解析可交换债
全面解析可交换债可交换债最近一年的曝光率非常高,对,你没听错,是可交换债,不是可转债。
那可交换债到底是什么东西呢?让我们来系统学习一下。
什么是可交换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简称可交换债、可交债,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属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
(可交换债咨询请加微信476353122)对债券持有人而言,可交换债相当于债券和期权的叠加,持有人有权按一定条件将债券交换为标的证券,在此之前可获得债券的固定利息收入,若持有到期未行权交换则可获得本息偿付。
对发行人而言,因含权的原因,债券的票息低于同类纯债,虽然需有股份作为质押,但质押率高于质押回购等标准化业务,因此是一种低成本融资工具。
同时,由于发行周期短、条款设计灵活等特点,可交换债在减持、股权调整、并购换股、市值管理等业务领域也有着较为广泛的应用空间。
可交换债与可转债的区别可交换债的应用可交换债兼具债性与股性。
换股价格溢价率越高,换股可能性越小,股性越弱;票面利率越高,债性越强,即为偏债型可交换债。
反之则为偏股型可交换债。
通过灵活的条款设计,可以债券的价值,对债券价值有积极影响的条款安排一般为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回售条款、有条件赎回条款:1、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换股期开始后,在可交换债对应标的股票价格持续下跌低于换股价一定幅度时,发行人有权向下修正换股价。
其作用是,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但向下修正换股价具有不可逆性,若向下修正换股价次数较多,将降低大股东的持有比例。
(可交换债咨询请加微信476353122)2、回售条款:进入换股期后,当股价在一定期间内低于设定的回售底价时,允许投资者以一定的价格将可交换债回售给发行人。
其作用是,发行人向投资者出售一个看跌权证,是极端情况下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回售条件越容易达到,回售价格越高,投资者的保护程度就越大。
在存续期若被回售将影响现金流,对发行人市场形象不利。
可交换债券简介课件
02
投资回报稳定
可交换债券通常具有固定的利息回报率,因此其投资回报相对稳定。此
外,如果债券的持有者在交换时获得了相应的股票,其投资回报也会相
应提高。
03
投资灵活性
可交换债券的持有者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需求,选择是否将其持有
的债券交换为股票。这种灵活性使得可交换债券成为一种备受欢迎的投
资工具。
可交换债券的分类
了便捷的交易渠道。
场外市场
对于规模较小或不符合交易所上 市条件的可交换债券,可能在场 外市场进行交易。场外市场交易 相对灵活,但透明度和流动性相
对较低。
做市商制度
为了提高可交换债券的流动性, 一些市场采用了做市商制度。做 市商负责为可交换债券提供买卖 报价,维护市场的稳定和流动性
。
03
可交换债券的风险与收益
01
02
03
固定收益
可交换债券通常提供固定 的利息收入,类似于普通 债券。
潜在资本增值
通过交换股权,投资者有 机会获得潜在的资本增值 ,特别是当股票价格高于 交换价格时。
税收优惠
在一些国家,可交换债券 可能享有税收优惠,降低 投资者的实际税负。
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风险与收益相辅相成
可交换债券的风险和收益是相互关联的,投资者需要根据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来权衡。
到期日,发行公司按照约定向投资者 支付本金和利息。同时,投资者也可 以选择将债券回售给发行公司。
上市交易阶段
可交换债券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通过 证券交易平台进行买卖交易。交易方 式包括竞价交易和做市商制度。
可交换债券的交易市场
交易所市场
可交换债券主要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交易所市场具有较高的 流动性和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
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混合型金融工具,它具有债券和股票的特点。
以下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 债券本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度,通常以固定数额表示。
2. 利率:债券持有人可以获得的固定利率收益。
3. 债券期限:债券到期的日期,通常以年为单位。
4. 转换价:转换成股票时的转换价格。
转换价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根据一定公式计算的。
5. 转换比例: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股票。
6. 转换期:债券持有人可以行使转换权的时间段。
通常在债券发行后的一定时间内可以行使转换权。
7. 赎回条款: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包含提前赎回条款,即发行公司有权在某些情况下提前赎回债券。
8. 转换可选性:债券持有人是否有权决定是否行使转换权。
9. 债券持有人权益:即债券持有人在持有期间享有的权利和待遇,例如分红权、优先权等。
10. 联押品:债券发行公司是否有提供抵押品保障债款本息支付。
以上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具体条款内容会根据不同发行公司的需求和市场状况有所差别。
投资者在购买可转换公司债券前应仔细阅读债券发行文件中的条款,并了解相关风险和收益。
注会考试《会计》知识点: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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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考试《会计》知识点: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采用假设转换法判断其稀释性,并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要领:计算增量每股收益。
首先,假设这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当期期初(或发行日)即已转换成普通股,从而一方面增加了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另一方面节约了公司债券的利息费用,增加了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其次,用增加的净利润除以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得出增量股的每股收益,与原来的每股收益比较。
如果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原每股收益,则说明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应当计入稀释每股收益。
可交换债券制度
可交换债券制度一、债券定义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 Bond,简称EB)是一种特殊的公司债券,其持有人有权在一定期限内,按照一定比例和换股价格,将其持有的债券交换为发行人持有的另一家公司股票。
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兼具股性和债性的金融衍生工具,其核心特点是债券持有者有权将债券交换为股票。
二、债券要素1. 债券面值:可交换债券的面值一般为100元,面值大小对债券的交换价值影响不大。
2. 换股比例:换股比例是指每多少面值的债券可以交换多少股份。
换股比例是可交换债券的重要参数,直接影响债券持有者的收益和风险。
3. 换股期限:换股期限是指债券持有人可以在什么期限内行使换股权利。
换股期限的长短会影响债券的流动性。
4.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是指债券的年利率,与普通公司债券类似。
5. 债券期限:债券期限是指债券的有效期,即从债券发行之日起到债券到期之日止的时间段。
三、发行与交易1. 发行方式:可交换债券可以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公开发行是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一般通过证券市场进行交易;非公开发行是指向特定对象发行,一般通过场外交易进行。
2. 交易方式:可交换债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也可以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交易方式取决于发行方式及市场情况。
3. 估值方法:可交换债券的估值方法包括相对估值法和绝对估值法。
相对估值法是通过比较类似的可交换债券的估值来评估可交换债券的价值;绝对估值法则是通过折现未来现金流来评估可交换债券的价值。
四、风险控制1. 信用风险:可交换债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如果发行人的信用状况不佳,可能会导致债券违约,影响债券持有者的利益。
2. 市场风险:可交换债券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于股票市场的波动。
如果股票市场波动较大,可能会导致可交换债券的价格波动,影响债券持有者的收益和本金。
关于可交换债券必须了解的知识
可交换债(偏股型)
资金成本 发行效率
期限结构 交易标的 审批时间
综合票面利率 4%以上
综合票面利率 4%以内
1、公募融资金额不超过所持有股票市值 的 70%; 2、私募融资金额不超过所持股票市值的 100%; 3、换股价相对募集说明书公告前 1 日收 盘价溢价 30%-100%;
1、公募融资金额不超过所持有股票市值 的 70%; 2、私募融资金额不超过股数*换股价; 3、换股价相对募集说明书公告前 1 日收 盘价溢价 20%以内;
年】)
换股价
不低于发行日前一个交易日可交换股票 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 20 个交易日
收盘价的 90%以及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 公司股票均价和前 1 个交易日的均价
的均价的 90%
评级要求
1、应当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信用状况良好
是否进行信用评级由发行人确定
2、案例总结:一般评级为 AAA/AAA
面值的 107%(包括赎回当年的应计利息) 因,发行人需追加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
的价格赎回。
但股票数量不足,可行使赎回权。
(2)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应计利息;
或者债券面值的【105%-111%】
3、案例总结:可自行约定其他赎回条款,达到赎回条件一般由发行人董事会决定是 否赎回 4、补偿利率条款:在发生赎回的情况时,除原有本金和票面率外,还会增加一块补 偿金额。3-10 个点均有出现。
1、1-6 年 2、减持可能性小;
1、1-6 年 2、公开 12 个月/私募 6 个月后可逐渐减 持;
流通股票(私募在进入换股期时是流通股 流通股票(私募在进入换股期时是流通股
份)
份)
可交换公司债券制度
可交换公司债券制度
可交换公司债券制度是一种债券交易制度,主要用于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交易行为。
具体来说,这个制度涵盖了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可转债的交易、转让、信息披露、转股、赎回与回售等相关活动。
在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前,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需要与上市公司股东就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签订担保合同,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设定担保,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将其专户存放,并取得担保权利证明文件。
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及其孳息(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分红、派息等)是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担保物,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以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拟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担保,符合我国物权法中关于权利质押的法律行为要件。
当债券持有人按照约定条件交换股份时,从作为担保物的股票中提取相应数额用于支付;债券持有人部分或者全部未选择换股且上市公司股东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时,作为担保物的股票及其孳息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用于清偿对债券持有人的负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法律条文或咨询专业律师。
可转债的基本知识
可转债的基本知识
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是一种特殊的债券,它赋予债券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内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权利。
可转债集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于一身,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1. 可转债的特点:
- 既有债券的固定收益特性,也有股票的权益性质
- 可按约定价格转换为公司股票
- 赋予投资者期权价值
- 发行利率一般较高
2. 可转债的优势:
- 对投资者而言,既可获得固定利息收益,又可分享公司股价上涨带来的收益
- 对发行公司而言,可转债利率较普通债券为低,发行成本较低
3. 可转债转股价值和贴水率:
- 转股价值 = 正股价格 - 转股价格
- 贴水率 = 转股价值 / 正股价格 × 100%
4. 可转债的投资策略:
- 正股价格远低于转股价格时,可转债表现类似于普通债券
- 正股价格接近或高于转股价格时,可转债表现类似于正股
- 可根据正股价格走势,选择持有、卖出或转股
5. 可转债的风险:
- 利率风险:市场利率上升可能导致可转债价格下跌
- 信用风险:发行公司经营不善可能导致无法兑付本息
- 转股价格调整风险:发行公司进行权益分派时可能调整转股价格
可转债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性,在合理把握时机下具有良好的投资价值,但也需要关注相关风险。
投资者应当对可转债有充分的了解,审慎决策。
中级会计师考试《财务管理》考点:可转换债券
中级会计师考试《财务管理》考点: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混合型证券,是公司普通债券与证券期权的组合体。
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按照事先规定的价格或者转换比例,自由地选择是否转换为公司普通股。
(一)可转换债券的基本性质1.证券期权性。
可转换债券实质上是一种未来的买入期权。
2.资本转换性。
可转换债券在正常持有期,属于债权性质;转换成股票后,属于股权性质。
3.赎回与回售。
可转换债券一般都会有赎回条款,发债公司在可转换债券转换前,可以按一定条件赎回债券。
通常,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公司会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同样,可转换债券一般也会有回售条款,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债券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回售给发行公司。
(二)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是指构成可转换债券基本特征的必要因素,它们代表了可转换债券与一般债券的区别。
1.标的股票可转换债券转换期权的标的物,就是可转换成的公司股票。
标的股票一般是发行公司自己的普通股票,不过也可以是其他公司的股票,如该公司的上市子公司的股票。
2.票面利率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一般会低于普通债券的票面利率,有时甚至还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水平,而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一般都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水平。
3.转换价格转换价格是指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内据以转换为普通股的折算价格,即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的每股价格。
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发行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
4.转换比率转换比率是指每一份可转换债券在既定的转换价格下能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数量。
在债券面值和转换价格确定的前提下,转换比率为债券面值与转换价格之商:转换比例=债券面值/转换价格5.转换期6.赎回条款(选择题、判断题)赎回条款是指发债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债券的条件规定,赎回一般发生在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
可交换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一、简介可交换公司债(Exchangeable Bond,简称EB),是指上市公司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
根据参与主体的不同,可交换债可以分为可交换公募债券(公募EB)和可交换私募债券(私募EB)两种。
私募债发行具备较高的灵活性,审批方便,目前市场上更多的是可交换私募债券,本文以介绍私募可交换债为主。
可交债交易示意图,如下所示:可交换私募债实际上是嵌入了股票看涨期权的债券,到期投资者如果选择不换股,那么发行人必须按照事先的约定还本付息。
可交换私募债一般都会设置换股、赎回、回售、下修等基本条款来保障发行人和投资人的利益。
以8月17号发行的16三鼎EB债的条款设置为例,这只债券的条款是相对比较标准且典型的EB 债条款设置。
这些基本条款体现了投资人和发行人之间的博弈,真实的操作过程中还可能面临是否面临转股价是否下修问题,但通过粗略比较16三鼎EB债中提前约定的转股价P和转股日实际股价T之间的关系,可想到大部分可交换私募债最后会存在顺利转股、赎回、到期还本付息、回售等四种结局。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是债券到期违约,质押股票被处置和追索担保,但这种情况在可交换债领域还未出现过,当前仅关注前述的4种情况。
情况1:当T>130%*P时,立刻转股会带来丰厚收益,但发行人会蒙受大量损失,往往会促发发行人的赎回。
情况2:当a%*P <T<130%*P(a是某个大于100+r的数,r是票面利率)时,转股收益适中,发行人也可以承受,转股理所应当。
情况3:当70%*P<T<b*P(b是某个小于100+r的数,r是票面利率)时,转股会亏损,投资人会选择到期拿回本息。
情况4:当T<70%*P 时,投资人会提前回售给发行人。
可交换私募债的四种结局,如下图所示:可交换债最后会是这四种结局中的哪种结局是和发行人的目的紧密相关的。
可交换债券条款
可交换债券条款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可交换债券是一种结合了债券和股票特性的金融工具,其具有较高的风险和回报,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选择性。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可交换债券的基本概念、发行原因、特点及条款要点。
一、可交换债券的基本概念可交换债券是指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有价证券,发行人向投资者发行债券,投资者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债券按照约定价格转换为发行人的股票。
可交换债券通常由公司发行,可以帮助公司融资并提升财务灵活性。
二、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原因1. 融资需求:公司希望融资扩大业务规模或进行投资项目,可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吸引投资者资金。
2. 降低融资成本:相比于发行普通债券或股票,发行可交换债券通常可以获得更低的融资成本,因为投资者愿意为转换权支付溢价。
3. 提升股东信心: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公司可以增加股东信心,提升公司市值和股价表现。
可交换债券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1. 转换权:投资者持有可交换债券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债券转换为公司的股票,享受股价上涨的收益。
2. 固定收益:可交换债券在未转换之前享有固定的利息收益,类似于普通债券的特性。
3. 风险和回报:可交换债券的风险和回报通常介于债券和股票之间,具有较高的风险和回报。
4. 期限:可交换债券通常设定有期限,在期限到期之前投资者可以行使转换权,之后可按照发行文件规定进行赎回。
四、可交换债券的条款要点可交换债券的条款有很多,其中一些重要的要点包括:1. 转换价格:指投资者可以按照约定价格将债券转换为股票,转换价格一般在发行时确定,并随市场变化而变化。
2. 转换比例:指每一张债券可以转换成多少股股票,转换比例一般是根据转换价格和发行人的股票价格确定的。
3. 赎回条款:指如果投资者不行使转换权,发行人是否有权利在一定条件下提前赎回可交换债券。
4. 交换期限:指投资者行使转换权的期限,一般为可交换债券发行后的一定时间内。
5. 利息支付方式:指可交换债券的利息支付方式,一般可以选择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支付。
可转换债券的知识你知道多少
可转换债券的知识你知道多少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种兼有债性、股性和转换期权三重特征的复合⾦融衍⽣⼯具。
认识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对其进⾏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条件。
是做好投资和筹资决策的基础。
⼀、可转换债券的概念可转换债券⼜称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可以转换成普-通股的证券,它赋予持有者按事先约定在⼀定时间内将其转换成公司股票的选择权。
在转换权⾏使之前,债券持有者是发⾏公司的债权⼈,权利⾏使之后则成为发⾏公司的股东。
⼆、可转换债券的特点:就是债券持有⼈在⼀定条件下可将债券转换为股票。
因此可转换债券可看作是普-通债券加上⼀个相关的选择权。
由于可转换债券附有普-通债券所没有转股权,因此可转换债券的利率⼀般远低于普-通公司债券的利率。
对投资者来说,投资可转换债券即可以享受债券的相对安⽣性,⼜可以分享股票价格上涨的利益,因此愿意接受相对较低的利率。
可转换债券筹资的优缺点:可转换债券筹资的优点:1、筹资成本较低。
可转换债券给予了债券持有⼈以优惠的价格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好处,故⽽其利率低于同⼀条件下的不可转换债券或普-通债券的利率,降低了公司的筹资成本。
此外,在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时,公司⽆需另外⽀付筹资费⽤,⼜节约了公司的筹资成本。
2、便于筹集资⾦。
可转换债券⼀⽅⾯可以使投资者获得固定利息;另⼀⽅⾯,⼜向其提供了进⾏债权投资或股权投资的选择权,对投资者具有⼀定的吸引⼒,有利于债券的发⾏,便于资⾦的筹集。
3、有利于稳定股票价格和减少对每股收益的稀释。
由于可转换债券规定的转换价格⼀般要⾼于其发⾏时的公司股票价格,因此在发⾏新股或配股时机不佳时,可以先发⾏可转换债券,然后通过转换实现较⾼价位的股权投资。
事实上,⼀些公司正是认为当前其股票价格太低,为避免直接发⾏新股⽽遭受损失,才通过发⾏可转换债券变相发⾏普-通股的。
这样,⼀来不⾄于因为直接发⾏新股⽽进⼀步降低公司股票市价;⼆来因为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期较长,即使在将来转换为股票时,对公司股价的影响也较温和,从⽽有利于稳定公司股票。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可转换债券
证券市场根底知识:可变换债券可变换债券是拥有者能够在一准期间内按必定比率或价钱将之变换成必定数目的另一种证券的证券。
本质上嵌入了一般股票的看涨期权。
某些可变换债券所附的转股权能够与债券相分别,单独交易称为可分别交易的可变换债券。
国际上,分为可变换债券和可变换优先股。
我国只有可变换债券。
可变换债券特点:1、是一种附有转股权的债券。
在变换前,拥有人是债权人,转成股票后,拥有人变为股权全部者。
2、拥有两重选择权的特点。
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能否转股;另一方面,转债刊行人拥有能否实行赎回条款的选择权。
两重选择权是可变换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点。
·可变换债的因素包含:1、有效限期和变换限期。
变换限期是可变换债券变换为一般股票的开端日至结束日的期间。
我国规定,可变换债券的限期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自刊行之日起6个月后可变换为企业股票。
2、票面利率或股息率。
可变换债券应半年或期后5个工作日内应归还未转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1年付息一次,到1期利息。
3、变换比率或变换价钱。
变换价钱=转债面值/变换比率。
我国规定,上市企业刊行可变换债券的变换价钱应以宣布召募说明书前个交易日企业股票的均匀收盘价钱为根底,并上调必定幅度。
4、赎回条款与回售条款。
赎回条件是当股票股票价钱在一段时间内连续高于变换价钱到达必定幅度时,企业可依据预先商定的赎回价钱买回刊行在外还没有转股的可变换企业债券。
回售是企业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变换价钱到达某一幅度时,可变换企业债券拥有人按预先商定的价钱将可变换债券卖给刊行人的行为。
5、变换价钱修正条款。
是指企业在刊行可变换债券后,因为公司送股、配股、增发股票、分立、归并、拆息及其余原由致使刊行人股份发生改动,惹起企业股票名义价钱降落时而对变换价钱所作的必需调整。
·可变换债券在不一样的条件下拥有不一样的价值:1、变换价值。
等于每股一般股的市价乘以变换比率。
2、投资价值。
可变换债券视为一般的债券所拥有的理讲价值。
可交债投资逻辑
可交债投资逻辑
可交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是一种结合了债券和股票的金融工具,它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换成股票。
可交换债券的发行方是公司,而购买者则是投资者。
在可交换债券的投资逻辑中,投资者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债券的收益率
可交换债券的收益率通常比普通债券高,因为它具有转换成股票的权利。
但是,投资者需要注意债券的到期时间和利率,以及公司的信用评级等因素。
如果公司的信用评级较低,那么债券的风险也会相应增加。
2. 股票的潜在收益
可交换债券的转换权利意味着投资者可以在股票价格上涨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从而获得更高的收益。
因此,投资者需要考虑公司的业绩和前景,以及股票的潜在涨幅。
3. 转换比率和转换价格
可交换债券的转换比率和转换价格是投资者需要关注的重要因素。
转换比率是指每张债券可以转换成多少股票,而转换价格则是指转换时股票的价格。
如果转换比率和转换价格较低,那么投资者可以
获得更高的股票收益。
4. 市场环境和风险控制
投资者需要考虑市场环境和风险控制,以便在投资可交换债券时做出明智的决策。
市场环境包括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和政策变化等因素。
风险控制则包括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等方面。
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具有较高收益和较低风险的投资工具,但是投资者需要仔细考虑债券的收益率、股票的潜在收益、转换比率和转换价格等因素,以及市场环境和风险控制等方面。
只有在全面考虑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才能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获得更高的收益。
可交换债券详情介绍
可交换债券详情介绍可交换债券和其转股标的股分别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为控股母公司,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则为上市子公司。
可交换债券的标的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为存量股,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并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但在转股后会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可交换债券给筹资者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
由于可交换债券给投资者一种转换股票的权,其利率水平与同期限、同等信用评级的一般债券相比要低。
因此即使可交换债券的转换不成功,其发行人的还债成本也不高,对上市子公司也无影响。
可交换债券可以为发行人获取低利成本融资的机会。
由于债券还赋予了持有人标的股票的看涨期权,因此发行利率通常低于其他信用评级相当的固定收益品种。
一般而言,可交换债券的转股价均高于当前市场价,因此可交换债券实际上为发行人提供了溢价减持子公司股票的机会。
例如,母公司希望转让其所持的子公司5%的普通股以换取现金,但目前股市较低迷,股价较低,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一方面可以以较低的利率筹集所需资金,另一方面可以以一定的溢价比率卖出其子公司的普通股。
与可转债相比,可交换债券融资方式还有风险分散的优点,这使得可交换债券在发行时更容易受到投资者青睐。
由于债券发行人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不同,债券价值和股票价值并无直接关系。
债券发行公司的业绩下降、财务状况恶化并不会同时导致债券价值或普通股价格的下跌,特别是当债券发行人和股票发行人分散于两个不同的行业时,投资者的风险就更为分散。
由于市场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风险分散的特征可使可交换债券的价值大大高于可转债价值。
与发行普通公司债券相比,由于可交换债券含有股票期权,预计的还本压力较普通债券减少,且在债券到期时一般不影响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因此可以降低发行公司的财务风险。
在成熟的资本市场,可交换债券比可转债更容易被分拆发售,即将嵌入的认股权证与债券拆开并且作为单独的交易工具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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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
利率 10%。
发行规模和 担保
1、发行债券的金额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 1、设定担保的股票数量应当不少于债券 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 持有人可交换股票数量。
均价计算的市值的 70%,且应当将预备用 2、案例总结:发行规模最小的“15 久
于交换的股票设定为担保物。
其科技 EB”0.5 亿,最大的有以永泰能
倍;(3)债券信用评级达到 AAA 级。
1、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额不少于人民币 3 无相关规定 亿元
发 行 人 条 2、发行人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件
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人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 40%
1、该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 1、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在交换时
要求
部分股票不违反其对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 不存在被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受
承诺。
限情形。
3、用于交换的股票在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 前,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权利被限 制的情形,也不存在权属争议或者依法不得转让 或设定担保的其他情形。
1
2、可交换债(偏股型 vs 偏债型)
项目
可交换债(偏债型)
提 前 赎 回 条 有【10 或 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换股 少有 5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初始换股价
款
价的【120%-140%】。
格【120%、130%】,可行使赎回权。③
(2)赎回价格:一般为票面值+当期应计 浙江美大、东旭光电、光韵达等案例中
利息;天士力(600535.SH)案例中以债券 约定,若因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或其他原
关于可交换债券必须了解的知识
可交换公司债券(Exchangeable Bond,简称 EB)是指上市公司股东依法发行、 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司 债券。
1、可交换债发行条件
项目
公开发行可交换债
非公开可交换债
审批
证监会审批(公司债通道)
交易所或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 服务系统出具《无异议函》
深交所:换股价格比低于发行前一日标的股票收盘价的 90%以及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 价的 90%。
换股价格的设置需要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市盈率情况、A 股市场后续预期综合决定; 在股市整体走强的情况下,虽然投资者对未来股价升值空间预期较高,但同时对发行人
现有股价也会比较担心存在泡沫,溢价反而较低,期望的质押率也会比较高。而在股市 杀跌时候,虽然投资者对后续走势判断悲观,但是也认可现有发行人股价可能存在被低 估错杀的情况,适当溢价也能获得不少投资者认可。 因此关键还是在路演过程中,让投资者了解企业对未来上市公司的良好发展规划,提升 投资者对股价的信心。 一般情况下,换股价溢价率越高,换股成功的概率较低,投资者要求对票面利率的补偿 越高。
1、公募可交换债审核周期 2 个月; 2、私募可交换债审核周期较短,一般 1 个月; 3、已发过债的发行人时间会缩短;
3、可交换债核心条款设计
项目
公开发行可交换债
非公开可交换债
票面利率
案例总结:募集说明书中设定利率区间, 案例总结:发行利率一般在 6%以上;“14
询价后确定,基本在 1%-2%左右,相对较 歌尔债”利率 2.5%“15 久其科技 EB”
(3)关于利率
减持为目的:利率水平较低; 融资为目的:利率设置在正常或较低水平; 股权调整或激励为目的:利率按照约定设置;
4
(4)私募可交换债券方案-转换股票的价格案例
基准换股价格测算如下:
o 上市公司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价格应不低于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告日前 1 个交易日(16.407 元)和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均价的 90%(16.596 元),因此,本次换股价格不低于 16.6 元/股
币 15 亿元,或者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 不存在限售条件,且转让该部分股
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扣非前后净利润的低 票不违反发行人对上市公司等的
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承诺。
2、用于交换的股票在提出发行申请时应当为无 2、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在债券发
标 的 股 票 限售条件股份,且股东在约定的换股期间转让该 行前,除为本次发行设定担保外,
假定 2016 年 8 月 12 日为测算基准日,不同换股价所对应的票面利率预估情况:
换股价
<21.88 元/股 (溢价小于 20%)
票面利率 1-3%(预计)
21.88 元/股<P<27.35 元/股 >27.35 元/股 (溢价 20%-50%之间) (溢价小于 50%)
3-4%(预计)
4-5%(预计)
2、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 源(600157.SH)为标的的可交换债拟发 题的通知》,国有授权代表单位用于质押 行 50 亿且已取得上交所出具的无异议 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上市公司股 函。
份的 50%,加上超额抵押(70%),可供发 3、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不受净资产、利
行的规模受限( 35%)。
3、常见条款: (1)回售触发条件: 一般是在债券到期前【3、6】个月内, 连续【10、20、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5、10、15、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换股价格的【60%、70%、80%】。 (2)回售价格: 债券面值+应计利息;或者债券面值的 【110%(含应计利息)】
1、案例总结:可自行约定是否设置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以及触发条件。
可交换债(偏股型)
资金成本 发行效率
期限结构 交易标的 审批时间
综合票面利率 4%以上
综合票面利率 4%以内
1、公募融资金额不超过所持有股票市值 的 70%; 2、私募融资金额不超过所持股票市值的 100%; 3、换股价相对募集说明书公告前 1 日收 盘价溢价 30%-100%;
1、公募融资金额不超过所持有股票市值 的 70%; 2、私募融资金额不超过股数*换股价; 3、换股价相对募集说明书公告前 1 日收 盘价溢价 20%以内;
换的股票。
3、常见条款:
4、常见条款:
【换股期内】,连续【10、20、30】个
(1)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触发条件: 交易日中【5、10、15】个交易日的收盘 【换股期或存续期内】,连续【20、30】 价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70%、80%、85% 个交易日中【10、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或 90%】。另外,东旭光电案例的相关 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80%、85%或 90%】。 条款较为独特,可单独关注。
回售条款
1、案例总结:可自行约定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及回售条件 2、补偿利率条款:在发生回售的情况时,除原有本金和票面率外,还会增加一块补 偿金额。3-10 个点均有出现。
3
3、常见条款: (1)回售触发条件:一般是在债券到期前 【6 或 24】个月内,连续【30】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换股价格的【70%、80%】。 (2)回售价格:一般为票面值+当期应计 利息;天士力(600535.SH)案例中以债券 面值的 107%(包括当期票面利息)的价格 回售。
发行对象
可以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即“小公募”)。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如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即“大公募”),则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 200
需满足以下条件:
人
(1)发行人最近三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
本息的事实;(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5)深交所要求私募可交债必须开立信托账户将股票质押过来;上交所没有硬性要求,信托合 同和质押合同均可。
(6)在获交易所预审核意见后,马上组建发行工作小组,就本期债券的资质情况与各类机构投 资者进行广泛沟通。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最短时间内完成本次发行。
5
年】)
换股价
不低于发行日前一个交易日可交换股票 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 20 个交易日
收盘价的 90%以及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 公司股票均价和前 1 个交易日的均价
的均价的 90%
评级要求
1、应当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信用状况良好
是否进行信用评级由发行人确定
2、案例总结:一般评级为 AAA/AAA
面值的 107%(包括赎回当年的应计利息) 因,发行人需追加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
的价格赎回。
但股票数量不足,可行使赎回权。
(2)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应计利息;
或者债券面值的【105%-111%】
3、案例总结:可自行约定其他赎回条款,达到赎回条件一般由发行人董事会决定是 否赎回 4、补偿利率条款:在发生赎回的情况时,除原有本金和票面率外,还会增加一块补 偿金额。3-10 个点均有出现。
1、1-6 年 2、减持可能性小;
1、1-6 年 2、公开 12 个月/私募 6 个月后可逐渐减 持;
流通股票(私募在进入换股期时是流通股 流通股票(私募在进入换股期时是流通股
份)
份)
1、公募可交换债审核周期 2 个月; 2、私募可交换债审核周期较短,一般 1 个月; 3、已发过债的发行人时间会缩短;
4、可交换债券方案设计
(1)关于初始换股价
减持为目的:初始换股价定在发行人和投资者认可的价格,可略高于或者相当于市价; 融资为目的:初始换股价可高于市价较大幅度; 股权调整或激励为目的:初始换股价可低于市价;
(2)关于期限
减持为目的:期限一般较短,尽早实现换股; 融资为目的:期限可以适当拉长,换股期开始较晚; 股权调整或激励为目的:期限一般较短,换股期按照约定;
换股价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