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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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12•【字号】珠府〔2024〕58号•【施行日期】2024.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机构组织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珠海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荣誉市民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7月12日珠海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第一条为更好集聚高端科技人才、产业人才、文化艺术人才、体育人才等各类人才资源,争取上述人才的支持,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增长极、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努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样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士和其他市外人士,可以被推荐或自荐为珠海市荣誉市民候选人。

(一)在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投资数额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显著,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1.3年内在我市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折合人民币10亿元(含)以上(按投资当年汇率折算),对我市产业链聚焦有重大作用,投资项目须属于我市“4+3”主导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2.在我市投资企业实际到位资金累计折合人民币2亿元(含)以上(按投资当年汇率折算),且企业在上一年纳税金额达人民币1500万元(含)以上,或近三年纳税金额累计达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

其中纳税金额不含海关代征关税及进出口环节增值税。

投资项目须属于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类、我市鼓励发展的产业。

以上条件,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招商署联合有关部门审核认定。

(二)在我市促进科技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1.为我市科技事业提供相关技术,该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填补国内行业空白或者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2.在科学技术前沿有创造性的重大研究成果,对推动我市科学技术进步产生重要影响的。

荣誉市民发言稿

荣誉市民发言稿

荣誉市民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市民朋友们:大家好!我很荣幸能站在这里,向大家发表荣誉市民的发言。

首先,我要向组织和领导们表达我最诚挚的感谢和敬意。

正是因为您们对我个人的认可和鼓励,才让我有幸成为这个美丽城市的一员,并被授予荣誉市民的称号。

同时,也要感谢广大市民朋友们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关注,是你们的信任与厚爱,让我倍感荣幸和感激。

作为一名荣誉市民,我深感责任重大。

我将以更加奋发的精神和更加积极的行动,来回报社会,回报这个城市对我的培养和慷慨的厚爱。

首先,我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作为一名荣誉市民,我深知自己身上肩负着更多的责任和使命。

我将积极关注弱势群体的需求,关心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通过参加志愿者活动,我将尽自己的所能,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支持,传递正能量,传播爱心和温暖。

其次,我将积极投身于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将积极参与城市的建设和管理。

我将以爱心、责任心和使命感,为城市的美化、绿化和整洁做出自己的贡献。

我将主动参与公益活动,积极参与社区的建设和管理,为居民提供优质的生活环境和服务,为城市的繁荣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作为一名荣誉市民,我将以身作则,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

身为一名公众人物,我将注重言行举止,遵守社会公德,不辜负社会对我的期望。

我将争做公民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而努力奋斗。

此外,我将加强个人的学习和进修,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和能力。

只有不断学习和进步,我才能更好地为社会作出贡献。

我将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同时,我还将加强与各界友人的交流和合作,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进步。

最后,我衷心地感谢党和政府对我的肯定和鼓励。

我将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模版

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模版

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成都市地名的管理,保护和传承优秀地名文化,提升城市文化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名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范围内的地名管理。

第三条地名管理应坚持统一规划、分类管理,依法合规、科学规划、公开公正、民主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成都市地名应保持文化传承、历史沿革、方言特色等特点,不得随意更改。

第五条地名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地名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地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统一性。

第六条地名的划定、更改、认定和命名应按照科学规划,依法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并参考专家意见。

第二章地名的划定和更改第七条地名的划定和更改应符合以下原则:(一)依法规划。

地名划定和更改应根据城市规划和发展需要,依法规划,确保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二)文化保护。

地名划定和更改应尊重历史文化,维护文化传承,保护优秀地名文化。

(三)科学合理。

地名划定和更改应科学合理,遵循地理、语言学、民俗学等学科原则,确保地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公平公正。

地名划定和更改应公开公正,遵循程序正当,并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第八条划定和更改新地名应符合以下程序:(一)立项审批。

地名管理机构应将划定和更改新地名的提案进行立项审批,确保合法合规。

(二)调查评估。

地名管理机构应开展调查评估工作,收集历史文化背景、地方特色、社会民意等相关资料。

(三)公示征求意见。

地名管理机构应对划定和更改新地名的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并重视专家意见。

(四)审定命名。

地名管理机构应根据评估材料和公众意见,决定划定和更改新地名的命名。

(五)公告公示。

地名管理机构应将划定和更改新地名的结果进行公告公示。

第九条地名的更改应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确保公众的适应和社会稳定。

第三章地名的认定和使用第十条地名的认定应符合以下原则:(一)历史为准。

地名的认定应参考历史资料,充分考虑历史沿革和地方特色。

(二)语言为本。

地名的认定应充分考虑方言特色,尊重当地语言环境。

成都市人才划分标准

成都市人才划分标准

成都市人才划分标准成都市人才划分标准是为了更好地发展人才,促进成都市经济和社会的繁荣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根据成都市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成都市人才划分标准主要以个人的综合素质和对社会的贡献度为依据。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成都市将人才划分为几个不同的类别。

一、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是指在科技、文化、教育、医疗、工程等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专业技能的人才。

他们通常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并在该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和突破。

成都市鼓励高层次人才来成都市发展,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

二、创新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人才是指具有较高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愿意承担一定风险,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具有独特的资源和优势的人才。

他们通常是各类创业企业的创始团队成员,或在相关领域有较高的创新能力和创业经验。

成都市重视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并提供相应的扶持政策和资源支持。

三、专业技能人才专业技能人才是指在某一领域或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技能,能够独立完成相关工作的人才。

他们通常具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并且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成都市鼓励专业技能人才的发展和培养,提供相关的职业培训和晋升机会。

四、高端人才高端人才是指在各行各业具有较高管理和决策能力,对企业或组织有重要影响的人才。

他们通常具有较高的职位和管理职责,并能够为企业或组织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

成都市鼓励各类高端人才的发展和引进,并提供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五、人文社科人才人文社科人才是指在文化、历史、社会学、经济学等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研究能力的人才。

他们通常具有较高的学历和研究背景,并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和研究经验。

成都市鼓励人文社科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并提供相应的研究平台和资金支持。

六、留学人才留学人才是指在国外留学并具有较高学历和专业背景的人才。

他们通常具有国际化的视野和全球化的思维,对国内外的市场和需求有一定的了解和适应能力。

荣誉称号描述

荣誉称号描述

荣誉称号描述
荣誉称号是对个人或组织在特定领域做出的杰出贡献所授予的一种荣誉称号。

这些荣誉称号通常是基于一系列标准和条件,包括领导力、创新性、公共服务、教育、科技、环境、文化艺术等方面的成就。

荣誉称号可以是国际、国家、地区或地方性的荣誉,例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的“世界遗产”称号、国家级的“全国模范教师”称号、地方性的“城市荣誉市民”称号。

这些荣誉称号不仅是对个人或组织的肯定,也代表着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激励着他们为社会、为人民、为国家做出更多的贡献。

荣誉称号的授予是一个严肃的过程,需要经过评选、推荐、审查、公示等环节。

评选标准和条件也必须明确和公开透明,以保证其公正性和权威性。

荣誉称号的授予不仅要为个人或组织带来自豪感和荣誉感,也是对他们所做出的贡献的一种高度肯定和赞誉,是社会对他们的一种感激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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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e类人才标准

成都市e类人才标准

成都市e类人才标准为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升成都市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成都市出台了针对不同类型人才的政策措施。

其中,E类人才是针对具有较高学术造诣、高级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人才的分类。

以下为成都市E类人才的标准:一、学历及职称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职业资格1.持有国际专业领域权威职业资格证书(国际或区域认可,中国国内通行)。

2.获得国家或省级技能竞赛奖项。

3.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CPA)等国内外知名资格证书。

三、专项政策确认1.获得经国家、省、市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含海外高层次人才)等荣誉。

2.入选国家、省、市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3.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4.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主要获奖人。

5.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在知名企业担任高级技术职务,或在国际知名大学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6.在成都市重点产业领域内,承担重大项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产业领军人才。

7.在医疗卫生领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三级甲等医疗卫生机构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人才。

8.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领域,获得国家级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优秀人才。

9.在金融投资领域,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较好的业绩表现和较高的行业知名度,获得PE/VC从业人员专业资质认证的人才。

10.在其他领域,具有特殊技能和专长,为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

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及待遇规定(精简篇)

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及待遇规定(精简篇)

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及待遇规定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及待遇规定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和表彰在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友好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友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国内市外人士,根据山东省政府《授予外国友人荣誉公民称号的规定》(鲁政发〔2016〕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授予外国友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国内市外人士泰安市荣誉市民称号,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泰安市荣誉市民称号为市政府授予外国友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国内市外人士的荣誉称号。

泰安市荣誉市民一般每两年评选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适时办理。

第四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的外国友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国内市外人士,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授予泰安市荣誉市民称号:(一)在促进我市对外交往、扩大对外交流合作、促成国际友好城市和友好合作关系方面,贡献突出,有实质性合作成果的;(二)在引进资金、高新技术、高端人才,投资兴办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对我市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的;(三)在我市制订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城乡规划和推动技术进步、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提出有重要价值的建议,经采纳后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四)积极宣传泰安、泰山,在我市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贡献突出的;(五)一次性或长期捐赠、资助我市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贡献突出的;(六)在相关领域、行业为我市做出突出贡献,并与我市长期保持友好交往的知名人士;(七)为我市做出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五条授予泰安市荣誉市民称号按下列程序办理:(一)单位征得本人同意,经主管部门审查,向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

各部门、各单位应从严掌握、慎重对待,认真声誉高、影响好、贡献突出、符合条件的人士;(二)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会同市公安、安全、宣传、台办、财政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征求上级有关部门意见;(三)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示;(四)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五)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向被授予泰安市荣誉市民称号的人士颁发泰安市荣誉市民证书和证章;泰安市荣誉市民证书和证章由市政府统一制作,证书由市长签署。

2022成都户籍政策_2022年户籍政策

2022成都户籍政策_2022年户籍政策

2022成都户籍政策_2022年户籍政策在原有户口政策上拓展的有关人才引进、录用、招收、投靠方面的条件有: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比照: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比照: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三、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比照:调整前是高级人员);四、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效劳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比照: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效劳中心认证的人员);五、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比照:调整前是35周岁)。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

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

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局部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2022成都户口新政策:户籍新政在成都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置90m2以上的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也能入户。

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并增加45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现在,在成都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可入户成都。

1、租房入户(仅针对本市农民)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置、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成都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

成都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

成都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16•【字号】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施行日期】2006.1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成都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已经2006年8月24日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二○○六年十月十六日成都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鼓励和表彰对经济社会发展、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外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市外人士,包括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国内非本市公民。

第三条(管理主体)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授予“成都市荣誉市民”(以下简称荣誉市民)称号的牵头协调工作,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商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推荐、审核等工作。

第四条(授予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市外人士,本人自愿并经推荐,可以授予荣誉市民称号:(一)为本市发展高新技术,加快经济发展,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贡献突出的;(二)为发展本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贡献突出的;(三)推进本市对外交流,开展合作,建立友好城市关系,贡献突出的;(四)对本市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贡献突出的;(五)其他方面贡献突出的。

第五条(授予程序)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按下列程序办理:(一)推荐。

符合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条件的,由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以及其他市级工作机构推荐。

推荐对象属外籍人士的,向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推荐;属华侨、港澳同胞的,向市政府侨务办公室推荐;属台湾同胞的,向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推荐;属国内非本市公民的,向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推荐。

成都市d类人才认定标准

成都市d类人才认定标准

成都市d类人才认定标准一、人才类型成都市D类人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高端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等。

2. 产业人才:主要指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创投人才、金融人才、科技服务人才等。

3. 教育人才:主要指在中小学校、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4. 医疗人才:主要指我市医疗机构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中医药、康复等专业技术的卫生专业人员。

5. 文化人才:主要指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化创意等领域从事创作、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具备较高造诣和成就的文化名人。

二、认定条件成都市D类人才需具备以下条件:1. 基本条件:申请人才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高的专业素养,在所从事的领域具有较高的造诣和成就。

2. 学历条件:申请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对于具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3. 工作经历条件:申请人才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在本领域取得显著成绩。

4. 创新能力条件:申请人才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在所从事的领域内有独特的见解和突破。

5. 急需紧缺人才条件:对于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创投人才、金融人才、科技服务人才等,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条件。

三、认定流程成都市D类人才认定流程如下:1. 申报:申请人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审核: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推荐至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

3. 评审: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成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 公示:经审定通过的人才名单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 认定:公示无异议后,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成都市D类人才认定证书》。

成都人才安居资格abcd类人才标准

成都人才安居资格abcd类人才标准

成都人才安居资格abcd类人才标准
成都的人才安居资格评定分为A、B、C、D四个类别,具体
标准如下:
A类人才:
1. 高层次人才:持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含在读博士)的人才;
2. 拥有专利: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才;
3. 项目负责人: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国家级、省级以上科技项目或企事业单位重点科研项目的人才;
4. 知名专家学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
5. 高技能人才:具有一定特殊技能的人才。

B类人才:
1. 中高级人才:持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含在读硕士)的人才;
2. 有突出贡献:在所从事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人才;
3. 独立创业:具有独立创办企业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
4. 项目骨干:作为骨干成员参与国家级、省级以上科技项目或企事业单位重点科研项目的人才;
5. 高技能人才:具有一定特殊技能的人才。

C类人才:
1. 一般人才:具有本科学历或大专学历的人才;
2. 突出专业技术:具有突出的专业技术水平的人才;
3. 专业技能: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才;
4. 创新创业:具有创新创业能力,参与创办企业并符合规定条
件的人才。

D类人才:
1. 一般服务人才:从事一般性公共服务工作的人才;
2. 日常管理:从事一般性管理工作的人才;
3. 协助人员: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才。

以上是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评定的主要标准,具体评定要求还需参考相关政策文件和具体申请条件。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民信息管理系统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民信息管理系统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民信息管理系统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7•【字号】成办发[2011]90号•【施行日期】2011.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民信息管理系统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1〕90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公民信息管理系统总体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成都市公民信息管理系统总体建设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成委发〔2010〕23号)要求,为建设好覆盖全域成都的集居住、婚育、就业、纳税、信用、社会保险等信息于一体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归集各相关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涉及的公民信息,到2012年底,初步建成适应于城乡居民自由迁徙、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公民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和跨部门的业务协同。

到2015年底,全面建成数据权威、应用广泛、运行安全的覆盖全域成都户籍人口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为全市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提供跨部门公共数据支撑,为宏观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为公民提供个性化服务,有力促进统筹城乡发展,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和公共服务均衡覆盖。

二、建设原则(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按照科学、安全、高效、节约的要求,统筹制定总体规划,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建设目标和重点,科学安排建设步骤,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二)一数一源,共建共享。

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确立数据的责任单位,确保各项数据来源的唯一性,避免数出多门;明确责任,谁提供谁负责,各数据责任单位要确保所提供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规范授权,谁提供谁授权,各部门依授权使用所需数据信息,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获得政府荣誉集体或个人奖励办法

获得政府荣誉集体或个人奖励办法

青岛啤酒(成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荣誉集体或个人奖励办法(试行)
1.目的
为表彰奖励我公司各部门或个人通过努力获得温江区、成都市、四川省和全国的各种荣誉称号,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公司各部门获得政府荣誉称号的团队或个人。

3.相关文件

4.内容
4.1政府荣誉是指我公司各部门通过自身不断的努力,在各级政府组织的评比、表彰中获得
的荣誉;
4.2政府荣誉分为4级,分别是:温江区级、成都市级、四川省级和国家级;
4.3奖励办法:
4.3.1 根据获得政府荣誉的级别进行奖励,并从总经理专项奖列支。

4.3.2 奖励标准:
4.3.3奖励申请:
获得政府荣誉后,获奖部门填写《荣获政府荣誉奖励申请表》,经综合部档案管理核实,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实施。

5.说明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获得荣誉政府奖励金额。

成都红领巾奖章评选标准

成都红领巾奖章评选标准

成都红领巾奖章评选标准成都红领巾奖章是对成都市学生中的优秀少先队员进行表彰的荣誉称号。

获得该奖章的学生应该是品学兼优、社会责任感强和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的少先队员。

以下是成都红领巾奖章评选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品学兼优品学兼优是评选成都红领巾奖章的重要标准。

该标准主要评估学生在学习、生活和品德方面的表现。

评选委员会应该查看候选人的成绩单、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和纪律记录,了解他们的学习状况、学科能力和学科兴趣。

同时,委员会也应该了解候选人在生活中的表现,如积极参加组织的活动、关心家庭和社区环境等。

品德方面则主要考察候选人是否遵守校规校纪和少先队员守则,是否具有团结互助、热爱祖国、爱岗敬业等优良品质。

二、社会责任感强社会责任感强是评选成都红领巾奖章的另一个关键标准。

该标准主要体现候选人对社会、对他人、对环境和对未来的责任感。

候选人应该展示对社会的参与,包括义务劳动、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等。

在参与这些活动的过程中,候选人应该体现出关心他人、积极参与和服务社会的精神。

此外,候选人还应该具有环保意识,尊重自然,从小做起,培养环保习惯。

最后,候选人应该有未来意识,在学习和生活中,形成良好的规划和习惯,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是评选成都红领巾奖章的第三个标准。

该标准主要展现候选人的社会参与度和服务意识。

候选人应该展示对公益活动的积极参与,包括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学校义务劳动、支教支援等活动。

在参加这些活动的过程中,候选人应该具有主动性、创新性和责任心,发挥自己的特长,为社会和他人贡献自己的力量。

综上所述,成都红领巾奖章评选的标准包括品学兼优、社会责任感强和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评选委员会应该从多个角度综合评估候选人的情况,确保对于优秀少先队员的公正表彰和表扬。

反映了健康向上、积极向上的少先队员形象,为少先队组织和广大少年儿童树立了榜样和标杆。

蓉城人才计划申报条件

蓉城人才计划申报条件

蓉城人才计划申报条件摘要:1.蓉城人才计划简介2.申报条件详解3.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正文:蓉城人才计划是成都市政府为了吸引、留住和培养高层次人才而推出的一项人才政策。

该计划旨在为蓉城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促进蓉城创新和转型升级。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蓉城人才计划的申报条件。

一、蓉城人才计划简介蓉城人才计划自实施以来,已吸引了众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蓉创业、发展。

该计划分为四个层次,分别是:蓉城杰出人才、蓉城领军人才、蓉城拔尖人才和蓉城优秀人才。

不同层次的人才可享受不同程度的政策支持和待遇。

二、申报条件详解1.蓉城杰出人才(1)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取得世界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较高的国际声誉和影响力。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 周岁。

2.蓉城领军人才(1)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较高的国内声誉和影响力。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 周岁。

3.蓉城拔尖人才(1)具有省内领先水平,取得省内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较高的省内声誉和影响力。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 周岁。

4.蓉城优秀人才(1)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和专业技能,取得一定的社会影响。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 周岁。

三、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1.申报流程(1)登录蓉城人才计划申报系统,填写并提交申报表格。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成果等。

(3)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与蓉城市政府签订协议,正式成为蓉城人才计划入选者。

2.注意事项(1)申报者需如实填写申报表格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2)申报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总之,蓉城人才计划为广大高层次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和优厚待遇。

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

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

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2014年8月6日经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批准通过,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名管理,实现地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方便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交往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注销、使用、标志设置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地名管理应当尊重当地历史和现状,突出历史文化特色,体现时代特征,保持地名相对稳定,坚持人文性、前瞻性、整体性、大众性和专有性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地名包括:(一)山、河、湖、湿地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二)区(市)县、乡(镇)等行政区域名称和区(市)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所辖区域名称,以及村、社区、区片等名称;(三)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站点等名称;(四)城市公园、大型公共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名称;(五)住宅、商场、写字楼、宾馆等大型建筑物(群)名称;(六)门(楼)牌号;(七)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货运枢纽站、码头、水库以及名胜古迹、纪念地、游览地等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八)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第五条民政部门是地名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名的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维护管理工作。

发改、财政、国土、建设、规划、房管、城管、交通、水务、林业园林、文化、工商、档案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开展有关地名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和区(市)县地名管理和地名标志设置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二章地名的命名、更名与注销第七条市民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土、建设、规划、交通、水务、林业园林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市地名总体规划。

地名总体规划应当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2002]114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2002]114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2002]114号2002年6月3日)《深圳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和外国人,经过推荐、审核、审批后,可授予“深圳市荣誉市民”称号:(一)为发展我市对外友好交往,对经贸、交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和法制建设等事业的交流与合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二)积极为我市引进资金、人才、先进技术和设备,并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三)在我市直接投资,经营期限为10年以上,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1.在我市直接投资一般性项目,外方实际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2.在我市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外方实际投资在500万美元以上的;3.在我市直接投资兴办产品出口型企业,上年度出口总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4.在我市直接投资先进技术型企业,外方实际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

(四)在为我市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推广现代化管理措施、培训各类人才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五)积极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战略咨询,传递重要信息,提出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的建议,被采纳后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六)热心资助发展我市社会公益福利事业,有突出贡献的(资助总金额不少于500万港元)。

成都e类人才认定条件

成都e类人才认定条件

成都e类人才认定条件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的经济中心和创新高地,成都一直以来都是各类人才的聚集地。

为了进一步吸引和培养优秀的人才,成都市政府推出了e类人才认定计划,以便更好地激励和支持这些人才的发展。

一、人才认定范围e类人才认定计划主要针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具体范围包括科技创新领域、文化创意领域、金融创新领域、国际贸易领域等相关行业。

无论是企业家、科研人员、艺术家还是金融专业人才,只要在相关领域有突出的贡献和表现,都有机会被认定为e类人才。

二、认定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本科学位并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在相关行业内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在业界具有一定知名度。

3.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在相关领域进行独立的科研或创业工作。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能够与他人有效协作,共同推动项目的发展。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三、认定流程1.申请阶段:符合认定条件的人才可以向成都市科技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和荣誉证明等。

2.初审阶段:申请材料将由专业评审团进行初步评审,评估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工作经历和创新能力等。

3.面试阶段: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将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创新思维、团队合作能力和职业素养等。

4.终审阶段:面试通过的申请人将进入终审环节,由成都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估和终审。

5.认定结果:经过评审委员会的综合评估,认定结果将由成都市科技局公布,并颁发e类人才证书。

四、认定优惠政策1.资金支持:认定为e类人才的个人或团队可以获得一定的科研经费和创业扶持资金。

2.项目支持:认定为e类人才的个人或团队可以获得相关项目的支持和优先推荐。

3.人才引进:认定为e类人才的个人或团队可以享受成都市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包括购房补贴、子女教育等。

4.职称评定:认定为e类人才的个人可以享受职称评定的优惠政策,加快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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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颁布单位)
20061016(颁布时间)
20061201(实施时间)
成都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
经2006年8月24日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成都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鼓励和表彰对经济社会发展、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外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定义)
本规定所称市外人士,包括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国内非本市公民。
第三条 (管理主体)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授予“成都市荣誉市民”(以下简称荣誉市民)称号的牵头协调工作,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商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推荐、审核等工作。
第四条 (授予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市外人士,本人自愿并经推荐,可以授予荣誉市民称号:
(一)为本市发展高新技术,加快经济发展,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贡献突出的;
(二)为发展本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贡献突出的;
(三)推进本市对外交流,开展合作,建立友好城市关系,贡献突出的;
第六条 (礼遇)
对获得荣誉市民称号的市外人士给予适当礼遇。本市重大庆典活动,举办单位可以邀请荣誉市民参加。
第七条 (跟踪服务)
推荐单位应当与荣誉市民保持经常联系,定期向其赠送有关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宣传资料,做好跟踪服务。
第八条 (证书印制)
荣誉市民证书由市政府统一印制。
第九条 (解释机关)
(二)审核。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收到推荐意见后,应当分别征询有关单位的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会审,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三)审议决定。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四)授予证书。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向被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市外人士颁发由市长签署的荣誉市民证书,并通过传媒对其事迹进行宣传报道。颁发荣誉市民证书可以视情举行颁证仪式,仪式由推荐单位承办。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1995年11月30日成都市政府发布的《成都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同时废止。
2006年10月3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记录备案(来源)
地方规章(类别)
Y(采用标识)
1(级别)
(四)对本市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
第五条 (授予程序)
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推荐。符合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条件的,由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以及其他市级工作机构推荐。推荐对象属外籍人士的,向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推荐;属华侨、港澳同胞的,向市政府侨务办公室推荐;属台湾同胞的,向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推荐;属国内非本市公民的,向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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