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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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

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

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发 [2004]2 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

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

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

(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

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

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

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

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 )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

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

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 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 )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

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2017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方法

2017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方法

二O一七年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2017年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技术工作,充分发挥安全费用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以足够的安全费用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矿领导组织有关职能科室研究并制订了2017年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及依据

1、提取依据

(1)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严格按照2012年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强化瓦斯治理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7】18号)和《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豫煤安【2017】89号),进行提取使用。

(2)2016年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我矿为瓦斯矿井。

2、提取标准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十五条之规定,我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按15元/吨提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强化瓦斯治理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7】18号)和《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豫煤安【2017】89号)文件规定,其中用于瓦斯防治的安全费用不低于安全费用总额的60%,不得随意降低提取和使用标准。

3、资金来源从销售收入中提取。

4、全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计划

计划2017年生产原煤13万吨,计划提取安全费用195万元。

二、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我矿不涉及)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

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

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

(☝)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

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

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规定,煤矿企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提取和使用煤矿安全生产费用的管

理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企业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下面将从提取和使用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煤矿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1.费用计提的依据和程序

煤矿企业每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费用计划,计划必须合理、科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并经过煤矿所属的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费

用计提的程序应当合规、透明,确保资金使用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2.费用计提范围和标准

(1)安全检测费用:用于购买专业安全设备、仪器等,确保安全设

备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可靠性。

(2)职工培训费用:用于培训矿工的安全操作技能、事故预防和应

急救援等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3)安全设施更新费用:用于更新、维护煤矿的安全设施,提高设

施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4)安全宣传费用:用于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安全教育等活动,提

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5)其他安全生产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分,如事故处理费用、应急救援费用等。

3.费用计提比例和提取时间

费用计提的比例应根据企业规模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一般建议在企

业年度总收入的5%-10%之间。费用的提取一般按季度进行,确保工作经

常性的开展。

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1.费用使用的原则

(1)安全第一原则:确保费用的使用始终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维

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为最高目标。

(2)合理使用原则:保证费用使用合理、科学,确保取得最佳的安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

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

2017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2017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二O一七年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2017年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技术工作,充分发挥安全费用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以足够的安全费用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矿领导组织有关职能科室研究并制订了2017年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及依据

1、提取依据

(1)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严格按照2012年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强化瓦斯治理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7】18号)和《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豫煤安【2017】89号),进行提取使用。

(2)2016年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我矿为瓦斯矿井。

2、提取标准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十五条之规定,我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按15元/吨提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强化瓦斯治理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7】18号)和《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豫煤安【2017】89号)文件规定,其中用于瓦斯防治的安全费用不低于安全费用总额的60%,不得随意降低提取和使用标准。

3、资金来源从销售收入中提取。

4、全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计划

计划2017年生产原煤13万吨,计划提取安全费用195万元。

二、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我矿不涉及)

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背景

煤矿是一个充满危险的产业,其中包含了机械设备故障、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等多种风险。因此,为了确保所有煤矿工人的安全,煤矿企业需要充足的资金来维修和更新设备、以及培训管理人员和工人,以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本文将重点讨论煤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计划。

煤矿安全费用的来源和提取

煤矿安全费用的来源主要来自于煤矿企业的财政预算和企业利润。在企业财政

预算中,会将一定比例的预算款项用于煤矿安全,包括人员培训、安全设施建设、安保支出等。企业利润的来源主要是经营收入,其中也包括指定比例用于煤矿安全的费用。

煤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以及煤矿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

和需要来进行。在提取煤矿安全费用时,需要保证稳定、充分、合理、透明和科学。同时,应将安全费用的提取和管理纳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煤矿安全费用的使用计划

煤矿安全费用的使用计划应该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实际需要来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合理分配费用

根据煤矿不同区域、不同作业场所的安全风险程度,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合

理分配。比如,对常年存在瓦斯爆炸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区域,需要安排更多的经费用于防爆、排放等设备的维护和更新,以及对工人进行防爆安全培训等。

2. 加强劳动者培训

将部分经费用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培训,提高企业安全培训的质量和

效果。对因为工作场所繁忙而无法通过正常培训的劳动者,应通过集中培训、在线培训等方式弥补或加强培训效果。

3. 强化设备维修和更新

煤矿设备的老化和损坏是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为了确保煤矿安全,必

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富源县大河镇金晶煤矿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2017年7月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确保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按程序保质量完成安措工程,提高矿井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增强综合抗灾能力,实现本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是指按规定标准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资金.

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2.5%;

(二)房屋建筑工程为2。0%;

第四条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件)规定,进行提取使用.

第三章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017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计划

2017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计划

准格尔旗神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敖家沟西梁煤矿

敖家沟西梁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安通科

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计划

为依法确保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按程序保质量完成安全技措工程,提高矿井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增强综合抗灾能力,实现本质安全,特制定本计划。

一、安全费用的提取

1、提取依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 〕2 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 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计划。

(2 )依据2014 年瓦斯等级鉴定依据,敖家沟西梁煤矿为低瓦

斯矿井

2、提取标准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以15元/ 吨为标准提取我矿安全费用,按月提取专款专用。

3、资金来源

从销售收入中提取。

4、全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计划

全年计划生产原煤120 万吨,计划提取安全费用1800 万元

二、安全费用的使用

1、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1)瓦斯治理费用;

(2 )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 (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3)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

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2017

为了建立长效的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保障企业、职工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包括民用航空和核燃料)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的资金,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费用的管理原则是“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

本办法中的用语解释:

煤炭生产: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

冶金: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

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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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 一七年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2017年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技术工作,充分发挥安全费用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以足够的安全费用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矿领导组织有关职能科室研究并制订了2017年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1(2012】16

(22017】18(豫煤安【2017】89号)文件规定,其中用于瓦斯防治的安全费用不低于安全费用总额的60%,不得随意降低提取和使用标准。

3、资金来源从销售收入中提取。

4、全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计划

计划2017年生产原煤13万吨,计划提取安全费用195万元。

二、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我矿不涉

及)

出;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安全费用使用计划

矿井安全费用使用计划汇总表万元

(一)瓦斯防治

五、组织措施及落实意见

为使先进的安全技术能够得到有效的应用,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得以严格落实,矿成立安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领导小组,并分职能、分部门落实责任。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各专业副矿长

1

作。

2

3

作。

4、财务科:

(1)负责安全费用的足额提取,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费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足部分先行垫付。

(2)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

定。

(3)建立安全费用科目和明细帐,对安全费用按规定的项目及要求进行明细核算。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并及时提报各种相关报表。

5、各有关单位应依据自己的职能特点,编写落实本计划的具体措施并严格落实。

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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