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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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试行稿)

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试行稿)

教师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本方案经教代会于2010年10月12日讨论通过)

一、指导思想

根据鹤教(2009)79号、鹤教(2009)80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激励导向作用,逐步形成学校内部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

二、发放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发放原则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重实际,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5、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采取迈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四、绩效考核方案

(一)成立邬阳民族中心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绩效考核细则:

按照邬阳民族中心学校新修订的《邬阳民族中心学校行政工作绩效量化考核方案》、《邬阳民族中心学校非教学工作绩效量化考核方案》、《邬阳民族中心学校教学工作绩效量化考核方案》、《邬阳民族中心学校非考试课教师教学工作绩效量化考核方案》、《邬阳民族中心学校班主任工作绩效量化考核方案》给每位教师的德、能、勤、绩给每位教师打分。

课时工作量按照邬阳民族中心学校新修订的《邬阳民族中心学校教师课时工作量核算标准》进行核算统计。

桐庐县三合初级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试...

桐庐县三合初级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试...

桐庐县三合初级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桐庐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师德考核合格为前提,以工作实绩考核为依据,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绩贡献。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绩效考核三结合”原则,考勤、考量、考绩与考德相结合;平时过程考核与学期结果考核相结合;年度目标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根据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差距适当。

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1.考勤奖(约10%):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出勤情况,按月发放。

2.课时(工作量)津贴(约35%):主要考核教师工作量及超课时津贴,按月发放。

3.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约40%):主要体现对教师教育、教学取得成绩的激励。学期结束后由学校各部门对教职工考核后发放。

4.节假日福利等其它项目(约15%):(两次开学、教师节、国庆节、元旦、五一)6个节假日进行发放。

四、经费来源:县教育局按在职在编人数下拨的学校奖励性绩效经费。

第二章考核对象及程序

一、考核的对象: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考核的程序

(一)组织领导

1、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何国民

副组长:孙松海、程红鑫、周小林

组员:吕学辉、李军、郭元春、徐斓、钟亚英、罗云、汤美君、戴光耀、杨小丽、童盛华、吴刚、林文立、朱永刚、严玉涛、宋力群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一、绩效工资考核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已成为当前教育的关键任务之一、为了激励教师积极投入工作,提高教学效果和学校综合实力,本学校特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成绩。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目标和原则

1.目标:通过绩效工资考核,激励教师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学校整体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

2.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绩效工资考核要坚持客观、全面、权威、科学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三、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和指标体系

1.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和师德师风等方面。

2.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其中包括教学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专业发展评估、师德师风评估等指标。

四、绩效工资考核的流程和方法

1.考核流程:分为考核前准备、考核实施和考核结果汇总三个环节。

-考核前准备阶段: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发布考核通告、组织培训学习等。

-考核实施阶段:教师根据考核指标自评,并提交相关材料;学校组织考核委员会进行专业评审和实地考核。

-考核结果汇总阶段: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考核结果。

2.考核方法: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评价,包括考核指标量化评定、教学观摩评估、学生成绩评估、学生评教评估等。

五、绩效工资考核的分配

1.绩效工资总额:按照学校教职工薪酬总额的20%作为绩效工资的总额。

2.分配比例:绩效工资按照考核结果和教师教龄、岗位职务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其中,考核结果占70%,教师教龄占20%,岗位职务占10%。

中小学教师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镇中心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我镇小学教职工长效激励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县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目标管理暨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办法》(*教体发〔2022〕63号)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以全镇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实施范围:

全镇12所小学、中心幼儿园在职在编教职工。

三、中心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下设办公室在财会室,负责对全镇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定、分配和发放工作。各学校成立相应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校书记或校长担任,成员由各学校支部委员、校务委员会、教师代表构成。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精选7篇)

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精选7篇)

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精选7篇)

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精选7篇)1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为导向,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有利于教师成长、设置科学、考核体系完善的学校及教职工考核评估制度,全面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二、成立组织

成立__中心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组员:__。

三、实施对象

各中小学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均执行生活补贴。其中,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由县人事、财政部门确定,按月发放;退职人员按照同职级退休人员标准的70%确定;退养民师按照在职教职工绩效工资增加平均额的70%执行。

四、考核原则

1、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因各中小学校情差异很大,不便于集中统一管理,把学校分成四个层次:两中学、三小学、五村小、五教学点。同类学校之间通过协商一致的原则尽可能制定基本统一的标准。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此基础上,照顾到教师之间不宜拉得过大。

3、激励先进,注重实绩。建立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内容,对于师德师风、安全工作、单位的农远管理与应用实行一票否决,特别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

4、导向驱动,杠杆调节。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要向一线倾斜,向学习反思型教师倾斜,向善管理会创新的班子成员倾斜,特别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课堂等办学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班子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倾斜。

[绩效管理方案]宜山镇三小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绩效管理方案]宜山镇三小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绩效管理方案)宜山镇三小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

方案

宜山镇三小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国务院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13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67号)和《关于苍南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苍人[2009]82号)等文件的精神,参照《苍南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壹、指导思想:

为落实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教师队伍,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科学规范的教职工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合理拉开差距,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岗位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科学、和谐发展。

二、实施对象:

本校于编于岗的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每学期考核壹次,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不能参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原则。以岗位设置结果为依据,归类管理,按岗取酬,同时考虑具体岗位的实际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兼顾公平。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

一、背景介绍

二、实施方案

1.考核内容

(1)教学能力:

评价教师授课质量、教学效果和学生成绩提升情况等方面的能力成果。(2)教育科研:

评价教师对教学内容的深入研究和更新,教育教学的贡献。

(3)教学管理:

评价教师管理学生、课堂、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和工作成果。(4)师德师风:

评价教师教育教学观念、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2.考核人员

(1)校内考核人员:由学校内部确定,职称较高的教师或相关管理

人员。

(2)外部考核人员:由学校外部聘请,具有较高职称或相关专业背

景的教育专家或教育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

3.考核形式

(1)综合评价:

根据教师的考核内容,制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由考核人员进行评估,包括书面材料审核、个人述职报告、教学观摩、口头答辩等。

(2)课堂教学评估:

通过班级学生的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学过程中的观察等方式,

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3)专业技能考核:

根据教师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要求,进行笔试或实践操作的考核,评

估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

4.考核周期与频次

(1)考核周期:

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评估。

(2)考核频次:

综合评价每年一次,课堂教学评估每学期一次,专业技能考核因需要

情况而定。

5.工资分配标准

(1)分级标准:

依据教师的考核结果,将教师划分为不同等级,并设置不同的绩效工

资水平。

(2)奖惩机制:

根据绩效工资标准,对绩效优秀的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对绩效不达标的教师进行相应的警告或减少绩效工资。

三、考核细则

1.教学能力考核细则:

(1)课堂教学质量: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试行)

作者:校长室来源:校长室发布时间:2010年01月31日点击数:570 【字体:小大】【收藏】

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激励功能,使奖励性绩效工资与教师师德、教育教学质量以及教师的专业成长直接挂钩,建立重师德、重实绩、重贡献的良性分配机制,以适应学校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对象和时间

1.本校在编教职工(含见习期老师)

2.考核工作分两次进行,分别在春、秋两学期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二、资金来源

根据(苏政办发〔2009〕84号和靖人通〔2009〕61号及靖教〔2009〕86号)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市教育局实行总量核定。即在全市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统筹出班主任津贴和校级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后,根据在编教职工人员数量,按统一标准核拨到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

主要对教职工师德表现、服从工作安排、承担工作总量、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

(一)师德考核(15分)

主要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考核言行表现、职业操守、遵章守纪、为人师表等方面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1.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或其他不良教育行为;

2.搞营利性家教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等;

3.上班时间离岗搞第二职业,造成不良影响的;

班,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加班证明,期末汇总到教务处,在学期结束时由教务处得出考核分。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为了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教学管理和教育改革创新等方面的绩效而给予的奖励。制定一套科学、公正、合理的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原则

1. 目标:通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实施,激励教师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促进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2. 原则:

- 公正公平原则:考核程序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遵循评

价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 鼓励创新原则:注重对教师的教学改革和创新成果予以奖励,鼓励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 突出质量导向原则:将教师绩效评价的重点放在教学质量和

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上,强调教学效果和学生发展。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设计

1. 教学质量考核:

- 学生评价:通过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来反映教师的教学效果和能力。

- 教学观摩评估:教师之间互相观摩并进行评估,以提升教学质量和互相借鉴。

- 教学案例:评价教师编写的教学案例,反映其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设计能力。

2. 科研教改考核:

- 科研成果:评价教师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包括论文、专著、科研项目等。

- 教改成果:评价教师在教学改革方面的成果,包括教学经验总结、优化教学方案等。

3. 教育管理考核:

- 课堂管理:评价教师对课堂纪律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 班级管理:评价教师对班级学生的管理和指导能力。

- 学校业务:评价教师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贡献和表现。

上海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稿)

上海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稿)

怀少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稿)

根据《嘉定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市相关文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为切实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既吸纳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有利于学校的发展,又合理界定了各方权益,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2009年1月1日起在本校任教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和职员、职工。

三、实施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四、实施原则

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不同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五、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根据学校实有人数、人员结构、岗位设置、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等因素,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每年由区人力资源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核定。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淅川县教体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试行办法》、《厚坡镇中心学校关于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公正、公平、公开,科学合理、总量控制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定出讨论稿,交全体教师充分讨论后,由教代会审议,全票通过,特形成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校长。

主要考核校长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考核细则由教育局制定并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考核。

1、德:主要考核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格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10%)。

2、能:主要考核校长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学决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沟通协调、教育教学和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能力(10%)。

3、勤:主要考核校长的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及上课等方面的情况(30%)。

4、绩:主要考核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建设平安校园、引领学校师生发展以及自身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实绩(40%)。

5、廉:主要考核校长校务公开、经费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洁自律的情况(10%)。

(二)副校长、中层干部。

主要考核学校管理和个人学科教学两个方面,绩效考核总分按比例进行分配,副校长学校管理工作和个人学科教学之比为6:4,中层干部为5:5。中层干部学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参照对校长的考核办法进行。

兴山县昭君镇初级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兴山县昭君镇初级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兴山县昭君镇初级中学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

(兴山县昭君镇初级中学六届一次教代会通过)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推行的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政策,最大限度发挥好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教师教好书、育好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学生更快、更好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学生更快、更好发展和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原则。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原则。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

4、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实施对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包括教职工出勤、工作量、履职过程、工作业绩、奖扣分等五个方面。

五、考核办法:

1、根据谁主管、谁考核的原则,对教职工工作实施全面考核。为确保教职工工作业绩考核客观、公正、透明,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校委会人员、教代会代表、工会委员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职工工作业绩考核工作。校长考核学校班子成员;分管德育校长、政教处负责考核班主任、门卫、公寓管理员及所属管理部门;分管教学校长、教务处、教科室负责考核教研组长、任课教师、教辅人员及所属管理部门;分管总务校长、总务处负责考核总务后勤人员。

[2010]5号关于印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

[2010]5号关于印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

达县斌郎乡中心学校(通知)达斌校[2010]5号签发人:王经纬

达县斌郎乡中心学校

关于印发《达县斌郎乡中心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处室:

根据•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达府办…2010‟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绩效考核委员会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研究,拟定了•达县斌郎乡中心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经2010年3月26日我校召开的第十一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备案,学校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从2010年上期起执行本试行方案,请相关处室认真组织学习并实施。

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达县斌郎乡中心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

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促进我校教育和谐、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达府办…2009‟51号)和•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达府办…2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市七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市七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市七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试行稿)

(2009年9月23日教代会通过)

指导思想:按照三政【2009】47号和三人薪[2009]7号文件的要求为落实我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市七中教职工绩效考核补贴发放办法》。

凡享受义教补贴的我校教师必须经过考核。考核工作实行月考、月查记载、学期末汇总的方式.其补贴一学期或一月发放一次。

一、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原则。

2、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的原则。

3、兼顾学校以往实施多年的分配制度和学校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的原则。

二、绩效补贴资金来源市七中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考核小组及考核形式

1、考核小组

组长:吉剑韬何彦琦

成员:马千里、杨永章、张宏锋、曹稳年、刘新有、董会卿、姚春勇、

伍金荣

2、考核形式

考核结果(主要以积分形式呈现)由考核小组负责统计公布,考核方法:每学期或每月考核一次(每学期按5个月计,7、8月份则如数发给每位教师),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德、能、勤、绩四块考核后,分别按25%优秀,权重1.2;70%称职,权重1.0;5%基本称职,权重0。8进行发放.校级正职考核依据三门峡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意见(试行)执行.校级副职比照校级正职执行。

四、绩效工资分配的额度、构成和办法

(一)德(分月考核)(10分)(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4%)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活动并记有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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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顺利实施,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普安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普教字[2010]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学校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遵循教育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尊重教育规律,发挥校长的引领作用,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把职业道德放在首位,注重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分类考核,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范围和对象

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确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县人事、财政、教育部

门先拿出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5%设置农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和校长津贴。学校内实施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75%。

五、考核办法、程序和考核结果的运用

教师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学年度考核一次,在每年的七月底前完成考核工作。一般每学期考核一次,在每年的一月、七月中旬完成考核工作。

(一)师德考核(百分制记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40%)

1.民主测评

采取无记名方式,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召集全体教职工分别对教师进行师德民主测评。

2.学校党支部考核

学校党支部委员会对教师教书育人、履行法定职责、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进行全面考核,以无记名方式对教师进行师德测评。

3.综合评价和评定等次

师德综合考核总分=民主测评分×50%+党支部测评分×50%。以上测评分按百分制打分。考核总分在90分及90分以上者为优秀;在80分-89分者为合格;在60分-79分者为基本合格;在59分及以下者为不合格。

4.考核结果的运用

师德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者,发给该教师本人所担任岗位职务

等级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40%;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发给该教师本人所担任岗位职务等级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30%;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发给该教师本人所担任岗位职务等级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教师,将从中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作为奖励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教师。

(二)基本教育教学工作考核(鉴定性考核,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40%)

教师能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规定,服从学校安排,积极接受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工作不扯皮、不推诿,经考核组评定为合格以上者,发给该教师本人所担任岗位职务等级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40%。

(三)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考核(积分制记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

1、考核办法、程序和考核结果的运用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针对教师在能、勤、绩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以积分制记分。学校在每学期末(或学年末)将全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部分金额除以全校教师工作实绩考核积分总和,先算出每一积分应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再用教师个人的考核积分数乘以每积分金额,算出每一名教师应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足额发放。

2、考核和奖励项目设置

2. 1教育教学成果奖

2. 1. 1教学成绩效果奖。完成规定的教学目标任务,在县、乡统测成绩中,获全乡第一、二、三名者,分别加分15分、10分、5分;

2.1.2教学管理效果奖。在县、乡统测成绩中,全校获全乡第一、

二、三名总数超过4科时,学校将根据工作实绩对分管教学的校级领导、教务主任、教研组长等中层干部分别加分5分;

2.1.3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奖。学校在每学期期末,把上级组织的学生统测成绩全乡总平评比分作为基础分,评比分每高出全乡总平一分,学校给该学科任课教师加分1分(不含毕业班教师);

2.1.4毕业班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奖。以学校上学年毕业班测试成绩为标准,评比分上升一分加1分;

2.1.5教育教学研究及专业发展奖:A、在校内开展校本课程、综合课程、活动课程、研究性学习课程等的研究,举办学术讲座或上公开示范课一次,加分5分;B、在优质课评选活动中,获学校一、二等奖者,分别加分5分、2.5分;获县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分10分、7.5分、5分;获州(地、市)级以上奖励者(不论等次),学校统一加分15分;C、在学校确定的教研课题中,教师所撰写的研究性论文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经实践证明能促进学校、学生的发展,学校同意在全校进行推广,或同意在校刊、宣传栏刊登的,每篇论文加分5分;D、教师结合工作实际所撰写的教育教学及其管理性论文在州(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刊物发表的,每篇论文加分5分;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刊物发表的,每篇论文加分10分。

2. 1. 6教育教学指导、辅导奖:指导、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其他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竞赛获奖的,参照优质课活动加分标准进行加分。

2. 1. 7教育教学业务、教育管理评比活动及组织课外活动奖:每学期安排50分,用于教师教学准备、批改作业评比、班级清洁卫生评比、校园(班级)文化建设评比等评比活动的机动加分,由教务室人员组织考核并实施。

2. 2优秀个人、优秀团队奖:按照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教务工作计划实施细则》、《优秀教师评选与奖励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考核,对当年评选出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优秀个人分别加分10分。

2. 3优秀业绩奖:

2. 3. 1积极承担教学重工作任务奖。从本学期开始,在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减除师德考核奖和基本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奖后,先拿出了每人每学期400.00元的担任语文、数学双主科奖励,因此不再加分;

2.3.2加班补助费:教师加班者,每小时加分0.3分;值日人员若认真履行职责者,每天加分0.5分;

2. 3. 3德育、安全工作成绩奖:对在学校德育管理和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中作出明显成绩的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和班主任,经考核为优秀者,每学期加分8分(优秀名额为教师总数的25%),考核为良好者加分6分、考核为合格者加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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