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公司法与企业法大纲
《公司法》教学大纲
《公司法》教学大纲 一、大纲说明(一) 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公司法是一门为法学专业本科学员开设的一门选修课程, 是省管课程。
本课程共4个学分,课内学时72,一般开设在第2学期。
(二) 课程的目的与要求 公司法是我国高等教育中新设的学科,是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公司如何设立、如何组织和管理、如何规范运行的科学。
通过全面系统地讲授《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使大学生掌握公司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公司设立需要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公司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组织机构、公司债券、公司股票的发行与转让、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的解散、破产与清算等法律知识,要求学生比较系统地理解和掌握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并能够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分析和处理有关公司实务问题。
(三) 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商法学科体系中的一门重要专业基础课, 公司法也是商法学习的一个重要前提,因此建议学员在学习商法前先选修公司法。
该课程既有较强的理论性,又有广泛的实践性.本课程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学员们在学习本课程时应当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和研究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四) 课程的教材与教学方法 本课程所采用的主教材为《公司法》,孙彬、王燕军主编,由中国检察大学出版社出版,出版时间为2006年3月第1版;辅教材为省电大编写的的相关资料。
对于本课程建议采用以下教学方法:1.指导学生全面系统通读文字基本教材及参考资料;2. 务必让学生熟悉我国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 3.通过录像课、视频直播课、网上答疑和讨论等教学形式及面授辅导等形式,主要讲解课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4.案例分析教学。
通过案例分析的教学方式,主要训练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及熟练掌握公司法律知识的程度,可以将疑难案例作为练习题。
二、大纲本文 第一章 总论(一)教学内容 第一节 公司概述 第二节 公司法人独立人格与人格否认 第三节 公司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四节 公司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二)教学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熟练掌握公司的概念、法律特征,掌握公司的种类,了解公司存在的意义;了解公司法人独立人格的有关内容,掌握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和构成要件,了解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完善建议;掌握公司法的概念与特征,了解公司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了解公司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和我国公司立法回顾,掌握2005年我国《公司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企业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公司与企业法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类别:专业课适用专业:法律事务适用层次:高起专适用教育形式:成人教育考核形式:考试所属学院:法学院一、课程简介本课程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选修课。
公司法学是对公司法及公司现象总体的、综合的、统一的研究的一门法学学科,它主要包括公司和公司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制度以及我国公司法重要内容。
本课程的讲授旨在反映公司立法、实践、和研究的最新成果,借鉴国内外公司法研究方面的新的思想和观点,注重阐明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使之符合法学本科经济法教学的需要。
二、课程学习目标要求学生比较系统地理解和掌握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并能够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分析和处理有关公司实务问题。
其目的是使学生熟悉和掌握企业和公司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培养学生处理企业和公司具体法律事务的基本技能,为学生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与其他相关课程的关系先修课程:法理学、民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后续课程:担保法、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等四、课程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第一章企业与企业法概述『知识点』(一)企业的概念、特征和种类企业的概念、企业的特征、企业的分类(二)我国企业法现状『重点』企业的特征和种类『难点』企业法现状『基本要求』了解:我国企业法现状理解:企业的概念掌握:企业的特征、企业的分类第二章国有企业法『知识点』(一)国有企业的概念和法律地位(二)国有企业设立、变更与终止(三)国有企业的组织机构(四)国有企业和政府的关系『重点』国有企业设立、变更与终止『难点』国有企业和政府的关系『基本要求』了解:国有企业的概念和法律地位理解:国有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掌握:国有企业的特点第三章集体企业法『知识点』(一)集体企业的概念(二)集体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三)集体企业的组织机构『重点』集体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难点』集体企业的组织机构『基本要求』了解:集体企业的概念理解:集体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掌握:集体企业的组织机构第四章私营企业法『知识点』(一)私营企业的概念(二)私营企业的设立『重点』私营企业的概念『难点』私营企业的设立『基本要求』了解:私营企业的设立掌握:私营企业的概念第五章个人独资企业法『知识点』(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重点』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设立程序『难点』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基本要求』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六章合伙企业法『知识点』(一)合伙企业的概念(二)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解散(三)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四)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重点』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变更、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难点』合伙人对外行为的效力、合伙企业债务清偿『基本要求』了解:合伙企业的概念理解: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掌握: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第七章公司法概述『知识点』(一)公司法概念(二)公司法性质(三)公司法的立法体例(四)公司法和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五)公司法的作用(六)西方国家公司立法(七)我国公司立法我国公司立法沿革、《公司法》的诞生和立法中的问题『重点』我国公司立法沿革、《公司法》的诞生和立法中的问题『难点』公司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基本要求』了解:公司与公司法的发展概况、公司的作用、我国公司法的渊源理解:公司的分类以及各种分类依据、有限公司与无限公司、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的区别掌握: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法与相关法的联系和区别第八章公司概述『知识点』(一)公司的概念(二)公司与合伙的关系(三)公司与合作的关系(四)公司的种类(五)公司的沿革『重点』公司与合伙的关系『难点』公司的种类『基本要求』了解:西方国家的公司概念、公司与合作的关系理解:公司的种类公司与合作的关系、公司的沿革掌握:公司与合伙的共同点、公司与合伙的区分点第九章公司法基本制度『知识点』(一)公司名称制度(二)公司住所制度(三)公司权利能力制度(四)公司行为能力制度(五)公司资本制度(六)公司资产(七)股东权益(八)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理论(九)公司的设立和成立(十)公司合并和分立(十一)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十二)公司债『重点』公司资本制度『难点』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基本要求』了解:《公司法》的适用范围、公司章程的概念、特征、记载事项理解:公司设立的原则、确定公司住所的法律意义、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掌握:公司设立的审批及登记制度、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名称的规定、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公司各种资本制度等的含义、我国资本制度的特点和缺陷。
新《公司法》重要内容纲要
减少注册资本
第二章 公司登记
申请设立公司 提交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
材料问题应由登记机关一次性告知 登记事项及变更登记
名称、住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名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 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 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新《公司法》
第一章 总则
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公司股东 对公司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法定代表人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 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 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 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十一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请求公司收购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 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公司转让主要财产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 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自考公司法与企业法重点纲要
临时股东大会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时宜。
?什么情况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
所以,董事会成员一旦少于5人,公司就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一般投资者更为关注的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包括主要股东变更、收购兼并、重大人士变动、调整股利政策等。
股东权?股东权是基于股东资格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其通常包括:重大事项表决权;选举公司董事权、监权;管理监督权;分派股利权;优先认股权;股份转让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
根据股东平等原则,任何股东均享有股东权,非依法律和章程规定,任何人不得予以剥夺。
但是,股东地位平等并非其权限大小完全相同。
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股东的权限范围,通常与其责任形式相适应;股东的权利大小,一般同其出资份额相一致。
优先股??优先股首先体现在公司资产破产清算的受偿顺序方面,它是排在债权之后比普通股优先,其次它在股利分配顺序方面较普通股优先。
而且通常按事先约好的股息率发放。
再次,优先股通常在股东大会上无表决权。
特点:1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2.. 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
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对优先股附加了很多定义,如可转换概念、优先概念、累计红利概念等3.有限表决权,对于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限财务管理中有严格限制,优先股东在一般股东大会中无表决权,但当召开会议讨论与优先股股东利益有关的事项时,优先股东具有表决权4. 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
公司法(2005修订本)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企业与公司法考试大纲
企业与公司法考试大纲开课单位:政法学院课程编码:课程中文名称:公司法课程英文名称:science of the corporation law课程类别:专业课开课对象:本科开课学期:第4学期学分:2 总学时:32理论课学时:32先修课程:经济法概论、民法学、商法总论《企业与公司法》是高等教育法律专业本科阶段的一门必修课。
企业与公司法是现代企业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公司的组织与活动的法律。
公司法对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以及其它对内对外关系作了调整,是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组织和行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重要法律。
公司法的涉及面极其广泛,它和民法、证券法、破产法等其它法律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学习公司法的同时也必须了解与之有密切关系的其它法律。
公司法不仅有着极强的理论性,更具有实用性和操作性。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欲达到以下的教学目的:1、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公司法的基本理论,能够明确公司法在现代市场主体法中的重要地位;2、详细了解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基础上通过与港台公司法、外国公司法的比较分析找出我国现行公司立法的不完善之处,分析了解当今公司法发展趋势;3、就公司立法及实践中的若干重大理论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初步探讨。
教学要求:1、正确认识和理解本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2、学习的过程中,要根据大纲的教学要求,按照三个层次,即“了解”、“领会”、“掌握”,分清轻重,把握重点,以求学会学精;3、必须掌握好基本概念,基本知识,能够活学活用,学以致用。
考试范围与要求第一编第一章个人独资企业一、考核知识点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概述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三、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第三节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义务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权利二、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人员的义务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四、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第四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通过本章学习,应对上述学习重点和难点熟练掌握;对于其他问题,应有一般的了解。
《公司与企业法律制度》教学大纲
《公司与企业法律制度》教学大纲课程英文名称:Corporation Law课程编号:013E3350 学时:36 学分:2一、课程教学对象本课程适用全校各系学生任选,课程教学对象主要是非法学专业学生。
二、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本课程属于公选课,主要面向非法学专业学生,该门课程主要在于教授公司法方面的基础知识,扩展学生的知识面以及能够简单处理公司实践法理问题的能力。
三、对先修课的要求无四、课程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学时分配建议(总学时数: 36)课程主要内容:本课程主要围绕2006年的新公司法。
主要为学生讲解在新公司法下对旧法的修改,所凸现的公司自治的自由主义精神,以及在新法下尚存的实际解释难点与立法空白点。
基本要求以及学时分配建议:第一章公司法的精神气质(2学时)公司法的立法主旨精神与价值追求目标——公司自治的自由主义精神(A)第二章公司法的概述(4学时)1、公司与公司法的概念(B)2、性质(C)3、重点掌握公司的法律特征——人格4、忽视法人人格理论(A)第三章公司的设立(4学时)1、公司的设立程序(A)2、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以及法律行为性质(B)第四章公司的章程(1学时)公司章程的性质,尤其了解公司必须记载的事项(C)第五章公司资本制度(2学时)1、公司资本的概念、形成(B)2、重点掌握公司的出资制度(形式的限制)(A)3、公司资本三原则(A)第六章公司股东(2学时)1、公司股东的认定(A)2、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3、股东资格的确认及对内对外效力(B)第七章公司组织机构(2学时)1、公司的组织机构(C)2、公司董事、经理、高管的法定义务(A)第八章公司债(2学时)公司债发行的条件、程序(C)第九章公司的合并、分立(2学时)1、公司合并程序(A)2、公司法分立程序(A)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与清算(2学时)公司的清算以及股东的请求解散权(A)第十一章公司的法律责任(1学时)了解公司承担责任的条件(C)第十二章有限责任公司(6学时)1、有限责任的概念,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比较,在股权转让中的人合性。
企业法与公司法PPT培训课件
公司法的历史与发展
总结词
公司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地中海沿岸的商业组织,经过数百年的发展,逐 渐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公司法。
详细描述
早期的公司法主要关注公司的设立和组织形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扩大, 公司法的重心逐渐转向公司的管理和监管。近年来,随着全球化和互联网技术的 发展,公司法也在不断创新和变革,以适应新的经济和社会环境。
业组织形式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等。不同组织形
式的企业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关系。
企业的运营与管理
总结词
企业运营与管理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各项 管理活动和决策行为。
董事会与监事会
董事会是企业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企业重大决策和管理企 业日常经营活动。监事会则是企业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 会和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法的法律体系
总结词
公司法的法律体系包括公司基本法律、相关配套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各层级法律文件相互补充、相互制约。
详细描述
公司基本法律是公司法的核心,规定了公司的基本制度和规则。相关配套法规是对基本法律的具体化和补充,包 括各类行业管理和监管法规等。司法解释则是对公司法案件的审判进行指导和规范的文件,有助于统一法律适用 和解决争议。
05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案例分析
企业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
某合伙企业的设立与解 散
某个人独资企业的权益 纠纷
某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
某企业承包经营的法律 责任
公司法案例分析
01
02
03
04
案例一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效 力
案例二
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的合 规性
商法与经济法概论公司法与企业法规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共同 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 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组织架构
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 ,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 责权限,确保企业内部管 理的顺畅和高效。
人力资源
制定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 制度,包括招聘、培训、 考核、薪酬等方面,提高 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
税收优惠政策申请条件和程序说明
申请条件
企业需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 如行业、地区、投资额等要求。
申请程序
企业应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税收优惠政 策。
违反税收法规行为处罚措施
处罚措施
对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 。
发票管理
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确保发票的真 实、合法和有效性,防止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种介绍
增值税
对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部分征收的税,采用抵扣制度,避免重复征 税。
企业所得税
对企业所得征收的税,税基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一般为25% 。
其他税种
如消费税、关税、资源税等,根据商品和服务的不同类别征收。
工时制度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 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 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休假制度
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病假、婚丧假等休假权利。用人 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并保障劳动者在休假期间 的合法权益。
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及待遇享受流程介绍
社会保险登记
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确 保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经济法讲义(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
《经济法》讲义第一章企业法第一节企业法概述企业是指依法成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二、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应为可从事经营性经济活动的人。
三、个人独资企业中,投资人对受聘人的职权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债权人在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向原投资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原投资人的责任消灭。
第三节合伙企业法一、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其特征主要有:1、由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投资兴办。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为2人以上50人以下。
2、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二、普通合伙企业(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1、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营业执照的颁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二)合伙人的出资与合伙企业的财产1、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也可以劳务出资。
2、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可以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
在合伙人之间转让的,应通知其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的,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普通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1、合伙企业可以限制合伙人的权利,但该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下列决议,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2005公司法修改介绍
• 2、强化了监事会作用。 、强化了监事会作用。 赋予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弹劾权、股东会的召集 权与主持权、提案权,同时,监事会有调查权,还可以请 会计师事务所协助调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监事 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行使职权所 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 3、增加了高管人员义务规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界定公司高管 人员范围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 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 4、确立了独立董事制度。 、确立了独立董事制度。 明确了上市公司可以设立独立董事制度。原公司法没有规 定。独立董事属外部董事范畴。但他和非独立的外部董事 不同,与公司在一定年限内不能有就职、交易、股权等关 系,任董事前不是该企业员工,任董事后不担任公司除董 事之外的职务;与公司没有生意或其它影响他们独立判断 的关系。
一、新公司法修改的历史背景 二、新公司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三、新公司法的特点 四、新公司法的影响 五、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的一些想法
什么叫公司
公司就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就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法人实体, 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法人实体,是市场经济的基本 组成细胞。 组成细胞。我们这里所说的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 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任。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 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大纲
1.公司的概念与特征2.公司的种类公司概念: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的种类根据股东承担的责任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根据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母公司和子公司根据公司的组织系统——总公司和分公司根据公司的国籍——本国公司、外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特征▪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以出资额为限承担风险。
▪股东出资非股份性:股东出资不划分为相等股份。
▪公司资本的封闭性:不对社会募资。
▪股东人数的限制性:▪公司组织的简便性:设立程序简单股份有限公司▪特征▪资合性:公司对外信用的基础是公司资本;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资本募集的公开性▪公司资本的股份性▪股东责任的有限性▪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出资方式、期限、比例要求)----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额3万,其余2年缴足。
所有货币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设立的程序验资申请设立登记(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 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东会股东会组成: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性质: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及议事规则股东会的召开及其主持▪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推选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1/10以上表决权股东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章程规定,公司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董事会、经理董事会组成:3-13人;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有公司职工代表。
《企业法与公司法》教学大纲
《企业法与公司法》教学大纲大纲说明课程代码:5035044总学分:3总学时:48(讲课40学时,实验8学时)课程类别:必修适用专业:法学专业预修要求:法理学、民法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任务:《企业法与公司法》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在法学专业的教学计划中属于专业模块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企业制度,明确我国建立现代公司制度的必要性,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基本制度、公司组织运行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特别要掌握我国现行公司法及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要求学生重点学习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及有关的重要法律,并紧密联系我国经济建设的实际情况,能分析和解决当前企业改组公司及公司运行过程中的基本法律问题。
三、教学方法方法和教学手段:以课堂讲授为主,采用教学与案例结合,使用多媒体为辅助教学,如果条件允许,安排法庭旁听。
四、教学大纲使用说明:本大纲适用于法学专业的本科生。
本大纲与教材配套使用,学时可以根据教学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大纲正文第一章企业法律制度 6学时本章讲授要点:企业法的概念;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中关于企业的性质、权利与义务和企业管理的规定;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私营企业法的主要内容;合伙企业的主要内容。
重点:各类企业的性质。
难点:全民所有制度与私营企业、合伙企业的区别。
第一节企业法律制度概述一、中外企业法律制度的历史延革二、企业法律制度的概述第二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一、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概念、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性质及其设立、变更和终止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四、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管理体制第三节私营企业法律制度一、私营企业的概念、种类与法律特征二、私营企业的开办与关闭三、私营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四、私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第四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合伙企业的概念、种类与法律特征二、合伙企业的开办与关闭三、合伙企业的财产四、合伙企业的事务五、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第二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2学时本章讲授要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及外资企业法的主要内容。
公司法教学大纲
公司法教学大纲一、引言1. 课程背景和目的2. 公司法的重要性和适用范围3. 教学方法和评估方式二、公司法概述1. 公司法的定义和基本原则2. 公司法的历史背景和发展3. 公司法在商业环境中的作用和意义三、公司类型和组织形式1. 各种类型的公司及其特点2. 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结构3. 公司的注册和设立程序四、公司章程和股东权益1. 公司章程的重要性和法律效力2. 股东权益的保护和限制3. 股东会议和股东决议的程序与要求五、公司治理与董事会1. 公司治理的概念和原理2. 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力3. 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责任六、公司合并与重组1. 公司合并和收购的法律程序2. 公司分立和分拆的法律要求3. 公司重组的类型和方法七、公司债权与债务1. 公司债权人的权益和优先级2. 公司债务的种类和法律责任3. 公司债务违约的法律后果和解决途径八、公司法律纠纷与争议解决1. 公司法律纠纷的种类和案例分析2. 公司法律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3. 公司法庭和仲裁机构的作用和权威九、公司法的国际比较与发展趋势1. 全球公司法的比较研究2. 公司法的发展趋势和变革方向3. 公司法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和影响十、总结与展望1. 公司法教学经验总结2. 公司法教学的未来发展方向3. 对学生的建议和培养目标根据以上大纲编写,可以得到一份比较全面的公司法教学大纲。
该大纲由引言、公司法概述、公司类型和组织形式、公司章程和股东权益、公司治理与董事会、公司合并与重组、公司债权与债务、公司法律纠纷与争议解决、公司法的国际比较与发展趋势以及总结与展望等十个部分组成。
每个部分都围绕着公司法的不同方面展开讲解,涵盖了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原则与实践。
此外,该大纲注重案例分析和国际比较,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公司法知识。
通过公司法教学大纲的编写和讲解,学生可以全面了解公司法的基础知识、法律原则和实践操作。
该大纲适用于各种商科专业的学生,尤其是法律、管理和经济等专业的学生。
企业与公司法学课程内容
企业与公司法学课程内容一、企业法学企业法学是指研究企业法律规范的学科领域,主要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内容。
1. 公司法公司法是企业法学中的重要分支,主要研究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股东权益保护、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其中,公司设立涉及到公司类型的选择、注册登记、股权结构等问题;公司组织形式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涉及到公司的组织架构、内部管理等方面;股东权益保护关乎到股东的权益、股东的权力行使等问题;公司治理则关注公司内部监管机制、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面的规定。
2. 合同法合同法是企业法学中的另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民事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终止等问题。
在企业运营中,合同是企业与其他主体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重要形式,涉及到企业的采购、销售、劳动合同等各个方面。
合同法学通过研究合同的有效性、合同解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管理等问题,为企业提供法律保障。
3. 劳动法劳动法是研究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涉及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的问题。
在企业运营中,劳动力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同时也规定了企业的劳动用工限制、劳动保险等问题。
4.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研究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在现代经济中,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和竞争的重要资产,知识产权法规定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申请方式、权利行使等问题,为企业保护创新成果和经营品牌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公司法与企业法的关系公司法是企业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企业法学包括了更广泛的内容。
公司法主要研究公司的法律制度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问题,是企业法学中的核心内容之一。
而企业法学还包括了合同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其他法律规范,这些法律规范与企业的经营、合作、创新等方面密切相关。
公司法与其他法律规范的关系是相互补充和相互制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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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纲1447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11002 公司法与企业法南京财经大学编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Ⅰ、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要求“公司法与企业法”课程是江苏省自学考试会计学专业本科段必修课,该课程主要介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公司的性质、种类、法律地位,公司的人格,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的程序,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立及各个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和职权,公司资本制度,股份和债券的发行与转让等公司法律制度。
学习公司法与企业法课程,应着重学习其基本理论以及重要的法律、法规,尤其应注意培养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Ⅱ、考试目标(考核知识点、考核要点)第一章企业与企业法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概述(二)企业的分类(三)企业法二、考核要求1、识记:企业的概念与特征2、领会:(1)按照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不同划分的法律依据、种类、现实意义和缺陷(2)按企业的规模大小划分企业(3)按照企业活动的领域划分企业(4)按企业的资产是否包含涉外因素划分企业(5)企业法的概念与历史沿革第二章企业法律形式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法律形式的概念(二)几种主要的企业法律形式二、考核要求1、识记:企业法律形式的特征2、领会:企业法律形式选择第三章企业设立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设立的概念和条件(二)企业设立审批制度(三)企业设立登记(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五)设立企业的法律责任二、考核要求1、识记:企业设立登记的意义2、领会:企业设立的原则、企业设立登记管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应用:企业名称管理的相关规定第四章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独资企业的设立(二)独资企业的性质与一人公司(三)独资企业业主的权利与企业管理二、考核要求1、识记:独资企业的概念、独资企业的特征、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2、领会: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异同3、应用:独资企业的运营管理第五章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与法律地位(三)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与合伙事务的执行(四)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之关系(五)入伙、退伙及合伙人地位的特别变动(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二、考核要求1、识记: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入伙、退伙、声明退伙、法定退伙、除名退伙等的概念、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性2、领会:合伙企业的类型、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规定、合伙人权利与义务、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的几项特别规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对第三人就企业财产主张权利的限制、入伙产生的法律后果、退伙产生的法律后果、合伙人地位特别变动的后果、声明退伙、法定退伙、除名退伙的理由3、应用: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规定、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的几项特别规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对第三人就企业财产主张权利的限制、入伙产生的法律后果、退伙产生的法律后果、合伙人地位特别变动的后果、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如何承担责任第六章有限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有限合伙企业的定义与特征(二)有限合伙企业协议(三)普通合伙人的法律地位(四)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五)有限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及合伙人身份的转换二、考核要求1、识记: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2、领会:普通合伙人的法律地位、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限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及合伙人身份的转换3、应用: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身份的转换第七章国有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国有企业法概述(二)国有企业的法律地位和经营权(三)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二、考核要求1、识记:国有企业的概念、国有企业的特征、国有企业法的特征2、领会:国有企业的权利、厂长经理负责制、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及职权、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第八章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二、考核要求领会:城镇集体企业的法律地位、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法律地位、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第九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概述(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与治理结构(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及几项特殊制度(四)外资企业的特征与组织形式(五)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二、考核要求1、识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概念及特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概念及特征、外资企业概念及特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利益分配与资产归属2、领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治理结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立的审核批准第十章公司与公司法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概念(二)公司的特征(三)公司的种类(四)公司法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的概念和特征、有限责任公司概念、股份有限公司概念、公司法的特征2、领会: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从股东承担责任的形式角度划分公司类型、依公司的信用基础不同划分公司类型、依股份是否允许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划分公司类型、按照公司注册国籍划分公司类型、依据公司间的持股关系划分公司类型、从公司内部管辖系统划分公司类型第十一章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制度概览一、考核知识点(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与股东权(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五)一人公司(六)国有独资公司二、考核要求1、识记: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一人公司的概念、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股东会的概念、监事会的概念、监事会的职权、一人公司的制度要点2、领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章程的内容、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出资证明书的性质、股东权的主要内容、股东的义务、股东权的救济制度、股东会的会议制度、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及表决程序、董事的资格、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的组成、国有独资公司的机构设置3、应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东会的会议制度、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及表决程序、董事的资格、监事会的组成、国有独资公司的机构设置、股东会的职权、董事会的职权第十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与回购一、考核知识点(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理基础(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内部转让(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外部转让(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二、考核要求1、识记:股东权的概念、公司股权回购的概念2、领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内部转让及外部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的情形第十三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股东一、考核知识点(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二、考核要求1、识记: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发起设立的概念、募集设立的概念、创立大会的职权、发起人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2、领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章程的内容3、应用: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方式第十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一、考核知识点(一)概述(二)股东大会(三)董事会与经理(四)监事会(五)上市公司治理特别规定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股东大会的概念、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股东大会的召集及议事规则、累计投票制、独立董事的概念2、领会: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股东大会的召集及议事规则3、应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股东大会的召集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决议、上市公司治理特别规定第十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与股份一、考核知识点(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三)股份的发行与转让(四)上市公司二、考核要求1、识记:注册资本的概念、授权资本的概念、股份的概念、股票的概念、新股发行的概念、股票上市的条件、上市公司的概念2、领会:股份的法律性质、股份的种类、股票的记载事项、股票的发行价格、股份转让的基本原则、股票上市的条件3、应用:股份转让的基本原则、股票上市的条件第十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义务与责任一、考核知识点(一)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公司的义务(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公司的责任(三)针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派生诉讼法律制度二、考核要求1、识记:我国公司法对忠实义务的规定、派生诉讼的概念2、领会:我国公司法对派生诉讼的相关规定3、应用:我国公司法对忠实义务的规定第十七章公司债券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二)公司债券的种类(三)公司债券的发行(四)公司债券的清偿与转让(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公司债券的种类、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2、领会: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3、应用: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第十八章公司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公积金(二)公司的股利分配二、考核要求1、识记: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公积金的用途、股利分配的原则2、领会: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公积金的用途第十九章公司代理与分支机构及外国公司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二)外国公司二、考核要求1、领会: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分公司的特征、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规定第二十章母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关系一、考核知识点(一)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概念(二)母子公司间法律关系的特征(三)对母子公司关系的法律规制二、考核要求识记:公司法对子公司的规定、母子公司间法律关系的特征、法律许可的母子公司关系产生方式第二十一章公司的变更与分立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变更(二)公司的分立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分立2、领会:公司注册事项的变更、公司分立的程序、公司分立后债务清偿第二十二章公司的合并与收购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合并的法律规制二、考核要求领会:公司合并的种类、公司合并的程序第二十三章公司人格否认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含义(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人格否认的含义、公司人格否认的制度特征、公司人格否认的判断依据2、领会:我国公司法第20条的内容第二十四章公司重整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重整的概念(二)重整计划二、考核要求识记:公司重整的概念、重整计划的制定第二十五章企业解散与清算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解散制度(二)企业清算制度(三)企业注销登记制度二、考核要求1、识记: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事由、公司解散事由2、领会:企业清算的程序、企业的注销登记Ⅲ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一、关于考核目标的说明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是递进等级关系,各能力层次的基本含义是: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意义,并能正确地认知和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