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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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续签) 2012
(2012 年续签) 2013
(2013 年续签) 合计
单边预约定价安排 双边预约定价安排
13
1
10
0
7
3
6
1
5
7
4
4
8
4
(4)
0
3
9
(1)
(6)
11
8
0
(4)
67
37
多边预约定价安排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4 10 10 7 12 8 12 (4) 12 (7) 19 (4) 104
向全球化的中国企业。我们 相信,税务总局希望本报告 以及预约定价安排机制可以
了 “ 税 基 侵 蚀 和 利 润 转 移 ” 为这些中国企业提供有益指 (“BEPS”)行动计划,并委 导及实践工具,使其在相应
托 OECD 开展专项研究。在 的投资国家/地区获得财务/ 序言部分,税务总局明确表 税收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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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
新知—中国税务/商务专业服务
附件一: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中的主要统计表格
以下为 2013 年中国预约定价年度报告中的主要统计数据。
表 1:预约定价安排分年度签署数量统计(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签署年份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 请的成功率。因此,纳税人 开 拓 海 外 市 场 。 充分理解税务总局的关注点
并在整个申请过程中与主管
税务机关保持良好高效的沟 通显得尤为重要。
单边预约定价安排与双边预 约定价安排
报告显示,2013 年中国税务 机关共签署了 11 个单边预约 定价安排和 8 个双边预约定 价安排(包括续签)。2005 年至 2013 年,中国税务机关 共签署 67 个单边预约定价安 排和 37 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 分别占预约定价安排总数的 64%和 36%。
韩涛 +86 (10) 6533 3230 tao.han@cn.pwc.com
刘启源 +852 2289 5619 rhett.k.liu@hk.pwc.com
龚梅 +86 (21) 2323 3667 mei.gong@cn.pwc.com
郁启生 +86 (10) 6533 3117 qisheng.yu@cn.pwc.com
尽管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在数 量上多于双边预约定价安排, 然而总体的发展趋势表明双 边预约定价安排所占的比例 正稳步上升。此外,根据报 告的统计数字可发现,达成 单边预约定价安排所需时间 并不少于双边预约定价安排。 这表明,无论是国家税务总 局还是纳税人都十分重视双 边预约定价安排,希望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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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的关联交易类型
过往,纳税人主要通过预约定价安 排寻求生产制造及分销活动的税收 确定性。然而,统计数据显示越来 越多企业通过预约定价安排寻求非 有形资产交易,如服务和融资等经 济活动的税收确定性。因税务总局 在审核预约定价安排申请中的优先 次序的考量,我们预计如果所提交 的预约定价安排申请涵盖不同类型 的关联交易或运用了创新方法或牵 涉无形资产或市场溢价的高质量量 化分析,则会得到税务总局重点关 注和优先考虑。
合计 44 38 82 18 18 36 3 35 69 107 225
表 3:2005~2013 年已签署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行业统计
制造业 商务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计
行业
数量 86 5 6 2 2 1 2 104
文中所称的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本刊物中的信息仅供一般参考之用,而不可视为详尽的说明。相关法律的适用和影响可能因个案所涉的具体事实而有所不同。在有所举措前,请确保 向您的普华永道客户服务团队或其他税务顾问获取针对您具体情况的专业意见。本刊物中的内容是根据当日有效的法律及可获得的资料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编制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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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我们谈谈
为了更深入讨论本刊物所提及的问题对您业务可带来的影响, 请联系普华永道中国转让定价服务团队:
中国大陆 庄子男 +86 (21) 2323 2580 spencer.chong@cn.pw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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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中国约有 200 位全职的对经济、会计、法律及项目管理有丰富专业知识,及对各行业有充分了解的转让定 价专业人员。我们的团队致力协助客户建立有效率的税务架构,以符合转让定价的合规要求、预备在税务审查时 作出迅速应对、解决与税务机关的争议、并减低税务调整的风险。同时普华永道在全球的 50 多个国家拥有 100 多 位合伙人及超过 1500 名全职的转让定价专业人员,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球性转让定价专业服务。
然而,我们留意到在 2013 年结案 的预约定价安排其中一个是使用了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使采用该方法 的预约定价安排申请累计到 5 次。 由于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在使用过程 中对产品和交易的可比性要求非常 高,而再销售价格法和利润分割法 则要求企业提供充足的交易及价格 信息,这些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较少 被运用。但从统计数据可见,税务 总局希望在不同预约定价安排案件 中可以采用不同的转让定价方法。
蔡凌江 +86 (20) 3819 2380 kevin.lk.tsoi@cn.pwc.com
香港 李筱筠 +852 2289 5690 cecilia.sk.lee@hk.pw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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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预约定价安排按谈签阶段分布统计(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所处阶段
谈签意向
受理前期
预备会谈
合计
审核评估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受理申请
磋商
合计
达成但尚未签署
监控执行 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安排期满
合计
总计
单边 4 1 5 2 3 5 1 18 49 68 78
双边 40 37 77 16 15 31 2 17 20 39 147
这份中国税务/商务新知由普华永道中国税收政策服务编制。普华永道中国税收政策服务是由富经验的税务专家所组成的团队。团队致力搜集、研究 并分析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现有和演变中的税务及相关商务政策,目的是协助普华永道税务部专业人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并通过与有关的税务和其 它政策机关、学院、工商业界、专业团体、及对我们的专业知识感兴趣的人士分享交流,以保持我们在税务专业知识领域的领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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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程序获得税收确定性,防止和 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此外,值得一 提的是大多数的预约定价安排,尤 其是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并未续签。
预约定价安排使用的转让定价方法
报告中的数据显示,交易净利润法 仍然是最为常用的转让定价方法。 此外,交易净利润法亦经常用于确 定剩余利润分割法下的常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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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13 年) - 主要趋势和观察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第三十六期
摘要
2014 年 12 月 5 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中国预约定价安 排年度报告(2013)》(“报告”)。该报告是税务总局第五次发布的年度预约定价安排报告。 一如以往,报告摘要部分归纳了 2013 年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情况、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中国税务 机关受理预约定价安排申请时重点考虑的因素。
示将积极参与 BEPS 项目的 研究并将会同国际社会采取 联合行动以防止跨国公司逃
税务机关人员 vs 双边预约定 价安排申请数量
避税收和转移利润。税务总 报告称,目前税务总局层面
局亦期待更加公平合理的国 从事预约定价安排工作的人
际税收规则能够更好地指导 员总数为 6 人。另一方面,
各国转让定价、预约定价和 数据显示截至 2013 年 12 月
其他国际税收管理实践。
31 日,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申
关注“走出去”企业
过去,中国的经济发展及资 源禀赋使其成为世界上最大
请的个数呈现上升态势。因 此,税务总局重申预约定价 安排申请的质量是其衡量优 先处理次序的最主要因素,
的资本输入国之一。近年来, 而申请资料的质量在较大程 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度上决定了预约定价安排申
同时,该报告介绍了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制度、执行程序及实践发展情况,并提供了 2005 至 2013 年间预约定价安排谈签的统计数据及分析。有关报告的主要统计数据,详见附件一。
详细内容 - 主要趋势及观 在本报告序言中可以看出,

税务总局十分关注这些正走
与 BEPS 行动计划的合作 2013 年,20 国集团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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