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
教育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教育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第一章:教育行业税收优惠政策总览 (2)1.1 教育行业税收优惠政策概述 (2)1.1.1 税收优惠政策的概念 (2)1.1.2 教育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背景 (2)1.1.3 教育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2)1.1.4 税收减免类 (3)1.1.5 税收优惠类 (3)1.1.6 税收奖励类 (3)第二章:增值税优惠政策 (3)1.1.7 政策概述 (3)1.1.8 减免范围 (3)1.1.9 减免条件 (4)1.1.10 政策概述 (4)1.1.11 退还范围 (4)1.1.12 退还条件 (5)1.1.13 退还程序 (5)第三章: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第四章: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6)1.1.14 教师工资薪金所得的减免 (6)1.1.15 教育奖金的减免 (7)1.1.16 稿酬所得的减免 (7)1.1.17 其他减免政策 (7)1.1.18 教师工资薪金所得的优惠税率 (7)1.1.19 稿酬所得的优惠税率 (7)第五章房产税优惠政策 (8)第六章: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9)第七章:教育附加费优惠政策 (10)1.1.20 概述 (10)1.1.21 减免范围 (10)1.1.22 减免条件 (10)1.1.23 减免程序 (10)1.1.24 概述 (10)1.1.25 优惠税率范围 (11)1.1.26 优惠税率条件 (11)1.1.27 优惠税率执行程序 (11)第八章:地方税费优惠政策 (11)1.1.28 概述 (11)1.1.29 政策内容 (11)1.1.30 政策实施 (11)1.1.31 概述 (12)1.1.32 政策内容 (12)1.1.33 政策实施 (12)第九章:教育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条件 (12)1.1.34 教育机构资质认定的基本原则 (12)1.1.35 教育机构资质认定的具体条件 (13)1.1.36 教育项目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认定原则 (13)1.1.37 教育项目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认定条件 (13)第十章教育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管理 (14)1.1.38 税收优惠政策申请 (14)1.1.39 税收优惠政策审批 (14)1.1.40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14)1.1.41 税收优惠政策监管 (15)第一章:教育行业税收优惠政策总览1.1 教育行业税收优惠政策概述1.1.1 税收优惠政策的概念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给予税收减免、优惠或奖励的政策。
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存在问题的探讨
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存在问题的探讨济南市技师学院山东济南250024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决定职业技术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
近年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在各级部门、院校积极推动下呈现出很好的发展势头,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现就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加以论述:一、发展情况1.校企合作范围不断扩大。
总体来说校企合作呈现出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整体基础较为稳固,各级职能部门和作为办学主体的各院校对该工作有着比较清晰的认知,对开展校企合作是促进企业和学校发展的重要途径有着共识,各院校都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模式和经验。
2.校企合作的领城不断扩展。
目前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在设施、人才、教学等领域已经与企业实行普遍的合作,并且正在向教学改革、技术交流的领域扩展。
如教学方面从设备技术支持合作向课程体系建设、日常教学指导与学生综合评价方面延伸,培养对象从全日制学生向企业员工拓展,合作内容从关注学生就业向关爱学生持续成长发展。
3.校企合作的载体不断丰富。
随着校企合作不断走向深入,各职业技术院校积极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建设校企合作新平台。
如建立起专业建设咨询委员会,合作举办订单班、企业冠名班,企业参与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与实施,企业委托学校进行员工培训技能鉴定,企业技术人员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教师进入企业锻炼等,实现了资源共享。
通过产教融合、校企深度融合,带动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材编写、教学方法、实习实训等一系列教学改革,将企业产业链、人才需求等融入到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体系中,实现校企双方从关注点到利益点的全方位、深维度融合,打造“双师结构”一体化教学团队,实现专业教师与能工巧匠相融合,学生与企业行业接触趋于紧密,企业从单纯的员工需求到关爱学生成人成才发展,促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二、存在的问题1.观念有待更新,合作模式需要优化。
学校作为办学主体,校企合作多数属于以学校为主的模式。
国家 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的 政策 梳理
国家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梳理一、产教融合的背景与意义产教融合,即产业与教育融合,是指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旨在提升教育的实用性,为企业培养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人才。
产教融合不仅可以促进学校教育与产业发展的融合,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因此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
1.1 背景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产业结构、经济增长方式、创新能力等方面都面临着新的挑战。
更深层次地看,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我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正在推进,亟须培养更为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推动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已成为当务之急。
1.2 意义产教融合对于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产业发展和推动经济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有效缩短企业用人与学校毕业生之间的差距,为企业提供更加适用的人才资源。
产教融合可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产教融合也有助于推动学校教育与社会需求的对接,提高学校对社会的贡献度。
产教融合的推进是一个既有利于学校教育,也有利于产业发展的举措。
二、国家政策支持国家在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促进企业与学校之间更紧密的合作,并推动人才培养体系的改革与提升。
2.1 国家政策文件《产教融合促进创新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中提出了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具体举措和政策支持。
2.2 财政资金扶持国家财政部门和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支持学校开展产教融合教育模式。
财政资金扶持政策包括对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创新创业活动提供经费支持,鼓励企业对学校提供设备、实习场所等方面的资助。
2.3 减税减费政策为了支持产教融合,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减税减费政策,包括对校企合作项目所涉及的税收、费用等方面进行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
2.4 人才培养政策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人才培养政策,包括对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的专项支持政策,鼓励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复合型、实用型人才。
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相关政策支持和补贴
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相关政策支持和补贴
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是国家为了推动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培养适应产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而提出的重要战略。
以下是一些与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相关的政策支持和补贴:
1. 财政支持:政府通过财政拨款、专项资金等方式,支持产教融合项目的实施。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建设实训基地、购买设备、开展教学改革等。
2. 税收优惠:对于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政府可能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育人合作。
3. 贷款贴息:对于产教融合项目的贷款,政府可能提供一定的贴息支持,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4. 奖励政策:政府可能设立奖励制度,对于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5. 人才引进政策:为了吸引优秀人才参与产教融合项目,政府可能出台人才引进政策,包括提供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
关于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调研报告
关于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调研报告示例文章篇一:《关于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调研报告》嘿,朋友们!你们知道吗?最近我一直在琢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这回事儿,就像探索一个神秘的宝藏一样!先来说说我为啥对这个感兴趣吧。
有一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大哥哥,他学了一门特别厉害的技术,从职业学校毕业后就找到了超好的工作,工资高,还特别有成就感。
我当时就想,哇塞,这职业教育也太酷了吧!那为啥不是所有学职业教育的哥哥姐姐都能这么顺风顺水呢?于是,我就开始到处打听,跟老师、家长还有一些已经工作的叔叔阿姨聊天。
我发现,问题还真不少!比如说,有些职业学校教的东西和实际工作需要的不太对得上。
这就好比你要去参加跑步比赛,结果平时训练的都是游泳技巧,那能行吗?肯定不行啊!企业需要的技术,学校没教;学校教的,企业又用不上。
这不是浪费时间和精力嘛!还有啊,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也不够紧密。
就好像两个小伙伴,明明可以一起搭积木搭出漂亮的城堡,可他们就是各玩各的,能搭出好东西来才怪!企业不了解学校的教学情况,学校也不清楚企业到底需要啥样的人才。
那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我觉得啊,学校得经常派老师去企业里看看,了解最新的技术和需求,然后回来教给我们。
企业呢,也应该多派些有经验的师傅到学校来,给我们讲讲实际工作中的那些事儿。
这就像一场接力赛,大家都要把自己的那一棒跑好,才能赢得最后的胜利!另外,政府也得帮帮忙呀!出台一些好政策,鼓励学校和企业合作,给他们一些奖励或者支持。
比如说,给合作好的学校和企业发奖金,或者在税收上给点优惠。
这就好比给正在努力爬坡的人加把劲,让他们更有动力!再说说我们学生自己吧。
我们不能只等着老师和学校来安排,自己也得主动去学习,去了解行业的发展。
就像小树苗要努力吸收阳光雨露才能茁壮成长一样,我们也要积极主动,才能在未来的职场中站稳脚跟!你们说,要是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真的发展好了,那得有多少人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啊!咱们再也不用担心学的东西没用,企业也能找到合适的人才,这不是皆大欢喜吗?所以,我觉得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太重要啦!这是能让我们的未来更美好的大事,咱们都得重视起来,一起努力,让这个梦想变成现实!示例文章篇二:《关于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调研报告》嘿,大家好!今天我想和你们聊聊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这个听起来有点复杂但超级重要的事儿。
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标题: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一、引言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指将产业、教育和金融融合在一起,促进企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新型企业模式。
主题是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本文将从多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政策支持1. 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政府可以在税收方面给予产教融合型企业一定的减免或抵扣,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激发其发展动力。
2. 提供财政扶持财政扶持是政府直接向产教融合型企业提供经济支持的政策措施。
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项目补贴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其技术创新和发展。
3. 鼓励科技创新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方式,鼓励产教融合型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包括设立科技创新奖励、技术开发资金、专利申请补贴等政策措施,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教育支持1. 加强产教合作政府可以加大对产教合作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共同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人才,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提供人才保障。
2. 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政府可以向产教融合型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提升他们的实际技能和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
3. 推动教学改革政府可以组织专家学者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开展教学研究,指导学校改革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培养更适合企业需求的专业人才。
四、金融支持1. 拓宽融资渠道政府可以协调金融机构,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强其发展活力。
2. 鼓励金融创新政府可以设立金融创新基金,鼓励金融机构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提供更灵活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融资门槛,满足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3. 加强风险投资政府可以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风险投资力度,支持具有创新能力和市场前景的企业发展。
五、个人观点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人才培养和推动教育改革都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应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红利和创新空间,以促进其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一、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特点产教融合型企业是一种结合了生产、教育和科研的新型企业形式,具备以下几个特点:1. 产学研全面融合:产教融合型企业将生产、教育和科研有机融合在一起,实现了产业界、学术界和研究界的紧密联系和协同发展。
2. 资源优势互补:产教融合型企业能够充分利用高校的科研成果和教学资源,为企业创新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持,同时也为高校提供了更多的实践平台和实践资源,实现了资源优势互补。
3. 人才交流共享:企业与高校之间可以实现人才的双向流动和共享,有利于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满足产业升级的需求。
4. 税收政策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在税收政策上享受较多的优惠政策,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二、税收优惠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影响1. 促进产教融合深度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税收优惠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鼓励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投入。
税收优惠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产教融合合作,扩大产教融合领域的覆盖面,推动产教融合深度发展。
税收优惠还可以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提升企业在行业中的核心竞争力。
2. 优化企业人才结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产教融合型企业,优化企业的人才结构,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可以给予更多的薪酬福利、职业发展机会和科研项目支持,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加入企业,推动企业的科技创新和产学研合作。
与此优质的人才资源也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优势,有利于企业在行业中的长期发展。
4. 增加企业盈利能力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可以减少对税收的支出,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税收优惠还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压力,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企业的盈利增长。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摘要】本文旨在探讨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问题。
首先分析了影响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的因素,进而对其税收政策进行了深入分析。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优化税收优惠的途径,并通过某实际案例展示了税收优惠的实践效果。
给出了一些建议,强调了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的重要性,并探讨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提出了对税收优惠实施效果的评估方法。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促进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进一步推动产教融合的深入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影响因素,政策分析,优化途径,案例分析,建议,重要性,发展方向,实施效果评估1. 引言1.1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不仅可以促进企业发展,还可以推动产业升级和人才培养。
通过对各种税收政策进行分析和比较,可以为政府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提供参考。
对于产教融合型企业而言,了解税收优惠政策能够帮助它们更好地规划经营发展方向,提升竞争力。
本文将重点围绕影响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的因素、相关政策分析、优化途径、案例实践和建议等方面展开讨论,以期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的重要性、未来发展方向和实施效果评估等问题,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思路和参考。
2. 正文2.1 影响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的因素影响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的因素可以分为多个方面。
首先是政策制定方面,政府对于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与调整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税收负担。
不同地区的政策差异、政策执行力度以及政府对于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的扶持程度都是影响因素之一。
其次是企业自身的条件,例如企业规模、产业类型、技术水平等都会影响到企业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的影响因素还包括市场环境、国际竞争力、社会需求等方面。
市场环境的变化会影响到企业的盈利水平,进而影响到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
首先介绍了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概念和特点,以及税收优惠政策对其的重要性。
然后对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分析,并指出其存在的不足之处。
接着提出了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最后总结了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性,以及优化税收优惠政策对其促进作用。
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探讨如何提高税收政策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以更好地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发展。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政府部门及相关企业提供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参考,促进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目的、概念和特点、税收优惠政策、分析、不足之处、建议、重要性、促进作用、展望。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在当前全球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涌现不仅能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还可以为社会培养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人才,实现人才培养与用人需求的良性互动。
面对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和变化,产教融合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挑战。
制定适合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显得尤为重要。
本研究将重点探讨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问题,为完善现有政策、促进产业升级和人才培养提供参考。
1.2 研究意义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 推动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
产教融合型企业注重产学研结合,能够有效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培养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 促进税收政策的创新和完善。
通过研究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为政府提供有益的参考,促进税收政策的创新和完善,推动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健全,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4. 提升企业竞争力和社会效益。
通过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可以促进社会效益的提升,为社会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指将产业和教育两个方面紧密结合,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企业模式。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发展,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用以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发展。
针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最早可以追溯到2014年的《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若干意见》中。
该文件强调:“加大对技术创新型企业和新兴产业企业的支持力度。
对符合确定标准的技术创新型中小企业给予加倍扣除研发费用、减免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支持。
”这就是后来产生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的雏形。
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提出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确立企业专属知识产权,推动技术成果转化;鼓励国内优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组成产教融合型企业,提供优惠金融、人才、税收等政策支持”,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政策支持。
除此之外,2016年和2017年连续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中,也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适用折旧、减免企业所得税等方面。
1. 折旧政策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资产折旧政策可以享受比普通企业更高的折旧率。
例如,在购买研发设备后,按照国家税收政策,产教融合型企业可以按照150%的折旧率进行计算。
2. 税收优惠产教融合型企业在所得税方面,可以享受13.5%的企业所得税率。
此外,如果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率。
同时,为鼓励产教融合型企业吸引精英人才,对企业在职的博士生需缴纳所得税的收入,可以给予企业税前的补贴。
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于以研发为主要业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按照150%的比例加计扣除。
这一政策对于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持续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
4. 加计扣除生产性、生活性保障费用为了保障产教融合型企业中从事实际生产工作的员工,企业可以为员工缴纳基本医疗、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近年来,中国政府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力图解决产学研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指通过产学研深度合作,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并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企业。
为了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被制定和推出。
税收优惠是指税收上的减免或优惠,通过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企业发展,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和推出是政府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税收减免和税收优惠。
产教融合型企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产教融合型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照所得额的一定比例以及不同区域和行业的不同标准,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重点扶持的产业,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50%。
二是对于技术转让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是指技术供应方将专利、技术等产品或服务提供给需求方,并从中获取相应的报酬。
三是对企业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加计扣除一定比例的研发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一是减免增值税。
产教融合型企业在销售自产的高新技术产品时,可以享受减免增值税的政策。
具体表现在销售自产的高新技术产品免征增值税,购进高新技术设备免征增值税。
二是减免关税。
对于产教融合型企业所需进口的高新技术设备和原材料,可以享受减免关税的政策。
三是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产教融合型企业可以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产教融合型企业还可以享受税务登记优先办理、税收信用评价优先、税收检查事项减少等税收优惠政策。
除了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产教融合型企业还可以享受其他各类财税政策的支持。
对于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科技创新项目,可以申请科技创新基金的支持。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
71产业·区域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董婷婷(大连财经学院)摘要:国家非常重视产教融合发展,发布了一系列鼓励产教融合发展的政策文件,而在这些政策文件之中,税收优惠在促进产教融合发展方面起到特别重要的作用。
本文对近几年来一系列产教融合税收优惠展开全面的梳理,以此为基础,对如何进行完善展开深入的分析,并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
关键词:产教融合;税收优惠;企业;高校引言产教融合是新时代职业教育的鲜明特征,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推进产教深度融合的重要着力点,是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深层次制度设计。
目前,产教融合型企业已经从最初的构想走向实施和发展的初期。
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社会价值重在教育,要把育人作为重要的发展范畴,积极从企业视野探究育人规律,提升育人能力。
在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组织结构构建方面,可以从宏观的理论、中观的制度、微观的实际操作三个层次来进行研究。
按照研究的目标,可以将研究内容分成教学改革、税收优惠两个方面。
依据上述两点,从理论上发掘出有利于企业提供教育服务的内部逻辑机制,并将其落脚点对准企业,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协作服务。
产教融合的实施一、教学改革在宏观层面上,研究的重点是对内在建构的规律进行探究,建立怎样的研究、研究的理论架构以及培养的价值观。
可以将重点放在研究宏观经济、社会政策、教育系统、就业系统和劳动力市场等环境因素对产教融合型企业育人功能产生的影响上,建立起能够使企业积极地进行育人的深层次的文化与价值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研究范式、理论基础和方法共识。
第一,从制度上解决企业和高校“双轨”运行问题,使高职院校在“双轨”作用下,更好地与企业结合。
研究人员将运用多种视角、多个维度、多条路径、多种方法和多种形式,来深入研究产教融合型企业,希望能够帮助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繁荣。
鉴于此,以构建支持产教融合的教育保障系统为中心,通过对系统、要素和环境三者之间的交互变化关系的研究,来达到对教育服务活动系统要素的最优配置。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是指国家为了推动产教融合发展,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针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
通过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吸引科研人才,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个方面。
直接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
针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方面。
针对企业所得税方面,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而非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25%;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按照实际所得的50%免征企业所得税;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于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可以降低企业税负,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针对增值税方面,我国对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免征增值税。
这意味着,产教融合型企业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收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降低了企业的税负。
这一政策的出台,鼓励产教融合型企业积极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成果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
产教融合型企业还可以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如土地使用税减免、关税减免等。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和创新空间,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的顺利进行。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需要相关部门的制定和管理,因此需要加强政府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力度,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实施。
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以确保政策的公正和有效性。
税收优惠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也需要重视,避免频繁变更和调整,给企业带来不确定性和不利影响。
促进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税收法律优惠政策思考
促进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税收法律优惠政策思考作者:欧阳欣卉来源:《广西教育·C版》2020年第04期【摘要】本文论述促进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税收法律优惠政策,介绍我国现有的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税收法律优惠政策,提出适当降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准入门槛、扩大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的减免范围并加强减免力度、完善校企合作税收优惠体系等建议性策略。
【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税收法律优惠政策【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0-9889(2020)04C-0077-02高等职业院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高质量实用型的人才,校企合作的教学模式,正是提升职业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方式之一。
这一模式能让学校教育与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有效地结合起来,为人才培养、产业需求、学生就业之间建立起一条联系的纽带,以实现合作各方的双赢局面。
校企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有学校按照企业的人才要求进行专门的订单班培养模式;学生、教师到企业中进行顶岗实习的实践教学模式;把企业请进来建设实训基地的“校中厂”模式;企业派专家到各学校给学生进行技能培训或技能辅导的“校企互动”模式;等等。
但纵观十几年来校企合作的案例,不难看出大部分校企合作中学校方面充满热情、积极主动,但企业方面态度并不积极,顾虑颇多,也缺乏主动性。
校企的成功合作,不仅需要学校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政策的支持。
利用税收法律的优惠政策,引导和激励企业与学校之间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是诸多政策中非常重要的手段之一。
一、我国现有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税收法律优惠政策目前,我国通过运用税收优惠政策,给予企业在校企合作方面很多的优惠,以此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
例如,企业如果与高职院校学生签订3年或者3年以上的劳务合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在该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时候,可以将支付给学生的实习期间的报酬进行扣除,从而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产教融合激励措施
产教融合激励措施
产教融合是指产业和教育的紧密结合,将企业和教育机构进行有效衔接和合作,实现产教融合的目标。
为了进一步促进产教融合,可以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1. 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税收优惠,如减免企业所得税、暂停征收增值税等,降低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
成本负担。
2. 资金支持:建立产业发展基金,为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提供贷款或直接资金支持,用作技术研发、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投入。
3. 人才引进政策:鼓励企业招聘高校教师或研究院所专家参与产业研发和技术创新工作,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和职业发展机会。
4. 学术交流合作:鼓励企业和高校之间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建立产学研共同研发中心或联合实验室,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5. 奖励制度:设立产教融合示范单位和个人奖励,对在产教融合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激发积极性和创新力。
6. 人才培养支持:积极推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产学融合课程设置,鼓励学校增设与企业需求匹配的专业,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
7. 创新创业支持:提供创新创业的政策支持,鼓励学生和企业员工参与创新创业项目,加强与创投机构的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8. 资源共享机制:搭建公共实验室、技术平台等资源共享机制,为企业和教育机构提供共享的设备和技术资源,促进产业与教育的深度合作。
产教融合激励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经济发展。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一、引言二、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状况分析产教融合型企业是近年来发展势头良好的企业模式,它将企业的科研实践与高校的教学实践紧密结合,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合作模式。
这种模式下,企业可以获得高素质的人才和科研成果,学校可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就业率,实现了产学双赢的局面。
目前,中国政府也在大力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如税收优惠、创新基金等,以促进企业和学校的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发展。
税收优惠政策不够明确和全面,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
企业和学校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促进双方更加积极地合作。
有必要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研究,为企业和学校合作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
中国政府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
具体来说,政府鼓励企业加大对高校的支持力度,对企业在高校项目合作中的投入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享受一定的减免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可以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获得一定的奖励。
政府还对产教融合型企业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方面的减税和免税政策。
虽然政府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提供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政策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政策措施并不够完善,需要继续加大政策力度,特别是对涉及产学合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和具体税收优惠金额的规定。
政策执行的具体情况也不够透明和公开,企业和高校在享受税收优惠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
有必要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和调整。
四、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优化建议1. 优化政策措施,明确税收优惠范围和金额。
政府应当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更明确和更全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特别是对企业在高校项目合作中的投入、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等方面,要进行具体的政策规定,以便企业和高校更好地享受政策优惠。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
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指将科研和教育与产业相结合的企业形式,通过吸纳优秀的科研人
才和教育资源,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升级。
产教融合型企业在国家创新创业政策的
支持下,发展迅猛,对于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鼓励和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发展,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从事
科研和教育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
对于取得科研成果并进行转化的
企业,可以减免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并且对于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可以享受更
多的税收优惠。
还有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进口关税、减免增值税等。
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使
得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研发投入成本降低,提高了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率,促进了企业的发
展。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也存在一些问题。
优惠政策的执行具体操作上存
在难度,如如何确定企业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和产业化程度等问题,需要统一的标准和评估
体系。
由于涉及到多个部门和政策,协调机构之间的合作和信息共享也是一个挑战。
还需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评估,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
通过建立完善的评
估指标体系,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定期评估,并对政策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是促进产教融合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
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应加大支持力度,并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和监督,促进产教
融合型企业的健康发展。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指通过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教育机构合作,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市场产品并推动产业发展的企业。
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出现既促进了科技创新,又推动了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因此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广泛支持和重视。
税收优惠是各级政府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的一种政策支持,旨在引导其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
产教融合型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产教融合型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时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在税前加计扣除。
这意味着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先扣除,再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减少了企业的税负。
产教融合型企业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土地使用税等。
产教融合型企业由于其具备了高科技含量,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可以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
产教融合型企业可以享受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
许多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和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发展,制定了一些具体的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
某地可以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进行减免,对其购置的科研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这些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根据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企业进行产教融合。
产教融合型企业可以享受人才税收优惠政策。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对于产教融合型企业来说更是至关重要的资源。
为了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我国对于高层次人才给予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获得国家、省级或地市级荣誉称号的人才,可以享受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或退还。
产教融合型企业可以通过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吸引高层次人才参与科技创新,从而在税收优惠政策上获得实质性支持。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的研究非常重要,可以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指导和参考,促进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发展和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促进产学研合作的财税政策探讨
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综合版)2009年第7卷第3期[收稿日期]2009-01-14[作者简介]徐博(1971-),女,内蒙古通辽市人,内蒙古财经学院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博士,从事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促进产学研合作的财税政策探讨徐 博(内蒙古财经学院 财政税务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1)[摘 要]自主科技创新活动是一项复杂、连续的、融技术、资本和制度于一体的科技经济活动,在创新过程中,必然要涉及许多不同的组织机构,具有明显的跨部门性,要求各种机构之间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
在国家创新系统中,自主科技创新的财税政策就是要为自主科技创新提供资金和环境支持,促进产学研有机合作。
本文基于我国产学研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财税政策作用的不足,借鉴国外产学研合作的财税政策经验,探讨促进我国产学研合作的财税政策支持,提出通过推动国家科技计划的实施、高新区财税政策的优化、创新地方政府在产学研合作中的财税支持及完善促进军地产学研合作的财税政策等方式促进产学研合作。
[关键词]自主科技创新;产学研合作;财税政策[中图分类号]F8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44(2009)03-0111-06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997年的《国家创新系统》报告指出,自主科技创新是国家创新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反馈的结果。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强调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自主创新的基本体制架构”,并把产学研结合放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心环节上。
实践表明,促进产学研结合的财税政策的意义就在于纠正科技创新中系统失效和市场失效。
一是纠正企业对创新投入的不足,二是通过创新支持方式等加强创新系统内各主体的相互作用与联系。
一、产学研合作及其财税政策的机理分析(一)自主科技创新过程的连续性要求从自主科技创新的过程来看,科技成果的转化,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包括孕育、研制、孵化及大规模生产的市场化阶段,整个产业化过程涉及创新项目的选择与审查,风险资本的投入、市场前景的预测等许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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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研究作者:孙中平刘振芬来源:《国际商务财会》2019年第12期【摘要】国家高度重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十九大后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产教融合的文件与政策,其中税收优惠对激励产教融合发展尤其重要。
文章对近年来一系列产教融合税收优惠进行了全面梳理,在此基础上,对如何完善及抓好落实税收优惠,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具有一定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
【关键词】产教融合;税收优惠【中图分类号】G719习近平总书记一贯高度重视职业教育,他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职业教育是青年人成功成才重要途径,要高度重视并加快发展。
全社会要通过多种方式鼓励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各方面应出台有力措施,引导激励社会各界尤其是各类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努力打造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
2019年2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明确要求全国院校要走工学结合之路,全力推动企校进行全方位合作和更加深入的合作。
《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发改社会〔2019〕590号)公布了国家认可的6种产教融合型企业:1.独立或以重要举办者身份参与举办职业或高等学校;或以企业大学等形式,提供技术技能培训服务;或参与组建产教融合集团。
2.进行现代学徒制或新型学徒制试点;或近3年累计接收60人以上职业或高等学校学生,进行每年3个月以上的实习实训。
3.推行教育部的1+X证书试点。
4.采用订单班等方式,与职业或高等学校共建3个以上学科专业点。
5.近3年累计投入100万以上,共建产教融合基地,或将教学设施设备捐赠给职业院校。
6.近3年获得和职业院校共享知识产权证明。
发改社会〔2019〕590号明确了入选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国家实施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举措,并尽快落实税收优惠措施。
从国家层面定义了产教融合型企业,这是一次历史性突破,但是尽快落实税收优惠措施,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本文将梳理产教融合型企业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找出这些政策在执行中的问题,提出完善与落实这些政策的建议,以帮助相关部门更好地通过税收优惠鼓励更多企业参与产教融合,也帮助产教融合企业更好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现有税收优惠政策梳理(一)参与产教融合的学校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1.增值税优惠政策(1)免征增值税项目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016年5月1日起,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①从事学历教育学校提供教育服务。
提供教育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收入,指向计划内招生在籍学生提供了学历教育服务而取得的收入,包括: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且按标准收取的课本、作业本、考试报名、住宿等费用及学费,校内食堂提供了餐饮服务而收取的餐饮费。
②学生勤工俭学服务。
③政府开办从事学历教育的初、中、高等学校(不包括下属单位),办培训班、进修班获取的收入,如果全部归学校所有,则该办班收入免征增值税;如果转入学校下属部门的自设账户,则该办班收入不得免征增值税。
如何区分是否全部归学校所有呢?主要看办班全部收入是否转入学校统一账户,且由预算全额上缴财政专户专门管理,还要求办班票据由学校开具并统一管理。
④公办职业学校注册的企业从事现代服务取得的收入。
由政府开办职业院校出资注册的企业,设立主要目的是为在校生提供专业实习实践场所,由学校派人负责经营企业,收入归学校所有。
这类企业从事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获取的收入。
⑤技术开发、转让及技术咨询、服务收入。
(2)简易征收根据财税[2016]68号和140号兩个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非学历教育、教育辅助服务,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依3%征收率交税。
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技术转让收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5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免征;超5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
下列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享受免征优惠:不征税、免税收入孳生的利息,根据省以上财政民政部门政策收取的会费,被确定享有免税资格的职业学校非营利组织收到的捐赠收入,除去财政拨款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
3.分期缴纳或免个人所得税5年内分期缴税:职业院校教师与学生,将享有产权的非货币性资产(如产品设计、技术开发等)投资入股的,需要承担个人所得税纳税业务,对于一次上交全部个人所得税税额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以在5年内分期缴税,程序是:先把合理分期纳税计划在主管税务局备案,然后在5个年内分期纳税。
免个税:省政府、部委、军以上单位、外国组织、国际组织发放的教育奖金。
4.免耕地占用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免耕地占用税:经县以上教体局批准开办的学历职业教育院校占用耕地,免税范围不含校内经营性场所占用耕地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
免契税:获取县以上教体局或人社局《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由各类单位、组织或个人使用非财政教育经费开办的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教育机构,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权属。
获县以上教体局批准开办的学校用于教科研的土地、房屋。
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政府部门发放事业经费学校自己使用的土地房屋。
(二)产教融合型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1.进口增值税免征依财税[2004]39号,下列免征进口增值税:(1)境外捐赠人无偿捐给职业院校的图书、资料、教学仪器、一般学习用品,但是应该直接用于教学。
(2)财政部及相关部委批准的学校、教育部认可学历全日制专科以上高等院校,不以营利为目的、进口直接用于教学科研的用品,这些用品国内不能生产且数量合理。
(1)按照校企合作协议,实习企业承担的师生实习实践合理费用、支付给学生的实习报酬,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企业与合作院校共同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所承担的研究费用,按规定享优惠。
(3)企业通过县以上政府及政府部门、公益性社会团体,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额时,对于超过当年允许扣除部分的,给予三年内税前扣除的税收优惠。
3.个人所得税优惠个人通过国家机关、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对教育事业捐赠的,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时,可税前全额扣除。
4.印花税优惠将土地、房产等财产捐赠给院校所立书据,印花税免征。
二、现行税收优惠存在的问题近十多年来,国家虽然出台了不少鼓励产教融合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在执行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现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这些税收优惠散落于多个税种10多年文件中,随着近年我国大幅度税制改革,许多优惠已经无法适用,但国家又没有新的优惠举措推出,给企业适用造成了较大困难。
从主要税种看,现有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太小、可操作性较差。
(二)现有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小随着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我国出现了多种产教融合形式(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共建职业教育集团、学徒制试点、订单班、与合作职业院校共享的知识产权、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任务等),税收优惠一般规定只适用于某种形式的合作企业,是否适用于其他合作形式,目前是税收优惠的盲区,这给产教融合型企业适用税收优惠带来较大税务风险。
三、完善落实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根据发改社会〔2019〕590号,6种产教融合型企业都应该落实税收优惠。
(一)国家应明确的税收优惠1.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方面(1)重新完善优化原有税收优惠建议国家重新整理修订并出台“产教融合型企业减免税政策”,在明确税收优惠的同时,更要明确这些优惠的企业适用范围、需要提交证明材料等事项,尽量放宽适用企业范围、简化适用程序、减少提交资料,增强这些税收优惠的可操作性。
如学生在企业实习与实践,企业可以把发给学生的实习补贴作为劳务费税前列支,证明资料只需要有学生签字的实习补贴发放表即可,不应该再要求提供校企签订3年合作协议等复杂的资料。
(2)出台新的优惠力度更大、操作更简单的税收优惠在整理优化原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应该与时俱进,充分考虑企业适用优惠政策的成本,出台更大力度、更具可操作性和有一定前瞻性的具体税种优惠政策,使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享受到国家的优惠。
对于产教融合型企业,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可按照应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125%抵扣。
对于产教融合型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所得额时,可按应扣费用的125%对税前费用进行扣除。
这样的税收优惠政策,减税力度更大,也非常明确清晰,同时操作性更强,非常便于企业执行。
2.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方面考虑到近几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采用税务局网站设专栏方式进行宣传与落实,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建议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和各地方税务局网站,增设“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优惠”专栏,及时更新,并组织全国税务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企业的纳税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上门辅导、点对点指导,帮助产教融合型企业纳税人员了解、掌握、准确运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
(二)产教融合型企业应该采取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举措产教融合型企业组建税务专家组,专门收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与主管税务机关形成定期交流制度,及时交流相关政策适用的尺度,研究如何准确适用,预判实施后对集团的影响。
并及时向财务部领导提出政策适用建议。
协助财务部处理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企业财务部应该加强与税务局、税务专家组的沟通,准确学习了解这些税收政策的适用范围、实施办法、对企业的影响等,并及时用于企业纳税申报活动中。
主要参考文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第107号).[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4]《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6]《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7]《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8]《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社会〔2019〕590号).[9]《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務总局令第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