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历年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每日练习题:法律基础(189)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北省历年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每日练习题:法律基础(189) ➢第1题:

当事人因以下协议发生争议,不能适用《合同法》的是(____ )

A.商品房买卖协议

B.收养协议

C.赠与协议

D.政府采购协议

【答案】:B

【来源】:2013年山东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因此B项的“收养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第2题:

公民不可以对下列哪一情形提起行政诉讼(____ )

A.对行政拘留不服

B.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

C.对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服

D.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

【答案】:C

【来源】:2011年浙江

【解析】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因此,C项符合题意。根据上文讲解可知,公民可以对A、B、D三项所列情形提起行政诉讼。

➢第3题:

下列行为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是:( )

A.农民甲某外出打工,将其承包的耕地租给同村乙某用于挖塘养鱼

B.在承包期内,丙某将所承包的林地改作耕地,种植蔬菜和中药材

C.牧民丁某的草场在承包期内发生沙化,遂与人合作进行采砂作业

D.某地为发展渔业,将“围湖造田”围垦形成的耕地重新开挖成湖

【答案】:D

【来源】:2014年青海

【解析】

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基本农田采取以下保护措施:凡是已经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占用。如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该区内土地的,必须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禁止建窑、建房、建坟或者擅自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禁止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废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已办理审批手续的,1年以内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者继续耕种或者由建设单位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兴建而闲置未用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闲置费,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2年未使用的,应收回用地单位的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个人承包耕地弃耕抛荒的,收回承包经营权。1998年,中国经历了世纪大洪水之后,中国政府认识到围湖造田的危害,适时作出了在长江中下游退田还湖的重大决策。这是中国自从春秋战国以来,第一次从围湖造田,自觉主动地转变为大规模的退田还湖,给洪水让路。所以D项正确。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第4题:

甲乙结婚后,乙的父母于2011年11月1日出资300万元为甲乙购买了房屋,房屋产权登记在乙的名下。由于甲外出打工,乙长期在娘家居住,经夫妻协商将房屋出租。2012年4月20日,因甲在外出打工期间与他人同居。乙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甲与乙离婚。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 )

A.该房屋应认定为乙的个人财产

B.该房屋应视为乙的父母只对乙的赠与

C.房屋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将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分割

【答案】:D

【来源】:2013年山东

【解析】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该房屋应认定为乙父母对乙的个人赠与,为乙的个人财产,A、B两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该房屋所产生的租金是夫妻双方协商之后共同决策的结果,因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项说法正确。

➢第5题: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年龄时限为(____ )

A.从出生时起到18岁时止

B.从14岁时起到死亡时止

C.从18岁时起到死亡时止

D.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答案】:D

【来源】:2014年天津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公民从出生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只要是公民就具有权利能力,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是18周岁。因此本题选D。

➢第6题:

下列对有关法律的解释,正确的是(____)

A.人民法院不可以在当事人不在场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缺席判决离婚

B.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形成事实有效婚姻

C.我国法律规定,对婚姻关系解除的判决不能申请再审

D.对于父母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没有赡养义务

【答案】:C

【来源】:2014年北京

【解析】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因为,离婚案件涉及人的

身份关系,此类案件判决一经生效,就可能有新的法律关系产生,例如,离婚一方当事人再婚,产生了新的婚姻关系,另一方当事人认为离婚判决存在错误,要求再

审。对这种情况,即使再审,在事实上也不可能恢复过去的婚姻关系。所以,民事诉讼法规定,对离婚判决,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A选项,根据法律规定,在一般

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男女双方当事人都应亲自到人民法院参加诉讼,但是男女一方长期出走,在杳无音信的情况下,一方当事入向法院提出离婚,根据婚姻法第2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