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维权若干问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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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维权问题的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问题的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问题的调研报告研究背景妇女维权一直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面临的不平等待遇和挑战,一直存在着。

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利一直是妇女运动争取的方向。

在中国,随着女性人口的逐年增加,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也得到持续提高。

但妇女在社会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地位依然比男性低,例如:一些薪酬、就业和教育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当涉及到权利时,妇女权利仍然受到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调研关于妇女维权问题变得尤为重要。

研究问题本调研旨在初步探讨中国目前妇女维权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本调研旨在回答以下问题:1.妇女维权存在哪些问题?2.妇女维权方面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哪些?研究方法本次调研主要采用了两种调研方式:问卷调研和深度访谈。

针对不同的受众,我们进行了不同的调查。

我们的问卷调查主要针对女性受访者,我们邀请了200位女性回答我们的调查问卷。

问题主要涉及妇女在就业、薪资、性别歧视、妇女保障方面的问题。

我们的深度访谈主要针对了妇女维权组织和专家学者。

我们邀请了5位妇女维权组织的领导和3位与妇女权利有关的专家学者接受我们的采访。

问题涉及到妇女维权问题的重要性、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亟待解决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所需要的行动方案等。

调研结论通过问卷和深度访谈的调研方式,我们得出以下总结:1. 妇女维权的问题•女性在就业和薪资方面仍然受到歧视。

女性所担任的工作领域多半是典型的“女性职业”,薪资待遇远低于男性所担任的工作领域。

这表明性别歧视的问题仍然存在。

•对于农村妇女和少数民族妇女而言,他们面临的压力更加严重。

由于文化、社会和经济因素,他们通常受到更多的歧视。

•对于妇女来说,访问医疗保健服务和获得生殖健康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相关的服务和知识缺乏普及,这导致了妇女在许多方面的不公平对待。

•教育方面的歧视,尤其是对女性而言,在某些地区更加严重。

2. 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继续推进性别平等和女性权利,以帮助女性更多地获得机会和权利,特别是在就业、教育和政治参与方面。

妇联妇女维权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妇联妇女维权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一、近年来我市妇女维权工作开展情况近几年来,市妇联通过对妇女维权工作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总结,通过工作方式、工作机制的创新,有力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平安社会稳定。

市妇联先后获得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扬州市“法律进家庭,平安在万家”一等奖,高邮市平安家庭工作先进集体等。

(一)加强组织保障,助推妇女维权工作上台阶市妇联加强维权网络建设,建立健全>,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形成了维权工作的大格局。

1、加强组织建设。

先后成立了高邮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高邮市规范性文件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妇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各单位妇委会主任担任联络员。

为切实维护好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组织保障。

2、加强阵地建设。

依托乡镇园区调解中心,开展基层妇女维权站(点)建设,巩固发展妇女法律援助站、家庭矛盾调处站、家庭暴力投诉站、个人调解工作室等维权维稳工作阵地,做到妇女群众的诉求渠道畅通,12338热线常年开通。

在市救助站设立了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儿童庇护中心,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了避风港。

与法院联合在民三庭设立婚姻家庭案件合议庭,为保护妇女在婚姻家庭案件中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推动个人调解工作室的建设。

2019年,市妇联在高邮镇建立了“俞艳工作室”和“小莉工作室”,调解了一些老大难问题。

今年已在各乡镇全面推开,并纳入了考核内容,目前已新增8个调解工作室,为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增强了力量。

3、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妇联系统维权干部队伍建设。

在合并乡镇时,市妇联积极与组织部和乡镇沟通,要求各乡镇要配备一名专职妇联干部。

村(社区)妇代会班子建设也得到了加强,在村两委会改选时要求将村妇代会主任纳入两委班子中。

目前12个乡镇、2个园区基本配全了妇联主席,大部分实现了专职,村(社区)妇代会主任100%进“两委”。

二是加强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

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女性群体的意识觉醒,妇女维权工作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为了进一步了解我国妇女维权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本文针对妇女维权工作进行了调研,得出以下报告。

一、妇女权益的现状妇女权益的保护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许多成就。

比如,女性参政议政的机会得到了增加,女性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女性参与决策的机会得到了增加等。

虽然我们在妇女权益保护上取得了许多成就,但是现状依然存在许多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女性教育、就业、收入水平等方面仍受到局限。

女性在受教育方面仍面临一系列的限制,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女性受教育的机会非常有限。

此外,女性劳动者的就业和收入水平也低于男性。

2.家庭暴力问题日益突出。

家庭暴力是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要一环,但是现实中,家庭暴力问题仍然普遍存在,尤其是在城市和农村的薄弱环节,家庭暴力受害者更容易无助。

3.女性参与决策仍不够。

尽管近年来女性参与决策的机会有所增加,但是女性参与决策的水平较低。

在企业和政治领域,仍然缺乏女性的实际参与和权力,这也是影响妇女发展的限制性因素之一。

二、维权机构、组织的现状我国目前在妇女维权工作方面已经形成一定的维权组织网络。

包括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儿童维权中心、公益诉讼法律帮助团等。

这些维权组织为保护妇女权益、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做出了很多的工作。

但是,目前这些维权组织还存在以下问题。

1.维权组织建设不够完善。

目前的维权组织建设还不够完善,维权组织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和协作机制。

同时,维权组织在资金、人力、物质等方面都比较短缺,限制了维权组织的发展。

2.维权组织工作谋划不够科学、合理。

目前维权组织的工作谋划主要集中在大型实体项目上,对于其他维权问题的关注及应对比较缺乏,需要进一步加强。

3.维权机构与政府、社会机构合作不够紧密。

维权机构与政府、社会机构的合作度还不够高,缺乏有效的合作和协作机制,不能形成合力,从而无法发挥出维权工作的最大作用。

维权调研报告4篇_调研报告

维权调研报告4篇_调研报告

维权调研报告4篇_调研报告《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16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妇女维权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以及广大妇女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将我县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进行规划,从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

二是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逐步成为社会自觉行动,大家共同营造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推进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围;三是各级妇联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在服务大局中做到了准确定位,注重处理好发展与维权的辩证关系,在维权中谋发展,在发展中促维权,把发展与维权统一到引导妇女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进一步推动了妇女各项权益的实现;四是各级妇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维权工作取得新发展。

各级妇联通过创新工作理念,创新活动载体,创新联动机制,创新服务品牌,有力提升了妇联维权工作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实效性。

总之这些年来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明显的男女不平等。

根据我会每年接待的来信来访情况来看,有许多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她们仍是现实社会中最大的弱势群体,她们的合法权益仍然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针对这一现实情况,我会把学习科学发展观与妇联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对“维护农村妇女权益若干问题与建议”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以及妇联来信、来电、来访分析等多种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

通过这次调研,我县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方面仍然存在的诸多问题更加清晰了,县妇联也相应地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一些对策与建议。

一、基本概况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共有总人口81.99万人,其中女性39.15万人,农村女性33 万人。

全县在外务工人员共有162938人,其中女性有70333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43.17%。

外出务工女性大多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初高中毕业女生,在家务农的女性大多年龄偏大,有的女性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多年从事比较单一属于生产分工的一个环节的工作,劳动技能单一,思想保守,观念落后,目光短浅,瞻前顾后,难以接受新事物,主要以家务劳动为主,即使参与就业的妇女也比较多地集中在制造加工业等简单劳动层面。

妇女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妇女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妇女权益保障调研报告妇女权益保障调研报告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

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妇女权益保障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妇女权益保障调研报告篇1维权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任重道远的事业,农村女性的维权工作更具有特殊性和具体性。

在我们近年来接访的案例中,农村妇女占到了三分之二。

相对于文化程度较高、接受事物能力较强、法律意识较浓厚的城市妇女而言,农村女性具有文化知识薄弱、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等诸多问题,因此农村妇女的维权工作就更为艰巨和复杂。

多年来,我们一直把维权工作放在妇联工作的重要位置,希望通过我们的维权工作来帮助农村妇女解决一些问题。

一是政治觉悟有所提高。

据统计,我市共有431行政村,其中女支部书记13人,女支部副书记8人,女支部委员121人,女村主任13人,女副主任13人,女村委委员118人,这些数字表明农村妇女已由过去的对政治漠不关心变为现在的主动参与。

二是法律意识有所增强。

在传统观念中,丈夫与妻子的关系是主从关系、附属关系、依赖关系,因此,她们认为像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这些都是家庭内部的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近年来,我们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多数农村妇女已知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是经济条件有所改善。

通过开展“四进家”、“双学双比”、“春风送岗”等活动,扩大农村妇女的就业渠道,鼓励她们自主创业,帮助她们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越来越多的农村妇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走出家门,或外出务工,或自主创业,有了自己独立的经济来源。

四是医疗救助得到保障。

妇女作为社会特殊群体,由于自身的生理特点及家庭与社会角色,她们的健康与保健更需要社会的关注和重视,特别是农村妇女由于经济落后、卫生保健知识匮乏、生活负担沉重等原因,更容易积劳成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为农村妇女的基本健康、保健提供了保障。

妇女权益问题调研报告

妇女权益问题调研报告

妇女权益问题调研报告一、妇女权益概述妇女权益是指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妇女权益既是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

保障妇女权益,对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妇女法律地位与现状妇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妇女权益保障的重要方面。

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和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

这些法律和政策明确了妇女的权利和利益,规定了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

然而,现实中妇女权益保障还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妇女在就业、教育、健康等方面仍面临一定的障碍和歧视;家庭暴力、性别歧视等问题也时有发生。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实施和社会监督,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妇女的法律地位和现实地位。

三、妇女劳动权利保护劳动权利是妇女权益的重要方面。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女性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职业选择权,禁止性别歧视和侵犯妇女劳动权益的行为。

然而,实际中妇女在就业方面仍面临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企业存在性别歧视和孕期歧视等问题;一些女性因为家庭原因或其他因素而难以实现就业。

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加强性别平等宣传和教育,提高妇女的就业竞争力和职业发展能力。

四、妇女受教育权利保护受教育权利是妇女权益的基本方面。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保障妇女受教育权利的措施和责任,包括平等接受各级教育的权利、保护女性受教育机会不受生育影响等。

然而,现实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地区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导致女性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相对较少;一些家庭对女性的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女性接受教育的程度和意愿相对较低。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公平和教育机会平等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和知识水平。

五、妇女健康权利保护健康权利是妇女权益的重要方面。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保障妇女健康权利的措施和责任,包括免费接受基本医疗服务、预防和控制女性健康疾病等。

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调研报告

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调研报告

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一、研究背景妇女和儿童是社会中最脆弱、最需要保护的群体之一,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重要方向。

为了了解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挑战,特开展了此次调研。

二、调研目的和方法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全区各地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包括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社区机构等相关机构的工作情况、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社会舆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关注程度等。

为了达到调研目的,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访谈和文献资料分析等方法。

三、调研结果及分析1. 政府机构的工作情况在政府机构的工作方面,全区大部分地区成立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构或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和推行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参与维权和援助工作。

然而,部分地区的资源投入、组织架构还有待提高。

同时,政府机构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沟通协调不足、对妇女儿童问题认识不够深刻等,这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

2. 非政府组织的工作情况在非政府组织方面,全区各地都有许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非政府组织,他们在直接服务、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一些非政府组织资源有限,面临着人员不足、资金短缺等困难。

同时,在非政府组织中存在一些管理问题,一些组织因为管理不善导致了资金占用、工作推进不力等情况。

3. 社区机构的工作情况社区机构是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基层阵地,能够接触到更广泛的妇女和儿童,对于宣传教育、咨询援助等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社区机构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专业水平不够、工作内容繁杂等,需要进一步完善。

4. 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全区各地已经出台一系列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这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然而,由于人员监管不到位、执法程序不规范等原因,一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还不够到位,需要进一步加强。

5. 社会舆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关注程度调研结果显示,社会舆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关注程度较高,媒体对相关新闻进行了大量报道,社会对此类问题的关注度也在增加。

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研究背景妇女权利与地位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策法律的改善,妇女地位得到明显提升,但在某些领域和问题上,妇女仍然面临各种不公平待遇和歧视。

为了探讨妇女维权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研究目的此次调研旨在了解和探究妇女在不同领域和情境下面临的各种问题和困境,明确妇女在社会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地位,进一步提高社会对妇女权利的关注和重视,推动相关政策法律的制定和落实。

调研对象和方法我们选择了城市和农村分别进行调研,调研对象主要是妇女团体和普通妇女。

采用问卷调查和面对面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收集到100份有效问卷和20个访谈结论。

调研结果妇女在就业领域面临的问题调查结果显示,尽管妇女在就业领域得到了明显的进步,但仍然存在很多不公平待遇和歧视。

其中,女性在晋升、职位和待遇等方面普遍受到限制,女性的工资普遍低于男性,女性在职场上面临的性别歧视和性骚扰也比较严重。

此外,女性在怀孕、生育和抚养子女等方面也存在很多困难和不便。

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问题妇女在家庭中仍然扮演着家庭主妇、母亲、妻子等角色,但在这些角色中仍然面临着很多困难和不公平对待。

其中,家务劳动分配不均、家庭暴力等问题比较突出,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也需要得到更好的保障。

妇女在社会公共领域中的问题妇女在社会公共领域中也存在很多困难和不公平。

比如,在政治、文化、教育、健康等领域中,女性的地位和权利都相对较低。

女性的代表和参与也比较少,女性在社会公共领域中遭受的各种歧视和偏见也比较普遍。

结论与建议妇女的权利和地位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息息相关,为了实现妇女的全面发展,我们有以下建议:•重视妇女问题的教育和宣传,提高社会对妇女权利的认识和关注;•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加强对妇女权利的保障;•加强对妇女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妇女的素质和能力;•推动妇女参与和代表的增加,促进妇女在社会公共领域中的受权和地位提高;•落实家庭关系和家庭暴力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妇女权益的维护;•协商和探讨与女性生育等相关的政策,在法律层面上加强对女性的保护和权益。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一、引言妇女维权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也是国家推进性别平等的重要任务。

为了了解和评估当前妇女维权服务热线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我们进行了调研和分析。

二、背景和方法三、调研结果2.覆盖范围:热线服务的覆盖范围较广,不仅包括妇女群体,还包括其他弱势群体,如儿童和老年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

5.服务质量:大部分热线服务能够提供及时、专业、细致的服务。

但也存在人员不足、服务范围有限、服务提供不平衡等问题。

四、问题和挑战1.人员不足:由于经费限制和人才短缺,热线服务的专职人员相对不足,难以满足广大妇女群体的需求。

2.服务范围有限:虽然服务热线的覆盖范围较广,但由于资源有限,服务项目仍然有限,难以提供全面的妇女维权服务。

3.服务提供不平衡:热线服务在不同地区和群体之间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和群体的妇女维权服务相对不足。

4.需求呼声不高:由于妇女维权问题常常受到歧视和忽视,部分妇女可能不愿意或不敢寻求热线服务,导致需求呼声不高。

五、建议和对策1.加大财政投入:政府应该加大对妇女维权服务的财政投入,增加热线服务的专职人员和经费,提高服务质量和覆盖范围。

3.加强宣传和教育:加强对妇女维权服务热线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妇女对热线服务的认知和使用意愿,使热线服务成为妇女维权的重要渠道。

4.建立监督机制:建立热线服务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热线服务的管理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和公正性。

六、结论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在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和性别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存在人员短缺、服务范围有限、服务不平衡等问题,必须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合作机制、加强宣传和教育、建立监督机制等多方面努力,提升热线服务的质量和影响力。

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下面是我们的给大家推荐的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阅!为了更好的了解目前xxxx镇妇女的维护权益意识现状,更好的做好基层妇女工作,服务于广大农村妇女,调研组用两天的时间,在本镇的两个村采用问卷、个别访谈等方式展开调研。

在对本镇62名不同年龄层次、不同层面的农村妇女就婚姻家庭、家庭事务管理权利以及受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妇女的维权意识还不明显,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进行引导。

(一)维护婚姻家庭权利方面。

夫妻双方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有共同维护家庭婚姻的权利,有共同享有夫妻财产的权利,有自由选择婚姻的权利,但是在农村还有很多不和谐的现象发生。

1、女性婚姻自由受到限制。

根据调查,年龄在40岁以上的妇女(32名)中有76%的妇女婚姻是由父母干涉,甚至有的是由父母包办的,年龄层次越高,文化层次越低,婚姻自由度越受限制。

但从调查中我们也很欣慰的发现,年龄在40岁以下的妇女这个比例明显降低,大多数人认为虽然有父母的参与,但是婚姻还是由自己的选择。

随着社会的进步,婚姻法的宣传力度的加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妇女婚姻自由权利将得到更有效的保护。

2、婚姻保障权利受到限制。

调查结果显示,有80%以上的农村妇女认为离婚是件很丢人的事情,在访谈中发现,有些农村家庭中丈夫在本村与别妇女私通,或者在外地打工成立第二个家庭,对此,她们很多人选择默默承受而不会选择离婚。

原因是因为受到传统“男尊女卑”的思想禁锢,离婚使得很多农村妇女生活窘迫,很多妇女离婚以后没有安身的地方,也没有生活,即使回娘家也会受到嘲笑、漠视,再改嫁也会遭遇白眼和嘲弄。

3、家庭暴力时有发生。

我们xxxx镇老虎峪村是xxxx市的零家庭暴力示范村,依托这个平台,多次进行普法教育及反家庭暴力宣传,本镇妇女由其是老虎峪村妇女对家庭暴力的认识程度普遍提高,通过问卷调查,发现有90%以上的农村妇女认为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行为,已经不再像以往一样认为家庭暴力是自己所理应承受的。

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1]

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1]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打造文明和谐街区---------乌市五一街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是妇联维权工作肩负的重要使命。

近年来,各级妇联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新思路,构建维权工作新机制,寻求维权工作新方法,妇女维权的舆论环境日益改善,维权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改制的不断深化,妇女维权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妇女维权工作的矛盾日益尖锐,也给妇联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妇女维权工作基本情况(一)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

我们在发挥妇联三级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咨询员三项制度的建设。

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在各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利用街道、社区资源,建立“妇女维权站”,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服务体系。

我们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求的原则,以妇女维权站为核心,不拘一格地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维权机构,如法律咨询领导小组、维权协调领导小组、邻里、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教育型、活动型、服务型的妇女维权点,开发婚姻家庭指导、心理保健指导、再就业指导、妇女法律援助等功能,为社区妇女群众服务。

这些富有创造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拓展了妇女维权的内涵和外延,使妇女群众得到了切实的服务。

(二)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妇女维权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我们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群众、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

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调研报告6篇

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调研报告6篇

【述职报告】妇女,在官方辞典中,其定义是成年女子的通称。

不单纯指已婚妇女,在司法解释中定义14岁以上的女性称为妇女,未满14岁的男女称为儿童。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调研报告6篇范文,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调研报告篇111月20日,怀集县召开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工作推进会,部署怀集县实施肇庆市、怀集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补短板、强弱项”专项工作,动员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全力以赴做好“两个规划”收官战工作。

副县长、县妇儿工委主任文红妹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两个规划”工作部署上来,高度重视“两个规划”重难点指标、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实施“两个规划”各项工作,精准了解本责任单位指标情况,扎实推动实施“两个规划”整体工作提升,全力以赴完成本轮规划工作目标任务。

要以攻克未达标指标为重点,力争实施两个规划完美收官。

要促牢妇女参与决策三项指标,抓牢妇女儿童与健康难点指标,推动出生人口性别比均衡化。

要以保障规划指标达标为重点,加强责任单位指标检测工作。

各成员单位每月按照年度监测统计表,做好责任单位指标数据监测报送工作,并对监测指标进行达标研判,保障规划指标达标。

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沟通,认真梳理现状,对数据进行综合研判,发现有未达标的,要及时制定措施,调整工作方法,促进监测指标达标。

要全力以赴做好明年终期评估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充分认识终期评估验收和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客观开展自我评估,将评估工作纳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检视,强化责任,提前谋划迎检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以迎接终期评估验收为契机,紧扣部署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推进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全力打好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收官战。

会上,县妇联负责人通报了怀集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最新进展情况题。

妇女维权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调研报告妇女维权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为了更好地了解中国妇女维权现状,我和我的团队进行了一项妇女维权调研。

本文会详细介绍这项调研的背景、目的、方法和结果,以及我们对于未来妇女维权工作的建议。

一、调研背景中国妇女地位的历程可谓波澜起伏。

从封建社会的无权无助到1921年第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召开,再到新中国的成立,妇女地位得到了显著提高。

在改革开放的历程中,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中央领导对于这个问题开始关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保障妇女权益。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女性面临着新的挑战,妇女维权问题也日益复杂。

在这样的背景下,需要有一份妇女维权调研报告,更全面地了解妇女现阶段的困境,为未来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二、调研目的我们的调研有以下三个目的:1.了解中国妇女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通过调查了解妇女遇到的种种障碍,比如在教育、就业、家庭暴力、不平等待遇、权益保障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分析问题的根本原因。

2.掌握全国性妇女组织和政府部门对于妇女维权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于妇女维权机构和平台的发挥,政府部门的政策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

3.提出一些建议和措施,促进中国妇女维权。

通过深入分析,提出一些科学有效的建议和措施,推进中国妇女维权的发展。

三、调研方法为了深入了解中国妇女维权现状,我们进行了以下调研方法:1.采用问卷调查法。

通过在线问卷的方式收集数据,包括个人身份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环境和妇女性别平等等方面。

2.采用访谈法。

我们走访了一些女性组织、行业协会、学校、政府机构等单位,对于妇女维权问题的理解和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了深入探讨。

3.资料搜集法。

登录政府网站、法律网站、性别平等组织网站等平台,收集公开资料,更全面地了解国家妇女权益保障的政策法规、重点课题和典型案例。

四、调研结果经过上述各种调研手段的实施,得出以下妇女维权问题的主要结论。

1.教育不平等问题。

在中国,男女之间的教育差异不小,男女在学业成绩、学科选择、大学领域和职业选择上存在着明显的不同。

关于调研报告的范文妇女维权调研报告

关于调研报告的范文妇女维权调研报告

关于调研报告的范文妇女维权调研报告妇女维权调研报告当前,社会性别平等与妇女维权问题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

近几年来,新城镇妇联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妇联的正确领导下,本着“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思路,协调社会力量,在关注妇女生活,畅通妇女维权渠道方面开展了有效的工作,有效地保护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使全镇妇女维权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一、当前妇女维权工作的现状1、妇女依法维权意识逐步提高近年来,我镇妇联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开展法律维权周、法律宣传活动,针对妇女维权法律问题开展现场咨询和解答,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婚姻家庭、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法律援助、疾病预防等与妇女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广大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2、妇女的劳动保障权益不断得到落实多年来,镇妇联坚持以“双学双比” 和“巾帼建功”活动为抓手,鼓励广大妇女就业、创业。

不断加大对女性创业典型和优秀妇女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优秀女性和成功创业女性的先进事迹,增强广大自主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积极实施农村妇女培训计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各类实用技能培训,为农村妇女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她们掌握一技之长,引导妇女选择性就业创业;加强对农村妇女创业能力的培养,举办适合女性的创业培训,推出适合女性的创业项目,使女性自主创业的能力不断增强。

3、新型男女平等关系的建立促进了和谐家庭建设目前,社会对“男女平等”这一概念已基本形成了“经济权利平等”和“政治权利平等”相结合的新型平等观念,妇女家庭地位的日益提高,不断影响着社会的发展。

妇联牢牢抓住有利时机,会同有关部门,在全镇广大家庭中组织开展“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这些活动的大力开展促进了和谐家庭的建设,使整个农村社会不断趋向于稳定和谐。

4、弱势妇女和贫困得以更多关爱针对困难妇女、病残妇女、离婚妇女和老年妇女等弱势妇女,政府在解决好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残疾妇女就业等问题的同时,经常性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解决生活困难。

妇女调研报告范文格式

妇女调研报告范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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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研目的: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当前社会对妇女权益的认知程度和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提供参考。

二、调研方法: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分别面向不同群体进行调研,保证调研结果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三、调研结果:
1. 对妇女权益的认知程度: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被调查者认可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但仍有少部分人对妇女的权益不够重视,表现为对妇女家庭成员和职业身份的歧视。

2. 妇女权益保障现状:部分被调查者认为当前社会对妇女权益的保障还不够完善,存在工资差距、性别歧视等问题,让妇女在工作和生活中受到不公正对待。

3. 改善建议:被调查者提出了改善妇女权益保障的建议,包括提高从业女性的社会地位、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增加对妇女的培训和教育等措施。

四、调研结论:本次调研结果表明,尽管社会对妇女权益的认可度有所提高,但依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加强妇女权益保障,促进性别平等。

五、参考建议:希望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根据调研结果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和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实现性别平等和社会和谐。

农村妇女儿童权益问题调研报告

农村妇女儿童权益问题调研报告

农村妇女儿童权益问题调研报告农村妇女儿童权益问题调研报告「篇一」随着新浦区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催生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女性地位的快速提升,致使大批女性常年在外务工。

为了解和掌握,反映这些流动妇女的现状心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了解流动妇女的权益状况,近日,连云港市新浦区妇联对本辖区村流动妇女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走访,调查结果如下:一、流动妇女的基本情况本次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数份,其中男女比例为1:1。

据回收的问卷反应,流动妇女的群体特征明显,一是中青年多,打工的目的明确。

她们多为已婚,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下,主要来自经济条件不是很发达的地区,大多是希望缓解家庭的贫困状况;二是受教育程度偏低,大多数人的受教育程度都在高中文化以下。

三是就业领域多为服务业和服务业,如保洁员、销售员等。

二、流动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流动妇女属于弱势群体,是我区妇联权益维护工作的重点保护对象,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区妇联的沟通协调,我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她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做法如下:一是深入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向广大流动妇女宣传法律知识。

每年的3月8日,区妇联都会选择全区最繁华、来往人群最密集的地点,与区司法局联合开展了“三八”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主题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旨在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制意识,强化对妇女的维权服务,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活动期间,新浦区妇联、妇儿办、维权部及司法局的负责同志还会现场对妇女群众进行了维权咨询指导,现场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12338妇儿维权在线流程图、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主题台历、立案指南等宣传资料、解答疑问。

帮助广大妇女姐妹了解法律常识,普及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相关知识,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二是全力推动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保护流动妇女在家乡的土地权益。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第一篇: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关于12338维权服务热线情况的分析与思考12338维权热线在2008年开通,已经运行了近5年,热线开通以来,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受理有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投诉,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2338”热线的开通搭建了妇联组织与妇女儿童沟通服务的扁平化平台,符合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需求,也让热线成为了广大妇女群众的一条“解忧线”、“希望线”、“维权线”、和“司法保护线”,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热线咨询的基本情况到目前为止,“12338”热线开通以来,共接听、解答咨询电话470余次,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法律咨询、妇代会主任待遇、社会福利等问题的咨询。

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家庭暴力占了绝大部分,子女抚养问题、婚外情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从询问题所占的比例可以看出,离婚问题、家庭暴力问题仍然是家庭纠纷的主要问题,此类问题涉及婚外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女性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取证困难,自身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不良侵害。

二、热线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妇女儿童维权难度大。

大量的妇女儿童维权需求与有限的维权力量是热线遇到的一个瓶颈问题。

热线接到很多请求处理家庭暴力、妇女儿童人身保护等问题,但由于职能、资源和人力不足,暂时还不能满足每一个妇女儿童的维权请求,只能以妇女儿童的维权为重点,集中精力在对那些影响重大、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妇女儿童侵权事件的处理上。

二是维权水平有待提高。

“12338”热线主要是依靠妇联干部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

妇联干部虽然经过培训,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但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在咨询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意见欠妥之处。

在热线运行的过程中,妇联干部在缺乏规范的咨询指导,对各类咨询问题的把握不一定准确,存在解答标准不一的情况。

三是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目前,“12338”热线通过普通电话接听来电的方式。

妇女工作调研报告调研报告6篇

妇女工作调研报告调研报告6篇

妇女工作调研报告调研报告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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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维权若干问题调研报告《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XX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妇女维权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以及广大妇女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将我县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进行规划,从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

二是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逐步成为社会自觉行动,大家共同营造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推进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围;三是各级妇联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在服务大局中做到了准确定位,注重处理好发展与维权的辩证关系,在维权中谋发展,在发展中促维权,把发展与维权统一到引导妇女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进一步推动了妇女各项权益的实现;四是各级妇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维权工作取得新发展。

各级妇联通过创新工作理念,创新活动载体,创新联动机制,创新服务品牌,有力提升了妇联维权工作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实效性。

总之这些年来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明显的男女不平等。

根据我会每年接待的来信来访情况来看,有许多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她们仍是现实社会中最大的弱势群体,她们的合法权益仍然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针对这一现实情况,我会把学习科学发展观与妇联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对“维护农村妇女权益若干问题与建议”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以及妇联来信、来电、来访分析等多种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

通过这次调研,我县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方面仍然存在的诸多问题更加清晰了,县妇联也相应地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一些对策与建议。

一、基本概况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共有总人口万人,其中女性万人,农村女性33 万人。

全县在外务工人员共有162938人,其中女性有70333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

外出务工女性大多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初高中毕业女生,在家务农的女性大多年龄偏大,有的女性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多年从事比较单一属于生产分工的一个环节的工作,劳动技能单一,思想保守,观念落后,目光短浅,瞻前顾后,难以接受新事物,主要以家务劳动为主,即使参与就业的妇女也比较多地集中在制造加工业等简单劳动层面。

因而她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地位较低。

更由于社会风气影响,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农村男性婚外恋的现象也有所增多,离婚家庭增多,妇女受家庭暴力的现象也屡禁不止。

由于受家庭条件的限制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之本身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很大一部分妇女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该怎么办,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部分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得不到落实在农村,部分地区的妇女,特别是出嫁女和离婚妇女在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的分配使用方面,存在不平等的问题。

尽管《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湖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湖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在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中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见》都对此做了明文规定,但部分村特别是城镇周边的村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随意搞土政策在二种土地分配形式上存在三类侵犯妇女权益的典型情况:一是责任田承包分配,二是土地补偿费分配。

三类侵犯情况分别为:一是女青年嫁给外村男青年或城镇男青年必须强行迁移户口,不迁户也无土地。

二是男到女家落户的部分男性和儿童不分配土地,一些村连妇女的土地也被收回;三是妇女离婚后责任田得不到保障。

这些侵权行为极大地挫伤了农村妇女的积极,让这些视土地为生命的女农民,大半辈子没有自己的土地资源或只有很少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其家庭和社会地位更无从谈起。

那些得不到土地的农村妇女只得在乡、县两级来回上访奔走。

2、婚姻家庭问题日益突出,关系着社会稳定的大局目前农村妇女在婚姻家庭权利方面受到侵害的现象依然比较严重。

主要表现有三:一是家庭暴力现象每年都有发生,且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

根据我会信访统计,因家庭暴力引起上访的案件已平均占婚姻家庭问题信访总数的33%。

而这一数字还不包括精神、情感受虐待。

如20XX年我会接待那溪乡那溪村一上访妇女诉其老公用钳子生生的拔掉了她几颗牙齿.并把她大女儿的手剪刀钉穿。

还有又兰镇又兰村肖某来妇联上访时诉说其丈夫经常用烟头烫她的身体以及她的阴部。

上述两位男人手段之殘忍,行为之卑劣,真是骇人听闻。

这主要是由于农村男尊女卑封建残余思想仍然存在,一些男子唯我独尊,典型的法盲,把妻子视为自己的附属品,想骂就骂想打就打,妻子做得稍有不如意的地方,就对她拳打脚踢;有的男女双方感情不和,男方就经常找茬打妻子;还有的由于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男方到外面寻花问柳,并不准妻子过问,如果问及就对妻子拳脚相加。

再加上女性软弱,大多为了孩子,忍气吞声,更助长了那些男人的嚣张气焰。

上述两则案例的男人明明构成了典型的刑事犯罪,我们县妇联当时也全力以赴支持她们,要她们将愚昧无知的丈夫告上法庭,绳之以法。

可当听说要将她们的男人抓去坐牢时,她们又不告了,怕孩子今后没了爹,自己一个人无法养大孩子。

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二是养情妇,包二奶等丑恶现象还时有发生,夫妻双方在家庭中地位极不平等,丈夫在外风流快活,养情妇被视为有本事,做妻子的还不能问,不能管,不能说,问得不好就会被丈夫打个半死。

因而她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丈夫与她人同居或是包二奶也只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

如:花古乡花古村张某,丈夫在外跑车,她在家带孩子、照顾老人。

起初丈夫经常回家并给钱补贴家用,后来一两个月也不回一次家,对家庭不闻不问,在家人的提醒下,她找到丈夫跑车的地方,才发现丈夫已和她人同居。

当时她想离婚,可想到年幼的孩子,再加上自己无一技之长,在婆婆的劝说下她只能放弃了离婚的念头,对丈夫的不忠睁只眼闭只眼的过着日子。

主要的原因是由于许多农村妇女在经济上还没有完全独立,需要依靠丈夫生活,这就使得她们在家庭中根本没有地位可言。

三是在离婚过程中,在住房、财产和子女监护抚养等问题上,侵犯妇女权益现象比较普遍。

特别是由于“清官难断家务事”等错误思想的影响,司法机关也不愿过早介入家庭纠纷,执法人员对婚姻家庭中违法问题认识不足,执法不利,加上取证困难,致使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屡屡遭到侵犯。

同时也因为部分农村妇女文化素质不高,见闻少,受长期“男尊女卑”等封建传统的影响,信奉“男主外、女主内”传统理念,部分妇女抱着平常够用就行的观点,对家庭财产不闻不问,所有财产完全处于男方控制之下。

而如今家庭财产已不仅仅是住房和日常生活用品等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更多的是流动资金、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

一旦出现离婚问题,妻子对家庭财产状况一无所知,在财产分割时就极容易受到不公正待遇,即使提出了财产分割要求,也会由于不能够提供相应证据,其主张的财产权益也往往得不到认可。

如:岩山乡青桥村曾某,丈夫有外遇后,经常对其拳打脚踢,最后李某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提出离婚。

虽然其丈夫是个出货车司机,收入也不错,置有小车,且有座两层楼的小洋楼,并有相当大的一批存款。

可由于曾某平时不太过问丈夫的生意,对跑车收入知之甚少,在他们离婚时其丈夫辩称到处负债,而李某拿不出反驳的相应证据,最终只分得了少量生活费。

3、男尊女卑传统观念的影响,制约农村妇女参政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一方面有的妇女有参加兑选的意识和愿望,但遭到了来自社会和家庭多方面的讽刺和打击,使她们心中的热情一次又一次被打消。

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妇女素质普遍偏低,竞争意识不强,文化底子薄,想参政而又不敢竟争,缺乏自信,怕竞争不上丢了面子被群众瞧不起,还有的妇女根本就没有竞争和参政的愿望,甚至对其他姐妹参与竞选还抱有非议。

4、其他方面一是受教育权利问题。

现阶段我县边远贫困地方还有少数女童因多种因素还存在着失学、辍学的现象。

特别是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家庭,这种现象尤其突出。

在农村,传宗接代的思想还比较严重,每个农民家庭都把希望寄托在男孩身上,希望生男不生女;再加上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有的父母把女孩当做挣钱的工具。

男孩子天生就有一种优越感,即便是生长在经济条件很差的家庭也会从小就接受相对较高层次的教育,一般初中毕业还会读高中,成绩好的可以读到大学毕业。

而女孩子就没有这么幸运,有时即使成绩好也可能只读到初中毕业,然后出去打工挣钱。

这样不但造成了男女性别比的严重失衡,同时也造成了男女接受教育上的不平等。

二是财产权利问题。

家庭中住房、存款、土地证书上的署名多为丈夫,其次是父亲,这表明男性在占有家庭财产方面的传统优势依然存在,这种情况也为妇女的家庭财产权利受侵害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三是农村妇女就业问题。

当前许多民营企业主法律意识淡薄,严重侵犯那些来自农村的女工们的合法权益,同时农村妇女进城务工还要面临所有“农民工”都要遭遇到的就业歧视,她们从事的大都是城里人不愿意做的那些劳动报酬少和劳动强度大的简单体力劳动,一般都是环境差、工时长、待遇低的工作。

三、对策与建议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农村妇女的自我维权意识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当地学校、村部组织广大农村妇女学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她们的学法用法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她们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是要通过举办电视专栏、普法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这些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增强维护妇女权益意识,使全社会形成人人保护妇女、人人尊重妇女的良好局面。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宣传妇女的社会贡献以及妇代会作用,从论上给予肯定,工作上给予支持,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农村妇女参与和发展进步的良好氛围。

四是要为农村妇女干部的成长创造条件,提供机会,帮助村妇代会主任不断更新知识,增长才干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开辟更多的渠道,有计划的办班培训,选送她们到外地学习考察,开阔她们的视野,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为村妇代会成员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加强妇女维权工作力度,为妇女人身权利提供司法保障建立司法维权网络,充分发挥社会纠纷大调解机制和法律服务中心的作用,充分利用我县妇女维权法庭,为受害农村妇女撑起保护伞。

进一步发挥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妇联干部在陪审工作中,要敢于依法维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现阶段乡镇妇联在工作中似乎找不到位置,应该强化乡镇妇联应有的地位,发挥乡镇妇联的作用,积极推动农村妇女权益保护中的突出问题的解决。

各职能部门继续加大打击和治理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要坚决抓下去,抓到基层,抓到底。

对凡是打击不力的地区及领导干部要追究责任,使打击社会丑恶现象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3、加大妇女思想教育工作力度,增强女性“四有、四自”精神大量案例表明,女性之所以被视为弱势群体,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当一部分女性文化素质低,缺乏自立、自强精神和敢于面对现实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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