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律师实务(汇编)
不良资产介绍之七 尽调要点
不良资产行业干货之七:律师为金融企业提供尽职调查操作要点2016-03-0811:20不良资产的尽职调查,是指专业人员(主要指律师)利用其专业技能,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判断主从债权的合法性、有效性及法律瑕疵,查明债权的诉讼或执行情况,调查债务人的背景,核实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列举并分析实现债权的障碍,判断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债权实现的可能性及可实现程度,为投资者合理确定拟购买债权的价值、日后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提供参考依据。
尽职调查是决定资产包收购后能否赢利的基础,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尽调前的准备(一)人员的准备要有团队。
一般要求不少于2个执业满3年(也有要求5年)以上、具有尽职调查经验的专职律师作为主办律师(个别金融企业要求有牵头人),另外每个律师至少需配备1名辅助人员。
(二)知识和技能准备团队成员要熟悉借贷、担保、时效、债权转让、合同效力、诉讼、工商、破产、改制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能熟练掌握一定计算机技能。
个别不熟悉的知识点就要加班自习或培训。
(三)其他准备预则立、不预则废,尽调之前,团队宜做好以下准备:准备好尽调的文书文本,拟尽调的企业清单,电子档案,制订好台帐的格式,尽调工作的要求(指引)和注意事项,固定尽调报告模板,制订尽调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收指引等。
团队成员合理分组和分工,确定小组长,商定事务办理的先后顺序,专人负责外包事务的接洽与布置,统筹安排人、财、物,定岗定责分别完成阅档、查看现场、到有关部门查询等各项事务。
安排好后勤保障,例如对住宿、餐饮、车辆、视听设备、地图和路线设计、行程安排、差旅费、垫付费用等做好准备,建立问题沟通平台等(微信群等),通报团队成员的联系方式,制订应急方案等。
为方便调查及取得债务人和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配合,律师应携带介绍信、授权书、律师证等;如条件具备,应带上立案证明、判决书、抵押物权属凭证、他项权证、债权转让资料等材料。
二、尽调的实施(一)尽调分工常规尽调从提高效率及节省成本考虑,宜按主债务人所在地区划分数个尽调小组,如东片、西片,或按地级市或行政区域划分,一则路线集中、查看现场时无需迂回折腾,二则到相关政府部门调查时可批量查询。
2024年不良资产法律尽职调查协议范例1
编号:__________2024年不良资产法律尽职调查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024年不良资产法律尽职调查协议合同编号_________一、合同主体地址: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二、合同前言2.1 背景和目的鉴于甲方拟对2024年不良资产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以充分了解相关资产的法律状况,为甲方决策提供依据;乙方具备丰富的法律尽职调查经验和专业知识,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相关服务。
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2.2 合同依据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签订。
三、定义与解释3.1 专业术语(1)不良资产:指因债务人违约、破产等原因,可能导致债权人权益受损的资产。
(2)法律尽职调查:指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不良资产进行全面的法律法规、司法案例等方面的调查、分析,以揭示相关法律风险。
3.2 关键词解释(1)2024年不良资产:指甲方拟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的不良资产,涉及的不良债务发生时间为2024年。
(2)法律风险:指因法律法规、司法案例等因素,可能导致甲方在收购、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产生的损失。
四、权利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法律尽职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调查费用。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调查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3)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与本次调查无关的信息。
不良资产管理公司运作过程中的律师实务
4、尽可能的同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困难情况和还款意愿,向企业负责人宣传办事处的相关政策,为以后资产处置方式的选择奠定基础。
(三)需要通过房产部门调查的内容
பைடு நூலகம்房产名称
房产证号
登记日期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结构
是否被抵押查封
(四)需要通过土地部门调查的内容
土地证号
宗地位置
批准用途
获取方式
面积
抵押、查封情况
(五)需要通过社会保障部门调查的内容
1、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2、医疗保险缴纳情况;
3、失业保险缴纳情况。
(六)需要通过人民法院调查的内容
(一)需要前往企业现场调查了解的内容
1、对企业现场进行实地拍照,尽可能的获取企业的相关信息。如果企业已不存在,企业原址也要进行拍照,作为企业现状和此次调查已到企业现场的依据。企业如果进入破产程序,法院的破产宣告裁定等内容,一般在企业的大门或显要位置都会进行公告,对这类材料的拍摄也是非常必要的。
2、向周围群众了解该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是否还有其他厂区等相关情况。
(二)需要通过工商部门调查的内容
1、企业的性质,是否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2、企业成立时间、名称变更情况、住所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从业人数、注册号、开户银行、开户帐号、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分支机构情况。
3、企业年检情况,包括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4、是否注销,是否被吊销、是否破产等。
5、企业设备查封、抵押情况。
不良资产包转让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
不良资产包转让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客户:非常感谢您选择我们律所,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并高效的服务。
根据您的委托,我们对不良资产包转让进行了尽职调查,并给出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具体如下:一、不良资产包转让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良资产包转让是指金融机构将其持有的不良资产包转让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在转让过程中可以变相实现其贷款损失的过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不良资产包转让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如下:1.《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商业银行转让信贷资产的程序、方式和要求。
2.《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暂行办法》规定了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的程序、方式和要求。
3.《中国银行业协会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了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证券化工具转让信贷资产时的准入条件、要求和管理要求。
4.《关于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程的指导意见》出台后,鼓励银行以资产证券化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并大幅降低相应税负。
基于以上法规和政策,我们建议,在进行不良资产包转让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进行相应的税务规划。
二、不良资产包的经营情况在进行不良资产包转让前,需对资产包进行经营情况的调查,以确定收购的风险和价值。
我们对该资产包所包含的全部贷款进行了梳理,了解了贷款的信用情况、担保情况、还款情况等信息。
经初步了解,该资产包整体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贷款对象分散,涉及多种行业,分别由不同的担保措施进行担保。
三、不良资产包转让的法律意见1.证券化法律意见:如果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化工具进行资产证券化,首先需根据《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协会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申请并获得相应许可时间,以确定证券化的合1 / 2。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优秀范文五篇)[修改版]
第一篇: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一)尽职调查的基本原则1、客观真实原则。
2、全面审慎原则。
3、依法断定原则。
(二)资料审查的主要内容资料审查应注重资料的完整性、取得的合法性及权利的延续性。
1、债权类资产主要审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展期合同;催收通知;还款、还息证明;其他证明权属存在的材料。
2、物权类资产主要审查:车辆行驶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法院判决及裁定抵债资产;抵债协议;租赁协议;车辆年检证明、完税证明、养路费缴纳证明;房产完税证明、物业费缴纳证明、供暖及水电缴纳证明、房产消防验收证明及年检合格证明;产权登记和变更登记材料;其他证明权属存在的材料。
3、股权类资产主要审查:工商登记证明;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4、诉讼类资产— 1 —主要审查:起诉状、应诉状、支付令及参与诉讼申请书;立案证明;缴费证明;答辩状;代理词;财产保全申请书;判决书、裁定书;上诉状;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申请执行书;执行裁定书;执行中止裁定;债权凭证;执行终结裁定;委托律师代理协议;律师法律意见书;律师费支付证明;破产宣告裁定;审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及是否存在抵押权,抵押优先受偿权是否得到保护;破产终结裁定。
(三)实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在资料审查的基础上,必须坚持实地调查。
实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债权类资产主要调查:(1)债务人主体资格:①企业年检。
②营业执照吊销。
③企业被注销。
④企业撤销。
⑤企业关停。
⑥企业名称变更。
⑦企业改制。
⑧企业破产。
(2)债务人或债务承担人的资产状况:①机器设备、库存原材料及商品情况。
②房产、土地、车辆情况,应到房地部门、车管部门获取相关登记资料。
③对外投资,要调查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年检情况。
④应收帐款,对金额较大的,要调查相关协议及企业的状况。
⑤无形资产情况,如商标权、专利权等。
⑥逃废债情况,调查债务人是否无偿、低价转让财产。
— 2 —(3)主债权效力:①主债权存在。
不良资产包收购中律师尽职调查实务
《不良资产包收购中律师尽职调查实务》------------------------------------------------------------------------------ 作者:日期:2015-02-07一、律师尽职调查的目的二、律师尽职调查应遵守的几项原则及常用文件三、律师尽职调查的前期准备四、律师调查的方法、内容五、律师调查过程常见情况及几点建议六、出具法律意见书阶段七、工作成果的交付及收尾工作阶段摘要:在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包处置、收购之前,客户一般要委托律师机构进行尽职调查,以确保处置、收购的决策的正确性。
尽职调查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阶段、档案调查阶段、出具法律意见书阶段、交付工作成果及收尾工作阶段。
本文主要介绍了不良资产包处置收购的律师尽职调查的目的、方法、内容,尽职调查应遵守的几项原则,尽职调查中常用的文件,尽职调查中各个阶段的主要程序、注意事项及几点建议等等。
关键词:金融机构律师尽职调查不良资产调查法律意见书一、律师尽职调查的目的根据中国银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截至2006年一季度末,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8663.4亿元不良资产,回收现金1805.6亿元,1999年成立时接收的共计1.4万亿元不良资产还有5千多亿元待处置。
不良资产是指金融不良资产是指银行持有的次级、可疑及损失类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或接管的金融不良债权,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债权。
律师机构在处置、收购不良资产尽职调查中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利用其专业技能,通过公开途径调查主债务人、担保人的法律存续状态,查阅、了解调查主债务人、担保人的重大财产情况,查明各笔涉诉债权的所处诉讼阶段、执行情况及其它处债权实现相关的信息,通过审查各笔债权的案卷材料,对每笔贷款债权及其附随的各类担保债权的合法性、有效性及法律瑕疵进行专业法律认定,并判断各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债权实现的可能性及可实现程度,为客户合理确定债权价值提供与偿债相关的档案材料和法律依据。
资深律师:收购不良资产如何做尽职调查?
资深律师:收购不良资产如何做尽职调查?民营投资者如何购买不良资产(二)之尽职调查1——不良资产行业干货之十五作者:广东法丞律师事务所冯律师不良资产(债权)的尽职调查,是指投资者委托专业人员运用专业技能,通过阅档、现场查看、到相关部门查询、网搜等途径和手段,获取相关信息,综合判断主从债权的合法性、有效性及法律瑕疵,查明债权的诉讼或执行情况,了解债务人的背景、经营现状和财产状况,查清债务人主要财产的现状及瑕疵,分析实现债权的障碍,判断债务人的偿债能力,总结债权实现的可能性及可实现程度,为投资者确定拟购买债权的合理价值、预计购买后采取何种处置措施提供参考依据的一系列调查行为。
尽职调查能力是投资者介入不良资产行业的基础准备,至关重要。
尽调前的准备1情况预估投资者取得不良资产包清单后,应根据资产区域分布、户数、债权大小、抵押物或查封物的多寡、重点户、是否已诉讼确权等要素进行评判,结合自身团队的能力,初步估计需全面尽调还是抽样尽调,在此基础上确定调查范围、参与尽调人数,并对调查所需时间、费用支出等作出预判。
2人员准备尽调的负责人及各组组长应由执业满3年以上、具有尽职调查经验的专职律师担任,另外每个律师至少需配备1名辅助人员。
因涉及对固定资产的尽调,各小组最好还需配备具一定资产评估能力的组员。
3知识和技能准备尽调小组成员要学习和熟悉借贷、担保、时效、合同效力、债权转让、诉讼流程、工商、破产、改制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能掌握基础的电脑技能,具备撰写流畅工作报告的能力,也需大致了解与债权债务相关的会计、财税、估值的基础知识。
如个别组员知识储备不足的,则需加班自习或参与培训,不能蒙混。
4工作部署准备按照组员的业务能力、地域熟悉程度等,合理搭配各小组的成员,确定小组长、组员和机动支持人员及各自职责;商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步骤;确定尽调的重点户(选择原则:有抵押物、查封物,金额大,仍在经营,有多个担保人等);确定尽调事务的轻重缓急;确定尽调事项的范围、尺度和相关标准;专人统筹人、财、物;各组员定岗定责分别完成阅档、查看现场、到有关部门查询等事务。
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之尽职调查(源自AMC)
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之尽职调查(源自AMC)金融不良资产收购尽职调查在金融领域,不良资产收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尽职调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文将介绍尽职调查的工作流程、初步评价以及尽职调查方案的确定和工作的组织。
尽职调查工作流程尽职调查的工作流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初步评价、尽职调查方案的确定和尽职调查工作的组织。
在这些阶段中,我们需要制定详细的计划和方案,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初步评价在进行尽职调查之前,我们需要对收购对象进行初步评价。
这个过程包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市场前景进行评估。
通过初步评价,我们可以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尽职调查,并为后续的工作提供指导。
尽职调查方案的确定和尽职调查工作的组织在确定尽职调查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调查的范围、调查的方法、调查的时间和调查的人员。
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确保方案的可行性。
在确定方案后,我们需要组织调查工作。
这个过程包括立项、抽样与重点尽职调查项目的确定、调查工作的组织等。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确保每个环节都得到充分的重视,以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尽职调查的实施在进行尽职调查时,我们需要进行阅档、访谈、实地调查以及讨论与交叉核实等工作。
这些工作都需要得到充分的重视和认真的执行,以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阅档阶段是整个调查工作中最基础的环节。
在这个阶段中,我们需要对公司的各种文件进行仔细的阅读和分析,以获取更多的信息。
在访谈阶段,我们需要与公司的管理层、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和沟通,以获取更多的信息和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
实地调查是尽职调查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在这个阶段中,我们需要深入到公司的各个部门进行调查和了解,以获取更多的信息和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
在讨论与交叉核实阶段,我们需要对调查结果进行讨论和交叉核实,以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总结尽职调查是不良资产收购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不良资产打包处置中的律师实务
不良资产打包处置中的律师实务一、何谓不良资产打包交易国务院为减少四大国有银行的呆坏账,提高其经营能力,于1999年先后特批设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将银行的不良贷款债权作为不良资产划给资产管理公司,由其进行处置回收。
由于四公司总共不过几千员工,而首批剥离的资产就高达1.39万亿元,涉及207万户。
各公司普遍存在人手少、资产多的局面,而不良资产作为雪糕式贬值型资产,加快处置速度和效率,一直是资产管理公司和主管部门关注的问题,因此,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从一开始就在资产公司和上级高层尽快降低不良贷款比例的重重压力下不断翻陈出新,引入外来资金将不良资产打包招标或拍卖转让,逐渐成为各家资产管理公司回收资产的重要手段。
最早引起关注的是2001年11月,华融公司通过招标签订协议,将总额为108亿的不良资产出售给以摩根士坦利为首的财团;其后信达公司又分别与高盛、德意志银行、独秀新(LONESTAR)三家投行签署了5000万至1亿美元的出售不良资产的协议;2002年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宣布于10月份公开拍卖涉及债权总额达198亿元的1345个债权项目,更是将打包交易推入第一个高潮。
二、资产包交易中的法律服务概况资产包交易形成规范的交易模式源于信达与高盛等外资机构的交易,国内外公司均斥巨资对资产包涉及企业进行尽职调查以评估作价,又聘用律师、会计师等法律和财务顾问,进行谈判、协议、安排交易。
这一行之有效的交易模式在较大规模资产包交易中得以延续,交易各方委托律师对涉及的不良资产进行调查分析,以作为其评估出价的参考;另一方面,各方还聘请律师协助谈判、协议、完成交易安排,避免法律风险,这两个部分构成了律师在资产包交易中相辅相成的两个主要业务内容。
国际投行在资产包交易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尤其是早期,因此资产包交易通常带有涉外因素。
交易本身涉及合同法、招标法、拍卖法、银行法及国家有关外商投资、境内外并购产业政策、外债及外汇管理、不良资产处置等若干法律部门,具有相当高的难度和风险及一般经济或民事案件无法比拟的复杂性;对不良资产的尽职调查,又因项目众多,动辄涉及十几个地区、数百个企业、跨多个行业,需要由通悉公司、合同、担保、房地产、规划、税务、劳动保障、企业改制、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及所在地地方法规的律师主持,还要有与各机关打交道的资质、经验和知识;再加上交易各方常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来自不同工作语言、司法环境、思维方式等方面的问题也会给律师带来极大挑战。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报告(终稿)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报告(终稿)不良资产尽职调查报告(终稿)概述本报告对于XXX公司的不良资产进行了尽职调查。
该调查旨在评估不良资产的风险、价值和潜在收益,以为投资决策提供有关信息。
资产概况根据调查结果,不良资产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 坏账及逾期贷款:包括一些贷款和应收账款,已出现无法收回和逾期情况。
2. 抵押物:一些抵押资产,作为不良贷款的担保物。
3. 不良债券:包括违约债券和低评级债券,面临无法兑付本息的风险。
风险评估针对以上资产,进行了风险评估,结果如下:1. 坏账及逾期贷款:存在较高的违约风险,可能导致无法回收本金和利息。
2. 抵押物:部分抵押物市值下跌,可能无法覆盖贷款本金,进一步增加资产损失的风险。
3. 不良债券:违约风险较高,可能发生利息兑付的延期或无法兑付的情况。
价值评估对不良资产的价值进行了评估,结果如下:1. 坏账及逾期贷款:根据相应贷款的抵押物价值和借款人还款能力,预计可回收部分资金。
2. 抵押物:部分抵押物市值有下跌风险,其价值需要重新评估。
3. 不良债券:违约债券的价值可能偏低,存在无法完全收回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潜在收益尽管不良资产面临一定的风险和价值损失,还存在一些潜在的收益机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通过积极的催收措施和债务重组,可能部分回收坏账及逾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2. 抵押物市场有可能在未来回升,增加了抵押物的价值和收益潜力。
3. 不良债券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实现一定的价值回收,但需要谨慎评估。
结论综合以上分析,XXX公司的不良资产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价值损失,但也存在一些潜在的收益机会。
在投资决策中,建议综合考虑风险和潜在收益,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回收策略。
以上为不良资产尽职调查报告的终稿,提供了对不良资产风险、价值和潜在收益的评估和分析。
这些信息可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请注意,本报告内容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法律意见或投资建议的依据。
如需进一步了解和确认详细信息,请咨询专业人士。
不良贷款收购中律师尽职调查操作要点
不良贷款收购中律师尽职调查操作要点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不良贷款收购中律师尽职调查操作要点收购银行不良贷款并进行处置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重要业务,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因具备职业优势和专业能力去调查不良贷款中借款人、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并对相应法律关系和法律风险作出判断和揭示,从而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业务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本文作者根据自身的实践经验,归纳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律师尽职调查这一传统法律服务的一些操作要点,希望能够对律师同行起到参考作用。
一、尽调的准备(一)人员准备尽职调查工作量繁重,委托方往往要求律师在短时间内完成任务。
因此必须组成一个尽调小组或者团队,一般不少于3人。
团队成员必须熟悉借贷、担保、时效、债权转让、合同效力等法律法规和对应的司法解释,同时应熟练掌握一定计算机技能,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二)尽调安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尽职调查需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安排,在尽调正式开展前,应当形成尽调的整体思路,明确尽调的目的和内容,确定有关尽调事项的先后顺序,提前准备好需要查询清单及尽调需要携带的材料。
需要委托方和银行协助配合的,一定要提前沟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困难。
二、尽调的实施不良贷款尽职调查一般包括查阅银行贷款档案、实地调查和到相关政府部门查询几个步骤,同时结合网络查询和访谈,进一步完善尽调内容。
(一)阅档阅档是尽职调查工作的第一步,很重要。
对相关法律风险的分析研究以及后续的部门调查及实地考察主要建立阅档基础之上。
对贷款档案(即债权资料)进行核查并提取有价值的信息,应根据事先准备好的《尽职调查信息采集表》对相关资料拍照留存。
如果时间充裕,建议携带手提电脑,阅档的同时根据《尽职调查信息采集表》录入信息。
此处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选择性的拍摄,这样可能会造成在后期出具法律意见书时漏掉一些信息,但客观上又难以再去调取。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尽职调查实务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尽职调查实务发布时间:2007-12-27一、尽职调查的基本要求资产处置部门应对拥有债权的企业状况进行认真调查,定期收集和整理资产的详细信息,核实借款企业、担保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产品及市场情况、组织结构、领导班子及企业人员状况、实物资产的现状和使用情况以及资产管理公司债权状况,将调查了解到的信息完整、准确地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并对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及时维护、更新,实现资产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
除了项目经理进行尽职调查外,专业法律人员进行法律审查是尽职调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尽职调查的内容资产处置部门应认真整理和熟悉接收时的原始资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初步分析、判断,同时深入债务企业进一步了解情况,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尽职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确定贷款整体收购金额、贷款方式、贷款形态,掌握债务人财务及非财务情况等。
1、贷款整体收购金额贷款整体收购金额包括收购本金、利息。
可采取贷款合同、借据、收购明细表、债权转让协议相互核对的方式,确认收购时的准确金额。
2、收购贷款的方式除信用贷款外,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质押贷款还要对其贷款方式的有效性进行调查。
(1)抵押方式。
一是对抵押贷款法律文件资料是否完整进行核实,包括贷款本息余额及相应的合同、借据、抵押登记文件、抵押物产权文件及抵押物评估报告等相关的文件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二是深入核查相对应的抵押物情况,包括:①是企业的整体资产,还是部分资产或单项资产;②该项资产的具体明细构成;③抵押贷款时是否进行过评估及评估机构名称、当时的评估价值;④目前该项资产已使用年限;⑤抵押资产已提取折旧的情况;⑥抵押手续是否合法有效;⑦抵押物的现状,即随着抵押物价值在经营过程中的下降是否有补充抵押物或提供其他保证措施的情况,抵押物是否有被挪用的情况,抵押物是否灭失及其原因、是否有补救措施等。
(2)保证方式。
一是对担保贷款法律文件资料是否完整进行核实,包括贷款本息余额及相对应的担保合同、借据、其间对担保人的催收函、确认函、公告及与担保人的重要往来信函、会议纪要等。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律师委托合同书(3篇)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律师委托合同书(3篇)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律师委托合同书(精选3篇)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律师委托合同书篇1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委托律师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传真: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传真:1.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拟就____________不良资产(详见清单)尽职调查事宜(以下简称“本项目”)聘请乙方提供法律服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为此,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服务的范围及服务的时间2. 服务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包括:2. . 制定工作方案,统一资产编号,与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资产评估公司协商工作配合方案;2. .2审阅甲方提供的不良资产文件资料,了解每笔资产的形成过程、债权类资产的诉讼时效、涉诉、附随担保情况和股权类资产的合法权属;2. .3逐笔审阅不良资产的原始档案资料,并就有关事实向具体经办人员进行询问,听取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说明,收集资产的相关信息;2. .4查询债务企业以及被投资企业的工商档案、变更登记情况,调查企业的法律存续状态,经营状况;2. .5根据上述查明的事实出具法律意见书。
2.2服务时间要求:本协议签订后2个月内。
3.服务的方式及要求3. 乙方派出由以下律师组成的工作组,按照本合同第2条服务范围及服务时间的要求完成法律服务,并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工作组人员。
3.2乙方派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主要工作组成员)从事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3.3乙方完成本民法典律服务,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3.3. 资产金额介于 0万元和50万元之间,其中保存原始文件资料的不良资产以及资产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不良资产,对每笔资产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
2024年不良资产法律尽职调查合同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不良资产法律尽职调查合同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解释1.1 合同主体1.2 不良资产1.3 法律尽职调查1.4 合同文件2. 服务内容2.1 尽职调查的范围2.2 尽职调查的方法和程序2.3 尽职调查的时间安排2.4 尽职调查的成果交付3. 合同价格与支付方式3.1 合同价格3.2 支付方式3.3 税费承担4. 合同的履行4.1 双方的义务4.2 尽职调查的保密性4.3 尽职调查的协调与沟通5.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5.1 合同变更的条件5.2 合同解除的条件6. 违约责任6.1 双方的违约行为6.2 违约责任的承担7. 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的方式7.2 争议解决的地域和适用法律8. 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8.1 合同的生效条件8.2 合同的终止条件8.3 合同的解除条件9. 隐私保护与知识产权9.1 隐私保护9.2 知识产权的保护10. 通知与送达10.1 通知的方式10.2 送达的地点和时间11.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1.1 法律适用11.2 争议解决12. 合同的签订与生效12.1 签订地点12.2 签订日期12.3 合同的生效日期13. 附件13.1 附件列表13.2 附件内容14. 其他条款14.1 合同的完整性与互斥性14.2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14.3 合同的废止和替代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主体1.2 不良资产本合同所指的不良资产为甲方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股权、房地产等,存在潜在法律风险或财务问题,需要乙方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的资产。
1.3 法律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甲方的不良资产进行全面的、深入的法律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合法性、有效性、法律风险、权利瑕疵等,以便甲方对资产的现状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并为后续的资产处理提供法律依据。
1.4 合同文件本合同文件包括合同、附件及其它双方约定的相关文件。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律师实务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旳律师实务一、有关债权资料旳审核具体掌握债权资料是法律服务工作旳前提基本,尽管对于执业经历比较丰富旳律师,特别是曾经或正在为银行提供法律服务旳专业律师来讲,债权资料旳审核(或审查)相对非常简朴。
众所周知旳是,此类相对简朴旳辅助性工作绝大部分由律师助理、法律秘书来完毕,作为律师,对个案基本资料旳详尽分析研究重要建立在助理、秘书旳辅助工作基本之上。
而一方面资产管理公司旳不良资产项目较多,存在一定期期内集中处置旳特点,工作量较大;另一方面助理、秘书工作经验相对较少,对某些债权资料旳重要性也许结识不够,容易导致漏掉或疏忽,从而带来风险。
因此,债权资料旳审核也是非常重要旳环节。
不良资产债权资料一般重要涉及:第一,合同类及催收类资料诸如借款、保证、抵/质押合同、借款凭证、还款合同、承债合同、催收告知等。
重要通过审查借款期限/诉讼时效期间、利率/利息计算原则、借款用途、保证期间、保证责任方式、保证担保范畴、抵押担保范畴、抵押物与否登记等。
实践中,由于部分不良贷款为贷新还旧,有旳借款合同明确用途为贷新还旧,有旳却并未载明(或仅在借款凭证上载明贷新还旧),后者,则应注意保证人与否另行签订保证人声明,表白对贷新还旧旳明知,或与否为旧贷旳保证人(旧合同);有旳实际借款期限即借款凭证载明旳借款期限和借款合同不一致,影响对诉讼时效期间旳分析;有旳抵押物未办理登记,或抵押物登记证和抵押合同不一致,影响与否享有抵押权。
第二,债务人信息资料及银行内部管理资料诸如营业执照、章程、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
通过审查获取债务人工商登记所在地,便于下一步工商登记调查;获取借款人和保证人与否具有关联关系,与否母子公司,与否影响担保效力;获取评估/审计报告中债务人财产信息,便于下一步财产登记调查。
诸如贷前审查报告、债务人贷前提供旳股东会/董事会决策、担保核对函、贷后管理报告等。
通过审查获取贷款与否为展期,与否为贷新还旧,担保人与否明知,担保人权力机构与否通过决策提供担保,便于分析担保效力。
尽职调查——不良资产处置实务详解(升级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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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思维导图
03 目录分析 05 读书笔记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作者介绍 06 精彩摘录
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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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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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
本书在第1版基础上修订完成,围绕不良资产相关入门知识及该行业最重要的尽职调查业务模块展开,全面展 示不良资产处置中尽职调查这一环节应当注意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旨在帮助从业人员快速切入不良资产业务领域, 同时截取作者从业经验中的部分随笔,从感性角度剖析行业本质。
第二章文献资料
第一章法律法规
第三章行调查——不良资产处置实务详解(升级修订版)》的读书笔记模板,暂无该书作者的介绍。
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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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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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分析
第一章不良资 产处置术语解
释
第二章不良资 产处置实务99 问
第一章不良资产处置术语解释
第一节行业术语 第二节实操术语 第三节法律术语
第二章不良资产处置实务99问
1.省级AMC有哪些,每个省只能成立一家还是可以成立多家? 2.不良资产证券化是否有可行性? 3.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优势是什么? 4.新包购买前的尽调和购买后的处置尽调有什么不同? 5.如何看现场,目的是什么? 6.分支机构与分公司、子公司有什么不同? 7.出资不实的情形有哪些? 8.企业欠款能否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财产? 9.目前不良资产互联网处置平台兴起,这个平台能够给大家带来什么帮助?
不良资产打包处置中的律师实务
不良资产打包处置中的律师实务鞠维军一、资产包交易操作之尽职调查尽职调查首先应关注的是其要求。
尽职调查究竟调查什么,恐怕各人感触并不相同。
买方和卖方都会委托进行调查,但各方每次对调查的要求和进行的方式并不完全相同。
尽职调查的终极目的是定价。
卖方组包时心中有数,调查开展的比较早,在线索和渠道方面也有优势,要求调查的内容比较繁多。
包括项目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状况,员工和劳动保险状况,经营纳税信息,主营设备和车辆状况,重大涉诉案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等,还会要求调查企业的出资人单位、对外投资企业或改制企业等延伸信息;而买方是在卖方已经披露拟组包清单后才开始调查,通常已经公布出招标的时间表,出于进度的要求,则更重视效率,在内容上要求的要少,甚至还会舍弃一些规模小的项目。
笔者前期参与的一宗资产包交易案件,卖方在2005年12月就委托我们展开了近半年的尽职调查。
我们组织数个区域合作所,分工协作:由我所向参办律师或合作所指示进一步需落实的内容;再由区域合作所根据各地情况详细核查;最后交至我所汇总形成报告。
通过集团化运作,提高了工作效率,而对于买方,在这个项目中,从买方开始和卖方洽谈到进行投标,所有阅卷、调查、评估、定价的时间不过两三个月,进行完全的详细调查,显然不能应用全方位模式。
调查的要求还和评估师的评估方法相关。
尽职调查目的是定价,而不良资产的定价是个全球性的难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甚至为此专门推出《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对价值评估和价值分析分别规定了适用条件,但评估师们仍然会觉得棘手。
评估师在评估时会对律师的调查提出各种要求,而律师的查询,在极大程度上依赖登记机关的配合,律师的调查权相对较小,未必能取得评估师需要的信息。
这时,评估师的评估方式不同就显出来了,有的评估师根据查询情况将估算金额加入评估值,而较少对期后事项进行考虑,这种评估理念下,对调查必然是一种绝对化要求。
有些评估师则总体考虑回收的可能性,对于不确定的因素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区间值,这种情况下,其估价思路更趋向于总体的合理性,对调查的要求也会不同。
不良资产尽调服务方案
xxxx律师事务所关于xxxxxxxxxxxxx等5户债权资产包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方案中国 xx资产管理公司xx办事处:贵办《xxx等5户债权资产包调查追偿项目邀标函》已收悉,我所拟对贵公司拟收购的农行5户债权资产包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现提出以下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方案,请贵办审阅.一、拟调查债权情况本次拟调查的共计5户债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405.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894。
3万元,利息1510。
8万元。
详细清单见下表:单位:万元二、我所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优势(一)律师法律尽职调查团队化、专业化我所金融部现有多名金融专业律师,在银行金融不良资产调查、处置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我所金融部成立之初即以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学者型的服务态度、团队型的服务模式,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为原则,为客户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
(二)律师服务团队内部分工精细化1、可同时安排律师分赴不同部门,同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一到两个工作日,完成对债务人、担保人企业的工商、财产及诉讼调查。
2、外调律师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的同时,将调查到的资料通过电邮传送到律师事务所驻所律师,由驻所律师根据调查资料起草法律意见书,并对调查不明晰地方及时反馈给外调律师进一步补充完善调查.3、调查完毕后,当日可出具书面尽职调查法律意见,对主债权和抵押担保的合法、有效性,保证债权的合法、有效性及诉讼时效进行分析;对主从债务人经营情况、财产状况进行分析,预测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债权实现的可能性及可实现程度,对实现债权提出建议及措施,为贵公司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三)与房产、土地、工商、车辆、知识产权及法院、仲裁委等部门和机关沟通顺畅,有效调查隐蔽财产我所及律师在长期的法律尽职调查同法院、仲裁委等裁判机关,及土地、房产、工商、知识产权、车辆管理等部门有较多的业务往来,可以更多地掌握承债主体可供执行的资产,为贵公司处置存量资产及市场化收购业务中的定价决策提供更准确的参考.三、我所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调查工作(一)审阅债权银行提供的债权资料根据债权银行提供的贷款合同类及催收类资料,审阅借款、保证、抵/质押合同、借款凭证、还款协议、承债协议、催收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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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律师实务
刘瑞峰
一、关于债权资料的审核
详细掌握债权资料是法律服务工作的前提基础,尽管对于执业经历比较丰富的律师,尤其是曾经或正在为银行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来讲,债权资料的审核(或审查)相对非常简单。
众所周知的是,此类相对简单的辅助性工作绝大部分由律师助理、法律秘书来完成,作为律师,对个案基本资料的详尽分析研究主要建立在助理、秘书的辅助工作基础之上。
而一方面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项目较多,存在一定时期内集中处置的特点,工作量较大;另一方面助理、秘书工作经验相对较少,对某些债权资料的重要性可能认识不够,容易造成遗漏或疏忽,从而带来风险。
因此,债权资料的审核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不良资产债权资料一般主要包括:
第一,合同类及催收类资料
诸如借款、保证、抵/质押合同、借款凭证、还款协议、承债协议、催收通知等。
主要通过审查借款期限/诉讼时效期间、利率/利息计算标准、借款用途、保证期间、保证责任方式、保证担保范围、抵押担保范围、抵押物是否登记等。
实践中,由于部分不良贷款为贷新还旧,有的借款合同明确用途为贷新还旧,有的却并未载明(或仅在借款凭证上载明贷新还旧),后者,则应注意保证人是否另行签署保证人声明,表明对贷新还旧的明知,或是否为旧贷的保证人(旧合同);有的实际借款期限即借款凭证载明的借款期限和借款合同不一致,影响对诉讼时效期间的分析;有的抵押物未办理登记,或抵押物登记证和抵押合同不一致,影响是否享有抵押权。
第二,债务人信息资料及银行内部管理资料
诸如营业执照、章程、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
通过审查获取债务人工商登记所在地,便于下一步工商登记调查;获取借款人和保证人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是否母子公司,是否影响担保效力;获取评估/审计报告中债务人财产信息,便于下一步财产登记调查。
诸如贷前审查报告、债务人贷前提供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担保核对函、贷后管理报告等。
通过审查获取贷款是否为展期,是否为贷新还旧,担保人是否明知,担保人权力机构是否通过决议提供担保,便于分析担保效力。
第三,诉讼类法律文书资料
有些不良资产项目原债权银行已提起诉讼,或未审结,或已审结,或已进入执行阶段,或系通过诉讼中断时效(裁定)。
对于拟再次起诉或未审结或未进入执行程序的,应注意审查诉讼时效期间、财产保全期限、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等,防止出现疏漏,及时做好衔接工作;对于已审结进入执行阶段的,则需审查执行中是否查封、冻结财产及期限,是否有财产变现裁定,是否中止或终结执行,以便下一步的财产调查、恢复执行,同时也避免对已变现财产重复调查。
二、关于债务人工商登记资料的调查
应该说,对企业工商登记资料的调查是律师业务最基本的技能之一,但是不同类别的案件所需求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也不同,由于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有严格的一系列程序,对债务人的工商登记资料也要求尽量完善,以便选择处置方案。
而对于律师,充
分详尽的企业工商资料可能在案件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对于企业工商资料中所可能存在法律责任的若干项目应当予以重视。
工商登记资料调查主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企业股东及所持股份比例,包括设立、变更等资料,了解企业的股本结构,因为很多企业可能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被股东予以注销。
根据以往的司法解释,被吊销企业的股东应承担清算责任,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则判决股东在一定期限内未清算则承担赔偿责任,而根据新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若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则可能直接承担赔偿责任;被注销企业的股东(未清算)则可能承担承债责任。
第二,企业设立时、增资时的验资报告等资料,审查企业股东出资是否实际出资,当然对于货币出资,只要验资形式上符合规定,则一般只能认定为出资到位;但如果出资方式为土地使用权、专利等方式的,尽管验资机构出具符合形式要件的验资报告,也不能代表出资已到位,尚需要审查相关权利的转让手续是否办理,若未办理,则应当属于出资不实,责任股东应在出资不实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企业改制之相关批准文件、产权转让合同等资料,有一部分企业偿债意愿很差,企图逃避金融债务,政府相关部门也可能考虑企业经营及职工因素,或甩包袱的观念,纵容甚至支持企业进行各种五花八门方式的改制。
因此,细致审查企业改制文件,是确定改制企业民事责任,防止改制企业逃避债务的必要步骤。
第四,可能存在的企业评估、审计报告及分支机构、对外投资等资料。
此类资料对债务人的责任承担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但是,对于了解债务人的资产状况/资产线索却是必不可少的,可能存在的企业房地产权利证书、分支机构、子公司名称至少会为企业资产调查提供部分相对明确的目标,节省调查成本和时间。
三、关于债务人房地产情况的调查
鉴于大部分不良资产项目的债务企业处于经营不佳状态,其货币资金动向相对极其隐秘,开立基本账户基本不用,而房地产作为其主要固定资产相对不便隐匿、转移。
因此,对债务人房地产的调查,是目前最直接、最便利的查找债务人资产的方式,相对于设备、股权等其他资产,房地产也比较易于变现。
房地产调查主要应包括:
第一,房地产权属,具体为证号、座落、面积、建成年代、用途、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等;第二,房地产抵押,具体为他项权证号、抵押权人、设置抵押日期、抵押担保金额,房产、地产是否同时或分别设置抵押等;第三,房地产查封,具体为查封法院、法律文书、涉案当事人、涉案金额、查封范围、查封期限、是否有轮候查封等。
鉴于某些地方房产、地产为同一机关,而某些地方则分别管理,因此,上述事项须根据情况不同进行调查;鉴于房地产相关部门档案管理可能不规范,有些企业变更名称后,房地产档案未办理变更,因此,在进行调查时,注意企业旧名称与现名称应一并查询,避免遗漏。
另外,由于对企业房地产调查完毕后,应尽可能的现场察看,一方面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另一方面了解企业房地产使用现状。
实践中,部分企业可能将房地产对外出租获取租金收益,也可能部分房产或闲置或已拆除,实际情况和登记档案并不一致。
四、关于调查报告(法律意见)的出具
各资产管理公司对调查报告都有不同的格式文本,对报告的内容也有不同的要求,但其目的是一致的,即债务人是否负有民事责任,是否具有偿债能力,何种方式处置债权最为有利。
因此,调查报告内容不外乎债权情况、债务人情况、债务人资产情况、债务人法律责
任、法律意见。
而律师的法律意见重点则在于根据债权情况分析债务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承担何种民事责任;根据调查情况分析债务人是否具有偿债能力,并结合司法实践出具参考性意见。
由于资产管理公司在接收债权时不可能对每一个项目都作全面了解,对于客观调查情况,调查报告应务必详尽,尽可能的将所有能够落实清楚的事项清晰阐述,以使委托人能够审阅时能够一目了然。
衡量律师专业知识水平的主要环节在于法律责任的分析,尽管资产管理公司案件有专门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相对于其他金融案件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对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理解和运用,却不是孤立的,是建立在对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等一系列基础法律法规上的。
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掌握、正确理解和适用,应该起始于债权资料审核阶段,贯穿于整个法律服务的过程之中。
如诉讼时效问题、保证期间问题、债权转让问题、保证或抵押效力问题、出资是否到位问题、注/吊销责任主体民事责任问题、抵押权及抵押物处置问题、财产保全问题、保全物(房地产、股权、到期债权等)执行问题、追加/变更被执行人问题、破产问题等。
尽管资产管理公司人员长期从事不良资产处置,部分人员来自于银行法律部门,但其大部分人员并非专门法务人员。
因此,对于上述法律责任的分析,法律依据应当予以合理综合充分引用,严谨、详细。
根据债务人法律责任和偿债能力,尚需要结合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客观情况(如司法保护、地方保护因素),出具可行性意见,以供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参考。
法律尽职调查仅仅是为资产管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一个小小环节,但笔者认为这一小环节是其它法律服务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在这个坚实的基础上,诉讼、执行或债权转股权、债务重组、转让等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作者系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金融法二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