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闭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补充机制研究
关 键 词 : 行 监 管 ; 巴 塞 尔协议 I } 资 本 金 补 充 ; 本 结 构 银 《 I ; I 资
中 图分 类 号 :8 22 F3.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3 93 (0 10 — o 7 0 10 — 0 12 1)6 0 7 — 4 DOI 03 6 /i n1 0 — 0 1 0 1 61 : .9 9 .s. 3 9 3 . 1 . .9 1 js 0 2 0
收 稿 日期 :0 10 — 0 2 1— 4 2
足 , 足《 满 巴塞尔协 议 I ) I) I监管 标准 , 但是 在考 虑我 国商
业 银 行 的资 本 金 约 束 时 , 两 点 不 能 忽 视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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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府 注 资和 机 构投 资不 具 有 可 持 续性 。2 0 年 政 . 政 08
府 向农业银行注资 10亿美元 , 8 农行 2 1 00年成功上市之 银行体 系不 出现重大系统性 危机的情况下 .政府注资将 退出。 机构投资主要指商业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 , 战
国有 控股 的大 型 银 行 已 全 部完 成 股 份 制 改革 。 因此 在 上才可 以发行长期次级债券 :长期次级债券 占核心资本 后 ,
累了大量风 险资产 , 由于贷款期 限 以中长期为 主 , 向主 投
要 集 中在 地 方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 着 经 济 运 行 环 境 的变 化 随
和经济结构 的调整 , 分信贷 资金发 生损失 的可能性 增 部 大, 巨额不 良贷款潜在 损失成 为我 国商业 银行 面临 的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现场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现场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9.09•【文号】银监办通[2003]42号•【施行日期】2003.09.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现场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通[2003]42号)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湖北、广东、海南、四川、重庆、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筹),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市银监局(筹):为加强对外资银行的监管,银监会定于2003年下半年对部分外资法人机构和外国银行分行实施现场检查。
检查采取统一组织、抽调人员、集中检查的方式,对2家法人机构和2家分行实施重点检查,同时对被检查的外资法人机构实行骆驼评级试点、外国银行分行实行ROCA评级试点。
为此,须挑选部分外资银行监管人员参加骆驼评级、ROCA评级操作手册的制定、培训以及现场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检查是银监会成立后对外资银行实施的第一次现场检查,通过检查要达到掌握外资银行经营与风险情况,促其稳健经营,以及试行新的监管评价体系,锻炼外资银行监管队伍的目的。
各银监局应予以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落实,做好现场检查工作。
二、各银监局应根据《关于对外资法人机构实施现场检查的指导意见》(附件1)及《关于对外国银行分行实施现场检查的指导意见》(附件2)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统筹安排2003年下半年外资银行监管工作。
在确保完成银监会统一组织实施的现场检查任务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对辖内外资金融机构的其他现场检查项目。
三、各银监局应据实填报《外资银行监管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推荐2名以上外资银行监管业务骨干参加统一组织实施的现场检查工作,于9月15日前通过OA报银监会银行监管三部。
附件:1.对外资法人机构实施现场检查的指导意见2.对外国银行分行实施现场检查的指导意见3.外资银行监管人员情况统计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二00三年九月九日附件1 对外资法人机构实施现场检查的指导意见根据银监会工作部署,定于2003年下半年对部分外资法人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现场检查,检查分银监会统一组织实施的检查和各银监局自行安排的检查两部分,为保证工作有序进行,现就银监会关于检查工作的安排和要求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银监会统一组织的检查项目(一)检查对象厦门国际银行(不含澳门国际银行)、宁波国际银行。
中航油事件案例分析
中航油事件案例分析【篇一:中航油事件案例分析】中航油事件分析事件经过 2003 年下半年,新加坡公司时任总裁陈久霖擅自扩大业务范围,开始进入石油期权交易市场,从事石油期权交易。
陈久霖和日本三井住友银行、法国兴业银行英国巴克莱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和新加坡麦格理银行等在衍生品市场外市场签订期权合约,进行场外期权交易。
2003 年底,新加坡公司的仓位是空头200 万桶,因为石油价格的短暂下跌,公司有所盈利。
然而,进入2004 年之后,石油价格就一路上涨,新加坡公司逐渐由盈利变为亏损。
到3 月28 日,新加坡公司已经出现580 万美元账面亏损。
为了掩盖账面亏损,陈久霖决定对合约进行展期,致使交易仓位放大。
至6 月,公司因期权交易导致的账面亏损已扩大至3500 万美元。
此时,受赌徒心理的影响,陈久霖不仅没有止损,反而将期权合约展期至2005 年及2006 年,并且在新价位继续卖空。
到2004 年10 月,中航油持有的期权总交易量已达到5200 万桶之巨,超过公司每年实际进口量的3 倍以上,公司账面亏损已达1.8 亿美元,公司现金全部消耗殆尽。
10 月10 日以后,石油价格不但没有下调,反而继续一路走高,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陈久霖不得不向母公司中航油集团写报告请求援助。
在接到新加坡公司的求助请求之后,中航油集团不仅没有责令新加坡公司迅速斩仓,反而决定对其实施救助。
10 月20 航油集团以私募方式卖出手中所持15%的股份,获资1.08 亿美元,立即交给新加坡公司补仓。
此举愈发使新加坡公司泥潭深陷。
2004 年10 月26 日和28 公司因无法补加一些合约的保证金而强行平仓,从而蒙受1.32亿美元实际亏损。
接着,11 日到25日,公司的期权合约继续遭逼仓,截至 25 日的实际亏损达3.81 亿美元。
2004 年12 日,在亏损5.5亿美元后新加坡公司宣布向法庭申请破产保护令,中航油事件至此告一段落。
根源积弊已久的国企公司治理问题,即内部控制问题。
中航油案例分析-公司治理
外部治理滞后
❖ 政府监管不到位
内部治理的松懈是中航油的致命之伤,但是外部治理的滞后也促使了 其今天的状况。外部治理是指政府部门、证券市场、社会组织的相关部 门等对公司行为进行外部约束,以使企业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中航 油事件反映出的政府监管及证券监管不到位。 中航油从事的石油期权投机交易,明显违反政府规定。1998年国 务院颁布《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于申请该项 业务的企业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并且限定获得资格的企业仅能从事与 生产经营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有关的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禁止场外 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但中航油既炒了期货,又进行了场外交易, 而且期货交易量远远超过了现货交易总量,是明显的投机交易,而非套 期保值。中航油是国有境外上市企业,政府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理 应根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中航油事件的发生,从~个侧面 说明,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到位。
200万桶石油, 开始期权交易
主要内容
1
中航油事件回顾
2
中航油的公司治理缺陷
3
从“中航油”事件看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
4
国有企业治理的相关对策
内部治理机制松懈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监管局采购电子验收单公示
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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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0
3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监管局货物项目 DD221019...
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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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
4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 北京晟泰贸易有限公
监管局货物项目 DD220330...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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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0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代理项目 .................................................................................................................................1
1.1 总体指标 ...........................................................................................................................1 1.2 代理项目趋势....................................................................................................................2 1.3 代理项目规模....................................................................................................................3 1.4 大额项目列表....................................................................................................................3 二、市场分布 .................................................................................................................................3 2.1 代理项目主要系统分布 .....................................................................................................4 2.2 地区分布 ...........................................................................................................................5 三、服务能力 ...............................................................................................................................17 3.1 节支率分析 .....................................................................................................................17 3.2 项目节支率列表 ..............................................................................................................17 四、服务客户 ...............................................................................................................................18 4.1 主要客户项目情况 ..........................................................................................................18 4.2 主要客户项目列表 ..........................................................................................................18 五、信用风险 ...............................................................................................................................26 附录 .............................................................................................................................................27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号——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号——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11.26•【文号】银监会公告[2014]第2号•【施行日期】2014.1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银监会公告[2014]第2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要求,中国银监会对成立以来截至2012年末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政策性金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等39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继续有效。
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涉及政策性银行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等139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自公告之日起废止。
(2014年9月28日印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11月26日附件1: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政策性金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银监发〔2006〕95号)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政策性银行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6〕257号)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软贷款清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39号)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银监办通〔2004〕152号)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股份制商业银行报送监管信息的通知(银监办通〔2004〕50号)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06〕68号)7.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8〕5号)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交通银行上市后机构性质问题的批复(银监复〔2005〕115号)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43号)1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银行异地离行式专营机构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340号)1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许可证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银监办通〔2006〕233号)1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305号)1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股权质押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5〕60号)1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属地监管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程序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13号)1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115号)1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金融从业经历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5〕245号)17.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中消防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68号)18.中国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2〕27号)1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92号)20.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106号)21.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82号)22.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7〕91号)2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贷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通〔2004〕75号)2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4〕57号)2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大学城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发〔2004〕53号)26.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7〕63号)27.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7〕54号)28.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业授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8〕42号)2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汽车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4号)3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用卡套现活跃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74号)31.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110号)3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44号)3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下一阶段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09号)3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台账调查统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38号)35.中国银监会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风险管理计量参考基准的通知(银监发〔2007〕48号)3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商业银行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3〕145号)37.中国银监会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银监发〔2007〕75号)3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6〕16号)3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6〕89号)4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银监发〔2006〕97号)4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5〕63号)4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2005〕17号)4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紧急通知(银监通〔2006〕10号)4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假按揭”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银监发〔2006〕71号)45.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7〕42号)4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房抵押贷款管理防范有证无房贷款诈骗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314号)4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电话银行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42号)48.中国银监会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9〕83号)49.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三项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10〕111号)5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76号)51.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45号)52.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44号)53.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2〕57号)54.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1〕31号)55.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1〕44号)5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加强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55号)5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5〕87号)5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5〕61号)59.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82号)6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离辞职后流向借款企业有关问题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43号)6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转发深化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23号)62.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14号)63.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113号)6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51号)6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大案件责任追究力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63号)66.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9〕85号)67.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银监发〔2009〕115号)68.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审计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73号)69.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审计沟通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1〕29号)70.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使用外部信用评级的通知(银监发〔2011〕10号)71.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72.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34号)73.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44号)7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证业务准入有关问题的意见(银监办发〔2005〕258号)75.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8〕83号)7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35号)7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理销售基金和保险产品相关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74号)78.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银监发〔2009〕98号)79.中国银监会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银监发〔2009〕62号)80.中国银监会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业务范围的通知(银监发〔2009〕102号)8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7号)82.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0〕90号)8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银监办发〔2009〕3号)8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债券投资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29号)85.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1号)86.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0〕72号)8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投资参股非金融企(事)业或项目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34号)8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存款实名制有效证件中临时身份证问题的批复(银监复〔2005〕250号)89.中国银行业监督监管委员会关于禁止银行与商业机构发放联名储值卡的通知(银监发〔2006〕60号)9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市场竞争、严禁高息揽存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48号)9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4〕51号)9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通〔2004〕151号)9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解除特种金融债券抵(质)押资产登记的批复(银监办发〔2004〕231号)9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6〕69号)9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整顿和规范各类打捆贷款的通知(银监发〔2006〕27号)9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审批企业间土地使用权抵押主合同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6〕64号)97.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7〕83号)98.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7〕53号)9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集团客户授信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7〕219号)100.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8〕84号)101.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8〕75号)102.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监发〔2008〕49号)10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典当机构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87号)10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00号)10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助学贷款违约通报制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81号)10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建立助学贷款违约统计制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4号)10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创新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6号)10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221号)109.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9〕37号)110.关于选聘科技专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9〕64号)111.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71号)112.关于开展工会创业小额贷款试点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9〕89号)113.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搭桥贷款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35号)11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53号)115.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银监发〔2010〕103号)11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96号)11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企业贷款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95号)11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开办国际汇款代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6〕15号)11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64号)12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有关规定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97号)12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14号)12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47号)12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59号)124.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65号)125.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7号)12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70号)127.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1〕91号)12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64号)12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43号)130.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监发〔2011〕22号)13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4〕13号)13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卡发卡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60号)133.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09〕60号)134.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服务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17号)13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9号)13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网上银行风险管理和服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34号)13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87号)13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建立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联系机制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33号)13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若干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22号)140.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2〕56号)14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3号)142.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3号)143.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102号)144.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团贷款业务指引》(修订)的通知(银监发〔2011〕85号)14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5〕20号)14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统计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04〕3号)147.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银监通〔2007〕22号)14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客户风险统计数据报送规程(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53号)149.关于加强银行档案工作的意见(银监发〔2007〕45号)15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客户风险信息异议查询管理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63号)151.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105号)152.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试行)及实施方案的通知(银监发〔2011〕63号)153.关于印发银行监管报表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扩展分类标准的通知(银监发〔2011〕100号)15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信息科技风险评价审计内部意见说明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56号)155.关于印发《银行、证券跨行业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8〕50号)15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53号)15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维持现行自助设备标识规范的批复(银监办发〔2008〕155号)15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问责方案》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42号)159.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19号)16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信息系统投产及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37号)16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码信息共享系统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159号)16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114号)16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94号)164.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1〕104号)16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防范注吊销企业贷款风险的通知(银监办通〔2004〕55号)166.关于印发《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5〕72号)167.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大额不良贷款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7〕66号)16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商业银行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6〕94号)16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开展代理业务的意见(银监发〔2006〕91号)17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61号)17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防范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32号)17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15号)17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银监办发〔2007〕252号)174.中国银监会关于认真落实“有保有压”政策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银监发〔2008〕62号)175.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8号)17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有效执行联合国相关制裁决议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12号)177.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1〕6号)178.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59号)179.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银监发〔2011〕94号)180.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4号)181.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2〕13号)18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残疾人客户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44号)18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通知(银监通〔2003〕22号)18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境外金融机构在华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查处力度的通知(银监通〔2004〕81号)18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外国银行母行支持度评估体系》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71号)18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国银行管理行职能定位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47号)18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根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进一步对外开放银行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57号)18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进一步对外开放银行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58号)18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开展债券担保业务有关事项的意见(银监办发〔2008〕250号)19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327号)19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两岸银行业相互开放水平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99号)19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对澳门开放银行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
论商业银行防范贸易洗钱风险的难点与对策构架
■经济学论商业银行防范贸易洗钱风险的难点与对策构架姚慧芳(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200120)摘要:国际贸易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政策法规、信息资源、商品类型、商品价格和运输、支付方式、保险、外汇监管等,在各节点可能会出现各种风险问题,为切实保障国际贸易的有序、安全进行,需要在各环节、各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密切配合,实施全流程贯穿、各环节可追溯,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其中,商业银行作为国际贸易全流程中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环节,应关注国际贸易融资、结算中的洗钱风险管理,洗钱风险会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很大,防范洗钱风险十分重要。
商业银行需要针对有关工作开展的难点和问题,采取科学的对策和措施,提高防范贸易洗钱风险的能力。
本文简要就贸易洗钱进行论述分析,讨论商业银行防范贸易洗钱风险的难点,并提出对策和建议,希望对有关工作开展有所参考。
关键词:商业银行;贸易洗钱;风险防范;难点;对策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72X(2023)02-0043-06收稿日期:2023-02-19作者简介:姚慧芳(1983-)女,浙江衢州人,研究方向:商业银行洗钱风险管理。
随着我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日益密切,国际贸易的总量持续增加,但在国际贸易中也存在各种风险问题,需要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强化监督核查等方式进行有效控制。
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和跨境贸易中扮演重要角色,既可以作为跨境贸易结算、兑换的服务提供商,又可以向贸易参与方提供各种形式的融资服务、担保服务等,商业银行在提供相应服务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同时,配合监管工作的落实,实施贸易洗钱风险控制,对维护国家贸易秩序和安全、保证税收等方面起重要作用。
具体工作实施面临多方面的难题,如核实贸易相关方的客户身份信息、业务真实性审核、可疑资金交易监测等,需要从完善制度流程、加强监测监管、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等多方面入手,采取科学可行的对策解决、处理各种难点问题。
三井物产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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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井简介
名称:三井物产株式会社(MITSUI & CO., LTD.)
成立时间:1947年(昭和22年)7月15日 法人代表:董亊兼总裁 饭岛彰己 资本金:341,481,648,946日元 (戔止至2012年3月31日) 职员人数 :40,026人 (正式员工6,095名)(戔止至2011年3月31日) 主要经营范围:钢铁制品、金属资源、基础设施项目、汽车不建筑机 械、船舶•航空、化学品、能源、食粮、食品亊业、消费服务、信息亊 业、金融・新亊业推进、物流
三井物产模式透规
4.6日本经济=Σ综合商社 • 为了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癿竞争力,上世纪50年代,大企业乊间 合并、协作以及产业再组织成了当时日本政策思想癿主流。 • 日本政府鼓励财团乊间通过相互持股、系列贷款、人亊互派等纽带 形成集团乊间癿联系,以增强团体对外竞争能力。 • 综合商社是日本经济癿总参谋部,是日本国家经济戓略癿制定者, 同时也对日本政治、外交和军亊等方面具有很浓强癿政策影响力。 同时,日本财团几乎都加入经团联,经团联主席又被日本民间誉为 “财界总理”。日本政府对世界经济亊务癿讣识和研究几乎完全依 赖二财团癿研究机构。
• 三井财团在被投资企业所占癿股份一般在5%~10%,三井物产也 丌直接进行生产活劢。它会让财团所属企业控股,乊所以这样做, 是因为它讣为,财团所属对口企业才是该行业癿与家,这样才能确 保经营决策的科学性。
三井物产模式透规
4.4决策体系:有为而有丌为,无治而无丌治 • 三井这样癿庞大癿组织如何进行裁决?就财团这个层面而言, “二目会”是三井财团癿最高领导机构。事目会表面上看起来似乎 只是大佬们癿俱乐部,而实际上确实联系紧密;在最高领导人癿任 用上就可见一斑。
[整理版]日资企业
日资企业、银行对中国金融的若干观点-----“中国金融问题研究会”讨论汇编1.前言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国在世界经济中所占的比重稳步提高。
在这种情况下,对日资企业以及日资银行而言,如何对待充满机遇的中国经济,已越来越成为重要的经营课题。
即:从一般日资企业看,中国不仅作为向包括日本在内的海外出口的生产基地(世界工厂),而且作为以沿海地区为中心的巨大内销市场(世界市场),其重要性日益增加。
1此外,我们也不能忽视很多日资企业在中国生产产品之际,注意到在中国的周边产业的发展,提高了在中国国内采购零部件等的比例。
2在这种大背景下,随着在中国国内销售的产品以及零部件采购的增加,很多日资企业在销售产品货款的回收以及采购零部件货款的支付方面,都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
因此对日资企业而言,怎样稳定地筹措人民币作为流动资金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课题。
并且,受到在中国国内销售业务扩大的影响,对销售方以应收帐款的形式授信的情况逐渐增加。
另外为了推进产品销售,向顾客提供贷款的需求也逐步出现,特别是汽车贷款在销售汽车方面开始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把握购买方的中资企业以及个人顾客的信用状况,强化信用风险管理也就成为非常重要的课题。
另一方面,从日资银行来看,由于他们在中国的业务当中,向在中国经营的日资企业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占着最重要的位置,所以如何开展人民币业务以便满足上述所说的中国日资企业的资金需求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课题。
另外,关于包括日资银行在内的外资银行在中国的业务,按照中国加入WTO时(2001年12月)的承诺,于2006年年底取消了有关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和顾客限制。
对日资银行而言,利用这些措施,为加强在中国的业务基础制定适宜的在华发展战略,也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随着在中国业务的不断扩大,对日资企业以及日资银行双方而言,与所谓“人民币相关的金融世界”的关系日益加深,而如何对待由此派生出来的诸多问题越发重要。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研究案例分析以中航油事件为例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研究案例分析—以中航油事件为例一、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衍生品已成为必不可少的工具。
由于衍生工具使用不当会给企业带来极大风险甚至动摇整个金融界,本次研究将以“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高风险的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中蒙受高达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成为继巴林银行破产以来最大的投机丑闻”事件为经典案例,具体从事件简述、事件分析、事件启示来探析衍生品风险,并从内外部两方面出发,采取风险防范措施,使金融衍生工具更好地为金融领域服务。
二、案例简述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中央直属大型国企中国航空油料控股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的海外子公司,2001年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成为中国首家利用海外自有资产在国外上市的中资企业。
在总裁陈久霖的带领下,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从一个濒临破产的贸易型企业发展成工贸结合的实体企业,业务从单一进口航油采购扩展到国际石油贸易,净资产从1997年起步时的21.9万美元增长为2003年的1亿多美元,总资产近30亿元,可谓“买来个石油帝国”,一时成为资本市场的明星。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被新加坡国立大学选为MBA的教学案例,陈久霖被《世界经济论坛》评选为“亚洲经济新领袖”,并入选“北大杰出校友”名录。
但2004年以来风云突变,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高风险的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中蒙受巨额亏损而破产,成为继巴林银行破产以来最大的投机丑闻。
2004年一季度油价攀升,公司潜亏580万美元,陈久霖期望油价能回跌,决定延期交割合同,交易量也随之增加。
二季度随着油价持续升高,公司账面亏损额增加到3000万美元左右,陈久霖决定再延后到2005年和2006年交割,交易量再次增加。
10月份油价再创新高,而公司的交易盘口已达5200万桶。
为了补加交易商追加的保证金,公司耗尽2600万美元的营运资本、1.2亿美元的银团贷款和6800万元的应收账款资金,账面亏损高达1.8亿美元,另需支付8000万美元的额外保证金,资金周转出现严重问题。
三大日资银行海外业务经营研究分析
三大日资银行海外业务经营研究分析作者:郭芊来源:《西部论丛》2020年第01期摘要:本文以日资三大银行(三菱日联银行、三井住友银行、瑞穗银行)为代表,追溯了该三家银行的形成、海外业务扩张史,并对其海外业务概况、海外业务布局、海外业务管理模式、全球客户经理制、“影子记账”、系统支持等多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研究,通过对标日资三大银行,以求对中资银行海外机构的精细化管理有所拷鉴,提升中资银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一、日资三大银行的形成日本现代银行制度起源于19世纪下半叶;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日本银行数量急剧膨胀,直至1927年日本第一部银行法颁布,银行数量从1900家迅速减少为64家;90年代泡沫经济的破灭使日本经济由强盛逐渐走向衰弱;1995年开始,日本多家城市银行开启了兼并收购的浪潮,至2004年,11家城市银行经过多次合并,最终形成3家大型商业银行,即三联日联银行、三井住友银行及瑞穗银行。
二、日资三大银行海外业务发展概况1.海外业务扩张历程。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日本金融机构长期处于低利率状态,严重影响了日本国内银行业的利润,加上日本社会人口老龄化、少子化现象愈加严重,日本本土市场发展受到严重限制,为提高日本银行业收入,日本各大银行纷纷转向海外市场扩张布局。
2.海外业务布局。
三大日资银行海外布局的核心市场基本相同,主要围绕美洲、欧洲、东亚、亚太四大核心市场开展,每一核心市场设立一个区域总部,一般美洲设立在纽约、欧洲设立在伦敦[1]、东亚设立在上海、亚太设立在香港。
根据最新年报信息,三菱日联银行海外机构数量为三行之首,共1171家[2],覆盖41个国家和地区,三井住友银行共87家[3]海外机构,覆盖39个国家和地区,瑞穗银行共83家[4]海外机构,覆盖34个国家和地区。
3.海外业务盈利情况。
日资三大银行平均海外收入约占银行总利润三分之一,一般海外机构主要收入来源包含存贷款业务、资金业务、贸易融资与担保类业务、银团贷款、同业业务等。
日本财团的中国谋略
决策与信息2010年第1期总第302期准军事化管理,全方位布控,从基础制造到高科技产业到能源矿产,日本财团正在一步步布局中国。
谁是他们的幕后推手?谁是他们下一步的争夺目标?最近提到的一个关键的词就是东亚共同体。
这个东亚共同体,并不是一个现代的很时髦的一个词,在很早以前,日本就有这样的想法。
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其实日本一直在悄悄地布局。
前三井物产战略研究所的市川周在1997年的时候推出了这样一本书,在我们国内买不到,估计也不会有人去印这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就叫《战胜中国》,他说日本对中国要有竞争的意识,并要求充当战斗的东亚家长,亚洲可分为三个区域,第一个区域是包括韩国和台湾在内的东亚海洋国家和地区,第二个区域是大陆中国,第三个区域是南亚、中亚、蒙古等中国周边国家,日本要采取确保第一个区域,影响第三个区域,以包围第二个区域。
市川周还提出,要利用非华人对华人感到的压力,广泛团结非华人国家对抗中国大陆,它最终的目的是要建立这个东亚共同体,而这个东亚共同体是要以日本为主导,所以它必须在与中国崛起的过程中赢得主导权。
从靖国神社到钓鱼岛,从东海油气田到钢铁矿争夺,在日本财团的中国谋略中,什么是资源包围?哪些是他们隐形的翅膀?首先我们来看靖国神社这个事件。
小泉上台以后,我们会发现,他最主要的跟中国之间的矛盾就是他去参拜靖国神社,我们提出抗议后,他还是坚持参拜这个靖国神社,从财团的这个角度我们看看这件事情的背后有谁,也就是说在小泉当初竞争首相的过程中,到最后出面,有一个人出来表态支持小泉,这个人就是奥田硕。
奥田硕是当时的丰田集团的会长,同时又是经团联的会长,经团联相当于美国的格林斯潘的这个地位,因为在日本它是产业立国,它不像美国是搞金融,那么格林斯潘那块说话算数,但是在日本,这个经团联是把这些产业,就是这些财团的大企业,按照产业统和在一起,几乎在上市公司的一千家最大的公司里头,都在经团联的这个组织体系里,经团联的会长又称作财界总理,所以他出面来支持小泉上台,小泉下台以后,他又成立了一个研究所,这个研究所背后的支持者就是丰田集团,这样我们可以看到日本在政商之间的这种关系非常密切。
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业务收费标准一览表
公告日本业务收费标准中定价依据为市场调节价的服务收费标准均为我行根据人力成本、系统开发及运维成本、各类工本费、通讯成本、邮寄成本及其他管理成本综合制定。
2014.07.17本行可根据市场情况不时酌情或按法律法规和/或有关监管部门规定修改本业务收费标 准一览表所载之收费项目、标准等内容。
具体修改以各分行的公告为准,敬请留意。
本业务收费标准一览表所载之收费并不包括其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三井住友集团 境内外其他成员及有关代理行)及政府机关所收取的费用及税款。
该等费用及税款 (如有)应按照该等其他机构及有关当局所定之费率缴交。
生效日本业务收费标准一览表中的收费均以表中所列币种计价和支付。
若以非计价货币支付费用,则所付货币金额应与计价货币金额等值, 按照本行交易当日确定的汇率换算(但相关业务对客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2014.08.011万以下(含)1万以上---10万以下(含)10万以上---50万以下(含)50万以上---100万以下(含)100万以上通过柜台将对公客户的资金以贷记凭证的方式从本行账户转移到其它银行(非SMBCCN)的账户0.2万以下(含)0.2万以上---0.5万以下(含)0.5万以上---1万以下(含)1万以上---5万以下(含)5万以上通过柜台将个人客户的资金以贷记凭证的方式从本行账户转移到其它银行(非SMBCCN)的账户RMB15.00/笔按汇款金额的0.03%收取,最高收费RMB50.00/笔跨境人民币汇款业务:如果使用SWIFT发送支付指令(包括汇款、修改或取消时),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每笔另外加收电报费USD20,或每笔收取修改或取消费(含电报费)USD25。
RMB1.22/笔RMB10.00/笔RMB5.00/笔编号手续费收费依据1、跨行柜台人民币转账汇款(含跨境人民币业务)收费项目RMB15.00/笔跨境人民币汇款业务:如果使用SWIFT发送支付指令(包括汇款、修改或取消时),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每笔另外加收电报费USD20,或每笔收取修改或取消费(含电报费)USD25。
新股东:三井住友金融集团介绍
• 三井物产(Mitsui)是世界上最大的综合商社, 有着悠久的历史。1993年,三井物产排名世界 500强第一,在其后的10年间也都基本排名500强 前10位。2003年以后,三井物产将能源部门等重 要产业机构独立核算,并且在全球设立独立法 人公司,使得自己在《财富》杂志的世界500强 排名中的位置迅速下降,其真正的实力和活动 被隐藏起来,不为外界所注意。 • 不少中国企业都在梦想跻身世界500强的行列中, 然而,三井物产对500强排名从来都不屑一顾。 三井物产作为三井财团的母体已经培育出众多 世界级的企业,三井财团体系内的500强企业更 是有一大把,其中就有丰田、东芝、索尼、三 井住友银行、商船三井、三井造船、石川岛播 磨重工、三越百货等知名企业。
•
在这种新型的、现代化的家族式企业集团(财团) 中,金融集团扮演着父亲的角色,通常决定家庭成员 的血缘关系和姓氏归属,是家庭成员稳定的经济来源。 而综合商社自然扮演了母亲的角色,她负责生育儿女 (众多制造业),照顾家庭成员的起居,对孩子的教 育和成长施加影响,为子女长大后外出求学与发展谋 划(获得情报),甚至为子女选择对象和操办婚嫁 (创办合资企业)。三井财团大家族中正是通过三井 物产这个综合商社承担起妻子和母亲义务,维持着整 个家庭的和谐与发展。当大哥哥姐姐们(成熟产业) 有了充足的经济来源和积蓄后,他们会将这笔钱投入 到父母新孕育出的小弟弟妹妹们(新兴产业)身上, 或将手头富余的资金存入父母的钱箱中,供全家统筹。 • 当代的三井财团企业早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私人家 族企业,经过现代化企业制度的改造已经成为真正的 社会企业,被日本人称为“民有国营”的企业,或称 “国民企业”。
•
三井住友金融集团(Sumitomo Mitsui Financial Group)下辖三井住友银行、三井住 友租赁、三井住友信用卡公司和日本综合 研究所等4家子公司。其主力是三井住友银 行,该行是2001年4月由樱花银行和住友银 行合并而成,总资产达100万亿日元,系日 本三井财团和住友财团的核心企业,是日 本第二大商业银行、世界十大商业银行之 一。2002年12月,三井住友银行通过股份转 移方式设立三井住友金融控股公司,标志 着三井-住友大财团体系的进一步统合。
案例十六漫谈“中航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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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中航油公司”的处理
2006年3月3日,中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加坡召
开了决定公司命运的股权重组方案表决大会和特别股东大会, 通过了股权重组计划。
20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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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1日,新加坡初级法庭批准了中航油新加坡公 司提出的重组计划。 重组协议: 中航油的母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China Aviation Oil Holding Co.)将向其注资7,570万美元,其总持股提高到51%;
及时发现问题,形同虚设 。
20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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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团公司管理层在发现问题后应急措施缺失。
2004年10月3日,中航油集团开始了解到事件的严重性,当 时的账面亏损为8000万美元,如果那时集团决定斩仓,整 个盘位的实际亏损可能不会超过1亿美元。然而,集团领导 大部分在休假。 10月9日,新加坡公司正式向集团提出书面紧急请示。如果 当时斩仓,实际亏损应为1.8亿美元。然而直到16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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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曾入选“北大杰出校友”名 录; 1997年,在亚洲金融危机中被调往新加坡中航油公司任总裁; 2001年12月6日,这家公司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2002年,在新加坡挂牌的中资企业中以490万新元(约合人民 币2350万元)的薪酬高居榜首,被誉为“打工皇帝”、“亚 洲经济新领袖”; 2003年3月,净资产已超过1亿美元,获得中国证监会允许从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闭上海分行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闭上海分行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3.09.17
•【文号】银监复[2013]478号
•【施行日期】2013.09.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公司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关闭上海分行的批复
(银监复[2013]478号)
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国部毅签署的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监会令2006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批准你行关闭上海分行。
自本文印发之日起,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应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向中国银监会交回金融许可证,并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在清算过程中,应接受上海银监局的监督指导。
清算过程中涉及外汇审批或核准事项的,应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批准。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出具清算报告,报送上海银监局确认,并报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
注销工商登记,在中国银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纸和上海银监局指定的地方性报纸上公告。
二○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日资银行在华经营战略浅析
日资银行在华经营战略浅析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 刘瑞内容提要:本文结合银行国际化经营战略相关理论,着重考察日资银行在华经营实践。
首先验证了日资银行进入中国的动因符合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包含的条件优势,其次结合准入形式和经营模式等相关理论与研究从市场准入、区域布局、客户选择、业务经营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概括日资银行在华经营战略特点,并进一步分析了日本国内金融市场潜在增长能力制约下日资银行在华经营战略转变及调整。
关键词:银行国际化 经营战略 跨国银行理论 日资银行 在华经营一、日资银行在华机构设置现状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作为第一家外资银行机构在北京设立代表处,拉开了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序幕。
2006年12月,我国实现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 T O)的承诺,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的承诺,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中国境内公民人民币业务。
截至2008年底,在我国的外资银行共有32家法人机构总行、63家法人机构下设分行和附属机构、116家分行和237家代表处。
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58家、外资法人银行27家,获准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外资银行机构51家。
在华外资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34万亿元,同比增长7.37%,占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2.16%。
①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日本金融机构蒙受损失。
由于日本国内金融市场潜在增长能力的制约,作为长期方针,强化国际化经营战略、扩张海外业务成为日本银行业提高收益的重要选择。
经历了泡沫经济时期的海外扩张与泡沫破灭后的收缩战略后,日本银行业再次加速海外扩张布局,如瑞穗金融集团认购美林股份、三菱日联金融集团投资摩根士丹利、三井住友银行投资英国巴克莱银行等。
作为银行业国际化经营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强劲的经济增长和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升加速了日资银行在华经营布局,截至2009年6月末,其中4家都市银行、28家地方银行、3家第二地方银行和1家其他类商业银行在华设立了分支机构,主要形式包括3家现地法人机构总行、20家法人机构下设分行、5家同城支行、 8家日资银行分行和43家代表处(参见表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经营非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业务的函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经营非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业务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10.09•【文号】银监函[2004]377号•【施行日期】2004.10.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经营非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业务的函(银监函[2004]377号)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你行行长西川善文先生2004年6月25日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0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兹批复如下:批准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在《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范围内经营对非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
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在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完成有关法定手续后,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香港、澳门、台湾在内地代表机构、外国人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非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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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关闭上海分行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股份有限公司
【发文字号】银监复[2013]478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9.17
【实施日期】2013.09.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闭上海分行的批复
(银监复[2013]478号)
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国部毅签署的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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