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提升城市的行政级别?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演变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演变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封建时期:在封建时期,地方行政制度主要是以郡县制为主,地方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负责管理地方事务。
郡县制在秦朝时期得到了较为完善的发展,成为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基本形式。
2. 唐宋时期:在唐宋时期,地方行政制度逐渐趋于完善,郡县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地方官员的选拔和管理制度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规范,地方行政管理逐渐趋于规范化和制度化。
3. 元明清时期:在元明清时期,地方行政制度进一步完善,地方官员的选拔和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尤其是明清时期,地方行政制度更加趋于规范化和官僚化,地方行政管理体系逐渐形成。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经历了从初步形成到逐渐完善的演变过程,最终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地方行政管理体系。
这一演变过程反映了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和变迁,也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从我国历史上地方行政区划制度的演变看中央和地方权力的转化
从我国历史上地方行政区划制度的演变看中央和地方权力的转化随着中国历史的演进,地方行政区划制度也在不断变化和演变。
这一制度的变化可以窥探出中央和地方权力在不同时期内的转化与博弈。
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一下吧。
在古代的中国,地方行政区划制度的演变与中央和地方权力的转化伴随着国家政权的变迁。
“郡县制”是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制度的基本形式。
在这一制度下,中央政府设立了各级地方政府,由官员来管理和监督。
这样的制度确立了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的直接控制权,地方政府主要是执行中央政府的命令和政策。
然而,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地方政府逐渐获得了更多的自主权。
在唐朝和宋朝时期,地方政府实际上成为了地方事务的主宰。
这主要是由于中央政府的力量相对较弱,而地方政府的实力相对较强。
地方政府通过建立地方军队、征收税收、制定法律等手段,逐渐减弱了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的直接控制。
明清两朝,中央政府开始试图通过一系列改革来加强对地方行政的控制。
明朝时期,中央政府设立了巡抚制度,以巡抚为首的地方行政机构取代了原来的州县制度。
这种制度在本质上是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而在清朝时期,中央政府进一步强化了巡抚制度,并且实行了分地方、省、县三级的行政区划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地方治理和税收征收。
到了近代,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划结构发生了重大变革。
辛亥革命后,中央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地方行政的直接控制。
1929年,中央政府颁布了《中国行政区划法》,明确规定了省、府、州、县四个行政区划单位。
这一制度的确立,使得中央政府的权力得到进一步的强化。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地方行政区划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变革。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开始实行“经济区域划分”的政策。
这一政策以经济为中心,将地方行政区划调整为“省、市、县”三级制度。
这种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加强中央和地方的合作。
总结起来,从我国历史上地方行政区划制度的演变来看,中央和地方权力的转化可以归纳为三个阶段:初期的中央直接控制、地方政府逐渐获得自主权以及近代中央政府加强对地方行政的控制。
我国地方行政层级改革的历史借鉴与启示
我国地方行政层级改革的历史借鉴与启示市管县体制是我国目前实行的地方政府管理模式,构成了政府系统中最基本的纵向权力结构体系。
市管县管理体制实行前,我国的地方行政层级是省市乡三级体制;1982年市管县管理体制实施之后,地方行政层级变为省市县乡四级制。
这一体制的施行,使我国的地方行政层级由宪法规定的三级向四级转化,我国也就成为了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多层级地方行政管理国家。
一、我国地方行政层级的历史演变奴隶社会时期在全国范围尚无统一的行政区域划分,只是有了君主官僚制时代行政区划的雏形。
秦国统六国安天下,中央集权,废分封、行郡县。
唐宋时期,地方行政管理体制采用以三级制为主体的新模式。
元朝时,设定行省制,地方行政层级设省路州三级,在疆域面积大的情况下可以加强统治。
明清时期,除边疆地区外,仍以省为最高行政区,在地方行政层级设省、府、县三级。
在北洋政府时期,地方层级实行省、道、县三级。
民国时期,废除府级,设省、道、县三级地方层级,后撤销了道一级,增设了行署,作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
在南京政府时期,正式确立城市型行政区划,特别市、直辖市与省、县等政区相同的地位。
二、国外地方行政层级的发展(一)法国法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欧洲大国,实行大区、省、市镇三级制。
20世纪50年代,法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区域间经济合作要求越来越大,行政区划越来越无法满足经济合作的要求,行政区划改革势在必行。
改革内容主要是颁布法律法规鼓励市镇实行合并组合,控制市镇规模合理化,从而克服了市镇数量多、规模小,难以行使市镇应有职能的窘状。
1963年法国成立了九个城市共同体来解决区域发展的严重不平衡问题,目的在于协调区域发展经济。
城市共同体是一个新的政府组织结构,包括了中心城市和周边城镇,创建新的地方行政管理模式,即大都市区两级行政管理模式。
1982年,大区成为法国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这样,大区、省、市镇三级行政层级构成了法国的地方行政层级。
(二)美国作为典型的联邦制国家的美国,设三级地方行政层级即联邦、州、地方政府。
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机制
委 书记 , 且 大 约 一 半 的 市委 书记
是 由 该 市 市 长 直 接 升 任 。 若 考
虑到 那 些正 常退休 的 市长和犯
错 误 离任 的 市 长 . 则 市 长升 任 市
委 书 记 的 比 例会 更 高 。
视 点 L O O KI 政 府 法 制 文 摘 版
任职 的仪 【 I 2 %。F h 此可见 , 市委 书记 的
地 级市 和 1 5 个 副省级城 市( 以下统称 为
“ 城 市” 或“ 市” ) 在这 1 0 年 间市级领导 的
晋 升情 况 。
—
到上级部 门惩罚 的主要对象却往往是 市
长或 主管某 项具体 工作 的副市 长等人 。 当然 , 市 长 们 受 点 委 屈 也 是 有 回报 的
—
自于 市长外 , 还有 2 5 %来 自于本 省党政
种竞 争也 主要 是 发 生 在 市委 书记 之 间 。
主要精力放在辖 区社会经济发展上 。与
之相适 应 , 地 方政 府的重 大经 济决策 机 会都会 首先 在书 记办公 会上 酝酿 , 再 经
党委会讨论通过 , 最后才 交给市 、 县 长及
考 察市县领 导的晋升竞争机制 非常
必要 。限于全 国范围 内县级领导 的数据 很 难 获得 年至 2 0 1 2 年间全 国地级市 、 副省级 城 市的市长 和市 委书记的升迁情况 。由 于 四个 直辖 市 下 属 区县 的 行政 级 别特 殊, 而西藏 、 新疆 、 青海 、 宁夏 、 云南 、 贵 州、 海南 等省 区 的地级市 数量太 少或 者 数据缺失 , 因此 , 本文主要考察 了除上述
机关 , 1 0 %平 调 于省 内其他 市 的市 委 书
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
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地方行政制度指的是地方政府机构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权力的分配方式。
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是国家发展和政治体制变迁的产物,也是与地方政治、经济和社会变革相互作用的结果。
在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可追溯到古代。
古代中国的地方行政制度以郡县制为基础。
郡县制是由中央政府派遣的郡县官员负责地方行政事务,这一制度的核心是中央集权。
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地方行政制度逐渐形成以地方豪强和地方官僚为主导的地方割据局面。
这一时期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是以地方割据和地方豪强势力的崛起为特征。
清朝时期,由于中央政府控制力的加强,地方行政制度趋于稳定。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采用府(州)县乡四级制度,地方政府从上到下,官员从高到低,按等级划分。
地方政权的主要权力在府(州)一级,县一级负责地方行政的具体实施,乡一级是基层组织,负责乡村的治理。
20世纪初,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兴起和革命思潮的蔓延,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地方行政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革。
中央政府开始推行地方自治制度,废除了府州县的行政区划,建立起乡镇自治的基层行政组织。
地方政府的权力逐渐下放,地方政府的职权也发生了较大变化。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行政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革。
中国采取了集中统一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地方政府机构,党委和政府两级权力合一,并实行了一元化的领导制度。
这一体制一直延续至今,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地方行政制度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发生了进一步的变革。
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推动下,中国逐渐实行了分权与放权的政策,加强了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和自治能力。
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
同时,中国加强了地方政府的监督和问责机制,推动了地方行政制度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经历了从古代的郡县制到清朝的府县乡制,再到近代的自治制度和现代的一元化制度,其演变是与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变革相互作用的结果。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层级嬗变及启示_成军
(四)唐宋的道(路)州县三
级制
唐朝政府对地方派遣监察
官员,由于其分区是按照主要交
通线来划分的,故称为道。唐太
宗按山川形分全国为 10 道,唐
(五)元朝省路府州县多级制
蒙古民族以武力合并了金、
制的开端。
(六)明清的省府县三级制
比较研究
BIJIAOYANJIU
明朝随着疆域的缩小,行省
了中央集权的行政制度。在皇帝
迁的一条主要线路是对前代地
这种内在要求,接纳中央集权演
制度中,皇权是至高无上的,拥
方行政制度的基本沿袭和改进,
变而来的新的高层政区,必须使
有行政、司法、财政、军事等无所
沿袭为主,变革为辅。
原有的高层政区级别逐层下降,
不包的最高权力,皇权的这种特
沿袭主要源于历代王朝都
或取消,以保持地方行政层级的
察区和军管区,这些非行政区最
汉朝设置 13 部刺史,唐朝设道
级趋于稳定。
终会演变为州、道、路、省等地方
对地方派遣监察官员,宋朝设置
高层政区,使地方行政层级变
互不统属的路,元朝实行“行省”
多,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之间表
制度,无不是中央加强集权的创
现为此消彼长的关系。中国历代
新;隋朝罢除郡的建置,宋朝消
封建王朝的发展史,正是中央集
史,县作为地方行政层级的基层
加上外戚与宦官专政,集权统治
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阻碍了工
政区,是相对稳定的。县级的相
会逐渐削弱,最终走向灭亡;从
商业发展。二是共同倾向于“内
对稳定性表现在自秦国推行郡
历代发展趋势来讲,经历了秦汉
重外轻”政策。历朝王朝成立之
历朝历代地方行政制度演变
历朝历代地方行政制度演变随着历史的发展,地方行政制度也随之演变,以适应不同时期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需求。
以下将对历朝历代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进行详细阐述。
1. 郡县制度的产生与演变郡县制度起源于春秋时期,以秦国商鞅变法最为著名。
在这一制度下,地方行政单位分为郡和县,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
随着秦朝统一六国,郡县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推行。
汉朝沿袭了这一制度,并对郡县进行了细分和调整。
此后,郡县制度一直沿用到唐朝。
2. 刺史制度的演变刺史制度起源于汉朝,主要是为了监察地方官员的行为。
随着时间的推移,刺史的职权逐渐扩大,不仅负责监察,还负责地方行政事务。
到了唐朝,刺史制度逐渐演变为州县制度。
3. 行省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行省制度起源于元朝,是蒙古族入主中原后实施的一种地方行政制度。
行省长官由中央政府任命,行省成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
明朝沿袭了行省制度,并对之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到了清朝,行省制度已经相当成熟。
4. 土司制度的兴起与衰落土司制度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施的一种地方行政制度。
明朝时期,为了更好地管理边疆地区,开始在西南地区实施土司制度。
土司为当地少数民族头人,负责管理本地区事务。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司势力逐渐坐大,威胁到中央政府的统治。
清朝时期,政府对土司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加强了对土司的管理和监督。
5. 府州制度的演变府州制度起源于唐朝,是介于郡县和行省之间的地方行政单位。
府州长官由中央政府任命,负责管理本地区事务。
明朝时期,府州制度进一步发展,府州数量大幅增加。
清朝时期,府州制度逐渐衰落,被行省和州县所取代。
6. 乡里制度的演变乡里制度是中国古代基层行政单位,起源于春秋时期。
乡里制度在各个历史时期都有所演变,但基本职能是管理基层事务、征收赋税、组织军事等。
随着时间的推移,乡里制度逐渐演变为保甲制度和村民委员会制度等形态。
7. 都护府制度的演变都护府制度起源于唐朝,主要是为了管理边疆民族地区。
都护府长官由中央政府任命,负责管理本地区事务。
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历程
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历程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封建社会。
在封建社会中,地方行政权力主要由皇帝和地方的官员掌握,他们大力推行农业生产和征戍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地方行政制度也不断变革,至今已经历经数千年的发展历程。
在这1300字的文章中,我将会针对各个历史时期对其进行具体的阐述。
在古代的社会中,统治者大力推行“分封制度”来加强行政管理。
在此制度下,大理寺和地方官员雇佣吏员来执行地方职务,向当地政府汇报。
这个时期主要考虑到了地方行政的安全与稳定,而封建制度的统治者总是力图通过垂钓来维持地方的安定,而不是按照人民利益进行管理。
在明朝时期,地方行政制度出现了新的发展。
明朝时期通过省委、县委和市委来管理地方行政,而这种方式一直沿用至今。
在这个时期,地方行政制度主要在经济方面体现,由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土地利用制度和行政管理建设等方面得到了更好的发展。
而此时地方官员也逐渐向民族的管理中迈进,他们希望通过管理和协调来增加对民族的影响,而不只是通过压迫。
清朝时期,封建制度逐渐走向衰败,地方行政制度再度变革。
在清朝时期,地方政府可以自主选举官员。
此种方式体现一种权力的转移,权力由统治者打给地方政府。
而地方华侨、民权组织和民间机构也逐渐得到更多的参与,为地方行政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但是在此时期,由于清朝还是一个闭关锁国且规模较小的国家,所以地方行政管理规模和效率还是不够理想,特别是在西部、南部等较为落后的区域。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地方行政制度又迎来了新的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地方政府逐渐摆脱过去的统治和压迫方式,转而采用民主化的方式来管理地方行政。
地方行政实际上是一个有机整体,是由各种不同部门、机构和组织所共同构成的。
在新中国建立后,地方政府逐渐成为社会的中枢部门,按照国家安排和规定的职责开展了工作,特别是在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改善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到了21世纪,随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加快,地方行政制度也再度迎来新的挑战。
中国古代地方官制的演变过程
中国古代地方官制的演变过程
中国古代地方官制的演变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周朝:周朝时期的地方官制较为简单,主要是以郡县制为主。
国家将大片疆域划分为若干个郡,每个郡下设若干个县,由郡守和县令负责管理,直接受命于中央政府。
2. 秦汉:秦汉时期的地方官制经历了较大的改革。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将疆域划分为三十六个郡,每个郡下辖数个县。
此后,汉武帝进行地方制度改革,将郡县制调整为郡国制,设立一些比较大的地方行政单位,如郡国和州县,并设立郡国太守、州县太守和县令等职位。
3. 隋唐:隋唐时期的地方官制进一步发展。
隋朝时,国家将全国划分为十五个道,每个道下设若干个州。
唐朝继承了隋朝的制度,将疆域划分为十五个道,每个道下设若干个州,州下辖若干个县。
唐代地方官员职位逐渐增多,地位也相对提高,设置了道、州、县三级官员。
4. 宋元明清:宋代以后,地方官制基本保持稳定。
宋代将全国划分为数个路,路下设若干个州、县;元代对此制度进行了调整,将路改为行省,行省下设路,路下设州、县。
明清两代沿袭了元代的地方官制,继续实行行省制、路制、州制和县制。
总体来说,中国古代地方官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从简单的郡县制发展到复杂的行省制、路制、州制和县制。
这一演变过程是随着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变化而逐渐
发展的,既反映了中央集权的需要,也体现了地方行政的独立性和地方官员的权力扩大。
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变迁
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变迁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变迁夏夏@ 2008-04-10 21:45行政区划是国家对所辖领土进行分级管理的区域结构,是中央集权出现后的产物;中央政府下放行政权力到地方,必然会出现在中央和地方在集权上的矛盾,也因此会出现一次中央和地方在权力上的调整。
一部中国行政区划变迁史,也就是中央和地方权力的调整史。
历史上的行政区划以政治为首要因素,同时顾及自然、经济,最为理想的状态当然是三者兼顾,若不能,则会只考虑政治因素。
从政区地理的角度考察,行政区划基本上有四个要素:一是层级;二是幅度;三是边界;四是行政中心。
一、秦统一前的地方行政区划的出现商周时期,封邦建国,分土而治,可以说没有行政区划。
1)最早出现的地方行政区划是县。
县最早并非指基层政区的县,而是指国都之外的效野乡聚之地,与“鄙”同义。
春秋时,诸侯国开疆拓土,对新得的土地,不再进行分封,而由国君设县直接统治。
作为行政区划的县有自己的特点,即:中央直属,置官分守,各有分地,县长官食禄不食邑,临民不临土,流动不世袭。
2)郡亦出现于春秋,但较晚于县。
一般设在边远之地,具有军事防守的性质,经济开发程度也相对低于县。
一郡之长称守,由将军充任,可征发一郡兵力,进行征伐;一县之长称尹、公、大夫、后又称令。
边地郡大,遂分置数县;内地事多,遂在数县上置郡以统之。
于是才逐渐形成以“以郡统县”的制度。
整个战国时代,郡县制与采邑制始终并存,至秦统一,郡县制才正式成为全国划一的地方行政区划。
二、郡县制的确立1)郡级政区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设36郡,以后逐渐总共形成50个郡级的政区。
秦汉之际,项羽以梁楚九郡自立为西楚霸王,其余分封18诸侯王。
刘邦因之,分封异姓诸侯王7人。
为了维护刘家的天下,又翦除异姓诸侯王,大封同姓诸侯王9人。
文帝时,用贾谊计,“以亲制疏,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分齐为七,分淮南为三,用分地的办法削弱诸侯王。
景帝时,用晁错计,“请诸侯之罪过,削其支郡”,从而引起吴楚七国之乱。
中国行政区划历史演变的变化规律
中国行政区划历史演变的变化规律中国行政区划历史演变的变化规律纵观中国历史上两千多年来的行政区划演变,我们大致可以发现以下四条规律:一是数量由少到多,辖区由大到小,层级由高到低;二是最高一级行政区大都由监察区、军区等转变而来;三是县级行政区最具有稳定性;四是三级制是历代政区的层级中最常用的一种形式。
一、数量由少到多,辖区由大到小,层级由高到低县级以上的同一名称的政区,随着历史的发展,通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那就是数量越划越多,辖区越划越小。
到了一定程度,它的级别就会逐层降低,甚至走向消亡。
——秦朝建立后,划天下为36郡,郡成为了最高的行政区划。
到了秦朝末年,郡的数目增加到了48个。
汉朝以后,由于秦郡的辖区较大,例如当时江西地区就一个豫章郡。
于是将这些郡的辖区范围划小,一些郡被分成几郡,如析豫章郡置庐陵郡。
西汉末年,汉郡(国)的数目已经增长到了103个。
东汉时期,领土范围比西汉要略小些。
虽然一些郡国的范围比西汉时要小,但总体来说,两汉时期郡国的范围大小相差不是很大。
到了东汉末年,随着州成为了最高的一级行政区划,郡国的地位下降,变为二级政区了。
三国时期,郡国的数目比东汉时期又增加了一半,郡国的辖区自然随之减小了。
西晋时期,郡国的统领范围比三国时期又要小了一些。
南北朝时期,随着大量新郡的设置,郡的辖区范围呈直线下降趋势。
隋唐以后,郡作为一级行政区划便从历史上消失了。
——州的变迁最具有典型意义。
州在东汉末年成为郡县之上的一级行政区划的时候,数量只有13个。
其时,州的地域范围十分广阔,在南方的州由于人口稀少相当于今天两三个及三四个省的规模,如扬州便包括今天的江西、福建、浙江三省及江苏、安徽南部,荆州包括今天的湖北、湖南二省及陕西、河南、贵州、广东的一部分,交州包括今天的广东、广西南部和越南中北部等地区;在北方的州最小的也有今天的半个省大,如青州包括今天的山东北部。
到了三国时期,州的数量和辖区范围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古代行政机构权力扩大例子
古代行政机构权力扩大的例子在中国历史中很常见。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例子:
秦朝的郡县制:秦朝统一六国后,废除了分封制,推行郡县制。
这一制度使得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力大大增强。
郡县制的实施,使得地方官员由中央直接任命,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
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唐朝的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行政机构权力扩大的另一个例子。
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分别负责起草诏令、审核诏令和执行诏令。
六部则是指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负责具体的行政事务。
这一制度使得行政权力更加集中,提高了行政效率。
明朝的内阁制:明朝的内阁制是中国古代行政机构权力扩大的又一典型例子。
明朝初期,废除了丞相制度,设立了内阁,由皇帝直接领导。
内阁成员多为皇帝信赖的宦官或朝臣,他们负责起草诏令、批阅奏章等事务,实际上成为了皇帝的顾问和助手。
内阁制的实施,使得皇帝对行政权力的控制更加直接和有效。
这些例子都表明,在古代中国,行政机构权力的扩大往往与中央集权的加强相伴随。
通过改变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古代政府得以更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国家事务,从而加强了中央政府的权力和地位。
中国各省份政治地位等级划分和排序
中国各省份政治地位等级划分和排序
根据最近二十年来各省份党政官员的升迁规律等整理。
一个省份的政治地位和它的经济实力、人口数量、地理位置、民族构成以及国家的政策等因素都有关系。
一等(6个)
一等甲:北京、上海
一等乙:广东、天津
一等丙:新疆、重庆
党委书记通常是由政治局委员兼任。
1949年以来,只有北京和上海的市委书记一直是政治局委员兼任的,也只有它们一直是直辖市。
天津曾经被取消过直辖市的地位。
上海是中国实际上的副都。
二等(12个)
二等甲:山东、江苏、浙江、四川
二等乙:湖北、福建、湖南、西藏
二等丙:河南、辽宁、陕西、内蒙
党委书记晋升政治局委员或其他副国级职务的概率较大。
相比较其他省份,二等甲的省委书记也更可能由政治局委员兼任。
三等(13个)
三等甲:河北、安徽、江西、黑龙江
三等乙:吉林、山西、广西、云南
三等丙:贵州、青海、甘肃、海南、宁夏编外(3)
台湾、香港、澳门。
在古代相当于城市管理的官职
在古代相当于城市管理的官职
在古代,相当于城市管理的官职有很多,其中比较知名的有五种。
首先是都督。
都督是最高城市管理官员,负责城市的治安和防御。
都督的权力很大,可以动用军队来维护城市的安全。
其次是太守。
太守是地方政府的首脑,也负责城市的管理和治安。
太守还负责筹措军粮和人力,以及处理纠纷和矛盾。
第三是郡守。
郡守是太守下面的官员,负责管理城市和周边的地区。
郡守通常也要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比如税收和公共设施的维护。
第四是主簿。
主簿是城市管理部门的文书官员,负责记录城市的人口、财产和日常事务。
主簿还要编制城市的年鉴和人口普查,以便政府做出决策。
最后是县令。
县令是下级城市管理官员,负责管理城市和周边的乡村地区。
县令还负责处理民生问题,比如救灾和赈济。
这些古代城市管理官职,在当时的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城市的发展和稳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 1 -。
撤区并乡前的行政级别
撤区并乡前的行政级别
撤区并乡是指将若干个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实现行政区划的优化和整合。
在进行撤区并乡之前,需要对各个行政级别进行明确划分,以确保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
在撤区并乡前的行政级别主要包括省级、市级、县级和乡级。
首先,省级行政级别是最高级别,负责全省范围的行政管理和决策。
省级行政机构由省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各项政务事务,制定重大政策和发展规划。
其次,市级行政级别是在省级行政级别下的下一级,负责市范围内的行政管理。
市级行政机构由市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组成,负责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承担重要的行政职责和权力。
县级行政级别是在市级行政级别下的下一级,负责县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和服务。
县级行政机构由县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县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发展、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最后,乡级行政级别是在县级行政级别下的最低级别,负责乡村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和服务。
乡级行政机构由乡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组成,负责乡村经济发展、农田水利建设、农民工作等重要职责。
总的来说,撤区并乡前的行政级别是按照省级、市级、县级和乡级进行划分的。
各个级别承担着不同的行政管理职责,确保行政区划的有序运行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撤区并乡的目的是为了优化行政管理结构,提高行政工作效率,进一步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因此,在进行撤区并乡之前,准确划分行政级别至关重要,以确保行政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的良好生活。
谁在提升城市的行政级别?
谁在提升城市的行政级别?谁在提升城市的行政级别?在提升城市的行政级别?近年来,直辖梦、副省级梦、省直管梦、县改市梦等各种城市“升级梦”,在国内大中小不同规模的城市中酝酿、升温。
有学者认为,城市行政级别与经济发展无关,“单靠名称的改变”无法实现共同富裕。
【直辖之梦】广州、武汉、深圳、大连、青岛、西安都“做过梦”“直辖”二字对一个中国城市的诱惑力很大,被中央直辖,除了让直辖市市民感到荣光,也意味着直辖市行政权力和享有资源的提升,给城市发展带来巨大的推动力。
“西安已被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的传言点燃了7月的股市,陕西板块一路猛涨,各路资金趁机取利。
迫于流言的蔓延,西安市官方不得不紧急出面辟谣,言辞斩钉截铁,“绝无可能”。
其实,每个大城市都有一个直辖梦。
每年都有梦,却每次都痛苦地止于梦醒时分。
直辖梦,已在中国很多城市轮番上演。
此前,广州、武汉、深圳、大连、青岛等城市或被升级为直辖市的言论炒得沸沸扬扬,最后都归于平静。
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市升级的传言越来越多。
县改市梦、省直管梦、副省级城市梦等各种城市“升级梦”,你方唱罢我登场。
【矛盾凸显】地级市俨然成了县级财政的“抽水机”淡化省级经济,强化中心城市带动区域发展,是支持直辖市增多的理由。
在各种增设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呼声中,矛头针对现行行政区划管理体制。
很多国家一般只设三级政府(中央—州—县),我国实际上是五级行政架构,即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县—乡(镇)。
原本宪法规定中国实行“中央—省—县—乡(镇)”四级行政制,但因为省级政府没有办法直接管理太多的县,只好在省和县之间硬生生安插一级宪法没有规定、饱受诟病的地级市来“分担工作”。
“市管县”体制施行20多年后,在一些专家、学者看来,地级市俨然成为了县级财政的“抽水机”,制约了县级城市的发展。
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的牛凤瑞指出,城市发展快慢原本与行政级别无关,跟当地政府的财政支配权有关。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层级嬗变及启示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层级嬗变及启示中华文明历史悠久,出现了秦、汉、唐、明、清等强大的封建王朝,历经两千年之久的君主专制统治,以皇帝为中心、皇权至上的高度集权的中央行政制度日臻成熟和完备。
作为中央行政制度的重要补充,地方行政层级呈现出往复式规律性变化。
鉴往知来,总结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层级的嬗变规律,对于推进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层级嬗变轨迹(一)秦汉的郡县二级制郡县制始于春秋战国时期,其形成经历了相当长的时间,是早期邦国向封建帝国发展过程中的产物。
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建立起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在地方实现郡县两级制的行政体制。
秦分天下为36郡,后增至46郡,设一监一守一尉,实行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分立,皆由中央直接统辖。
郡辖县1000左右,大县设令,小县置长,全面管理县中财政、农业、户口、治安等各项事务。
汉承秦制,并随着疆域的扩大,郡增至83个。
郡守对本郡财政有一定的支配权,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支配用于本郡官吏俸禄、军费以及各项文化教育等费用。
(二)魏晋南北朝的州郡县三级制汉武帝为了更好地管理众多郡,设置13部刺史,将各郡分置于各部监察之下。
东汉为镇压黄巾起义,不得不加重地方权力,改“部”为“州”,改刺史为州牧,全面掌管一州的行政、军事、民事大权,开启了州郡县三级地方行政体制时代。
由于战争频繁,军事成为地方事务中的重要内容,这一时期的州郡长官多由武官兼任,地方官员身兼军政两职的现象也非常普遍,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减弱。
魏晋南北朝时期为了限制地方势力的膨胀,防止“内轻外重”,不断分州析郡,至南北朝已有220州、999郡。
(三)隋唐初期的州县二级制隋文帝针对州郡过多、官多民少、十羊九牧的现状,罢除郡的建置,减少行政层级,以州统县。
隋炀帝仰慕汉制,又改州为郡,大力并省,全国降为190郡。
唐朝开国以后,郡又被改为州,归唐群雄多被委任刺史,州的数目又膨胀起来,虽经唐太宗并省,仍有358州。
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层级演变的影响因素
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层级演变的影响因素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层级演变的影响因素分别是中央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政治变动与经济发展、维护边疆地区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自然地理环境因素。
1、中央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以皇帝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行政制度。
皇帝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并通过军政官僚机关管理、控制国家的政体。
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因时代的变迁而变革,任何一个朝代的统治者都是在前朝的基础上设立了自己的行政区划制度,并给予调整。
其根本原因在于加强中央集权,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约束力,以巩固和维护其统治地位。
2、政治变动与经济发展政治变动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变迁的一个重要原因。
改朝换代时,统治者通常都要对地方行政区划进行改革式调整。
秦朝建立后,秦始皇废除“封藩建卫”制,推行郡县制;汉武帝设立了十三州;隋文帝废除了郡制,实行了州、县制;唐太宗将全国划分为十道等。
3、维护边疆地区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我国幅员辽阔,边疆地区地域十分广袤。
然而边疆地区一般都是少数民族聚集地,由于地理人文原因,边境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与内地有着一定的差距,这就引发了多种多样的边疆问题,边疆动乱、民族不和谐是历朝统治者的一块心病。
4、自然地理环境因素以天然的山脉、河流、湖泊作为各个行政区域的边界是世界文明古国行政区划设置的原则,也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变迁的重要原因之一。
所谓“州县之设,有时而更;山川之形,千古不易”,正是表明了自然地形对于行政区划的重要标志作用。
一般来说,在高山、河流的两侧都会形成不同的风土人情,因此,按照自然地理环境因素划分行政区域有利于各地区经济的发展和风俗文化的形成。
我国城市行政级别划分标准
我国城市行政级别划分标准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城市的行政级别,本文将从政治地位、经济实力、人口规模、城市规模、教育资源、医疗资源、文化影响力和环境质量等多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政治地位政治地位是城市行政级别划分的重要指标之一。
在我国的行政体制中,政治地位高、有影响力的城市往往具有更高的行政级别。
例如,北京、上海、天津等直辖市具有很高的政治地位,因此它们的行政级别也相对较高。
此外,各省的省会城市在政治地位方面也具有优势,这些城市通常被视为省内的中心城市,具有更高的行政级别。
二、经济实力经济实力是衡量一个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城市行政级别划分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般来说,经济实力强的城市具有更高的行政级别。
例如,我国的深圳、广州、重庆等城市都是经济强市,它们的行政级别相对较高。
此外,一些重要的工业城市或商业城市也具有较高的行政级别,如沈阳、大连、青岛等。
三、人口规模人口规模是衡量一个城市规模和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城市行政级别划分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般来说,人口规模大的城市具有更高的行政级别。
例如,我国的上海、北京、广州等城市都是人口超过千万的特大城市,它们的行政级别相对较高。
此外,一些人口规模较大的地级市也具有较高的行政级别,如东莞、佛山等。
四、城市规模城市规模是衡量一个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城市行政级别划分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般来说,城市规模大的城市具有更高的行政级别。
例如,我国的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都是规模庞大的特大型城市,它们的行政级别相对较高。
此外,一些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或省会城市也具有较高的行政级别,如成都、武汉等。
五、教育资源教育资源是衡量一个城市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城市行政级别划分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般来说,教育资源丰富的城市具有更高的行政级别。
例如,我国的北京、上海等城市拥有众多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它们的教育资源非常丰富,因此它们的行政级别相对较高。
此外,一些重要的高等教育城市也具有较高的行政级别,如南京、西安等。
秦朝至明清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
秦朝至明清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中央集权政府的时期。
秦朝的地方行政制度以郡县制为主,它实行了三级行政区划,分别是郡、县和乡。
郡是地方行政的最高级别,由郡守负责,下设若干县,县由县令管理,下设乡、镇和村。
秦朝的地方行政制度中,郡县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确保中央对地方行政的绝对控制。
而随着秦朝的灭亡,汉朝建立,地方行政制度发生了一些调整。
汉朝对郡县制进行了巩固和加强,继续实行三级行政区划。
不过,汉朝还设立了州,以加强地方行政的管理能力。
州是位于郡与县之间的中级行政区划单位,由州守负责。
汉朝时期,地方行政机构逐渐趋于稳定,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地方行政管理体系。
随着时间的推移,地方行政制度在隋唐时期发生了重大变化。
隋朝实行了郡县制,但加强了中央对地方行政的控制,设立了监察机构,以监督地方政府。
唐朝继续保持了隋朝的地方行政制度,但进行了一些调整,比如增设了府和州,以加强对地方行政的控制。
唐朝的地方行政制度相对完善,实行了官僚体系,地方政府各级官员按照等级与职务进行划分。
宋朝时期,地方行政制度发生了一系列变化。
宋朝废除了郡县制,在地方行政中增加了军事、财政、刑法等要素的考核。
此外,宋朝还设立了直接控制地方的州、府和县,以加强对地方行政的控制力度。
地方行政官员的选拔和任免也更加重视对官员的考核和绩效。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特殊时期,它是蒙古人建立的一个政权。
元朝时期,地方行政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
元朝废除了宋朝的地方行政制度,改为行省制度。
行省是地方行政的最高级别,由行省官员负责管理。
行省下设路、府、州和县等地方行政单位,并设立了监察机构,以加强对地方行政的监督。
明清时期,地方行政制度经历了一些微调。
明朝继承了元朝的行省制度,并将行省改为布政使司,增强了对地方行政的监督能力。
明朝还设立了县衙,由县令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对地方行政的控制。
清朝时期,地方行政制度沿袭明朝,但进行了一些更新和,比如设置了直隶、将军、道、府和县等地方行政单位,以适应国家的行政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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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提升城市的行政级别?
在提升城市的行政级别?
近年来,直辖梦、副省级梦、省直管梦、县改市梦等各种城市“升级梦”,在国内大中小不同规模的城市中酝酿、升温。
有学者认为,城市行政级别与经济发展无关,“单靠名称的改变”无法实现共同富裕。
【直辖之梦】
广州、武汉、深圳、大连、青岛、西安都“做过梦”
“直辖”二字对一个中国城市的诱惑力很大,被中央直辖,除了让直辖市市民感到荣光,也意味着直辖市行政权力和享有资源的提升,给城市发展带来巨大的推动力。
“西安已被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的传言点燃了7月的股市,陕西板块一路猛涨,各路资金趁机取利。
迫于流言的蔓延,西安市官方不得不紧急出面辟谣,言辞斩钉截铁,“绝无可能”。
其实,每个大城市都有一个直辖梦。
每年都有梦,却每次都痛苦地止于梦醒时分。
直辖梦,已在中国很多城市轮番上演。
此前,广州、武汉、深圳、大连、青岛等城市或被升级为直辖市的言论炒得沸沸扬扬,最后都归于平静。
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市升级的传言越来越多。
县改市梦、省直管梦、副省级城市梦等各种城市“升级梦”,你方唱罢我登场。
【矛盾凸显】
地级市俨然成了县级财政的“抽水机”
淡化省级经济,强化中心城市带动区域发展,是支持直辖市增多的理由。
在各种增设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呼声中,矛头针对现行行政区划管理体制。
很多国家一般只设三级政府(中央—州—县),我国实际上是五级行政架构,即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县—乡(镇)。
原本宪法规定中国实行“中央—省—县—乡(镇)”四级行政制,但因为省级政府没有办法直接管理太多的县,只好在省和县之间硬生生安插一级宪法没有规定、饱受诟病的地级市来“分担工作”。
“市管县”体制施行20多年后,在一些专家、学者看来,地级市俨然成为了县级财政的“抽水机”,制约了县级城市的发展。
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的牛凤瑞指出,城市发展快慢原本与行政级别无关,跟当地政府的财政支配权有关。
但他不否认目前存在“城市行政级别越高,支配财政的权力越大”的事实。
由于电子政务等解决方案有效缓解了省管县的压力,而当下正试图推广的“省直管县”改革,其核心内容就是简化政府财政层级,突破市管县对县的压制。
【升级欲望】
有专家建议设立“副省级直辖市”
今年2月底,国家发改委提交给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报告表示,积极研究完善设立县级市的标准,把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县(镇)适度改设为市。
十七届五中全会召开前,新华社《瞭望》杂志发表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的建议:“在推进行政区域体制改革中,应推进财政上的‘省直管县’向行政上的‘省直管县’过渡;将发展潜力非常大的大城市增设为直辖市,将部分发展条件比较好的城市增设为副省级城市。
鼓励部分有条件的县改市或改区。
”
早在2004年,《瞭望》杂志就曾引述“专家建议”,可仿效“重庆模式”,选择“经济发达和地位重要的中心城市”设立直辖市,来达到划小省份的目的。
被誉为“国情研究专家”的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近年来也不断提出通过“缩小
省级区划”来设立“副省级直辖市”的建议。
省会城市由于涉及省政府的整体搬迁、公务员迁移等问题,被胡星斗排除在“直辖市”之外。
胡星斗建议,第一批可考虑将深圳、青岛、大连、厦门、苏州、宁波、洛阳等市设立为副省级直辖市。
以后,可以考虑将唐山、长治、海拉尔、延吉、齐齐哈尔、蚌埠、九江、南阳、宜昌、衡阳、珠海、桂林、乐山、遵义、大理、日喀则、延安、喀什等纳入副省级直辖市。
【各种诱惑】
官员行政级别和待遇能提升
媒体的报道和专家的建议,不断点燃地方政府参与城市升级的欲望与冲动。
而地方政府的欲望与冲动主要来自三个方面诱惑。
一是官员行政级别的诱惑。
增设副省级城市和直辖市,意味着城市官员行政级别和待遇的提升。
二是突破审批体制的诱惑。
我国城市经济管辖权、社会管理权和行政级别密切相关,实行层层上报制,制约了地方的自主发展权。
三是圈地诱惑。
土地资源作为城市发展的后备资源,尤其受到地方政府重视。
许多地方希望突破行政管辖区域限制,通过调整行政区划,扩大自己可以支配的土地资源。
目前,土地财政已经成为地方政府最重要的财政收入。
国土资源部2月公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1999~2008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累计5.3万亿元人民币,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总收入高达15910.2亿元,同比增长63.4%。
【城市“野心”】
中国183个城市要建国际大都市
土地财政助长了一些城市的“野心”:中国183个城市要建国际大都市,40个城市要建CBD,目标是伦敦、纽约和东京。
“城镇化是经济发展和工业化的结果,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因势利导,循序渐进,避免一哄而起、遍地开花和盲目扩大城镇规模。
” “十五”计划中的城镇化发展重点专项规划中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中国社科院7月底在北京发布的《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0)》提醒说,中国大城市的过度膨胀问题亟待解决。
而“中国的城镇化是缺乏质量、不协调、不和谐的城镇化”。
《城市报告》认为,目前城市化发展并不和谐,主要体现在:大城市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大城市过度膨胀,小城市和小城镇发育不足;“城中村”、“垃圾围城”等问题大量存在。
目前一些城市一味地追求“摊大饼”式的土地城市化,一味地追求城市升级带来的效益,让专家忧心忡忡。
“只要有‘城市升级’的可能,就会导致各地政府官员有行政级别升级的欲望和冲动。
”牛凤瑞对此不无担心,“城市升级不是目前改革的主要矛盾,有人提出行政级别设置过多,但推后十年、二十年都无关大局。
”
行政级别与经济发展无关
典型案例
“天下第一村”华西村
对“城市升级”反应最激烈的当属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刘维新。
刘维新近日表示,不赞成盲目进行“城市升级”。
一个县是否能够改市,关键要看这个县是否有形成市的基础。
牛凤瑞也有相同的看法:“发展经济的合力和效力,不取决于城市的行政级别。
”
“有些地方追求县改市的目的是行政级别可以提高半级。
”刘维新认为,“一个县没有形成市的基础,对经济没有发展的必要,光改个名字,没有多大意思。
”
华西村在刘维新眼中是最符合“十七大”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也是摈弃虚荣的典型代表。
有“天下第一村”称号的华西村位于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全村共有80户1520人,面积0.96平方公里。
华西村1994年组建华西集团公司,1996年被农业部评定为全国大型一档乡镇企业,现下属八大公司、固定资产超60亿元。
1999年,“华西村”A股股票在深圳上市,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全国第一家以村命名的上市公司。
如今,华西村家家住数百平方米的别墅,至少100万元的存款,有小汽车,过上了幸福生活。
“华西村的农民,没有必要到南京去,也没有必要到其他城市去。
”刘维新说,华西村的成功说明,行政级别与经济发展无关,“单靠名称的改变”永远无法实现共同富裕。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