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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物价局、合肥市卫生局、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定合肥市滨湖医院等四家医疗机构病房床位费价格

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监督检查

【发文字号】合价费[2013]78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物价局合肥市卫生局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3.10.12

【实施日期】2013.10.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合肥市物价局、合肥市卫生局、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定合肥市滨湖医院

等四家医疗机构病房床位费价格的通知

(合价费〔2013〕78号)

合肥市滨湖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第五人民医院:

合肥市滨湖医院等四所医院申报《关于申报合肥市滨湖医院病房床位费价格的请示》(院发[2013]48号)、《关于请求核定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广德路新区床位费的请示》(院办[2013]64号)、《关于核定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病床床位费的请示》(院财[2013]114号)、《关于申请调整合肥市第五人民医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院办[2013]23号)收悉。经调查,上述四家医疗机构住院病房为患者提供了较为齐全的服

务设施和良好的治疗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安徽省非营利医疗机构病房床位费管理暂行办法》(皖价医〔2013〕80号)和《关于合肥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费价格的通知》(合价费〔2013〕47号)规定,以及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精神,并参考省级医院床位费价格水平,经研究,现将病房床位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合肥市滨湖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广德路新区)属三级医院,床位费收费标准:单人间117元/床·日、双人间52元/床·日、三人间42元/床·日、普通间32元/床·日、新生儿12元/床·日、门/急诊留观17元/床·日。具体项目内涵见附件。

二、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内科大楼病房)、第五人民医院属二级医院,床位费收费标准:单人间105元/床·日、双人间46元/床·日、三人间37元/床·日、普通间28元/床·日、新生儿10元/床·日、门/急诊留观15元/床·日。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改建南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单人间70元/床·日、双人间33元/床·日、三人间25元/床·日。具体项目内涵见附件。

三、床位费价格项目内涵中服务项目,有医疗服务项目的,按规定的价格向患者收取费用;无医疗服务项目的,一律不得向患者收取费用。

四、对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特困群众住院的,应按有关规定收取。

五、合肥市滨湖医院等四所医院的病房床位费价格自2013年10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执行前要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期间国家和省有新的床位费价格政策,执行新的政策。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

附件:医疗机构病房床位费项目内涵

合肥市物价局

合肥市卫生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2日

附件

医疗机构病房床位费项目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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