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1.协商调解:对于补偿协议的争议,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行政裁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相关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裁决。
3.司法途径: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特别规定
1.特殊困难群体:对于征收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体,应给予适当照顾和帮助。
2.紧急情况处理:在征收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应迅速响应并妥善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1.货币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货币补偿。
2.产权调换:提供与被征收房屋价值相当的安置房,供被征收人选择。
3.搬迁补助: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补助费。
4.临时安置补助:对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
五、房屋评估
1.评估机构: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评估结果公示: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被征收人监督。
5.签订补偿协议:与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6.实施搬迁:被征收人按照协议约定完成搬迁。
7.补偿款支付: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
七、争议解决
1.协商解决:征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2.调解:如协商无果,可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3.诉讼:如调解无果,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补助补贴:包括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停产停业损失补助等,具体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房屋评估程序
1.评估机构选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2.评估过程:评估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和评估。
3.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应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评估过程的透明公正。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一、立项阶段:1.资金筹措:政府部门会根据征收范围和征收规模确定征收所需的资金,并通过相关渠道进行筹措。
2.项目规划:制定项目规划方案,明确征收范围、用途、补偿标准等内容,形成征收项目立项报告。
二、征收准备阶段:1.指定征收机构:相关政府部门会指定具体的征收机构负责具体的征收工作。
2.征收公告:通过媒体公告等方式,通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及相关权益人,同时告知他们的权益和补偿标准等内容。
3.测量界址:征收工作开始前,征收机构会委托测绘单位对征收范围进行测量,并划定清晰的界限。
4.登记材料征集:征收机构会向被征收人发放登记表,要求他们提供相关的房产证、土地证和其他需要的材料,以便进行产权登记和房屋评估。
三、评估征收阶段:1.房屋评估:由专业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补偿标准。
2.土地评估: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征收,还需要对土地的评估进行补偿标准的确定。
3.补偿方案制定:根据评估结果和政府相关政策,确定被征收人的补偿方案,包括货币补偿、房屋替代等。
四、补偿安置阶段:1.补偿告知:征收机构会向被征收人及相关权益人发放补偿告知书,告知他们的补偿金额和安置方式等相关事项。
2.补偿款支付:征收机构将补偿款支付给被征收人,包括货币补偿、搬迁费用等。
3.安置房屋:对于需要搬迁的被征收人,征收机构会提供安置房屋或者提供相应的资金用于购买新房。
五、产权变更阶段:1.确认产权:被征收人在接受补偿后,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将房产的产权转移给征收机构或新购房屋的产权人。
2.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征收范围和用途,征收机构或相关政府部门会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六、监督管理阶段:1.部门监督:相关政府部门会对征收和补偿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和媒体会对征收工作进行监督,揭露违规行为。
以上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一般流程,具体实施过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
房屋征收程序流程
一、立项阶段1. 需求确定: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需求确定征收范围和目标。
2. 立项批复:政府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征收项目,经过审核批复后,确定征收项目的具体细则和范围。
二、规划阶段1. 编制规划:政府委托专业机构对征收范围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征收地块的用途和规划方案。
2. 公示公告:征收项目完成规划设计后,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告,告知受影响人员相关情况。
三、补偿方案确定阶段1. 补偿征收对象:政府机构通过实地勘察和评估确定受征收对象,包括产权人和承租人。
2. 补偿方案制定:政府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补偿方案,包括货币补偿、安置补偿等,确保征收对象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四、公告通知阶段1. 通知征收对象:政府机构通过正式渠道向受征收对象发送征收通知书,告知相关补偿方案和时间安排。
2. 公告征收项目:政府发布征收公告,告知社会大众征收项目相关情况,确保征收程序的公开公正。
五、征收实施阶段1. 协商协议签订:政府机构与征收对象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征收协议。
2. 征收立项手续:征收实施前,政府需完成相关手续,包括法律程序和规定的报批手续等。
3. 拆迁实施: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拆迁工作,保障征收对象权益,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六、补偿落实阶段1. 补偿款发放:政府按照协议约定和补偿方案,将补偿款准确发放给征收对象。
2. 安置保障:政府对需要安置的征收对象进行合理安置和保障,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受影响。
1. 完工验收: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征收项目进行验收,确保征收目标和规划方案得到有效实施。
2. 征收总结:政府机构对征收工作进行总结,反馈和改进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的来说,房屋征收程序流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进行,保障受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征收工作的公平公正。
不过在具体操作时,政府往往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以尽可能减少征收带来的负面影响。
因此,在实施房屋征收程序时,政府和受征收对象都应该积极合作,达成双赢的局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工作流程
第三部分 强制搬迁
第五步:司法审查 (一)人民法院对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进 行全面审查。 (二)除法定不得公开的情形外,非诉执行 审查一律公开听证。 (三)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
第三部分 强制搬迁
第五步:组织强迁 区政府自收到人民法院作出的准执裁定后,应完 成以下工作: (一)召集相关部门进一步讨论完善强制搬迁执行 预案。责成属地乡镇(街道)、征收部门等单位共 同做好强制搬迁实施前至实施后的维稳工作。 (二)根据准执裁定确定的范围和内容,组织对被 执行人实施强制搬迁。
第三步: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一)补偿决定应当包括补偿方式、补偿 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 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 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 期限等事项。 (二)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一般不少 于15日。
第三部分 强制搬迁
第三步: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三)补偿决定应当依法送达被征收人, 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注: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补 偿方式确定为房屋产权调换的,用于产权 调换房屋应当为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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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收部门书面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 理相关手续。
第一部分 征收决定
第四步:委托实施单位入户调查
(一)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应当组织征询被征 收人的改建意愿;
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改建的,方可进行 旧城区改建。
第一部分 征收决定
第四步:委托实施单位入户调查
(二)调查期间,被征收人应当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房屋所有人身份情况调查; 2、房屋权属、区位、用途、面积调查; 3、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 4、改变房屋用途情况调查、确认; 5、公房是否符合房改调查、认定; 6、评估机构选定及估价人员入户现场勘查; 7、其他与房屋征收补偿关联事项的调查。
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2〕3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全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省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四条市、县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省辖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加强对县(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公平、公正和统一。
市、县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评估机构选定第五条市、县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有关规定,选择、推荐一批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供被征收人选择,同时加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市、县级政府公告房屋征收决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公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单、基本信息,并将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期限等相关事宜告知被征收人。
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一致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公布选定结果。
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随机方式确定。
采用投票方式确定的,参与投票的被征收人数量应超过被征收人总数的50%,超过50%的投票人选择同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为多数决定;采取随机方式确定的,可在摇号、抽签二者之中选其一。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流程
国有⼟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流程当前社会中,由于国有⼟地上房屋征收项⽬流程复杂,涉及利益较多,很多被征收⽅由于不了解具体的征收与补偿流程⽽导致利益受到损害。
那么,国有⼟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流程具体是什么呢?下⾯由店铺⼩编为⼤家进⾏相应的解答,以供⼤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国有⼟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流程房屋征收从启动到被征收⼈维权,总共包括了前前后后11个环节:1.依建设单位申请,政府启动房屋征收程序。
2.发展改⾰部门、国⼟资源部门、城乡规划部门、⾏业主管部门分别就拟建项⽬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利⽤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进⾏审查,其性质为预审批。
3.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
4.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案,报市、县级⼈民政府。
(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就不得新改扩建和改变房屋⽤途;有关单位暂停办理相关⼿续)5.组织有关部门论证、修改征收补偿⽅案,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
6.征求意见期满后,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征收补偿⽅案的修改情况。
7.按照有关规定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8.征收补偿费⽤⾜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
9.市、县级⼈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调查、认定和处理。
10.市、县级⼈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
同时收回国有⼟地使⽤权。
对房屋征收与补偿进⾏宣传、解释。
11.被征收⼈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申请⾏政复议,也可提起⾏政诉讼。
⼆、国有⼟地房屋征收对于补偿有哪些规定《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民政府对被征收⼈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条规定,征收个⼈住宅,被征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2018年濮阳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濮阳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濮阳国家赔偿标准一、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国家赔偿程序赔偿方式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一、征收准备工作阶段1.征收计划编制:政府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征收项目进行调查研究,确定征收的具体范围和征收数量,并编制征收计划。
2.征收公告发布:政府部门根据征收计划,发布征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的目的、范围、数量、征收时间等信息。
3.面谈与协商:政府部门与受征收人进行面谈与协商,明确征收范围和方式,并听取受征收人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收决定和公示阶段1.征收决定:政府部门根据面谈与协商的结果,形成征收决定文件,明确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和征收时间等内容。
2.征收公示:政府部门根据征收决定,对征收的房屋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
公示内容包括征收的范围、数量、补偿标准等。
三、过渡期准备工作阶段1.补偿方案制定:政府部门根据征收决定,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包括货币补偿、安置补助、物业补偿等内容。
2.过渡期准备:政府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勘验和测绘,为后续补偿提供准确的房屋信息。
四、补偿协议签订阶段1.补偿协商:政府部门与受征收人进行补偿协商,协商双方就补偿的内容、方式、金额等进行协商。
2.补偿协议签订:协商一致后,政府部门与受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房屋征收阶段1.征收通知:政府部门向受征收人发放正式的征收通知书,通知受征收人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
2.房屋征收:受征收人按照征收通知书的要求,将房屋交付给政府部门。
六、补偿发放阶段1.补偿申报:受征收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政府部门提出补偿申报。
3.补偿发放:政府部门根据审核结果,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受征收人发放补偿款项。
七、安置工作阶段1.安置安排:政府部门根据征收和补偿的情况,制定安置方案,安排受征收人的安置。
2.安置管理:政府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受征收人的安置情况,确保受征收人得到合理的安置。
八、相关手续办理阶段1.房屋产权过户:政府部门和受征收人共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产权转移给政府。
河南省区级房屋征收工作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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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流程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流程房屋拆迁是指为了进行土地开发、城市重建、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而对现有房屋进行拆除的行为。
在国内,对于房屋拆迁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其中包括《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
以下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流程的详细介绍。
第一步:土地征收决定房屋拆迁的第一步是土地征收决定的发布。
征收决定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开发或城市建设需要进行发起,并向拆迁范围内的住户进行通知。
第二步:征收范围确定征收决定确定后,政府会对拆迁范围进行界定,做出征收范围确定的公告。
征收范围通常会有明确的地理边界,涵盖居民住宅、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不同类型的房屋。
第三步:补偿计划制定政府会根据拆迁范围制定相应的补偿计划。
补偿计划包括拆迁范围内不同类型房屋的补偿标准和方式,以及住房搬迁安置等计划。
补偿标准主要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例如《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房屋补偿的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四步:征收通知及征收补偿议定书签订政府会向受拆迁影响的居民发放征收通知书,通知住户需要在一定时间内签订征收补偿议定书。
征收通知书会清楚说明征收范围、拆迁时间、补偿标准等内容。
而征收补偿议定书则是签订双方的补偿协议,规定了具体的补偿金额和方式等。
第五步:财产评估在签订征收补偿议定书之前,政府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财产评估。
评估师会上门核实被拆迁房屋的实际面积、年限、结构、装修等情况,然后根据相关的补偿标准进行评估,计算出拆迁补偿的具体金额。
第六步:补偿款支付政府会根据签订的征收补偿议定书,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拆迁补偿款。
补偿款的支付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
在拆迁过程中,政府通常会提供必要的搬迁安置费用和过渡性住房补贴。
第七步:房屋拆除在拆迁补偿款支付后,政府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除。
拆除工作需要遵循相关的安全规范和程序,确保安全、有序进行。
第八步:住房安置对于因拆迁而无住房的居民,政府会根据补偿计划提供适当的住房安置。
濮阳拆迁协议书范本
濮阳拆迁协议书范本甲方(拆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拆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需对乙方位于濮阳市的房产进行拆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拆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拆迁范围及对象1.1 拆迁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拆迁对象:乙方所有的位于拆迁范围内的房产及相关附属设施。
二、拆迁补偿方式及标准2.1 补偿方式:甲方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拆迁补偿政策,对乙方进行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
2.2 补偿标准: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乙方房产的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搬迁期限及过渡期安排3.1 搬迁期限: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完成搬迁。
3.2 过渡期安排: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临时过渡用房或过渡期补助,具体安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拆迁补偿款支付方式及时间4.1 支付方式:甲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拆迁补偿款。
4.2 支付时间:甲方应在乙方搬迁完毕并交付房产之日起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补偿款。
五、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拆迁补偿款,应按未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03•【字号】濮政〔2016〕28号•【施行日期】2016.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2016〕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濮阳市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3日濮阳市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棚户区(含城中村、危旧小区、旧片区)改造工作,切实改善民生,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棚户区改造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健全机制,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棚户区改造任务。
棚户区改造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政府主导、平台支撑。
政府统筹协调,编制规划,明确主体,确定平台,依托平台改造建设。
二是一体运作、分级负责。
将市城市规划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打捆运作,统一规划、统一包装、统一委托、统一融资,各级各部门和各承接主体各负其责,合力推进。
三是突出民生、分类实施。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村(居)民利益,原政策确定的安置补偿标准不变,根据不同情况分类确定安置补偿方案,加快实施。
四是群众自愿、公开透明。
充分尊重村(居)民意见,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坚持方案、程序、过程和结果“四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工作机制棚户区改造实行统筹协调、一体运作、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
(一)实行统一领导。
城市更新指挥部负责市城市规划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统筹协调,完善措施,求实求效,强力推进。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2.29•【字号】濮政〔2016〕8号•【施行日期】2016.0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濮政〔201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濮阳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2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征收补偿第三章安置方式第四章平台建设与房源筹集第五章资金来源和优惠政策第六章工作要求第七章附则濮阳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有效缩短安置周期,加快安置进度,满足棚户区居民多元化需求,消化存量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第二条市城市规划区内实施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含城中村)(以下简称棚户区),且纳入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适用本意见。
第三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更新办公室)是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政策制定、计划编制、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市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城管、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
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
第四条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遵循政府主导、居民自愿、分类施策的原则,在尊重群众自主选择补偿方式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
濮阳油田拆迁计划公示
濮阳油田拆迁计划公示拆迁范围根据对濮阳油田的规划和调研结果,为了保障油田的正常开发和安全生产,需要进行拆迁工作。
拆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油井区域:涉及油田内部各个油井的场地、设施以及相关设备;2.生活区:主要包括油田员工的住宅区,目的是为了确保员工的生活环境安全;3.道路和交通设施:涉及油田周边的道路、交通设施以及相关服务设施;4.公共设施:包括油田内的医疗机构、学校、超市、餐厅等公共设施。
拆迁程序拆迁计划遵循以下程序:1.拆迁计划公示:对拆迁计划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公开信息,征求意见和建议;2.拆迁方案报批:经过公示后,将拆迁方案报批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保拆迁方案的合法性和科学性;3.拆迁协议谈判:与被拆迁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协商和谈判,达成拆迁补偿协议;4.拆迁补偿款支付:依据拆迁协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支付拆迁补偿款;5.拆迁工作实施:按照拆迁方案和拆迁协议的要求,进行实际拆迁工作;6.后续服务保障:对被拆迁人员进行后续服务,为他们安排合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7.监督和评估:对拆迁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拆迁工作合理、规范和公正。
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财产补偿:对被拆迁人员的房屋、土地、设施和其他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2.生活工作安置:通过为被拆迁人员提供合适的住房和就业机会,确保他们正常的生活和工作;3.社会保障:对被拆迁人员提供相关社会保障,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4.教育补偿:对受影响的学生提供教育补偿和公平机会;5.其他补偿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其他合理的补偿。
拆迁协商和谈判为了保障被拆迁人员的利益,拆迁计划会进行充分的协商和谈判。
主要内容包括:1.补偿方式和标准:双方将协商确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和标准,确保合理、公正;2.住房安置:对没有住房的被拆迁人员,将提供合适的住房安置;3.就业安置:为被拆迁人员提供就业机会和培训;4.临时生活安排:对需要暂时搬迁的居民,提供临时生活安排。
河南濮阳易地搬迁细则
河南濮阳易地搬迁细则1. 引言河南濮阳市作为中国的中部省份,拥有丰富的资源和人口。
为了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农村地区的产业转移和人口流动,濮阳市制定了《河南濮阳易地搬迁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细则的内容、目的以及实施方式。
2. 细则内容2.1 搬迁范围《河南濮阳易地搬迁细则》适用于濮阳市境内需要进行易地搬迁的地区和群众。
主要包括以下情况:•农村地区环境恶劣或经济条件较差,不适宜居住的地方;•需要进行城市更新或基础设施建设的区域;•需要进行农村产业转移的区域。
2.2 搬迁程序2.2.1 搬迁需求评估政府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评估搬迁范围和搬迁规模,并确定搬迁的总体目标。
2.2.2 搬迁方案制定政府部门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制定搬迁方案,包括搬迁地点选址、搬迁补偿标准、搬迁资金来源等。
2.2.3 搬迁告知与协商政府部门向搬迁对象进行搬迁告知,并与其进行协商,解答疑问,征得搬迁对象的同意。
2.2.4 搬迁实施根据搬迁方案,政府部门负责组织搬迁工作,包括征地、拆迁、房屋建设等工作。
2.2.5 搬迁后续服务政府部门负责搬迁后的安置和服务工作,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就业培训、教育医疗等。
2.3 搬迁补偿政府部门根据搬迁对象的实际情况,给予搬迁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补偿:根据搬迁对象的住房情况和房屋面积,给予相应的补偿款项。
•土地补偿:对于有土地权益的搬迁对象,按照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进行补偿。
•生活补助:对于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搬迁对象,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就业安置:政府部门积极提供就业机会,帮助搬迁对象解决就业问题。
2.4 搬迁管理和监督政府部门负责对搬迁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解决搬迁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3. 目的与意义《河南濮阳易地搬迁细则》的实施旨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
具体目的和意义如下:•解决农村地区恶劣环境和经济条件差的问题,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完整word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程序一、前期工作阶段流程 (2)(一)编制年度计划 (2)(二)项目立项或土地储备 (2)(三)审查征收项目、确定征收范围 (3)(四)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3)(五)房屋调查摸底 (3)(六)选择评估机构 (3)(七)开展预评估 (4)二、征收决定阶段流程 (4)(八)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4)(九)听证 (4)(十)稳定风险评估 (4)(十一)补偿资金保障 (4)(十二)安置房源保障 (4)(十三)作出征收决定 (4)(十四)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5)(十五)公示评估结果 (5)(十六)送达评估报告 (5)三、征收实施阶段流程 (5)(十七)签订补偿协议 (5)四、征收后续阶段流程 (5)(十八)作出补偿决定 (5)(十九)申请强制执行 (5)(二十)公布补偿情况 (6)(二十一)建立征收档案 (6)(二十二)拆除征收房屋 (6)(二十三)移交征收土地 (6)(二十四)审计结果公布 (6)(二十五)项目最终结算 (6)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明确工作职责,促进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前期工作阶段流程(一)编制年度计划房屋征收部门应会同规划、国土、发改委等部门,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于每年10月31日前按照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计划编制、提出本地区下一年度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年度征收计划。
年度征收计划经政府审议后,呈人大决定。
(责任单位:×××)(二)项目立项或土地储备1、土地储备(责任单位:×××)2、项目立项(责任单位:×××)①项目立项实行审批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实行核准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规划选址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手续。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办法的通知-豫政[2007]1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办法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办法的通知(豫政〔2007〕1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现将《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二○○七年三月十三日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由省人民政府裁决的征地补偿标准争议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由省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进行。
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裁决承办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配合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有关具体工作。
第四条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应当先协调后裁决。
裁决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民主的原则。
第五条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期间不停止征地方案的实施。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六条当事人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应当向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申请协调解决。
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协调申请之日起60日内协调完毕。
达不成协议的,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终止协调,制作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终止协调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裁决的途径和期限。
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终止协调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裁决。
无正当理由逾期申请的,省人民政府不予受理。
第七条对属于个人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当事人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
濮阳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濮阳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征收耕地补助,旱田平均每亩补助5.3万。
水田平均每亩补助9万。
菜田平均每亩补助15万。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助5.8万。
水田平均每亩补助9.9万。
菜田平均每亩补助15.6万。
3、征收林地及其他用农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大家对拆迁房子应该都很熟悉吧,为了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会对一些小区和农村的房子进行拆迁,拆迁是为了能够让城市建设顺利的进行,但首先要安顿好拆迁的民众,民众的居住问题的解决是拆迁成功的保障,安置房的设置和征地补偿标准的设置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解决住房的问题,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濮阳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濮阳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的土地补偿标准如下:城关镇(北关村(北关街)、新民街、红星街、和平街、新华街、陈村、红卫村(红卫街)、北街村、、西门里村、蔡寨村、民主村(民主街村)、城隍庙村、南街村、南关村、西街村(西一街村、西二街村)、荣湾村、郭寨村、西关村、杜庄村、温庄村、东街村、东关村、杨拐村、黄楼村、吉村、李堤村、张庄村、王村、西豆堤村(西窦堤村)、东豆堤村(东窦堤村)、龙堤村、魏庄村、赵堤村、宋村、陈拐村、铁炉村、谷家庄村、邢楼村、裴西屯村、大屯村、后田丈村、贺村、邢庄村、前田丈村、文村、樊村、孙庄村、王庄村、南堤村)、清河头乡(陈庄村(g106国道以西部分)、管五星村(g106国道以西部分)、刘五星村、前刘贯寨村(g106国道以西部分)、岳堤口村(g106国道以西部分)、刘思公村(g106国道以西部分)、西清河头村(g106国道以西部分)、鲁五星村)的补偿标准是63500元/亩。
清河头乡(管五星村(g106国道以东部分)、桃园村、吴堤口村、陈庄村(g106国道以东部分)、西清河头村(g106国道以东部分)、刘思公村(g106国道以东部分)、岳堤口村(g106国道以东部分)、前刘贯寨村(g106国道以东部分)、中清河头村、东清河头村、西刘贯寨村、东刘贯寨村、沙河寨村、振兴寨村、焦寨村、西大韩村、东大韩村、杨昌湖村、娄昌湖村)、胡状乡(雷庄村、安村、黄村、西牛庄村、安寨村、中草庙村、东草庙村、炉里村)、五星乡(杜家寨村(杜寨村)、水牛寨村、赵寨村、西八里庄村、东八里庄村、谢店村、王寨村、魏寨村、马寨村、张家寨村(张寨村)、前吕寨村、后吕寨村、李岸村、西高城村、东高城村、七王庙村)、柳屯镇(赵寨村、刘庄村、焦村、官仁店村、于家村、杨什八郎村、单什八郎村、韩村、高村、陈村、七娘寨村、柳屯村、刘拐村、张寨村、大没岸村、韩没岸村、杨村)的补偿标准是600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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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
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
濮拆办[2011]17号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按照《条例》规定,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的要求,健全房屋征收工作机制,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特制定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如下:
房屋征收决定程序
一、依建设单位申请,政府启动房屋征收程序。
二、发展改革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城乡规划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就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进行审查。
三、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调查登记,并适时公布调查结果。
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还应当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四、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新改扩建和改变房屋用途,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五、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部门论证,修改征收补偿方案,
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六、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
其中,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政府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
七、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其中,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还要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八、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九、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十、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
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对房屋征收与补偿进行宣传、解释。
十一、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征收补偿程序
一、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鉴定。
三、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
其中,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计算、结清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复核住房保障条件的,政府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四、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规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根据人民法院判决,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付补偿,或者被征收人如期完成搬迁。
五、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被征收人在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六、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
七、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议可诉。
八、政府根据补偿决定给予补偿;被征收人如期完成搬迁。
九、房屋征收部门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搬迁程序一
一、签订补偿协议。
二、在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的,另一方可起诉。
三、根据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付补偿,或者被征收人如期完成搬迁。
四、不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的,由人民法院民事强制执行。
搬迁程序二
一、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
二、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三、政府根据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屋征收评估程序
一、选定或者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二、评估委托、签订委托书或者委托协议。
三、制定评估方案。
四、收集评估资料、组织实地查勘、入户调查。
五、选定评估方法。
六、进行评估,形成初步评估结果并公示。
七、提交评估报告,包括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并将报告送达或者公示。
八、评估资料的立卷、归档。
九、对评估报告的解释、说明。
十、复估和专家委员会鉴定。
濮阳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