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计算当中争议问题技术总结

建筑面积计算当中争议问题技术总结
建筑面积计算当中争议问题技术总结

建筑面积计算当中争议问题技术总结

1、建筑物门前凹进部分的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上部为现浇钢筋混凝土、钢化

玻璃雨篷或露台

下层

操作方法:顶盖是雨蓬的计算1/2;顶盖为房屋的计算全面积。

2、阳台、露台、入户花园的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1)阳台、露台设计上只有虚线分界,实际连为一体,我们该如何处理?

操作方法:按整体考虑,看该阳台、露台的顶盖情况,顶盖投影面积大于1/2的按顶盖投影面积计算;建筑图设计上表示露台但顶盖投影面积大于1/2的,按顶盖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2)入户花园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操作方法:入户花园、与阳台相连的花园均参照阳台计算建筑面积;(当入户花园与玄关和房屋中的过道联系在一起时参照结构施工图,玄关等与入户花园是同一整体的,纳入入户花园计算。)

3、突出屋顶有二层的设备间和电梯机房,是计算两次建筑面积还是一次?

操作方法:计算两次建筑面积

4、在别墅中多出现的底层平台与门斗、有柱门廊混合的情况如何区别?

操作方法:底层有柱、有墙的一个开间或多个开间的平台情况按门斗或柱廊计算全部面积5、电梯间旁的走廊或通道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操作方法:按敞开走廊1/2计算建筑面积。

6、办公楼或高档住宅楼中有的阳台上有部分空间可以利用且为百叶材料围合的放置VRV 设备的部位该如何计算面积?百叶材料制作视为封闭还是不封闭?

操作方法:单独百叶封闭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百叶封闭部分与阳台相通,按阳台封闭与否计算建筑面积。

7、车库层高2.19米,而楼梯、电梯和门厅及车库过道等高度达到2.2米,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操作方法:不计算建筑面积。

8、房屋设计蓝图中表示架空或门厅架空的面积计算问题?

操作方法:有围护的一层局部架空是利用作为房屋入户门厅或入户大堂的要计算建筑面积。

9、关于房屋飘窗的定性及建筑面积计算问题:

操作方法:(1)下图2是飘窗,它强调是突出外墙,按飘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下图1的窗是沿外墙的,不属于飘窗范围,不论室内抬高多少高度均要计算建筑面积。

(2)、落地飘窗中设置搁板,不认为是窗台,按落地飘窗计算建筑面积。

10、涉及综合楼楼梯层平均分摊问题:

(1)综合楼楼电梯层平均分摊时,除了楼梯、电梯井是否还包含楼梯、电梯前室部分?操作方法:按实施细则层平均分摊的范围包括楼梯间、电梯井及屋顶机房。

(2)若裙房1-2层为商业,3-4层为办公,塔楼为住宅的情况下,位于裙房中楼电梯1作为直接通向3-4办公的垂直通道需要做层平均分摊吗?

楼电梯1楼电梯2

塔楼1(层)

塔楼2(层)

楼电梯3

裙房4层

操作方法:楼电梯1、楼电梯2、楼电梯3层平均分摊后归入所在功能区进行分摊。层平均分摊时按各楼电梯服务层数进行平均。

(3)底层房屋作为物业用房、社区活动用房、会所等性质的综合是否要做楼梯层平均?

梯梯

车库

物业用房、社区活动房、会所等

操作方法:类似纯住宅中的底层设有物业、社区用房和会所等纳入综合楼范围,楼梯、电梯要进行层平均分摊。

11、关于房屋设计中有预制柱廊的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操作方法:房屋的预制的柱廊的装配是与房屋同时建造的完成的,按有柱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12、沿街有柱走廊是否要计算建筑面积?

操作方法:根据建设部建住房(2002)74号文件,该沿街有柱走廊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计算建筑面积,其它均须计算建筑面积。并根据实际使用功能和服务对象进行分摊。

住宅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在住宅建筑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和方法是: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住宅如内部带有部分楼层(如阁楼)也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或高层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或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4、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和附墙囱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设面积。 7、住宅建筑内的技术层(放置各种设备和修理养护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技术层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雨棚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棚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面积(有柱雨棚和无柱雨棚计算应一致)。 9、突出房屋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0、两个建筑物之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1、突出墙面的门斗,眺望间,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2、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按其阳台净面积(包括阳台栏板)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3、住宅建筑内无楼梯,设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楼梯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并设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楼梯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另外,在住宅的建筑中,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有: 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和挂(壁)板,如:柱、垛、勒脚等。 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宽度在60厘米以内的钢梯。 3、独立不贴于外墙的烟囱、烟道、贮水池等构筑物。

建筑工程预算建筑面积计算大全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全文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全文 https://www.360docs.net/doc/0d17003923.html, 2014-07-17 09:07:47 来源:聊城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9号) 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19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

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 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王海宏胡晓丽陈国立徐成高 吴宏伟 王玉波胡建明程万里杜浐阳白洁如刘大同赵彬泽仁江措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公式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公式 分摊的公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幢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A、电梯井、楼梯、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走道、地下设备、值班警卫室等。 B、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C、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是“套(单元)建筑面积”的简称。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是每套住宅户内除墙体厚度外全部的净面积的总和。其中包括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不吊柜)、户内楼梯(按投影面积)、阳台。斜面屋顶结构的房间,层高低于2.20米的部分不计入面积。 套内面积是“套内建筑面积”的简称。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套内阳台建筑面积面积 1、套内使用面积是指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是指新建住宅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公用墙和非公用墙两种; 3.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有封闭式阳台、挑阳台(底阳台)、凹阳台和半挑半凹阳台之分。

供热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面积 一般来说:套内使用面积*1.49=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1、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建筑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容积率越低,居民的舒适度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化率也是如此。绿化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2、建筑用地面积:指建筑或建筑群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包括室外工程(如绿化、道路、停车场等)的面积,其形状和大小由建筑红线加以控制。 3、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你开发商可以用于建设的土地面积.你买一块地,但由于市政或其他原因,需要占用你一些土地,如市政道路,即常说的要扣路幅,还有如在土地边有高压线,国家规定就需退出多少米才能建房的.所以你土地证面积并不一定是你的建设用地面积,土地证面积减去你不能用的面积后就是你的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 4、“用地面积”:是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的各种建设用地的面积。城市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可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等。但各种性质用地的面积并不只单纯包括其本身所占用的土地面积,还包括一些直接为其服务的建设用地面积。如城市的“居住用地面积”包

建筑施工常用计算公式大全及附图

建筑施工常用计算公式大全及附图 工程量计算公式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 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 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 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 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点击>>工程资料免费下载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 式中:V—基槽土方量; A—槽底宽度; C—工作面宽度; H—基槽深度; 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 V=1/6H[A×B+a×b+(A+a)×(B+b)+a×b]。 式中:V—基坑体积; A—基坑上口长度; B—基坑上口宽度; a—基坑底面长度; 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 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7

2017年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最强总结! 关于《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建筑面积计算数据比较多,很容易混淆,下面特找来建筑面积计算相关数据总结说明,供大家参考! 一、计算全面积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 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 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9.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大于2.1m

10.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大于2.1m 11.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12.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13.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14.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 15.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 16.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 二、计算一半面积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 2.局部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 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10.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11.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 12.门廊、有柱雨篷、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 及以上 1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 14.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 15.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1.2~2.1m 16.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1.2~2.1m 17.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 18.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部分 1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 20.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 21.室外楼梯 22.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

2016年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逐条解读01

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逐条解读 新《建筑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已经实施15个月了。新版规范变化非常大大,对当前很多“偷面积”的绝招有秒杀力,为让从事房地产研发工作的朋友不违反规范,不触红线,尽可能的偷面积。特邀请最牛专家对《新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逐条解读,希望大家喜欢:第一部分:新面积规范编制原则 修订总体原则 1、适用范围:增加了“建设全过程”。本次修订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建设全过程,规划、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等。但房屋产权面积不适用于本规范; 2、阳台面积计算以主体结构为主的原则; 3、可以利用(不论设计是否明确利用)的建筑空间都计算建筑面积,取消设计加以利用的说法; 4、一般计算原则:本规范中,一般的取定顺序是: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计算面积;有底板的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按底板计算面积(室外走廊、架空走廊);底板也不利于计算的,则取顶盖(车棚、货棚等)。主体结构外的附属设施按结构底板计算面积; 5、本规范涉及的所有建筑部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规范的要求。 第二部分:新面积规范修订的内容 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面积计算; 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 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走廊等的面积计算规定; 4.增加了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 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 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

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 8.修订了外保温层面积计算规定; 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 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第三部分:新面积规范术语解释 旧版规范删除的术语:回廊、围护性幕墙、装饰性幕墙、眺望间、永久性顶盖。删除了按使用功能命名的术语。 新版规范新增的术语:建筑面积、建筑空间、结构净高、结构层、门廊、楼梯、主体结构、露台、台阶。 修改的部分原有术语:层高、架空层、走廊、阳台、飘窗、骑楼、过街楼等。 1.新增术语

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 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

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最新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主要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面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建筑面积可以分为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013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解读

2013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规定(条文说明)2014-06-09 22:20 专业分类:工程造价浏览数:72213 3.0.1 建筑面积计算,在主体结构内形成的建筑空间,满足计算面积结构层高要求的均应按本条规定计算建筑面积。主体结构外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按相应条款计算建筑面积。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以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0.2 建筑物内的局部楼层见图1。 3.0.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因其上部结构多为斜板,所以采用净高的尺寸划定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对应规则。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因其看台上部设有顶盖且可供人使用,所以按看台板的结构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

所称的“场馆”为专业术语,指各种“场”类建筑,如:体育场、足球场、网球场、带看台的风雨操场等。 3.0.5 地下室作为设备、管道层按本规范第3.0.26条执行;地下室的各种竖向井道按本规范第3.0.19条执行;地下室的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按本规范第3.0.18条规定执行。3.0.6 出入口坡道分有顶盖出入口坡道和无顶盖出入口坡道,出入口坡道顶盖的挑出长度,为顶盖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长度;顶盖以设计图纸为准,对后增加及建设单位自行增加的顶盖等,不计算建筑面积。顶盖不分材料种类(如钢筋混凝土顶盖、彩钢板顶盖、阳光板顶盖等)。地下室出入口见图2。

3.0.7 本条既适用于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建筑面积的计算,也适用于目前部分住宅、学校教学楼等工程在底层架空或在二楼或以上某个甚至多个楼层架空,作为公共活动、停车、绿化等空间的建筑面积的计算。架空层中有围护结构的建筑空间按相关规定计算。建筑物吊脚架空层见图3。 3.0.9 无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见图4。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见图5。图4 无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1——栏杆;2——架空走廊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T50353-2013(2015年1月1日实施建)

目录 1总则 (1) 2术语 (2) 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5) 本规范用词说明 (8) 附:条文说明 (9) Contents 1General Provisions (1) 2Terms (2) 3Calculation rules of construction area (5)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8)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9) 1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 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 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2.0.9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2.0.10 架空层 stilt floor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11 走廊 corridor 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2 架空走廊 elevated corridor

2018新版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读

2018新版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读 建筑面积就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与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就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 建筑面积就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与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就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与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与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与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与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就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就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图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就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层高就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

建筑工程量计算方法(含图及计算公式)

工程量计算方法 一、基础挖土 1、挖沟槽:V=(垫层边长+工作面)×挖土深度×沟槽长度+放坡增量 (1)挖土深度: ①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与自然地坪标高在±0.3m以内,挖土深度从基础垫层下表面算至室外设计地坪标高; ②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与自然地坪标高在±0.3m以外,挖土深度从基础垫层下表面算至自然设计地坪标高。(2)沟槽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3)放坡增量:沟槽长度×挖土深度×系数(附表二 P7) 2、挖土方、基坑:V=(垫层边长+工作面)×(垫层边长+工作面)×挖土深度+放坡增量 (1)放坡增量:(垫层尺寸+工作面)×边数×挖土深度×系数(附表二 P7) 二、基础 1、各类混凝土基础的区分 (1)满堂基础:分为板式满堂基础和带式满堂基础,(图10-25 a、c、d)。

(2)带形基础 (3)独立基础

1、独立基础和条形基础 (1)独立基础:V=a’× b’×厚度+棱台体积 (2)条形基础:V=断面面积×沟槽长度 (1)砖基础断面计算 砖基础多为大放脚形式,大放脚有等高与不等高两种。等高大放脚是以墙厚为基础,每挑宽1/4砖,挑出砖厚为2皮砖。不等高大放脚,每挑宽1/4砖,挑出砖厚为1皮与2皮相间(见图10-18)。

基础断面计算如下:(见图10-19) 砖基断面面积=标准厚墙基面积+大放脚增加面积或 砖基断面面积=标准墙厚×(砖基础深+大放脚折加高度) 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则 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总结

建筑面积计算的分类记忆 建筑面积计算的分类记忆 ☆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原则上应具备的条件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原则上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计算建筑面积的有关规定和规则,能够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普遍性的条件: 1、应具有上盖; 2、应有围护物; 3、结构牢固,属永久性的建筑物; 4、层高在2.20m或2.20m以上; 5、可作为人民生产或生活的场所。 其中:层高系指房屋的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至地面,或楼面至屋顶面的垂直距离。楼板面至屋顶面的垂直高度也包括楼板面至房屋顶平台面的高度,但房屋顶面或平台面都不应包括隔热层的高度。 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中所指房屋层高2.2m以上的计算建筑面积,都包括2.2m本身,其含意是层高在2.2m或2.2m以上的计算建筑面积。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这里说明: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这里的多层房屋系指两层或两层以上的房屋。单层房屋层高高于 2.2m也只能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层高低于2.2m的房屋都不能计算建筑面积。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梯间、电梯间是指进出楼梯或电梯的房间,还包括突出房屋屋面,有顶盖、有围护结构、永久性的、层高不低于2.2m的、供上升屋顶顶层维修房屋或安全出口的房间,或供停放检修,升降电梯用的房间。 夹层、插层、技术层也称附层,是指建筑在房屋内部空间的局部层次,是安插于上下两个正式房屋层中间的房屋。从外表看不出来,这些增加的房屋层,有的是结构层,即属于整个房屋整体结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3版个人总结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 内不等厚时,以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2. 20m计算全部面积,结构层高<2.2m计算1/2面积; 2.【局部楼层】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 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2. 20m计算全部面积,结构层高<2.2m计算1/2面积; 3.【坡屋顶】形成建筑空间的的坡屋顶,结构净高≥2.1m计算全面积,1.2m≤结构净高<2.1m计算1/2 面积,结构净高<1.2m不计算面积; 4.【场馆看台下建筑空间】结构净高≥2.1m计算全面积,1.2m≤结构净高<2.1m计算1/2面积,结构净 高<1.2m不计算面积; 5.【有顶盖无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各种"场"类建筑,如:体育场、足球场、网球场、带看台的风雨操场 等。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 6.【地下室、半地下室】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2. 20m计算全部面积,结构层高<2.2m 计算1/2面积; 7.【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 计算面积;顶盖不分材料种 类(如钢筋混凝土顶盖、彩钢板顶盖、阳光板顶盖等)。 8.【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2. 20m计算 全部面积,结构层高<2.2m计算1/2面积;架空层中有围护结构的建筑空间按相关规定计算。

9.【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的走廊(回廊)】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2. 20m计算全部面积,结构层高<2.2m计算1/2面积; 10.【建筑物间架空走廊】有顶盖和维护结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维护结构有维护设施的, 按结构底板水平面积1/2计算; 11.【立体书库、仓库、车库】有维护结构的,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 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技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2. 20m计算全部面积,结构层高<2.2m计算1/2面积。 起局部分隔、存储等作用的书架层、货架层或可升降的立体钢结构停车层均不属于结构层,故该部分分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12.【有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2. 20m计算全部面积, 结构层高<2.2m计算1/2面积。 13.【落地橱窗】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按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2. 20m计算 全部面积,结构层高<2.2m计算1/2面积。 14.【凸(飘)窗】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0.45m,且结构净高≥2.1m的飘窗,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2面积。 15.【室外走廊(挑廊)】有维护设施的,按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16.【檐廊】有维护设施(或有柱)的,按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17.【门斗】按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2. 20m计算全部面积,结构层高<2.2m计算1/2 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 1、套内面积:以一户轴线计算(不含阳台)。 2、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3、套型阳台面积:一户中阳台面积相加。(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 4、套型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 5、销售面积:套型建筑面积加上一半的阳台。 6、标准层使用面积:指每套住宅户门内独自使用的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 厨房、卫生间、餐厅、过道、前室、贮藏室等各种功能空间,以及壁厨等使用空间的面积。阳台面积单独计算,不应列在套内面积之中。 7、标准层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邻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平 投影面积计算,当外墙设外保温层时,按保温层外表面 计算。 8、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 9、公摊面积:套型建筑面积减去套内面积。 10、总销售面积:销售面积乘以套数。 11、容积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物的总 建筑面积时,通常不包括±0.00以下地下建筑面积。 12、建筑密度: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13、绿地率:一定地块内绿地总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14、绿地总面积:一定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包括公共绿地、建筑物 所属绿地、道路绿地、水域等。不包括屋顶、晒台、墙面 及室内的绿化。 15、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 域。 16、道路广场总面积:设计范围内道路、公共广场、停车场用地面积的总和。

下列情况不用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以及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以及看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 桥、挑台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装饰性幕墙、 空调机外隔板、飘窗、构件配件、宽度2.10M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的装饰性阳台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用于检修的室外楼梯,消防等室外 楼梯 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罐、气枢、水塔、贮油池、贮仓、 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建筑行业所有计算公式大全及附图

建筑行业所有计算公式大全及附图 全套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如右图: 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表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表示取土回填。 五、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1、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长度按包括桩尖的全长计算,桩尖虚体积不扣除。计量单位:m3,体积计算公式如下: V=桩截面积×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 2、送钢筋混凝土方桩(送桩):当设计要求把钢筋砼桩顶打入地面以下时,打桩机必须借助工具桩才能完成,这个借助工具桩(一般2~3m长,由硬木或金属制成)完成打桩的过程叫“送桩”。计算方法按定额规定以送桩长度即桩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0.5米乘以横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计量单位:m3,公式如下: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总结(2)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7 不计,计一半,全计建筑面积的记忆分类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建筑面积计算的分类记忆 1、层高小于2.2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为统一标准,所有层高低于2.2m以下的房屋、房间、房层、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走廊、檐廊、阳台、挑廊、挑楼、地下室、半地下室等都不宜计算建筑面积。这也是作为人民生产和生活空间的最基本的需求。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蓬等。 构件是组成房屋结构的各单元,如房屋的梁、柱等,这里指的是突出房屋墙面的梁、柱等构件。 配件是组成房屋的零件或部件,这里指的是突出房屋墙面的部件,例如砖和瓦等部件。装饰柱是指为装饰或点缀房屋而用的非承重柱,承重柱是指对房屋起承重作用的结构柱。承重柱有时在外表附有装饰性的部分。装饰柱或承重柱,以及承重柱的装饰性部分的认定,以设计图纸为准。 装饰性的玻璃幕墙是指附在或架在房屋外墙面上起装饰作用的玻璃幕墙。 垛是指房屋墙上,向上或向外突出的部分,如突出房屋墙面的砖、瓦以及水泥构件。勒脚是位于房屋外墙面下部,突出房屋外墙面的,为保护墙基和墙体的、防水浸蚀、防腐蚀的、附在房屋外墙面下端的表面构筑层,它由砖或混凝土或三合土等材料构成。不是所有房屋都有勒脚。 台阶在这里是指室外台阶,室外台阶是房屋的辅助设施,不单独计算建筑面积。 室外台阶是房屋室内外地面联系的过渡构件,是根据室内外地面之间的高差而设置的。 无柱雨蓬这里指的是无柱的、位于门上方或窗上方的为防雨和防晒用的顶盖。顶盖一般由混凝土构件(板)构成,与房屋的墙体或房屋的梁柱相连接,顶盖的下方无承重柱或承重墙支撑,顶盖下方可能是房屋的进出口或人行通道,没有围护结构或围护物。

解读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解读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解读《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面积是建设工程领域一个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建筑面积也占据着重要地位,不仅是工程造价确定的重要基础,也是造价指标、工料指标等技术经济指标的主要基数。因此,合理、准确地计算建筑面积是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何为建筑面积,在一个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中能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一般是指供人们生产、生活的活动场所,它应具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具备一定的使用功能。具体来说,第一:能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必须能供人自由出入,成为人的活动场所,即所谓的“可上人”;第二:能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必须满足一定的结构形式和尺寸的要求,如是否有顶盖?是否有围护?高度(层高或净高)是否满足要求?等等;第三:能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必须有一定的用途,即“设计加以利用”,如居住、办公、储藏等。笔者认为,以上三个方面可以作为能否计算建筑面积的主要判断要素。 正因为建筑面积计算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一个合理、准确、完善、统一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2005年4月15日,国家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总局联合发布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以下简称“面积计算规范”),并于2005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而深圳市也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在工程计价过程中,全面执行“面积计算规范”。 “面积计算规范”属于推荐性国家标准,是在1995年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DGZ—101—95)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面积计算规范”的发布有两个显著的特征,首先,由以往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上升为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使其成为国家标准,地位得到提升,有利于规范的推行使用,更有利于建筑面积计算规定的统一。其次,“面积计算规范”从表现形式、条款设置和规定内容等方面均作了较大的调整,设置了专门章节解释和定义有关“术语”,保证了用词的准确和严谨,可以避免误解与争议;还增加了“条文说明”,对有关规定进行了较详细的阐述,便于理解和使用。 “面积计算规范”的推行,不可避免地给工程计价工作带来了影响,因此,有必要对新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对比分析。深圳市原来采用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03)》是以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主体细化而成的。因此,我们的对比就在“面积计算规范”与深圳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03)》(以下简称“面积计算规则”)之间展开。 1.“高度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这一规定几乎贯穿于“面积计算规范”的每一条款,这一规定也适当地扩大了建筑面积计算范围。如平板顶盖结构的面积计算按层高2.20m分界,以上全算,以下算一半;坡顶盖结构和场馆看台下在设计利用的前提下按净高2.10m和1.20m分界,2.10m以上全算,1.20m至2.10m算一半,1.20m以下不算。比“面积计算规则”关于高度的计算范围要大,原规则中层高2.20m以内的部分是不计算建筑面积的。 2.“面积计算规范”取消了在无围护结构情况下,以“柱”来确定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的做法,有无顶盖成为了判断是否计取建筑面积的重要条件,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也成为了面积计算的基础。如架空层的计算,“面积计算规范”规定“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 1/2计算”,而“面积计算规则”规定则按柱外围计算全面积。又如雨篷的计算也改变了以往有柱、无柱的区分,改为“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面积计算规范”中阳台的计算改变了以往关于封闭与不封闭的区分,改为“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这与“面积计算规则”中规定完全封闭阳台计算全面积不同。但这项改动简化了计算,也避免了一些人为因素(如阳台后加封闭)造成的纠纷。 4.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按2.20m分界,以上全计,以下计一半。而对于有盖无围护的情况,“面积计算规范”规定“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而“面积计算规则”中则有多种情形:(1)有盖有柱无围护的走廊、檐廊,按柱外围计算全面积;(2) 有盖无柱无围护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1.50m以内时不计算面积,挑出墙外宽度1.50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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