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总支学生会制度汇编
学生会团总支规章制度细则(3篇)
学生会团总支规章制度细则学生会是一个自治的管理团体,是连接老师与同学的纽带,它具有双重身份—学生,检查、考核同学。
这就要求担任学生会工作的同学能够严格遵守制度。
时刻对照章程进行自我反省与改善。
一、职责1、主席:应该对学生会的活动有统筹规划,及时做出总结,对各部的阶段任务有明确规定。
应适时召开内部会议,进行讨论、总结,计划活动。
对学生会的活动动态及时掌握。
2、副主席:除对所分管的部进行监督、指导外,还应及时配合主席做好学生会工作。
3、纪检部:要求对学校的纪律进行维持,并同时监督,检查同学的举止,要及时发现各种不良现象。
检查同学的日常行为。
4、体育部:组织各班认真上操,对每次外出活动及各项体育活动应该进行参与和检查。
5、卫生部:对各班的卫生防区进行检查,督促各班认真、按时收拾卫生,协助卫生老师检查好工作,对每次大扫除进行检查,检查各班的公物情况。
6、宣传部: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如广播站、校报等,及时向同学传达学校近阶段对同学的要求。
组织好各种文艺活动。
7、学习部:掌握同学的学习情况,了解同学对学校提出的建议或存在的想法,并能够及时解决,与宣传部办好各期的“思想园地”与“手抄报”。
8、组织部:应向同学宣传团的重要性,监督每位已入团的同学的言行举止,帮助还未入团的同学了解团的作用,使每位同学都能以“入团”为奋斗的目标之一,使每位团员能以自己是团员为荣。
二、日常检查]对于日常的检查不做过细分工,凡是学生会成员,都应及时关注学校动态,及时发现同学们的不良行为。
1、纪检部:对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二实中规章制度》检查同学们的日常行为。
课间要维持好纪律,午休要按时检查、核对各班人数,课间操与体育部共同组织同学上操,对各班进行检查、打分。
外出活动时要与体育部共同协助老师做好工作。
2、体育部:课间操时,要认真查清各班人数,组织好各班认真上操,并对各班进行打分。
周一升旗要认真组织,对各班的带队情况进行打分,外出活动时,要协助老师提前做好工作,带队时要组织好纪律,并认真打分。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提高学生会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是由学校团委指导、学校团总支领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团总支联系学生、服务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团结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关心学生的切身利益,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任务是:1. 组织开展学生自治活动,促进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2. 组织开展学术、文化、体育等各类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3. 代表学生的利益和诉求,积极参预学校决策,维护学生的权益;4. 支持学校团委的工作,配合学校团委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办公室、部门和班级学生会,构成学生会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七条办公室是学生会的工作执行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组织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第八条学生会设立以下部门:宣传部、组织部、文化部、体育部、学术部和社会实践部等。
各部门负责开展相应的工作,具体职责由学生会主席团确定。
第九条班级学生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负责组织开展班级内的各项活动,代表班级学生的利益和诉求。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会会员通过选举产生,选举原则为民主、公开、平等、竞争。
第十一条主席团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任一次。
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成员推荐,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后任命。
第十三条班级学生会的成员由班级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选举原则为民主、公开、平等。
第十四条班级学生会的成员任期为一学期,可以连任一次。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五条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第十六条学生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主席团每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办公会议。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总支学生会是由团总支委员会领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团总支委员会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旨在发挥同学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增强团总支的凝结力和影响力。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民主、勤奋、创新。
坚持以同学们的利益为出发点,积极参预学校和社会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们提供服务和匡助。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协作、民主决策、公正公开、服务至上。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权力来源于同学们的信任和支持,必须依法行使职权,接受同学们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部门和专职部门。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是学生会的决策机构。
第七条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文化部、体育部等,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专职部门包括学术研究部、社会实践部、公益事务部等,负责开展特定领域的工作。
第九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学生代表大会,由各学院的代表组成,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团主持。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十条主席团的职责是:召开和主持学生代表大会、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学生会向学校和社会各界发表意见和建议、组织各项活动等。
第十一条常务部门的职责是: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包括组织活动、宣传工作、外联合作、文化建设、体育竞赛等。
第十二条专职部门的职责是:负责开展特定领域的工作,如学术研究、社会实践、公益事务等。
第十三条学生代表大会的职责是:审议和通过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决议和决定、选举主席团成员、监督学生会的工作等。
第四章选举与任期第十四条主席团成员的选举由学生代表大会进行,任期为一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五条常务部门和专职部门的成员由主席团提名,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任命,任期为一年。
第十六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学院选举产生,每一个学院的代表人数根据学院规模和人数确定,任期为一年。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引言概述:团总支学生会是学校团总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存在和发展对于加强学生组织建设、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的内容,包括组织架构、会员资格、权益与义务、活动开展以及监督机制等方面。
一、组织架构:1.1 主席团:团总支学生会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负责主持学生会的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秘书长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文件记录。
1.2 部门设置:团总支学生会设立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文化部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共同推动学生会的发展。
1.3 会议制度:团总支学生会设立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两种形式,常务会议由主席团成员组成,负责决策日常事务;全体会议由全体会员参加,负责重要决策和活动安排。
二、会员资格:2.1 会员范围:团总支学生会会员包括全体学生,无论性别、年级和专业,只要符合学校规定的学生身份即可申请加入。
2.2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与学生会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学生会选举等权益,有权利享受学生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源。
2.3 会员义务:会员应积极参与学生会的活动和工作,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利益,为学生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权益与义务:3.1 权益保障:团总支学生会应积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会员在学校内的学习和生活权益,为会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3.2 义务履行:团总支学生会要求会员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积极参与学生会的活动和工作,不得损害学生会的利益和形象。
3.3 互动交流:团总支学生会鼓励会员之间的互动交流,组织各类活动和培训,提供平台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团结和友谊。
四、活动开展:4.1 活动策划:团总支学生会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类活动,包括学术讲座、文化艺术活动、社会实践等,满足会员的多样化需求。
4.2 活动宣传:团总支学生会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活动信息,包括校内宣传、社交媒体推广等,确保会员及时了解活动详情。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总支学生会是学校团总支直属的学生组织,是学校团总支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机构。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泛博学生,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为全体学生服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任务是: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艺术活动、学术科技活动、体育运动和社会实践等各项工作,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增强学生的团结和凝结力。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协作、民主决策、服务学生、联系学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副主席、部门部长、副部长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第六条主席团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常务副主席是主席团的重要成员,负责协助主席团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部门部长是团总支学生会的各个部门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开展各项工作。
第九条副部长是部门部长的助手,协助部门部长完成各项工作。
第十条委员会是团总支学生会的专门机构,根据需要设立,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一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全体团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十二条部门部长、副部长由主席团提名,经全体团员表决通过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十三条委员会成员由主席团提名,经全体团员表决通过产生,任期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主席团的职责是:制定学生会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团总支学生会的会议,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推动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常务副主席的职责是:协助主席团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代理主席团主席的职责。
第十六条部门部长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和开展各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召开部门会议,催促部门成员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副部长的职责是:协助部门部长完成各项工作,代理部门部长的职责。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和活动方式,加强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纪律,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是由学生自治组织中的团总支组成,是校园内代表和维护学生权益的重要组织。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团中央、学校和学院的决策,组织开展各项学生工作,代表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协作,民主决策,服务学生,促进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副主席、副主席、部门负责人等职务。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常务副主席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代理主席职责。
第八条副主席主要负责学生会的具体工作,分管学生会的各个部门。
第九条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部门的工作,协助副主席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部门负责人等职务由团总支学生会成员通过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的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选连任一次。
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的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选连任两次。
第十三条选举程序:提名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投票选举,发布选举结果。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主席团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学生会的会议,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代表学生会与学校及其他组织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十五条常务副主席的职责包括: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代理主席职责,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第十六条副主席的职责包括:负责学生会的具体工作,分管学生会的各个部门,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第十七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包括:负责具体部门的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第五章会议制度第十八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常务会议和全体味议。
第十九条常务会议由主席团成员参加,主要讨论学生会的重要事务,并作出相应决策。
团总支学生会规章制度
团总支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总支学生会是统一组织管理、全体团支部和团支部成员参与的学生自治性组织。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是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发展,服务学校发展。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任务是积极组织和引导全体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推动学风建设,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包括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和团支部。
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实行民主管理、法制管理,遵循学生自治、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原则。
第六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要坚持团结协作、实事求是、克服困难、开拓创新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七条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生代表组成。
第八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学生会工作。
第九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各部门,包括文化部、宣传部、体育部、生活部等,每个部门负责相应的工作。
第十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团支部,每个团支部由少先队员和团员组成,负责动员和组织团员参与学生会工作。
第十一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监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监督学生会的工作,维护学生权益。
第三章选举制度第十二条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由全体学生代表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团支部书记和团员代表由团支部成员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任期为一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五条团支部书记和团员代表的任期为半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六条团总支学生会应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安排。
第十七条团总支学生会应定期召开全体团员大会,通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团总支学生会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按期完成学校交办的任务。
第十九条团总支学生会应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学生活动,丰富学生校园生活。
第二十条团总支学生会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全体学生汇报工作情况。
第五章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团总支学生会的成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保障学生权益。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总支学生会是由团总支组织指导、全体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是:坚持团的基本路线,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组织能力,积极参预学校和社会的各项活动,为全体学生提供服务和匡助。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协作、民主自治、公正公平、服务全体。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各项学生活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主席团、部门和班级学生会。
第六条主席团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代表学生会向上级团组织和学校报告工作。
第七条部门是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社会实践部等。
各部门负责开展相关工作,协助主席团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
第八条班级学生会是团总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各班级学生代表组成。
班级学生会负责组织和开展班级内的各项活动,并向学生会汇报工作。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会员是全体学生,每位学生都有参加学生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会员享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参预学生会活动和决策的权利,有参选学生会干部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有维护学生权益的义务,有遵守学生会章程和规定的义务,有积极参预学生会活动的义务。
第四章学生会活动第十二条团总支学生会每学年组织开展一系列学生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讲座、文艺演出、志愿服务、体育竞赛等。
第十三条学生会活动由主席团和各部门共同策划和组织,班级学生会积极配合和参预。
第十四条学生会活动应注重学生的实际需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五条学生会活动应注重宣传和推广,吸引更多的学生参预,形成良好的学生自治氛围。
第五章组织管理第十六条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管理由主席团负责,包括会议组织、工作分配、决策执行等。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总支学生会是学校团总支的学生自我管理组织,是学校团总支的助手和桥梁,是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服务的重要平台。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服务、进步、创新。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学生的利益,维护学生的权益,组织开展各项学生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正、公开、协商一致。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和班级团支部。
第六条主席团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召开和主持团总支学生会的会议,制定和执行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是团总支学生会的常设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第八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文化部、学术科技部、体育部、社会实践部、宣传部、外联部和生活服务部等部门,各部门的具体职责由学生会根据需要设定。
第九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班级团支部,每个班级设立一名团支部书记,负责班级内的学生管理和团支部工作。
第三章选举与任职第十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由全校学生自行推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成员推荐,并经学生会全体成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二条班级团支部书记由班级内的学生自行推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选举和任职程序由学生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向全体学生公示。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主席团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团总支学生会的会议,制定和执行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代表学生与学校及其他组织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十五条常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协助主席团管理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协调,监督各部门的工作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各部门的职责包括:根据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需要,组织开展相关的学生活动,提供学生服务和支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七条班级团支部书记的职责包括:负责班级内的学生管理和团支部工作,代表班级与学校和学生会进行沟通和协调。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总支学生会是由学校团总支领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团总支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学校相关规定,以服务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宗旨。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学生自治、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学生权益,加强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协作、民主决策、依法管理、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办事机构和工作小组等组织机构。
第五条主席团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团总支学生会的各类会议,决定重大事项。
第六条常务委员会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具体工作任务,监督和评估工作进展。
第七条部门是团总支学生会的具体工作部门,按照工作需要设立。
各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任务,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八条办事机构是团总支学生会的具体工作执行机构,按照工作需要设立。
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和落实,配合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九条工作小组是团总支学生会的临时工作组织,按照工作需要设立。
工作小组负责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会员第十条团总支学生会会员分为团员代表、普通会员和特殊会员。
第十一条团员代表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核心成员,由各班团支部选出代表组成。
团员代表享有参与学生会决策、选举和监督的权利。
第十二条普通会员是指自愿加入团总支学生会的学生,享有参与学生会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第十三条特殊会员是指在特定情况下被团总支学生会授予特殊身份的学生,享有特殊权益和义务。
第四章选举和任免第十四条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团总支推荐,经团总支批准任命。
第十五条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团总支学生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能力,推动学生会工作的开展,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积极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是学校团总支领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全体学生的代表和组织,是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学生,服务学生,发展学生,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开放、公正、透明。
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任务是: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权益,组织和开展学生活动,促进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全面发展。
第六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学生自我管理,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副主席、部门负责人和各级学生代表大会。
第八条主席团由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事项。
第九条常务副主席由主席团成员中选举产生,负责协助主席团工作,代理主席团主席职务。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由各部门成员中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部门的工作,向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
第三章选举和任期第十二条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副主席由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由各部门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十四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方式和任期由学生代表大会自行决定。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五条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事项,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
第十六条常务副主席协助主席团工作,代理主席团主席职务,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和外联事务。
第十七条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部门的工作,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向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
团总支学生会管理制度
团总支学生会管理制度1. 引言学生会是学校内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组织,旨在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提供学生发声和参与学校事务的平台。
为了规范学生会的运作,完善管理制度,保证学生会的顺利运行,制定本《团总支学生会管理制度》。
2. 学生会组织架构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包括总支领导核心组和各部门组成。
学生会总支领导核心组下设主席团和部长团,各部门组下设各部门负责人和成员。
具体组织架构如下:•总支领导核心组–主席团–部长团•各部门组–学术科技部–文化传媒部–社会实践部–组织纪律部–公共关系部3. 学生会成员选拔与管理3.1 成员选拔学生会成员通过面试、推荐或选举等方式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具体选拔流程如下:1.发布选拔通知。
2.学生申请参加选拔,填写个人简历并提交给学生会。
3.学生会进行初步筛选,并通知通过初审的学生参加面试。
4.进行面试环节,由考核小组对学生进行评估和打分。
5.结合面试成绩,学生会进行最终选拔并公布结果。
3.2 成员管理学生会成员按照学生会的工作需求,分别担任不同职责和岗位。
同时,学生会进行定期培训,提升成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学生会成员的管理包括:1.确定成员工作权限和责任范围。
2.跟踪和监督工作进展,提供必要的引导和指导。
3.组织定期例会,分享学习和工作经验。
4.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评估成员的工作表现。
4. 学生会工作流程学生会工作流程主要分为任务安排、执行和总结三个环节。
4.1 任务安排任务安排由学生会主席团根据学生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进行,具体步骤如下:1.制定学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学生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2.将工作计划分解为具体的任务和子任务。
3.根据成员的能力和经验,合理分配任务,并明确工作时限和质量标准。
4.将任务安排通知到相关成员,并进行任务签收。
4.2 任务执行任务执行阶段是学生会成员按照任务安排要求进行工作的主要阶段,具体步骤如下:1.成员根据任务要求进行工作,并注重团队合作。
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制度
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制度1、学生会工作要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并协助学院抓好学生的学习和
生活的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2、学生会在每个学期初都要制定工作计划,向各部、各班级贯彻学院和
学校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作好工作安排。
3、学生会要定期召开相关人员的会议,总结工作情况,传达相关的文件
精神,积极征求广大同学的工作意见。
4、开展的每一个活动都应包括计划、预算、宣传、实施、总结等五部分。
开展活动时,按照各自上一级负责人的安排,各展其才,各司其职,精诚合作、共同努力,慎用学生会的活动资金,力争以最少的钱干最大的事,高效、低耗地办好、落实每一个环节。
5、每项活动举行前,负责的部门须向全委会递交详细的活动计划、通报
活动情况并举行工作布置会议。
6、工作过程中各成员应按月、按期中、按学期、按需要向上一级负责人
汇报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其中:干事对副部长、部长负责;
部长对主管部门的副主席或团总支的副书记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
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对团总支书记负责。
并规范请假制度,以利工作开展,提升工作效率。
7、每项活动结束后负责部门须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在部长联席会议上由
各部对该部的工作提出意见或表扬或批评。
各部都可发表意见,相互补充。
8、各部门要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
9、各部门应相互配合、互相沟通,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有所创新。
学生会团总支规章制度细则(三篇)
学生会团总支规章制度细则学生会团总支是高校学生组织的最高层次,负责协调和管理学生会各个部门的工作。
为了规范学生会团总支的运作,制定并执行规章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下面就是学生会团总支的规章制度细则,详细介绍了学生会团总支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会议制度、财务管理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组织结构学生会团总支由主席团、秘书团和部长团组成。
1.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负责学生会团总支的全面工作,副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秘书长负责学生会团总支的日常事务管理。
2. 秘书团由秘书长和若干名成员组成,负责学生会团总支的文件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办公室的日常运作。
3. 部长团由各个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团总支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二、职责分工1. 主席团的职责是制定学生会团总支的工作计划、安排会议和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
2. 秘书团的职责是负责起草会议文件、处理日常信函、管理档案和办公用品。
3. 部长团的职责是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包括活动策划、人员管理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
三、会议制度1. 学生会团总支会议由主席召集并主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 会议的议程由主席事先确定,并事先通知与会人员。
3. 会议记录由秘书团负责起草,并在会后分发给与会人员。
四、财务管理1. 学生会团总支成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学生会团总支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2. 财务部门应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会计原则进行日常记账和报账。
3. 财务部门应按照学生会团总支的财务预算执行支出,并随时向主席团和秘书团汇报财务状况。
五、其他事项1. 学生会团总支应加强与学校和其他社团组织的联系和合作,提升学生会团总支的影响力。
2. 学生会团总支应组织各类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3. 学生会团总支应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激励积极向上的成员,并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4. 学生会团总支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向全体学生通报各项工作进展和重要事项。
学生会团总支规章制度细则
学生会团总支规章制度细则学生会团总支的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学生会团总支的组织与职责1. 学生会团总支由学生会团支部委员和学生会团总支委员会组成,总支委员会由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
2. 学生会团总支的职责包括组织和协调本团支部的工作,负责团日常事务的管理与运营,协助学生会进行学校各项活动的策划与组织。
3. 学生会团总支委员会是学生会团总支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生会团总支的工作计划、预算和重大决策事项。
二、学生会团总支的成员及选举1. 学生会团总支的成员包括本团支部的委员和学生会团总支委员。
2. 学生会团总支委员由全体团总支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3. 本团支部委员由本团支部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三、学生会团总支的日常工作与管理1. 学生会团总支负责组织与协调各类团活动,包括团建活动、志愿服务等。
2. 学生会团总支负责选择和培养学生团队,提供培训和指导。
3. 学生会团总支负责处理同学们的投诉与建议,并积极与管理层沟通。
四、学生会团总支的奖惩制度1. 学生会团总支将视工作表现情况进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证书等形式,以表彰杰出的成员。
2. 学生会团总支对工作不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的成员,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警告、处罚等处理。
五、学生会团总支的财务管理1. 学生会团总支应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收支、报销、审计等程序。
2. 学生会团总支应做好财务账目的记实与管理,定期公布财务信息。
六、其它1. 学生会团总支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计划与问题,并记录会议纪要。
2. 学生会团总支应与学生会及学校相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沟通与协作。
以上为学生会团总支的规章制度细则,具体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团总支学生会规章制度
学生会规章制度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规章制度,制度内容如下:一、例会制度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以下职责:(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会;(二)会议上除自由讨论环节之外,所有成员不得喧哗,不得低头玩手机;(三)请假必须向辅导员说明情况,不得由他人代请;(四)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提前准备,注意发言时间,提高会议效率;(五)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主席团将不定期抽查学生会成员的会议记录;(一)各部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交办公室;(二)各部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三)各部门组织活动前必须提前将活动策划向分管主席汇报,活动结束后各部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并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将活动总结上交至办公室;(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六)学生会成员对所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完成,绝不允许不干工作或消极对待工作。
违者严肃处理;(七)工作时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确有原因需要请假者,须事先向辅导员或分管主席请假,否则以失职论处;(八)学生会成员一学期请事假不得超过五次,超过五次者,每缺一次按失职一次论处。
三、财务制度(一)学生会日常开支由辅导员老师审核、批准、报销;(二)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㈢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辅导员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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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学生会制度汇编目录《传媒艺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4)《传媒艺术学院学生干部考评总则》(试行) (14)《传媒艺术学院班级考评条例》 (21)《传媒艺术学院干部素质基本要求》 (24)《传媒艺术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条例》 (25)《传媒艺术学院普通团组织生活管理条理》 (25)《传媒艺术学院政治学习团组织生活管理条例》 (26)《传媒艺术学院精品团组织生活管理条例》 (26)《传媒艺术学院团支部等级评定制度》 (27)《传媒艺术学院干事管理制度》 (28)《传媒艺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例会制度》 (29)《传媒艺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制度》 (29)《传媒艺术学院办公室出入登记制度》 (30)《传媒艺术学院公用物品管理制度》 (30)《传媒艺术学院档案制度》 (31)《传媒艺术学院红星室网络值班制度》 (31)《传媒艺术学院宣传部物品管理条例》 (31)《传媒艺术学院宣传部黑板报评比制度》 (32)《传媒艺术学院学风建设相关条例》 (33)《传媒艺术学院内务检查标准》 (33)《传媒艺术学院学生各级各类活动总结及获奖统计表彰制度》 (34)《传媒艺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35)《传媒艺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学习部管理制度》 (37)《传媒艺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组织部管理制度》 (38)《传媒艺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宣传部管理制度》 (38)《传媒艺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管理制度》 (39)《传媒艺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外联部管理制度》 (41)《传媒艺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体育部管理制度》 (43)《传媒艺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科技服务部管理制度》 (44)《传媒艺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社团部管理制度》 (45)《传媒艺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调研部管理制度》 (46)《传媒艺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部管理制度》 (48)《传媒艺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生活部管理制度》 (48)《传媒艺术学院团总支学女生部管理制度》………………………**附:《宣传部财务制度》 (49)《外联部财务制度》 (50)《传媒艺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十佳优秀干事”评选细则》 (51)重庆邮电大学传媒艺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传媒艺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是在传媒艺术学院党总支指导下,在校团委、校学生会直接领导下展开工作的学生组织,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二条本组织的基本任务:(一)遵循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促进广大青年团员、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团员、学生成为具有爱国热情,具有创新意识,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具有现代化科技文化知识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立足同学实际,以“三有教育中心,积极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健康成长。
(三)维护校规定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认真贯彻“学教评”活动精神,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发挥学院党政领导与同学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五)调动全院同学的积极性,参加涉及学生事务的校园民主管理,培养民主参与意识,维护学院安定团结局面(六)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七)加强班子思想建设,提高队伍的业务水平,完善自己的内部制度,并且做好干部队伍的更换工作,使本组织的各项工作步如良性循环中。
(八)加强本组织与各方面的联系,促进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合。
(九)做好自身宣传工作,努力塑造良好的整体形象。
第三条凡取得重庆邮电大学学籍的在校的传媒艺术学院本,专科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仰,均可成为本组织成员。
第四条成员的基本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二)遵守本章程,执行本组织决议,保守本组织的秘密,服从本组织的安排,积极完成本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认真科学文化知识,完成学院所规定的学习任务,促进学院风气的形成和发展。
(四)尊敬教师,团结同学,维护学院荣誉。
(五)锻炼身体,参加集体活动。
第五条成员的基本权利:(一)参加本组织的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本组织的文件,接受本组织的教育与培训。
(二)通过符合本组合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组织的重点事物。
(三)对本组织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并对本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四)参与本组织开展一切活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利。
(六)本组织讨论决定对成员的纪律处分或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进行申辩,其他成员可以为他做证明和辩护。
(七)对本组织的工作提出质疑,并且要求有关部门给予负责的答复。
第六条本组织根据自己的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院党政的指导和校团委,学生会的领导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七条全院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由团员委员会,学生委员会召集。
团员委员会,学生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团支部,学生班提出要求,全院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果无非常情况不延期举行。
全院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有团员委员会和学生委员会决定。
第八条全院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本组织的最高权利机关,其职能是:(一)讨论并决定本组织的重大问题;(二)选举产生团员委员会,学生委员会。
审议上届团员委员会,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第九条团员委员会,学生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团员委员会,学生委员会,会议每两周举行一次。
每届团员委员会,学生委员会的主要干部,在下届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期间,继续主持本组织的日常工作,直到下届团员委员会,学生委员主要干部产生为止。
团员委员会,学生委员会由团总支学生书记,学生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及各部主要干部组成。
团员委员会,学生委员会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团员委员会,学生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第十条全院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上届团员委员,学生委员,各团支部书记,各班班长为当然代表。
第十一条团总支学生会的结构设置:团总支学生会下设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
团总支设学生书记一名。
所属部有组织部、调研部、社团部、志愿者服务部、文字宣传部;学生会设主席一名。
所属部有女生部、学习部,文艺部,生活部,体育部,美术宣传部,外联部,科技服务部,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至二人。
第十二条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条件:凡本组织成员,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通过自荐,推荐,招聘,民主选举,可以成为团总支学生会干部。
(一)思想素质好,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和感召力;(二)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并且要学有余力;(三)富有工作热情,献身精神和开创性思维;(四)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五)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意识与行动,自觉接受老师和同学门的批评和监督;(六)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学,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学。
第十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干部的义务:(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敢于同不良倾向和错误言行作斗争;(二)自觉接受党团的领导和指导,虚心接受广大同学的批评和建议,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方法,改善工作作风;(三)接受全院同学的监督,答复他们的咨询,做好老师和同学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并负责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
第十四条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权利:(一)领导并指导其下级组织和同学,在特殊条件下,允许自属上级机关提出撤换其自属下级的请求;(二)代表团体,同学,向上级机关陈述大多数同学的意见:(三)具有本章程规定的相应职务的一切权利;(四)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辞职,在未经主席团批准前不可自动离职。
第十五条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评、奖励和处分(一)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评、奖励: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核在每学期末进行,由团总支学生会指导老师、主要干部和办公室负责。
院级考评是校级考评的组成部分。
考评涉及的方面有:工作作风,工作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内部建设,开展活动,老师反映,同学反映,学习情况。
对于干部的考评将按照事实求是的工作态度,采取量化评比的方式进行。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每次的考评结果将作档案记录,并授予相关级别“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二)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处分: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在任职期间违反学生会干部纪律、各种法令法规,对工作不负责任,在老师和同学中造成极坏的影响时,学生委员会将给予相关的处分。
处分的种类分为:(1)口头批评;(2)警告;(3)停职检查;(4)撤消职务。
处分的情况将作档案记录。
第十六条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职能(一)团总支学生书记团总支学生会书记负责团总支下属各部的工作,负责全院各基层青年团员的思想建设,指导并监督学生会的工作。
(二)学生会主席学生会主席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支持并处理院学生会的日常事物,指导并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掌握和了解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定期计划和总结学生会工作,负责学生会例会,负责筹备学院重大活动,负责筹备下一届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代表院学生会作本届工作报告。
学生会主席对外代表传媒艺术学院学生会。
(三)学生会副主席学生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在主席缺位或受到主席委托时,代理主席行使其职权。
(四)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助团总支学生书记、学生会主席处理本组织的日常事物,协助各部门完成工作任务,协调各部门关系,做好本组织的宣传工作,建立与其他院校的联系,全权负责档案管理、物品管理、会议记录、接待来访人员、安排办公室的使用。
主任有权对副主任进行提名,有权任命办公室干事。
(五)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在主任缺位或受主任委任时,可代理主任行使其职权。
(四)各部部长、副部长:各部部长具体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协助与各部的关系,完成团总支学生会布置的任务。
部长有权对副部长提名,有权任命本部干事若干名。
副部长负责协助部长工作,在部长缺位或受部长委任时,可代理部长行使其职权。
第十七条团总支学生会干事是本组织的重要成员,是各种工作落实的保障。
团总支学生会干事在每学年开始的时候,由各部门采用招聘的形式产生。
第十八条团总支学生会干事条件:(一)思想素质良好,承认本组织章程,服从领导;(二)工作热情高,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三)具有一定的技术特长,能够胜任所在部门的工作;(四)学有余力,具有服务同学的意识和行为。
第十九干事的考评、奖励与处分:(一)团总支学生会干事的待遇与基层班干部相同。
干事的考评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对于考评结果将提供给相关辅导员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