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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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学校各项教育方针及管理政策,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以培养有能力、高素质的学生会干部,塑造严明实效,团结一致,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优秀学生干部组织。根据我校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会工作准则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3.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应该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校同学基础上。

4.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两者相互协调。

5.全体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6.学生会干部要积极配合校领导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二、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由副主席负责管理,监督执行办公室的值日制度。

2.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清洁,各部门或个人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罚值日一周处理。

3.节约用电,注意安全,做到人走灯关,人走窗关,人走门锁。

三、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管理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使学生会的工作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故建立本制度。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学生会总体档案分类如下: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奖品、纪念品等。

2、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及上学期的工作总结,由本部门统一存档。学生会总体计划及总结由学生会主席负责草拟。

3、各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专柜保管。凡大型活动的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须送交一份电子档存档。活动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递交;此任务由宣传部长负责。

4、各部部长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或填写一份工作鉴定表,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学生会主席入档案(具体递交时间由学生会主席统一安排)。

5、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学生会主席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已有。

6、如借用有关档案,须经学生会主席或有关负责人作好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存档。

7、全校学生的档案要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收齐并且做好记录,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四.学生会会议制

1. 学生会会议分为学生会各部长会、全体学生会干部会议、各部门工作会议。

2. 学生会干部会如无特殊情况每半月召开一次(由学生会做总结报告,或通过其它决议),时间由学生会主席预定并派发通知;主席团、部长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

3.各部门会议通知由本部门负责派发,其它由学生会主席负责派发。.

4.各类会议须严格做好签到和记录工作。凡不能参加会议的干部一律须向主席团书面请假,批准后方可,会后补请假者须备有关证明。

5.会议考勤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生会主席保存,一份存档,由学生会主席做好如实记录,凡无故旷会三次以上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6.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若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8.所有部长级以上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记录并存档,各部门会议记录由各部存档,不定期由主席、团总支副书记组织检查并签名。

9.开会时,各干部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参加会议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对学生发展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思路,做好个人会议记录,以便为工作提供参考。

10.会议过程中,各干部须自觉关闭通讯设备,以免干扰会议进程;会后由学生会主席或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理会议室

11.提高会议效率,少说空话,多办实事,会议保密内容,任何人不得泄露。

五. 学生会活动组织制度

1. 活动将采取“项目负责制”

2. 学生会活动将以“项目型”代替“部门型”。即以活动分配到相关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可自行组织活动策划小组,全面负责活动各项事宜,活动负责人可调动学生会一切可利用资源,必要时主席团将予以协助。

3. 活动前一个月须向主席团提出活动详细计划书、活动安排、流程,审查通过方可进行,秘书部备案。

4. 举办各项活动具体事项由该项活动负责人进行考勤,各负责人需将考勤记录于活动结束后上交秘书部备案。

5. 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不参加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应于当日活动举行前请假。

6. 宣传部必须到活动现场进行记录并报道活动情况。

7. 活动结束当周将活动总结交至秘书部备案。

六.学生会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度

1.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主席或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主席或各部部长。

2.责任事故的认定。

<1>违反学生会条例及制度;

<2>有损学生会形象;

<3>未完成校学生会组织的活动和任务(包括计划总结等材料汇编);

<4>未完成主席团(或各部部长)交付的任务;

<5>二次会议不到或三次请假

3.对于出现责任事故的干部的处罚。

对于出现二次责任事故者,一票否决各种评优资格;对于出现三次责任事故者,劝其退会。如因会议不到造成的责任事故,出现两次即行开除出会;因会议请假造成的责任事故,出现四次即行开除出会。

七.学生会成员奖惩制度

1. 例会无故迟到二次者,以缺席一次处分:

1.1 无故缺席一次者予以内部通报。

1.2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1.3无故连续缺席两次或累计缺席三次者,报学生会主席团批准后予以劝退。

2. 值班值日不认真,日常行为有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由主席团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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