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等级评定量化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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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等级评定量化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对教师的教学管理,进一步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促进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确保教学质量,特制订教师等级评定量化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及原则

集团对教师实行“德、能、勤、绩”全面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质量及效果、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坚持全面、公开、公平、客观的原则。考核结果要同教师的工资待遇挂钩。

二、考核标准

1、课时(10分):每周10节以上为满分,不足的酌情扣分。

2、学历(5分):大本以上5分,大专4分,大专以下2分。

3、职称(5分):高级讲师或相当职务(含高级讲师)5分,讲师或相当职务(含技师)4分,教师或高级工3分,高级工以下2分。

4、备课(15分):教案格式规范、内容齐全、书写工整、10分,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四备齐全5分,缺项扣分。

5、授课能力(20分):教材熟悉、讲课艺术、语言精练、层次清晰、板书规范、互动性好20分,达不到要求按程度分别扣5—10分。

6、作业批改(10分):作业布置适量,全批全改且有评语10分,达不到要求扣2—5分,不布置作业不给分。

7、普通话(5分):标准流利5分,不标准扣2分,不会讲不给分。

8、教学论文(5分):论文发表或获奖5分,有论文未发表或获奖3分,无论文不给分。

9、学生评教(20分):优秀满分,良好15分,合格10分,不合格5分。

10、奖励分(5分):由校长根据平时掌握情况确定。

三、考核办法

1、对教师的考核,学校每月进行一次,集团每半年检查一次。

2、考核评定结果分为三等,总分90分以上为一等,80分以上为二等,79分以下为三等。评定比例分别按教师总数的30%、40%、30%掌握。

3、考核评定小组由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长、教研组长或系主任3—5人组成。

4、对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教师,应下调评定等级:A、一月内请假在三天以上者;B、完成学校其他工作任务过差者;C、教学管理中发生责任事故者。

5、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教师:A、月总课时少于40节的;B、学生流失率第一年大于7%,第二年大于10%的;C、所带课程为本专业副课者;D、出现重大教学责任事故者;E、上课学生到课率低于90%。

陕西华山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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