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汇编精编版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模版(四篇)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满足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需求,推动校园心理教育发展,建立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的设立是为了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教育和心理支持等服务,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成长,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问题,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
第三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依托学校现有资源,加强家校合作,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共同关注和参与学生成长教育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工作由心理咨询师负责,心理咨询师应具有专业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五条学校应当保证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的人员配置和资源保障,提供心理咨询师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培训机会。
第六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应当保证心理咨询的秘密性和绝对保密,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七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应当及时向教育局、学校领导和学生家长报告工作情况。
第八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进行超出职责范围的行为。
第二章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的职责第九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咨询、解答,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提升心理素质。
二、开展心理教育活动。
组织开展各类心理教育活动,如心理讲座、心理训练等,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三、进行心理评估和咨询辅导。
对学生进行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咨询和辅导服务。
四、参与学校课程开发与评价。
与教师合作,参与学校课程的心理配套开发,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
五、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计划。
制定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开展相关的实施工作。
六、参与学生学业指导。
参与学生学业指导,提供学习方法和策略的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
第十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可以根据学生的需要,适当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心理治疗等服务,但必须经过学生家长同意。
第十一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应当定期向学校领导和教师进行工作汇报,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和建议。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3篇)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制度(____字)一、引言:心理健康是人们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特别是在儿童和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心理问题的出现可能会对他们的学业、生活和社交能力产生重大的影响。
因此,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建立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心理咨询室的定义、目标和功能、师资队伍、培训机制等方面,详细阐述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制度。
二、心理咨询室的定义:中小学心理咨询室,是指专门为中小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场所,旨在通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学生解决心理困扰,帮助学生提升心理健康水平。
三、心理咨询室的目标和功能:1. 目标:(1)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学生提供个体心理咨询、情绪调节、学习方法指导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服务。
(2)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讲座等形式,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能力。
(3)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对学生的心理压力、焦虑、抑郁等问题,进行及时疏导和干预,避免出现危机事件。
2. 功能:(1)个体心理咨询:为学生提供私密、个性化的心理咨询服务,解决学生在学业、生活、人际关系等方面的问题。
(2)心理健康课程:制定并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培养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能力。
(3)心理测评与辅导:通过各种心理测评工具,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和问题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辅导与干预。
(4)危机干预与疏导:对学生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及时干预与疏导,帮助他们度过困难时期。
四、心理咨询室的师资队伍:1. 心理咨询师:(1)专业背景: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心理咨询师证书。
(2)职责:负责心理咨询室的日常工作,包括个体咨询、心理测评、心理健康教育等。
(3)素质要求:具备良好的沟通与表达能力,丰富的心理咨询经验和案例处理能力。
2. 学校教师:(1)参与培训:学校教师要参与心理咨询相关的培训,提升心理咨询能力。
(2)开展课程:学校教师可以参与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开展,提供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和实践经验。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范文(3篇)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建立健全的心理咨询服务体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为全体中小学生、教职员工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
第三条心理咨询室是一个尊重、保密、安全、公正、有效的心理咨询服务场所。
第四条心理咨询室实行学生自愿参与、保密原则。
第五条心理咨询室的咨询服务范围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
第六条心理咨询室设立专职心理咨询师,由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或心理咨询师负责开展咨询工作。
第七条心理咨询室的工作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从事超出职责范围和违反道德的行为。
第八条心理咨询室需配备相应的心理咨询工具和设备。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九条心理咨询室设立专职心理咨询师,由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或心理咨询师负责开展咨询工作。
第十条心理咨询师应当具备中小学心理咨询相关专业背景,具备心理咨询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心理咨询师应通过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等程序,进行选拔录用。
第十二条心理咨询师应接受持续的专业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和咨询实践经验。
第十三条心理咨询室可设立志愿者心理辅导员,由学生干部或热心学生充当,经过心理学基础培训后,协助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咨询工作。
第十四条心理咨询室还可以邀请学校的教师、家长代表等作为咨询辅助人员,参与心理咨询工作。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五条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内容包括:(一)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向全体师生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二)心理测评:根据需要,对学生进行心理测评,为学校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三)心理咨询:对学生在学习、生活、情感、人际关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四)心理危机干预:对学生面临困难、危机、创伤等问题进行及时干预和辅导。
第十六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建立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位学生进行登记和记录,保障服务的连续性和个性化。
第十七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建立危机干预机制,对学生面临突发事件和心理危机提供紧急支持和干预。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五篇)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1、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2、咨询人员因故请假,必须提前跟咨询室负责人做好请假工作,如果临时有急事需要打电话跟负责人告知。
3、心理咨询室实行心理咨询预约制度,建立心理咨询预约卡,咨询居民可事先与咨询老师或心理咨询室预约;4、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老师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5、要爱护室内公共物,咨询师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
1、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为本辖区全体居民;2、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内容是对有心理困扰的来访者进行鉴别、疏导、调整;3、咨询师要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4、咨询师要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5、咨询师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
汪涵森河南省心理研究所常务副所长赵悦玲河南省心理研究所研究员刘爱红河南省心理研究所研究员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二)是为了满足学生心理健康需求,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的机构。
它的建立旨在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和问题,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全面发展。
1. 建立咨询师队伍:学校拥有专职或兼职的心理咨询师,他们具备专业的心理咨询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学生提供咨询和辅导服务。
2. 学校资源支持:学校提供必要的空间、设施和经费支持,确保心理咨询室的正常运作。
3. 心理咨询活动:心理咨询室组织各类心理咨询活动,如个体咨询、小组咨询、家长咨询、主题讲座等,以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心理问题。
4. 保密原则:心理咨询室对学生提供保密服务,确保学生的隐私得到保护。
咨询师在法律范围内对学生咨询内容保密。
5. 心理教育:心理咨询室通过心理教育活动向全校学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对心理问题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6. 多元化服务:心理咨询室根据学生的需求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包括个别咨询、团体咨询、心理测试、心理评估、紧急干预等。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汇编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汇编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心理咨询室的管理,保障心理咨询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心理咨询室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
第三条心理咨询室应当遵循科学、专业、保密、自愿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第四条心理咨询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保障心理咨询工作的合法性、正规性和专业性。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心理咨询室设主任一名,负责心理咨询室的日常工作。
心理咨询室主任由具有一定心理咨询经验和专业背景的教师担任。
第六条心理咨询室设心理咨询师若干名,负责开展心理咨询工作。
心理咨询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心理咨询师资格。
第七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包括咨询预约制度、咨询记录制度、保密制度、危机干预制度等。
第八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心理咨询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学校领导和师生的监督。
三、咨询服务第十条心理咨询室为学生提供个别咨询、团体辅导、心理测评、心理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第十一条心理咨询室接受咨询预约,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时间安排预约心理咨询师。
第十二条心理咨询室应当保持咨询环境的安静、舒适,为咨询师和学生创造良好的咨询氛围。
第十三条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的权利和隐私,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心理咨询师应当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咨询方案,并与学生共同商讨咨询目标和方法。
第十五条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应当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四、危机干预第十六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建立健全危机干预制度,对有自杀倾向、暴力行为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进行干预。
第十七条心理咨询室应当与学校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处理心理危机事件。
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汇编.
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汇编.一、心理咨询室的建立目的1.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方面的问题,提高其自我管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预防和干预学生心理问题的发生。
3.为学生提供温暖友好、信任和安全感,体现学校关心学生的人文关怀精神。
二、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所有学生,尤其是需要帮助和关注的学生。
三、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内容1.为学生提供个别心理咨询。
2.为班级、学生会、社团等提供团体心理辅导。
3.为学生提供关于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普及,促进身心健康。
四、心理咨询室的组成该心理咨询室由校内心理教育指导员、咨询老师等人员组成。
五、心理咨询室的工作规范1.遵守保密原则:咨询室的一切工作都应保密,并且咨询室的老师更应以严格的态度对待学生的隐私问题。
2.学生自愿原则:以上述原则为基础,学生的所有咨询都应以学生的自愿为前提。
无论是教师还是家长都不应强迫学生进行咨询。
3.专业素质原则:咨询室的老师需要具备专业的心理咨询知识和技能,并且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4.学生为中心原则:咨询室的老师应该把学生的问题放在心中,以学生为中心,积极倾听学生的声音和反馈,给予恰当的支持和建议,帮助学生调整心态和解决问题。
5.有效性原则: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咨询室工作的最终目的,因此在咨询的同时应注意提供有效的帮助,实现良好的工作效果。
六、心理咨询室的开放时间该心理咨询室每周至少开放5个工作日,每天至少开放1小时。
七、心理咨询室的宣传方式该心理咨询室的宣传方式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物质招贴的宣传:张贴在校园内显眼的地方,如学生宿舍、公共区域和学生餐厅等。
2.督导场所的察看:教师和辅导员应该定期进行督导,检查该场所的宣传情况和管理情况。
3.广播或电视宣传:在校园广播或者电视台进行相应的宣传。
八、心理咨询室管理中的风险分析心理咨询室是一项需要高度责任和风险意识的工作,需要注意以下风险问题:1.缺乏足够的心理咨询师工作人员。
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小学
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小学为了保障心理咨询室的正常秩序,提高心理咨询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希望所有咨询师和咨询者能共同遵守:一、咨询室的使用1. 心理咨询室内严禁吸烟、喧哗、饮酒等行为,保持咨询室内安静、整洁的环境;2. 不得在心理咨询室内随意更改、移动设备或家具,如需调整请提前与工作人员沟通;3. 心理咨询室内不得带入任何可能影响他人心情或引发争执的物品;4. 咨询室内不得留宿,如有需要请提前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取得同意。
二、咨询师的行为规范1. 咨询师应保持专业操守,尊重咨询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咨询内容;2. 咨询师应及时准备咨询场所,保证咨询室内的设施和工具齐全、整洁;3. 咨询师应保持良好的情绪状态,尽力为咨询者提供专业、周到的咨询服务;4. 咨询师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不得擅自实施未掌握的心理咨询技术;5. 咨询师应在咨询室内保持自我约束,不得与咨询者发生不当关系或行为。
三、咨询者的行为规范1. 咨询者应尊重咨询师,遵守咨询时间和规则,如有延误或改期需提前通知;2. 咨询者应保持认真听取咨询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咨询过程,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3. 咨询者应保持咨询室内的秩序和安静,不得干扰他人咨询;4. 咨询者应保持良好的沟通态度,不得出言不逊、挑衅或施压咨询师。
四、应急处理1. 如在咨询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咨询师应随时保持冷静,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2. 如遇咨询者言语或行为极端,可能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咨询师应及时联系有关机构获取支援。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咨询师,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咨询资格;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咨询者,有权中止咨询服务,并拒绝再次提供咨询服务。
六、其他事宜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咨询师及咨询者应认真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2. 对于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咨询室管理员审批后方可生效。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汇编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汇编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一、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二、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咨询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咨询人员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无条件接受来访者,事后做好记录。
五、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咨询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八、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十、咨询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心理咨询老师工作制度一、咨询老师应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二、咨询老师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三、咨询老师应与咨询者建立平等、信任的良好关系,尊重咨询者的人格,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四、咨询老师应语言亲切,态度和蔼,富有亲和力,营造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充分体现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有的“爱心、耐心、诚心、细心、虚心”。
五、咨询老师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咨询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咨询记录”并做好个案的整理、分析积累,及时总结。
六、咨询老师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尽量避免当事人对咨询老师过分依赖,助人自助。
七、咨询老师对学生坚持正确引导,采取启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咨询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八、咨询老师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
九、咨询老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
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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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1、心理辅导室开放时间:每周一、三、五中午:12:00―――13:302、每次咨询时间:1个小时左右3、服务对象:梅城初中全体学生4、求助方式:书信和面谈两种方式。
书信求助者可以把书信交由心理辅导老师,或直接把书信投寄到四楼心理信箱。
希望面谈的求助者,可通过书信或电话,提前预约(各辅导老师的电话公布在学校橱窗内)。
5、求助者要严格遵守心理辅导室的规章制度,明确求助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尊重老师,尊重自己,非诚勿扰。
责任:(1)向心理辅导老师提供与心理问题有关的真实资料:(2)积极主动地与心理辅导老师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3)完成双方商定的作业。
权利:(1)有权利了解心理辅导的具体方法、过程和原理;(2)有权利选择或更换合适的心理辅导老师;(3)对心理辅导方案的内容有知情权、协商权和选择权。
义务:(1)遵守心理辅导室的相关规定;(2)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辅导方案各方面的内容;(3)尊重心理辅导老师,遵守预约时间。
第二篇: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办公“硬件”水平逐渐提高,同时对办公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办公环境对人工作效率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整洁、明亮、舒适的工作环境,使员工产生积极的情绪就会布满活力,工作效率就会很高。
源自日本的“5S”治理,一定程度上正是来自这种需求。
一、办公室桌面环境办公室的桌椅及其他办公设施,都需要保持干净、整洁、井井有条。
心理状态的好坏,一定程序上会从办公桌椅或其他方面体现出来。
从办公桌的状态可以看到当事人的状态,会整理自己桌面的人,工作起来肯定也是干净爽快。
他们为了更有效的完成工作,桌面上只摆放目前正在进行的工作资料;在休息前应做好下一项工作的预备;因为用餐或去洗手间暂时离开座位时,应将文件覆盖起来;下班后的桌面上只能摆放计算机,而文件或是资料应该收放在抽屉或文件柜中。
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汇编
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汇编)心理教师工作制度1、心理教师要态度热情,工作细致、认真。
2、对师生辅导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
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3、心理教师要按时到岗接受辅导者来访或电话、网络辅导,认真、及时进行记录。
4、保持心理辅导室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定期更新环境陈设,营造温馨的空间。
5、做好台帐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6、爱护室内各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正常使用。
非辅导人员不能随便进入辅导室,未经允许正在辅导室时不能接待其他人员。
7、遇有严重心理问题可能出现事或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8、心理教师要注意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9、充分利用课内、外时间对师生全面开放,提高“心理辅导室”的开放率和使用率。
心理辅导基本原则1、保密性原则辅导人员保守来访者的内心秘密,妥善保管来往信件、测试资料等材料。
如因工作需要不得不引用辅导事例时,应对材料进行适当处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单位或住址。
2、理解支持原则辅导人员对来访者的语言、行动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不得以道德的眼光批判对错,要帮助来访者分析原因并寻找出路。
3、积极心态培养原则辅导人员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来访者分析问题的所在,培养来访者积极的心态,树立自信心,让来访者的心理得到成长,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4、时间限定的原则心理辅导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
辅导时间一般规定为每次50分钟左右(初次受理时辅导可以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辅导时间或间隔。
5、“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原则上讲,到心理辅导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这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
没有辅导愿望和要求的人,辅导者不会去主动找他(她)并为其心理辅导,只有自己感到心理不适,为此而烦恼并愿意找辅导人员诉说烦恼以寻求辅导者的心理援助,才能够获得问题的解决。
心理辅导室的大门向任何人都是永远敞开的。
6、感情限定的原则咨访关系的确立和辅导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关键,是辅导者和来访者心理的沟通和接近。
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汇编
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汇编中小学心理咨询室是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重要单位,旨在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为了更好地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咨询室管理制度的角度,探讨如何建立有效、规范的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心理咨询师的招募和管理1. 心理咨询师招聘中小学心理咨询师的招聘应严格按照统一的程序进行,包括发布招聘通知、提交简历、面试和入职等流程。
应注重招聘人员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考虑到其服务对象的年龄段和性别,以建立多元化、专业化的心理咨询团队。
2. 心理咨询师管理管理中小学心理咨询师要遵循以下原则:(1)尊重心理咨询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和个人隐私,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2)确立心理咨询师的责任和权限,规范其工作内容和流程;(3)建立培训和考核机制,不断提升心理咨询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4)定期召开心理咨询师会议,通报心理咨询工作情况,分享心理咨询经验,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二、心理咨询服务的程序和流程1. 咨询服务的程序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咨询服务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接待咨询者,核查其身份和情况;(2)建立咨询记录,了解咨询的详细内容;(3)帮助咨询者解决问题,提供具体的解决措施;(4)反馈咨询结果,引导咨询者检讨自身问题;(5)定期跟进咨询者的情况,及时提供支持和帮助。
2. 咨询服务的流程中小学心理咨询服务的具体流程如下:(1)预约咨询:咨询者在心理咨询室通过电话、邮件或网络预约咨询服务。
(2)接待咨询:心理咨询师接待咨询者,核查其身份和情况,了解其咨询需求。
(3)情境还原:心理咨询师通过打开咨询者内心世界中的情境,引导其自我表达,发现及解决问题。
(4)探讨解决方案:心理咨询师通过目标设定、探讨解决方案、实施行动计划等方式,帮助咨询者实现自我成长和问题解决。
(5)咨询结束和跟进:咨询结束后,心理咨询师应进行回访和跟进,帮助咨询者巩固成果,预防问题反复发生。
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3篇)
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3篇)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精选3篇)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篇1一、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二、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
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学生的自身权利,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四、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要特别注意尊重来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五、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六、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范本(2篇)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范本一、立室依据中国教育部发布的《国民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指出,心理健康教育应成为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并提出了建设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目标与要求。
为有效落实这一指导纲要,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心理服务与辅导,本校决定建立并完善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制度。
二、督导机构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由校心理辅导组组织实施,纳入学校教务处的监督管理范围。
三、心理咨询室宗旨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宗旨是关心每一名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有效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与生活中的困惑、烦恼和问题,提高学生的自我认知与情绪调控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心理咨询室职责1. 提供全方位的心理咨询服务,包括面对面咨询、电话咨询和在线咨询等形式,为学生提供个别、小组和班级层面上的心理辅导与咨询。
2. 给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醒学生保持心理健康,倡导积极的心态和行为。
3. 开展心理测试与评估,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心理特点及问题,并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4. 组织心理主题讲座、心灵成长活动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5. 与家长和教师密切合作,提供关于学生心理问题的专业意见,推动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关注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五、心理咨询室管理1. 心理咨询室设置专职的心理辅导师,具备心理学专业背景与心理咨询工作经验。
2. 心理咨询室制定有效的预约制度,确保学生咨询的顺利进行,且保护学生隐私。
3. 心理咨询室建立学生档案系统和咨询记录,保证咨询工作的连续性和效果性。
4. 心理咨询室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定期汇报工作情况,接受督导与评估。
六、心理咨询室运营时间1. 心理咨询室每天提供固定时间段的服务,确保学生能够预约和咨询心理辅导师。
2. 心理咨询室在学期期间每周至少开设三个工作日的咨询时间,确保学生能够及时获得咨询服务。
七、心理咨询室的保密原则1. 心理咨询室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对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咨询内容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情况泄露学生的隐私。
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精编版
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精编版1、心理咨询教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2、对师生咨询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
3、心理咨询员不得迟到、早退,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
4、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花卉盆景等装饰物要不断更新,营造温馨的空间。
5、做好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6、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学生个别辅导或咨询、网络咨询工作8、保护室内各项设备,保持正常使用。
9、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平安保卫工作。
10、对非工作人员,非咨询人员要阻挡入室。
1小学心理咨询室教师工作制度1,值班教师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耐心接受同学的咨询,并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
2.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前方可请假。
3.严格遵守保密原那么,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
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4.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5.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2小学心理咨询室档案管理制度一、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工作的保密原那么,以及应用这一原那么的限度。
进行保存。
三、除了心理咨询教师和档案管理员意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产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四、心理咨询师只有来访者统一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教学引用和科研写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识别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
五、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漏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
六、心理咨询教师接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规定的询问时,不得做出虚伪的陈述或报告。
2020年中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汇编
侯家岗乡初级中学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一、心理教师工作守则1、正式咨询时,心理咨询教师应向来访者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咨询目的、咨询技巧、咨询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咨询关系的各种限制条件。
2、心理咨询教师与来访者应对角色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策略及可能的结果等有所了解,并取得一致。
3、心理咨询教师并非心理医生,一般不对学生做诊断性评价,不能更不能擅自开具来访者有关心理问题的诊断证明;如无法对来访者提供帮助,可建议其咨询更高级的心理研究者或专业心理医师。
4、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心理咨询教师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验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5、心理咨询教师接待每位来访者时间原则上控制在40分钟之内;在咨询活动中,应注意尽量避免来访者过分依赖。
6、心理教师要准时到岗接待咨询,遇有特殊情况(包括心情不佳等)不能准时到岗,必须事先做好换班的衔接工作,并告知学校主管领导。
7、心理咨询教师应尽可能在当日填写咨询个案值班记录。
其内容主要包括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叙述的主要问题、咨询一般过程、咨询建议、咨询效果及其它事项。
8、心理咨询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教科研交流活动。
9、心理咨询教师未经许可,不得以心理咨询教师的身份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任何心理健康活动。
二、心理教师从业道德规范1、热爱生活,钟爱生命,崇尚美好人生;2、胸襟宽阔,无私奉献;3、尊重、信任、理解和支持来访者,与其建立朋友式的信赖关系;4、树立整体观念,防止片面性,保证咨询工作准确有效;5、严格咨询保密制度,保护来访者利益;6、注重发展性咨询,帮助来访者扬长避短,发挥其潜能;7、遵循坚持性原则,巩固提高咨询成效;8、强调预防重于治疗,帮助来访者提高心理健康水平;9、耐心倾听,诚心交流,真心关注;10、促使来访者自知自助,自立自强。
三、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1、心理咨询室环境要求保持一种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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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汇编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一、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二、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咨询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咨询人员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无条件接受来访者,事后做好记录。
五、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咨询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八、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十、咨询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心理咨询老师工作制度一、咨询老师应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二、咨询老师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三、咨询老师应与咨询者建立平等、信任的良好关系,尊重咨询者的人格,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四、咨询老师应语言亲切,态度和蔼,富有亲和力,营造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充分体现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有的“爱心、耐心、诚心、细心、虚心”。
五、咨询老师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咨询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咨询记录”并做好个案的整理、分析积累,及时总结。
六、咨询老师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尽量避免当事人对咨询老师过分依赖,助人自助。
七、咨询老师对学生坚持正确引导,采取启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咨询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八、咨询老师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
九、咨询老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
未经当事人许可,不得随意泄露咨询者秘密和个人信息。
十、咨询老师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或发现无法帮助咨询者,应及时介绍到其他专业机构就医或做好适当的转介建设。
心理咨询室保密制度咨询人员必须遵守:一.除征得来访者本人同意,不得向其父母、教师、朋友谈及来访者的咨询内容和隐私;二.能在报刊上报道来访者的典型案例分析,但须注意文字技巧,除本人同意外,不得披露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和所在学校名称;三.除有关心理咨询人员外,不允许任何人查阅心理档案;四.除来访者触犯法律,并经公检法机关认定证明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借用心理档案。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任务1、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2、定期对在校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检测,建立集体心理健康档案。
3、及时提供学生心理健康信息,供学校相关决策、改革时参考。
4、帮助学生解决发展特长、改善交往等现实指向问题。
5、对轻度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咨询,提高其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矫正心理偏差,培养健全个性。
6、初步鉴别中、重度心理障碍学生,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咨询、治疗机构去。
二、心理咨询员工作职责1、学校心理咨询员应具备规定的资质,并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基本的心理咨询技能。
2、热爱心理咨询、辅导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咨询人员应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并在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4、咨询人员在充分尊重来访者的前提下,全面收集有关当事人心理问题的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5、咨询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经常接受上级咨询师的指导和咨询,不断提高自身的咨询水平,并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状态。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有关当事人秘密的信息。
三、心理咨询室管理办法1、心理咨询室由学校教导处主管。
2、心理咨询室要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3、心理咨询室的心理咨询员、心理辅导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校委会批准,4、心理咨询和辅导人员应严格按照职责要求、保密制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开展工作,对于违规操作的行为,将按照情节的轻重,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1、发展性原则学校心理咨询中的发展性原则是指心理咨询的目标不应只局限于消除来访学生的心理失调和障碍,更应为促进全体学生发展服务,帮助其提高适应能力,建立起内外协调的良性发展机制。
2、教育性原则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必须符合学校教育的目的和要求,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根本目标。
3、启发性原则咨询工作中必须充分调动来访者的主观能动性,启发主动思考,促进自我成长,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
4、整体性原则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充分考虑心理活动的有机联系,把具体问题同整个心理活动整体联系起来,抓住主要矛盾,全面分析问题。
5、协调性原则心理咨询工作必须与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心理指导矫正工作。
6、巩固性原则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及时巩固咨询成效,避免出现反复。
7、保密性原则要求咨询人员必须保守来访者的秘密,尊重来访者的合理要求。
五、心理咨询保密制度1、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妥善保管。
3、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4、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心理咨询室值班工作制度一、坚持轮值制度、准时上下班。
二、每天上班时,要做好咨询室的内务整理工作。
三、对来往文件、信息要及时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
四、值班期间要接待来访者、接听咨询电话、做好记录。
五、认真做好个别咨询辅导工作。
六、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七、不得随意请假和开放、关停咨询室。
八、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咨询室。
九、不得在咨询室聊天、大声说话。
十、不得在咨询室接待外来人员。
心理咨询室工作人员工作守则一、本咨询室工作人员要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严格遵守专业操行,要具备优良的个性修养和保持良好的行为规范。
二、应尊重来访学生人格的完整,爱护和关心学生,不得摆老师架子。
三、热情接待来访学生,消除其咨询畏惧,增进其亲切感和信任感。
四、建立正常的咨询关系,在无法提供专业帮助时,应拒绝建立或终止咨询关系。
五、耐心聆听来访学生的倾吐,不得嘲笑学生和显出厌烦神态。
六、认真做好咨询谈话记录,多次谈话要建立咨询个案档案。
七、以积极的态度、科学的方法进行答疑、解惑和辅导学生。
八、对特殊的来访学生,要进行家访和个案追踪。
九、保护学生隐私,咨询资料必须保密,教学科研用其资料须觉得保护当事人身份、利益。
十、若当事人可能伤害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自身处境紧急、危险,应及时报知有关部门。
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一、团体辅导成员的规范守则1、选择团体辅导成员应遵循自愿参加的原则,但性格极端内向、害羞、孤僻、自我封闭者和有严重心理障碍者不宜参加团体辅导。
2、为使团体辅导活动更具针对性,在所有报名者的基础上根据团体辅导的内容,进行初选和第二次筛选。
3、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尊重每位成员的隐私,不得把在团体活动中了解到的信息外传。
4、按时参加每次团体辅导,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如有事需提前请假。
5、参加团体活动时,注意力集中,不接打手机、看杂志、做旁务等。
6、与成员保持团结友好的关系,不攻击、贬损任何成员。
尊重他人,仔细倾听,不随意打断别人的发言。
7、广泛交流,避免只与自己喜欢的团体成员沟通等,坦率真诚地与其他团体成员进行交流,不掩饰自己的真实情感。
8、服从、配合辅导老师和助手的安排,认真完成辅导老师布置的任务,如不完成作业,则视自动退出该团体。
二、团体辅导室管理规章制度1、团体心理辅导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对在校学生提供免费团体辅导。
团体辅导时间由辅导老师确定,团体成员要按时参加。
2、团体成员应积极配合辅导老师工作,维持辅导室内正常秩序,禁止大声喧哗、说笑、打闹,讲脏话、粗话。
3、团体辅导老师和学生助理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时必须关窗、锁好门,切断电灯、电视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严禁在室内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4、自觉维护和保持团体辅导室公共卫生,不吃零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随意损坏辅导室内的公共设施。
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高温、通风换气等安全保护和卫生工作。
三、心理咨询师保密制度1、师必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时的限度。
2、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发生。
(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3、咨询工作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象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
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之中。
4、咨询师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象,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
四、心理咨询室管理规章制度1.热爱心理咨询事业,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热情、真诚、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
2.咨询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
咨询师对在校学生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不得向来访者索取任何报酬。
除每周固定的咨询时间外,来访者可预约时间,也可以指定咨询员,如果预约了时间请守约。
3. 在咨询过程中,如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问题已超出心理咨询中心的服务范围时,应及时终止咨询关系,转给其他专家或有关机构处理,或发现来访者情绪不稳、行为反常、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倾向以及其他危机个案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学生事务处。
4. 来访者应积极配合咨询人员工作,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在室内大声喧哗;来访者须明确咨询目标,并愿意在咨询员协助下达到目标;一次咨询晤谈原则上不超过50分钟,如须延长请适时征询咨询员同意或另约。
5. 心理咨询老师和学生助理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
下班时必须关窗、锁好门,切断电灯、空调、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严禁在本室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如遇未关好门窗,切断电灯、空调、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器设备的电源等情况时,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需写出检查,并追究相关责任。
6. 自觉维护和保持咨询室卫生,采取坚持经常与定期清扫相结合,每天清扫一次,一周大扫一次,做到窗明几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清扫的垃圾要及时到入垃圾箱中,每天定时倒掉垃圾,始终保持咨询室的卫生清洁,重点把功夫下到保持平时卫生整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