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项目公司股东协议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协议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协议1. 引言2. 工程概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为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地下燃气管道、电力线缆、通信光缆等的敷设、维护和管理。
本工程的施工范围、工期以及工程量等详细信息将在后续的施工设计文件中具体规定。
3. 施工原则3.1 安全第一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并按照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2 质量第一乙方需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
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乙方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按照约定的工期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并保证按时完成各项工程量。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4 环境保护乙方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使用环保材料、工艺和设备,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
乙方需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并采取措施保护周边环境,确保施工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4. 施工费用与支付方式4.1 施工费用甲方将按照项目工程量确定施工费用并支付给乙方。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管理费等。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进行结算。
4.2 变更费用若存在正当的工程变更需要,甲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工作量和价值进行调整,并与乙方商议确定变更费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质量保证金,作为保证乙方施工质量的保障。
质量保证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将在后续的合同中具体约定。
5.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履行仲裁裁决书。
本协议适用法律。
6. 其他条款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支付全部工程款项之日。
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需要,双方可签订《工程变更通知书》等补充协议,以补充、修改本协议的内容。
项目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推荐8篇
项目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推荐8篇篇1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各方共同认可的项目合作需求,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各方就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协议目的各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__________项目,本协议明确各方在项目中的权益及合作关系,以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
3. 项目主要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1. 甲方出资比例:__________%。
2. 乙方出资比例:__________%。
3. 丙方出资比例:__________%。
四、合作期限本合作期限为_____年,自项目启动之日起计算。
合作期满,经各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作协议。
五、职责与义务1. 甲方职责:负责项目管理、团队组建、资金调配等。
2. 乙方职责:负责项目市场开发及业务拓展等。
3. 丙方职责:负责项目技术研究和产品创新等。
六、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1. 利润分配:项目盈利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2. 风险承担: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承担项目风险。
七、决策机制1. 各方应充分协商,共同决策。
涉及项目重大事项的决策,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2. 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表决方式由各方共同制定。
八、股权转让与退出机制1. 股权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股权,但需经其他股东同意。
外部股权转让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2. 退出机制:股东在项目合作期间,因特殊原因需退出,应提前告知其他股东,并按照约定处理其股权及权益。
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PPP项目合同体系
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PPP项目合同体系(一)项目合同体系PPP模式下的项目合同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合同、股东协议、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产品采购合同和保险合同等。
其中,PPP项目合同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
1.PPP项目合同及签约主体PPP项目合同是指政府方(政府或授权机构)与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依法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
PPP项目合同是整个合同体系的核心,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PPP项目的交易结构、风险分配机制等均通过PPP项目合同确定,并以此作为各方主张权利、履行义务的依据和项目全生命周期顺利实施的保障。
2.股东协议及签约主体股东协议由项目公司的股东签订,用以在股东之间建立长期的、有约束的合约关系。
公司由非单一股东出资,则须由各股东共同签署股东协议(《股东合作协议》),目的在于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等合同约定由项目公司完成的所有工作。
3.其他合同在PPP项目中,除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外,还包括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产品采购合同、保险合同以及与专业中介机构签署的投资、法律、技术、财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合同。
(二)PPP合同框架草案1.项目名称彭祖新城建设PPP项目。
2.合作方式和期限(1)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PPP运作模式来实施,政府补贴模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2)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一期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二期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3.权利义务(1)实施机构的主要权利1)制定项目的建设标准(包括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在《PPP项目协议》中予以明确。
2)建设期内,根据需要或法律变更情况对已确定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修改或变更。
3)在遵守、符合适用法律要求的前提下,实施机构有权对项目公司履行《PPP项目协议》项下的建设期及运营期的义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模式的财务和税务如何处理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模式的财务和税务如何处理综合管廊,就是地下城市管道综合走廊。
即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电力、通讯,燃气、供热、给排水等各种工程管线集于一体,设有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系统,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管理,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
它是实施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建于城市地下用于铺设市政公用管线的市政公用设施。
避免每一家管线单位施工时“各自为政”,导致道路重复开挖。
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模式的财务和税务如何处理是一个新的课题。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建设的相关重要政策要点1、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的期限限制《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六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所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素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
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项目)可以由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与特许经营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约定超过前款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
2、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特许经营方式《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五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拥有并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移交政府后,由政府授予其在一定期限内运营;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
3、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的中央财政支持《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839号)第一条中央财政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5亿元,省会城市每年4亿元,其他城市每年3亿元。
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石家庄正定新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石家庄正定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石家庄正定新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背景依据石家庄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为了满足石家庄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将全面加快正定新区开发建设步伐,近年重点抓好30平方公里起步区的开发建设。
正定新区位于滹沱河北岸,正定古城东侧地区,总面积约135平方公里。
石家庄市紧紧围绕“三年出形象、五年出规模、十年成新城”的总体目标,锁定“低碳、生态、智慧’’的定位,全面启动正定新区30平方公里的核心起步区建设,努力把正定新区打造成财智要素集聚、功能多元复合、生态人文和谐、水绿交融共生的创新动力之城、宜居活力之城和滨水魅力之城,使之成为体现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石家庄形象的新地标。
综合管廊是21世纪新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它避免了由于埋设或维修管线而导致道路重复开挖,由于管线不接触土壤和地下水,因此避免了土壤对管线的腐蚀,延长了管线的使用寿命,它还为城市的发展预留了宝贵的地下空间。
综合管廊的建设对优化城市环境,减少城市道路重复开挖对人民日常生活和交通带来的影响,推动新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将起到良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正定新区为新建城区,原用地为村庄及农用地,地下市政管网几乎没有,现状土地已基本完成收储,处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
根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内共需敷设给水、再生水、雨水、污水、燃气、供热、电力、通信、南水北调输水管等管线,并预留集中供冷管位。
正定新区起步区主干路下规划管线密集,如采用传统敷设方式,地下空间利用率低,后期维护运营成本高,不适宜新区发展定位的要求,根据区域控规,需在主干路下建设综合管廊,形成层次化、骨架化、网格化的综合管廊系统,以满足除排水、燃气外的其他管线敷设需求。
依据近期国务院、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以及河北省、石家庄市出台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石家庄正定新区管委会为缓解财政压力,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提高正定新区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水平、建设速度和运营管理水平,提升正定新区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水平,结合正定新区实际情况,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模式运作本项目,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
2024版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协议规范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协议规范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总则1.1 定义1.2 解释1.3 适用范围第二条项目概述2.1 项目描述2.2 项目目标2.3 项目实施地点第三条合作主体3.1 主体资格3.2 主体责任3.3 主体权益第四条建设内容4.1 建设规模4.2 建设标准4.3 建设要求第五条工程进度与质量5.1 工程进度计划5.2 质量管理体系5.3 质量监督与检查第六条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6.1 投资估算6.2 资金筹措方式6.3 资金使用与管理第七条合同价格与支付7.1 合同价格7.2 支付方式7.3 支付条件第八条设计与施工8.1 设计要求8.2 施工方案8.3 施工组织与管理第九条技术与信息共享9.1 技术支持9.2 信息共享机制9.3 保密条款第十条安全生产与环保10.1 安全生产措施10.2 环保要求10.3 事故处理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与赔偿11.1 违约行为11.2 违约责任11.3 赔偿方式第十二条争议解决12.1 争议解决方式12.2 调解与仲裁12.3 法律适用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3.1 合同变更13.2 合同终止13.3 合同解除第十四条附则14.1 合同生效14.2 合同期限14.3 合同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总则1.1 定义1.1.2 "管廊"是指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包括所有管线、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1.1.3 "项目"是指根据本协议所进行的管廊工程的建设、运营及维护等活动。
1.2 解释1.2.1 本协议中的仅为方便阅读,不影响对本协议条款的理解和解释。
1.2.2 本协议中的条款前的数字表示条款层级,例如“1.1”表示第一级条款的第一条子条款。
1.3 适用范围1.3.1 本协议仅适用于甲乙双方在管廊项目上的合作,不包括双方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
1.3.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不得解释为甲方对乙方或其他第三方的任何授权、承诺或保证。
城市综合管廊及道路工程PPP项目维护管理服务合同
城市综合管廊及道路工程PPP项目维护管理服务合同合同概述该合同是由甲方(城市综合管廊及道路工程PPP项目的运营方)和乙方(维护管理服务提供商)签订的合作协议,旨在确保城市综合管廊及道路工程PPP项目的正常运营和维护管理。
服务范围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以下维护管理服务:1. 监测和维修城市综合管廊及道路工程设备和设施;2. 检查和维护城市综合管廊及道路工程的安全系统;3. 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维修需求;4. 提供日常巡查和常规维护;5. 制定维护管理计划和报告。
服务费用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
具体费用和支付方式将在合同附件中详细说明。
服务标准乙方在提供维护管理服务时应符合以下标准:1. 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和高质量;2.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3. 配备合适的技术人员和设备;4. 及时响应甲方的需求和提供必要的解决方案。
合同期限该合同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起至_____止,双方可协商续签。
违约责任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责任和补救措施将在合同附件中详细说明。
争议解决对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提交至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法律适用和管辖该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对于因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至中国国内有管辖权的法院。
该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阅读、理解并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下管廊特许经营协议
xxx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甲方: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乙方一:xxx市xx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二:xxxx局集团有限公司丙方:【】中国·xx二○x年五月xxx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2017年月日在xxx市签署:甲方: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甲方”),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法律依法组建和存续的xxx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职能部门,为市政府授权的本项目实施机构,法定代表人:【】,职务:【市住建委主任】,国籍:【中国】。
和乙方一:xxx市xx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系按照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及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职务:【公司董事长】,国籍:【中国】。
乙方二:xxxx局集团有限公司系按照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及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职务:【公司董事长】,国籍:【中国】。
为方便起见,乙方一、乙方二合称“乙方”。
丙方:【】系是由乙方一和乙方二共同对xxx市安达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后重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实施xxx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为目的存在。
鉴于:为推动xxx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同时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效率,市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实施xxx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下称“本项目”或“项目”),并授权xxx 市xx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xx湖污水处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先行成立了【xxx市安达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xxx市人民政府文件(2016年第【】号),市政府已经同意实施本项目,甲方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xxxx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 12 月 9 日参加了甲方组织的xxx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投标工作,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了投标文件;甲方根据《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xxxx局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xxxx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并通过与乙方、丙方签署本协议的方式授予丙方,由丙方作为实施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移交的主体在本项目项下的特许经营权。
沈阳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南运河段)PPP项目实施计划汇报
合同造价 355906.3 万元,其中自行施工工作量 约75000 万元;属特大型□大型□ 中型□项目。
合同质量标准:符合鲁班奖或詹天佑奖的标准;其他标准:
3
资金情况
保函情况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18600万元。 工程款支付 因合同未签订,暂不明确。
现场条件
施工区域主要位于南运河沿线的公园与绿化区,少部分占用沿线道路,影响周边交通。本工 程经过的地区为城市的建成区,沿线道路埋设了很多地下管线,尤其是部分重要干线路段, 更是地下管线密布。沿线管线许多为市政干管,许多管线改移困难。部分路线下穿沿河桥梁, 盾构施工会对现有桥梁结构造成影响,下穿前需注浆加固。 现场无不良地质条件。场地地形平坦,区域地质构造较稳定,不存在能引起场地滑移、大的 变形和破坏等的重大不良地质构造,无发震断裂,非全新统构造,第四系地层较厚,且比较 均匀,持力层稳定,适宜建设。
• 盾构区间埋深6-16m
4-5区间地质纵剖图
5-6区间地质纵剖图
9
各盾构井、工艺井地质情况
地
下
水
地下水位
地下
地下
位
水位
水位
地下
水位
地下 水位
地下 水位
地下 水位
10
D4盾构井工程情况
11
D4盾构井围护情况
1.基坑尺寸为51.6*22.6m,坑深20m,围护 采用Φ800旋挖钢筋砼灌注桩+Φ609*16钢管 内支撑,桩间距1.2m; 2.钢支撑形式为三道+1道倒撑; 3.基坑降水为大口径坑外降水,降至开挖面 以下1m。
社会影响与品牌效应
很大☑ 大□ 中□ 小□
4
D5盾构井
D7盾构井
D2盾构井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合同三篇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合同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述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廊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材料供应、验收、保修等。
1.4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1.5 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二、乙方义务2.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材料供应、验收、保修等工作。
2.2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
2.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
2.4 乙方应承担工程期间的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安全无事故。
2.5 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报告。
三、甲方义务3.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3.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工程所需的各项手续和审批。
3.3 甲方应工程所需的施工场地、临时设施等。
3.4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标准等相关资料。
3.5 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合同价格及支付4.1 双方确认,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4.2 甲方应按照下列付款节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1)工程开工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2)工程进度达到50%时,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4)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3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5.1 双方确认,本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为____个月。
5.2 乙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定工期完成工程,应提前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期。
综合管廊合同协议书
综合管廊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甲方(业主方):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计划建设综合管廊工程,并已决定将该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综合管廊合同协议书。
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综合管廊工程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廊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
1.4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1.5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
第二条承包范围2.1 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管理、维护等工作。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进行施工。
第三条合同价款3.1 本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支付条件按照本合同附件的支付计划执行。
第四条工程期限4.1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2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3 工程总工期:______天。
第五条质量保证5.1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和标准。
5.2 乙方应提供工程质量保证书,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第六条安全生产6.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6.2 乙方应制定并执行安全施工方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工程验收7.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申请。
7.2 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____天内组织验收。
第八条违约责任8.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9.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9.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同步实施工程总承包及广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合同
广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沿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PPP项目投资协议甲方(项目实施机构):广州市道路工程研究中心乙方(社会资本):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平安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鉴于: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并以“PPP+EPCO”(投融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运作+移交)的方式实施广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沿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与移交。
且, 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广州市道路工程研究中心(简称“市道路中心”)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实施机构,本合同“甲方”)于2016年7月至2016年8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平安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本合同“乙方”)。
为维护各方协议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本项目经批准的《PPP项目实施方案》及国家和地方当前PPP相关政策、城市综合管廊相关政策等,甲、乙双方签订本“PPP项目投资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待乙方与政府资本代表(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简称“轨道监理公司”)签订“合资协议”并依法组建PPP项目公司后,项目实施机构再与PPP项目公司签订详细的《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承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具体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1.项目概况1.1项目概况广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沿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处于广州市中心城区,主要沿轨道交通十一号线路敷设,借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建设契机同步建设,利用地铁工程的机械设备以及场地进行施工,管廊主要采用盾构工法,和地铁站结合口采用明挖工法。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09,340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
其中:(1)主线总投资约569,918万元,技术经济指标为12693.06万元/公里;(2)支线总投资约39,422万元,技术经济指标为12716.70万元/公里。
工程项目股权协议书合同5篇
工程项目股权协议书合同5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参与某工程项目的投资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工程项目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项目概述本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等。
项目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总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二、股权分配1. 甲方在本项目中持有______%的股权,乙方持有______%的股权。
2. 双方按照所持股权比例,共同承担项目的风险与收益。
三、资金出资1. 双方应按照项目实际需要,按照约定比例及时出资。
2. 出资方式、时间、金额等详见附件《出资计划表》。
四、工程项目管理1. 双方共同设立项目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2. 项目决策需经双方共同商议,并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决策。
3. 甲方负责项目的工程技术方面,乙方负责项目的商务及财务方面。
五、盈利分配及亏损承担1. 项目盈利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2. 若项目出现亏损,双方按照股权比例承担。
3. 盈利分配及亏损承担的具体方案,详见附件《盈利分配及亏损承担方案》。
六、股权转让与退出1. 双方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权。
若需转让,应经对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转让协议。
2. 项目结束后,双方按照约定进行股权结算,并办理相关手续。
3. 若一方选择退出,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按照约定处理相关事宜。
七、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
八、违约责任1. 若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及赔偿标准,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执行。
ppp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ppp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几方共同订立: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
一、目的和背景1. 双方约定,甲方拥有ppp项目公司(以下称为“公司”)的股权,拟将其转让给乙方。
二、股权转让条款1. 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并在转让完成之日起,不再享有任何与该股权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2. 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是合法有效的,并不存在任何限制、抵押或处分争议。
3. 股权转让的对价为_______________。
三、过户手续1. 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应尽快办理相关股权过户手续。
2. 乙方应配合公司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审核,提供必要的材料和信息,确保顺利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四、保证与承诺1. 甲方保证其对公司的股权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无任何被拘禁、限制或纠纷。
2. 甲方保证处理股权转让事宜时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 甲方保证签署本协议会履行并履行所有相关协议文件的义务。
4. 乙方保证其参与该股权转让的能力和资格,并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5. 双方保证在签署本协议后,将会尽快办理完成所有相关法律程序和文件。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2.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交易无法完成,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七、附则1. 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日期:。
地下综合管廊项目PPP模式案例解析pdf
地下综合管廊项目PPP模式案例解析地下综合管廊,又称“共同沟”,即在城市地下建设一个隧道空间,将水、电、气、热、通信等各类市政管线有机综合集约化地铺设在同一条隧道内,并进行集中管理的大型综合性市政基础设施。
2015年,国务院及各部委多次出台政策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并强调在综合管廊建设中,应优先考虑引入社会资本,采取P P P模式。
同年4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了10个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对采取P P P模式建设的管廊项目,给予额外资金奖励。
同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到2020年计划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
从部分试点城市开展PPP咨询服务情况和率先实现具体项目落地的实践经验来看,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要运用好PPP 模式,必须根据项目特点考虑如下因素:一是实现经济社会效益的周期较长地下综合管廊建成后,可以避免传统直埋方式下因管线扩容、维修等反复开挖道路的额外施工浪费,减少环境污染;同时,综合管廊避免了管线直接与土壤和地下水接触,延长了管线使用的寿命,降低成本。
但这种“节约”是在管廊整个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都在100年左右)中逐渐实现的,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却需要短期内一次性投入。
因此,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需要在很长一段时间中才能逐渐显现出来。
二是建设费用高物业管理及运营维护费用低。
地下综合管廊往往需要在前期投入大量的建设资金,同步配套完善的消防设施及监控设施。
而建成后的物业管理则相对简便,通常情况下通过配套的监控设施即可完成对整体地下综合管廊的监控管理,与高昂的建设费用相比,运营维护费用之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而日常运营维护的频度和强度相较于传统直埋方式也大大降低。
三是管线单位入廊协调难度大地下综合管廊集中修建,里面铺设各种市政管线,包括水、电、气、热、通信等,各管线分别属于不同的使用单位和所有人,其中有国企也有私企,有央企也有地方企业,协调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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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项目公司股东协议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项目公司股东协议甲方:南宁城建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关联方”指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被控制,或与指定人员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人;“公司章程”指该公司当时生效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指公司建立的董事会;“董事”指公司的董事;“控股公司”在本协议中,某公司的控股公司指,在以下“子公司”定义中提到公司为其子公司的公司;“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资比例”对本协议的任何股东而言,指该方出资的注册资本金额与公司总注册资本的比例;“人民币”指中国的法定货币;“股东”指目前的股份持有者;一、总则2.1 公司的所有行为应遵守正式颁布的相关中国法律、法规的所有规定,并有权获得这些规定提供的所有利益和保护。
2.2 公司应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的每个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以其出资资本的份额为限。
公司的利润、风险和损失由各股东按各自出资的资本比例分享或分担,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二、公司的业务公司的业务为: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主体工程、管线、其他构筑物迁移工程、交通导改、绿化、道路恢复、其他附属工程),并负责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管理机关核准的为准)。
三、注册资本和缴纳资本4.1 公司的总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577.45万元,其中:甲方应缴纳人民币18773.2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乙方应缴纳人民币43804.2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乙方若为联合体,则应分列)。
4.2 各股东应按期足额缴清根据公司章程认缴的资本份额。
所有各股东应以货币缴纳资本,将认缴资本存入项目公司开设的临时银行帐户。
4.3甲乙双方约定,在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十五(15)日内,双方将公司注册资金全部缴纳到位。
四、股东及股东会议5.1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5.1.1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a.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b.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c.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和监事;d.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甲方不参与利润分红);e.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f.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g.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h.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5.1.2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a.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b.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c.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d.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e.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f.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g.保守公司秘密;h.《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5.2 股东会议5.2.1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南宁城建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召集和主持。
5.2.2 股东会议应行使以下职权: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b.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c.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d.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e.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f.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g.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h.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i.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j.修改公司章程;5.3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5.4有关以下事项的任何行为或决定均必须由代表总投票权百分之百(100%)股东投票通过:a.修改公司章程;b.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公司应破产除外);c.公司注册资本(或同等资本结构)的变更;d.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
5.5 对未在第5.4条列出的主要事项的任何行为或决定应由代表半数(1/2)或以上总投票权的公司股东投票通过。
5.6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但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5.7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5.8 如只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另一部分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5.9 甲方对于项目公司运营中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增减注册资本金、股权转让等事项,在股东会享有一票否决权。
5.10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
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五、董事及董事会6.1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二人,乙方委派四人,职工代表1人。
董事长由乙方提名,为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副董事长1名由甲方提名。
选举和撤换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议决定。
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1名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6.2对于由其提名的任何董事对其以任何原因被撤换或辞职而向公司提出的任何索赔(与该董事的聘用或向公司提供的服务有关的任何索赔除外),派遣该董事的股东应赔偿公司。
6.3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a.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b.执行股东会的决议;c.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d.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e.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f.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g.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h.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i.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j.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6.4所有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至少三分之二 (2/3) 的全体董事。
各次会议的开始和全过程均必须保持法定人数。
6.5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5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24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6.6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6.7甲方对于项目公司运营中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在董事会享有一票否决权。
六、监事制度7.1公司设监事会,其中监事会主席1人,由甲方提名;监事2人,1人由乙方委派,1人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7.2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a.检查公司财务;b.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c.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e.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f.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8.1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乙方委派人员担任。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a.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b.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c.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d.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e.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f.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g.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h.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i.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j.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8.2 公司设副总经理两名,甲乙双方各委派一名。
副总经理按照董事会的分工协助总经理工作。
8.3 公司设财务正副总监各一名,正总监由乙方委派,财务副总监由甲方委派。
八、保密9.1 本协议各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前和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对可能获得或已经获得的有关公司或其业务、客户、顾客或其他事务的任何信息保密(“保密信息”),不得使用任何这些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这些信息,除非经本协议其他各方和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或依照管辖法院的命令,或为了促进公司的业务。
本协议各方若照管辖法院的命令,或为了促进公司的业务而披露保密信息,必须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本协议各方和公司。
9.2 本协议各方应促使公司尽合理努力确保其董事、高级职员、雇员和代理人等遵守类似的保密义务。
9.3 本协议各方在第9.1条的延期义务应继续一直有效,但是,对于非因任何一方违反其保密义务而为公众所知的任何信息,不适用这些保密义务。
九、出资份额的转让10.1 自项目进入正式运营期起十年内,股东的出资份额不得转让。
10.2 股东依法更名、合并、分立等,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十、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11.1 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财会制度。
具体制度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表决通过。
11.2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中文书写。
11.3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及其他股东决议提取的准备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11.3 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1月31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11.4 甲方不参与项目公司利润分红,也不承担项目公司经营风险。
11.5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a.资产负债表;b.损益表;c.财务状况变动表;d.现金流量表;e.财务状况说明书;f.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g.亏损原因说明书。
十一、公司设立的费用承担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自身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支出的实际费用,经各方确认后,由公司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