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管理第2章 森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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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森林资源管理办法(2004年修正本)

武汉市森林资源管理办法(2004年修正本)
(三)用地单位已撤销或者迁移的。
依法确定给单位和个人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连续两年荒芜或者用于非林业生产建设的,由发包单位收回承包经营权。
第十六条 农村居民建设住宅一般不得占用林地,确需使用林地,须经所在地的区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林业工作机构签署意见,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应当大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林木经营者新造人工用材林规模达到国家、省规定,已依法编制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的,其采伐限额可以按照森林经营方案在本市采伐计划中先予安排。
对符合技术规程要求的人工用材林进行抚育采伐时,小于国家规定胸高直径的人工用材林,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但其所消耗的立木蓄积,均纳入年采伐限额管理。
第十条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所在区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所在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未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林地现状,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或者在争议地区进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全市森林防火期。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辖区自然条件,决定提前进入或者延长森林防火期。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以及国有、集体林场和其他森林经营单位应当对森林实行科学管理和保护,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国有、集体林场和其他森林经营单位应当确定森林病虫害防治人员,并按照国家规定配备装备、器材。

森林资源管理办法规章制度(1范本)

森林资源管理办法规章制度(1范本)

森林资源管理办法规章制度1. 引言森林资源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对于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人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森林资源,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基于文本格式的森林资源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以便对森林资源进行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

2. 资源调查与监测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森林资源状况,需要进行定期的资源调查与监测工作。

是资源调查与监测的要求和程序:2.1 资源调查资源调查应当包括内容:•森林面积、类型和分布情况•森林植被类型和组成•森林生物多样性情况•森林土壤特性和质量•森林气象情况•森林火灾风险评估•其他相关的森林资源信息2.2 资源监测资源监测应当进行定期的数据收集和分析,以掌握森林资源的动态变化情况。

监测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森林面积的变化•森林植被的生长和更新情况•森林生物多样性的变化•森林土壤的质量和健康状况•森林气象数据的收集和记录等3. 森林资源保护与恢复为了保护和恢复森林资源,制定措施:3.1 森林保护•严格限制非法伐木行为,制定并执行伐木许可制度•加强对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森林防火监测与扑救工作•加强对森林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3.2 森林恢复•实施森林人工造林计划,以增加森林面积和改善生态环境•推动森林植被恢复和生态系统修复工作•加强森林土壤保护和改良,提高森林土壤质量和肥力4. 森林资源利用与经营为了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管理,制定规章制度:4.1 可持续利用原则•森林资源利用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即在满足当前需求的同时,保持森林资源的可持续供应能力。

•合理规划和管理木材采伐和林产品开发,确保可再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采用先进的林业经营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效益。

4.2 采伐管理•严格执行采伐许可制度,遵循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进行采伐。

•采伐前应进行充分的资源调查和监测,制定合理的采伐计划。

森林资源管理(全稿)

森林资源管理(全稿)
森林资源管理从层次上分为宏观客理层次和微观管理层次。层次不同,其性质也存在较大差异。宏观层次的森林资源管理由法律规定的林业管理部门实施,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属于行政执法性质,具有强制性特征;而微观层次的森林资源管理则由生产经营者实施,不具有宏观层次管理的属性、性质及特征。宏观层次的管理是以微观层次管理为其基础和前提的,离开微观层次的管理,宏观层次的管理则成为空中楼阁。
(二)森林资源管理的概念
管理是实现稀缺资源配置的决策活动,是为了达到预期目标,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所进行的组织、计划、协调、监督以及所建立的工作秩序和制度的总称。
对于森林资源管理而言,由于人们对其管理内容认识上的差异,往往存在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森林资源管理是指对林木资源和林地资源数据的管理。广义的森林资源管理,从管理对象看,不仅包括林木资源和林地资源,还包括森林动、植物资源,旅游资源等;从管理的业务范围看,不仅包括森林资源数据和调查设计规划的管理,还包括对森林资源经营利用等活动进行决策、组织、调节和监督。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保护农田、改善生态环境和建立新的木材生产基地,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植树造林活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造林绿化事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全国森林覆盖率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8.6%提高到二十世纪末的16.55%,先后有广东、福建、湖南、安徽、湖北、江西、浙江、山东实现了基本消灭宜林荒山。目前,我国已拥有森林面积15894.1万公顷,居世界第五位;人工林保存面积4666.7万公顷,居世界第一位;活立木总蓄积量124.9亿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量112.7亿立方米,居世界第七位。已扭转了长期以来森林蓄积量持续下降的局面,进入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双增长的发展阶段。
虽然历时近两年才完成本教材的编写任务,但限于材料收集面仍不够宽,加之本人的理论水平与教材编写工作经验的缺陷,问题与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提出宝贵意见。

《森林经理学》考试大纲

《森林经理学》考试大纲

《森林经理学》考试大纲编写日期:2013 年 9月 10日一、课程性质和目的课程性质:森林经理学是林学等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是必修专业课。

目的: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和全球森林资源的概况,掌握森林资源区划、调查等项工作的常用方法和技术,并能够运用森林评价、森林成熟、森林经营和调整的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分析森林资源的结构、功能和生长动态,确定采伐和收获调整的方案,编写简要的经营计划和资源信息的统计和管理,使学生成为中高级森林经营和管理的专业人才提供支撑。

二、考试内容和基本要求第1章. 绪论教学内容:(1) 森林经理学概念和内涵。

(2) 森林经理学主要内容,与相关课程的关系,发展趋势和目的。

(3) 国内外森林可持续经营现状、进程和未来趋势。

基本要求:理解森林经理学概念和定义,了解在现阶段其定义中的主要内涵;及在森林资源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中,森林经理学的作用。

掌握森林经理学内容的主要方面,在现实生产和资源管理中地位和作用;了解与测树学、生态学、森林培育学和营林学的关系,在林学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位置;国内外森林经理的发展状况,不同尺度空间森林经营的目标。

了解国内外森林可持续经营产生的原因,主要的过程;掌握森林可持续经营评价的主要进程和指标体系,及主要的理论与技术体系类型、特点和应用条件。

第2章. 森林资源教学内容:(1) 国内外森林资源的概念、标准、作用和效益。

(2) 全球和世界主要国家森林资源的概况、分布、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3) 中国森林资源的基本状况和类型划分。

(4) 中国森林资源主要的结构和特点。

基本要求:掌握森林资源的概念的分类,了解不同国家的标准,社会对森林的需求变化,森林效益的分类等。

宏观地了解全球的森林资源数量、质量和分布,主要国家森林资源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与我国森林资源比较的差异等。

掌握中国森林资源的现状,主要包括森林类型划分、分布条件、森林的分布地域、林业用地的种类。

掌握森林资源的各种结构,主要包括年龄结构(含年龄、龄级和龄组的划分标准)、树种或树种组结构、权属结构、蓄积结构、直径结构等;各种结构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和调整改善的方法等。

林业经济学 第二章 森林资源评价

林业经济学 第二章 森林资源评价

2 林地价格的种类 (1)交易价格:指林地在市场交易中成 交的买卖价格。 (2)评估价格:指依据一定的评估方法 对林地所做的价格性估价。 (3)租赁价格:指承租方为取得土地租 赁权而向发租方支付的代价。

(4)抵押价格:指以林地为担保物而取 得贷款时,银行对林地所估定的价格。 (5)林地所有权价格:指人们为购买林 地使用权而支付的代价。 (6)林地使用权价格:指人们为取得林 地使用权而支付的一定的经济代价,其 实质是地租
1: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时间节约论和级差地租理论
2:消费理论 3:成本理论
第四节 :森林资源的社会生态效 益的经济评价
二:森林社会生态效益经济评价的方法 1.森林资源状况评价:
2.功能评价: 3.结构评价: 4.环境评价:
(一):防护林的防护效益评价 Z=∑Pi(Qi-Qr) Z-防护林的防护效益评价值 Qi-第i个单位受益后的产量 Qr-单位受益前的产量 Pi-第i单位产品的价格

第二 节:林地资源的经济评价
3:林地资源经济评价的主要方法 (1):林地生产力评价的主要方法 1:立地等级表法 2:比较分析法 W=Y/Y。*100 W-被评价林地的级分 Y-被评价林地的指标值 Y。-级分为100的标准林地的指标值 3:回归分析法 运用一元回归和多元回归建立函数模型 4:大片林区林地平均生产力评价
1、林地价格理论
(2)土地价格理论
①土地收益理论:认为土地价格是土地收 益即地租的资本化。用公式表示为:
v=a/p
试中: v——土地价格; a——土地纯收益; p——资本还原利率。
1、林地价格理论
②土地供求理论:土地与其它商品一样, 其价格取决于本身的供给和需求。土地 供给增加,需求不变,则地价下跌;土 地供给减少,需求增加,则地价上升。 (见图5-1、5-2)

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教案

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教案

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教案章节一:森林资源概述教学目标:1. 了解森林资源的概念和重要性。

2. 掌握森林资源的种类和功能。

3. 认识森林资源的价值和现状。

教学内容:1. 森林资源的定义和概念。

2. 森林资源的种类和功能:水源保护、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维护等。

3. 森林资源的价值: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

4. 森林资源的现状和问题:过度砍伐、森林退化、生物多样性丧失。

教学活动:1. 引入讨论:什么是森林资源?它们在哪里?2. 讲解和展示森林资源的种类和功能。

3. 小组讨论:森林资源的价值和现状。

4. 案例研究:分析具体的森林资源保护案例。

章节二:森林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教学目标:1. 了解森林资源的利用方式。

2. 掌握森林资源保护的方法和措施。

3. 认识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性。

教学内容:1. 森林资源的利用方式:木材采伐、非木材产品采集、旅游等。

2. 森林资源保护的方法和措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保护栖息地等。

3. 可持续利用的概念和原则。

教学活动:1. 讲解和展示森林资源的利用方式。

2. 小组讨论:如何进行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3. 案例研究:分析成功的森林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案例。

章节三:森林资源管理的法律和政策教学目标:1. 了解森林资源管理的法律框架。

2. 掌握森林资源管理的政策和规定。

3. 认识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和责任。

教学内容:1. 森林资源管理的法律框架:国际法律、国家法律、地方法规。

2. 森林资源管理的政策和规定:林业政策、森林资源利用政策、森林保护政策。

3. 森林资源管理的责任和义务:政府、企业、公民的角色和责任。

教学活动:1. 讲解和展示森林资源管理的法律和政策框架。

2. 小组讨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和责任。

3. 案例研究:分析森林资源管理成功和失败的案例。

章节四:森林资源保护的实践和案例教学目标:1. 了解森林资源保护的实践方法。

2. 掌握森林资源保护的案例经验。

朔州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

朔州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

朔州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4.02•【字号】•【施行日期】2024.06.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朔州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已于2023年12月28日经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28日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4月2日朔州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2023年12月28日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障森林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利用、经营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管理和非国有公益林权利人的经济补偿等。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资源保护,设置专职、兼职人员负责政策法规宣传、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政策、技术规程要求等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组织森林经营和林木采伐技术培训。

森林经理资料讲解

森林经理资料讲解

第一章:绪论1、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对森林资源进行区划、调查、分析、评价、决策、信息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对象——森林资源;宗旨——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

2、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①系统整体原则;②生态可持续性原则;③公益性和公众参与性原则;④可持续利用原则;⑤经济合理性原则;⑥谨慎性原则。

3、蒙特利尔进程:1993年参加该进程的有加拿大、美国、墨西哥、智利、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俄罗斯等,占全世界森林面积的60%,提出了七个标准,六十七个指标,主要是国家级水平的评价体系。

4、永续利用的条件:⑴内部条件:主要指森林资源条件(林地条件和林木条件)①林地条件:林地数量和林地质量、空间秩序。

A、林地面积的大小:它是能否实现永续利用和如何实现永续利用的直接条件,一般情况下,林地面积大小根据以下几方面来定:a经营水平:高(集约经营)—S可小些,低(粗放经营)—S要大些;b作业方式: 皆伐作业—S要大些,择伐作业—S可小些;c生产条件: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社会条件、技术条件。

B、林地质量的高低:林地质量的高低即林地生产力的高低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永续利用林地质量的高低受经纬度、海拨高、坡向、坡位、土壤条件等差异的影响②林木条件:A、林木种类(树种):适地适树。

一般是以乡土树种为主B、年龄结构:在经营单位内必须具备从1年生到主伐年龄各年龄的林分(龄组),并且其面积基本相等。

C、蓄积结构:在经营单位内,各龄组的蓄积也必须保持一定的关系,即、成、近、中、幼蓄积保持一定的比例。

D、林木生长量:林木的生长量不是凭空产生的,它必须以蓄积为基础,林木的利用量、生长量、蓄积量这三者之间必须保持一个合理的关系。

通常采伐量最好小于生长量,而蓄积量应是采伐量的数十倍。

⑵外部条件:①社会经济条件:A、资金和劳力充足有利于永续利用;B、林道密度大,交通发达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也利于森防工作;C、对森林多种效益的需求增加,保护森林的意识加强有利于永续利用。

山林管理制度模板图

山林管理制度模板图

山林管理制度模板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利用山林资源,维护山林生态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山林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和私人所有的山林资源管理活动。

第三条山林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山林资源的规划、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山林资源,包括山地、森林、草原等各类自然资源。

第五条山林管理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相关工作。

第六条山林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山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第七条山林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山林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对山林资源的保护意识。

第八条山林管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山林资源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章山林资源的开发利用第一条山林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划,合理规划山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活动。

第二条山林管理单位应当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开发利用山林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三条山林管理单位在开发利用山林资源时,应当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生态破坏。

第四条山林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山林资源的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资源利用情况。

第五条山林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开发利用单位的监督,确保其合法合规进行开发利用活动。

第三章山林资源的保护第一条山林管理单位应当制定保护山林资源的方针和政策,加强资源保护工作。

第二条山林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国家级、地方级和私人所有的山林保护地,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

第三条山林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山林资源的防火管理工作,确保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灭。

第四条山林管理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山林资源的生态修复和恢复工作,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系统。

第五条山林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山林资源的保护监测系统,定期对资源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四章责任追究和处罚第一条对违反山林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山林管理单位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二条对于因违规开发利用山林资源导致的自然灾害和环境破坏,山林管理单位有权要求其进行赔偿。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根据《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以及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工作。

第三条森林管护,是指对纳入天保工程范围内的森林资源进行看管和保护,以及相关的组织管理。

第四条按照天保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的森林管护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是主要责任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

第五条县(市、区、旗)林业主管部门、国有重点森工企业、国有林场等工程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实施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森林管护工作,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定期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明晰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保其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森林管护应本着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利于促进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和提高的原则,根据森林的生态区位重要程度实行分类管护,重点区域实行重点管护。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的森林管护项目,要采取措施,将森林管护的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把管护责任落实到人。

第九条实施单位要合理安排管护站点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管护设备,划定管护责任区,重点地段设臵警示标牌,编制管护分布图,配备管护人员,做到图册和实地一致。

第十条实施单位要按照批准的天保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森林管护实施方案,作为组织实施以及安排管护资金和检查验收的依据。

林学概论第二章 森林的概念与特征

林学概论第二章 森林的概念与特征

4、林龄
根据龄级,林分内树木年龄在一个龄级内可视为同龄林,超过一个龄级的称 为异龄林。;林分内所有树木年龄完全相同为绝对同龄林,如人工落叶松。 林分内树木年龄相差不超过一个龄级的为相对同龄林。在异龄林中由所有龄 级林木构成的林分称为全龄林。
龄级由林木幼龄起,用罗马数字ⅠⅡⅢ……表示。通常根据林木生长发育阶 段将龄级归为龄组,从幼到老分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和过熟 林5个龄组。凡等于主伐年龄的龄级及其相邻较大1个龄级的林分,较成熟林。 凡超过主伐龄级2个龄级以上的林分叫过熟林。低于主伐年龄1个龄级的林分 为近熟林。其余的龄级一半为中龄林,一半为幼龄林。
(三)森林的植物成分
3、幼苗幼树
林内一年生幼龄树木(慢生树种2~3年生者)总称幼苗。 超过这个年龄以上的,但其高度未达到乔木林冠层一半则称为幼树。
4、地被物层
(活地被物层和死地被物层) 这是林内的草本植物和半灌木、小灌木、苔 藓、地衣、真菌等组成的植物层次,居林内最下层,往往又可分两个层次: 草本层和苔藓层。
3、林相
林相:林分中乔木树种的树冠所形成的树冠层次(即乔木林冠的层次状况), 称为林相。 单层林:林冠集中在一个层次,称为单层林 复层林:林冠分为两层或两层以上的称为复层林 连层林:林冠层次不清,上下连接构成垂直郁闭者,称为连层林。 主林层与次林层:在复层林中,蓄积量最大,经济价值最高的林层称为主林 层,其余为次林层。
概念重点: (1)乔木树种为主 (2)具有一定面积 (3)具有一定密度 (4)生态系统整体。
(二)森林的特点
(1)树木寿命长,生长周期长 树木是多年生植物,其寿命短的数十年,长则数百年,甚至可达千年以上,
这就决定了林业生产的周期长。
(二)森林的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03.19•【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8号•【施行日期】2018.03.19•【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

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条依法使用的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按照下列规定登记:(一)使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二)使用国家所有的跨行政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三)使用国家所有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第二章相关讲义林学知识

第二章相关讲义林学知识
中国《森林采伐更新管理方法》规定,森林采 伐后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必须完成森林更新造林, 并要达到更新的标准。
3.2 主伐
3.2主伐 森林主伐方式分为择伐、皆伐和渐伐3种。
3.2.1皆伐 适用范围 a) 人工成、过熟同龄林或单层林或天然针叶林; b) 中小径林木株数占总株数的比例小于30%的
人工成、过熟异龄林。
第二章相关林学知识
第一节 林业基础
1.1 概述 1.2 森林类型 1.3 森林立地
1.1.1林业的概念与内涵
林业,顾名思义,是培育、保护、管 理和利用森林的事业。一般认为,林业是 大农业的组成部分,与农业中的种植业相 似,区别在于其种植对象是木本植物。
现代的林业则正在逐渐摆脱单纯生产
和经营木材的传统观念,重视森林的生态 和社会效益,以多目的综合经营森林和高 效率深度利用森林资源为其特征。
森林界定标准
我国,如果以“有林地”定义森林,则郁闭 度达到0.2(包括0.2)以上为有林地。界定 森林除了林木的郁闭程度外,还有面积上 的要求。在我国,天然林面积达0.1hm2, 人 工 林 、 经 济 林 等 达 1 亩 ( 合 0.067hm2 ) 以上为森林。
森林资源的特性
(1)森林效能的多样性 (2)可再生性 (3)生产经营周期长 (4)生产经营空间广 (5)收获期的不明显性
1.2 森林类型
1.2.1森林类型的含义 森林类型就是根据森林的不同特征而对
森林的划分,这些森林特征包括
森林的地带性 森林外貌特征 森林的起源 森林的结构 森林的功能和所发挥的作用等。
1.2.2森林类型的划分
根据森林的自然功能和经营目的不同进行 划分
生态林:防护林、特用林 商品林: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竹林

2024年森林法实施细则修订版

2024年森林法实施细则修订版

2024年森林法实施细则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修订宗旨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202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利用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基本原则1.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2.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3.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4. 坚持科学规划、综合治理。

第二章森林资源保护第四条森林资源保护目标1. 提高森林覆盖率,优化森林结构;2. 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森林生态功能;3. 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第五条禁止行为1. 非法砍伐、毁坏林木;2. 非法占用林地;3. 非法猎捕、买卖、运输、食用野生动物;4. 其他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第六条森林资源利用1. 严格控制森林采伐,实行采伐限额管理;2. 提倡使用木材替代品,减少木材消耗;3. 加强林产品市场监管,禁止非法木材贸易。

第三章森林培育和管理第七条森林培育1. 实施造林绿化,提高森林覆盖率;2. 加强中幼林抚育,提高林木质量;3. 推进退化林分改造,恢复森林生态功能。

第八条森林管理1. 实行森林资源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2. 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资源状况;3. 建立健全森林灾害预警和应急体系。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九条违法行为处理违反本细则规定的,由林业和草原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行政责任1. 林业和草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 违反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生效时间本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解释权本细则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和草原行政部门所有。

森林资源管理责任书范本

森林资源管理责任书范本

十里飘香的桂花五年级作文十里飘香的桂花五年级作文(通用7篇)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

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十里飘香的桂花五年级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十里飘香的桂花五年级作文篇1我家门口有一棵桂花树,还有一棵人人喜爱的桃花树。

桃花树虽美,可我对桂花树的喜爱更胜于桃花树。

因为十月正是桂花十里飘香的好日子!即使你离一棵桂花树有三四十里远,我保证你也一定会闻到桂花树发出的那迷人的香味!从远处看去,整个树体像一把大伞,最高可达15米。

走近看,它那一朵朵小黄花活像一个个小娃娃躲在叶子后面。

有风的时候它的花朵像雪花一样被风吹落下来,还有的像一个个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呢!无风的时候它却像一个娇小玲珑的小女孩一样静静地站在那。

桂花四季飘香。

夏秋两季芳香浓郁,春冬两季微有香气。

听大人们说,桂花还可以当枕头呢!我带着不解来到爸爸身边问爸爸:爸爸,为什么桂花还可以当枕头呢?爸爸笑着回答说:你自己动手去查吧!我打开电脑,查了查。

不一会,我就查到了答案。

原来用桂花当枕头可以治失眠。

我喜欢桂花的香味,喜欢桂花的金黄,喜欢桂花枕头。

总之我对桂花就是情有独钟。

十里飘香的桂花五年级作文篇2下周就是决赛了,那是决定这一个半月以来努力成果的比赛,严峻又残酷,想到比赛,我的内心就忐忑不安,紧张的我决定回老家散散心。

正值秋分时节,行走在老家的小路上,走过一道石拱桥,又跃过一块青石板,不时迎面吹来的微风中夹带着一丝丝清香,如梦似幻,萦绕在我的鼻尖,再仔细嗅了嗅,寻着香气来到了一棵桂花树下。

这棵桂花树长得不高,树冠也只到旁边槐树的一半,树干也不粗,只有饭碗那么大。

它耸起圆圆的树冠,像撑着的一把绿伞,树上一簇簇的金黄落满枝头,花苞挨着花苞,花瓣贴着花瓣,你推我挤,摩肩接踵。

远远地看只是像星星一颗颗落在树梢,近看则是成群结队,小小的花朵俏皮地隐藏在绿叶之间。

森林资源管理制度

森林资源管理制度

森林资源管理制度概述森林资源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而建立的一套管理规定体系。

它涉及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监管等方面的内容,并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政策和具体的管理措施,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平衡。

第一章森林资源的分类和特点1.1 森林资源的分类森林资源可以根据不同的属性进行分类:按照森林类型可分为针叶林、阔叶林、热带雨林等;按照树种可分为松木、柏木、橡木等;按照森林功能可分为风景林、经济林、水源涵养林等。

1.2 森林资源的特点森林资源具有以下特点: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强大,具有保持水土、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等重要作用;具备经济价值,可以提供木材、果实、药材等资源;生物多样性丰富,是珍稀濒危物种的栖息地。

第二章森林资源管理的原则2.1 可持续利用原则森林资源管理应遵循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即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同时,合理开发和利用森林资源,确保森林的功能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2.2 生态优先原则在管理森林资源时,应以生态保护为首要任务,注重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保护珍稀濒危植物和动物物种,维护生物多样性。

2.3 公众参与原则森林资源的管理应鼓励公众参与,确保公众对森林资源管理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多方共治的局面。

第三章森林资源管理的措施3.1 制定法律和政策为了规范森林资源的管理,各国应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明确森林资源的产权、使用权和保护责任。

这些法律和政策应确保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并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相一致。

3.2 建立监测与评估系统建立森林资源的监测与评估系统,定期对森林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估,了解森林的面积、类型、树种组成等情况,为制定合理的森林管理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3.3加强执法和监管加强对森林资源的执法和监管力度,打击非法砍伐、盗伐和滥伐行为,保护森林资源的合法权益,同时制定并执行有效的森林资源管理措施。

第四章森林资源管理案例分析4.1 芬兰的森林资源管理芬兰是欧洲最大的林业国家之一,其森林资源管理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通过有效的林业管理和科学的种植技术,保障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林场内部管理制度

林场内部管理制度

林场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林场内部管理,保护丰富的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林场内的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森林保护、植物保育、野生动物保护、生态旅游等各项管理活动。

第三条林场内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并执行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林场内各种资源的保护。

第四条林场内部管理应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平衡。

第五条林场内部管理应积极开展森林科技创新,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产业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六条林场内部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七条林场内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权责,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建立明确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林场内部管理应注重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环保意识。

第九条林场内部管理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林场资源保护第十条林场资源保护应坚持以生态保护为核心,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第十一条林场资源保护应强化对森林的保护,严禁滥伐滥砍、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林场资源保护应加强对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增加,维护健康的生态环境。

第十三条林场资源保护应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确保森林资源的健康生长。

第十四条林场资源保护应强化对水资源的保护,在保障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水资源。

第十五条林场资源保护应加强对土壤的保护,防止水土流失,促进土壤肥力的恢复和提升。

第十六条林场资源保护应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区,加强对濒危物种的保护和繁育。

第十七条林场资源保护应建立健全生态修复体系,保护植被、土壤和水资源,恢复受损的生态系统。

第十八条林场资源保护应建立健全抢险救灾的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自然灾害。

第三章林场内部管理第十九条林场内部管理应明确部门职责,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

林业管理制度模板

林业管理制度模板

林业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开展林业管理工作,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林业管理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林业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

第四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监测和调查,建立健全森林资源档案,及时掌握森林资源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森林保护体系,完善火灾防控、病虫害防治、动植物资源保护等工作机制,保护好森林生态环境。

第六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开展森林培育、植树造林等工作,努力增加森林面积,改善森林质量,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

第七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森林资源的利用和开发,推进林业产业化,完善林产品的加工和销售机制,提高森林经济效益。

第八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开展林地确权和管理,保障林地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鼓励农民参与林业经济发展。

第九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提高林业管理水平,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十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实行科学、民主、法制化管理。

第十一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选派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林业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二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督促,激励和约束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对林业资源和工作情况的监测和分析。

第三章规划管理第十四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森林资源规划和管理规划,合理规划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第十五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调整和修订规划。

第十六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掌握森林资源的变化情况,及时制定调整森林资源管理政策。

第十七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建立森林资源数据库,为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农村山林管理制度范本

农村山林管理制度范本

农村山林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山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发挥山林资源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村山林指的是农村地区内的所有山地、森林、草地和湿地等自然资源,包括山地、山区、山岗和山脊、针叶林、阔叶林、竹林、灌木林和草原等。

第三条农村山林管理制度是指依法对农村山林资源进行保护、合理利用和经营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第四条农村山林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公平公正。

第五条农村山林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农村山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农村山林管理制度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对农村山林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七条农村山林管理制度的范围包括山地、森林、草地和湿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鼓励农村居民参与农村山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提倡山林资源的合作经营和集体所有。

第九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山林资源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了解农村山林资源的状况,指导相关单位和个人做好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

第二章农村山地资源的保护管理第一条农村山地资源的保护重点是加强对山地的防护和治理,保护农村山地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第二条工程措施是加强农村山地资源保护的主要手段,包括山体植被恢复、坡地和河岸防护、水土流失治理等。

第三条加强对农村山地资源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山地资源保护档案,定期评估保护成效。

第四条鼓励开展农村山地资源的科学研究和知识宣传,提高农村居民的资源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五条建立农村山地资源开发和利用许可制度,依法管理和规范山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活动。

第六条严禁违法占用、破坏农村山地资源,严肃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农村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第一条农村森林资源的保护重点是加强对森林的保护和培育,提高农村森林资源的生产力和保障功能。

第二条加强对农村森林资源的管护和保护工作,采取科学防火措施,防止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好森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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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森林资源森林资源是一种重要的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它涉及到人类环境与发展的各个方面,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的不可缺少的一环。

森林资源是林业的基础,没有森林资源就没有林业。

如何经营管理森林资源不仅是林业企业的经营水平问题,也是林业发达水准的重要标志。

第1节森林资源概述一、森林概念1. 森林、森林资源森林是由树木为主体所组成的地表生物群落。

它具有丰富的物种,复杂的结构,多种多样的功能。

森林与所在空间的非生物环境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构成完整的生态系统。

森林是地球上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是全球生物圈中重要的一环。

它是地球上的基因库、碳贮库、蓄水库和能源库,对维系整个地球的生态平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资源和环境。

什么是森林资源呢?从不同的视角看可以得到不同的结论,归纳起来主要有2类。

从狭义的角度讲,人们通常所说的森林资源主要指的是树木资源,尤其是乔木资源,这种观点常常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世界许多国家、有关国际组织等都对森林资源提出了含义更加全面的解释。

1986年我国颁布的《森林法实施细则》中规定“森林资源,包括林地以及林区内的野生动物和植物”。

“林地包括郁闭度0.3以上的乔木林地,疏地林,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国家规划的宜林地”。

从中可以看出,森林资源的含义比仅指树木的定义要广泛许多。

近年来,人们对森林作用和功能的认识不断加深。

1992年联合国召开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并在《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中指出“森林资源和森林土地应以可持续的方式管理,以满足这一代人和子孙后代在社会、经济、文化和精神方面的需要。

这些需要是森林产品和服务,例如木材和木材产品、水、粮食、饲料、医药、燃料、住宿、就业、娱乐、野生动物住区、风景多样性、碳的汇和库以及其它森林产品。

”从森林的功能和利用的角度看,将能够提供森林产品和服务的集合称为森林资源。

由此从较广义的角度理解,森林资源应该包括2部分,一是直接的实物资源,二是间接资源。

(1)直接资源①林地资源:现实和规定将要用于种植林木的土地。

②林木资源:成片或单株的树木,包括利用木材的树木和利用果、叶、茎、根等非木材的树木。

③林中其他植物资源:除树木以外的其他植物。

④林中野生动物资源:包括所有的兽、鸟、昆虫、鱼类等动物。

⑤林中的非生物资源:水、石、矿等。

(2)间接资源这部分资源主要是由于森林的存在而产生的环境、气候、观赏、旅游、森林文化等资源。

2.森林界定标准俗话说“一木不成林”,几株树在一起,也不能称为森林。

那么多少树在一起才能称为森林呢?森林的标准是怎样的呢?世界上没有统一的标准。

由于各国森林数量多少不同,森林及产品在国民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因而森林的界定也不一样。

美国等国家规定郁闭度(林地上林木树冠的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的比值)达到0.1以上为森林;联合国粮农组织和许多国家,如德国、日本等国规定闭度达到0.2以上为森林;北欧几国规定每公顷林木蓄积生长量达到1m3以上为森林。

在我国,如果以“有林地”定义森林,1994年以前规定郁闭度0.3以上(不包括0.3)为有林地,1994年以后规定郁闭度达到0.2(包括0.2)以上为有林地。

界定森林除了林木的郁闭程度外,还有面积上的要求。

在我国,天然林面积达0.1hm2,人工林、经济林等达1亩(合0.067hm2)以上为森林。

二、我国森林的概况我国现在森林资源的总量较少,人均森林就更少。

历史上我国并不是少林国家。

了解我国的森林史,特别是经营管理森林的历史,对现实是十分有益的。

1. 民国以前的森林概况(1912年以前)在距今8 000年以前,我国地域上的人口很少,人们对森林的利用主要是采摘果实、狩猎等,森林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到距今7 000年左右时出现了原始农业,人们开始砍伐森林,开垦农田,并用砍伐的林木搭建一些原始的房屋。

在5 000~6 000年前时,农业有了较快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日趋稳定。

在西安市半坡遗址等地考古中都发现了具有一定规模的村落,其中房屋的梁、支柱等均为木制结构,说明人们对森林的利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据文字记载,我国在夏、商朝时期(约2200~4200年前)人们种植的树木已经有了分类。

主要有果树(如枣、栗、枇杷等)、宅院树、墓地树、路旁树和边界树等。

在这一时期,虽然人们的植树逐渐增多,但与此同时,天然森林减少的速度也在加快。

森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①人口增加,村落聚集,城邑、宫殿都具有了一定的规模,消耗大量的木材;②毁林开垦农田,刀耕火种,农业得到了继续的快速的发展;③狩猎火烧森林,许多人特别是帝王君候在狩猎时常采用火攻驱赶动物,因而烧毁了许多森林;④生产、生活用具、车辆、船驳、烧炭、冶炼铜铁器等使用木材;⑤战争毁林,这一历史时期经历了春秋战国,战争频繁,森林遭到不断的大量的砍伐和火烧等。

由于上述原因,一些地方的森林,特别是国度、人口集中的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森林开始变为天然次生林。

这种状况也引起了一些人士的关注,如夏禹、管仲、荀况、孟柯等都有适度、适时利用森林的论述。

这也是我最早出现的关于管理森林的论述。

对这一时期总体而言,由于人口总数只有1 000多万,对森林的影响是有限的,除了局部地区(如黄河中、下游)的森林被砍伐利用较多外,其他地区的森林人为影响较少,森林和生态环境基本保持了原始状态,森林状况处于黄金时期。

到秦、汉、三国时期(公元前221年至公元280年)的500年间,出现了森林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第一次“冲击”和随后出现的“恢复时期”。

首先秦始皇兼并6国而完成统一后,战争平息,农业和手工业得到发展。

但接踵而来的是大兴土木,据记载修长城、阿房宫和骊山墓等工程就动用约150万人,在我国北方地区大量森林被采伐消失。

到西汉时期,刘氏王朝采用了休养生息的政策,200年间战争和修建大型非生产性工程的活动减少了,农业、造纸、冶炼技术得到快速发展,伴之而来的是人口急剧增加,达到近6 000万人(这一数字直到700多年以后的唐朝才又开始出现)。

人口由2 000万激增至6 000万,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农业耕地。

大规模的垦殖使森林变成了农田,由此关中地区原有的茂密森林大量消失了。

此时我国的其他地区,华北、华中、华南和西南地区等都有大量繁茂的原始森林。

到东汉、三国时期,在黄河流域、中原一带战乱又起,北方的人口大批迁往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长江以南许多地区的大面积森林被开垦为农田。

此阶段由于人口锐减,从近6 000万减至4 000万,华北和中原地区采伐森林速度和数量有所减少,近山区的部分采伐迹地和次生林得到了休养恢复,远山区仍有较多的森林。

这个时期全国其他地区森林的状况是:东北和华南地区森林仍然茂密丰富;西南地区大部分区域森林植被基本完好,但在四川盆地周围的近山区森林已大为减少;华东地区由于自然条件好,杉、竹、樟等亚热带林木生长良好。

这500多年间森林状况的总趋势是采伐量仍然大于种植和自然恢复数量,森林总量继续减少。

从唐朝至元朝的700多年间(公元618至1368年),我国经历了历史上第二次森林和环境被严重“冲击”的阶段。

人口数量依然是森林消长的晴雨表,因为新增人口的生活主要靠新开垦土地维系。

此阶段人口总数从上一阶段最低的4 000万(三国时期)到盛唐时增加到5 300万,继而到南宋出现了我国历史上人口的第二次高峰7 600多万(1223年)。

经济重心由黄河流域转移到长江流域,农业和手工业有了较大的发展,砍伐森林的总量大大超过了种植和恢复的森林数量,因而森林在继续减少。

此阶段全国各大区域的森林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①华北地区太行山、吕梁山、燕山、邙山等地的森林逐步被开发砍伐,加之火灾烧毁的森林,近山区森林已消耗殆尽;②华东长江中下游地区,由于人口大量从北方迁移至此,森林锐减,在一些山区还保留一些森林;③华南地区,在唐朝初期仍有大面积的原始森林,但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加、森林也开始被采伐,日趋减少;④西南地区,尤其是四川森林采伐最多;⑤边远地区(如云南、贵州)的森林由于交通不便得以保存;⑥东北地区,虽然在东北的南部地区,尤其是近山区、河流沿岸和沿海平地地区由于被开垦为田,森林已逐渐减少,但在东北北部和东部仍为大面积的原始森林所覆盖。

元朝结束时(1368年)我国森林分布的总格局是:东北、西南森林为最多,华北和西北最少。

明、清(1368~1911年)时期的森林。

在近540年的时间里,我国的人口从初期的约6000万增加到约5亿人,增加7.3倍多。

这一时期是我国历史上森林减少最多的阶段。

森林分布继续往远山区退缩,森林面积和蓄积在全国范围急剧减少。

森林资源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口激增毁林垦殖;经济发展以木材为能源;宫廷大兴土木和民间建房修舍;林区人为活动增多,火灾频繁;外国入侵者(如沙俄和日本)的掠夺等。

华北、西北的原始林所剩无几,东北北部的森林开始被大规模砍伐,华东、华中地区由于变成中国经济中心,森林被采伐消耗的速度最快,华南和西南地区的森林虽然被砍伐的数量比以往都多,但除四川外其他地区森林保有量仍然较多。

这一时期也有积极的一面,人工造林,更新,经济林等都是历史上发展最快和总量最多的时期。

在长江中、下游及以南地区,人工种植的杉木、竹类、油茶、桑、茶等都得到了快速发展,森林测量、经营、保护等方面已有许多较系统的论述和实践。

到晚清时期出现去欧美、日本留学学习森林培育管理的人士。

2. 中华民国时期的森林概况(1912~1949年)中华民国时期,人口增加到5亿,加上军阀混战、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森林仍然呈现迅速减少的态势。

但也在这一时期,一些学者开始进入林区,对我国森林进行系统的勘查和研究,国民政府的林业机构对部分林区进行了调查,并公布了森林资源的状况。

1934年国民政府实业部公布的全国林地(林业用地)4 3958.4万hm2,森林面积9 108.8万hm2,森林覆盖率为8.0%。

1947年国民政府农林部又公布全国森林面积8 412.2 万hm2,蓄积585 718.8万m3。

当时全国森林被划分为6个林区,分别是东北、华北、华中、华东南、西南和西北林区。

1947年时各林区的情况如下。

①东北林区:面积6 500万hm2,林木蓄积372 985.7万m3。

本区主要包括东北3省和内蒙古的东部,主要林区有大兴安岭、小兴安岭、长白山、完达山、张广才岭、老爷岭等。

本区是全国森林面积最大,蓄积最多,材质优良的第一林区。

②华北林区:面积39.9万hm2,蓄积19.3万m3。

本区包括山西、山东、河南等省,森林主要分布在宁武山、方山、蒙山、崂山、嵩山和洛河上游等区域。

本区森林无论面积或蓄积都是各林区中最少的,以次生林为主,原始林极少。

③华中林区:面积160.5万hm2,蓄积10 282.9万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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