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性质及处置技术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在当今社会,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处理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作为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难题的重要手段,受到了广泛关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以期引起读者对这一重要议题的关注和思考。
一、背景1.1 生活垃圾问题的严峻性生活垃圾是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规模的扩大,生活垃圾处理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
垃圾处理不当会导致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人类健康受到威胁,因此寻找一种高效的处理方式势在必行。
1.2 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的必要性焚烧炉是一种常见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通过高温焚烧垃圾,将其转化为炉渣。
而炉渣资源化处理则是将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使其转化为再生资源。
这种处理方式不仅可以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还可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节约能源和减少排放。
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解决生活垃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的现状2.1 国内外标准比较目前,关于炉渣资源化处理的技术标准,在国内外都已经有了一定的成熟和完善。
例如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在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上取得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和成果。
他们在标准的制定、技术的研发、设备的运用等方面都有着较为完善的体系和规范,为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2.2 国内标准的不足虽然我国在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上已经有了一些制定和应用,但在实践中依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我国在技术研发和设备应用上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引进力度。
相关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也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不完善性,需要加强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当前国内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发展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三、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的发展前景3.1 技术标准的逐步完善随着我国在环保领域建立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和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将会逐步完善和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制砖技术及产业化研究
这些 轻漂 物不 仅 增加 了需 水 量 .造 成 了更 多空 隙 . 还
影 响界 面的粘结 力 。轻 漂物 含量 与发 电厂煅烧 制度 以 及炉 渣预 处理 工艺有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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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炉渣 的危 害性评 价 . 生 活垃 圾 的成 分非 常 复杂 .虽 然 经过 高 温煅 烧 .
313 砖 体 碳 化 系数 ..
对 从 乾 宇 、 宇 、 盛 三 个 厂 家 不 同 时 间采 集 的炉 渣 312 砖 体 干 燥 收 缩 浩 华 ..
样 品共 进 行 了 4次 毒性 浸 出分 析 、 放 射 性检 测 以 3次
及 二恶 英 含量 的测 定
261 炉 渣 毒 性 浸 出 . .
乾 宇新 型 建 材 有 限 公 司炉 渣 X 射 图 衍
炉渣颗粒较细 , 且分布均匀 , 细度模数为 2 .。 .3 9 0
23 炉渣 的化 学成分 与矿 物组成 .
231 炉 渣 化 学 成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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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华盛 、 字及 浩 宇三 家公 司所 使 用 的预 处理 后 乾 的炉渣 进行 取样 分 析 ,其 主要 化学 成分 及含 量 为 : 硅 3 %~ 0 、钙 7 5 5% % l %、 铝 35 7O 、铁 30 5 . % . % . %~ 60 钠 2 %~ . 钾 13 3O 磷 07 3 %, . %、 . 8O 5 %、 .% . %、 . % . 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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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性质及处置技术
1、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性质(1)炉渣的物理性能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是生活垃圾焚烧的副产物,包括炉排上残留的焚烧残渣和从炉排间掉落的颗粒物,呈黑褐色,原炉渣有刺激性气味,经过处理后气味减弱。
未经处理的焚烧炉渣主要由灰渣、碎玻璃和砖块、陶瓷碎片、木屑,以及少量碎布条、塑料、金属制品等物质组成。
碎玻璃、陶瓷碎片等主要来自于工程中的建筑垃圾,但只要其粒径大小不超过5mm,就不会影响炉渣多孔砖的整体性能。
金属制品主要来自于人们的生活用品,如易拉罐、钉子、铁罐等,并且其中的单质铁会氧化,产生锈蚀,影响砖的性能。
布条、塑料等物质是由于生活垃圾在焚烧过程中燃烧不够充分而未能去除。
炉渣中还含有极少量的有色金属,在公路基层应用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和碱反应产生H2而破坏路面,大颗粒金属可能会损坏施工设备,对施工的危害较大,应尽可能地除去;炉渣中的可燃物含量较低,5mm以上颗粒中的可燃物含量在0.06~1.34%。
可燃物的存在不利于资源化利用,如影响应用时路面的长期稳定性,影响无机结合料与炉渣的结合,而降低材料强度。
因此,该将这些物质尽量去除。
经过预处理的炉渣只含有少量的碎玻璃、砖块和陶瓷碎片,布条、塑料等有机物几乎全部去除。
由于炉渣主要物理组分质地坚硬,因而作为集料使用时能保证一定的强度。
(2)炉渣的含水率、热灼减率、堆积密度、吸水率由于水淬降温排渣作用,炉渣的含水率约为12.0%~18.9%,随着堆积时间、天气等因素上下波动;炉渣热灼减率反映垃圾的焚烧效果,一般较低,为1.57%~3.16%;炉渣堆积密度在1150kg/m3~1350kg/m3之间,吸水率为37%左右。
说明炉渣是一种多孔的轻质材料,强度不高。
(3)炉渣的粒径分布炉渣粒径分布较均匀,主要集中在2~50mm的范围内(占60.8%~7.68%),小于0.074mm的颗粒含量在0.06%~1.36%。
基本符合道路建材中集料的级配要求。
(4)炉渣化学成分预处理后的炉渣主要化学成分及含量为:硅35%~50%、钙7%~15%、铝3.5%~7.0%、铁3.0%~6.0%、钠2.5%~8.0%、钾1.3%~3.0%、磷0.7%~3.0%,不同地点、不同批次的炉渣主要化学组成接近,由此可认为预处理后的炉渣的化学成分相对比较稳定。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技术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技术摘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是城镇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技术炉渣是生活垃圾焚烧的副产物,包括炉排上残留的焚烧残渣和从炉排间掉落的颗粒物。
若将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炉渣作为一般固体废弃物进入填埋场处置,则会增加对填埋库容的需求,且对环境、土壤存在一定的污染。
因此,炉渣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非常重要,也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的最后一公里。
一、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简介生活垃圾经过焚烧后,有机物基本焚烧完全,因生活垃圾中基本不含有重金属等物质,因此在对炉渣进行检测时,重金属都在规定限值内。
生活垃圾焚烧中关注度最高的二恶英,在温度850度以上可以得到完全分解,一般二恶英分解后在烟气净化系统中,烟气温度降低后有少量重新生成。
因此炉渣中不含有二恶英。
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无毒性。
(一)炉渣的成分(二)炉渣的处置和利用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出来的焚烧炉渣(生渣),含有砖瓦、未燃尽垃圾、废金属等大量的物质集料,无法直接综合利用。
如果进行填埋,不但占用大量土地,而且会对周边环境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炉渣中含有少量金属物质,铁、铜、铝、金银等占比约为4%左右,提取出金属后,剩余炉渣破碎水洗后,可制成和机制砂性能类似的建材,称为环保砂。
可用于路基水稳层,制砖等。
从而实现炉渣的百分百利用,非常符合循环经济理念。
(三)炉渣产品炉渣在进行综合处理后,主要产品为大块铁、铁粉、玻璃、铜、铝、金银、环保砂。
大块铁在除锈后,可直接进入熔炉重新利用;铁粉的主要成分为四氧化三铁和三氧化二铁,可做为铁矿石替代材料。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是指在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它是焚烧后残
留下来的灰渣和废渣。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活垃圾的数量不断增加,焚烧处理成为一种常见的垃圾处理方式。
然而,焚烧处理生活垃圾所产生的渣滓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的处理和利用成为了环保领域的热点话题。
一方面,焚烧炉
渣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重金属、氯化物等,如果随意丢弃或未经处理就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另一方面,焚烧炉渣中也含有一定量的可回收物质,如玻璃、金属等,如果能够有效利用,不仅可以减少资源浪费,还可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针对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的处理和利用问题,各地政府和环保部门都在积极探索
解决方案。
一些地区已经建立了专门的焚烧炉渣处理厂,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对渣滓进行处理,将有害物质降到最低,同时尽可能地回收利用可回收物质。
此外,一些科研机构也在研究开发新的处理技术,希望能够找到更加环保、高效的处理方法。
除了政府和科研机构的努力,公众的参与也是解决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问题的关键。
大家可以从日常生活中做起,垃圾分类、减少使用一次性包装、鼓励回收利用等措施都可以有效减少生活垃圾的数量,从根本上减少焚烧炉渣的产生。
总的来说,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是一个复杂的环保问题,需要政府、科研机构和
公众共同努力才能找到解决方案。
通过合理的处理和利用,我们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人类健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能够看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成为环境保护的一部分。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概述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概述填埋、堆肥向焚烧的转移,已经是全世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发展趋势,尤其是在土地紧张、人口众多的城市地区,焚烧几乎成为不二选择。
譬如在欧盟出台的《废弃物管理指令》中,规定了废弃物管理的一个梯次架构,即填埋、焚烧、再生、再利用、预防。
填埋作为固废管理的托底方案,防止废弃物的产生成为第一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焚烧并未被归入再生环节,表明了对城市生活垃圾作为矿物资源和材料资源内蕴价值的挖掘,优先于其作为潜在能源的挖掘。
同时也说明,如果我们对焚烧产物,如炉渣和飞灰,不加以有效地再生利用,焚烧的意义就大打折扣。
城市生活垃圾真正的工业化焚烧,出现在一百多年前的英国曼彻斯特与德国汉堡,而焚烧炉渣资源化从一开始就伴随着生活垃圾焚烧的出现而产生。
这种资源化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用磁铁从炉渣中分离铁质金属,二是将炉渣用作道路材料或填埋场覆土。
这样一种粗放的资源化模式,百年来进步不大。
而与此同时,焚烧热效率的提升、热能利用、焚烧尾气处理,以及在中国比较典型的垃圾渗沥液处理,在技术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不过,近十几年来,炉渣资源化已经发生了深刻改变,这种改变主要体现在炉渣产生、加工与应用三个环节。
炉渣排放中,水淬一直是不可或缺的环节。
研究发现,水淬对炉渣中以铁、铝为代表的金属减值严重,也极大影响了湿炉渣的后续金属提取。
于是,以瑞士焚烧厂为代表,包括日本若干家焚烧厂在内,近年来陆续采纳了干法排渣技术,金属的品质与回收率都得到了极大提升,这是一直作为焚烧技术变革的被动参与者的炉渣,变身为焚烧技术的主动影响者的历史节点,是炉渣的资源属性被充分认识的深刻体现。
在炉渣加工技术上,从代尔夫特大学研发的ADR炉渣撞击分离技术,到涡电流技术的性能改进与包括Magnus涡电流和湿式涡电流在内的新型涡电流技术的开发,到磁密度分离技术的商业化,到德国目前仍在优化中的基于高压电脉冲的选择性破碎技术,乃至美国仍在开发中的有色金属高速识别的X射线荧光谱分选技术,可以说,近十几年来炉渣加工技术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革,不只给炉渣资源回收、质量提升以机遇,也惠及其他固废的处理。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口数量的增加,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传统的填埋和焚烧处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要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变得尤为重要。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旨在规范和引导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的处理过程,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环境污染,实现资源的回收和再利用。
它是指导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理企业开展业务的重要依据,有利于提升技术水平,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环保标准:制定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首要考虑的是其对环境的影响。
应当明确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废气、废水和废渣的处理方式和限值要求。
2. 资源化利用标准:生活垃圾中含有大量可回收和可利用的物质,如有机物质、金属、玻璃等。
在制定技术标准时,要考虑如何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的资源化利用,推动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3. 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应当明确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理设备的选择、运行参数、能耗控制、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确保焚烧处理过程安全高效。
针对以上方面,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的制定可以从以下方面展开讨论:1. 垃圾分类技术:生活垃圾中包含有机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等不同成分,采用垃圾分类技术可以有效减少焚烧炉渣的数量,并有针对性地进行资源化处理。
2. 燃烧技术:生活垃圾焚烧炉的设计和运行参数对于炉渣的质量和数量有着直接的影响。
采用先进的燃烧技术,能够提高能量利用率,并减少炉渣的产生。
3. 炉渣处理技术:对焚烧炉渣进行资源化处理,可以从中提取金属、玻璃等可回收物质,也可以通过特定的技术将有机物质转化为能源或肥料,减少垃圾填埋量,实现循环利用。
个人观点和理解: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垃圾处理和资源回收的工作。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特性及处置技术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特性及处置技术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后产生飞灰,产生量为垃圾处理量的3-5%左右。
飞灰为含水率很低的灰色粉末,飞灰成分主要有SiO2,NaC1,KCI,CaAl2Si2O8,CaCO3和CaSO4等矿物;含量高达17.9%的溶解盐;还含有能被水浸出的高浓度的Cd,Pb,Cu,Zn,Hg和Cr等多种重金属,对环境pH变化的抵抗能力强。
同时焚烧中产生的二噁英,50%以上也附着在飞灰上。
因此我国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明确规定: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属于危险废物,必须经过一定的处理,降低其危险性以后,才能进入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或者考虑进一步的利用。
且进行焚烧飞灰预处置及运输的单位必须拥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运输过程中必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办法。
经过预处置后的飞灰,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TB16889-2008)中的进场要求后,方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飞灰的处置方式很多,目前普遍采用的有4种:水泥固化、化学药剂稳定化、酸溶剂提取和熔融固化等。
水泥固化设备、操作要求简单,且固化费用相对较低,但水泥固化处理后增容量大,而且如果飞灰中含有阻碍水泥正常凝结的成分时,常会发生固化体强度低、有害物质浸出率高等问题;化学药剂稳定是利用化学药剂通过化学反应使有毒有害物质转变为低溶解性、低迁移性及低毒性物质的过程,可以在实现废物无害化的同时,达到废物少增容或不增容,转变后的物质可进行卫生填埋,但填埋场环境条件与飞灰稳定化时的条件相差很大,因此,一些长期的环境效应还有待于长期的监测数据和研究结果的验证; 酸溶剂提取可以将飞灰中的部分金属提出从而使飞灰进入普通填埋场,但不同的飞灰由于生活垃圾成分、焚烧条件等不同,飞灰中重金属的存在形式和含量有很大差异,因此,即使在同样的处理条件之下,处理效果会有很大的不同;熔融技术主要是将飞灰和细小的玻璃质混和,经混合造粒成型后,在1000-1400℃高温下熔融一段时间,待飞灰的物理和化学状态改变后,降温使其固化,形成玻璃固化体,借助玻璃体的致密结晶结构,确保重金属的稳定,缺点在于所需能源和费用很高,熔融固化后的灰渣可以进行资源化利用。
生活垃圾焚烧厂炉渣综合利用技术规程
生活垃圾焚烧厂炉渣综合利用技术规程示例文章篇一:《生活垃圾焚烧厂炉渣综合利用技术规程》嘿,你知道吗?咱们每天都会产生好多生活垃圾呢。
这些垃圾如果就那么堆着,哎呀,那可不得了,就像小山一样会把咱们的城市都给淹没啦。
不过呢,现在有一种很厉害的处理方式,就是把垃圾拿到焚烧厂去烧掉。
这一烧呀,就会产生一种东西,叫炉渣。
炉渣可不能就这么扔掉呀,它就像一个被藏起来的宝藏,有着很多可以被利用的地方呢。
我给你讲讲这个生活垃圾焚烧厂炉渣综合利用技术规程是咋回事吧。
我就拿我家附近的焚烧厂来说吧。
我和小伙伴们呀,有一次去参观那个焚烧厂。
一进去,看到那些大大的机器,可把我们吓了一跳呢。
焚烧厂的叔叔就给我们介绍说,垃圾在炉子里烧完了之后,剩下的炉渣可不能随便对待。
炉渣综合利用技术规程就像是一本特别的说明书,告诉大家应该怎么去处理这些炉渣。
比如说,炉渣里面有很多小颗粒,这些小颗粒有的像沙子一样。
那能不能把它当成沙子用呢?这就得按照这个规程来啦。
如果直接就把炉渣当成沙子去盖房子,那可不行呀,就好比你不能把石头当成面包吃一样,那肯定会出问题的。
在这个规程里,会提到要先对炉渣进行筛选。
这就像我们挑水果一样,把好的挑出来,把坏的扔掉。
我看到那些叔叔们用很特别的机器,那些机器就像大梳子一样,把炉渣里的不同东西分开来。
有个小伙伴就问:“叔叔,这炉渣里还有什么好东西呀?”叔叔笑着说:“哎呀,这炉渣里可能有一些金属呢。
”小伙伴又问:“金属?那怎么找出来呀?”叔叔就指了指旁边一个会发出奇怪声音的机器说:“就靠这个呀,这个机器就像一个小侦探,能把金属找出来。
”找出来金属之后呢,剩下的炉渣又该怎么处理呢?这规程里呀,还提到了可以把炉渣做成建筑材料呢。
我当时就想,这炉渣怎么能做成建筑材料呢?叔叔好像看出了我的疑惑,他说:“小朋友呀,这炉渣经过处理之后,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可以变成很结实的砖头一样的东西呢。
”我又问:“那这种砖头和我们平常的砖头一样吗?”叔叔回答说:“哈哈,不太一样呢。
垃圾电厂炉渣处理方案
永嘉垃圾电厂炉渣处理方案永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政府以BOT方式投资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该项目位于永嘉县瓯北镇,占地面积60亩,项目规模750吨/日,其中一期500吨/日。
本项目建设地址在浙江省温州市永嘉瓯北镇后江山脚(原瓯北垃圾填埋场附近),厂址现状为山地,三面环山,一面临楠溪江,楠溪江边现状为垃圾堆场,现有三李公路穿厂而过,离104 国道 3 公里。
场地可很便捷地通过公路与周围连接,交通运输十分便利,水源和动力供应可靠。
一我厂主要焚烧工艺介绍1、焚烧炉系统焚烧炉采用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驱动逆推式炉排垃圾焚烧炉,共2台,单台处理垃圾能力为250t/d。
炉渣热灼减率≤5%。
2、烟气净化系统采用“循环悬浮式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烟气净化处理工艺。
3、灰渣输送系统本项目产生的飞灰、炉渣分别输送、运输、储存。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炉排漏渣,余热锅炉受热面积灰分别送至出渣机,经振动输送机,除铁后排入渣仓,用装载机定期装汽车运走。
袋式除尘器下收集的飞灰通过仓泵送入飞灰贮仓,经稳定化后进行成型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要求。
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垃圾后会产生的炉渣约为垃圾重量的20%。
二、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成分及特性1.1 炉渣的成分炉渣是一种浅灰色的锅炉底渣,其颜色会随着含炭量的增加变深,形状通常是不规则的、带棱角的蜂窝状颗粒,表面多为玻璃质,主要是不可燃的无机物以及部分未燃尽的可燃有机物,还可能含有少量有害物质,如重金属等,均来源于垃圾中的玻璃、装修杂物、瓶子、陶瓷、电池、金属等。
炉渣中的主要成分是硅酸盐,与水泥的基本成分一致。
1.2 炉渣颗粒形态通过实验数据证明,炉渣是由多种粒子构成的,其中非晶体颗粒占总量的50%以上。
其颗粒组成为漂珠占0.1%~0.3%,实心微珠占45%~58%,炭粒占1%~3%,不规则多孔体占28%~39%,石英占5%~8%,其他占5%。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_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Projects of Municipal Waste IncinerationCJJ90—2009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根据建设部建标[2007] 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在下列方面对上一版(CJJ90-2002, J184-2002)进行了较大修订:1 对术语进行了充实和完善;2 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提出了对厂区道路设计和绿地率要求;3 在垃圾焚烧系统章节中,修改了一些不确切条款,增加了一些适应节能减排新形势要求的条款;4 对烟气净化系统工艺增加了干法和湿法的内容;5根据修订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对飞灰的处理增加了可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的条件;6 为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和新形势的要求,对电气和仪表控制章节进行了一些修改;7 为了节约用水,对给排水和消防章节进行了调整和部分修改;8 与修改条文相适应,对相应的条文说明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3号;邮政编码:100029)、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便门内大街85号;邮政编码:100053)。
本规范参加单位:上海日技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环卫综合处理厂、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徐文龙孙振安郭祥信陈海英白良成梁立军杨宏毅云松陈恩富朱先年滕清张益王敬民龙吉生金福青吕德彬陈峰蒋旭东卜亚明闫磊张小慧龚柏勋蔡辉张国辉翟力新李万修徐海云孙彦曹学义岳优敏姜宗顺程义军骞瑞欢康振同安淼1 总则2 术语3 垃圾产生量与特性分析3.1垃圾处理量3.2垃圾特性分析4 垃圾焚烧厂总体设计4.1垃圾焚烧厂规模4.2厂址选择4.3全厂总图设计4.4总平面布置4.5厂区道路4.6绿化5 垃圾接受、储存与输送5.1一般规定5.2垃圾接收5.3垃圾储存与输送6 焚烧系统6.1一般规定6.2垃圾焚烧炉6.3余热锅炉6.4燃烧空气系统与装置6.5辅助燃烧系统6.6炉渣输送处理装置7 烟气净化系统7.1一般规定7.2酸性污染物的去除7.3除尘7.4二噁英类和重金属的去除7.5氮氧化物的去除7.6排烟系统设计7.7飞灰收集、输送与处理系统8 垃圾热能利用系统8.1一般规定8.2利用垃圾热能发电及热电联产8.3利用垃圾热能供热9 电气系统9.1一般规定9.2电气主接线9.3厂用电系统9.4二次接线及电测量仪表装置9.5照明系统9.6电缆选择与敷设9.7通信10 仪表与自动化控制10.1一般规定10.2自动化水平10.3分散控制系统10.4检测与报警10.5保护和开关量控制10.6模拟量控制10.7电源与气源10.8控制室10.9电缆、管路和就地设备布置11 给水排水11.1 给水11.2 循环冷却水系统11.3 排水及废水处理12 消防12.1一般规定12.2 消防水炮12.3 建筑防火13 采暖通风与空调13.1 一般规定13.2 采暖13.3 通风13.4 空调14 建筑与结构14.1 建筑14.2 结构15 其他辅助设施15.1 化验15.2 维修及库房15.3 电气设备与自动化试验室16 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16.1 一般规定16.2环境保护16.3 职业卫生与劳动安全17 工程施工及验收17.1 一般规定17.2 工程施工及验收17.3 竣工验收1 总则1.0.1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处理法规,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目标,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制定本《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技术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WKB3-2000 代替: HJ/T18-1996) 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Municipai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原则、生活垃圾 A 厂要求、焚烧炉基本技术性能指标、焚烧厂污染物排放限值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峻工验收以及运行过程中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
2 引用标准以下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而构成本标准条文,与本标准同样有效。
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5085.3-199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一浸出毒性GB5086.1~5086.2-1997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 T15555.1~15555.11 一 1995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 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5468-91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HJ/T20-1998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当上这标准被修订时 , 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定义3.1 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 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物。
3.2 焚烧炉利用高温氧化作用处理生活垃圾的装置。
3.3 处理量单位时间焚烧炉焚烧垃圾的质量。
3.4 烟气停留时间燃烧气体从最后空气喷射口或燃烧器到换热面 ( 如余热锅炉换热器等 ) 或烟道冷风引射口之间的停留时间。
3.5 焚烧炉渣生活垃圾焚烧后从炉床直接排出的残渣。
3.6 热灼减率焚烧炉渣经灼热减少的质量占原焚烧炉渣质量的百分数、其计算 方法如下%100×=AP −BAP 一一热灼减率 ,100%;A 一一干燥后的原始焚烧炉渣在室温下的质量 ,g;B 一一焚烧炉渣经 600 ℃± 25 ℃ 3h 灼热 , 然后冷却至室温后的质量 ,g。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pdf.pdf
团体标准T/HWT/HW 000×-20××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slag resource treatment(征求意见稿)20××—××—××发布 20××—××—××实施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发布1前言根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0-20年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五批)》(中环标[2021] 26号)的要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编制课题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标准规范,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选址、建设规模及用地;5.工艺技术路线;6.总图布置;7.车间布局与设备配置;8.产品利用途径及储存;9.配套设施;10.安全环保与卫生;11.施工与验收。
本标准由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负责管理,由华中科技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华中科技大学(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邮政编码:430074)。
本标主要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本标主要参编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3)3 基本规定 (11)4 选址、建设规模及用地 (14)4.1 选址 (14)4.2 建设规模与建设用地 (16)5 工艺技术路线 (18)6 总图布置 (20)7 车间布局与设备配置 (23)8 产品利用途径及储存 (25)9 配套设施 (28)10 安全环保与卫生 (32)11 施工与验收 (34)11.1 施工 (34)11.2 验收 (35)附录 (36)本标准用词说明 (37)引用标准名录 (38)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3)3 Basic requirements (11)4 Site selection, Construction scale and Land use (14)4.1 Site selection (14)4.2 Construction scale and Land use (16)5 Technological route (18)6 General layout (20)7 Workshop layout and equipment configuration (23)8 Product utilization and storage (25)9 Supporting facilities (28)10 Safet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health (32)11 Construction and check before acceptance (34)11.1 Construction (34)11.2 Check before acceptance (35)Appendix (36)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37)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38)1 总则1.0.1 为规范垃圾焚烧炉渣(以下简称“炉渣”)资源化处理系统规划设计与管理,制定本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治土的回填特性及结构行为分析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治土的回填特性及结构行为分析淤泥质土、软质黏土等特殊土的天然含水率高、强度低、压缩性高,难以直接进行路基回填,通常需要进行稳定处治。
利用炉渣集料的胶凝活性和颗粒摩阻性能对这类特殊土路基进行稳定处治,可以有效地发挥炉渣集料的作用。
国外一些机构采用焚烧飞灰和焚烧炉渣对软质黏土进行处治,发现采用炉渣集料处治软质黏土的膨胀性显著降低,承载力和可压实性得到提高。
一、压实特性采用粒径范围0~9.5 mm炉渣集料处治粉质土(塑性指数11.5)、淤泥质土(塑性指数31.2),处治土的击实试验结果如图7-7所示。
由于炉渣集料自身为多孔材料,吸水性较强,因而,随着炉渣集料掺量的增加,两类处治土的最大干密度降低,最佳含水率增大。
与炉渣处治淤泥土相比,炉渣处治粉质土最大干密度高,但随炉渣掺量的降低幅度大;最佳含水率低,但随炉渣掺量的增加幅度略大。
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炉渣集料可能更适合于处治粉质土。
图7-7 炉渣集料掺量与处治土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率的关系曲线二、承载能力(一)CBR值炉渣集料的掺入虽然扰动了土体的原有结构,降低了土的密度,但增加了土体的内摩阻力,进而提高土体的承载能力,如图7-8所示。
随着炉渣集料掺量的增加,炉渣集料处治土的CBR值增大。
此外,延长CBR试件的养生龄期会使炉渣集料处治土的CBR值继续增大。
虽然在同龄期、同炉渣集料掺量下,炉渣处治淤泥土的CBR值高于炉渣处治粉质土,但是,后者的CBR值随龄期的增长幅度较大。
(二)回弹模量炉渣集料处治土的回弹模量与炉渣集料的掺量和养生龄期有关。
图7-9为两种炉渣处治土在养生龄期0d、7d时的回弹模量,处治土试件的回弹模量随炉渣集料掺量增加而增大,并随养生龄期延长明显增大。
炉渣集料用量越高,养生龄期对回弹模量的影响越大。
图7-8 炉渣集料处治土的CBR值图7-9 炉渣集料处治土的回弹模量虽然在同龄期、同炉渣集料掺量下,炉渣处治淤泥土的回弹模量高于炉渣处治粉质土,但是炉渣处治粉质土回弹模量随炉渣集料掺量的增大幅度高于炉渣处治淤泥土,这个结果与CBR试验结果一致。
生活垃圾炉渣工艺流程
粉碎机、破碎机
垃圾燃烧
对垃圾进行高温燃烧,产生热能和炉渣
垃圾填埋或焚烧;控制燃烧温度和时间,确保完全燃烧和无害排放
焚烧炉、监测设备
炉渣处理
对燃烧产生的炉渣进行处理和利用
冷却处理:炉渣冷却后进行处理或再利用;回收利用:将炉渣中的可回收物质提取出来进行再利用
冷却设备、分选设备、再利用设备
垃圾排放
对燃烧后的废气和废渣进行处理和排放
废气处理:采用除尘、脱硫、脱氮等技术进行处理;废渣处理:对残留的废渣进行再次处理或填埋
排放设备、处理设备、填埋场
生活垃圾炉渣工艺流程
流程步骤
描述
操作/处理方法
设备/设施
垃圾收集
收集来自城市居民区域的生活垃圾
设置垃圾桶和收集点;定期收集并运输垃圾到处理厂
垃圾桶、收集车
垃圾分拣
对垃圾进行分类和分拣,分离可回收物和有害物质
手动或机械分拣;分类处理:可回收物、有害物质、可燃垃圾等
分拣设备、处理设备
垃圾破碎
将垃圾进行破碎、粉碎,降低体积和增加处理效率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要求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1 总则1.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生活垃圾处理法规,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目标,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和运行管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以焚烧方法处理生活垃圾的新建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有毒、有害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理工程。
1.0.3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规模的确定和技术路线的选择,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垃圾收集与处置以及焚烧技术的适用性等合理确定。
1.0.4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焚烧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维修方便、经济合理、管理科学、保护环境、安全卫生。
垃圾焚烧热能应充分加以利用。
1.0.5 采用焚烧技术处理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的工程建设,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生活垃圾municipal solid waste(MSW)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集市贸易与商业垃圾、公共场所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及企事业单位垃圾等。
2.0.2 垃圾焚烧锅炉 waste incineration boiler垃圾焚烧炉和利用垃圾焚烧释放的热能进行有效换热,并产生蒸汽或热水的热力设备的统称。
2.0.3 低位热值 low heat value (LHV)单位质量垃圾完全燃烧时,当燃烧产物回复到反应前垃圾所处温度、压力状态,并扣除其中水分汽化吸热量后,放出的热量。
2.0.4 焚烧速率rate of burning单位炉排面积、单位时间的垃圾焚烧量。
又称炉排机械负荷。
2.0.5 炉排热负荷heat intensity per grate area单位炉排面积、单位时间内焚烧垃圾的发热量。
XX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方案及安全管理方案
XX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方案及安全管理方案1. 引言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化的发展,生活垃圾的处理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提出了一种XX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方案及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旨在实现垃圾焚烧发电的可持续发展。
2. 资源化利用方案2.1 炉渣分离与分类根据不同物理和化学性质,将炉渣经过分离与分类,分为可回收物、有机物和无机物。
可回收物可用于再利用,有机物可进行堆肥处理,无机物可用于道路建设等。
2.2 炉渣再利用将可回收物进行再利用,例如砖瓦制造、金属回收等。
通过合理的工艺和技术手段,将炉渣转化为有用的资源,降低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2.3 有机物堆肥处理将有机物进行堆肥处理,通过控制温度、湿度和通风等条件,加速有机物的分解,产生有机肥料。
有机肥料可以用于农业生产,提高土壤质量,减少化肥的使用。
2.4 无机物应用于道路建设经过处理后,无机物可以作为道路建设的原料,提高道路的强度和稳定性。
同时,减少了对自然石料的需求,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
3. 安全管理方案3.1 炉渣质量监控建立炉渣质量监控体系,对炉渣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其达到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监控项目包括重金属含量、有害物质浓度等,以确保炉渣的安全利用。
3.2 排放监测与治理设立排放监测设备,监测炉渣焚烧过程中的气体排放情况,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对超标排放进行治理,采取有效的净化措施,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3.3 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处置步骤,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突发情况。
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障工作人员和周围居民的安全。
3.4 宣传与培训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方案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其中重要性和意义的认识。
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确保资源化利用方案的顺利实施。
4. 结论本文提出的XX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方案及安全管理方案,旨在实现垃圾焚烧发电的可持续发展,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
焚烧处理产生哪些废渣如何处置(精心汇编)
1 焚烧处理产生哪些废渣?如何处置?
炉渣:生活垃圾在焚烧炉中经高温焚烧,使生活垃圾中各种成分得到彻底的氧化、分解和钝化而成为炉渣,组成主要为玻璃、金属和各类无机物。
炉渣主要为生活垃圾燃烧后的残余物,其产生量视垃圾成分而定,其主要成分为氧化锰(MnO)、二氧化硅(SiO2)、氧化钙(CaO)、三氧化二铝(Al2O3)、三氧化二铁(Fe2O3)、废金属,以及少量未燃尽的有机物等,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规定:“焚烧后的炉渣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过高温无害化处理,再经过磁选等分离出废钢铁等废旧金属后,对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可用作铺路的垫层、填埋场覆盖层的材料和制作免烧砖等等,炉渣综合利用率可达98%,不能综合利用部分送至填埋场填埋。
飞灰:烟气净化系统收集的粉尘(飞灰)含有二恶英及重金属等有害物,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规定:“除尘飞灰按危险废物处理”。
飞灰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单独收集,不得与生活垃圾、焚烧残渣等混合,也不得与其他危险废物混合。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不得在产生地长期储存,不得进行简易处置,不得排放。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产生地必须进行必要的稳定化固化处理,稳定化固化处理之后方可运输,运输需使用专用运输工具。
采用密闭收集和输送的方式输送至飞灰储仓,经浸出毒性试验合格后送至填埋场填埋。
垃圾焚烧发电固废处置技术
垃圾焚烧发电固废处置技术发布时间:2021-06-24T06:34:47.329Z 来源:《中国电业》(发电)》2021年第6期作者:黄韬郭倚良霍羽[导读] 垃圾焚烧发电厂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焚烧炉渣和飞灰,根据其性质,炉渣作为一般性固废可进行填埋处置或综合利用,而飞灰根据GB18485-2001标准,应按危险废物处理。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经处理符合相应条件后可进人生活垃圾麵场填職置。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 610023摘要: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热源为成分复杂的城市生活垃圾,与传统的燃煤电厂相比,具有固体废物贮存要求严格等特点,随着生活垃圾处理需求日益增加及环境保护更为严格,做好垃圾焚烧发电固废处置技术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固废;处置引言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我国首次向全球明确了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时间点,提出了“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
在碳中和理念、“十四五”规划、2035年远景目标等政策加持,环保部分细分赛道有望重回高增长的景气周期。
在此背景下,致力于构建大固废全产业生态链的高能环境2020年新增7个垃圾焚烧项目并网发电,在手运营的10个项目日处理规模达到8500吨,有望带来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增长前景值得期待。
1垃圾焚烧发电固废概述垃圾焚烧发电厂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焚烧炉渣和飞灰,根据其性质,炉渣作为一般性固废可进行填埋处置或综合利用,而飞灰根据GB18485-2001标准,应按危险废物处理。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经处理符合相应条件后可进人生活垃圾麵场填職置。
焚烧炉渣是一种密实和无菌的化学性质稳定的残渣,其物理组成主要有熔渣、黑色及有色金属、陶瓷及玻璃碎片、其他一些不可燃物质及未燃有机物等。
研究表明,水冷炉渣土木工程特性与砂石相近,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可用作铺路或制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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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性质(1)炉渣的物理性能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是生活垃圾焚烧的副产物,包括炉排上残留的焚烧残渣和从炉排间掉落的颗粒物,呈黑褐色,原炉渣有刺激性气味,经过处理后气味减弱。
未经处理的焚烧炉渣主要由灰渣、碎玻璃和砖块、陶瓷碎片、木屑,以及少量碎布条、塑料、金属制品等物质组成。
碎玻璃、陶瓷碎片等主要来自于工程中的建筑垃圾,但只要其粒径大小不超过5mm,就不会影响炉渣多孔砖的整体性能。
金属制品主要来自于人们的生活用品,如易拉罐、钉子、铁罐等,并且其中的单质铁会氧化,产生锈蚀,影响砖的性能。
布条、塑料等物质是由于生活垃圾在焚烧过程中燃烧不够充分而未能去除。
炉渣中还含有极少量的有色金属,在公路基层应用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和碱反应产生H2而破坏路面,大颗粒金属可能会损坏施工设备,对施工的危害较大,应尽可能地除去;炉渣中的可燃物含量较低,5mm以上颗粒中的可燃物含量在0.06~1.34%。
可燃物的存在不利于资源化利用,如影响应用时路面的长期稳定性,影响无机结合料与炉渣的结合,而降低材料强度。
因此,该将这些物质尽量去除。
经过预处理的炉渣只含有少量的碎玻璃、砖块和陶瓷碎片,布条、塑料等有机物几乎全部去除。
由于炉渣主要物理组分质地坚硬,因而作为集料使用时能保证一定的强度。
(2)炉渣的含水率、热灼减率、堆积密度、吸水率由于水淬降温排渣作用,炉渣的含水率约为12.0%~18.9%,随着堆积时间、天气等因素上下波动;炉渣热灼减率反映垃圾的焚烧效果,一般较低,为1.57%~3.16%;炉渣堆积密度在1150kg/m3~1350kg/m3之间,吸水率为37%左右。
说明炉渣是一种多孔的轻质材料,强度不高。
(3)炉渣的粒径分布炉渣粒径分布较均匀,主要集中在2~50mm的范围内(占60.8%~7.68%),小于0.074mm的颗粒含量在0.06%~1.36%。
基本符合道路建材中集料的级配要求。
(4)炉渣化学成分预处理后的炉渣主要化学成分及含量为:硅35%~50%、钙7%~15%、铝3.5%~7.0%、铁3.0%~6.0%、钠2.5%~8.0%、钾1.3%~3.0%、磷0.7%~3.0%,不同地点、不同批次的炉渣主要化学组成接近,由此可认为预处理后的炉渣的化学成分相对比较稳定。
(5)炉渣矿物组成对预处理后的炉渣取样进行X衍射,X衍射结果显示,炉渣的主要矿物为石英(Quartz)、钙长石(Anorthite)、斜方沸石(Gismondine),其他的矿物峰比较弱,含量很少。
各矿物衍射峰均比较尖锐,说明结晶程度较高,且石英、钙长石、斜方沸石的水化活性都不高,据此初步判断炉渣的活性不高。
炉渣表面很粗糙,呈不规则角状,孔隙率较高,孔隙直径也比较大。
炉渣部分位置晶体生长良好,要为棒状、针状和粒状晶体,但是发育不是很均匀,可能是因为焚烧过程中温度和空气分布不均,停留时间不同以及炉渣组分复杂的缘故。
(6)炉渣的轻漂物含量炉渣的轻漂物含量进过测试,炉渣轻漂物含量为0.1%~0.2%,满足GB/T25032-2010《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中轻漂物含量不大于0.2%的技术要求。
以轻漂物含量高的炉渣为原料生产的制品,其质量必然受到负面影响,因为这些轻漂物不仅增加了需水量,造成了更多空隙,还影响界面的粘结力。
轻漂物含量与发电厂煅烧制度以及炉渣预处理工艺有关。
(7)炉渣毒性浸出炉渣的有害物质浸出(铅、镍、镉、铬、砷、汞、氰化物)含量远低于GB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安全浓度限量标准值,可认为炉渣不属于有毒废物。
(8)炉渣的放射性对炉渣进行放射性检测,其检测结果为:内照射指数IRa在0.30~0.39之间,外照射指数Ir在0.63~0.68之间。
参照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的要求,当材料的内照射指数、外照射指数均小于1.0时,可用于民用、公用建筑的主体结构。
(9)炉渣二恶英含量参照HJ77.3-2008《固体废物二恶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随机抽取炉渣进行检测,二恶英总含量为 1.706×10ng/kg,远低于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对二恶英含量3.0×103ng/kg的要求。
2、污泥焚烧底灰的理化性质及再利用技术环保工程成套有限公司的王少波等人通过对两种不同的污泥焚烧底灰的粒径、抗剪、压缩固结性、渗透性以及重金属含量等理化性质进行了研究,并将其与原生污泥性质进行对比,分析焚烧处理对污泥理化性质的影响,并进一步根据焚烧底灰性质,探索其再利用途径。
结果表明污泥焚烧底灰属于砂土,且抗剪强度较污泥焚烧前有明显增大,可达76.23~80.03kPa,金属含量有所超标,但重金属浸出量均小于相应标准限定值,可进行路基材料、CO2 捕集、填海造陆等再利用。
所用的原生污泥、污泥加煤焚烧底灰、污泥不加煤焚烧底灰的样品来源如下。
(1)原生污泥,为上海某污水处理厂污泥经105℃烘干后的产物;(2)污泥加煤焚烧底灰(以下简称为加煤底灰),为未烘干的原生污泥与矿化垃圾筛上物、木屑、M1脱水剂、煤粉以100∶10∶5∶5∶20(w/w)混合后在20℃下自然风干5d,然后制成的污泥燃料经900℃焚烧1h后产生的残余物;(3)污泥不加煤底灰(以下简称为不加煤底灰),同(2),只是在污泥燃料配比中取消了煤粉的添加。
其中,原生污泥稍有气味,颜色近似于土黄色;而加煤底灰和不加煤底灰则均由粉状物和烧结物组成,无明显气味,底灰中烧结物质地坚硬,并呈疏松多孔的状态;粉状物则较为疏松,渗透性好,类似于砂土。
加煤底灰颜色较黑,而不加煤底灰颜色偏黄。
(1)粒径分布加煤底灰粒径大于2mm的颗粒比率为36.%,而不加煤底灰的为25%,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94)和《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024-85)关于土的分类规定可知,两种底灰均属于砂土中的砾砂。
(2)抗剪强度加煤底灰和不加煤底灰的抗剪强度明显高于原生污泥,在垂直压力为50kPa 的情况下,原生污泥的抗剪强度仅为39.4,而加煤底灰和不加煤底灰的抗剪强度则分别达80.3和76.3kPa。
由在相似的含水率条件下,原生污泥的凝聚力和内摩擦角分别仅为17.19kPa和24°,而加煤底灰和不加煤底灰的凝聚力和内摩擦角则比原生污泥有明显增大,分别达到43.93kPa、35.97°和42.98kPa、33.76°,因此相应的施工允许坡度也分别提高到了29.17°和27.21°,由此可知污泥经焚烧处理后,抗剪性质较原生污泥能有明显增强。
(3)渗透系数渗透系数是根据100kPa固结压力下的渗透时间而得到。
渗透系数由大到小的顺序为不加煤底灰>原生污泥>加煤底灰。
由此可知不加煤底灰最为疏松,透水效果较高;而加煤底灰的颗粒更为致密,颗粒间的空隙更小,从而透水性较差。
(4)压缩固结性质压缩系数、压缩模量Es及压缩指数Cc可作为反映试样的压缩性大小的指标,利用这3种指标表征土样的可压缩性。
在100~200kPa压力变化下,不加煤底灰和加煤底灰近似于中压缩土,而原生污泥则趋近于高压缩土。
即污泥经焚烧处理后,压缩固结性质会较原生污泥有所降低。
(5)重金属含量原生污泥的重金属含量明显高于加煤底灰和不加煤底灰,且相对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的三级标准,即能够保障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原生污泥的重金属浓度除As外,Zn、Cd、Ni、Cr、Cu均严重超标,其中Zn、Cd超标最为严重,超标率分别为392.6%和300%,而Ni、Cr、Cu则分别超标9%、62.7%和47.3%。
原生污泥在燃烧过程中,底灰和烟气间发生了重金属的分配,部分重金属转移至烟气中,但由于原生污泥重金属本底值较高,故底灰类物质中的重金属含量普遍未达到土壤环境质量三级标准的要求。
Zn、Cd、Cr、Cu均超标,其中加煤底灰和不加煤底灰的Zn分别超标270.2%和284.4%、Cd均超标200%。
Cr和Cu 则较为接近标准值,其中加煤底灰Cr超标8.33%,而Cu未超标,不加煤底灰的Cr和Cu则分别超标20.7%和9.5%。
(6)重金属浸出量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的相关标准方法测定,可知各试样重金属浸出浓度均小于鉴别标准值。
因此仅就重金属浸出毒性来讲,不加煤底灰、加煤底灰、原生污泥均不属于危险废物。
(7)污泥焚烧底灰的再利用途径对于污泥焚烧底灰的再利用途径传统的方法主要是用作建材,如制砖、作为水泥原料和路基等。
近年来,亦有报道利用垃圾焚烧底灰捕集酸性气体,如利用垃圾焚烧底灰作为填料吸收CO2气体,吸收量可达到12.5L/kg(干基底灰),且达到吸附平衡后,底灰pH可由11.8降至8.2,Pb、Cr、Cd的浸出浓度明显降低。
分析其用作路基土以及CO2捕集材料的可行性。
根据污泥焚烧底灰的理化性质及《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中对于路基土的相关标准可知:(1)加煤底灰粒径大于2mm的颗粒比率为36.5%,而不加煤底灰的为25%,属于砂土中的砾砂,为理想的路基材料;(2)不加煤底灰的渗透性较好,达到2.7×10-5cm/s,十分适用于冰冻地区的路基和浸水部分的路堤等,加煤底灰的渗透性虽差,排水性能不好,但亦可用于干旱地区的路基及路堤等;(3)不加煤底灰及加煤底灰的凝聚力及内摩擦角均较大,允许坡度分别达到了29.7°和27.12°,远大于泥土的允许坡度,符合标准中最大边坡倾角的要求。
因此,加煤和不加煤底灰理论上可以用作路床土和边坡等路基材料。
然而,对于确定底灰适用的具体路基类型,则需对污泥焚烧底灰进行进一步的填料最小强度CBR的测试。
污泥焚烧底灰与垃圾焚烧底灰具有类似的性质,如呈碱性,pH接近11,有利于CO2等酸性气体的吸收;结构疏松,具备多孔性,有助于CO2的吸收转化。
因此,利用污泥焚烧底灰吸收CO2等酸性气体可能与利用垃圾焚烧底灰具有类似结果。
而且与垃圾焚烧底灰相比,污泥焚烧底灰的重金属含量较少,这使得经过吸收CO2后,污泥底灰重金属的浸出性可能会更低,从而有利于扩大污泥焚烧底灰的利用范围,达到以废治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