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秘〔2015〕121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秘〔2015〕1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1月26日滁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5号)要求,扎实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健康发展为引领,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坚持规划为引领、特色为基石、生态为依托、文化为灵魂,着力构建中心城市为核心、县城和重点镇为纽带、美好乡村为基础的城镇骨干体系,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业支撑,强化城镇管理,强化机制创新,着力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集聚力、辐射力,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走出一条城乡统筹、产城融合、“五化”同步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努力将滁州打造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皖苏间新型重要中心城市。
二、主要目标2014年,滁州市常住人口398.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7.75%;户籍人口449.6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21.6%;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差距为26.15个百分点。
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2.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29.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差距为23.6个百分点,较2014年差距缩小2.55个百分点,新增农业转移人口25万人。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0.24•【字号】包府办发〔2017〕203号•【施行日期】2017.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7〕203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包头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24日包头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按照《关于将北京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2017〕6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我市作为全国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为契机,以体现地域特征和民族特色为原则,坚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因地制宜,切实做好全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努力提高城市建设和人居环境品位,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总体目标和任务通过开展我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探索和总结城市设计编制、实施和管理经验,形成适用我市城市设计的技术方法和路径,建立城市设计管理制度,实现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全覆盖,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三、组织机构为切实推进我市城市设计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包头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赵江涛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副组长:张建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成员:苗玉梁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郭甫欣市政府秘书长马富市政府副秘书长邵文祥昆区区长胡荣青山区区长贾保良东河区代区长高勇九原区区长李新春石拐区代区长黄敏白云矿区区长赵辉土右旗旗长张永文达茂旗旗长杨二喜固阳县县长孙义市新区办主任金永丽市发改委副主任郭玺平市财政局副调研员李兰维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旭东市规划局局长高之荣市住房保障局局长吕惠斌市城建委主任周志刚市水务局局长李丹夫市林业局局长王松涛市文新广电局局长王旭亮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张勇东市旅游局局长王惠维市规划局副局长马小龙市规划局总工程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旭东兼任。
合肥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合肥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加快推进合肥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切实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围绕《合肥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6-2022年)》,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绿色发展、构建优美生态环境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目标任务,以全面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为核心,从强化城市适应理念、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开展重点适应行动、创建政策试验基地、打造国际合作平台等方面,大力实施低碳发展和气候适应战略,将适应气候变化理念融入城市建设管理全过程,强化城市气候敏感脆弱领域、区域和人群的适应行动,不断提升我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示范经验,为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合肥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原则。
统筹规划,协同推进。
统筹考虑极端气候事件风险和气候变化对城市的持续性影响,将适应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城市建筑、能源、交通、基础设施、水资源和生态等关键领域的高质量建设、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加强协调,完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
突出重点,创新引领。
在全面评估气候变化影响和损害的基础上,在规划制定和政策执行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
加强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积极探索新时期适应气候变化的模式和有效途径。
主动适应,社会参与。
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测预警,努力减少气候变化引起的各类损失,并充分利用有利因素,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最大限度趋利避害。
加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社会组织培育和科普宣传,加强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提倡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建立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共识,积极主动参与适应行动。
(三)建设目标。
到2022年,普遍实现将适应气候变化相关指标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建设标准和产业发展规划,城市应对内涝、干旱缺水、高温热浪、强风雨雪、冰冻灾害等问题能力明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适应气候变化科学知识广泛普及,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全面提升。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阜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1.05•【字号】阜政秘〔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关于印发阜阳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秘〔201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1月5日阜阳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发〔2014〕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1229号)精神,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要求,结合阜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阜阳市位于安徽省西北部,现辖临泉、太和、阜南、颍上4县,颍州、颍东、颍泉3区和县级界首市,面积9775平方公里,是安徽省人口最多的市。
近年来,我市切实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劲引擎,紧紧围绕建设皖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力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广包容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构建阜城中心城市、县城、重点镇、美好乡村“四位一体”城乡发展新格局,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4年,全市常住人口782.3万人,户籍人口1051.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37.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12.5%,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相差25个百分点。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原则,围绕“人、地、钱、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产城融合发展,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形成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走出一条高质量、可持续、广包容城镇化道路。
(2篇)XX市关于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
(2篇)XX市关于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XX市关于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标城市更新是指通过对老旧建筑、老旧小区等进行改建、拆除、重建等方式,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城市环境,以提高城市功能和居民生活质量的城市管理行为。
为了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XX市决定进行城市更新试点工作,以探索可行的更新模式,并为其他城市提供经验和借鉴。
二、试点范围与内容1. 试点范围:本次试点工作将以XX市城区为范围,重点关注老旧小区、老旧工业区等区域的更新。
2.试点内容:(1)全面调查:对试点区域进行全面调研,了解老旧建筑、老旧小区的环境、居民情况、维修状况等信息,并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
(2)规划设计: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区域更新规划,并与居民、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
(3)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税收优惠、经济补贴等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城市更新,推动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4)资金投入:通过政府投资、社会资本引进等方式,提供必要的更新资金,保证试点工作的持续推进。
(5)组织协调:建立城市更新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参与方,并进行协调安排,确保试点工作的高效推进。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节点1. 试点前期(XX年X月-XX年X月):全面调查试点区域,了解情况,并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
制定试点区域更新规划方案,并征求相关意见。
2. 试点中期(XX年X月-XX年X月):推动相关政策的出台,确定政策支持措施。
引进社会资本,筹集更新资金。
3. 试点后期(XX年X月-XX年X月):开始试点区域的拆除、改建、重建等工作。
进行试点工作的监测与评估,总结经验,并进行调整与完善。
四、组织保障与监督管理1. 建立城市更新领导小组,确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试点工作的实施。
2. 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部门、参与方的合作配合,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监督管理,制定监测指标和评估体系,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监测评估,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创建全国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创建全国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22•【字号】明政〔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创建全国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元、沙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三明市创建全国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2021年9月22日三明市创建全国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市城市更新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补齐民生短板、完善公共设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结构调整优化和品质提升,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发展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发展。
将城市更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高起点确定城市发展定位,高标准谋划城市更新。
积极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构建优势互补、山海联动、城乡融合的区域基础设施发展新格局。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强化政府对城市更新的规划管控、政策引导和要素保障,持续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倡导公众参与,鼓励和支持各类投资主体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参与城市更新,构建各方参与、多元共建的设施建设与运行格局。
城市设计试点实施方案
城市设计试点实施方案一、背景概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的规模和复杂性也不断提高,城市设计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城市设计试点实施方案旨在探索一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质环境的城市建设模式,为其他城市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目标及原则1. 目标:通过城市设计试点,创建可持续发展、宜居宜业的城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2. 原则:(1)科学规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市场调研和城市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布局方案。
(2)环境优化: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和人文需求,提高城市绿化率、空气质量,并严控环境污染。
(3)公平公正:在城市设计过程中,注重社会公平和公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合理分配城市资源。
(4)文化特色:充分挖掘和保护城市文化遗产,弘扬地方文化,形成独特的城市特色。
三、试点范围与时间表1. 试点范围:选取我国较为发达、发展潜力大的一线城市作为试点城市,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确定试点的具体范围和重点领域。
2. 时间表: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制定合理的时间表,明确试点的具体实施时间和目标。
四、实施内容及措施1. 城市规划和建设:制定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城市规模和布局,合理划定住宅、商业、工业、交通等不同功能区域,并合理规划和建设城市基础设施。
2. 环境保护和绿化:大力推进城市绿化工作,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空气质量。
加强环境保护力度,严控空气、水、土壤等污染物排放,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 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实施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发展。
4. 城市交通规划和管理:加强城市交通规划和管理,优化交通布局,推行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加强交通运输设施建设,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
5. 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加强对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挖掘城市文化特色,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景观。
6. 经济发展及产业布局:根据城市经济特点,制定合理的产业布局和发展计划,推动城市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234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23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4届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西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总体部署和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战略定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坚持“自主创新、统筹资源、提升产业、支撑发展”的方针,全力推进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以构筑区域创新体系、提升城市创新能力、增强竞争力为核心,以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弘扬创新文化、营造创新环境为支撑,以加快五大主导产业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五区一港两基地”建设为重点,依托历史文化、科技教育、人才资源创新优势,激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军工科技和企业创新潜力,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探索路径,实践“知识-技术-产业”互动创新的西安创新型城市发展模式。
(二)基本原则改革创新、统筹资源。
建立统筹资源改革新机制,切实提高企业与高校、院所创新资源的融合能力,推动军民技术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发展。
政府引导、市场调节。
综合运用规划、土地、财税等政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科技创新活动效能,增强产业创新能力。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24•【字号】银政发[2010]242号•【施行日期】2010.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发〔2010〕2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银川市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银川市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的函》(国科函〔2010〕81号)文件精神,银川市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创新型试点城市。
为扎实有效推动试点城市工作,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基础银川市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首府,辖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总面积9555.38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115.47平方公里。
2009年全市常住人口170.18万人;地区生产总值578.1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92.1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5.48亿元;全年财政收入92.57亿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410元。
近年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国家创新方针为指导,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加快了科技创新步伐,初步建立了较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全市科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科技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1、科技创新实力进一步增强。
银川市具有大中专院校20所、科研机构105家和科技信息机构15家,占自治区总数的75%以上;现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家,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3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8家;省部共建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1家、工程技术中心13家,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24家。
合肥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合肥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不断加剧,城市面临越来越多的气候灾害风险。
合肥市作为一个典型的内陆城市,其气候适应能力亟需提升。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提高城市的抵御能力,合肥市决定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建设气候适应型城市,提高合肥市在气候变化下的适应能力,强化城市的应对气候灾害的能力,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与措施1.气候观测与预警系统建设(1)完善气象观测网络,提高气象观测和数据分析能力;(2)建设气象预警系统,提供准确的气象预测和灾害风险预警;(3)加强气候信息的共享和传播,提高公众的气候意识和应对能力。
2.气候适应型城市规划与设计(1)制定气候适应型城市规划与设计标准,引导城市建设向气候适应型方向发展;(2)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的自然环境质量,增强城市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3)优化城市布局,提高城市的通风、散热和水资源利用能力。
3.气候适应型建筑与基础设施建设(1)推广低碳建筑技术,提高建筑物的能源效益;(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抗灾能力,确保城市正常运行;(3)改善城市水资源管理,提高城市抵御干旱和洪涝灾害的能力。
4.自然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1)加强自然环境保护,保护湿地、森林等自然资源;(2)推动生态恢复项目,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弹性;(3)推广可持续农业和农村生活方式,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5.气候适应能力培训与科研支持(1)开展气候适应能力培训,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气候适应能力;(2)加强气候变化科研和技术创新,为城市的气候适应提供科学支撑;(3)加强国际合作与经验交流,借鉴其他城市的气候适应经验。
三、组织实施与保障1.成立气候变化与城市发展工作组,负责方案的组织和实施;2.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3.配置专业人员和技术设备,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4.加强宣传和宣讲工作,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支持;5.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跟踪工作进展和效果。
建设试点工作实施细则(4篇)
建设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一、试点工作目标1. 探索新型城市建设方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发展。
2. 提高城市建设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3. 推动城市创新发展,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推动产业升级。
4. 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实现城市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
5. 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服务水平,提高居民满意度。
二、试点工作内容1. 建设试点城市选择一些具备一定条件的城市作为试点城市,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相应的试点方案,明确试点目标、重点领域和实施步骤。
2. 制定试点政策根据试点城市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试点政策,包括财政支持政策、产业发展政策、城市规划政策等,为试点城市提供政策支持。
3. 推动产业升级支持试点城市发展新兴产业,引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
鼓励企业创新,推动技术进步和创新创业,促进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
4. 改善城市环境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和治理,改善空气质量、水质和土壤质量,提升城市生态环境。
推动城市垃圾分类、废物利用和资源回收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5. 推动城市管理创新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推动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和精细化,提升城市服务水平和效率。
鼓励社区参与城市管理,提高居民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性。
6.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推动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和提升,提供更多优质的公共服务。
三、试点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2. 加强政策支持制定试点政策,提供财政支持,为试点城市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和资源支持。
3. 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的认识和关注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试点工作的推进顺利进行。
浙江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附全文)
浙江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附全文)从浙江衢州市政府获悉,关于印发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详情如下: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28日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建设厅、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发〔2016〕226号)相关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8号)精神,按照大力建设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要求,转变城市建设理念,优化城市发展模式,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统筹协调城市生态保护、土地利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关系,注重绿色生态措施和灰色基础设施、地上设施和地下设施的有机结合,实现空间约束和资源约束并重,保护和恢复城市生态,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功能。
用3年的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示范区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城市建设管理模式,为我市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期限和试点范围(一)实施期限。
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
(二)试点示范区范围。
三年试点期内,重点打造衢州海绵城市试点示范区。
范围为东至衢化路—府东街,南至物流大道,西至锦西大道、北至西安路—花园大道,面积约21平方公里,覆盖市区60%的人口。
三、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实现以下4个方面指标:(一)城市雨水管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示范区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低于50%。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23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2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3月23日西安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积极推动城市设计工作,根据住建部印发的《关于将北京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2017〕6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落实省市党代会、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通过开展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一批城市设计工程项目,延续城市文脉、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建设服务“一带一路”亚欧合作交流的国际化大都市和国家中心城市。
二、工作原则统筹分工原则:本次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由市规划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协作,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工推进,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重点带动原则:根据西安城市建设发展实际,确定城市重点区域和地段,精心编制城市设计,形成以点带面的工作效果。
总体管控原则:按照“整体规划,分级管理”的思路,实现由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组成的分级指导控制体系,提高城市规划精细化管理水平。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府字〔2017〕45号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府字〔2017〕45号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发改规划〔2016〕992号),萍乡市成功入选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为扎实做好萍乡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依据《江西省萍乡市统筹城乡发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方案要点》和《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萍乡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萍府办字〔2017〕5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原则(一)总体思路以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各项试点任务总体要求。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为重点,以保障农民权益为前提,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全面实施“1+10+N”的工作方案体系,该方案体系由一个总方案、十个子方案和N个项目组成。
1.总方案以统筹城乡发展为重点,重点发挥萍乡市城乡统筹深入推进的优势,以城市发展的新理念、新机制、新载体推动“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全面开展农民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城乡金融制度改革等方面的试点。
加快城市建设升级,做美扮靓城乡,努力使萍乡的城市更宜居,生态更优良,乡村更秀美,重塑“赣西明珠”新形象。
2.十个子方案分为城乡总体规划暨“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新农村建设方案、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方案、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方案、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方案。
《标准地试点实施方案》
《标准地试点实施方案》标准地试点实施方案。
一、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标准地试点的实施成为了当前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的重要举措。
标准地试点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选取一定范围内的土地进行规划、开发和利用的试点工作。
通过标准地试点,可以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试点范围。
标准地试点范围应选择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发展区域或者城市新区。
在选择试点范围时,需要考虑土地资源的丰富程度、规划开发的重点区域、城市发展的需求等因素,确保试点范围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试点内容。
1. 土地规划设计。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对试点范围内的土地进行详细规划设计,包括土地利用结构、用地布局、建设密度、绿地率等内容,确保规划设计与城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和协调。
2. 开发建设。
在规划设计的基础上,进行土地开发和建设工作。
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内容,确保建设工作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的要求。
3. 土地利用管理。
建立健全的土地利用管理制度,加强对试点范围内土地利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划分、土地利用行为的监督、土地资源的保护等内容,推动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试点效果评估。
对标准地试点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城市发展水平的提升、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方面。
通过评估结果,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和不足,为今后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五、总结与展望。
标准地试点的实施是当前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地试点工作的研究和实践,不断完善试点方案,提高试点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六、参考文献。
1.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城市设计规划实施和管理
城市设计规划实施和管理城市设计作为一种法定规划的补充,重点研究的是规划布局、城市面貌、城市功能,尤其关注公共空间的一种规划设计,但在—市长期的规划工作中发现,城市设计往往难以落实到规划的实施与管理中。
本文将以—市长江路为例,从城市设计如何通过控制导则、土地管理、政策配套等方面实现规划的有效管控和指导后续的开发建设。
—古称香山,是一代伟人孙—先生的故乡。
在改革开放之初,秉持着“敢为天下先”的精神,—迅速崛起,成为##四小虎之一。
当前,省正在全面推进“三个适宜”新型城市建设以及珠三角湾区的“二次开发”,—迎来了区域整合与战略转型的新机遇。
凭借自身雄厚的经济实力以及港珠澳大桥、广珠西线高速、沿海高速、深中通道、深茂铁路、广珠城际轨道等区域交通根底设施的建设,—将逐步发展成为珠江西岸的经济桥头堡和枢纽城市,担负起地区性中心城市的职能。
长江路位于—市中心城区与火炬开发区的结合部,串联岐江新城总部经济区、东区商务中心、博览中心、长江旅游休闲度假区等城市重要节点,是中心城区内南北向的重要交通干道,也是中心区城市形象的集中展示地段。
1问题与策略本次城市设计的内容涉及用地规划、交通规划、公共空间及景观设计、公服及市政设施规划等方面,但各部分的规划设想在目前的法定规划体系中无法完全表达,规划通过借鉴目前国内一线城市的先进城市管理方法,结合自身的规划管理体系,探讨如何通过城市设计导则,立体综合开发、加强政土地使用管理。
2城市设计导则指导和控制土地开发本城市设计为蓝图式的规划,是对长江路沿线一定地域空间内各物质要素的综合设计。
在此根底上,为提高城市设计与规划管理的衔接,针对城市公共空间环境及具体地块开发两个层面,本规划分别提出了城市设计控制导则与地块控制图则,以指导后续的开发建设。
2.1城市设计控制导则。
主要为街道、开放空间、建筑形态、场地开发、街道设施与家具、照明、广告标识系统共7个方面,均为指导性控制内容。
2.2地块控制图则。
海绵城市试点实施方案
海绵城市试点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气候变化的影响日益凸显,城市面临着日益严重的水logging、城市内涝等问题。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挑战,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我国提出了海绵城市的概念,并在一些城市开展了试点工作。
海绵城市试点实施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改善城市的水环境,提高城市的抗灾能力,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一、总体目标。
海绵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将自然水循环与城市建设相结合,通过合理的土地利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雨水资源利用等措施,实现城市水logging、内涝等问题的有效治理,提高城市的生态效益和环境质量。
二、试点范围。
海绵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将首先在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和地区进行试点,包括但不限于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
试点范围将覆盖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建筑设计、交通规划等多个领域,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三、主要措施。
1.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地率和水体比例,合理布局城市绿地和湿地,增加城市的自然植被覆盖率,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
2. 推广雨水资源利用技术,建设雨水花园、雨水湿地等绿色基础设施,将雨水资源合理利用,减少雨水径流对城市的影响。
3. 加强城市排水系统建设,改善城市排水设施,提高城市的排水能力,减少城市内涝的发生。
4. 推动建筑绿色化,鼓励采用透水铺装、屋顶绿化等技术,减少城市硬化面积,提高城市的透水性。
5. 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海绵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需要做好以下工作:1. 健全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责任。
2.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的组织机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3. 加大资金投入,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的支持,增加海绵城市建设的投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4.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的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工程建设试点方案
工程建设试点方案一、试点背景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和效率,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需要通过试点工程建设方案来积累经验,总结规律,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促进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
二、试点目标1. 探索一种新的工程建设模式,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和效率;2. 创新工程建设管理机制,提高建设过程中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3. 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优质品牌建设和全产业链合作;4. 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体系的整体提升。
三、试点内容本次试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试点对象:选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项目进行试点,包括道路、桥梁、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城市照明等项目。
2. 试点范围:选择一定规模的城市进行试点,涵盖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城市建设等多个领域。
3. 试点措施:通过深入分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一系列的试点措施,包括工程管理制度的创新、技术创新、管理模式创新等方面。
4. 试点成果:通过试点,形成一批成熟的、可复制的、可推广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和模式,为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可靠的经验和方法。
五、试点实施1. 试点前期准备:成立试点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明确试点的目标、范围和重点任务,并制定试点实施计划。
2. 试点实施阶段:根据试点实施计划,组织市政府、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共同参与试点工作,推动试点工程建设模式的实施。
3. 试点成果总结:对试点工程建设模式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试点成果报告,并将经验和成果向全国进行宣传推广。
六、试点保障1. 资金保障:增加试点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确保试点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2. 技术保障:加强技术技术创新和研发,为试点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3. 人力保障:组建专业团队,协调推进试点工程建设,确保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七、试点评估试点阶段结束后,对试点工程建设模式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和总结,对试点取得的成果进行充分肯定,并提出下一步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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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6号),积极推动城市设计工作,根据住建部印发的《关于将××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6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落实省市党代会、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通过开展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一批城市设计工程项目,延续城市文脉、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建设服务“一带一路”亚欧合作交流的国际化大都市和国家中心城市。
二、工作原则
统筹分工原则:本次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由市规划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协作,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工推进,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重点带动原则: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实际,确定城市重点区域和地段,精心编制城市设计,形成以点带面的工作效果。
总体管控原则:按照“整体规划,分级管理”的思路,实现由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组成的分级指导控制体系,提高城市规划精细化管理水平。
特色创新原则:充分发挥市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专家领衔作用,指导各区县、开发区根据区域特色,创新设计,彰显××城市魅力。
三、工作思路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创新管理制度。
在全市已形成“一项研究、两套体系、三个层级”城市规划编制与管理体系基础上,以法定规划实现对建设容量的管控,以城市设计为主导实现对城市空间风貌的管控。
一方面加强城市设计成果的管控力度,强化城市设计非法定规划的执行力,保证城市设计管控要求的实施;另一方面,构建城市设计的管理与展示平台,实现精细化管理和公众参与。
(二)探索技术方法。
积极响应中央新要求,在统筹大××建设层面,进一步完成层级明确、内容完整的城市设计成果,有效指导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建设水平提高、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体系完善。
同时,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突出重点地段、历史风貌片区、重要轴线等区域的城市设计工作,在城市美学、城市色彩、轴线提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城市雕塑等方面完善提升,形成精品力作。
(三)传承历史文脉。
在充分挖掘城市历史文化的基础上,宏观层面保护和传承城市历史脉络;中观层面围绕各类空间风貌控制,提炼和表达传统文化符号;
微观层面对于建筑形式、城市色彩、文化雕塑、城市家具等重要要素,进一步加强设计,凸显城市历史文脉。
(四)提高城市品质。
结合“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工作,通过全市范围内总体城市设计、分区城市设计以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三个层面,提高城市设计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促进城市整体风貌、环境、品质提升,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四、试点工作任务
试点工作到××年2月,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展开工作。
(一)探索城市设计管理制度。
1.制定城市风貌管控标准。
按照城市风貌的管控要求,编制《××市城市色彩规划导则》,制定《××市建筑屋顶形式审查要求》《建筑立面审查标准》,在建设项目审批时应着重对建筑色彩、建筑立面、第五立面等管控元素进行控制。
(牵头及落实单位:市规划局)2.完善建设项目审查程序。
所有区县、开发区的居住类项目及大型公建类项目,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阶段应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总平面方案及建筑外立面效果进行审核,并按程序将方案上报市规管委审定。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落实单位:市规划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完善城市设计技术标准。
1.建立城市设计技术体系。
结合大×ד多中心、多轴线”空间发展格局,完成《××市城市东轴线城市设计》《××市城市西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