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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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

印刷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印刷危险废物仓库的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收集、贮存和处置,防止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印刷危险废物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 环保部门:负责印刷危险废物仓库的规划、建设、验收和监督管理。

2. 生产部门:负责印刷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分类和入库。

3. 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印刷危险废物仓库的日常管理、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

四、管理制度1. 印刷危险废物仓库应设置在安全、隐蔽、通风良好的地方,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印刷危险废物仓库应设立明显的危险废物标识,明确警示标志。

3. 印刷危险废物仓库的布局应符合以下要求:(1)分类存放: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将废物分为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类别,分别存放。

(2)分区存放:将危险废物分为一般危险废物和特别危险废物,分别存放。

(3)隔离存放:将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隔离开存放,防止相互反应。

4. 印刷危险废物仓库的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1)防渗漏:仓库地面、墙面和顶面应采用防渗漏材料,防止危险废物渗漏。

(2)通风:仓库应设置通风设施,保持空气流通,降低有害气体浓度。

(3)消防:仓库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5. 印刷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和包装应符合以下要求:(1)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及时收集,不得随意丢弃。

(2)分类:按照危险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分别收集。

(3)包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确保包装完好、密封。

6. 印刷危险废物的入库、出库和台账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入库:入库前,应进行称重、登记,并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

(2)出库:出库前,应核对出库单据,确保出库物品与入库记录一致。

(3)台账管理: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台账,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日期、入库日期、出库日期等信息。

7. 印刷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转移:转移危险废物时,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工具,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印刷厂废弃管理制度

印刷厂废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印刷厂废弃物的管理,保障环境保护,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印刷厂所有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回收及再利用等工作。

二、废弃物的分类1. 有害废弃物:包括废油墨、废溶剂、废酸碱、废荧光粉、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

2. 一般废弃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木材、废橡胶、废布料等。

3. 可回收废弃物:包括废纸箱、废纸盒、废塑料瓶、废金属罐、废木材等。

三、废弃物的收集与储存1. 印刷厂应设立专门的废弃物收集点,明确标识,便于员工识别和投放。

2. 各部门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要求,将废弃物分别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中。

3. 收集容器应定期清理、消毒,确保容器内废弃物不溢出、不泄漏。

4. 印刷厂应设立废弃物储存间,储存间应通风、干燥、防火、防潮。

5. 储存间内废弃物应分类堆放,不得混放。

四、废弃物的处理1. 有害废弃物:印刷厂应委托有资质的废弃物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2. 一般废弃物:印刷厂应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将一般废弃物送往指定的垃圾处理场。

3. 可回收废弃物:印刷厂应积极回收可回收废弃物,实现资源再利用。

五、废弃物的回收与再利用1. 印刷厂应设立废弃物回收站,对可回收废弃物进行分类、整理。

2. 对回收的废弃物进行再加工,提高资源利用率。

3. 印刷厂应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合作,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六、责任与考核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废弃物的管理负直接责任。

2. 印刷厂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废弃物的管理情况。

3. 印刷厂对废弃物管理不善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4. 印刷厂应定期对废弃物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印刷厂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具体实施措施1. 印刷厂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废弃物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2. 印刷厂应加强废弃物的标识管理,明确各类废弃物的处理要求。

印刷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印刷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印刷厂危险废物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废油墨、废溶剂、废胶粘剂、废酸碱、废金属、废塑料等。

三、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在印刷厂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对已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防止污染环境。

2. 分类收集、安全处置原则: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确保其安全、环保地处置。

3. 责任到人、责任追究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危险废物管理中的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追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印刷厂成立危险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危险废物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

2. 设立危险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岗位产生的危险废物管理负责。

五、危险废物产生环节管理1. 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废物产生,优化生产工艺,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2. 设备更新改造:对产生危险废物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及时更新改造,降低危险废物产生量。

3. 溶剂使用管理:合理使用溶剂,减少溶剂浪费,确保溶剂回收利用。

六、危险废物收集与储存1. 分类收集: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分类收集,分别存放。

2. 储存设施:危险废物储存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确保储存安全。

3. 标识与记录:储存设施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记录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产生时间、储存时间等信息。

七、危险废物运输与处置1. 运输资质:运输危险废物必须取得相应资质,确保运输安全。

2. 运输包装:运输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防止危险废物泄漏、污染。

3. 处置单位选择:选择具有合法资质、技术力量雄厚、环境信誉良好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

4. 处置合同:与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合同,明确双方责任。

印刷厂废弃物管理制度

印刷厂废弃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印刷厂废弃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健康,提高资源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印刷厂所有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四)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印刷厂成立废弃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废弃物的总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废弃物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废弃物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废弃物管理工作,定期向上级汇报。

第七条废弃物管理办公室职责:(一)制定废弃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实施废弃物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三)监督各部门废弃物管理工作;(四)定期开展废弃物管理培训和宣传;(五)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废弃物环境监察。

第三章废弃物分类与收集第八条印刷厂废弃物分为以下几类:(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木材等;(二)危险废物:废油墨、废溶剂、废酸碱、废荧光粉等;(三)其他废弃物:废包装物、废电器、废电池等。

第九条废弃物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收集:按照废弃物种类分别设置收集容器,并标明废弃物名称和分类;(二)及时清空:收集容器应定期清空,防止溢出;(三)避免交叉污染:不同类别的废弃物不得混装;(四)保持清洁:收集容器应保持清洁、无异味。

第十条各部门应将废弃物分类收集后,交由废弃物管理办公室统一处理。

第四章废弃物运输与处理第十一条废弃物运输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使用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防止废弃物泄漏、撒落;(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废弃物不造成环境污染;(三)运输车辆应配备废弃物运输许可证,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第十二条废弃物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先选择资源化利用途径,减少废弃物排放;(二)选择具有资质的处理单位,确保废弃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三)建立健全废弃物处理台账,记录处理单位、处理方式、处理数量等信息。

印刷废物管理制度范本

印刷废物管理制度范本

印刷废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印刷废物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印刷业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印刷经营者(以下简称印刷企业)。

第三条印刷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产生的印刷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防止印刷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四条印刷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印刷废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提高员工对印刷废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印刷废物的分类与收集第五条印刷企业应当根据印刷废物的性质、种类和产生量,对印刷废物进行分类。

可回收利用的印刷废物应当分离出来,交由专业回收机构处理。

第六条印刷企业应当建立印刷废物收集体系,设置专门的废物收集容器,明确废物收集、存放的要求和标识。

第七条印刷企业应当定期对印刷废物进行清运,确保废物存放场所的环境卫生。

第三章印刷废物的运输与处置第八条印刷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对危险印刷废物进行运输。

第九条印刷企业应当将印刷废物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处置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印刷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条印刷企业应当与处置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废物种类、数量、处置方法、期限等内容,并保存相关资料备查。

第四章印刷废物的利用与处理第十一条印刷企业应当积极开展印刷废物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可回收利用的印刷废物,应当优先考虑回收利用。

第十二条印刷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印刷废物产生。

例如:优化印刷工艺,提高印刷质量,减少废弃物产生;采用环保型材料和设备,降低废物产生量。

第十三条印刷企业应当定期对印刷废物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五章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印刷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印刷废物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危废管理制度印刷

危废管理制度印刷

危废管理制度印刷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保障生态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定义与分类一、危险废物是指因其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放射性或其他物质性质,且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有害,适用于本制度管理的废物。

二、危险废物按照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工业废物、生活废物和特定来源废物。

三、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特性、物理性质、来源等分为不同的类别,方便管理、处置和监测。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产生一、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废物管理制度,合理规划生产过程,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二、各单位应当利用技术手段,提高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率,减少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

三、各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的产生、存放、运输、处置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不造成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一、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收集点,明确标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分类和储存。

二、危险废物的运输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专门的车辆和容器,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污染环境。

三、危险废物的运输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了解危险废物的危害性质,遵守运输规定和安全操作流程。

第五章危险废物的处置一、各单位应当委托合格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置,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合理的处置,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二、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处置工艺进行检测和评估,保证处置过程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三、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处理档案,记录危险废物的来源、数量、处理过程和处置结果等重要信息。

第六章危险废物的监测和报告一、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监测机制,定期对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和处置等环节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各单位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将危险废物的监测数据及时报告给有关部门,不得隐瞒、篡改或删除监测数据。

三、各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抽查和监管,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主动配合调查处理危险废物问题。

第七章危险废物的应急响应一、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响应,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印刷企业废物管理制度

印刷企业废物管理制度

印刷企业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印刷企业废物管理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印刷企业所有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类废物及其处理。

三、废物分类(一)按来源分类1. 生产废物: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废物。

2. 办公废物:办公活动中所产生的废纸、空调塑料包装盒等废物。

3. 生活废物:员工生活中所产生的饮料瓶、塑料袋等废物。

(二)按性质分类1. 固体废物:如废纸、废塑料、废铁等。

2. 液体废物:如废水、废油等。

3.气体废物:如废气体、废烟囱气体等。

四、废物管理(一)废物收集1. 生产废物应在生产过程中即时收集,装箱、打包,并标明废物种类。

2. 办公废物应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废纸、废塑料等应有专门的收集箱。

3. 生活废物应在办公区域设有专门的垃圾分类桶。

(二)废物处理1. 固体废物应进行分类处理,可回收的应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应送至指定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2. 液体废物应进行合规处理,不得私自排放。

3.气体废物应进行合规排放,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三)废物处置1. 固体废物应按照规定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置,包括填埋、焚烧等。

2. 液体废物应交由专业单位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3.气体废物应按照排放标准进行处理,确保不造成环境污染。

五、废物再利用(一)可回收废物1. 废纸、废塑料等可回收废物应有专门的回收通道进行回收利用。

2. 废铁、废铝等金属废物应分类收集,方便后续的再利用。

(二)资源化利用1. 废物处理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源化利用,如废纸可加工成造纸原料等。

2. 废水经过处理后可作为冲洗水等再利用。

六、废物监督1.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废物处理监督机构,负责对废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2. 每月应对废物管理情况进行统计,形成报告并报送相关部门。

七、废物处罚对于擅自排放废物、不合规处理废物等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印刷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印刷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印刷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公司日常经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保障职工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3.职责3.1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

3.2仓管负责危险废弃物的储存和出入库登记台账工作。

3.3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弃物的转移申请、检查、和档案管理工作。

3.4供销部门负责危险废弃物的转移和处置工作,按照危险废弃物处置协议,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办理处置事宜。

4.工作成效4.1危险废弃物的划分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实际情况,存在的危险废弃物主要为危险固体废油墨桶,废擦机布。

4.2.危险废物的标识、储存、及处置。

4.3危废物的办理废物名称编号包装要危险最大储量及存求废油墨桶W01无废擦机布W02袋装废胶桶由公司生产车间收集存入危废物存放地,并在存放地边设立明显警示标示牌。

4.3.2危险废弃物存放期内,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必须定期检查出入库手续是否齐全,仓管人员是否按时登记、巡查、维护。

4.4.3危险废弃物存放期限到期之前,公司供销部门必须向公司环保领导小组提出转移废弃物申请,经小组领导批准后,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处置协议交由W03无性储期限易燃100个、1年易燃100公斤、1年易燃100个1年协议公司处理。

5.相关记实危险废弃物转移单危险废弃物登记台账6.本管理制度具体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具体由公司环保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XX2015年6月1日XXX危险废弃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1.目的;明确危险废弃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废物专用储存点。

有专人负责办理危废物的入、出库登记台账。

危废物办理人员;3.危废物的储存地点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按照危废物的特征配置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物标志。

印刷厂危废管理制度范本

印刷厂危废管理制度范本

为加强印刷厂危险废物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防止环境污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印刷厂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活动。

三、职责1. 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分类、储存和转移工作。

2. 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定期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3. 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储存、保管和出库工作。

4. 处置单位:负责对印刷厂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运输、处置。

四、管理制度1. 危险废物分类印刷厂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废油墨、废溶剂、废酸碱、废电池、废灯管等。

各生产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2. 收集与储存(1)各生产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收集容器,用于收集产生的危险废物。

(2)收集容器应定期清理,确保容器清洁、完好。

(3)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设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 转移与运输(1)转移危险废物时,需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运输危险废物时,应使用专用车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泄漏、污染。

(1)印刷厂应与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合同。

(2)处置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印刷厂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安全、环保的处置。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环保部定期对各部门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印刷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印刷厂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护环境,请各部门认真执行。

印刷厂危险固废管理制度

印刷厂危险固废管理制度

#### 一、总则为了加强印刷厂危险固废的管理,确保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在印刷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危险固废的产生。

2. 分类收集:对不同类型的危险固废进行分类收集,确保安全储存和运输。

3. 安全处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危险固废进行安全处置。

4. 责任到人:明确各部门及个人的责任,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 三、职责分工1.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废料分类,确保危险固废不与其他废料混合。

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减少因设备故障产生的危险固废。

3. 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危险固废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4. 行政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确保危险固废管理制度顺利实施。

#### 四、危险固废的分类1. 有机溶剂:如印刷油墨、胶水等。

2. 酸碱废液:如显影液、定影液等。

3. 重金属废液:如含铅、镉、汞等重金属的废液。

4. 其他危险废物:如废荧光灯管、废电池等。

#### 五、危险固废的收集与储存1. 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固废的种类,使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

2. 标识清晰:在收集容器上清晰标识危险固废的种类和性质。

3. 储存条件:储存区域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4.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储存区域的安全状况,确保无泄漏、无火灾等安全隐患。

#### 六、危险固废的运输1. 资质要求:运输单位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运输。

2. 包装要求:包装应坚固、密封,防止泄漏。

3. 标识要求:包装上应清晰标识危险固废的种类、性质、运输单位信息等。

4. 运输记录:运输过程应做好记录,包括运输时间、路线、车辆信息等。

#### 七、危险固废的处置1. 委托处置: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固废的处置。

2. 处置记录:处置单位应提供处置证明,记录处置时间、方式、数量等信息。

印刷厂危废仓库管理制度

印刷厂危废仓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印刷厂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管理,确保危废的妥善处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员工健康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印刷厂环保部门负责全厂危废的统一管理,包括危废的收集、储存、转移和处置等工作。

2. 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危废的收集、分类、标识和数量登记工作。

3. 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危废仓库的日常管理,包括仓库的安全防护、消防设施维护、废弃物处理等。

三、危废分类与标识1. 印刷厂产生的危废主要包括:废油墨、废溶剂、废胶片、废酸碱、废包装材料等。

2. 危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并在容器上贴上相应的标识。

四、危废收集与储存1. 各生产部门应按照规定,将产生的危废及时收集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并做好标识。

2. 收集容器应使用防漏、防腐蚀、耐高温、耐低温的材料制作,确保容器完好。

3. 危废仓库应设立专用储存区域,储存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通风良好,温度控制在10℃-30℃之间;(2)干燥,相对湿度控制在40%-70%之间;(3)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4)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4. 危废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储存区域,确保储存环境安全。

五、危废转移与处置1. 危废转移前,需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转移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2. 转移危废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车辆,并确保车辆密闭、防漏。

3. 危废处置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签订处置合同。

4. 处置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完成危废处置工作。

六、监督检查与奖惩1. 环保部门应定期对危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

3. 对在危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印刷厂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印刷厂危废管理制度范本

印刷厂危废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1 为加强印刷厂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产生危废的环节,包括生产、储存、运输、处置等全过程。

1.3 本制度旨在规范危废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危废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印刷厂设立危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危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2 危废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危废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危废管理工作。

2.3 各部门、车间应设立专(兼)职危废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车间危废的日常管理工作。

2.4 各级职责如下:(1)危废管理领导小组:1. 负责制定和修订危废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危废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3. 监督检查各部门危废管理工作;4. 协调解决危废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危废管理办公室:1. 负责危废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2. 收集、整理危废产生、处理等相关资料;3. 组织开展危废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工作;4. 建立危废管理档案。

(3)各部门、车间:1. 负责本部门、车间危废的日常管理工作;2. 按照规定及时收集、分类、储存危废;3. 定期向危废管理办公室报告危废产生、处理情况;4. 配合危废管理办公室开展危废管理工作。

三、危废的产生与分类3.1 印刷厂危废主要包括:废油墨、废溶剂、废胶粘剂、废酸碱、废活性炭、废光固化剂、废印刷版、废印版油墨、废胶片、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废酸碱、废包装材料等。

3.2 危废分类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规定执行,分为以下类别:(1)危险废物类别一:具有剧毒、高毒、强腐蚀性、易燃、易爆等危险特性的废物;(2)危险废物类别二:具有中等毒性、中等腐蚀性、中等易燃性、中等易爆性等危险特性的废物;(3)危险废物类别三:具有低毒性、低腐蚀性、低易燃性、低易爆性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印刷厂废物管理制度

印刷厂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印刷厂废物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员工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生产、办公、生活等活动中产生的废物。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减量化原则:在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废物的产生。

(二)资源化原则:对可回收利用的废物进行分类回收,实现资源化利用。

(三)无害化原则:对有害废物进行妥善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印刷厂成立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废物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设立废物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废物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废物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二)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废物管理意识;(三)监督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四)定期检查废物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设立废物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废物管理工作。

第三章废物分类与收集第七条印刷厂废物分为以下几类:(一)可回收废物: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二)有害废物:废油、废化学品、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三)一般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

第八条废物收集要求:(一)设置明显的废物分类标识,方便员工识别;(二)配备足够的废物收集容器,并定期清洗、消毒;(三)各部门、车间应按分类要求将废物收集至指定容器;(四)定期将收集到的废物运送至废物处理场所。

第四章废物处理与利用第九条废物处理原则:(一)可回收废物:通过回收、加工、再利用等方式进行处理;(二)有害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确保无害化;(三)一般废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填埋、焚烧等处理。

第十条废物利用:(一)对可回收废物,优先考虑内部回收利用;(二)对无法内部回收利用的可回收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资源化处理;(三)鼓励员工参与废物回收利用活动,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奖惩第十一条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废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印刷厂清废管理制度

印刷厂清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印刷厂废弃物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印刷、装订、包装等生产环节产生的废弃物。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印刷厂应建立健全清废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清废工作有效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印刷厂清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清废工作。

组长:厂部负责人副组长:生产部、环保部、财务部负责人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环保专干第六条清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修订清废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清废工作;3. 监督检查各部门清废工作执行情况;4. 协调解决清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 定期向厂部汇报清废工作情况。

第七条生产部职责:1. 负责制定各生产环节的清废计划;2. 组织员工进行清废培训;3. 监督员工正确分类收集废弃物;4. 对清废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环保部职责:1. 负责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2. 监督废弃物的处理过程,确保符合环保要求;3. 定期对废弃物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4. 向厂部汇报废弃物处理情况。

第九条财务部职责:1. 负责废弃物的处理费用核算;2. 确保废弃物的处理费用及时支付;3. 定期向厂部汇报废弃物的处理费用情况。

第十条各部门职责:1. 按照本制度要求,做好本部门的清废工作;2. 积极配合环保部做好废弃物的分类收集;3. 定期向环保部汇报本部门的清废工作情况。

第三章清废流程第十一条印刷厂废弃物分为以下几类:1. 有害废弃物:废油、废溶剂、废墨水、废胶片等;2. 可回收废弃物: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3. 其他废弃物:生活垃圾、破损物品等。

第十二条废弃物分类收集:1. 生产部门应按照废弃物种类,设置分类收集容器;2. 员工在产生废弃物时,应按照分类要求,将废弃物投入对应的收集容器;3. 环保部负责对废弃物收集容器进行检查,确保分类正确。

印刷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印刷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印刷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已于1999年5月31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二日附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的有效监督,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联单实施监督管理。

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联单具体实施监督管理;在直辖市行政区域和设有地区行政公署的行政区域,由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前款规定的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本办法以下统一简称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

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第六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第七条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的运输单位栏目,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将危险废物安全运抵联单载明的接受地点,并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随转移的危险废物交付危险废物接受单位。

印刷厂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印刷厂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印刷厂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印刷行业的不断发展,印刷厂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也逐渐增加。

由于危险废物的不合理处理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建立健全的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危险废物的定义包括对环境、人类及生态造成潜在危害的废物。

在印刷行业中,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油墨、溶剂、废液以及废纸浆等。

这些废物中含有有害物质,例如苯、甲苯、酚等,对人体有毒性、致癌性和致畸性。

因此,印刷厂在处理这些危险废物时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首先,印刷厂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职责和要求。

这包括确定专门负责危险废物处理的岗位或部门,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管理办法和处置流程。

同时,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确保他们能正确地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

其次,印刷厂应建立危险废物的分类和分流制度。

根据废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例如,对于含有有机溶剂的废物,应采取蒸馏或吸附等方法进行回收和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废物,如重金属废物和有机氯废物等,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储存、运输和处理,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任何影响。

第三,印刷厂应加强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运输管理。

废物的储存应符合相关规定,包括采取密封的容器、标识清晰,避免与其他物质混合存放等。

对于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选择合格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并妥善保管好相关的证件和记录,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泄漏或造成其他安全问题。

最后,印刷厂应建立完善的废物处置记录和监测制度。

废物的处置过程应详细记录,包括废物的类型、数量、处置方法、处置单位等信息。

同时,应定期进行废物处置效果的监测和检测,确保废物的处置效果达到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总之,建立健全的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对印刷厂来说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的操作,才能有效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

印刷厂危废管理制度

印刷厂危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印刷厂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厂所有涉及危废产生、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印刷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全厂危废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2. 印刷厂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危废的产生、收集、储存和运输等工作。

3. 印刷厂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危废储存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4. 印刷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废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5. 印刷厂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危废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

四、危废分类及标识1.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将我厂产生的危废分为以下类别:(1)废矿物油及其废物;(2)废酸、碱、盐;(3)废溶剂;(4)废有机溶剂;(5)废荧光灯管;(6)其他危险废物。

2. 按照国家标准,对各类危废进行标识,并在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明显标识。

五、危废产生、储存、运输及处置1. 危废产生(1)生产部门在产生危废时,应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不得随意丢弃;(2)生产部门应定期对危废进行清点,确保危废数量准确。

2. 危废储存(1)储存危废的场所应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聚;(2)储存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危废标识,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3)储存危废的容器应完好无损,防止泄漏。

3. 危废运输(1)运输危废时,应使用专用车辆,并配备必要的防护措施;(2)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危废运输的法律法规,确保运输安全;(3)运输车辆应设置明显的危废标识。

4. 危废处置(1)危废处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2)与危废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监督危废处置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处置。

六、监督检查1. 环境保护部门定期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 安全管理部门对危废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3. 生产部门对危废产生、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自查,确保危废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印刷厂三废排放管理制度

印刷厂三废排放管理制度

一、前言随着印刷行业的快速发展,印刷厂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以下简称“三废”)。

这些“三废”若不加以有效处理,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加强印刷厂三废排放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印刷厂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印刷、装订、印刷材料生产、印刷设备维护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印刷厂成立三废排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厂三废排放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2. 设立三废排放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三废排放管理工作,包括以下职责:(1)编制三废排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三废排放设施的运行维护;(3)对三废排放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4)对违反三废排放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5)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三废排放管理工作情况。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三废排放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应确保本部门三废排放达标。

四、三废排放管理制度1. 废水排放管理(1)废水来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印刷机、装订设备、印刷材料等产生的废水。

(2)废水处理: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对废水进行处理,确保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3)废水排放:经处理后的废水应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不得直接排放至河流、湖泊等水体。

2. 废气排放管理(1)废气来源: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印刷机、装订设备、印刷材料等产生的粉尘、溶剂挥发物等。

(2)废气处理:采用除尘、吸附、氧化等方法对废气进行处理,确保处理后的废气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3)废气排放:经处理后的废气应通过专用排气管道排放至高空,不得直接排放至大气。

3. 固体废物管理(1)固体废物来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印刷废纸、废塑料、废溶剂等。

(2)固体废物分类: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分类标准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

(3)固体废物处理:废纸等可回收物应进行回收利用;废塑料、废溶剂等有害废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印刷厂固废管理制度范本

印刷厂固废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防治印刷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域内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三、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加强全过程管理,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2. 污染者承担责任: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应承担相应的防治污染责任,确保固体废物得到无害化处理。

3. 推广清洁生产:积极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四、管理制度1. 固体废物分类管理(1)本厂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两大类。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油等。

(3)危险废物:如废酸、废碱、废溶剂、废电池等。

2.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责任(1)各生产部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2)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应定期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

3. 固体废物收集与贮存(1)各生产部门应设立固体废物收集点,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及时收集。

(2)固体废物收集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

(3)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应设置围栏、防渗设施,防止固体废物泄漏、渗漏。

4. 固体废物转移与处置(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固体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2)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3)固体废物转移前,应进行称重、记录,确保固体废物数量准确。

5. 监督检查与考核(1)本厂环保部门负责固体废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2)各生产部门应定期向环保部门汇报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情况。

(3)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本厂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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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已于1999年5月31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二日附件: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的有效监督,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联单实施监督管理。

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联单具体实施监督管理;在直辖市行政区域和设有地区行政公署的行政区域,由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前款规定的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本办法以下统一简称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

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第六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第七条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的运输单位栏目,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将危险废物安全运抵联单载明的接受地点,并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随转移的危险废物交付危险废物接受单位。

第八条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产生单位,联单第一联由产生单位自留存档,联单第二联副联由产生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单位将联单第三联交付运输单位存档;将联单第四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五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二日内报送接
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危险废物接受单位验收发现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包装方式与联单填写内容不符的,应当及时向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产生单位。

第十条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联单保存期限的,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延期保存联单。

第十一条省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检查联单运行的情况,也可以委托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联单运行的情况。

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如实汇报情况。

第十二条转移危险废物采用联运方式的,前一运输单位须将联单各联交付后一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后一运输单位必须按照联单的要求核对联单产生单位栏目事项和前一运输单位填写的运输单位栏目事项,经核对无误后填写联单的运输单位栏目并签字。

经后一运输单位签字的联单第三联的复印件由前一运输单位自留存档,经接受单位签字的联单第三联由最后一运输单位自留存档。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辖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一)未按规定申领、填写联单的;
(二)未按规定运行联单的;
(三)未按规定期限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联单的;
(四)未在规定的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
(五)拒绝接受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联单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行为之一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五)项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联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印制。

联单共分五联,颜色分别为:第一联,白色;第二联,红色;第三联,黄色;第四联,蓝色;第五联,绿色。

联单编号由十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第一位、第二位数字为省级行政区划代码,第三位、第四位数字为省辖市级行政区划代码,第五位、第六位数字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其余四位数字由发放空白联单的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危险废物转移流水号依次编制。

联单由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其编号第三位、第四位数字为零。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编号__________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编号__________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编号__________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编号__________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编号__________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编号__________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编号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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