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薯粉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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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薯粉
20××-××-××发布20××-××-××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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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产品分类...........................................................................2
4技术要求...........................................................................2
5试验方法...........................................................................3
6检验规则...........................................................................3
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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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按照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及《四川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要求,本公司参照《》的,并结合产品特性,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起草了《紫薯粉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依据。
本标准的技术指标参照GB2713-2003《淀粉制品卫生标准》以及该产品的特点而确定。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编制。
本标准由(××××公司名称)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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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薯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紫薯粉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紫薯为主要原料,经清洗,去皮,切片,护色或经蒸煮、除杂,烘干,粉碎,包装而制成的紫薯粉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13-2003淀粉制品卫生标准
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T478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T4789.10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4789.1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T4789.1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5009.3食物中水分的测定
GB/T5009.5食物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5009.6食物中脂肪的测定
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方法
GB/T5009.93食品中硒的测定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22244-2008保健食品中前花青素的测定
QB1014食品包装纸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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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分类
3.1根据紫薯粉生产工艺不同分为两类
3.1.1紫薯全粉:经清洗、去皮、切片、护色、烘干、粉碎而成的,保留了紫薯果肉的
色泽、风味及营养物质,具有较好的复水性。
3.1.2紫薯熟粉:经清洗、去皮、切片、烫漂、预煮、蒸煮、除杂、干燥、粉碎而成的,
经过蒸煮过程,使部分淀粉转化为糖分,因此熟粉比生粉口感更好,营养更高,色泽更鲜艳具有熟甘薯的天然香味,用水一冲即可检验。
4技术要求
4.1.1原辅料要求
新鲜紫薯
4.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微生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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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4.6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允许添加的食品名称和最大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4.7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依照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4.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2713-2003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
见表1-4检验方法栏内
6检验规则
6.1原辅料检验
原辅料入库需经本单位检验部门检验合格或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入库。
6.2出厂检验
6.2.1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6.2.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水分、蛋白质、菌落总数、净含量。
6.3型式检验
6.3.1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定型时;
b)当原料来源发生变化或主要设备更换,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e)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3.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6.4组批
以同批原料、同一配料、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6.5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6.5.1出厂检验每次在每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00g包装成品进行检测,样品分为两份,
一份作为检验样品,一份作为备样样品。
6.5.2型式检验抽样应在出厂检验合格批次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00g包装产品作为检测样品,样品分为两份,一份作为检验样品,一份作为备样样品。
6.6判定规则
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为合格。若出现不合格项时,可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合格则判为该批产品合格;如仍有不合格项目,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微生物项目不得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