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省工商给假国四车开罚单 厂商拒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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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定牌加工与商标侵权

涉外定牌加工与商标侵权

法治在线权益纷争涉外定牌加工与商标侵权文/秋实生产仿冒柴油机被查处1998年1月至2005年10月,常州常发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下称“常发机械公司”)取得第1143073号、第1143071号、第1299488号和第9529811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7类:柴油机、内燃机配件、节油器、化油器等。

上述商标均处于有效期内,其中第1143073号注册商标于2002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15年10月,江苏常发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常发农装公司”)吸收合并常发机械公司。

2016年12月,常发机械公司将上述4个注册商标变更至常发农装公司名下。

多年以来,为宣传、推广自身品牌,常发农装公司与多个广电机构签署合作协议,还积极参加国内多地举办的博览会、展览会及论坛。

常发农装公司生产的常发牌单缸柴油机,于2005年被授予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2021年6月,常发农装公司工作人员在常州某机械有限公司(下称“机械公司”)车间内,发现疑似对常发农装公司注册商标侵权的柴油机。

2021年7月23日,常州市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机械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一款标识为“CHONGFA”的柴油机,机械公司表示,其被诉行为属于涉外定牌加工,产品最终销往非洲地区,其使用的有关标识不发挥识别功能,不构成《商标法》中的商标使用。

且其使用的案涉标识与案涉商标不构成近似,加之相关产品不会直接进入国内流通领域,所以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

该公司辩称,其在涉外定牌加工前,要求委托方出示了案涉标识在非洲相关国家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证明文件,故其已尽到必要、合理的审查义务,不存在侵权故意。

机械公司还强调,即使侵权行为成立,也应当妥善平衡商标权利人与定牌加工方的利益。

建议法院在确定最终判赔额时,既要考虑其没有侵权的故意,也要考虑常发农装公司没有对该定牌加工行为及时提醒和制止,导致损失扩大。

涉外定牌加工不是挡箭牌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机械公司使用案涉标识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常发农机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机械公司关于其行为属于涉外定牌加工,且已尽到必要、合理审查义务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浙江省工商局“单挑”丰田

浙江省工商局“单挑”丰田

问题。 ( 1 年 3 1 来源 : 2 0 0 月 6日 F T中文网) ( _编辑 / 陈炜)
文 /吕 律 董 碧 水
月 1 4日, 浙江省 工商局 、 浙江省 消费者 权益保 护 委员 会在 、, 杭 州专 门举行 “ 田 问题 汽 车消 费维权 暨汽 车销 售服 务领 _ 丰
这 场全球 关注 的 听证会 离 中国太远 了 , 它对丰 田汽车 在 中 国的意义聊 胜于 无 。中国是 一个有 “ 色” 特 的市 场 , 田在 美 国 丰 的遭遇不 会在 中 国发生 。即便 有 R V A 4的 召 回 , 情 也不 可能 事 演 变成如 美国般 的不可控 。 在 处理 这场 危机 的时候 , 田章 男与丰 田表 现出 了 日本式 丰 的暧昧 。 华尔街 日报》 《 在评 述这件 事情 时 , “ 用 给有 臭味 的东西
文 / 付

美 国市 场捍 卫 “ 安全和 质量 ” 消费 权益 保卫 战 中 , 国 的 中
盖上盖 子” 日本谚语 来分析 丰 田的举动 。在 问题 出现 时 , 的 这家 全球 最大 的汽 车制造 商首 先想 到的不 是解 决 问题 ,而 是掩 。 盖
而如彼 的举动 , 中国并不鲜 见 。 在
锐 志 的 漏 油 事 件 进 一 步 升级 。 直 到 这 时 , 汽 丰 田 才 准 备 与 李 某 一 进 行 和 解 。在 经 过 一 番 博 弈 后 , 汽 丰 田接 受 了 李 某 免 费 检 修 并 一
丰 田 章 男 一 系 列 的 改 革 措 施 , 让 这 家 全 球 最 大 的 汽 田章 男承认 他掌 舵的这 家 汽车 公司对 丰 曾经 坚 持 “ 安全 第 一 、 质量 第 二 、 量 第 三 ” 原 则 出现 了混 产 的 淆, 从而 从根本 上导 致 了这场危 机 。他承 诺将带 领丰 田汽 车重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 (2)二、监控设备管理 (2)2.1 监控设备种类 (4)2.1.1 GPS定位器 (6)2.1.2 视频监控系统 (7)2.1.3 车辆行驶记录仪 (8)2.2 设备安装与维护 (10)2.2.1 安装要求 (11)2.2.2 维护保养 (11)2.3 设备更新与升级 (13)三、车辆动态监控 (15)3.1 实时监控 (16)3.1.1 监控平台 (18)3.1.2 监控终端 (19)3.2 数据处理与分析 (20)3.2.1 数据收集 (21)3.2.2 数据分析与处理 (22)3.3 信息发布与反馈 (24)四、驾驶员行为监管 (24)4.1 驾驶员行为规范 (25)4.2 违章行为处理 (26)4.2.1 举报制度 (27)4.2.2 处理流程 (28)4.3 驾驶员培训与教育 (29)五、应急响应与处置 (30)5.1 应急预案 (30)5.2 应急响应流程 (32)5.3 处置措施 (34)六、监督与考核 (35)6.1 监督检查 (36)6.2 考核评价 (37)6.3 奖惩机制 (38)七、附则 (40)7.1 解释权 (40)7.2 修订日期 (41)一、总则为加强和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是指利用卫星定位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动态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分析和应用的管理活动。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能源汽车出口现状调研分析报告

能源汽车出口现状调研分析报告

能源汽车出口现状调研分析报告目录1. 能源汽车出口现状调研分析报告 (2)2. 能源汽车市场概况 (3)2.1 全球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趋势 (4)2.2 主要能源汽车类型及技术特点 (5)2.3 国际能源汽车市场份额分析 (7)3. 能源汽车出口现状分析 (8)3.1 主要出口国表现 (9)3.1.1 各国出口量及增长趋势 (10)3.1.2 出口市场分布及重点目标市场 (11)3.2 出口产品结构和竞争力分析 (12)3.2.1 不同类型能源汽车出口占比较高分析 (14)3.2.2 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比较 (15)4. 影响能源汽车出口的主要因素 (17)4.1 经济因素分析 (18)4.1.1 出口单价与成本控制 (20)4.1.2 外汇汇率波动影响 (22)4.2 政策因素分析 (23)4.2.1 各国贸易政策及支持措施 (25)4.2.2 出口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比较 (26)5. 能源汽车出口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27)5.1 面临的主要挑战 (28)5.1.1 技术研发与标准认证 (30)5.1.2 供应链与物流体系建设 (31)5.2 潜在发展机遇 (32)5.2.1 国际市场需求增长 (34)5.2.2 新能源技术迅猛发展 (35)6. 政策建议与未来展望 (36)6.1 政策建议 (38)6.1.1 加强国际市场开拓 (39)6.1.2 推动技术创新和标准制定 (41)6.1.3 优化供应链与物流布局 (42)6.2 未来展望 (44)6.2.1 长远市场预测与定位 (45)6.2.2 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 (47)1. 能源汽车出口现状调研分析报告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对技术的快速迭代、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以及国家政策的支持,使得新能源汽车出口业务成为全球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报告旨在对全球新能源汽车出口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包括主要出口市场及趋势、主要出口企业及竞争格局、出口面临的挑战以及未来展望等方面,以期为行业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梅鹏科与江苏华兴深蓝汽车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梅鹏科与江苏华兴深蓝汽车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梅鹏科与江苏华兴深蓝汽车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产品责任纠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12【案件字号】(2020)苏01民终339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剑飞王长春钱发洪【审理法官】王剑飞王长春钱发洪【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梅鹏科;江苏华兴深蓝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当事人】梅鹏科江苏华兴深蓝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梅鹏科【当事人-公司】江苏华兴深蓝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黄宇婷江苏执和律师事务所;李丽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胡玥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向发友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汤健翔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黄宇婷江苏执和律师事务所李丽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胡玥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向发友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汤健翔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黄宇婷李丽胡玥向发友汤健翔【代理律所】江苏执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梅鹏科;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被告】江苏华兴深蓝汽车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返修事实发生在出厂之前,被上诉人无从知晓该返修事实,上诉人没有证据证实被上诉人知晓该事实并隐瞒该事实。

【权责关键词】欺诈合同合同约定第三人鉴定意见证据不足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家骗补车企被严惩

5家骗补车企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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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骗补车企被型案例近4 个月后, 另一只靴子终 于落地。 2016 年12 月20 日晚, 工信部向此前曝光的五家新能源汽车骗补企业发 布了四张处罚行政书, 包括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五洲龙汽车 有限公司、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 (苏州)有限公司、 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 公司, 要求停止生产与销售问题车型, 暂停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申报资质, 并 在六个月内完成整改。 而对于骗补情节最为严重的苏州吉姆西, 工信部则给予 “取消整车生产 资质” 的处罚, 这是国家自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以来首家 被取消生产资质的企业。 据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由于按照法 工信部在公布处罚决 定程序, 需听证后再对吉姆西下达正式的处罚决定书。 定的同时, 还就规范新能源汽车补贴提出下一步举措。 目前, 四部委提出了 调整新能源补贴政策方案: 在保持2016 年~2020 年补贴总体稳定前提下 , 调 整客车与专用车补贴方法, 防止地方补贴过高; 改进补贴拨付方式, 补贴由 事前拨付改为事后清算; 提高推荐目录车型要求,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去年12 月30 日, 财政部、 科技部、 工信部和发改委发布 《关于调整新能 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与2015 年的旧规相比, 此次新政的变 化主要包括提高补贴准入门槛, 设置地方补贴上限并下调客车补贴额度, 以 及改进补贴拨付方式并建立惩罚机制。 新政从2017 年1 月1 日起开始实施。 业内专家认为, 随着动态目录、 细化指标、 以及惩罚制度的建立, 整个行 业 “骗补” 的现象将进一步得到控制。 红利 政策是为了推动产业发展初期发展, 但这 种刺激对新能源汽车发展并不具备可持续 性, 企业也容易患上政策依赖症, 产业形成 市场化则必须从由扶持性政策走向由市场 之手调整。 在业界看来, 主管部门通过提高 门槛、 奖惩并行, 倒逼新能源汽车企业进行 技术创新, 更有利于中国新能源汽车的长 期发展。

辽宁省沈阳市《通用知识》事业单位考试

辽宁省沈阳市《通用知识》事业单位考试

辽宁省沈阳市《通用知识》事业单位考试《说明:本卷为历年及近期公务员(国考)考试真题》本卷共15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一、单选题1.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A、行为发生地B、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C、作出维持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D、原告户籍所在地【参考答案】B2. 下列命题,正确的是()。

A、法律行为就是合法行为B、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就是法律行为C、不违法的行为就是合法行为D、一种行为,不是合法行为,但不一定就是违法行为【参考答案】A3. 从经济学角度看,基本问题有两个:一是激励机制问题,二是协调问题。

归根到底,制度是用来解决这两个问题的。

无论你用什么方法,只要能解决就是好的制度。

所以世界上并不存在一种标准的制度,当人们脱离这些基本问题,简单地套用某些概念的时候,就套出毛病来了。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解决激励机制与协调问题的重要性B.如何运用经济学原理评价一种制度C.如何运用经济学原理解决实际问题D.制定制度的根本目的与评价标准【参考答案】D4. 东部湿润地区雨量充沛,生物作用强()。

A、易溶性盐类多被淋失。

B、钙化过程占统治地位。

C、粘化过程和腐铝化过程较弱。

D、土壤中的硅、铝、铁几乎全部淋失。

【参考答案】A5. 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A、实现共产主义B、消灭阶级、消灭国家C、实现个人的绝对自由D、实现人权【参考答案】A6. 商品文化所指的就是商品的文化附加值与文化特色,其中包括商品的构思、设计、造型、款式、装潢、包装、商标、广告等等。

这段话主要支持了这样一个论点,即商品文化()。

A.包括很多方面B.内涵丰富C.的内涵与外延D.应用面很广泛【参考答案】B7. 不仅是知觉,任何其他一个心理活动和心理现象,从认知到情绪情感以至个性都离不开记忆的参与。

记忆将人的心理活动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联成一个整体,使心理发展、知识积累和个性形成得以实现。

12345遇到的企业安全环保检查方面的问题事例

12345遇到的企业安全环保检查方面的问题事例

企业安全环保是每一个企业都需要重视的问题,而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安全环保检查问题。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些实际案例来分析企业在安全环保检查中常见的问题,以期引起企业的重视和警惕。

1. 缺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家中型制造企业在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企业缺乏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缺乏对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没有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

这导致了员工对安全生产意识的淡漠,不重视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化操作流程,从而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2. 废气排放超标一家化工企业在环保检查中被发现废气排放超标,造成了对周围环境的严重污染。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严格控制废气排放标准,没有安装规范的废气处理设备,致使大量有害废气直接释放至大气中,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3. 油品泄漏事故一家石油化工企业发生了油品泄漏事故,导致了严重的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

该企业在储存和运输油品过程中,由于设备老化和管理不到位,造成了油罐泄漏,油品外溢并渗透至地下水,严重破坏了周围地下水资源和土壤环境。

4. 职业健康隐患问题一家制造企业在安全环保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的职业健康隐患问题。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大量粉尘、化学物质、噪音等有害因素,对员工的职业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而企业没有进行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和监测,也未对员工进行系统的职业健康培训,导致员工职业健康受到严重威胁。

5.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一家装配企业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

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松懈,从而造成了事故频发和安全隐患积累。

以上五个实际案例充分说明了企业在安全环保检查中所面临的问题。

企业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环保管理,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环保工作的全面落实。

企业在安全环保工作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流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规范实施细则(2016版)

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规范实施细则(2016版)
2.1.2 清分目标日是服务方预设的原始交易清分归属日期,该日期原则上以 自然日为基准。
2.1.3 清分统计日是原始交易进行清分处理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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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收费公路联网结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系统于 T+1 日 9:00 进行跨省(区、市)交易数据的清分,清分数据包括正常付款的交易数 据、确认付款的争议交易数据和确认拒付的争议交易数据,交易数据清分目标 日应早于 T 日(含)、且数据未参与过清分统计。
2.1.7 在所有省(区、市)中心对清分通知书进行确认,国家中心审核后对 清分结果进行封账。
2.1.8 国家中心系统每日(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自动进行清分,清分结果 的核实及确认遇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顺延。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第一个工作 日 16:00 前,省(区、市)中心需要完成节假日期间及当日的清分通知书确认。
23争议交易处理231业务处理流程国家中心在收到发行方返回的记账信息后发布争议交易明细记录各资金结算流程结算银行国家中心发行方省中心a付款发行方省中心b付款服务方省中心c收款生成结算通知书接收资金归集指令准备付款准备付款准备收款资金到帐发起限额冻结系统再次资金归集人工资金到帐资金被冻发起资金归集账户扣款账户扣款资金被冻发送反馈信息限期内仍未完成再次尝试全部冻结成功发送反馈信息再次尝试资金划拨人工接收划拨指令发起划拨收款省区市可对未作处理的争议交易进行处理原则上由省区市服务方发起争议交易处理流程
芸、于海宁、梅乐翔、尹秀玲、王梦佳、宋杰、刘蕾、刘鸿
伟、韩彬

审:黄汝存
参与审查人员:张明月、李英、杨瑛华、余强、刘嘉、党耀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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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函告本细则日常管理 组,联系人:刘旭(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 9 号首发大厦 C 座 2 层, 交 通 运 输 部 路 网 中 心 收 费 公 路 联 网 结 算 管 理 中 心 , 邮 编 : 100161 ; 电 话 : 010-65299340;传真:010-65299344;电子邮箱:chinaetc@),以便 修订时参考。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2024届九年级5月教学情况调研测试历史试题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2024届九年级5月教学情况调研测试历史试题

九年级教学状况调研测试2024. 5历史试题说明:1.考试形式为开卷书面考试。

可查阅所带教材、资料,但不得相互探讨和互借资料。

2.请将答案全部填写在答题纸上,在本试卷上答题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

本大题共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

1.“赫赫始祖,吾华肇造;……建此伟业,雄立东方。

”诗中的“始祖”指的是A.黄帝B.大禹C.秦始皇D.元世祖2.“开元初,上留心理道,革去弊讹,不六七年间,天下大理。

河清海晏,物殷俗阜。

”下列选项与材料中的“上”无关的是A.重用贤能B.改革漕运制度C.整顿吏治D.首创刺史制度3.“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经验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以中原族体和文化为中心,周边边疆族体和文化不断与中原族体和文化沟通汇聚,使中原文化不断丰富,族体不断壮大。

”下列历史事务最能反映材料所述现象的是A.商鞅变法B.百家争鸣C.孝文帝改革D.郑和下西洋4.下列诗句中颂扬左宗棠收复新疆业绩的是A.不为封侯为海平,招民组建戚家军B.此日漫挥天下泪,有公足壮海军威C.大将筹边尚未还,湖湘子弟满天山D.开拓荆榛千秋功业,驱除荷虏一代英雄5.“甲午斗争是一个命运转折点。

随着军队的战败,中国腐朽至极的封建制度走到了它的终点。

随着人民的觉醒,中华民族救亡图存、变革求新的剧烈意愿喷薄而出。

”这里的“变革求新”是指A.洋务运动B.戊戌变法C.新文化运动D.五四运动6.毛泽东1938年在《论长久战》中指出:抗日斗争是长久战,中国必将取得这场斗争的最终成功。

同年,蒋介石在日记中写道:“倭寇民族特性急而短,而其军事学术非德式即法式,皆以短兵白刃速战速决为性能。

……我应以坚韧、忍耐、延缓、长久之道,致其死命也。

”这说明A.南京国民政府阶级属性已变更B.国共两党领袖对抗日所见略同C.国共双方总结了百团大战阅历D.国共两党重庆谈判取得了成效7.毛泽东指出:“这是一个历史转折点,是蒋介石的二十年反革命统治由发展到歼灭的转折点。

税务稽查案例

税务稽查案例

税务稽查案例二00八年六月前言为贯彻落实2007年7月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和2008年1月召开的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决定在全国国税、地税机关征集税务稽查案例,并组织人员进行编写,形成税务稽查系列培训教材,主要适用于税务稽查人员培训使用。

本书以行业为主线分十一章,共收集稽查案例61个,案例主要选自全国各地税务稽查机关2005年以来实际办理的兼具典型性和普遍性,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的稽查实例。

希望通过学习案例,给税务检查人员的稽查实践带来一定裨益。

作为培训教材,本书首先满足于操作的实用性,其次总结各地积累的办案经验,作为个案突破,有指导的针对性,同时作为三本系列教材的一部分又与其他两本书的构成有机联系。

《税务稽查案例》是对《税务稽查管理》税务稽查规范的具体体现,是对《税务稽查方法》税务稽查基本方法、取证方法、行业方法的具体实践。

例如本书分章以行业归类编写有一定的特色,这与方法篇的行业检查构成一定关联,又如:在稽查执法权限、法律适用等方面又与管理篇相关联,在案例分析部分反映出“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的重点、焦点问题,这与管理篇的稽查成果运用相呼应。

为更好地为一线检查人员服务,本书编写选用及编写案例侧重介绍案件查处过程和方法,同时兼顾税收法律法规适用问题。

案例的基本体例分为四个部分,同时对特殊案例,比如涉及复议、诉讼等法律适用方面案例在体例方面作出必要的特殊调整。

案例的基本体例为:案件背景情况、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案件分析四个部分,此外又附加三部分内容:本案特点、思考题、考试练习题。

―“本案特点”主要是编者对办案机关查办案件的可取之处的理解把握。

―“案件背景情况”主要介绍与查办案件相关的案件来源和纳税人基本情况。

―“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主要分为检查预案、检查具体方法和检查中遇到的困难阻力及相关证据的认定三部分。

―“违法事实及处理”主要反映被检查单位存在的违法事实和作案手段,以及税务机关对此的处理结果。

销售拼装汽车的行政处罚

销售拼装汽车的行政处罚

销售拼装汽车的行政处罚一、背景近年来,我国拼装汽车市场飞速发展,吸引了大批消费者的关注。

然而,由于市场监管不力,一些拼装汽车销售商存在着一定的违法行为,给消费者带来了一定的损失,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

为此,相关部门加大了对拼装汽车销售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二、违法行为1.不合格产品销售:一些拼装汽车销售商为了迅速获利,使用劣质零部件和不合格产品进行拼装,这样的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2.虚假宣传:有些拼装汽车销售商为了吸引消费者,通过夸大产品性能和虚假宣传手段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在购车后才发现实际产品与宣传情况存在巨大差异,给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困扰。

3.欺诈行为:一些拼装汽车销售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着欺诈行为,如欺骗消费者签署不公平的购车合同、变相收取额外费用等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处罚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撤销销售资质: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拼装汽车销售商,将会依法撤销其销售资质,使其停止从事拼装汽车销售业务。

2.罚款处罚:对于存在不合格产品销售、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的拼装汽车销售商,将会依法进行罚款处罚,对其违法所得进行追缴,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3.关停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拼装汽车销售商,将依法进行关停处罚,使其暂停营业,直到整改合规为止。

4.涉及刑事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拼装汽车销售商,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追责。

四、整改措施除了行政处罚外,相关部门还将指导违法拼装汽车销售商进行整改,包括清理不合格产品、制定合规宣传方案、完善销售合同等,确保其业务合规运营并恢复市场信誉。

五、保护消费者权益此外,相关部门还将加大对拼装汽车销售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的监测和检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对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4.08.26•【字号】沪环大气〔2024〕166号•【施行日期】2024.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落实《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沪环规〔2024〕10号),推动实施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我局制订了《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申领指南》,现予以印发实施。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26日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申领指南根据《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沪环规〔2024〕10号)要求,为做好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申领发放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对象本指南所称国四柴油车是指在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符合《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 17691-2005)中的国Ⅳ排放标准的在用柴油车(公交车除外)。

本指南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其他相关车型目录的,完全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纯电动),不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

二、申请条件(一)淘汰补贴1. 淘汰车辆于2024年8月14日前(含当日)登记在补贴申请人名下(含机动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和变更登记),车辆类型为中型货车、重型货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中型专项作业车或重(大)型专项作业车,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其他非机关事业单位。

2. 车辆所有人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生态环境相关失信记录。

3. 车辆所有人报废机动车时,车辆符合机动车安全和环保检验要求,且在检验有效期内。

4. 车辆所有人自2024年8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本市办理国四柴油车报废手续,且提前报废时间满一年及以上。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精选5篇)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精选5篇)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精选5篇)行政复议申请书篇1申请人:____有限公司,住所:_____,法定代表人:___,职务: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所:____________。

因申请人不服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__年8月1日作出的“高工商案(20__)第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现提请行政复议。

一、从程序上论,被申请人不能立案处理本案。

1、被申请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受理本案,但《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只有当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时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亦即在被申请人无法提供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申请时是无法受理本案的。

对这一程序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第22、23条均有严格规定。

而本案被申请人提供的所谓《投诉书》并非商标注册人的请求。

2、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违法行为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如果是外国企业或外国人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请求的,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本案被申请人认为注册商标权利人在国外,但至今未提供其通过国家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组织提出要求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请求,被申请人又何来管辖权?3、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违法行为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如涉及涉外商标侵权案件,被申请人除向其上级报告查处工作情况外还应当及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告。

但至今申请人未看到被申请人有类似的报告材料,这从另一侧面证明了被申请人无权管辖本案。

4、听证中,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使用“金本田一电动车”这种行为是由于使用不当的企业名称侵犯了“本田”商标专用权,但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商标与企业名称混淆的案件,发生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的,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

车辆材质不符可以三倍赔偿

车辆材质不符可以三倍赔偿

车辆材质不符可以三倍赔偿车辆是现代人出行的重要工具之一,拥有一辆性能良好、材质符合标准的车辆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至关重要。

然而,有时候我们会发现购买的车辆并不符合预期,车辆材质不符合标准等问题频繁出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困扰。

那么,在车辆材质不符合的情况下,消费者是否有权利获得合理的赔偿呢?一、车辆材质不符的情况及其影响车辆材质不符指的是购买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材质和标准不符合的问题。

车辆材质主要包括车身材料、零部件材料等方面。

当车辆材质不符时,可能会导致以下问题:1. 安全隐患:车辆材质不符可能会导致车辆的强度、稳定性等方面出现问题,增加事故的风险,对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构成威胁。

2. 日常使用困扰:车辆材质不符还可能会导致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响、漏水、易损件磨损速度加快等问题,使车辆的正常使用受到限制,给消费者带来不便。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车辆材质不符的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非常重视。

以下是与车辆材质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规定了消费者对于购买的产品享有质量保证、知情权、选择权等基本权益,车辆材质不符问题属于质量问题,消费者可要求厂家提供售后服务或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规定了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守的原则和义务,若汽车销售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隐瞒事实等行为,导致车辆材质不符,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赔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法规定了产品质量的标准,厂家应保证生产的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若车辆材质不符,消费者可要求赔偿。

三、车辆材质不符可以三倍赔偿的法律依据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消费者对于车辆材质不符可以要求三倍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两点: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5条:如果汽车销售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隐瞒事实等行为,导致车辆材质不符,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赔偿。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汽车经营单位的通知-工商市字[1992]第41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汽车经营单位的通知-工商市字[1992]第41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汽车经营单位的
通知
正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公布第四批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汽车经营单位的通知
(1992年3月19日工商市字(1992)第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搞活物资流通,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经研究,我局决定公布第四批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汽车经营单位,并调整以前公布的部分经营单位的经营范围(详见附件)。

请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按本通知及附件要求,对这些分支机构进行登记注册或变更登记。

附件:新增加的汽车经营单位名单(略)
以前公布的汽车经营单位调整经营范围名单(略)
——结束——。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非法拼装车及假冒伪劣汽车零部件专项行动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非法拼装车及假冒伪劣汽车零部件专项行动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非法拼装车及假冒伪劣汽车零部件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1.02•【字号】•【施行日期】2014.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非法拼装车及假冒伪劣汽车零部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梅河口、公主岭市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省局稽查总队:近年来,利用报废车“五大总成”非法拼装车、销售假冒伪劣汽车零部件行为日益猖獗,严重扰乱了汽车配件市场秩序,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按照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的《全省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公办字245号)要求,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非法拼装车及假冒伪劣汽车零部件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专项行动的时间从2014年1月初至2014年6月末结束。

二、专项行动的重点各级工商机关要依据法定职责,深入机动车改装企业、维修企业、汽车零部件销售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场所,加强对违法出售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出售假冒伪劣汽车零部件,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汽车配件或出售的报废汽车零部件未明确标明“报废车回用件”标识等行为的查处;加强与公安、质检、商务、工信、交通部门执法协作,严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年检不合格、擅自以转让出卖资质、非法设立汽车拆解市场、非法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擅自违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等的违法行为;加大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的存有质量问题的汽车零部件抽检力度,严厉查处汽车维修行业以废旧汽车零配件等冒充合格产品欺诈消费者行为。

三、依法查处案件整治报废车“五大总成”非法拼装、改装、回收、拆解以及假冒伪劣汽车零部件质量鉴定等工作涉及多部法律、多个部门,各级工商机关在查处此类案件中,要严格依照《产品质量法》、《报废汽车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不属于工商部门处罚范围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联手打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联手打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
联手打假维权企业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费者权益保护
【发文字号】工商消字[1999]第104号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1999.05.05
【实施日期】1999.05.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全国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权企业名单的通知
(工商消字〔1999〕第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朱镕基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强化市场监管,整顿市场秩序,严厉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其他违法活动”的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的基础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研究决定中国石化长城润滑油集团有限公司等123家企业(名单附后)为全国首批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护权的“百家企业”,现予公布。

希望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与有关企业的联系,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认真开展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权活动,并注意不断探索总结经验,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的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取得更大的成效。

附件:企业名单
一九九九年五月五日
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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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省工商给"假国四"车开罚单厂商拒不赔付
内幕调查来源:中国经营网2015-04-15
近日,多地购买到“c”轻卡汽车的消费者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举报,自去年工商部门对这些“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假冒套牌国四发动机”的轻卡汽车开出罚单,厂商至今仍坚持以“我这车手续合法,全行业都这样”为由,拒绝向买主赔偿。

涉案车辆达126辆
2014年,吉林、河北、河南、湖北、海南5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标称“国四”排放标准但实际“尾气排放不能达到标准”的轻卡汽车开出罚单,但厂商以“我这车手续合法,全行业都这样”为由,拒绝向购买车主赔偿。

专家表示,轻卡全行业的“假国四”局面亟需扭转,而消费者的积极维权和工商部门的严格执法有益于局面扭转。

据了解,自2013年11月至2015年1月,吉林、河北、河南、湖北、海南5省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轻卡汽车经销商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了没收、召回、罚款处理,累计罚款290多万元。

其中,涉案的标称品牌包括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东风牌”、一汽通用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一汽通用轻型商用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解放牌”、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生产的“斯卡特牌”、山东唐骏(微博)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欧铃牌”、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凯马牌”、江西江铃集团轻型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富奇牌”、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牌”、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时风牌”等,涉案车辆达126辆。

据悉,购买到“假国四”的消费者,至今仍未获得相应赔偿,部分厂商声称全行业都这样,并拒绝赔付,相关案件已走法律诉讼程序。

目前,消费者已向质检总局实名举报,要求质检总局对上述企业的售假行为立案查处,召回已经在全国各地销售给用户的伪劣汽车。

知法犯法缘于升级成本高
据了解,此次各地工商局查处的“假国四”汽车,主要是装配了假冒套牌的发动机,未配置作为整车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关键部件——高压共轨、增压中冷和尾气后处理系统,发动机配置和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

不少消费者反映,买到的车合格证明书写的是国四排放标准,但是检测的结果却是一个介于国一和国二之间的车。

而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9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之规定,上述行为已构成以次充好汽车的违法行为。

同时,《产品质量法》第50条也明文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据行业内部人士爆料,一些厂商和经销商之所以知法犯法,主要原因是制售“假国四”车收益颇丰。

据了解,不少轻卡企业习惯以价格取胜,走低端路线,利润比真国四车多近万元。

而另一方面,在商用车国四排放标准升级过程中,轻卡市场持续低迷未见起色,轻卡排放升级成本过高也成为“知假卖假”的重要原因。

据了解,国四标准是国家第4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现阶段国家治理雾霾、改善大气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

相比国三排放标准,实行国四后的轻型汽车单车污染物排放降低50%左右,颗粒物排放降低80%以上。

而轻卡的后处理系统对于国四排放标准的实施效果至关重要,因此,市场上以低等级排放标准汽车冒充高等级排放标准汽车的普遍存在,为雾霾治理增大了难度。

目前,在工商部门与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下,虽有一些“假国四”库存轻卡车仍在偷偷销售,但部分汽车厂商已不敢生产“假国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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