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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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全省水资源量、多年均径流量等
水环境功能区划及水质目标情况
主要结论和建议
第二章:污染源调查
污染源排放去向调查和控制单元划分
污染源基础数据调查方法、过程、技术关键
各类源强系数、计算系数一览表及其确定依据
污染源调查计算数据表以及分流域、分地市等不同级别、不同层次的汇总表
污染源调查数据与各类统计数据的差异及其分析说明

需获得近3-5年的工业GDP和排污量数据,绘制GDP-工业排污量关系曲线,对比每年单位GDP排污量的变化,总体应为下降趋势。

从典型调查数据入手,结合现有达标排放水平,分析污染物总量与水量之间的关系,应符合一般污染物浓度的范围。对于异常数据,应加以分析。

考虑各典型工业行业污染物排放系数(单位物料投入的污染物排放)和清洁生产水平,估算工业污染源的排放系数,可以佐证工业污染源调查数据。
一是校核同样一条河流在各省、市之间各类参数取值是否基本一致。
二是根据流量、水质情况的差异,综合衰减系数往往处于一定的范围,复核各地降解系数是否超出这个范围,或者校核是否出现违反规律的现象,如同等情况下,小河的降解系数大于大河,现状水质好的河流讲解系数小于水质恶化的河流。
三是与规划院掌握的全国部分河流综合衰减系数的数据相差较大的,需要重点校核。

以人均综合排水量计算城市污水排放量,人口基数需考虑流动人口,计算值与调查值对比,如差异较大,需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

综合考虑,与以前研究成果、规划院掌握的各地污染源构成相对比,尤其需要注意排放量与入河量的关系。

从用水、排污等各方面,综合比较环保、水利、城建以及本次调查数据,可以结合取水量、城市污水处理率、万元GDP综合用水量等指标,给出详细分析说明。

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编制大纲

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编制大纲

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编制大纲根据《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和总量分配工作方案》(环发[2003]141号)和《2003年-2005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环办[2003]36号)精神,现制定《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编制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本大纲是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应参照本大纲编制辖区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分流域水系、行政区两个层次汇总、分析,处理好省内市界的衔接关系,提出省界要求和依据,对环境容量大、跨市界的河流进行整体测算,在汇总分析过程中完成对辖区数据合理性校核。

各地市(区)技术报告可作为省级报告附件参加技术复核,有关基础数据仅作参考。

技术报告应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系统性和规范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技术报告应包括数据准确性分析,并将其作为各类数据的有机组成部分;规范性要求各地水环境容量核定提交的基础数据完备、信息表达一致;系统性要求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各类数据相互匹配、相互照应;报告中图表数据要与数据分析相结合,数据结论要与计算方法、关键参数选择相结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报告名称╳╳╳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第一章总论1.1工作过程列出本次工作的组织机构、技术组成员及分工、时间进度等情况,应附联系方式,说明省、市、县工作分工和相互衔接情况。

附各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的水环境容量核定实施方案、各省组织审查情况、有关文件等。

介绍本省内有关水环境容量核定的前期工作积累情况及其有关数据。

1.2 工作内容叙述基本的工作思路,列出技术路线,并分步骤说明相应的工作重点及技术要求。

对影响计算结果关键的技术环节应特别说明,包括基础数据的收集、处理过程,模型选择、计算的依据等。

1.3 主要结论对控制单元划分、水质评价、污染源调查、水环境容量测算、剩余环境容量等分别做出结论。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常见问题辨析(一)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常见问题辨析(一)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常见问题辨析(一)中国环境规划院一、基本概念与方法1、什么叫基准水环境容量?其它类环境容量指哪些?基准环境容量是一个口语化的名称,指的是采用90%保证率、近10年最枯月全国基准设计条件下计算的水环境容量,有别于北方可以采用75%保证率或者近10年最枯季计算的参考容量。

河口/海岸水环境容量仅做参考,不作全国统一要求。

2、理想水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和最大允许排放量以工业、生活点源作为模型正向输入条件,模拟计算结果为理想水环境容量;扣除各控制单元非点源入河量、来水本底后,得到水环境容量;按照各控制单元工业、生活入河平均系数,反向折算到陆上,得到最大允许排放量。

理想水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和最大允许排放量3套相关数据均是本次工作成果,必须同时提供、相互对应。

不少地方仅提供了通过模型计算的理想水环境容量,或者没有建立各控制单元理想水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和最大允许排放量的对应关系,这些都是需要各地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注意的。

要求通过各控制单元中非点源在入河量中的比例,建立理想水环境容量和实际水环境容量之间的关系;通过各控制单元中各类污染源入河系数,建立水环境容量和最大允许排放量之间的关系。

在上述3个系列的结果中,理想水环境容量和水环境容量是水域的入河量概念,而最大允许排放量则是陆上排放量的概念。

面源入河量在全部入河量的比例、点源(工业、生活)入河系数大小在各控制单元之间是有差异的,因此,不能直接简单一个数据处理,而必须从基础污染源数据汇总平均得到。

理想水环境容量对应到计算单元,而水环境容量、最大允许排放量由于与污染源调查相对应,因此,实际上是对应到控制单元的。

3、2002年我市有一条河流无天然径流(由于上游泉域众多小煤矿采煤时大量抽取地下水,造成泉水干涸,河流无水),2003年年初至今,经过治理关停小煤矿,该河流上游泉水涌出,并且该河流量较大,那么这条河流要不要测算容量?需要测算容量的河流,应符合以下条件,首先进行过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其次该河流枯水期有天然径流(10年最枯月条件下)。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中国环境规划院2003年9月一、总论 (4)1.1 工作目标 (4)1。

2 工作内容 (4)1.3 工作原则 (6)1。

4 时间要求 (8)1。

5 组织机构 (9)1。

6工作成果 (9)二、污染源调查 (12)2。

1技术路线 (12)2。

2水陆对应关系调查 (14)2。

2.1确定水域范围 (14)2。

2.2确定排污控制城镇 (16)2.2。

3确定排放去向 (18)2.3基础数据调查 (22)2.3.1工业污染源调查 (23)2.3。

2城市生活污染源调查 (27)2。

3.3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 (28)2.3.4农田径流污染源调查 (29)2。

3。

5畜禽养殖污染源调查 (30)2.3。

6城市径流污染源调查 (30)2.3.7矿山径流(固体废物)污染源调查 (31)2.3.8城市供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调查 (32)2.3.9入河排污口调查 (33)2.4数据计算分析 (35)2.4.1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6)2.4。

2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6)2。

4。

3农田径流污染物计算 (37)2.4.4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8)2。

4.5城市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9)2.4。

6矿山(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40)2.5数据汇总分析 (42)2.5.1水量核定 (42)2.5.2污染物量核定 (42)2。

5。

3水环境功能区数据汇总 (42)2。

5。

4河流数据汇总 (43)2.5。

5地市级数据汇总 (44)2.5。

6省级数据汇总 (45)三、水环境容量计算 (46)3。

1 基本概念 (46)3。

2 计算步骤 (48)3.3 设计条件 (50)3。

3。

1 计算单元 (50)3。

3。

2控制点 (51)3。

3.3水文条件 (51)3。

3.4边界条件 (52)3.3。

5排污方式 (53)3。

4 水质模型 (54)3。

4.1零维模型 (55)3.4.2一维模型 (60)3.4.3感潮河段一维模型 (61)3.4.4二维模型 (62)3.4.5湖库模型 (65)3。

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要点

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要点

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要点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人类对地表水资源的需求也不断增加。

为了保护和管理地表水资源,并确保水环境的持续稳定,需要开展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工作。

本文将分析与总结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的要点。

一、概述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是指一定区域内,基于水资源与水环境的自然条件和人类活动对水资源和水环境影响之间的平衡,规划和管理水资源开发和水环境保护的有效工具。

因此,进行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不仅能够评估全国水环境质量的水平,而且还为全国水资源规划和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技术复核要点1. 基础数据评估复核在进行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时,要首先评估基础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评估重点包括:调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以及对水资源和水环境影响因素的能力等。

只有对基础数据进行完整的评估,才能确保后续工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2. 容量估算方法和指标复核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的重点是容量估算方法和指标复核。

容量估算方法和指标是评估地表水水环境容量的有效工具。

因此,在进行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时,应充分考虑容量估算方法和指标的适用性和准确性。

复核内容包括:容量估算方法和指标的合理性、适用性、有效性、科学性等。

3. 区域参数模型复核区域参数模型是评估地表水水环境容量的基础工具。

因此,在进行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时,要对区域参数模型进行完整的评估。

对区域参数模型进行复核时,要考虑模型的建立和改进过程、参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和其他因素对模型预测能力的影响等。

4. 数据可视化和转换复核在进行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时,重要的一步是对数据进行可视化和转换。

数据可视化和转换指的是通过图表、数据表等方式,将大量的数据进行图形化呈现和转换。

数据可视化和转换可以提高数据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也有助于判断数据是否准确和有效。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中国环境规划院2003年9月一、总论 (4)工作目标 (4)工作内容 (4)工作原则 (6)时间要求 (8)组织机构 (9)工作成果 (9)二、污染源调查 (12)技术路线 (12)水陆对应关系调查 (14)确定水域范围 (14)确定排污控制城镇 (16)确定排放去向 (18)基础数据调查 (22)工业污染源调查 (23)城市生活污染源调查 (27)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 (28)农田径流污染源调查 (28)畜禽养殖污染源调查 (29)城市径流污染源调查 (30)矿山径流(固体废物)污染源调查 (31)城市供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调查 (31)入河排污口调查 (32)数据计算分析 (35)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5)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6)农田径流污染物计算 (37)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8)城市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9)矿山(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40)数据汇总分析 (42)水量核定 (42)污染物量核定 (42)水环境功能区数据汇总 (42)河流数据汇总 (43)地市级数据汇总 (44)省级数据汇总 (44)三、水环境容量计算 (46)基本概念 (46)计算步骤 (49)设计条件 (50)计算单元 (50)控制点 (51)水文条件 (52)边界条件 (53)排污方式 (54)水质模型 (55)零维模型 (55)一维模型 (61)感潮河段一维模型 (62)二维模型 (63)湖库模型 (66)非点源模型 (67)参数推求方法 (69)河流水环境容量计算方法 (72)湖库水环境容量计算方法 (76)容量校核 (77)附:实用计算软件 (78)一、总论工作目标根据水环境功能分区和水质目标,依据河段的水文特征、入河排污口分布等因素,计算水环境功能区、水体的水环境容量,并进一步实施水污染物容量总量控制,是实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的主要手段,是保证水环境质量的根本方法,也是水污染防治量化的依据。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中国环境规划院2003年9月一、总论 (4)1.1 工作目标 (4)1。

2 工作内容 (4)1。

3 工作原则 (6)1。

4 时间要求 (8)1.5 组织机构 (9)1.6工作成果 (9)二、污染源调查 (12)2.1技术路线 (12)2。

2水陆对应关系调查 (14)2.2。

1确定水域范围 (14)2。

2。

2确定排污控制城镇 (16)2.2.3确定排放去向 (18)2。

3基础数据调查 (22)2。

3.1工业污染源调查 (23)2.3。

2城市生活污染源调查 (27)2.3。

3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 (28)2。

3.4农田径流污染源调查 (29)2.3。

5畜禽养殖污染源调查 (30)2.3。

6城市径流污染源调查 (30)2。

3.7矿山径流(固体废物)污染源调查 (31)2.3。

8城市供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调查 (32)2.3。

9入河排污口调查 (33)2。

4数据计算分析 (35)2。

4.1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6)2.4。

2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6)2。

4。

3农田径流污染物计算 (37)2。

4。

4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8)2.4。

5城市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9)2。

4。

6矿山(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40)2.5数据汇总分析 (42)2。

5。

1水量核定 (42)2.5.2污染物量核定 (42)2。

5.3水环境功能区数据汇总 (42)2.5.4河流数据汇总 (43)2。

5.5地市级数据汇总 (44)2。

5。

6省级数据汇总 (45)三、水环境容量计算 (46)3.1 基本概念 (46)3.2 计算步骤 (48)3.3 设计条件 (50)3.3.1 计算单元 (50)3.3。

2控制点 (51)3。

3.3水文条件 (51)3.3。

4边界条件 (52)3.3.5排污方式 (53)3。

4 水质模型 (54)3.4.1零维模型 (55)3。

4.2一维模型 (60)3。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中国环境规划院2003年9月一、总论 (4)1.1 工作目标 (4)1.2 工作内容 (4)1.3 工作原则 (6)1.4 时间要求 (8)1.5 组织机构 (9)1.6工作成果 (9)二、污染源调查 (12)2.1技术路线 (12)2.2水陆对应关系调查 (14)2.2.1确定水域范围 (14)2.2.2确定排污控制城镇 (16)2.2.3确定排放去向 (18)2.3基础数据调查 (22)2.3.1工业污染源调查 (23)2.3.2城市生活污染源调查 (27)2.3.3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 (28)2.3.4农田径流污染源调查 (29)2.3.5畜禽养殖污染源调查 (30)2.3.6城市径流污染源调查 (30)2.3.7矿山径流(固体废物)污染源调查 (31)2.3.8城市供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调查 (32)2.3.9入河排污口调查 (33)2.4数据计算分析 (35)2.4.1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6)2.4.2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6)2.4.3农田径流污染物计算 (37)2.4.4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8)2.4.5城市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9)2.4.6矿山(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40)2.5数据汇总分析 (41)2.5.1水量核定 (42)2.5.2污染物量核定 (42)2.5.3水环境功能区数据汇总 (42)2.5.4河流数据汇总 (43)2.5.5地市级数据汇总 (44)2.5.6省级数据汇总 (44)三、水环境容量计算 (46)3.1 基本概念 (46)3.2 计算步骤 (48)3.3 设计条件 (50)3.3.1 计算单元 (50)3.3.2控制点 (51)3.3.3水文条件 (51)3.3.4边界条件 (52)3.3.5排污方式 (53)3.4 水质模型 (54)3.4.1零维模型 (55)3.4.2一维模型 (60)3.4.3感潮河段一维模型 (61)3.4.4二维模型 (62)3.4.5湖库模型 (65)3.4.6非点源模型 (66)3.5参数推求方法 (68)3.6 河流水环境容量计算方法 (71)3.7 湖库水环境容量计算方法 (74)3.8 容量校核 (75)附:实用计算软件 (77)一、总论1.1 工作目标根据水环境功能分区和水质目标,依据河段的水文特征、入河排污口分布等因素,计算水环境功能区、水体的水环境容量,并进一步实施水污染物容量总量控制,是实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的主要手段,是保证水环境质量的根本方法,也是水污染防治量化的依据。

(完整word版)全国参考资料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完整word版)全国参考资料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要点(征求意见稿01)中国环境规划院2004年2月一、总体校核要求本核定要点是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大纲的征求意见稿简本。

规划院将根据各地反馈意见,同时系统补充各类基本参数,进行完善,形成最终的技术复核大纲。

各省环保局组织进行全省城市水环境容量核定具体数据的技术校核。

本技术复核要点可供各省环保局组织技术校核时参考。

各省应在完成污染源调查数据校核以及相关各类系数校核后,将全省数据汇总,报规划院进行技术复核。

在此基础上,规划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按照省域、省内各流域、区域性控制单元等层次,对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进行技术复核,并对有问题的具体单元、容量较大的典型单元等,进行模拟计算抽查,并复核各类系数。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的具体工作目标为如下2项:1、整合出一套系统基础数据:点面结合,分类指导,在系统分析原有各类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和监测,获得污染源排污去向(对应到水环境功能区)和排污量,并整合得到水环境功能区、河流、地市、省、流域各个不同层次的排污状况基础数据。

2、获得一套全国容量数据:以工业、生活污染物入河量为输入,通过水质模拟,获得水环境功能区、河流、地市、省、流域各个不同层次的水环境容量数据。

对应地,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复核主要对象包括2个方面,一是污染源调查数据,二是水环境容量计算数据,两者相辅相成,但规划院对各省的技术复核以水环境容量数据复核为主。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复核的总体要求包括:数据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等3个方面。

其中,数据的准确性在后续的复核步骤2-7中详细论述,是技术复核工作的重点。

总体要求侧重对数据的系统性和规范性的要求,侧重表达的规范性和信息的全面性。

其中,规范性要求全国各地水环境容量核定提交的基础数据要完备、信息表达要一致。

系统性要求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各类数据相互匹配、相互照应。

规划院将根据各地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最终要求的报告格式以及各类基础数据、汇总分析数据的清单和格式。

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要点(征求意见稿01)中国环境规划院2004年2月一、总体校核要求本核定要点是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大纲的征求意见稿简本。

规划院将根据各地反馈意见,同时系统补充各类基本参数,进行完善,形成最终的技术复核大纲。

各省环保局组织进行全省城市水环境容量核定具体数据的技术校核。

本技术复核要点可供各省环保局组织技术校核时参考。

各省应在完成污染源调查数据校核以及相关各类系数校核后,将全省数据汇总,报规划院进行技术复核。

在此基础上,规划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按照省域、省内各流域、区域性控制单元等层次,对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进行技术复核,并对有问题的具体单元、容量较大的典型单元等,进行模拟计算抽查,并复核各类系数。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的具体工作目标为如下2项:1、整合出一套系统基础数据:点面结合,分类指导,在系统分析原有各类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和监测,获得污染源排污去向(对应到水环境功能区)和排污量,并整合得到水环境功能区、河流、地市、省、流域各个不同层次的排污状况基础数据。

2、获得一套全国容量数据:以工业、生活污染物入河量为输入,通过水质模拟,获得水环境功能区、河流、地市、省、流域各个不同层次的水环境容量数据。

对应地,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复核主要对象包括2个方面,一是污染源调查数据,二是水环境容量计算数据,两者相辅相成,但规划院对各省的技术复核以水环境容量数据复核为主。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复核的总体要求包括:数据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等3个方面。

其中,数据的准确性在后续的复核步骤2-7中详细论述,是技术复核工作的重点。

总体要求侧重对数据的系统性和规范性的要求,侧重表达的规范性和信息的全面性。

其中,规范性要求全国各地水环境容量核定提交的基础数据要完备、信息表达要一致。

系统性要求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各类数据相互匹配、相互照应。

规划院将根据各地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最终要求的报告格式以及各类基础数据、汇总分析数据的清单和格式。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v1.0 可编辑可修改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中国环境规划院2003年9月一、总论 (4)工作目标 (4)工作内容 (4)工作原则 (6)时间要求 (9)组织机构 (9)工作成果 (10)二、污染源调查 (13)技术路线 (13)水陆对应关系调查 (15)确定水域范围 (15)确定排污控制城镇 (17)确定排放去向 (19)基础数据调查 (23)工业污染源调查 (24)城市生活污染源调查 (28)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 (29)农田径流污染源调查 (30)畜禽养殖污染源调查 (31)城市径流污染源调查 (32)矿山径流(固体废物)污染源调查 (32)城市供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调查 (33)入河排污口调查 (34)数据计算分析 (37)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7)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8)农田径流污染物计算 (39)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40)城市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41)矿山(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42)数据汇总分析 (44)水量核定 (44)污染物量核定 (44)水环境功能区数据汇总 (44)河流数据汇总 (45)地市级数据汇总 (46)省级数据汇总 (47)三、水环境容量计算 (48)基本概念 (48)计算步骤 (51)设计条件 (52)计算单元 (52)控制点 (53)水文条件 (54)边界条件 (55)排污方式 (56)水质模型 (57)零维模型 (57)一维模型 (63)感潮河段一维模型 (64)二维模型 (65)湖库模型 (69)非点源模型 (69)参数推求方法 (72)河流水环境容量计算方法 (75)湖库水环境容量计算方法 (79)容量校核 (80)附:实用计算软件 (81)一、总论工作目标根据水环境功能分区和水质目标,依据河段的水文特征、入河排污口分布等因素,计算水环境功能区、水体的水环境容量,并进一步实施水污染物容量总量控制,是实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的主要手段,是保证水环境质量的根本方法,也是水污染防治量化的依据。

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要点(征求意见稿01)中国环境规划院2004年2月一、总体校核要求本核定要点是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大纲的征求意见稿简本。

规划院将根据各地反馈意见,同时系统补充各类基本参数,进行完善,形成最终的技术复核大纲。

有关文件更新可以查阅中国环境规划院网站()。

各省环保局组织进行全省城市水环境容量核定具体数据的技术校核。

本技术复核要点可供各省环保局组织技术校核时参考。

各省应在完成污染源调查数据校核以及相关各类系数校核后,将全省数据汇总,报规划院进行技术复核。

在此基础上,规划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按照省域、省内各流域、区域性控制单元等层次,对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进行技术复核,并对有问题的具体单元、容量较大的典型单元等,进行模拟计算抽查,并复核各类系数。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的具体工作目标为如下2项:1、整合出一套系统基础数据:点面结合,分类指导,在系统分析原有各类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和监测,获得污染源排污去向(对应到水环境功能区)和排污量,并整合得到水环境功能区、河流、地市、省、流域各个不同层次的排污状况基础数据。

2、获得一套全国容量数据:以工业、生活污染物入河量为输入,通过水质模拟,获得水环境功能区、河流、地市、省、流域各个不同层次的水环境容量数据。

对应地,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复核主要对象包括2个方面,一是污染源调查数据,二是水环境容量计算数据,两者相辅相成,但规划院对各省的技术复核以水环境容量数据复核为主。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复核的总体要求包括:数据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等3个方面。

其中,数据的准确性在后续的复核步骤2-7中详细论述,是技术复核工作的重点。

总体要求侧重对数据的系统性和规范性的要求,侧重表达的规范性和信息的全面性。

其中,规范性要求全国各地水环境容量核定提交的基础数据要完备、信息表达要一致。

系统性要求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各类数据相互匹配、相互照应。

规划环评中水环境容量计算参数取值的探讨

规划环评中水环境容量计算参数取值的探讨

2019.23科学技术创新水环境容量是指在给定水域范围和水文条件,规定排污方式和水质目标的前提下,单位时间内该水域最大允许纳污量,称作水环境容量。

水环境容量的确定是实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的依据,是水环境管理的基础[1,2]。

水环境容量的确定主要根据河段的水文条件和主要净化机制选择适当的模型,模拟水体中污染物的稀释、扩散、迁移转化规律,再根据河段的水质目标计算河段所能容纳的污染物量,其计算模型有零维、一维、二维等模型,且都有其对应的应用范围[3,4,5]。

在容量计算过程中,水文参数如流量、背景浓度及降解系数等是决定计算单元环境容量大小的关键参数,因此应当特别谨慎。

通过分析重庆市近年来56份规划环评报告中参数取值存在的问题,提出水环境容量计算时参数取值原则和建议,对于规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存在的主要问题1.1设计水文条件不一致56份规划环评报告中,水环境容量计算时的设计水文条件各不相同。

46份报告选择的近10年最枯月流量、流速,占总量的82.14%;6份报告选择按90%保证率取河水平均流量,占总量的10.71%;1份报告选择按85%保证率取河水平均流量,占总量的1.79%;2份报告取多年平均流量的38%作为河流设计流量,占总量的3.57%;1份报告选择按近30年最小流量、多年平均流速作为设计流量和流速,占总量的1.79%(见图1)。

图1设计流量、设计流速取值统计1.2控制断面设置不规范通过整理发现,控制断面的划分方法不统一,比较随意,且缺乏对控制断面划分原则的阐述。

其中17份报告没有提及控制断面的划分,其余39份报告控制断面为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下游1km和5km的报告分别为8份,各占20.51%,7份报告控制断面为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下游至取水口,占17.95%,6份报告控制断面为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下游2km,占15.38%。

其余控制断面在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下游距离不定,如3km、1.5km、1.8km、6km、15km、10km等(图2)。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国的水资源,确保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全国各地开始采用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来评估水环境的承载能力。

本文将介绍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以及应用。

概念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是一种定量评估水环境承载能力的方法。

它通过研究水资源的供需状况、水污染的产生与传输过程,来确定水环境的耐受度和承载能力。

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主要包括水资源综合评价、水质容量计算、水量容量计算等方面。

原理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的原理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1.水资源供需状况分析:通过分析水资源的总量、分布和利用情况,来确定水资源的供需状况。

这包括水量供需状况、水质供需状况等方面。

2.水污染源调查与排放量估算:通过调查各类水污染源的分布、排放情况以及污染物种类和浓度,来估算水污染量。

3.水质容量计算:通过分析水体的净化能力和污染物的扩散和转化规律,来计算水质容量。

水质容量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水体对特定污染物的净化能力。

4.水量容量计算:通过分析水体的供给能力和接纳能力,来计算水体的水量容量。

水量容量是指一定时期内,水体所能供给和容纳的水量。

方法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数据收集:收集水资源、水污染源、水体水质等相关的数据。

这些数据包括水资源总量、分布情况、用水量、水质监测数据、水污染源的分布和排放数据等。

2.数据处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清洗和处理,以便于后续的分析和计算。

3.模型建立:基于收集到的数据,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或者评估方法,用于水环境容量的评估。

4.容量计算:根据模型或者评估方法,进行水质容量和水量容量的计算。

5.结果分析:对计算得到的容量结果进行分析和解读,评估水环境的承载能力。

6.结果应用: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治理措施,以提高水环境的容量和保护水资源。

应用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的应用广泛,涉及到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国土规划等方面。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通过污染源水陆对应关系以及水污染物排放的分类调查,通过建立污染源 -水环境质量的输入响应关系,通过模型正向模拟,得到全河段符合不同区划 水域水质目标要求的水环境容量,校核、分析、确定水环境功能区、河流、地 市、省、流域不同层次的水环境容量,为管理提供科学基础和技术平台,为总 量分解和排污许可证发放奠定基础,为制定水环境保护各专业规划提供依据。
步骤 5:结合水质评价和污染源调查数据,参考混合区大小和排污状况, 上下游协调,对容量计算结果进行反馈、调整、校核,给出各控制单元的允许 纳污量。
步骤 6:将允许纳污量分解到主要入河排污口和主要污染源,其中达标水 域重点考虑新增量问题,不达标水域需要通过工程治理措施落实总量削减任务。
面源 生活源 工业源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 技术指南
中国环境规划院 2003 年 9 月
1
一、总论 ..........................................4
1.1 工作目标....................................................4 1.2 工作内容....................................................4 1.3 工作原则....................................................6 1.4 时间要求....................................................8 1.5 组织机构....................................................9 1.6 工作成果 ....................................................9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水环境功 能区评价
入河排污口
确定控制断面 进行水质评价
划分达标/非达标区
控制 单元
划分
参数选择
水质排模污型口概
化 模型计算
容量计算 容量核定
污染源调 查评价
达标水域
总量分配
5
不达标水域
图 1-1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总体结构图
上述 6 个阶段的工作构成了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和总量分配的基本工 作程序,6 个工作阶段的划分不代表绝对的先后次序,可以分组交替进行,在 工作过程中互为反馈。
1.3 工作原则
在本次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中,将贯穿如下工作原则: 1、分级负责,分工协作 国家负责宏观指导和最终结果的校核。包括制定总体的技术要求和技术路 线,组织技术培训,负责对省级和重点城市数据进行校核验收,协调省际之间 水环境容量的分配,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域性水环境容量核定。 省环境保护局是本次水环境容量核定的组织核心。各省需要结合各地实际,
全部工作分为如下图所示的 6 个方面的工作: 步骤 1:以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成果为基础,进行现状调查,选择、确定 代表性的控制断面,对各地水环境功能区进行达标评价,将全部水环境功能区 划分为达标功能区、不达标功能区,并为后续控制单元水环境容量计算提供基 础。 步骤 2:对排入水环境功能区的重点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面污染源
其中,污染源调查和水环境容量核定是本次工作的难点、重点,也是本技 术指南的主要内容。
本技术指南中的污染源调查实际包括上述步骤 2、3 的有关内容,主要包括 对污染源排放去向(对应到水环境功能区)和排放量的数据调查,它是水环境 容量计算的输入量和校核因素,同时也为总量分配和污染源管理提供支持。从 分析水体上下游关系入手,水陆并重,从功能区划水域—入河排污口—陆上汇 流区域三个层次,进行污染源、入河排污口、水域的对应关系调查,明确影响 水域水质的主要入河排污口和主要污染源,以各县为基本调查范围,对向辖区 内各水环境功能区排污的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面污染源等情况进行调查, 分析污染源达标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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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要点(征求意见稿01)中国环境规划院2004年2月一、总体校核要求本核定要点是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大纲的征求意见稿简本。

规划院将根据各地反馈意见,同时系统补充各类基本参数,进行完善,形成最终的技术复核大纲。

各省环保局组织进行全省城市水环境容量核定具体数据的技术校核。

本技术复核要点可供各省环保局组织技术校核时参考。

各省应在完成污染源调查数据校核以及相关各类系数校核后,将全省数据汇总,报规划院进行技术复核。

在此基础上,规划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按照省域、省内各流域、区域性控制单元等层次,对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进行技术复核,并对有问题的具体单元、容量较大的典型单元等,进行模拟计算抽查,并复核各类系数。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的具体工作目标为如下2项:1、整合出一套系统基础数据:点面结合,分类指导,在系统分析原有各类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和监测,获得污染源排污去向(对应到水环境功能区)和排污量,并整合得到水环境功能区、河流、地市、省、流域各个不同层次的排污状况基础数据。

2、获得一套全国容量数据:以工业、生活污染物入河量为输入,通过水质模拟,获得水环境功能区、河流、地市、省、流域各个不同层次的水环境容量数据。

对应地,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复核主要对象包括2个方面,一是污染源调查数据,二是水环境容量计算数据,两者相辅相成,但规划院对各省的技术复核以水环境容量数据复核为主。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复核的总体要求包括:数据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等3个方面。

其中,数据的准确性在后续的复核步骤2-7中详细论述,是技术复核工作的重点。

总体要求侧重对数据的系统性和规范性的要求,侧重表达的规范性和信息的全面性。

其中,规范性要求全国各地水环境容量核定提交的基础数据要完备、信息表达要一致。

系统性要求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各类数据相互匹配、相互照应。

规划院将根据各地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最终要求的报告格式以及各类基础数据、汇总分析数据的清单和格式。

1、报告要求报告应图表数据与数据分析相结合,数据结论与计算方法、关键参数选择相结合,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内容,仅供参考:第一章:总论本次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过程与情况区域水资源和水环境现状背景全省水资源量、多年均径流量等水环境功能区划及水质目标情况主要结论和建议第二章:污染源调查污染源排放去向调查和控制单元划分污染源基础数据调查方法、过程、技术关键各类源强系数、计算系数一览表及其确定依据污染源调查计算数据表以及分流域、分地市等不同级别、不同层次的汇总表污染源调查数据与各类统计数据的差异及其分析说明各类污染源分析第三章:水环境容量计算本省市水环境容量的前期工作积累明确本次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的水域陆域范围,与功能区划的衔接和协调情况,对于功能区划空白地区的处理情况,对于排污河道的处理情况与污染源调查、水环境容量计算相对应的水环境功能区编码表作为附件加入,以备查询,对河流省界进口、出口浓度以及是否与省界相互协调需要加以说明,计算过程中与原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差异和修改需要加以说明计算水环境容量过程中控制单元、控制点划分情况水环境容量计算的模型选用、参数确定、模型校验情况水环境容量的边界条件和参数选择高功能区水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水环境容量计算情况分流域、河流、水环境功能区的水环境容量计算参数、环境容量计算值、水质、现状排污量等数据对应一览表分不同行政级别的水环境容量计算水环境容量计算和数据调查的概化图最终确定的水环境容量数据的汇总分析第四章:系统分析水质评价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划分为达标和不达标水域)排污总量控制分阶段方案水环境容量利用的途径、方法和设想如何以水环境容量特征来引导和调控社会经济布局基准水环境容量之外的各类水环境容量优化情况与外省在容量计算上下游交接断面的水质目标处理情况河口、海岸水域水环境容量核定情况污染物排放与水环境容量分布的匹配性分析鼓励沿海城市进行近岸海域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并同时将有关数据报送。

要求这部分容量数据单独注明。

另外,各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的水环境容量核定实施方案、各省组织审查情况,应作为附件一并保送。

上述文件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纸版和电子版。

2、基础数据基础数据包括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指南中要求的各类基础数据表格及其相关文字说明和表述。

可以参见技术指南相关部分和附表。

3、汇总数据以地市和河流2个层次,分别进行汇总分析,可以同时用数据表和概化图的形式表达。

可以参见技术指南相关部分和附表。

对于本区域内不同层次上开展的水环境容量计算的数据,也可以引入报告,作为一个说明或佐证,对于其他模拟结果与本次核定结果的差异,应有适当分析。

二、污染源调查数据复核污染源调查要求根据企业排放口、主要河流入河口实测资料或者典型调查数据,估算各类污染源排放量和入河量,将工业、生活污染源对应到水环境功能区和容量计算单元,并把结果以及面源统计数据归并到河流以及行政区域。

污染源调查数据复核重在对比分析、检验各类数据的合理性。

这种合理性校核主要包括2个方面:1、污染源调查部分应提交城建、环保、水利等各类用水、排水数据,并做对比分析。

供水量和用水量从供、用两个层面相互校核。

2、各类用水、排水系数合理性校核。

如万元产值需水量、万元产值排水量、人均综合用水量、人均生活用水量、工业农业生活用水系数比例、面源排放量比例等等。

工业废水排放量数据不包括电厂冷却水数据。

以下各类污染源校核要点,既适合各单元的校核,也适合以省、地市的汇总校核,即在控制单元、地市、省域等各层次上,各类系数均应该符合规律。

1、工业污染源校核要点:获取环境统计数据、排污申报登记数据、工业GDP数据、工业用水量数据、排放去向和入河排污口、排污情况、排污达标情况等,建立本次调查数据与核定数据之间的对应关系,如数据之间出现不匹配情况,则需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

(1)用水量与排水量之间的关系对比用水量与排水量之间为线性关系,需获得近3-5年工业用水量和排水量数据,绘制用水-排水关系曲线,确定区域宏观排水系数。

该排水系数可以作为确定各控制单元系数的基础。

如2002年排水系数发生突变,需分析原因,并进行数据调整。

(2)排污数据之间的校验分析需注意统计口径的问题,如环境统计、申报登记与本次调查范围不同,需进行折算,确保数据间的可比性。

(3)排污量与GDP之间的关系对比需获得近3-5年的工业GDP和排污量数据,绘制GDP-工业排污量关系曲线,对比每年单位GDP排污量的变化,总体应为下降趋势。

(4)产生和排放浓度复核从典型调查数据入手,结合现有达标排放水平,分析污染物总量与水量之间的关系,应符合一般污染物浓度的范围。

对于异常数据,应加以分析。

(5)排放系数复核考虑各典型工业行业污染物排放系数(单位物料投入的污染物排放)和清洁生产水平,估算工业污染源的排放系数,可以佐证工业污染源调查数据。

2、城市生活污染物校核要点:获取生活用水量、人均生活用水量、人均COD排放量、人均氨氮排放量数据等,建立本次调查数据与核定用数据之间的对应关系,如数据之间出现不匹配情况,则需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

(1)用水量与排水量之间的关系对比需获得近3-5年生活用水量和排水量数据,绘制用水-排水关系曲线,确定排水系数,如2002年排水系数发生突变,需分析原因,并进行数据调整。

(2)人均生活用水量数据复核以人均生活排水量计算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人口基数需考虑流动人口,计算值与调查值对比,如差异较大,需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

(3)人均污染物排放量核定以人均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生活污染物排放量,人口基数需考虑流动人口,计算值与调查值对比,如差异较大,需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

用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除以城市非农业人口数和天数,得到人均每日生活污染物排放量,与人均产污系数的经验值进行对比验证。

城市人均产污系数约为:COD 60~100g/人·日,氨氮4~8g/人·日。

如人均每日生活污染物排放量位于此范围内,则数值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如偏离此范围20%以内,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其可能性;如偏离此范围20%以上,则应修正所得的污染物排放量数据。

以实测生活污水污染物浓度计算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值与调查值对比,如差异较大,需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

3、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校核要点:获取畜禽养殖场COD和氨氮排放量、年用水量及排水量、排污方式、处理工艺等,建立本次调查数据与核定用数据之间的对应关系,如数据之间出现不匹配情况,则需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

(1)排放系数核定核定排放系数的确定是否合理。

培训教材中给出的5种排放方式分别对应的排放系数如下:无序排放:COD50g/头·天、氨氮10g/头·天;冲洗后排放:COD50g/头·天、氨氮10g/头·天;冲洗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COD17.9g/头·天、氨氮3.6g/头·天;就地利用、干燥后制作有机肥:COD和氨氮均为0。

(2)年用水量核定年用水量以农业部门掌握的数据为基础,核定是否准确。

4、非点源污染物复核要点:获取农村生活污染物废水排放量、COD排放量、氨氮排放量、农村用水量,以及农村人均综合用水量和污染物浓度,化肥(以氮、磷折纯量计)和农药(以磷折纯量计)施用量农田面积等,建立本次调查数据与核定数据之间的对应关系,如数据之间出现不匹配情况,则需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

(1)非点源与点源排放量、入河量关系对比。

(2)通过分水期水质评价结果,分析水体不同水期水质的变化情况,确定水体污染水段,分析各时段污染构成,定性分析非点源所占比重。

(3)本次调查数据与其他研究成果、规划院掌握数据的对比。

5、综合复核以生活、工业、面源三大类污染源,综合分析3大类之间的关系,考虑用水、排水数据平衡,进行总体综合复核。

(1)人均综合排水量核定以人均综合排水量计算城市污水排放量,人口基数需考虑流动人口,计算值与调查值对比,如差异较大,需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

(2)工业、生活、面源比例分析综合考虑,与以前研究成果、规划院掌握的各地污染源构成相对比,尤其需要注意排放量与入河量的关系。

(3)环保、水利、城建、调查数据对比从用水、排污等各方面,综合比较环保、水利、城建以及本次调查数据,可以结合取水量、城市污水处理率、万元GDP综合用水量等指标,给出详细分析说明。

三、模型参数复核主要对全省范围内水环境容量模型计算前的参数选择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具体包括:1、节点平衡对主要河流,在模型计算前,需要有节点平衡分析。

在部分情景下,可以将排污河道作为节点的输入进行平衡计算。

2、降解系数降解系数(综合衰减系数)是计算自净容量的关键参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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