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0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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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产能关闭煤矿闲置资产盘活处置利用

去产能关闭煤矿闲置资产盘活处置利用

去产能关闭煤矿闲置资产盘活处置利用作者:陈士波来源:《商情》2020年第35期【摘要】2016年以来,国家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在煤炭行业实施化解过剩产能(以下简称“去产能”)。

随着几年工作持续推进,煤炭过剩产能得到有序出清。

同时,去产能后,煤矿土地、设备等资产处于闲置状态,如何加快这些资产盘活处置,保证资产保值、减少损失,成为摆在去产能煤矿面前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结合开滦集团去产能实际,简要介绍闲置资产盘活处置方面的工作和成效。

【关键词】煤矿 ;去产能 ;闲置资产 ;盘活 ;处置开滦集团是河北省属特大型能源化工企业,旗下所属产业板块涉及成煤炭生产、煤化工、现代物流、矿业工程服务、金融服务、文化旅游、装备制造、热电、建筑施工等领域,主要分布在河北唐山、河北张家口蔚县、河北承德兴隆等地区。

2016年以来,河北省贯彻落实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能源革命战略,强力落实推进煤炭去产能工作,并制定了5年去产能计划。

开滦集团贯彻落实河北省去产能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所属煤矿去产能,出色完成各年度去产能任务。

然而,伴随着煤炭产能的退出,因去产能产生的土地、设备等资产后续处置问题也在逐步累积凸现,迫切需要多方努力、多措并举进行妥善解决。

一、开滦集团煤矿去产能情况2016年,开滦集团与河北省政府签订了煤炭去产能目标责任书,2016-2020年河北省给开滦集团所属煤矿下达的去产能目标任务是1424万吨。

2016年以来,开滦集团贯彻落实河北省去产能工作部署,制定去产能5年工作安排意见及各年度工作实施意见,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业工作组,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强化整体工作领导,加强日常调度督导,规范推进产能退出、职工安置、井筒封闭等工作,出色完成各年度去产能目标任务。

2016-2019年,开滦集团所属煤矿累计退出产能1349万吨,超额完成上级4年下达的任务量,关闭退出煤矿13处。

通过去产能,落后产能得到及时顺利剥离,进一步优化煤炭板块存量,企业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升。

广东省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

广东省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

广东省2021 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关于能耗双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确保完成全省2021 年能耗双控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国家关于能耗双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切实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1 年全省单位GDP 能耗比2020 年下降3.08% ,能源消费总量新增控制在1610 万吨标准煤左右。

二、强化能耗双控(一)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

各地市要根据省下达的目标任务(详见附表),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分解落实至下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

强化能耗双控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重要依据,对节能工作不力、能耗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及时通报约谈,并按国家要求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省能源局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二)完善能耗双控管理制度。

有关部门和地市编制新增用能需求较大的产业规划、能源规划以及制定重大政策、布局重大项目时,应与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充分做好衔接,按照目标任务倒推项目用能空间。

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能源要素配置,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用能需求。

强化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的监测预警,坚持形势分析制度和晴雨表制度,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省能源局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统计局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三)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

切实发挥节能审查制度的源头把控作用,强化新建项目对能耗双控影响评估和用能指标来源审查。

对未落实用能指标的项目,节能审查一律不予批准。

全面梳理在建、拟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新上“两高”项目的地区,应挖掘相应存量能耗予以对冲,确保不影响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完成。

对未达到能耗强度下降目标进度要求的地区,实行“两高”项目缓批限批。

2024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总结

2024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总结

2024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总结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之快,给各个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和提升生产效率,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一直在推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2024年,我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以下是本年度的总结报告。

一、工作概况2024年,我国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依然紧张而有序进行。

在国家的推动下,各地区和各行业积极配合,落实了淘汰计划。

主要工作包括: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清理整顿低效产能,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等。

二、工作成果1. 产业结构调整在2024年,我国着力推动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升级转型,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一批高科技企业快速崛起,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同时,对于传统产业的淘汰和优化,也取得了一定效果。

2. 低效产能清理整顿在2024年,我国进一步加大了对低效产能的清理整顿力度。

特别是在煤炭、钢铁、水泥等行业,通过环保要求的提高和市场机制的引导,逐步淘汰了一批产能过剩和高污染的企业。

这不仅有利于提升整体产业效益,还有助于改善环境质量。

3. 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在2024年,我国继续加大对技术改造和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育和提升。

通过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一些企业实现了生产流程的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了产业发展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1. 规划指导不够精准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规划指导不够精准的问题。

有些地区在制定淘汰计划时,没有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产业链的完整性,导致淘汰之后的产业空白和资源浪费。

这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 产能淘汰速度有待加快尽管在2024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淘汰落后产能的速度仍然不尽人意。

有些企业虽然已被列入淘汰名单,但由于各种原因,执行进展缓慢,导致产能淘汰的进程被拖延。

今后需要加强对淘汰计划的监督和督促,确保执行的落实。

3. 产业转型升级压力依然存在2024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深入,但是仍然面临一定的压力。

广东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

广东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

广东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工作部署,全面完成全省“十三五”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推动我省能源发展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统筹兼顾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利用水平的地区差异,通过政府政策调控与市场运作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机制,优化配置能源资源,保障合理用能,鼓励节约用能,限制过度用能,增加利用清洁能源,提高用能效益和全社会用能管理水平,实现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省能源发展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

政府制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落实机制,强化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有效机制。

2.保障供给和合理控制相结合。

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能需求,尤其要重点保障关乎民生的重点领域、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单位等方面的能源供应;同时,要引导和控制能源消费,多渠道多层面限制各领域不合理用能,综合提升用能水平。

3.合理配置和兼顾效益相结合。

统筹兼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性和能源利用效益水平,合理配置能源资源,优化布局全省能源基础设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大力增加清洁低碳能源供给,提高能源利用整体效益。

(三)工作目标“十三五”期末,全省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3%。

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较2015年增加3650万吨标煤,控制在约3.38亿吨标煤以内。

按照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综合考虑各地市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征、能源消费水平、能源利用技术和区域发展定位,将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地级以上市(详见表1)。

表1 广东省分地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万吨标煤)地市2020年控制目标“十三五”新增量“十三五”年均增速全省33795 3650 2.3%广州6284 619 2.1%深圳4318 424 2.1%珠海869 97 2.4%汕头825 105 2.8%佛山3263 321 2.1%韶关1131 124 2.4%河源409 44 2.4%梅州653 83 2.8%惠州2051 226 2.4%汕尾287 35 2.8%东莞3101 305 2.1%中山1223 136 2.4%江门1298 143 2.4%阳江643 83 2.8%湛江991 126 2.8%茂名1845 237 2.8%肇庆1145 126 2.4%清远1339 147 2.4%潮州663 84 2.8%揭阳847 108 2.8%云浮610 77 2.8%二、主要任务(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能源消费效率效益。

催化剂项目环评报告书

催化剂项目环评报告书

1. 总 则..................................................................................................................... 3
1.1. 任务由来............................................................................................................ 3 1.2. 评价依据............................................................................................................ 3

长: 贺 彬 (法人代表,正高级工程师)
主管副院长: 杨逢乐(正高级工程师)
部门负责人: 赵中昆 (高级工程师)

核: 周东风 高级工程师

定: 周东风 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陈 洁 项 目 组长:姚美香 评价人员情况:
编制人员
职称
证号
负责专题
签名
陈洁 姚美香
总则、结论、环境保护 高级工程师 A34010220400
2. 建设项目பைடு நூலகம்况.......................................................................................................... 20
2.1. 项目名称、性质和建设地点.............................................................................. 2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节能减排,现就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意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节能减排、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是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工业由大变强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随着加快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抑制重复建设、促进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的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在部分领域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由于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落后产能退出的政策措施不够完善,激励和约束作用不够强,部分地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认识存在偏差、责任不够落实,当前我国一些行业落后产能比重大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已经成为提高工业整体水平、落实应对气候变化举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制约。

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确保按期实现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目标。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抓住关键环节,突破重点难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产能置换相关政策梳理

产能置换相关政策梳理

煤炭产能置换相关政策梳理国发[2016]7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2016年7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等系列文件,进一步细化了产能置换政策和操作程序,鼓励企业之间通过指标交易实现产能协作和转型升级。

(一)产能置换的期限“十三五”期间,对于国发[2016]7号文件印发前手续不全、又确需继续建设的煤矿项目,严格执行减量置换政策;对于国发[2016]7号文件印发前已核准的在建煤矿项目,应按照发改能源[2016]1602号等文件要求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根据煤炭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布局需要,结合煤炭去产能工作进度和市场供需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完善产能置换政策,统筹研究确定产能置换比例。

(发改能源[2017]609号)(二)产能置换的主体1、未批先建煤矿。

国发[2016]7号文件印发前未核准、1又确需继续建设的违规煤矿项目,严格执行减量置换政策,项目单位须关闭退出相应规模的煤矿进行产能减量置换后,方可补办项目核准手续.(发改能源[2016]1602号)2、合法在建煤矿。

国发[2016]7号文件印发前已核准的在建煤矿项目,项目单位承担一定规模的化解过剩产能任务。

(发改能源[2016]1602号)所有合法在建煤矿项目均应按照《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等系列文件规定,按一定比例与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挂钩,已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在建煤矿项目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公告。

(发改运行[2017]1319号)3、新建煤矿项目。

从2016年起的3年内原则上停止核准新建煤矿项目.因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原因确需在规划布局内新建煤矿、且不存在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行为的,应关闭退出相应规模的煤矿进行减量置换。

北京轨道交通昌平线南延施工组织设计

北京轨道交通昌平线南延施工组织设计

目录第1章编制依据及说明 (7)1.1编制依据 (7)1.2编制原则 (7)1.3编制内容 (7)第2章工程概况 (10)2.1工程范围 (10)2.2工程环境 (10)2.3工程地质与水文 (12)第3章总体施工部署 (16)3.1施工指导思想 (16)3.2施工总目标 (17)3.3总体施工部署 (18)第4章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22)4.1临近建(构)筑物保护方案 (22)4.2管线保护、拆除、改移方案 (26)4.3临时用地及地上物拆迁方案 (27)4.4交通导改方案 (28)4.5临水引入方案 (29)4.6工程特点、重难点及对策措施 (29)第5章主要施工方案 (32)5.1总体方案 (32)5.2施工顺序安排 (32)5.3竖井施工流程 (32)5.4矿山法区间暗挖施工 (40)5.5二次衬砌施工 (50)5.6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 (59)5.7防水工程施工 (65)5.8安装工程主要施工方案 (69)5.9施工测量与工程试验 (83)5.10施工监控测量 (88)5.11季节性施工方案 (95)第6章进度计划及措施 (107)6.1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说明 (107)6.2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 (107)6.3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 (107)6.4进度保证措施 (107)第7章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116)7.1质量策划 (116)7.2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116)7.3质量管理的原则、制度及措施 (116)7.4质量保证体系 (123)7.5主要工序的质量标准和保证措施 (124)7.6混凝土的质量保证措施 (133)7.7防渗漏质量保证措施 (137)7.8隐蔽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37)7.9预埋件、预留孔洞的质量保证措施 (138)7.10成品保护 (140)7.11质量记录管理 (141)7.12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141)7.13工程试验和检测 (143)第8章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 (147)8.1安全生产总目标及保证体系 (147)8.2本工程安全防范重点 (150)8.3主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150)8.4应急预案 (154)第9章风险管理体系及措施 (157)9.1风险管理体系 (157)9.2风险分析及保护措施 (157)9.3风险管理工作流程 (164)9.4应急预案 (164)9.5防汛预案 (169)第10章干槽水治理方案措施 (171)10.1概况 (171)10.2降水方案 (172)10.3施工工艺及措施 (179)第11章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 (189)11.1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189)11.2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89)11.4环境保护措施 (192)第12章消防、保卫、健康体系及措施 (195)12.1消防与保卫 (195)12.2职业健康保证体系及措施 (198)第13章机械设备配置及保障 (202)13.1配备原则 (202)13.2拟配主要设备 (202)13.3设备管理、维修保养措施 (203)第14章劳动力、材料配置计划及保障 (205)14.1劳动力计划 (205)14.2主要材料供应计划 (206)14.3保障措施 (208)第15章用款计划 (211)15.1工程用款计划 (211)15.2资金保证措施 (214)第16章分包计划和管理措施 (216)16.1分包计划 (216)16.2分包管理 (216)16.3劳务管理 (216)第17章协调配合措施 (217)17.1协调组织体系 (217)17.2与业主的配合 (217)17.4与监理单位的配合 (217)17.5与相邻标段施工单位的协调 (218)17.6与市政管线、园林等单位的协调 (218)第18章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19)18.1施工场地总平面布置说明 (219)18.2施工场地平面布置 (219)18.3主要临时设施 (219)第19章现场组织机构框图及职责 (226)19.1施工组织机构设置 (226)19.2施工人员配备 (227)19.3施工任务划分 (228)19.4主要管理人员职责 (229)19.5施工现场管理 (231)第20章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 (234)第21章缺陷责任期内保修措施 (235)第22章附表、附图 (236)附表1拟投入合同工程主要施工机械表 (237)附表2拟投本入合同工程主要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239)附表3建(构)筑物保护/管线保护/管线拆除/管线改移表 (241)附表4交通导改表 (243)附表5临水引入表 (244)附表6临时用地及地上物拆迁表 (246)附表7临电需求表 (249)附图4-3-1蓟门桥站~站后区间围挡平面布置图 (251)附图4-3-2西土城站~蓟门桥站区间围挡平面布置图 (252)附图6-1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 (253)附图6-2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 (255)附图18-1蓟门桥站~站后区间施工平面布置图 (256)附图18-2西土城站~蓟门桥站区间施工平面布置图 (257)第1章编制依据及说明1.1 编制依据1)《北京轨道交通昌平线南延工程土建施工01合同段招标文件》;2)《北京轨道交通昌平线南延工程土建施工01合同段招标文件》补遗文件;3)现场踏勘所获得的资料;4)现有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北京市有关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度;5)相关工程国内和我单位成熟的施工方法和施工经验。

广东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

广东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

广东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1号)精神,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约束性指标,实现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0.5%、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的目标,推动全省二氧化碳排放在全国率先达到峰值,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建设低碳能源体系(一)强化能源碳排放指标约束。

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基本形成以低碳能源满足新增能源需求的能源发展格局。

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8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7%,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26%。

逐步建立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单位产品碳排放约束机制,大型发电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550克二氧化碳/千瓦时以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其中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下同)(二)强力推进能源节约。

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强化节能监察。

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组织开展重点节能工程。

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实施《广东省节能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2016-2020年)》,构建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和服务体系。

实施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全面推动水泥、玻璃、造纸、纺织、钢铁、石化、有色金属等重点耗能行业开展能效对标。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三)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积极开发利用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中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合理安排“西电东送”规模。

到2020年,力争风电装机达到800万千瓦,光伏装机达到600万千瓦,核电装机达到1600万千瓦,抽水蓄能发电装机达到728万千瓦,增加接收西南水电500万千瓦以上。

广东省2020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

广东省2020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

广东省2020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以及《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粤发改资环〔2017〕76号)等要求,为确保完成全省2020年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践行新发展理念,通过能源资源节约倒逼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降低单位GDP能耗、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新旧动能转换。

2020年全省单位GDP能耗比2019年下降3.0%、能源消费总量新增控制在1200万吨标准煤以内。

二、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一)强化能耗“双控”管理。

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合理分解下达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2020年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分解落实相关目标任务。

组织开展2019年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进一步完善能耗“双控”制度。

强化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监测预警,坚持能耗“双控”形势分析制度和晴雨表制度,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三、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能源领域核心技术攻关,瞄准国际同行标杆企业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设备能效水平,支持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升级。

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持续淘汰重点耗能行业落后产能。

大力推广节能技术装备,广泛征集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发布我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20年本)。

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三)落实节能审查制度。

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把好项目用能准入关,切实从源头上提高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和控制高耗能行业能耗不合理增长,坚决限批能效水平不达标项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河源德润钢铁有限公司二期建设1座100吨电炉炼钢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河源德润钢铁有限公司二期建设1座100吨电炉炼钢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河源德润钢铁有限公司二期建设1座100吨电炉炼钢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公布日期】2023.09.15
•【字号】
•【施行日期】2023.09.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
正文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河源德润钢铁有限公司二期建设1座100吨电炉炼钢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的要求,现将河源德润钢铁有限公司二期建设1座100吨电炉炼钢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15日附件。

2020年全国两会下岗职工提案热点解读汇总篇

2020年全国两会下岗职工提案热点解读汇总篇

每年两会的热点备受业界关注。

《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获悉,本次两会或将重点讨论“十三五”规划,并将供给侧改革作为“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

而供给侧改革与“十三五”规划也有望成为今年“两会”的热点主题。

受访经济界专家预计,供给侧改革或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详细阐述,而在供给侧概念的中心,结构性改革可能得到高度关注,包括削减过剩产能、取消行政控制、鼓励创新、提高生产力等。

供给侧发力月份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曾提出,及今后一个时期,着力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提出了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

近日,央行还称,降准意在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何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业界看来,“供给侧”与“需求侧”相对应。

需求侧有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而供给侧则有劳动力、土地、资本、创新四大要素,四大要素在充分配置条件下所实现的增长率即中长期潜在经济增长率。

而结构性改革旨在调整经济结构,使要素实现最优配置,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数量。

月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首次提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随后,供给侧改革的号角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正式吹响。

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我国的五大重要任务,分别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以及补短板。

在受访专家看来,五大任务一个不缺,为经济托底。

“近期高层领导强调的供给侧改革将会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详细阐述。

在供给侧概念的中心,结构性改革应得到高度关注,包括削减过剩产能、取消行政控制、鼓励创新、提高生产力。

近期的会议上曾反复强调过的其他优先改革领域包括国有企业改革、户籍制度改革、新型城镇化、创新(如互联网+)、开放(如“一带一路”)、社会保障与社会公平以及绿色发展等。

”摩根大通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朱海斌发给记者分析中预计。

广州广证恒生证券研究员苏培海发研报也称,根据我国的现有经济情况,整体的经济基本面下行连累需求低迷,投资回报率低也引发了资本市场繁荣而实体经济冷淡的状况。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8.07•【字号】•【施行日期】2023.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8月7日中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全市碳达峰工作,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对标对表《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中山实际,增强系统观念,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在降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工作原则。

政策引导,市场导向。

结合中山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碳排放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在产业发展、能源消费、低碳交通、建筑节能、生态环境、居民生活和财政金融等方面科学设计政策工具,制定和实施配套政策,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低碳发展机制,为实现碳达峰创造良好条件。

稳中求进,重点突破。

贯彻落实低碳发展理念,整体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低碳城市,突出构建低碳产业体系、优化能源结构、提升碳汇能力、增强低碳意识等低碳发展重点环节。

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

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

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和能源结构的调整,国家提出了“煤改热、煤改气、煤改电”的政策,其中“煤改电”是核心。

为了实现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国家制定了实施方案。

一、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煤电淘汰落后产能的主要目标是打造更加清洁、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构建全球资源配置新格局,促进经济发展、降低环境污染、提高能源效率。

二、淘汰落后产能的时间表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规定,到2020年,将淘汰70GW左右的落后煤电产能。

到2025年,将淘汰130GW左右的落后煤电产能。

到2030年,则要将所有落后的煤电产能全部淘汰。

三、淘汰落后产能的实施方式1. 完善政策法规为实现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国家将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如制定出台有关煤电企业退出产能的准入条件、退出标准、退出机制等方面的政策与法规,以此促进有序的退出。

2. 推动兼并重组国家鼓励煤电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进行产能优化。

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要求的煤电企业,政府将积极予以扶持,推动其加快优化,并协助其寻找最佳的合作伙伴,加快整合产能。

3. 实施退役与置换机制国家将推出一系列补助措施,如对已经退出生产的煤电企业进行退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中小煤炭企业实施置换补助,鼓励企业在煤炭生产和利用方面进行创新,化解过剩产能。

4. 完善智能监测与预警系统为促进煤电企业的智能化服务,国家将完善智能监测与预警系统,实时监测煤电企业的煤炭运输、燃煤使用、排放等环节,及时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5. 鼓励绿色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为逐步淘汰落后的煤电生产能力,国家将鼓励绿色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如鼓励发展风电、太阳能、水电等能源,通过可再生能源与非常规能源的开发,减少煤炭的使用量,达到环保与节能的双重效果。

四、结论通过今天的讲解,我们可以知道,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在推进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的政策法规,落实好推动的措施,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做出卓越的贡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31•【字号】粤府〔2022〕68号•【施行日期】2022.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2〕6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2022年8月31日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把节能减排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优化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大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0%,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19.73万吨、0.98万吨、7.38万吨和4.99万吨。

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有力,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2020年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用三年时间,持续整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抓住推进煤矿安全法规标准建设、推进淘汰退出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构建隐患排查和风险预控体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等关键着力点,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和管理体系,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到2022年,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30万吨/年以下煤矿大幅减少,全国煤矿数量减少至4000处左右,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 80%以上;隐患排查和风险预控体系更加完善,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比 70%以上,力争采掘智能化工作面达到1000个以上,有智能化工作面的矿井产能达到10-15亿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显著提高,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涵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各方面的煤矿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事故总量、较大以上事故和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在2019年基础上分别下降10%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1.加快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煤矿安全条例》,加快修订《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穗府办规〔2020〕2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穗府办规〔2020〕2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穗府办规〔2020〕2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推进广州市汽车产业发展,抢占未来汽车产业制高点,以做大做强中国品牌为主线,以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汽车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广州汽车产业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根据《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发改产业〔2020〕202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汽车产业加快发展初见成效,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产业集群:广州市汽车产能突破500万辆,规模以上汽车制造业产值力争达到1万亿元,基本形成世界级汽车产业集群。

——新能源汽车:开发出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初步商业化运营,新能源汽车年产能进入全国城市前三名,占全市汽车产能30%以上。

——智能网联汽车:L3(含)以下级别自动驾驶汽车新车装配率超过80%,L4级别自动驾驶汽车实现产业化。

建成全国领先的5G车联网标准体系和智能网联汽车封闭测试区,基本建成国家级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

——汽车零部件产业:打造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核心零部件、核心技术产业高地,形成较完备的世界级汽车零部件产业供应体系,其中汽车电子集成系统销售收入500亿元,配套能力涵盖内燃动力、混合动力、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条体系。

二、主要任务(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传统汽车企业转型发展。

48.重磅:深圳市50+产业退出详细清单,承接产业转移必备!

48.重磅:深圳市50+产业退出详细清单,承接产业转移必备!

重磅:深圳市50+产业退出详细清单,承接产业转移必备!【招商引资内参导言】承接产业转移,是很多地方招商引资的重要途径。

北京上海等城市都出台了当地的落后产能退出计划,近日,深圳市也公布了2019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具体产业名单,包括:能耗退出12类、环保退出12类、质量退出12类、工艺装备退出12类、以及安全退出类,共计约50多个行业。

【招商引资内参正文】深圳市2019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行动计划表1:深圳市重点行业淘汰要求清单(能耗执法)表5:深圳市重点行业淘汰要求清单(工艺装备)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工信规划证策函〔2019〕830号)精神,推动落实深圳市2019年度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落后产能,制定本工作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按照省统一部署,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印染、制革、铅蓄电池、铜冶炼、铅冶炼、小火电、陶瓷等12个行业为重点,着力推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二、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一)工业能耗方面。

1.明确工业能耗方面推动产能退出工作清单。

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聚焦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造纸等12个重点行业,全面梳理企业能耗限额标准和阶梯电价执行情况,以及2018年能耗不达标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实现节能监察执法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覆盖,明确2019年节能监察执法企业清单、工作要求和时间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具体负责)2.落实工业能耗限额监察。

以企业能耗限额标准和阶梯电价执行情况为重点,开展节能监察执法。

按照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应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

四川2020年推动落后产能补偿方案(一)

四川2020年推动落后产能补偿方案(一)

四川2020年推动落后产能补偿方案(一)四川2020年推动落后产能补偿方案背景和目标•四川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但仍存在一定数量的落后产能。

•推动落后产能补偿是提高四川工业竞争力、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方案内容1. 调查评估•通过对四川省内的各个工业园区和企业进行全面调查,了解落后产能的类型、规模和分布情况,为后续方案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2. 制定补偿计划•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制定具体的补偿计划,包括补偿对象、补偿金额、补偿方式等内容。

3. 资金支持•筹集一定规模的专项资金,用于落后产能的补偿。

•资金来源可以包括政府财政拨款、引入社会资本、银行贷款等多种途径。

4. 落地实施•在各个工业园区设立专门的补偿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落后产能补偿工作。

•加强与落后产能企业的沟通和协商,确保补偿计划的顺利实施。

5. 产业转型•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升级等方式实现产业转型,提高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和奖励,促进企业主动进行产能调整和产品结构升级。

6. 人力资源安置•为因补偿导致的失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再就业指导等服务,帮助他们顺利转岗和就业。

•扩大公共就业岗位,为受影响的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实施效果评估•设立监测评估机构,定期对补偿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和调整补偿方案,确保其持续有效。

结束语本方案旨在推动四川省落后产能的补偿工作,实现工业转型升级。

通过调查评估、制定补偿计划、资金支持、落地实施、产业转型和人力资源安置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手段,将为四川省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方案优势•全面调查评估:通过对各个工业园区和企业的调查评估,全面了解落后产能情况,为制定精准补偿方案提供依据。

•资金支持多样化:通过筹集专项资金,并引入多种资金来源,确保补偿计划的落地实施。

•产业转型引导:通过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经济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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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0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要求,依法依规推动我省落后产能关停退出,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我省煤炭行业已整体退出,不再列入),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一)能耗方面(省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加大节能监察力度。

制定年度节能监察工作计划,下达年度节能监察任务,全面调查重点行业能源消耗情况。

依据强制性节能标准,突出抓好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推进重点行业、区域工业能效水平提升,实施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

继续加强日常节能监察,及时公布监察结果,督促违规企业整改落实。

2.落实差别化价格政策。

对重点行业中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和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淘汰类的产能,严格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

3.加快煤电行业落后产能退出。

按照全国淘汰落后产能(含燃煤自备机组)标准和国家能源局年度工作部署,认真排查、确认年度应淘汰的煤电落后产能。

对列入本年度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煤电机组,要明确关停时间,确保按期淘汰。

4.依法处置能耗不达标的企业。

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要依法关停退出。

(二)环保方面(省生态环境厅负责)1. 明确重点工作任务。

贯彻我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水污染防治行动等工作部署,明确年度环保领域的重点工作任务和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针对性部署重点行业和练江流域、茅洲河、广佛跨界等重点区域的工作任务。

2.加强环保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污染排放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对涉及落后产能行业的建设项目加强环评审批准入监管。

按照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做好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督促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申领排污证,并按照排污许可登记内容排污。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开展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

进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围绕重点行业督促具备安装条件的重点排污单位按统一要求安装和运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强化自动监测数据的应用,开展超标数据核查和执法监测。

3.依法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三)质量方面(省市场监管局负责)1. 严格生产许可管理。

加强重点行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放管理,公开企业获证情况。

严格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符合性审查,对使用落后产能设备(或工艺)等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换发)生产许可证申请。

加大对无证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全面摸查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生产状况和生产条件。

对因工艺装备落后、环保和能耗不达标被依法关停的企业,依法注销生产许可证。

2. 加强产品质量执法检查。

采取重点行业检查和举报投诉跟踪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检查中发现的或举报属实的违法行为。

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的区域、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达到违法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效果。

3.依法处理质量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对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关停退出。

(四)安全方面(省应急管理厅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认真梳理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组织企业填报管理台账,建立安全监管档案。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和安全培训教育,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

依法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围绕安全管理机构建设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要设备和危险物品管理等内容,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3.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产能,立即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五)技术方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1.认真排查落后工艺装备。

坚决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落后工艺装备排查,加强对已关停退出产能的复查,开展历次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回头看”。

积极通过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提高工艺装备水平。

2.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按照我省关于坚决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工作部署,落实打击“地条钢”长效机制,发挥省有关部门分片区负责和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机制作用,充分利用企业用电和税票大数据进行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地条钢”行为,依法全面拆除企业违规使用的工频炉、中频炉等设备,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3.依法关停落后工艺装备。

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拆除相应主体设备。

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同时在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限时拆除。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调。

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要加强省市县和省有关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政府要履行属地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把握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妥善处理可能面临的风险和问题。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及时部署年度工作,完善配套政策,强化常态化执法和部门间联动,主动开展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能源局等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组织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

(三)加强政策扶持。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文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分工,统筹用好资金扶持、技术扶持、差别化信贷、价格政策、土地政策、职工安置政策,引导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开展转产转型。

(四)做好信息公开。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公开曝光违法单位和行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在网站公告年度落后产能退出企业名单、设备(生产线)和产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应急管理、能源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黄牌”名单),以及经整改仍不达标、已依法关闭的企业名单(“红牌”名单)。

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超标排放企业名单,以及超标排放情节严重的企业名单。

(五)畅通举报渠道。

省有关单位要按职责分工积极对接国家部际联席会议设立的“地条钢”举报热线,发挥淘汰落后产能和产能置换省级举报平台、省“12345”平台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举报热线的作用。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各类信访举报投诉平台依法依规受理投诉举报,按职责分工加大举报核查处置力度。

四、工作进度(一)部署阶段(3-4月)3月底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能源局等有关部门要研究部署2020年度具体工作。

4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行业为重点(各地可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扩大行业范围),研究制定本地工作计划,明确年度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执法监管阶段(全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等有关规定,聚焦重点行业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通过依法关停、停业、关闭、取缔整个企业,或采取断电、断水,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等措施淘汰相关主体设备(生产线),使相应产能不再投入生产。

要按规定做好落后产能退出的验收、公告和档案保存工作。

对未按期完成落后产能退出的企业,由相关部门将有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公布,在土地供应、资金支持、税收管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债券发行、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

(三)总结阶段(6月、12月到次年1月)2020年6月前、12月前,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能源局等部门要将各自负责领域内的依法关闭退出的企业、设备及产能情况反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主动联系,共享年度落后产能退出企业、设备及产能情况。

2021年1月5日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将2020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总结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1年1月底前将2020年全省落后产能退出情况汇总,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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