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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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麻醉药品管理1.麻醉药品的定义麻醉药品是指可以抑制疼痛感知中枢、改变意识状态和自主神经系统功能、使病人失去疼痛感觉,从而达到适当的镇痛、麻醉或镇静作用的药品。

2.麻醉药品的分类根据其药理作用和使用方法,麻醉药品可以分为各种不同类型,包括全麻药、局部麻药、镇痛药和镇静药等。

3.麻醉药品的管理(1)麻醉药品的购买和配送麻醉药品属于特殊药品,只能由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和销售,并且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向医疗机构销售。

医疗机构必须购买正规合格的麻醉药品,并且在购买后进行登记管理。

(2)麻醉药品的存储和保管医疗机构必须建立麻醉药品专门的存储管理部门,对麻醉药品进行专门的存储和保管。

存储室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干燥通风、温度适宜、防水和密封等。

(3)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医疗机构必须为麻醉药品使用设立专门的管理规定和程序,包括麻醉药品的使用剂量、使用方法、使用时机等。

医疗机构必须有合格的医生或者护士负责管理和使用麻醉药品。

(4)麻醉药品的监督和检查医疗机构必须建立麻醉药品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包括经常性的盘点和检查,以确保麻醉药品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4.麻醉药品的风险和注意事项麻醉药品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不当使用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

医疗机构必须对使用麻醉药品的医生和护士进行相关的培训,并提醒患者在使用麻醉药品时要注意遵守医生的建议和指导,以免发生不良后果。

二、精神药品管理1.精神药品的定义精神药品是指用于治疗精神疾病或者改善精神症状的药品,包括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镇静药等。

2.精神药品的分类精神药品根据其药理作用和治疗范围,可以分为不同类型,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社会治疗等。

3.精神药品的管理(1)精神药品的购买和配送精神药品是处方药品,只能由具有合格资格的医疗机构或执业医师进行开具处方。

医疗机构必须购买正规合格的精神药品,并且在购买后进行登记管理。

(2)精神药品的存储和保管医疗机构必须建立精神药品专门的存储管理部门,对精神药品进行专门的存储和保管。

xx年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xx年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xx年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导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医院中用于麻醉和精神科治疗的关键药品。

为了确保医院安全运行以及患者的生命安全,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购买、储存、使用和监管,保证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合理使用。

二、麻醉药品管理1. 麻醉药品的购买1.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正规的药品供应商处购买麻醉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正品。

1.2 购买麻醉药品需要经过麻醉科的审批,并在采购前提交相关材料以备审查。

2. 麻醉药品的储存2.1 麻醉药品的储存应当符合相关的储存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因素。

2.2 麻醉药品应当储存在专用的麻醉药品储存室中,严禁与其他非麻醉药品混存。

3. 麻醉药品的使用3.1 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由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医师进行,且需要提前进行适当的麻醉评估。

3.2 每次使用麻醉药品前,医务人员必须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剂量,并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使用。

4. 麻醉药品的监管4.1 麻醉药品的使用记录应当详细、准确。

记录中必须包括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给药方式以及使用时间等。

4.2 麻醉药品的库存应当进行定期盘点,并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5. 麻醉药品的报废处理5.1 麻醉药品过期、破损或者其他不合格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5.2 麻醉药品的报废处理必须经过麻醉科的审批,并记录在药品报废记录表中。

三、精神药品管理1.精神药品的购买1.1 购买精神药品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并报经医院的谈判质控委员会审批。

1.2 购买精神药品需要保存相关的购药材料,包括采购申请、合同等,以备查验。

2. 精神药品的储存2.1 精神药品的储存应满足相关的储存要求,包括温度、湿度等因素。

特别是对于易受光照和潮湿影响的精神药品,应做好防护措施。

2.2 精神药品应储存在专用的药品储存室中,独立于其他药品,严禁混存。

(完整版)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

(完整版)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

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必定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对上述药品实行特其他管理方法。

(一)麻醉药品麻醉药品的采买,保存、分派、使用必定依照《麻醉药品管理方法》执行,麻醉药品处方权由医师以上职称,经医务科审批方可执行、签字字样由药房备查。

药学科对麻醉药品严格执行“五专”管理,即专橱加锁、专册登记、专帐耗资、专用途方和专人负责管理。

控制针剂二平常用量,片、酊剂不高出三平常用量。

杜绝滥用、防范流痹。

对后期癌症病人执行申领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暂行规定,管好“专用卡”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处方书写要规范并注明病情。

处方计价、分派、核对、发出必定签全名,班班交接,每天登记耗资。

科主任如期检查,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二)精神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每方不高出三平常用量,二类精神药品每方不超七平常用量,实行专柜保存。

一类精神药品需每天登记耗资,如期检查。

精神药品如期盘点,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三)医疗用毒性药品毒性药品的收买、供应、使用必定按《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方法》执行。

必定建立保存、查收、领发、使用核对制度、须有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中级以上药师负责保存,专柜加锁,专帐登记。

毒性药品包装容器及存放专柜必定印有毒药标志。

医疗用毒性药品凭医师规范处方进行分派,每天不高出二日极量,配方人员必定认真、负责、称量正确,中级以上职称药师复核、签字盖章发出。

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四)其他非医疗毒性试剂药品非医疗性毒性试剂药品的管理使用,应以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使用,由责任心强的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双人保存、专帐登记调入与使用,分派毒性试剂时必定做好个人防范。

称量、配液需双人复核实行双签字。

所有毒性试剂配制单保存二年备查。

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滥用和非法买卖,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使用、生产、经营和进出口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加强执法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毒品的安全管理第四条毒品是国家严格管制的药物,一切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毒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第五条毒品的生产和销售必须依法进行,相关单位必须持有合法的许可证,并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毒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并对运输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第七条毒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严禁私自转移、隐瞒或滥用。

第八条毒品的使用必须以医疗为目的,并由合格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指导和监控。

第九条对于滥用毒品的人员,应依法进行惩处,并进行相关的戒毒治疗。

第十条对于向未成年人提供毒品的行为,应依法从重处罚,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预防工作。

第三章麻醉药品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麻醉药品是国家严格管制的药物,一切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麻醉药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第十二条麻醉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必须依法进行,相关单位必须持有合法的许可证,并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麻醉药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并对运输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第十四条麻醉药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严禁私自转移、隐瞒或滥用。

第十五条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以医疗为目的,并由合格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指导和监控。

第十六条对于非法使用麻醉药品的人员,应依法进行惩处,并进行相关的治疗和康复工作。

第十七条对于向未成年人提供麻醉药品的行为,应依法从重处罚,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预防工作。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保护企业员工的身心健康,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以及与公司有业务合作关系的相关人员,包含但不限于从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定义1.麻醉药品: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具有麻醉作用的药物。

2.精神药品: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具有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的药物。

第二章麻醉药品管理第四条麻醉药品登记1.公司应在相关部门设立麻醉药品登记簿,对公司内部存放和使用的麻醉药品进行登记。

2.员工在领用麻醉药品时,必需填写相关信息并经过部门主管审批签字。

第五条麻醉药品存放1.公司应设立特地的麻醉药品存放室,存放麻醉药品。

2.麻醉药品存放室必需保持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环境。

3.麻醉药品需加设安全门、监控设施,严禁外人随便进入。

第六条麻醉药品使用1.员工使用麻醉药品前必需了解药物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以及不良反应。

2.员工在使用麻醉药品时必需依照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并严禁私自擅自调整。

3.员工在使用麻醉药品时必需依照相关规程进行安全操作,严禁对药物进行滥用和挥霍。

第七条麻醉药品处理1.麻醉药品使用后,必需及时归还并进行登记。

2.遗失、损坏或过期的麻醉药品,应立刻报告上级主管,并依照规定进行处理。

3.麻醉药品严禁私自销售、赠送、外借或擅自带出公司。

第三章精神药品管理第八条精神药品购买1.公司在购买精神药品时必需合法合规,且必需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2.购买精神药品时应与供应商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并保存相关文件至少五年。

第九条精神药品存放1.公司应设立特地的精神药品存放室,存放精神药品。

2.精神药品存放室必需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阴凉的环境。

3.精神药品需加设安全门、监控设施,严禁外人随便进入。

第十条精神药品使用1.员工使用精神药品前必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并依照相关规程操作。

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原创实用版4篇】目录(篇1)一、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二、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定义与分类三、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四、医疗机构在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管理中的责任五、患者合理使用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重要性六、未来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的发展趋势正文(篇1)一、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在医疗领域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们可以缓解疼痛、治疗疾病,但同时也存在潜在的风险。

因此,加强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患者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定义与分类精神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系统具有作用,可以改变人的思维、情感和行为的药物。

麻醉药品是指能够产生镇痛、麻醉、肌肉松弛等作用的药物。

根据其作用和安全性,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可分为不同的类别。

三、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我国对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储存、发放、使用和监管等环节。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安全、合理使用。

四、医疗机构在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管理中的责任医疗机构在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管理中承担着重要责任,应当建立完善的药物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安全使用。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对医务人员进行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

五、患者合理使用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重要性患者合理使用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对于治疗疾病、缓解疼痛具有重要意义。

在使用过程中,患者应遵循医师的建议,按照剂量和时间进行用药,避免药物的滥用和依赖。

六、未来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的发展趋势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

目录(篇2)一、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定义与分类二、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1.采购、验收、储存制度2.保管、发放制度3.处方管理制度4.使用与调配管理制度三、具有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况报告四、违反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正文(篇2)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是医疗工作中常用的药物,它们的使用对于病情的缓解和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一)麻醉药品的种类和使用范围1. 麻醉药品是指用于麻醉手术或其他治疗目的的药品,包括麻醉镇痛药物和麻醉辅助药物。

主要有:吗啡、可待因、芬太尼、氯胺酮、丙泊酚等。

2. 麻醉药品的使用范围:主要应用于临床外科手术、产科分娩、内科特殊检查治疗和急救抢救等方面。

(二)麻醉药品的管理要求1. 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制和使用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由医务人员严格操作和管理。

2. 麻醉药品的配制使用应有专门的操作台或手术室,在专业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3. 麻醉药品的储存应保持干燥、阴凉、通风、远离火种,并设立专人负责。

4. 麻醉药品的使用应按照标准的用药方式和剂量,并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药效反应。

5. 麻醉药品的使用过程应保持通畅的沟通和协作,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手术的顺利进行。

(三)麻醉药品的监管1. 医疗机构应设立麻醉药品的专门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落实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2. 麻醉药品的购进、使用、销毁等过程应有专门的记录和台账,确保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得到监督和检查。

3. 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应与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相结合,通过各种途径持续改进和提高。

4. 麻醉药品的丢失、盗窃、滥用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和处置,严格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麻醉药品的教育培训1.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麻醉药品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临床实践,提高对麻醉药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水平。

2. 医院可邀请专家学者开展麻醉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对于麻醉科及手术室人员,应定期开展急救和危急医学教育,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五)麻醉药品的不良反应和处理1. 医疗机构应制定麻醉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置各种药品不良反应。

2. 医疗机构应设立药学门诊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患者的不良反应进行记录和跟踪,提供相关的咨询和处理。

3. 麻醉药品不良反应的处理应及时有效,避免对患者造成更大的危害和伤害。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4篇)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4篇)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一、____领导:1、公司按规定成立毒、麻、精药品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药品的安全经营管理工作。

2、毒、麻、精药品经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层层负责制度。

若发生异常情况,相关人员要及时报告,负起责任。

3、毒、麻、精药品经营管理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董事长),质量负责人(总经理)牵头,各业务部经理组成。

二、运输安全管理1、运输毒、麻、精药品时要实行双人负责,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2、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毒、麻、精药品经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丢失。

货到达后应有收发货方双人签收凭据。

三、销售安全管理1、销售毒、麻、精药品时必须签订购销合同,并核实购货单位的资质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员的____明,符合销售要求的相关计划或批文。

确保无误后方可按计划供应。

2、销售毒、麻、精药品由专人负责,做到票、帐、货相符,销售票据应按规定保存。

销售记录应记载其品名、规格、购货单位、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内容。

四、仓库安全管理1、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齐全、性能可靠。

建立与当地公安110联网报警系统。

2、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每年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由专人作相关记录和收集资料,以确保所有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3、所有设备由经培训的专人按规定操作并记录,按规定上报运行情况。

4、仓库设施、设备的运行,保养及维修的相关记录和资料每季度报公司毒、麻、精药品经营领导小组。

5、库区____小时有保安人员值班。

6、保管人员进入专库收、发药品,必须双人在场。

毒、麻、精药品按要求存放。

专库双人双锁管理。

若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离开专库时应确保门、窗完好。

7、若发生被盗、被抢,保管人员、运输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110,同时向公司领导,上级药监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等待相关部门处理。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麻精药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企业内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确保其合理使用和安全性,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全部涉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包含但不限于医药生产部门、试验室、医务室等。

三、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企业必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程序取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销售和使用许可。

2.安全管理原则: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必需重视安全性,采取严格的措施确保其安全储存、使用和销毁。

3.信息管理原则: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和追踪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销售和使用等信息,确保流程可追溯、数据准确。

四、麻醉药品管理1.采购管理:–确保采购的麻醉药品供应商具有合法的生产资质,且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采购麻醉药品须经批准的麻醉药品采购人员依照程序进行。

–麻醉药品采购人员应及时将采购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并保存相关购货凭证、手续等。

2.入库管理:–麻醉药品进入公司后,必需经过验收,确认其品名、数量、质量等是否与采购信息相符。

–合格的麻醉药品应按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并储存在专用的安全柜中。

–麻醉药品进出记录应由专人负责登记,确保记录真实可靠。

3.使用管理:–企业内部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的部门或人员,应事先向麻醉药品管理员提出申请,并填写使用申请表。

–严格掌控麻醉药品的使用计量,确保用药准确、合理。

–麻醉药品的使用应在专人的监护下进行,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滥用和挥霍。

4.盘点管理:–对麻醉药品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实际全都。

–盘点应由独立的人员进行,记录盘点结果,并进行审查和核实。

5.报废销毁:–麻醉药品在过期、失效、品质不合格或库存过剩等情况下,应及时报废销毁。

–报废销毁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由专人负责,并记录销毁过程和结果。

五、精神药品管理1.采购管理:–采购的精神药品必需具有合法的生产资质,且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麻醉、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麻醉、精神药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麻醉、精神药品的生产、使用、销售、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麻醉、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科学、合理、便民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与麻醉、精神药品安全相关的信息系统,及时掌握相关监管信息,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麻醉、精神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应加强与公安、卫生、药监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麻醉、精神药品安全。

第二章麻醉、精神药品生产与经营的安全管理第六条麻醉、精神药品的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七条麻醉、精神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麻醉、精神药品生产企业应定期组织质量检验,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进行检测,确保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九条麻醉、精神药品的经营企业应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条麻醉、精神药品的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进货、验收和售出登记制度,确保来源可追溯,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第十一条麻醉、精神药品的经营企业应保持库存品种的适度数量,定期检查库存情况,及时消除过期或失效产品,确保存货安全。

第十二条麻醉、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麻醉、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具备紧急救援能力,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

第三章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和储存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合理使用,防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滥用和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活动。

第三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应当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护理部门负责人、保卫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人员,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制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操作规程。

第二章采购和储存第七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合法、合规的采购合同。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特点,合理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并建立采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生产厂家、采购数量、采购日期、供应商等信息。

第九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储存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实行专库、专柜、专用账册管理,并安装报警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储存应当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用、易变先用、特殊保存等原则,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配送和使用第十二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配送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配送企业,并签订合法、合规的配送合同。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特点,合理配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并建立配送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生产厂家、配送数量、配送日期、配送企业等信息。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回收、销毁等全过程。

第三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遵循安全、有效、规范、科学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条医院成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药品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设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机构,负责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七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第八条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由医院药品采购部门负责,按照医院药品采购规定执行。

第九条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记录采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厂家、供货商等信息。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十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第十一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应当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二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应当建立库存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厂家等信息。

第十三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应当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第四章调配管理第十四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调配应当遵循医疗需求、合理用药的原则。

第十五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调配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和药师负责。

第十六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调配应当建立调配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患者信息、调配时间等信息。

第十七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调配应当实行处方管理制度,患者需凭处方领取药品。

第五章使用管理疗需求、合理用药的原则。

第十九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负责。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为严格我院____品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____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____颁布的《____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____部颁布《医疗机构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____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在医院内管理、开具、调剂麻醉、精神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管理要求1.“____市妇幼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以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保卫处主管领导组成。

各管理单位、设有____品、一类精神(下称麻、一精)药品基数的相关科室、病房必须指定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专门(兼职)管理,该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承担。

2.医院对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列入科室目标责任制。

麻精药品实行:药库、药房、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实行:双专人负责、专柜加双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五专管理”。

麻精药品入库、出库、使用实行批号管理。

药学部建立麻、一精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____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医院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一精药品周转柜,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

住院药房麻、一精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4.药剂科建立并严格执行麻、一精的采购、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5.医院定期对涉及麻、一精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6.对麻、一精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二、采购1.麻、一精药品采购。

由药剂科指定专门药学专业人员,凭印鉴卡向具有麻精药品经营权的批发企业定点购买麻、一精药品。

药剂科负责人应对每次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严格____。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合集5篇]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合集5篇]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合集5篇]第一篇: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根据国务院颁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卫生部颁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并结合《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采购: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印鉴卡》有效期3年,项目发生变更时,及时到卫生局办理变更手续。

购买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货至医疗机构,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3.验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由配送负责人、采购员及仓管员三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专册记录双人签字。

在验收中发现短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由配送负责人带回更换,我院出具证明。

4.保管: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

门、急诊药房、住院药房、手术室等可设立周转柜,每天结算。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

执行双人双锁、专柜、专帐、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

5.处方:凡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执业医师进行正确使用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及考核合格,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专用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

医师应当按照“三阶梯止痛原则”合理用药,不得徇私舞弊,对滥开麻醉药品而致成瘾者要追究责任。

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6.门诊专用病历: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疗机构外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凭门诊麻精药品专用病历就诊开药。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模板(四篇)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模板(四篇)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模板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____年____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验收制度1、药剂科指定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人员专人负责采购。

2、药剂科于每年底制定次年麻醉、精神药品年度购用计划,经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批复。

3、购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货款采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4、入库验收时,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专簿登记、双人签字,记录内容周详,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验收合格后立即移入专库贮存。

如发现缺少、破损的,应双人清点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加盖医院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济南市章丘区普集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____年____月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制度1、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专库。

药库、药房统一配用保险柜。

2、专库、专柜加设防盗门窗、监控器、报警器和防火装置。

3、完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五专”管理制度,即。

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4、麻醉药品进出库要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

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批号、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济南市章丘区普集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____年____月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领取和发放制度1、由调剂部门(药房)负责人定期去药剂科领取所需麻醉和精神药品。

2、由药库专管人员双人开柜发放,双方清点到最小包装,确定无缺损,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均无误后,双方签字领取。

在专用帐册上做好领用和发放记录。

济南市章丘区普集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____年____月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调配、审核、使用管理制度1、确定具麻醉药品处方权的主治医师才有开具处方权。

2、门诊药房设立固定的发药窗口,并有相对固定的人员调配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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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采购、使用和管理本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严格执行五专制度, 专人负责, 转柜加锁, 专用处方, 专用帐册, 专册登记。

专册保存期限为三年。

二、具有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并经过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及精神类药品。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用量:每张处方注射剂为1次用量, 其他剂型处方不超过3天用量, 控(缓)释制剂处方不超过7日用量。

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病人开具的麻醉药品、铺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四、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 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 但处方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五、麻醉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红色专用处方,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应为白色专用处方, 书写要清晰工整, 完整填写所有项目, 处方医师签全名, 划价、配方、发药核对人员均签全名, 并进行麻醉处方编号登记。

麻醉药品调配应由专人负责,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麻醉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完整保存三年备查,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应保存二年备查。

六、本院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执行和监督本院麻醉及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和借用麻醉及精神药品, 药剂科作为承担日常工作的部门, 应对麻醉及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调配、使用、报损和销毁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管理, 药剂人员对违反规定使用麻醉及精神药品者,
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当地药雌部门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及精神药品处方可拒绝调配。

七、有关医师应为使用麻醉及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并进行随访,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仪限于医院内使用或由医务人员出诊至忠者家中使用。

八、医院抢救病人急需使用麻醉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 可先发放该病例一次性使用剂量, 使用之后再由抢救部门负责人补办相关手续。

九、医院分管领导及药剂科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本院麻醉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向医院领导、药监管理部门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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