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抗战时期军事优抚评析_以四川地区为中心的考察
在抗战初期国民政府实行过一些有利于抗战的政策
在抗战初期国民政府实行过一些有利于抗战的政策。
国民政府为扭转不利的形势,争取主动,在战争初期逐步实现抗战的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原有经济体制和政策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
一、改组有关行政管理机构,确立战时经济体制战前,国民政府金融与经济行政管理机构除财政部统管全国金融外,还有实业部、全国经济委员会和全国建设委员会。
实业部主管全国经济行政,辖林垦、农业、渔业、工业、劳工、矿业、商业、合作各署司以及中央农业实验所等附属机关;全国经济委员会主管国家经济建设或发展计划之设计、审核与督导,特定经济事业或发展计划之实施,尤重公路、水利、公共卫生和农村建设事业;建设委员会主管国家基本建设,如电气和一部分矿业、铁路建设。
同时,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第3部、第4部和资源委员会还分别主管重工业、轻工业、农业和贸易之动员,以及人才和物质资源的调查、统计与计划,并组织工业建设。
以上机构建制重叠,政出多门,职责不清,很难适应战时的需要。
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在战争紧迫的情况下,加强了中央尤其是军事委员会对经济的干预,对金融和经济行政机构进行了一系列调整。
1937年7月27日,财政部授权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大银行组成联合贴放委员会,负责办理战时贴现和放款等业务,以救济银行和工商各业。
“八一三”事变后,四大银行又奉令在上海成立四行联合办事处,在各重要城市筹设分处,以加强国家银行的联系与协调,集中资力帮助政府应付危局。
为了适应战争的发展,国民党中央决定调整党政决策和管理系统,同时改组经济决策机构。
8月11日,中执会通过《国防最高会议条例》,将原中政会所属财政、经济、交通等专门委员会统由国防最高会议节制,从而使国防最高会议成为抗战期间最高的经济决策组织。
在这种情况下,军事委员会干预经济的能力明显加强。
原隶属军委会的资源委员会不仅承担了战略物资的统制,也组织工厂向大后方迁移,还负责代行原第3部的管理国防工业的职能。
10月,军委会设立农产、工矿、贸易3个调整委员会和1个水陆运输联合办事处,以周作民、翁文灏、陈光甫、卢作孚分别为主任委员,负责“调剂农村经济”、“保育实业生产”、“保持国际市场”和运输等事务,并在一些重要地点分设办事处,以增强对各地专项经济的统制。
抗战时期的四川工业:支撑全民抗战的工业基地
抗战时期的四川工业:支撑全民抗战的工业基地1937年7月7日,全面抗战爆发。
中国的工业主要分布在沿海沿江地区,受到日寇的严重威胁。
为了支持抗战,同时也防止工厂企业落入敌手,将工厂企业搬迁至内地继续生产刻不容缓。
因此,国民政府决定“将沿海或逼近战线之新式设备迅速内移,督促复工”,以“充分利用已有之机械以供内地建设,便可迅速成功,且可节省外汇”。
7月22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密令设立国家动员委会,负责领导工厂企业的内迁工作。
工厂企业的内迁分别在公营兵工企业和民营企业两条线展开,兵工企业由兵工署负责,民营企业则指定资源委员会召集有关部门会商办理。
一、兵工企业的内迁兵工企业的内迁从实施的时间来看,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937年9月至11月,第二阶段为1937年12月至1938年11月,第三阶段为1939年至1940年。
早在全面抗战爆发之前,兵工署就确立了在内地建立新的兵器工业中心的方针。
然而,这个方针在战前实施得并不理想。
全面抗战爆发后,兵工署根据国民政府在抗战布局上的既定方针,作出了两个决策:一是为坚持长期抗战,以四川重庆地区为中心建立中国新的兵工生产基地;二是为配合作战需要,以洛阳、汉阳、衡阳为中心,分别建立临近抗战前线的兵工生产厂。
为了落实这两个决策,兵工署即派遣技术司司长杨继曾入川考察,确定各兵工企业内迁地点以及所需资源情况。
首批搬迁的兵工企业中,上海炼钢厂1937年9月迁汉阳,济南兵工厂1937年9月迁西安,金陵兵工厂1937年11月迁重庆,巩县兵工分厂1937年11月迁四川泸县,军用光学器材厂筹备处1937年11月迁重庆(次年再迁昆明),巩县兵工厂1937年11月迁长沙,中央修械所1937年11月迁湖南衡阳。
从上述企业内迁的地区、时间和范围看,可以发现如下特点:1、都是受日寇直接威胁的企业。
因战事急需,兵工署严令各兵工企业必须坚持生产,“各厂非至不得已,不许作迁移之举”。
2、搬迁时间明显迟于8月已进入高潮的民营企业内迁,基本上是在日寇迫近之时才撤离的。
抗战时期国民党军事优抚评析
专题研究优抚,是指一国人民对本国军队的拥护和爱戴以及其政府和人民对烈属、军属、在职军人、残废军人等的优待和抚恤。
它是一个国家兵役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军事现代化的必要保证。
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的军队优抚是我国优抚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而目前相关的著作和论文大多停留在对抗战初实施优抚的原因分析和战时优抚法规的制订过程等方面的介绍上,缺乏更深层度的对抗战优抚专题的发掘与研究,尤其对抗战优抚最终失败的原因考察上缺乏有说服力的阐述。
笔者不揣浅陋,就以下几点认识就教于各位专家读者。
一、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优抚业务开展的几个阶段(一)卢沟桥事变至国民党政府退守武汉,是优抚业务陷于停顿的时期。
抗战全面爆发后的1937年和1938年,战场形势变化相当快,东南地区迅速沦陷,正面战场伤亡巨大,1935年4月颁布的《陆军战时抚恤暂行条例》等法规已无法适应战争形势下的需求。
但掣肘优抚的还是体制方面的因素,当时优抚业务统一归1935年3月设置的军事委员会铨叙厅抚恤科办理,各省并无垂直下属机关(1);其恤金发放名目仅限于对抗战前诸役伤亡军人及家属的抚恤;经费原由财政部统一预算和管理,地方政府筹款垫付受恤人后再由国家财政专款项下支解抵付。
战争爆发后各地方政府无款可筹难以应付日益增长的请恤要求,原有体制日显困窘。
亟需成立专门军事优抚行政机关,推进实施新的抚恤业务。
(二)国民党政府退守武汉到1939年底抗战相持阶段到来,是优抚制度化建设的初期。
1938年3月国民政府在武汉召开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通过的宣言和《抗战建国纲领》对军事优抚予以高度重视。
明确规定,要“抚慰伤亡官兵,安置残废,并优待抗战人员之家属,以增高士气而为全国动员之鼓励”(2)。
1938年6月30日蒋介石签发《军事委员会公布抚恤委员会组织条例训令》,特设了“抚恤委员会”这一机构,专门负责办理优恤伤亡官兵并救济其遗族的事宜,“下设办公室和第一、二、三处,各处下设若干科分掌业务”(3)。
四川抗日调研报告的总结
四川抗日调研报告的总结经过对四川抗日调研的全面了解和深入研究,总结如下:四川是中国西南地区的重要省份,其在中国抗日战争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本次调研主要围绕四川抗日战争的历史背景、抗战时期的军民生活、抗战遗址保护与纪念活动等方面展开,目的是了解四川在抗日战争中的贡献、抗战影响以及相关纪念工作的开展情况。
首先,我们了解到四川在抗日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四川成为中国抗日战争的重要后方基地。
经过多方调查和研究,我们发现,四川在抗战期间为中央抗日军总部、重庆国民政府等机构提供了稳定的后方支持,同时还承载了大量的难民和伤亡士兵的疏散和疗养任务,为战争的胜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其次,我们关注了四川抗战时期的军民生活情况。
通过与当地的老兵和幸存者的交流,我们了解到在抗战时期,四川省民众并肩作战,共同抵御日本侵略者。
为了支持战争,他们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和努力。
在艰苦的条件下,四川人民坚韧不拔,发扬抗战精神,自发组织抗日义勇军和抗日救亡组织,并积极支持抗日战争的开展。
这种坚毅的精神和行动对抗日战争的胜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另外,我们深入调研了四川抗战遗址保护与纪念活动的情况。
抗战胜利后,为了对抗日战争的英勇精神进行永久纪念,许多抗战遗址在四川进行了保护工作,并且逐渐成为了旅游景点和教育基地,向人们展示了那段惨烈而伟大的历史。
我们参观了一些著名的纪念馆和遗址,比如抗日名将白崇禧故居、抗日烈士陵园等,并了解到四川省政府和相关机构对这些遗址进行了积极的保护和利用。
综上所述,四川在抗日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军民在艰苦的条件下坚持抵抗,奋勇杀敌。
目前,四川省政府和相关机构对抗战遗址的保护和纪念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一些重要的抗战遗址保护不够到位,相关纪念活动欠缺宣传力度等。
因此,我们建议四川相关部门加强对抗战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加大对抗战历史的宣传和教育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铭记抗战的历史,传承抗战精神,为建设美好的未来贡献力量。
国民政府与抗战时期的军人优抚_江红英
国民政府与抗战时期的军人优抚江红英内容提要 在抗战这一特殊时期,国民政府为了抗战的需要,针对军人和军人家属,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军人优抚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3项内容:一是军人的伤亡抚恤;二是优待军人的措施;三是优待军人家属的措施。
这些政策和措施内容繁多,目的在于安抚军人及其家属,支撑抗战。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这些政策和措施却打了折扣。
关键词 国民政府 抗战 军人优抚1936年3月1日国民政府实施的《兵役法》规定,兵役分常备兵役和国民兵役两种:“常备兵役分为现役、正役、续役。
平时征集年满二十岁至二十五岁之男子,经检定合格者,入营服现役,为期三年,除上等兵及特种、特业兵外,均满二年归休,轴重运输兵满半年得归休。
正役以现役期满退伍者充之,为期六年,平时在乡应赴规定之演习,战时动员召集回营。
续役以正役期满者充之,其役期自转役之日起至满四十岁止”;“男子年满十八岁至四十五岁,在不服本法所定之常备兵役时,服国民兵役。
平时受规定之军事教育,战时以国民政府之命令征集之。
”①根据《兵役法》的限定,军人这一概念除包含上述常备兵役和国民兵役人员外,还包括军法官、军用文官、军用技术人员、政治训练人员等。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军人优抚政策即针对上述人员而定,其中最重要的举措体现在伤亡抚恤与各项优待军人及其家属的措施上。
一 伤亡抚恤北洋政府时期已经相当关注军人伤亡抚恤问题,颁布有《陆军平时恤赏暂行简章》、《战时陆军恤赏简章》等法规。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又专门在军事委员会下设立抚恤委员会管理军人优抚事务,各省也相应设有优抚处。
全面抗战爆发以前,国民政府分别于1934年8月16日颁布了《空军抚恤暂行条例》,1934年10月16日颁布了《陆军平战时抚恤暂行条例》,1935年1月31日颁布了《海军平战时抚恤暂行条例》。
②上述这三个条例是全面抗战爆发后军人伤亡抚恤的基本依据。
但随着抗战进入长期持久状态,原有条例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所以国民政府于1940年9月27日修正了《陆军抚恤暂行条例》,于1942年4月22日修正了《海军抚恤暂行条例》。
关于川军抗日的社会实践心得体会
关于川军抗日的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在抗日战争期间,川军是中国抗日战争的重要力量之一。
参与川军抗日斗争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一些社会实践的心得体会。
首先,川军的抗日斗争不仅仅是一场军事战争,更是一场全民抗战。
在抗日战争中,川军尽管面临着来自日本侵略者的强大敌人,但他们始终坚守抗日民族大义,以保家卫国为己任。
不仅军事人员,还有各行各业的民众都积极投入到抗战的行动中,展现出了川军抗日的集体实践意义。
其次,在抗战过程中,川军始终坚持民族团结的原则。
由于地理环境的特殊性,四川作为一个民族多元的省份,川军面临着多民族、多文化的复杂局面。
然而,川军凭借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地实现了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协作。
无论是汉族、藏族、羌族等各民族士兵,还是各地民众,他们都紧密团结在一起,以团结的力量对抗共同的敌人。
此外,川军的抗战斗争也不仅是在战线上的战斗,还包括了在后方的社会实践。
川军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种军政、救济、抗战宣传等社会工作,为战斗提供了充足的物质和精神支持。
比如,川军通过捐赠物资、义务劳动、募集战争经费等途径,为抗战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同时,川军还积极开展抗战宣传活动,通过海报、刊物、广播等方式,向民众传播抗战的意义和号召,激发起更多人参与到抗战实践中来。
总结起来,川军抗日的社会实践心得体会是:全民抗战、民族团结和社会参与是抗日战争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
川军以实际行动诠释了这些理念,展现了他们坚决抵抗侵略的勇气和智慧。
这些实践心得不仅是抗战历史的宝贵财富,也对我们当代社会的发展具有深刻启示和借鉴意义。
只有通过全民参与、团结一心的社会实践,我们才能够战胜困难,实现民族的复兴和社会的进步。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陆军抚恤机构初探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陆军抚恤机构初探李 翔 内容提要 抗战初期,随着战场伤亡的迅速扩大,国民政府陆军抚恤机构急需健全。
为此,国民政府从中央、军队、地方三个层面,对抚恤机构进行了充实与组建。
伴随机构的逐步健全,抚恤比例明显上升,激励了官兵和民众的抗战斗志;抚恤观念相应发生转变,带动了积极抚恤业务的开展;与地方的业务联系也得到了加强,促进了各级地方政府对抚恤事务的重视,为抗战的坚持和胜利作出了一定贡献。
不过,因各种因素的交错作用,至抗战后期起,军人抚恤运行的不良征兆亦已开始显现,这表明国民政府的政权运作出现了严重问题。
关键词 抗日战争 国民政府 陆军 抚恤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为抚慰伤亡官兵,安置残废,并优待抗战人员家属以增高士气,而为全国动员之鼓励,从中央、军队、地方三个层面,对抚恤机构进行了组建与充实。
对于这一重要问题,目前学术界尚缺乏专门的研究。
①本文拟就陆军抚恤机构的重构原因、措施、效用、存在的问题等作一初步探讨。
弄清这一问题,有助于从另一个侧面来理解国民政府为调动全国抗日资源,以争取①涉及这一问题的相关著作有:《中国近现代社会与民政》(敖文蔚著,武汉大学出版《中华民国史公职志(初稿)》(“国史馆”中华民国史公职志编纂委员社1992年版)、《抗战时期的国军人事(1937-1945)》(张瑞德著,会编,台北《国史馆》1990年版)、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3年版)。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陆军抚恤机构初探抗战的胜利所作出的努力。
因各种因素的交错作用,至抗战后期起,军人抚恤运行的不良征兆亦已开始显现,由此又可以窥视国民政府政权运作中出现的严重问题。
一 缘由抗战初期,国民政府的陆军抚恤机构依旧停留在内战体制之中,亟需转变角色。
1927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伊始,陆军抚恤事项由军事委员会军政厅恤赏科主管。
1928年10月,军政厅由军事委员会转隶行政院,并由厅改部。
同年12月17日,《陆海空军抚恤委员会组织条例》颁布,但该组织最终并未成立。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对军人及征属的优抚政策探析——以四川地区为中心的考察
the.madequacies and tlle result.mg reasons. Key words:Kuomintang Govemment
milita巧comfort policy
Sichu锄
militaly Amti-J印anese W打
II
剐菁 优抚,优待和抚恤的简称,是指国家和社会对为人民利益做出牺牲或
1
斗,并将克扣抗属的连年积谷放帐取利"。①军人处境悲苦,抗属社会处境堪忧, 国民政府的威信受到削弱,如何妥善安抚这些伤残军人及家属成了重要的政治、 社会问题。
正因为四川在抗战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抗战作出了巨大牺牲和贡献,
而目前国内外对以四川地区为中心,研究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对伤残军人及遗族
抚恤的状况及其利弊得失的相关论文较少,这些为数不多的相关著作和论文大 多仅是对战争初期实施优抚政策的原因进行分析以及对抗战时期国民政府颁布
同时,对伤残军人及其遗族的抚恤与军队的战斗力和长远发展密切相关, 总结抗战时期该项事业的经验教训,对新时期军队的建设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 义。
Ⅷ‘四川潼南钟风翔为恳饬发给征属优待食谷由'(1948年7月29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 一.2880.转引自李翔:‘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强化军人抚恤制度之原因,,‘二十一世纪)2006年6月.总 第5l期,第l页。 t沈阳:‘抗战时期四川拥军优抚政策述评'.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5月. 铆李翔:‘南京国民政府军队抚恤制度研究'。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5月. o姜迎春:‘由救恤到保障: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伤残军人的服务型抚恤探析一以国统区荣军教养院为中心), 载‘民国档案),2omfort and compensate policy a de诅iled presen僦0n
全面抗战前中国军事优抚考评
全面抗战前中国军事优抚考评作者:杜乐秀来源:《知与行》2015年第05期[摘要]中国军事优抚的历史几乎与战争一样悠久,但近代以前,中国在军事优抚上一直侧重于对伤残、阵亡将士及其家属的抚恤,重死而不重生,重恤而不重抚,相关的军事优抚法规也不健全。
直到晚清才开始有所更易,在借鉴西方近代优抚制度的基础上,中国的军事优抚制度有了新变化,不仅制颁了一系列优抚法规,而且也切实对一些伤残阵亡士兵及家属予以了优抚,在优抚工作上,无论从范围、力度还是扶助的对象上都有了一些新的气象。
中华民国建立以后到全面抗战爆发前,由于战争频仍,牺牲颇重,使得无论是国民政府还是北洋政府都非常重视军事优抚,不仅使原有的优抚法规进一步完善,而且优抚机构也有了一定的改进,但此时的军事优抚依然存在重恤不重抚、重兵不重属等弊端,但却为抗战时期进一步完善军事优抚机构和制度,顺利实施优抚,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战争;军事优抚;全面抗战前[中图分类号]E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5)05-0075-04战争是人类恒久的话题,战争与人类历史相伴而行。
有战争,就会有军人出征和军人的牺牲与伤残,因而也就有牺牲将士与伤残军人及对其家属的优待抚恤问题。
故战时军人(包括阵亡将士、伤残军人)及其家属的优待抚恤等,可说是一切政府所面临的普遍问题。
战争常有,优抚问题常有,而对征属之优抚却并不一定常有。
在卷帙浩繁的古代史籍中,可以被称为军队优抚待遇特别是对征属优抚的事项的记载几乎大都是草草几笔,很少有专门的记述。
有学者认为:“我国的优抚制度历史悠久,对军人的抚恤孕育于原始社会末期,诞生于奴隶社会时期,发展于封建社会阶段,成熟于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1]但据考证,只有到了近代,特别是晚清时期,西方列强纷纷入窥堂奥,为了御辱图强,驱策将士冒锋镝于战阵之间,晚清政府在借鉴西方一些主要国家的军事优抚制度的基础上,并根据本国军队编制等实际,制定出一些相应的法规,才使中国军事优抚开始形成制度。
浅谈抗战时期四川地区“抓壮丁”现象
抗战与民众动员——以四川省战时乡村服务团为中心考察
烟台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吐谷浑民族关系探析姓名:刘楠楠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专门史
指导教师:崔明德
2011-03
摘要
吐谷浑是我国古代西北地区重要的少数民族,由于其建国时间长,所历朝代多,它与周边政权的关系就显得极为复杂。本文试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和探讨吐谷浑政权与中原政权及吐蕃的关系。
The Tuyuhun Regime was ruined by its strong neighbor, the Tubo Regime. The writer makes an analysis on the facts of its fall.
Key Words: Tuyuhun, Xiqin, the Northern Wei, the Sui and the Tang Dynasties, Tubo Regime, Relationship
6.田枫对“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思想的科学解读[学位论文]2005
7.陈波抗战前南京政权之政治合法性研究——以福建事变、两广事变、西安事变之舆论为中心[学位论文]2009
8.张先友论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基本经验[学位论文]2005
9.余保银论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内在依据[学位论文]2008
随着新兴奴隶制政权吐蕃在青藏高原的崛起,吐谷浑政权逐渐衰落,疲于应对,最终国被吐蕃所灭;归附唐朝的吐谷浑部成为唐王朝的附属,被唐朝作为阻挡吐蕃东进的屏障。随着唐在对吐蕃作战中的失败,吐谷浑复国希望破灭,这部分吐谷浑人慢慢融入中原地区的生活并逐渐被汉化,成为今天汉族的一部分;而归附吐蕃政权的吐谷浑人则与当地的居民在一起逐渐融合,共同构成了今天的藏民族。
国家统一与地方政争:以四川“二刘大战”为考察中心
National Unification and Regional Political Conflicts 作者: 黄天华[1]
作者机构: [1]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成都610068
出版物刊名: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94-101页
主题词: 四川军阀;二刘大战;地方政争;国家统一
摘要:1932年10月,四川爆发了“二刘大战”。
大战期间,徐向前、张国焘领导的红军趁
势进入川北,南京国民政府也积极介入四川政局,四川因此变成了国民党、共产党和地方军阀
相互竞逐的舞台,几方势力纠缠互动、此消彼长,对日后的四川乃至全国局势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四川也因此成为全国舆论关注的焦点。
深入分析此次大战中各方的计虑所在以及全国舆论
的关切与期待,当能更深刻地展现南京政府领导的“国家统一”运动所遭遇的困境、挑战及其
后续影响。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田赋粮食督导体制研究——以四川省的构建与运行为中心
作者: 陈海懿;张生
作者机构: 南京大学历史学院
出版物刊名: 求索
页码: 157-161页
年卷期: 2016年 第1期
主题词: 田赋粮食督导体制;田赋征实;国民政府;四川;抗战时期
摘要: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实施“粮政”,推行田赋征实。
与田赋征实相配套的一系列措施中,田赋粮食督导体制是重要一环。
田粮督导体制利于田赋征实的实现,尤其是该体制在四川的构建与运行,不仅保证了川省田赋征实的高效益,更实现了战时的军粮民食供应。
作为战时举措的田粮督导体制发挥了其在特定时期的功效。
抗战与民众动员——以四川省战时乡村服务团为中心考察的开题报告
抗战与民众动员——以四川省战时乡村服务团为中心考察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二战期间,中国作为同盟国之一参与了对日本的抗战。
战争对于中国的影响是深远的,而战争胜负的关键在于民众的动员和支持。
在全国范围内,各地采取了各种措施来加强民众动员,其中包括成立军民合作组织和战时乡村服务团,以此来增强地方经济和军事实力。
四川省作为抗战的重要战场,民众动员也是其成功抵御日军入侵的关键之一。
因此,研究四川省战时乡村服务团对于探究当时的社会制度和政策有着重要意义。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本文以四川省战时乡村服务团为中心,探讨其在抗日战争中的作用和地位,研究其组成、活动和成果,并分析其对于当时社会制度和政策的影响,从而提供一个细致全面的了解四川省抗战时期组织民众动员和军民合作的实践,并为今后的相关研究提供借鉴和启示。
三、研究内容本文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 四川省战时乡村服务团的组成和历史背景:介绍该服务团成立的背景及其组织形式、任务和历史演变。
2. 服务团在抗战中的活动:阐述服务团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组织农民生产、军需物资筹备、宣传动员等方面,探究服务团在社会动员和战争胜利中的作用。
3. 服务团对当时社会制度和政策的影响:分析服务团的成效和影响,探究其在推动当时新型农村发展、推进城乡融合、改变旧有社会制度等方面发挥的作用。
四、研究方法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和实地调研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
在文献研究方面,搜集、整理和分析相关文献,包括政府文件、历史资料、专业学术文献和相关统计数据等;在实地调研方面,赴四川省考察服务团活动的遗迹和相关历史场所,了解当地人口、社会、经济现状和历史变迁情况,以此为基础对于相关纪录材料的解释和分析。
五、预期贡献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提供一个详细的研究四川省战时乡村服务团的现状,特别是其在抗日战争中的作用和地位方面的研究,为完善中国抗日战争的研究提供新的思路。
同时,本文的研究成果有助于掌握当时政治、经济、社会背景,为推动当代社会发展提供可供借鉴的经验。
国民政府对抗战时期伤亡官兵的抚恤——基于制度层面的考察
国民政府对抗战时期伤亡官兵的抚恤——基于制度层面的考
察
邓长山
【期刊名称】《新乡学院学报》
【年(卷),期】2022(39)11
【摘要】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为了抚恤战争期间受伤官兵以及阵(死)亡官兵遗族,增设了抚粮代金,改善了恤金给与办法,发放了一次特恤金,发放了胜利恤金与抚慰金。
为了规范恤政办理工作,国民政府派遣视察员对该项工作进行视察。
由于国民政府代表的是地主阶级、买办性的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在恤政办理的过程中存在着恤金发放向高级军官倾斜、恤金漏发等问题,致使这项工作的激励和抚慰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总页数】7页(P53-59)
【作者】邓长山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历史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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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抗战时期国民政府迁移对抗战局势的影响
4.近代中国司法发展的新诠释——谢冬慧《中国刑事审判制
度的近代嬗变:基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考察》读后5.对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劳工伤亡抚恤政策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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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对川军退、除役官兵安置问题
浅析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对川军退、除役官兵安置问题
李飞燕
【期刊名称】《文史杂志》
【年(卷),期】2014(000)005
【摘要】抗日战争时期,四川作为大后方,为抗战的最终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
抗战八年中,川军伤亡人数约为正面战场抗日军队的五分之一,其参战人数之多、牺牲之惨烈居全国之首。
由于川军伤残人数巨大,对退、除役官兵安置问题便成为国民政府军抚政策的一项重要工作,而且具有典型意义。
本文针对该问题梳理相关史料,并客观地进行了分析,力求在此问题上有更深入的认识和研究。
【总页数】3页(P26-28)
【作者】李飞燕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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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关于裁减公务员开发西北问题的讨论 [J], 刘进
3.抗战初期人口西迁大潮及国民政府的安置措施 [J], 吴丽华;邢丽雅
4.抗战期间国民政府援越抗战政策的变化及原因初探 [J], 陈美娟
5.全面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对归国留学生的安置 [J], 魏善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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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抗战时期军事优抚评析———以四川地区为中心的考察沈 阳内容提要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对军事优抚给予了高度重视,尤其在军事优抚的制度化建设方面取得了相当成绩,不仅成立了专门的优抚行政机构,制定了系统化的优抚法规条例及实施细则,还动员社会各阶层赞助优抚支持长期抗战,使军队旧有优抚的落后面貌得到改观。
在激励军队士气,提高部队战斗力,保障大后方战时兵役的开展等方面都起到积极作用。
然而,由于社会条件的制约,当时的军队优抚在根上未脱旧有优抚模式的窠臼。
关键词 抗战时期 国民政府 优抚优抚,是指一国人民对本国军队的拥护和爱戴以及其政府和人民对烈属、军属、在职军人、残废军人等的优待和抚恤。
它是一个国家兵役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军事现代化的必要保证。
抗战时期的国民政府军队优抚是我国优抚发展的一个关键的时期,也是中国优抚事业由传统转向现代的重要时期,值得我们重视和研究。
而目前相关的著作和论文①大多停留在对战初实施优抚的原因分析和战时优抚法规的制订过程等方面的介绍上,缺乏・321・①涉及该问题的著作有孟昭华:《中国民政史稿》,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敖文蔚:《中国近现代社会与民政》,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刘国林著:《中国历代优抚》,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年版;张瑞德:《抗战时期的国军人事》,“中研院”近代史所1993年版。
论文有徐旭阳、张泰山:《抗日战争时期湖北后方国统区优抚工作考察》,《孝感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任同芹:《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军人社会保障》,《许昌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李翔:《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强化军人抚恤制度之原因》,孤独书斋http :///收集整理。
更深层次的对抗战优抚专题的发掘与论述。
另外作为抗战时期的战略大后方和兵源补给地的四川地区①,当时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在实施国民政府优抚政策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
以此作为个案进行考察当具典型意义。
笔者不揣浅陋,就以下几点认识就教于各位专家学者。
一 优抚业务实施过程中呈现的特点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先后在四川地区征集壮丁约3025000余人补充前线,其数量为全国各省之冠,占全国同期实征壮丁数的1/5强。
②抗战期间出川官兵阵亡263991人,负伤356267人,失踪26025人,共646283人,伤亡人数约为全国1/5。
③1947年仅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联合勤务总司令部抚恤处统计编纂进《中华民国忠烈将士名录》的川籍将士就有64479人。
李宗仁在回忆录中言到:“抗日八年,川军的牺牲相当大,抗日卫国之功,殊不可没。
”④对于该地区出征将士及其家属的优抚受到国民政府的高度重视。
当时的优抚呈现出以下特点:(一)由政府主导自上而下推进优抚的色彩明显。
国民政府除在军事委员会下设置“抚恤委员会”专理军人及其遗族抚恤外,还・421・《抗日战争研究》2008年第2期①②③④四川省成都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成都文史资料选辑》(纪念抗战胜利五十周年)专辑之三,1998年,第70—71期。
王斌:《四川现代史》,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00页。
《民国川事纪原》,《档案史料与研究》1994年第4期,第85页。
抗日战争爆发后,蒋介石为分化四川军阀势力,于1939年将今甘孜、阿坝、凉山、雅安诸地区划为“西康省”,同时改重庆为直辖市,与四川省平级。
为不使政区变动影响对这一时期四川军事优抚的系统考察,本文所涉及的四川地区范围包括四川省、西康省和重庆市三个行政区域。
颁布大量的优抚法规条例指导抚恤实践。
①据当时《四川省财政汇编》载:1937年到1939年四川共发放抚恤款312637元。
《四川民政统计》载:1938年到1941年,四川籍抗日官兵伤亡受恤总人数为29693人,其中官佐2136人,士兵27557人。
这期间的1939年,抗日阵亡官兵1128人,核发恤金240980元;受伤官兵4人,核发年抚金720元。
1942年社会部伤亡官兵请恤调查表载:“四川籍阵亡官兵988人,负伤官兵416人,按规定标准发给恤金。
”受抚恤之川军将领刘湘、饶国华、王铭章、李家钰等,按原军阶追赠一级,发给治丧费。
1941年2月军政部成立了四川荣誉军人管理处,下分片设立管理所。
各荣教院均内设总务、教导、治疗、工艺、军需、副官等股室,所收人员按连(区)队编制管理。
接收残废军人入社,从事业务经营。
1943年8月,国民政府在江油县武都镇成立军政部荣誉军人江、彰、平、北区屯垦总队,下设1个特务区队、2个大队、8个中队、6个分队,从垦伤残官兵7072人。
②・521・国民政府抗战时期军事优抚评析①②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四川省志・民政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国民政府先后颁布了《国民政府公布陆海空军奖励条例令》、《军事委员会修正陆海空军勋赏条例》、《国民政府公布特授空军将士复兴荣誉勋章令》、《军事委员会公布华胄荣誉奖章给与办法训令》、《军令部抄发勋章颁给条例及其施行细则草案训令》、《军事委员会公布陆海空军武功状给予办法训令》、《军事委员会新增忠勇忠勤忠贞三种勋章颁给准则及佩带法训令》、《军事委员会关于各级军官佐佩带勋奖章训令》、《国民政府公布空军勋奖条例》等军事奖励条例;制订了《抗敌殉难忠烈官民祠祀及建立纪念牌坊办法大纲》、《忠烈祠设立及管理办法》、《抗敌殉难忠烈官民入祀忠烈祠仪式》、《褒扬抗战忠烈条例》、《抗战阵亡将士定期祭慰办法》、《海陆空军抗战阵亡官兵荣哀状颁给办法》、《国殇墓园设置办法》等军事褒扬法则;修订了《陆军伤亡抚恤条例》、《海军伤亡抚恤条例》、《空军伤亡抚恤条例》;优待征属则制定了《应征新兵及其家庭鼓励办法》、《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办法》、《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条例》、《优待抗敌军人家属恳亲周劝募金钱物品暂行办法》、《抗敌军官佐属慰问办法》等。
1939年12月,经四川省务会议通过,成立“四川省优待出征军人家属事业管理委员会”,由四川省主席兼任主任委员,四川省军管区司令部主管优待业务。
各县、市于1938年3月后,陆续成立“出征抗敌军人家属优待委员会”,由县市长兼任主任委员,民政、兵役(或军事)科科长和当地士绅3—4人任副主任委员,下设总务、调查、经济、审核四组,负责对出征抗敌军人家属的调查、慰问和优待金(谷)的筹集保管、发放工作。
各乡镇优待分会也先后成立。
(二)对多种抚恤样式的结合进行积极探索,表现出务实的态度。
四川省军管区司令部1943年度《业务概况》优待部分就多少反映了当时综合抚恤的概况。
其中既有分发钱物的消极抚恤,也有组织生产使其能够自食其力的积极抚恤。
在注重对受恤人进行物质利益补偿的同时又考虑给予他们的司法权益以保障。
如荣誉优待:对征属社会优待,如欢送壮丁集会、端午、中秋、年节的慰问馈赠及征属代表的表扬鼓励等,本年度全川三分之二以上县市,均已实施。
权益优待:本年度征属申请或申诉之文,受理2135件。
其中:属于司法诉讼方面占60%;属于行政诉讼方面占40%。
在司法诉讼方面:田房租佃占40%,田房买卖典当占10%,债务占20%,婚姻占10%,其他占20%;在行政诉讼方面:控告保甲人员侵蚀优待占40%,控告县政府占10%,请求入学和办征属子弟学校各占3%,请求办理征属工厂占4%,请求救济占5%,请求免税占5%,其他占30%。
救济优待:优待金谷之筹集,各县市除少数捐募外,仍以积谷随粮附征。
照第534次四川省务会议的决议,每年分两次发放优待,一次发谷二市石或代金。
但因地方肥瘠不同,标准极不一致。
郫县、双流、新都三县,一年发三次6市石,或一年发四次8市石;苍溪、汶川、黔江三县,一年发50元或100元。
生产优待:组织设立工厂、合作社、优先吸收征属入厂、入社生产。
据・621・《抗日战争研究》2008年第2期1945年四川省社会处统计,成都、重庆、巴县、北碚、荣昌、泸县、南溪、筠连、中江、绵阳、丹棱等11市县先后成立征属工厂、合作社18家,职工289人,其中征属284人占98%。
这些征属工厂、合作社,均于战后的1946年结束。
(三)能够随实际情况的变化做出适当调整,具有一定灵活性。
针对农村中因大量征兵劳动力减少而造成的征属家庭困难,1941年四川省政府转发军政部8月公布的《征属田地义务代耕办法》,各县市政府都成立代耕大队帮助其恢复生产。
大足等县以县为单位组织代耕大队,由县长兼任大队长;江油、仁寿等县以区为单位组织代耕大队,由区长兼任大队长。
凡春耕、夏锄、秋收、冬藏诸事,由队长率保甲指定的居民为队丁,轮流自带农具为出征家属代耕,不接受任何招待和需索。
由于物价上涨,法币贬值,四川省政府1942年报经国民政府批准,各类年抚金加一倍发放。
1944年国防部规定,年抚金按原标准再加两倍发放,从抗战接近尾声的1945年起,按提高标准的伤亡恤金给与表规定执行。
恤金种类抗战前原只有一次抚金和年抚金两种,自1944年起增设特恤金和救济费,1945年增列公粮贷金。
抗战胜利后,1946年对抗战期间因战、因公阵亡官兵给恤有案者,不论给恤已否满届,一律按原职级给其遗族发放一次性特别恤金,最高(上尉)法币30万元,最低(二等兵)2.6万元。
同年,发给一次性“胜利恤金与抚慰”,其数额法币1750元至10万元不等。
共发放抗战阵亡官兵遗族三次特别恤金。
从1945年起,按年发放抚恤公粮7.2石(折代金7.2万元)。
(四)国民政府为开辟新的优抚资金筹措渠道进行了努力。
当时征集方式主要有:11征收优待金;21征收缓役金;31附征宴席捐;41附征娱乐捐;51提拨违反兵役罚款;61提拨逆产、汉奸财产、敌货及资敌物品罚金;71提拨公产公款;81提拨积谷;91提拨・721・国民政府抗战时期军事优抚评析济金;101提拨已停止支付的事业专款;111提拨专设工厂的纯利;121募捐会祀财产;131募捐公族财产;141募捐殷商富户;151其他劝募捐输。
①另外还通过利用其驻海外的侨领馆的影响,积极推动当地华人华侨慷慨捐款。
各地华侨捐献的款项有:慰劳金、救济款、寒衣款、慈善款等等。
1937年至1939年新加坡华侨筹赈总会所收华侨捐款数字,依次为3806.6万余元、7314.5万余元、8853.4万余元。
国民政府侨务委员会公布1940年至1945年各年收到华侨的捐款依次为:12380.5万元、10648.1万元、6967.7万元、10226.5万元、21237.4万元、58425.1万元。
为响应祖国“完成前线将士50万件寒衣”的号召,新加坡、菲律宾、仰光、泗水、旧金山、加拿大、古巴和南非约翰内斯堡的侨胞陆续捐款210余万元。
②血浓于水的经济支持在相当程度上保证了国内战时优抚事业的开展。
二 抗战时期优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抗战时期,优抚在运作中也出现了大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