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槽)人工挖土施工工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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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土施工工艺标准

人工挖土施工工艺标准

人工挖土施工工艺标准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及一般构筑物的基槽和管沟人工挖土施工。

二、施工准备(一)机具设备铁镐、铁锹、手推车、风镐、空压机、钢尺、坡度尺、小线、梯子、测量仪器、土方密度检查仪器等。

(二)作业条件1.土方开挖前应详细查明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

对位于基坑、管沟内的管线和相距较近的地上、地下障碍物已按拆、改或加固方案处理完毕。

2.建筑物、构筑物或管沟的定位控制线、水准基点已测设完毕,并经预检合格,已放好开挖灰线。

3.基坑(槽)、管沟位于地下水位线以下时应提前降水,将水位降至开挖底面下500mm时方可进行土方施工。

4.在城市施工要做好交通疏导方案,并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应根据场地情况合理安排施工便道、土方存放点、运输方式和支护方案。

5.夜间施工,施工场地应安装照明设施,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三)技术准备编制人工挖土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三、操作工艺(一)工艺流程(二)操作方法1.测放开槽线基坑、基槽尺寸应满足结构和施工要求。

当基底为渗水土质,槽底尺寸应根据排水要求和基础模板设计所需基坑大小而定。

一般基底应比基础的平面尺寸增宽0.5~1m。

当不设模板时,可按基础尺寸和施工操作工作面、最小回填工作宽度要求确定基底开挖尺寸。

不加支护的基坑、基槽应根据土质条件、基坑深度、施工方法等确定边坡坡度。

当为无水基坑,且土层构造均匀时,边坡值可参照表1确定。

表1 深度在5m内的基坑、基槽(管沟)边坡的最陡坡度注:在软土沟槽坡顶不宜设置静载或动载;需要设置时,应对土的承载力和边坡的稳定性进行验算。

2.开挖、出土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土方开挖的分层深度不宜超过0.5m,多人分段开挖时,施工层面间应留出一定的安全距离。

边坡应随挖随修整,不加支护放坡开挖的基坑,应每隔5m设坡度尺,随时检查开挖坡度是否正确。

挖基坑(沟槽)土方施工

挖基坑(沟槽)土方施工

挖基坑(沟槽)土方1、机械挖土1.1 工艺流程测量放线→分层开挖→降、排水→边坡修整或支护→基底整平→验槽1.2 施工要点(1)机械土方开挖应根据工程规模、土质情况、地下水位高低、施工设备条件、进度要求等合理选用挖土施工机械,以充分发挥机械效率,节省费用,加速工程进度。

一般深度不大的大面积基坑开挖,宜采用推土机推土配合装载机装车运土的方法;对长度和宽度均较大的大面积土方一次开挖,可用铲运机铲土;对面积较大且深的基坑,常采用液压反铲挖掘机开挖;挖高于挖掘面的土石方,常用液压正铲挖掘机开挖;在地下水位以下不排水挖土,可采用拉铲或抓铲挖掘,效率较高。

(2)机械挖土应绘制详细的土方开挖图,规定开挖路线、顺序、范围、底部各层标高,边坡坡度,排水沟、集水井位置及流向,弃土堆放位置等,避免混乱,造成超挖、乱挖,应尽可能地使机械多挖,减少机械超挖和人工挖土。

(3)各种挖土机械应采用其生产效率高的作业方法进行挖土。

1)推土机开挖的基本作业是铲土、运土和卸土三个工作行程和空载回驶行程。

铲土时应根据土质情况,尽量采用最大切土深度在最短距离(6~10m)内完成,以便缩短低速运行时间,然后直接推运到预定地点。

一般采用下坡推土法,借助于机械自重增加推力向下坡方向切土推运,推土坡度控制在15°以内;或用并列推土法,几台推土机同时作业,减少漏失量;或用槽形推土法,重复连续多次在一条作业线上切、推土,利用逐渐形成的浅槽,在沟槽内进行推土,减少土从铲刀两侧散漏,以增加推土量。

2)铲运机以铲土和运土作业为主,施工时的开行路线,应视挖土区的分布不同,合理安排铲土与卸土的相对位置,一般采取环形或8字形开行路线;铲土厚度通常在80~300mm之间。

作业方法多采用下坡铲土、预留土埂的跨铲法;长距离挖运坚硬土时,多采用助铲法,另用1台推土机配合3~4台铲运机顶推作业,或两台铲运机联合作业的双联铲运法等强制切土,以提高工效。

3)正铲挖掘机作业方法多采用正向开挖和侧向开挖两种方式。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DBJ/T 61-29-2005 J10692-2006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DB2005-12-29 发布 2006-03-01 实施I建筑地基基础工程 施工工艺标准陕 西 省 建 设 厅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Construction Craft standard of building foundation主编部门:陕西省建设厅西省建设厅 实施日期:Construction Craft standardof building foundation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工艺标准DBJ/T 61-29-2005 J10692-2006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批准部门:陕 陕西省技术质量监督局2006年3月1日II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工艺标准Con on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发行开本:850×1168 1/32 印张:8.75 字数:235千字统一书号: 85369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回陕西省标办退换(邮政编码 710032)struction Craft standard of building foundati DBJ/T 61-29-2005J 10692 -2006*西安昭阳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印刷*2006年5月第一版 2006年5月第一次印刷印 数:1—5000册 本册定价: 40.00本套定价: 590.00 (共14册).07/(陕)002.b969版权所有 翻版必究III陕西省建设厅、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陕知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技术监督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各有关部门: 公办理建立发行和技术条文解释。

陕西省建设厅2005年12月29日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标准》(14项)的通陕建发 [2005] 189号局(建委、建设局)、质量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组织编制<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的通知》,由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陕西建工集团总司、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和西安四联智能技术公司共同主编的《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共计十四分项标准,已经省建设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审定通过,批准为陕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 /T61-29-2005至DBJ /T61-42-2005,依据《陕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土方工程施工工艺

土方工程施工工艺

人工挖土1 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坑(槽)和管沟等人工挖土。

2 施工准备2.1主要机具: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或20号铅丝等。

2.2作业条件:2.2.1 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2.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

2.2.4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2.2.5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面的50cm,然后再开挖。

2.2.6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3操作工艺3.1工艺流程: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分层开挖→修整槽边→清底3.2 坡度的确定:3.2.1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规定,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3.2.1.1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一1.0m;3.2.1.2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一1.25m;3.2.1.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一1.5m;3.2.1.4坚硬的粘土一2.0m。

3.2.2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

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1-1的规定。

3.3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开挖。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表1-13.3.1开挖各种浅基础,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

3.3.2 开挖各种槽坑:3.3.2.1浅条形基础。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是指在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要求,规定了施工工艺流程、操作规范、材料选用、施工方法等方面的标准。

一、基坑开挖工艺标准:
1. 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基坑开挖,确保基坑尺寸和形状符合设计要求。

2. 清理基坑内的杂物和泥土,保持基坑整洁。

二、地基处理工艺标准:
1. 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包括夯实、加固、填筑等操作。

2. 使用合适的机械设备进行地基处理,确保地基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三、基础施工工艺标准:
1. 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基础施工,包括浇筑混凝土、设置钢筋、安装模板等操作。

2. 严格控制混凝土的配合比、浇筑速度和浇筑质量,确保基础的强度和稳定性。

3. 安装钢筋时,采用正确的固定方法和间距,确保钢筋的嵌入混凝土内并能满足设计要求。

四、基础检查验收工艺标准:
1. 进行基础施工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工作,包括基础尺寸、平整度、强度等方面的检查。

2. 使用合适的检测设备对基础进行检测,确保其达到设计要求
和国家标准。

总之,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是为了保证地基和基础的质量和安全性,遵循规范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工程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基槽土方开挖施工

基槽土方开挖施工

基槽土方开挖施工由于本工程基础是在沟渠和田地上修建的,因此原路基土质比较松软,按施工设计图纸下挖50CM,采用反铲式挖土机进行整体开挖,开挖时由西向东进行施工,基槽开挖到K550—1080米时,因设计变更整体在次20CM。

开挖土方堆放在基槽两侧,基槽排水采用明沟排水,保证基槽底部无明水,以防基槽被水浸泡。

施工要点:1、机械挖土前先绘制详细的土方开挖图,规定开挖路线、顺序、范围、排水沟位置及流向、弃土堆放位置等,避免混乱,造成超挖、乱挖、应尽可能的使机械多挖,减少人工挖方。

2、机械开挖土方时设有专人负责指挥,严格控制挖土标高,不得超挖。

人工清土应与机械挖土同时进行,以便利用挖土机将清理出的土方清出基坑,减少人工清工的工作量。

3、测量人员必须在坑底设置标高控制桩,以控制坑底标高,防止超挖。

清土时坑底标高控制桩采用短木方,要求每隔2mx2m设置一个标高控制桩。

同时要求测量人员及时将边轴线放出。

4、人工清土时,必须根据测量人员所测的标高控制线,拉线清土找平。

第一步,可用尖头锹将余土清至基坑设计标高向上2〜5cm左右,第二步清土时,必须保证基坑内无明水,且清土必须采用平口锹进行,保证坑地平整、标高准确,且不得扰动基层土。

严禁在基坑内采用手推车运土。

6、为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的需要,可在距离基坑边1.5m处设挡水沟。

7、基槽挖土期间,应收听天气预报,一旦出现雨水天气,应将基槽底部及边坡及时用塑料薄膜或彩条布覆盖,以防槽底土层及边坡被雨水侵蚀,影响工程施工质量或造成边坡失稳。

8、当基槽底部有软弱土层时,应及时请监理到现场确认,并采用人工开挖,并及时办理签证。

超挖部位根据设计要求作如下处理:用砂石回填至基础底标高,分层夯实。

质量要求1、认真控制土方的开挖深度,确保基底标高的准确,严防基底土层被扰动。

人工清土时必须分层进行,严防超挖,一旦基底土层被扰动,应及时汇报,必须将扰动的土方清出,并请监理验收后。

基坑土方(人工)开挖及回填技术交底

基坑土方(人工)开挖及回填技术交底

基坑土方(人工)开挖及回填技术交底亲爱的朋友,上文已完,为感谢你的阅读,特加送另一篇范文,如果下文你不需要,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矿井水灾事故专项应急演练方案1 应急演练目的、意义和目标1.1应急演练目的①评估我矿水灾事故的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我矿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②评估我矿在发生水灾事故时的应急能力,识别处理水灾事故的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水灾事故应急救援中的组织协调问题;③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水灾事故应急预案及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④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1.2应急演练意义:为了进一步增强煤矿应对水灾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协调作战能力,提高米田煤矿的应急救援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米田煤矿特组织本次应急救援演练。

1.3应急演练目标1.3.1 报警当发生水灾事故时,由现场施工单位当班第一责任者采用电话报警的方式进行报警。

1.3.2接警处警调度室接到事故报警后,调度室调度员立即向当天矿值班长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矿长)汇报,同时通知水灾应急演练指挥部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根据指挥部意见,启动水灾应急救援预案。

1.3.3 应急指挥①基层单位:一旦发生矿井水灾事故,现场施工单位立即成立水灾事故现场处置小组,掘进队当班第一责任者为小组长。

②矿级应急指挥: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警后,矿成立矿井水灾事故应急演练小组,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1.3.4 应急行动①基层单位应急行动现场组织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离至安全地点。

模拟底板涌水的疏、排;②矿级应急行动矿调度室通知相关泵房,由开泵人员立即开动工作、备用水泵开始排水;同时检查检修水泵的完好状况,保证检修水泵能够随时投入运转。

2 应急演练原则①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

②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③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

(完整word版)土石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完整word版)土石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1 人工挖土施工工艺标准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工开挖基坑(槽)的施工要求、方法和质量控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工程、一般构筑物的基坑(槽)和管沟人工挖土施工。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025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JGJ120 建筑基坑支护规程1.3 术语1.3.1 人工挖土采取人力利用铲、锹、镐等工具对基坑(槽)及管沟土方进行挖除。

1.3.2 坡度土方边坡的高宽之比值。

1.3.3 建筑基坑为进行建筑物(包括构筑物)基础与地下室的施工所开挖的地面以下空间。

1.3.4 基坑(槽)侧壁构成建筑基坑围体某一侧面。

1.4 施工准备1.4.1 技术准备1.4.1.1 熟悉图纸, 了解地质勘探报告中的工程地质概况, 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 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环保、文明施工交底。

1.4.1.2 根据给定的永久性坐标、水准点, 按建筑物总平面和建筑红线要求, 引测到现场。

在建筑物周围设置测量控制基线、轴线和水平基准点, 做好轴线控制的测量和校核。

1.4.2 物资准备1.4.2.1 定位用的木桩、龙门板, 小线或20#铅丝等。

1.4.2.2 基坑(槽)作简单支护时, 支护用材料。

1.4.2.3雨期施工应准备护坡用材料(如塑料布、钢丝网、水泥等)。

1.4.2.4冬期施工应准备基底保温覆盖材料。

1.4.3 施工设施准备1.4.3.1 施工机械翻斗车、运土车辆、水泵等。

1.4.3.2 主要工具用具尖头、平头铁锹、铁镐、撬棍、手推车等。

1.4.3.3 监测装置全站仪、水准仪、钢尺、坡度尺、轻型触探仪等。

土方开挖分项工程质量施工标准

土方开挖分项工程质量施工标准

土方开挖分项工程质量施工标准依据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1、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坑(槽)和管沟等人工挖土。

2、施工准备2.1主要机具: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或20号铅丝等.2。

2作业条件:2。

2.1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2。

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

2。

2。

4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2。

2。

5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面的50cm,然后再开挖.2。

2。

6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3、操作工艺3。

1工艺流程: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分层开挖-—修整槽边清底.3。

2坡度的确定:3。

2。

1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规定,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3。

2。

1.1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

0m;3.2.1。

2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1。

25m;3.2。

1。

3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

5m;3。

2。

1.4坚硬的粘土-—2.0m。

3。

2.2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

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1—1的规定。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表项次土的类别边坡坡度(高﹕宽)坡顶无荷载坡质有静载坡顶有动载1 中密的砂土1﹕1。

基坑开挖及支护技术标准

基坑开挖及支护技术标准
标准:边坡平整,分层开挖,护坡分层施工
错误一:未二次注浆,孔内浆体不饱满
质量风险:
1.土钉长度不够,浆体强度不足,导致土钉锚固力达不到设计要求;
2.开挖一层,土钉墙未发挥作用就行下一步开挖,存在坍塌隐患;
3.坡面松散不平整,未将松散的浮土清除干净,混凝土容易开裂。
错误二:开挖一层,土钉植入一排并发挥作用进行下一步开挖
错误一:边坡土方局部或大面积塌陷或滑塌
质量风险:
1.挖土时放坡未按图纸或设计要求进行;
2.开挖深度控制不严格,边坡塌方。
错误二:机械或人工开挖放坡未达到设计要求
错误三:机械开挖,一次挖到坑底,局部超挖
2.
技术标准:
采用底部注浆,需进行多次补浆,一般不少于2次,保证浆液注满孔洞。
喷射厚度为80~100mm,从开挖层底部向上喷射,对于局部脱落亏坡的部位,分层喷射,每层喷射厚度不应大于50mm,待第一层混凝土初凝后,再喷射第二层。
错误三:喷射砼强度、厚度不足,砼配合比不当
基坑开挖及支护技术标准
1.
技术标准:
在基坑(槽)边缘临时堆土或堆放材料应保持1.5m以上的距离;分层开挖,每层开挖深度不超过3m,且边坡支护要及时跟进;300mm厚的土层,用人工开挖和修整。
标准:基槽开挖完毕后薄膜覆盖,防止太阳暴晒或者雨水淋湿,造成基层含水量发生变化

人工挖土施工方案

人工挖土施工方案

人工挖土2.1 主要机具: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或20号铅丝等。

2.2 作业条件:2.2.1 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依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地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去除和处理完毕。

2.2.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操作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 场地外表要清理平坦,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地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

2.2.4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预防错挖或超挖。

施工场地应依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2.2.5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依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面的50cm,然后再开挖。

2.2.6 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3.1 工艺流程: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分层开挖→修整槽边→清底3.2 坡度实在定:3.2.1 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以下数值的规定,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3.2.1.1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一1.0m;3.2.1.2 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一1.25m;3.2.1.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一1.5m;3.2.1.4 坚硬的粘土一2.0m。

3.2.2 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

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1-1的规定。

3.3 依据根底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开挖。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表1-1边坡坡度 (高∶宽)坡顶无荷载坡质有静载坡顶有动载1 中密的砂土1∶1.00 1∶1.25 1∶1.502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砂土) 1∶0.75 1∶1.00 1∶1.253 硬塑的轻亚粘土 1∶0.67 1∶0.75 1∶1.004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粘性土) 1∶0.50 1∶0.67 1∶0.755 硬塑的亚粘土、粘土1∶0.33 1∶0.50 1∶0.676 老黄土1∶0.10 1∶0.25 1∶0.337 软土 (经井点降水后) 1∶1.00 ??3.3.1 开挖各种浅根底,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

基槽施工方法和技术要求

基槽施工方法和技术要求

基槽施工方法和技术要求1、相邻基坑开挖时,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程序。

挖土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层进行,每层0.3m左右,边挖边检查坑底宽度及坡度,不够时及时修整,每3m左右修一次坡,至设计标高,再统一进行一次外修坡清底,检查坑底宽和标高,坑底凹凸不超过1.5cm。

2.、基坑槽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

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为避免破坏基底土,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人工清理。

使用铲运机、推土机或多斗挖土机时,保留土层厚度为20cm;使用正铲、反铲或拉铲挖土时为30cm。

3、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在基坑(槽)四侧或两侧挖好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将水位降低至坑、槽底以下500mm,以利挖方进行。

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基础(包括地下水位下回填土)施工完成。

4、雨季施工时,基坑槽应分段开挖,挖好一段浇筑一段垫层,并在基槽两侧围以土堤或挖排水沟,以防地面雨水流入基坑槽,同时应经常检查边坡的支护情况,以防止坑壁受水浸泡造成塌方。

5、弃土应及时运出,在基坑(槽)边缘上侧临时堆土或堆放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基坑边缘保持1m以上的距离,以保证坑边边坡的稳定。

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并应避免在已完基础一侧过高堆土,使基础、墙、柱歪斜而酿成事故。

6、基坑挖完后应进行地基验槽,做好记录,如发现地基土质与地质勘探报告、设计要求不符时,应与有关人员研究及时处理。

7、挖掘机作业时,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之内,应在作业半径外2m处。

8、挖土时应注意检查基坑底是否有古墓、洞穴、暗沟等存在,如发现迹象应迹象应及时汇报,并进行探察处理。

9、土方回填可采用机械分层铺设,机械夯实。

遵循先深后浅的施工顺序。

回填必须待基础分部难以合格后,并保证基础墙体有一定强度后进行。

回填必须分层,对称进行。

10、土方回填应结合地坪设计厚度考虑,土层回填高度考虑回填土自然沉实应控制在地坪设计底标高另加50mm。

建筑工程基坑(槽)土方开挖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

建筑工程基坑(槽)土方开挖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

建筑工程基坑(槽)土方开挖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根据甲方提供的规划红线控制点和座标基准点,放好轴线,并在远离基坑的自然土上做好轴线控制桩,按照规定放坡,正确放出所需工作面,在进行土方开挖时要不断的检查基坑底标高的情况,以确保基坑开挖的质量。

1、施工工艺基坑(槽)开挖程序:测量放线→机械挖土→人工挖土清理、找平→基槽验收→隐蔽工程验收。

2、施工方法要点(1)基坑(槽)开挖上部应有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以防冲刷边坡造成塌方和破坏基土。

(2)基坑开挖,应先进行测量定位,抄平放线,定出开挖宽度,按放线分段分层挖土。

本工程机械采用反铲式挖掘机,开挖前根据龙门板开挖边线,然后沿灰线切出槽的边轮廓线,可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施工员随时抄平,钉混凝土垫层水平桩,根据水平桩挖土人员进行清底。

(3)基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应考虑增加工作面宽度。

机械挖土留置基底向上300㎜由人工挖土,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3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橛,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边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消除槽底土方。

(4)在基坑槽边缘上侧堆土或堆放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基坑边缘保持1米以上距离,以保证坑边直立壁或边坡的稳定。

土方挖到设计标高后,及时会同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建设单位及质量都督等部门进行基槽验收,符合要求后立即浇筑混凝土垫层,防止基土扰动,如不符要求的松土层、坟坑、枯井、树根等情况,应作出地基处理记录,及时签证做好隐蔽验收记录。

(5)基础开挖时要保护地下管网,不得破坏市政设施,如施工时遇到地下管网及设施,请求建设单位采取好措施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做好防雨、排水措施、基础开挖应预先根据天气预报选好具体开挖时间,避免雨水天气,现时在基槽周边外侧设置设一圈排水明沟尺寸为20*20CM,每隔一段设置集水井,排水明沟按1%坡向集水井,保证地基无积水,其基础排水和地面排水流入建设单位指定的专业下水道,并经沉淀池沉淀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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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槽)人工挖土施工工艺标准GXEJ/QB01-2003基坑(槽)人工挖土系采用人力对基坑进行分层开挖,以达到基础或地下设施施工要求的尺寸和标高,并保证基土符合设计规定,施工作业安全。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各种建(构)筑物的基坑(槽)和管沟土方工程。

一、主要机具设备1.机械设备机动翻斗车、皮带输送机、水泵等。

2.主要工具十字镐、铁锹、大锤、钢钎、钢撬棍、手推车等。

二、作业条件1、开挖前应清除或拆迁开控区域内地上和地下障碍物,对靠近基坑(槽)的原有建筑物、电杆、塔架等采取防护或加固措施。

2、完成场地平整,并使有一定坡向,同时挖好临时排水沟,以保证边坡不被冲刷塌方,基土不被地面水浸泡破坏,同时修筑好运输道路。

3、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小于2‰。

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

检查点每100~400m2取1点,但不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

4、查清工程场地的地质、水文资料及周围环境情况,根据施工具体条件,制定土方开挖、运输、堆放和土方调配平衡方案。

5、开挖有地表滞水和地下水的基坑(槽)、管沟时,应做好地表、基坑的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并做好土壁加固的机具和材料准备。

6、根据建筑总平面和基础平面图进行测量放线,设置控制定位轴线桩、龙门板或水平桩,放出挖土灰线,经检查并办完预检手续。

7、夜间作业,应根据需要设置照明设施,在危险区域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三、施工操作工艺1、基坑(槽)开挖应按放线定出的开挖宽度,分块(段)分层挖土。

根据土质和水文情况,采取在四侧或两侧直立开挖或放坡,以保证施工操作安全。

2、在天然湿度的均质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且无地下水时,挖方边坡可作直立壁,不加支撑,但挖方深度不得超过表-1的规定,基坑(槽)宽应稍大于基础宽。

如超过下表-1规定的深度,但不大于5m时,应根据土质和施工具体情况进行放坡,以保证不坍方,其最陡容许坡度按表-2采用。

3、当开挖基坑(槽)的土体含水量大而不稳定,或基坑较深,或受到周围场地限制需用较陡的边坡或直立开挖而土质较差时,应采用临时性支撑加固。

开挖宽度较大的基坑,当在局部地段无法放坡,或下部土方受到基坑尺寸限制不能放较大坡度时,则应在下部坡脚采取加固措施。

如采用短桩与横隔板支撑或砌砖、毛石或用编织袋、草袋装堆砌临时矮挡土墙,保护坡脚。

当开挖深基坑时,则须采取半永久性的、安全可靠的支护措施。

4、基坑(槽)开挖程序一般是:测量放线→切线分层开挖→排降水→修坡→整平→留足预留土层等。

相邻基坑开挖时,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程序。

挖土应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层进行,边挖边检查坑底宽度,不够时及时修整,每lm左右修边一次,至设计标高,再统一进行一次修坡清底,检查坑底宽和标高,要求坑底凹凸不超过1.5cm。

在己有建筑物侧挖基坑(槽)应间隔分段进行,每段不超过2m,相邻段开挖应待己挖好的槽段基础完成并回填夯实后进行。

5、开挖条形浅基坑(槽)不放坡时,应沿灰线里面切出基槽的轮廓线。

对普通软土,可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为30~60cm,从开挖端向后倒退按踏步型挖掘;对粘土、坚硬粘土和碎石类土,先用镐刨松后,再向前挖掘,每层挖土厚度15~2Ocm,每层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

基坑(槽)和管沟不加支撑时的容许深度表1-1深度在5m内的基坑(槽)管沟边坡的最陡坡度表1-2以外,堆土或材料高度不宜超过1.5m。

2.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6、基坑(槽)、管沟放坡,应先按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按坡度要求做出坡度线,每隔3m左右做一条,以此线为准进行铲坡。

挖基坑(槽)或挖较大面积土方时,从地面下挖lm便可开始刷边,挖至距离坑(槽)底0.5m时,应沿坑(槽)边每隔2~3m高差打入小木桩(竹签),并注明标高,同时配备0.5m长的木(竹)标杆若干根。

操作人员用标杆按设计标高找平,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槽宽,修理槽边,铲平槽底,清除余土。

7、开挖深基坑(槽)或管沟时,为了弃土方便,可根据土质特点将坡度沿全高做出1~2个宽0.7~0.8m的台阶,作为倒土台。

然后按浅基坑(槽)或管沟放坡分阶开挖,从下阶运到上阶土台后,再从倒土台弃至槽边,完成流水作业。

8、基坑(槽)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

当基坑用人工挖土,挖好后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应预留15~3Ocm一层土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再挖至设计标高。

9、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在基坑(槽)四侧或两侧随挖土随挖好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将水位降至坑底以下500mm,以利挖方进行。

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基础(包括地下水位下回填土)施工完成。

10、在基坑(槽)边缘上侧堆土或堆放材料时,应与基坑边缘保持lm以上距离,以保证坑边直立壁或边坡的稳定。

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并在己完基础一侧不应过高堆土,以免使基础、墙、柱产生歪斜裂缝。

11、在原有建筑物或构筑物旁开挖深基坑应分段进行,每段长不大于4m,段与段之间相隔不小于4m。

12、如开挖的基坑(槽)深于邻近建筑基础时,开挖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影响邻近建筑基础的稳定,一般应满足下列要求:h/L≤0.5~1.0。

如不能满足要求,应采取在坡脚设挡墙或支撑进行加固处理。

13、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应用基土相同的土料补填,并夯实至要求的密实度,或用灰土或砂砾石填补并夯实。

在重要部位超挖时,可用低强度等级混凝土填补,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

14、在基坑(槽)挖土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土质变化情况,如基底出现软弱土层、枯井、古墓,应与设计单位共同研究,采取加深、换填或其他加固地基方法处理。

遇有文物,应做好保护,妥善处理后再施工。

15、雨期施工时,基坑(槽)应分段开挖,挖好一段浇筑一段垫层,并在基坑(槽)两侧围以土堤或挖排水沟,以防地面雨水流入基坑(槽);同时应经常检查边坡和支护稳定情况,必要时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以防止坑壁受水浸泡造成塌方。

16、基坑(槽)挖完后应进行验槽,一般采用钎探,是用锤把钢钎打人坑(槽)底的基土内,根据每打人一定深度的锤击数,来判断地基土质情况。

钢钎用直径22~25mm的钢筋制成,钎尖呈60°尖锥状,长1.8~2.0m。

铁锤重3.6~4.5kg。

打锤时,举高离钎顶50~7Ocm将钎垂直打入土中,并记录每打入土层30cm的锤击数。

钎孔布置和钎探深度,应根据地基土质的复杂情况和基槽宽度、形状而定,可参考表1-3。

钎探要做好记录,钎探后钎孔要灌砂土。

同时将锤击数显著过多或过少的钎孔,在记录表上用色笔或符号分开。

在平面布置图上注明特硬或特软点的位置,供设计、勘察等有关部门验槽时分析处理。

钎孔布置表1-317、基坑(槽)或管沟挖至基底标高,经钎探后,应会同设计、勘察、监理单位以及质量监督等部门,检查基底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松软土层、坟坑、孔洞等,应作出地基处理记录,认真进行处理,完全符合设计要求后,参加各方应签证隐蔽工程记录,作为竣工资料保存。

四、质量标准1、主控项目柱基、基坑(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一般偏差项目人工挖土工程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见表1-4。

五、施工注意事项1、基坑(槽)开挖,应设水平桩控制基底标高,标桩间距应不大于3.0m,并加强检查,以防止超挖;如发现局部超挖,应采用低压缩性材料,如灰土、砂砾石等分层回填夯实。

2、软土地区基桩挖土,应在打桩完成后,间歇一段时间,使土体恢复稳定,桩身强度达到70%以上,再对称挖土,高差不应超过0.8m,以防软土滑动而造成桩基位移。

3、土方开挖应先从底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完成最低处的挖方,形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并且不得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4、雨期施工应连续作业,基坑(槽)挖完后应尽快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以减少对地基土的扰动和破坏。

5、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当有粉细砂层时,应采用有效地降低地下水位措施,将水位降低至开挖底层以下0.5m,防止发生流砂。

人工挖土工程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1-42.本表项次3的偏差系指边坡坡度不应偏陡。

六、成品保护1、对测量控制定位桩、水准点应注意保护。

挖土、运土、机械行驶时,不得碰撞,并应定期复测检查其是否移位、下沉;平面位置、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基坑(槽)开挖设置的支撑或支护,在施工的全过程要做好保护,不得随意损坏或拆除。

3、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要防止扰动或被雨水冲刷,造成失稳。

4、基坑(槽)、管沟开挖完后,如不能很快浇筑垫层或安装管道,应预留150~250mm厚土层,在施工下道工序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5、基坑(槽)开挖时,如发现文物或古墓,应妥善保护,立即报有关文物部门处理;如发现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以及地下管网、电缆等,应加以保护,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6、土方深基坑开挖和降低地下水位过程中,应定期对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支护系统进行观察和测试,是否发生变形、下沉或移位,如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防护措施。

七、安全环保措施1、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3.0m,不得对头挖土;挖土面积较大时,每人工作面不应小于6㎡。

挖土应由上而下、分层分段按顺序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或采用底部掏空塌土方法挖土。

2、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规定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缝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支撑或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

当采取不放坡开挖,应设置临时支护。

3、深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支撑靠梯,或开斜坡道,并采取防滑措施,禁止踩踏支撑上下。

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

4、人工吊运土方时,应检查起吊工具、绳索是否牢靠。

吊斗下面不得站人,卸土堆应离开坑边一定距离,以防造成坑壁塌方。

5、用手推车运土,应先平整好道路,并尽量采取单行道,以免来回碰撞;用平板车、翻斗车运土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10m,装土和卸土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1m。

6、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过程中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陷,必要时加以保护;在柱基周围,墙基一侧,不得堆土过高。

7、重物距土坡安全距离:汽车不小于3m;起重机不小于4m;堆土高不超过1.5m。

8、当基坑较深或晾槽时间很长时,为防止边坡失水松散或地面水冲刷、浸润影响边坡稳定,应采用边坡保护方法。

9、夜间作业应根据需要设置照明设施在危险区域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10、运输车辆进出应清洗车轮,车上土的堆放高度应以运输过程中不会掉落为宜。

11、对运输道路及时进行清扫并洒水湿润防止扬尘。

12、地方政府规定禁止施工的时段内应禁止施工,避免施工运输发出的噪音对周围居民产生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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