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鹏刑诉修正案表格讲义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全面解读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 由自诉人承担。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 己有罪。
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
执行 方法
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监视居住的原因和执行的处所,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 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 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对证人作
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
待遇。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
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
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
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
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证人 保护 与补 偿
戴鹏民诉修正案对比解读
戴鹏民诉法修正案表格对比与简要解读-----编讲:戴鹏该表格对比依据2012年8月31日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整理,其中划线部分和黑体字解读部分为编者加注,限于本人学识,可能会出现瑕疵甚至错误,恳请读者指正,不甚感激!(尊重知识产权,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编者:戴鹏)1 13、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13、(新增)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2 14、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3 16、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
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如有违背法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纠正。
删除(本条内容在《人民调解法中进行规定)4 25、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4、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将协议管辖范围扩张到财产纠纷,并扩大选择法院范围,即与争议有实际联系法院)5 新增一条26、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新增公司诉讼管辖)6 38、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127、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2021年独角兽系统强化班民诉法讲义
2021年独角兽系统强化班民诉法讲义民诉法:戴鹏2021年司法考试名师强化班民诉法讲义第一讲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的概念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
真题示例1(2021年卷三84题)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 A、普通程序 B、二审程序 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 D、小额诉讼程序二、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1、和解:纠纷当事人就民事纠纷自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从而消灭争议。
2、调解:由第三人(调解组织)就纠纷对双方当时人进行调停、说和,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财产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予以裁断的行为。
4、民事诉讼。
三、民事诉讼法的属性1、基本法――法律地位;2、部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3、程序法――内容;4、公法――公法和私法的划分。
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凡是在中国参加民事诉讼,必须遵守中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讲诉的基本理论一、诉的要素 1、当事人2、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实体法律关系;考点区分诉讼标的物:当事人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诉讼请求:当事人基于实体法律关系(诉讼标的)而请求法院所作出的特定裁判。
3、诉的理由,是指原告起诉并提出诉讼请求在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
真题示例(2021年卷三37题)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
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
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B、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C、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D、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二、诉的分类诉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而分为三类:1、确认之诉: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诉,进一步分为积极的确认之诉与消极的确认之诉。
最新民诉-戴鹏学习笔记
民诉(根据戴鹏讲义)民事诉讼二诉讼行为+诉讼法律尖系+法定程序审理程序二诉讼程序+非讼程序民事司法程序二审理程序功L行程序非讼程序二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霜别程序(认定无、限民,宣告失踪、死亡,确认财产无主、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选民资格案件除外)共同特点是并不解决民事纠纷,只是由法院确认某种事实状态。
诉讼程序二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传统+小额)+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重审程序'适用一审、二审的再审程序),共同特点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纠纷: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诉讼和其他尖系民诉具有公权性,强制性,严格程序。
民事诉讼法律尖系、民事诉讼行为存在于法院和当事人、其它诉讼参与人之间。
民事法律尖系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实体上的权利义务矢系。
法院的内部行为不属于民事诉讼行为。
民事诉讼法律矢系主体:公民、法人、社会组织或其它法人组织。
★民事诉讼主体必然是民事诉讼法律矢系主体,但民事诉讼法律矢系主体工民事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可能成为民事诉讼法律矢系的主体,但不可能成为民事诉讼主体。
诉的理论:1・诉讼标的:民事权利义务矢系。
起诉时候已经特定、不变。
诉一一当事人因民事争议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1)诉必须由当事人提出:不告不理。
一一二审、再审:有限审查(2)诉要解决的是民事争议。
(3)诉由法院来受理。
(4)当事人提出了解决纠纷、维护民事权益的请求。
诉要解决的是民事争议。
基本原则112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应当 驳回其诉讼请求(判决),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他人可能是特定的案外人,也可能是非特定的案外人,”合法权益”既包括物权,也包 括债权、知识产权等法律保护的民事权益。
113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 诉 讼、 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依法追 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 究刑事责任;”法律文书”,泛指所有可以作为法院制作的判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除 决、裁定和调解书外,还包括刑事判决裁决,公证债权书,支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 付令。
2020年天平者法考强化班民诉-戴鹏讲义121页
精品讲义民事诉讼法(第四册)天平者法考名师精心编写,具有命题经验的专家委员会审定,针对法考大纲的要求严格评估,突出重点,紧扣大纲,直击考点,深入浅出的阐述法学理论和法考命题的关系。
喝# 2020年法考 .......................I係统强化<LX民诉法讲义戴鹏◎编著II法考学子备考七大误区II1.全程课件听完,就能过法考。
听课件只是法考第一步,并不代表已经掌握了知识点,要给自己预留出足够的消化吸收时间。
2.迷信考前的各种预测题。
考前拼命收集各种预测题,然后疯狂做题。
过法考,还是通过踏踏实实的复习才是正道。
3.将各种考试经验“拿来主义”。
别人的经验可能误导你,不一定适合你,因为每个人的情况并不一样。
4.真题很重要,但已经陷入真题误区之中。
真题是非常好的参考材料,但从真题中更应该学习的是命题思路和答题方法,而不是一遍一遍的刷真题,记答案。
5.努力就能过法考,坚持就能过法考。
努力是成功的必要条件。
方向不对努力白费, 学习在“道上”之后,努力才有意义。
6.前期复习几乎不做题。
光看不动笔,等于学了三分之一。
复习与做题必需有效结合才有价值。
大约七成以上的考生在七月份钱很少做题,导致学习效率很低。
7.知识点重复的遍数不够。
知识点复习遍数不够,导致印象不深,做题时一看会做, 一做就错。
• 1 •II 目 录II第一节基本原则 (5)第二节基本制度............................................................. 7 第一节主管 . (10)第二节管辖概述 (11)第三节级别管辖 (11)第四节地域管辖 (12)第五节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16)第六节裁定管辖 (17)第七节管辖权异议 .......................................................... 19 第一讲L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第二讲I ___________ 诉的基本理论[第三讲 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第四讲主管与管辖 ► 10第五讲 当事人 ► 20 第六讲 共同诉讼 ► 23 第七讲 第三人 ► 26 第八讲 诉讼代理人 ► 30 第九讲 证据 ► 322020年法考||系统强化•民诉法讲义凶鹏• 2 •第一节证明对象 (39)第二节证明责任 (41)第三节证据保全 (45)第四节证明程序 (45)保全与先予执行 第一节保全 (48)第二节先予执行 (50)第一节期间 第二节送达普通程序 第一节概述 (80)第二节再审的启动 (80)第三节再审的审理程序 ......................................................83 第十, 证明 ► 39 ► 48时二讲 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 ► 52 第+三讲 期间与送达 ► 53 53 54 第十四讲调解 ► 57 ► 60 第十六讲 简易程序 ► 68 第十七讲 公益诉讼程序 ► 72 第十八讲 第三人撤销之诉 ► 74 第十九诺 二审程序 ► 76 第二十■审判监督程序 ► 80• 3 •非讼程序之——公示催告程序第一节执行的有关制度 第二节执行措施第一节仲裁裁决的撤销 (112)第二节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113)第二十一讲 特别程序 ► 87 第二♦二,k __________________ 非讼程序之——督促程序► 91 第二十四讲 执行程序 ► 94 94102 第二十五讲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 104 第二十六讲 仲裁概述 ► 106 第二十七讲 仲裁协议 ► 107 第二十八讲 仲裁程序 ► 109 第二十九讲 司法与仲裁 ► 112II第一讲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IILz」民事诉讼的概念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
三哥讲座讲义
历年真题有两家机构厚大和华旭以前8本教材8本讲义成套出售很容易出现垃圾老师搭售。
比如2014年三校讲义理论法学张龙写的就比较垃圾。
刑法攻略真题卷加讲义卷。
现在华旭也是这样出书,左宁就是讲义和真题。
成套的分类解析买什么,根据老师来挑选。
厚大就比华旭多一本法条。
民法真题和讲义就是老钟写的。
自己挑撒。
一定要挑老师。
用谁的老师就用谁的解析。
郭翔写的真题必须看,戴鹏写的真题&讲义卷两个参考。
华旭的书好像也是可以单买的。
两本一套的。
除了理论法学,没必要看书。
每个部门法都需要看书,知识点涵盖面都很大。
只用讲义如果某一个老师到了一个机构,系统强化有4-6天的课程,如果只用讲义,她想在固定的课时里面要讲完内容是不可能的。
拿书就可以看出来她漏讲的知识点。
就算她拿着书讲,可以清楚明白的看出知识点哪些没讲,课后要继续补。
全面细致就是这个目的。
否则只看讲义,很多知识点会遗漏。
2013年转发的老钟的说民商合一,非常难。
先看书再去听课3月份之前先把民刑法搞定三遍左右。
刑法看的攻略,最好的复习使用真题讲义的模式就是第一遍看完一个章节,马上拿着真题做相应章节的题目。
第二可以功利一点,可以用这个方式检验老师讲的内容在当下能不能用。
笔记:传统的司法考试培训分为几个阶段真题解析;重点学科;系统强化;法条串讲;冲刺押题。
第一个阶段真题解析说实话没多大意义,解析当年的题目,纯粹无意义。
重点学科只是一个统称,万国叫民刑先修,三校叫名师起航,厚大叫专题精讲。
这个阶段的设置60%以上是做宣传,无意义。
有意义的课程已经在微博上体现了。
第一个民法段波的25图,第二柏浪涛12年在指南针讲的,第三两天老钟的知识产权的厚大的课程。
系统强化阶段通常受到机构影响,机构只是引导,最主要是自己复习。
系统强化刑法可以排成十天,如刘凤科6天加柏浪涛4天,就是10天的课。
比如商法鄢梦萱5天郄鹏恩4天,就排成10天的课时。
加起来做。
民商合一多听几个老师没坏处。
抽烟就不记啦。
戴鹏刑诉表格大串讲
刑事诉讼法系统强化讲义编讲:戴鹏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概念刑事诉讼 概念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含其他侦查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海关缉私部门、检察机关等,下同)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特征 1、由国家专门机关主持;2、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3、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4、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刑事诉讼法 概念 国家制定的规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分类狭义刑事诉讼法典(1979年7月1日通过,1996年3月17日第一次修正,2012年3月14日再次修正); 广义 一切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渊源 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存在的形式 1、宪法;2、刑事诉讼法典;3、有关法律(刑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以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刑事诉讼有关问题的专门规定)4、有关法律解释(六机关规定,高法解释,高检规则等);5、地方性法规;6、国际公约、条约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工具价值:保障刑法的正确实施;独立价值:体现刑事诉讼法本身所蕴含的民主、法治、人权的价值;刑事诉讼法与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师动态的宪法法治国家1、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条款在宪法中有重要地位;2、刑事诉讼法在维护宪法制度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节刑事诉讼的目的与任务直接任务保证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重要任务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根本任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节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论述题材料)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惩罚犯罪——通过刑事诉讼活动,在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人公正适用刑法,抑制犯罪;保障人权——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保护诉讼参与人:1、无罪的人不受追究;2、有罪的人受到公正追究;3、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与行使;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公正是人类社会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诉讼公正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体现社会正义的窗口,是诉讼的灵魂与生命。
戴鹏2013年讲座讲义
司法考试命题特征与考生应对策略编讲:戴鹏第一部分司法考试命题特征★命题思路:重点考点中的“边缘考点”为命题点【真题示例一】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B.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裁定发回重审C.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是在案件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D.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示例】1、如何理解:抢劫致人死亡2、如何理解:携带凶器抢夺,以抢劫罪定罪量刑3、如何理解: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真题示例二】郭某涉嫌招摇撞骗罪。
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郭某希望委托辩护人。
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郭某的辩护人?A.郭某的爷爷,美籍华人B.郭某的儿子,16岁C.郭某的朋友甲,曾为郭某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D.郭某的朋友乙,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法条示例】(注)第二百一十四条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真题示例四】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真题示例五】(2012年真题)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诉讼》(2007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A.普通程序B.二审程序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D.小额诉讼程序注:本条已经修改为“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司考必备刑诉修正案考点解读(表格对比版,日知社同学帮助整理)
1解读新刑诉修改内容 旧法新法 变化 解读考察方式3第33条1款:“公诉案第33条1款:“犯罪嫌疑将犯罪嫌疑人委托辩之前,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会就有关侦查阶段律师诉讼权利的修改内容旧法新法变化解读考察方式1 级别管辖第20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第20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1、删除反革命罪,增加恐怖活动案件;2、删除外国人犯罪案件。
1.96年刑诉法修改时,刑法尚未修改,反革命罪仍然存在,因此保留了反革命罪的表述,此次予以删除,根据国内犯罪情况的变化,增加恐怖活动犯罪。
2.外国人犯罪数量逐渐增多,删除该类犯罪。
民诉中曾规定中院管辖涉外案件,后因涉外案件增多,规定重大涉外案件由中院管辖。
外国人犯罪案件将不再是独立的判断级别管辖的标准,只有犯罪类型和可能判处的刑罚才是判断是否由中院管辖的标准。
如外国人约翰涉嫌侮辱罪,一般应由基层法院管辖,但外国人约翰如涉嫌强奸罪,由于可能判处死刑,则由中院管辖。
2 回避第31条:“本法第28条、第29条、第30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第31条:“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将回避申请主体的范围和申请复议的主体范围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扩展到“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回避近年来往往以单选题的形式考察,但难度很大,每个选项涉及一个回避的知识点。
今年仍会如此,并且重点考察回避申请和复议主体的范围。
例:被告人张某19岁,其父亲由于是近亲属而非法定代理人,没有申请回避权;但如其父亲担任辩护人,则具有申请回避权。
委托辩护人的时间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戴鹏刑诉修正案表格讲义分析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解读编讲:戴鹏专题一:刑事诉讼流程及重要期间一、拘留期限。
拘留为逮捕前的一种临时羁押措施,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1、正在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被及时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现场人指认他犯罪的;3、身边或者住所发现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有流结多重大嫌疑的。
7、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逮捕的。
拘留终结的标志即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逮捕。
立案之后若有法定情形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拘留的时间为3+(1~4)+7,或者30+7,侦查机关应当在3天内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天,对于具有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嫌疑的,可以延长至30天,报请检察院逮捕后,检察院有7天的时间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对于检察院的自侦案件中对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拘留时间为14+(1~3),即应当在拘留后14天内决定是否逮捕,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3天。
二、侦查羁押期限。
本阶段开始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结束为移送审查起诉。
从决定或者批准逮捕之日起即为侦查羁押期限,计算公式为2+1+2+2+∞。
即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因为案情复杂,经过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符合法定情形可以经过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刑诉法156条:交通不便,重大疑难,流窜作案,取证困难),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最后由于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不宜交付审判的,由最高检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可以无限延长。
三、审查起诉,开始即为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结束为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接下来即为审查起诉期限,1+0.5,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内做出决定(是否起诉),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四、一审。
本阶段开始即为检察院提起公诉,结束为做出一审判决。
戴鹏民诉大串讲
第九讲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拘传对象必须到庭的被告A、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B、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的人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可以拘传。
情形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程序拘传票,院长批准罚款和拘留程序制作决定书,院长批准适用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救济向上级法院复议,复议不停止执行期限限额拘留:15日以内(改正错误后法院可决定提前解除)罚款:(个人1万以下,单位1万——30万)对单位的措施情形拒绝协助法院调查取证、拒绝协助执行措施对单位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罚款,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拘留,并可以提出司法建议(有顺序要求)总结:对妨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对妨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拘留对妨碍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警告、训诫、强行带出法庭罚款、拘留第十讲期间与送达期间计算单位时、日、月、年计算方法1、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内2、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3、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耽误与顺延情形: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程序: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当事人申请决定:法院决定涉外案件的特殊规定涉外民事案件,在中国领域内无住所的被告提交答辩状,上诉人上诉,被上诉人提交答辩状期间均为30日,但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是否准许,人民法院决定。
送达直接送达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或者受送达人同住成年家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
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与之同住的成年家属拒收(调解书不能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转交送达军人、被监禁、劳动教养的人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为送达。
戴鹏民诉大串讲
戴鹏民诉大串讲第五讲当事人一、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诉讼权利能力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资格公民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始于成立,终于终止其他组织A、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B、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C、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
诉讼行为能力通过亲自实施诉讼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资格公民有诉讼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诉讼行为能力--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行为能力与诉讼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二、当事人适格概念对于具体的诉讼,有作为本案当事人起诉或者应诉的资格判断本案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即为本案适格当事人例外A、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遗产管理人和遗嘱执行人、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股东、破产管理组织、清算组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为保护死者名誉而起诉的死者的近亲属。
B、确认之诉中对诉讼标的有确认利益的人或组织三、当事人变更自然人自然人当事人死亡,其民事权利义务发生继承,由其继承人继承诉讼权利义务,进行诉讼。
但该民事权利义务具有人身专属性除外(诉讼终止)。
法人A、法人合并、分立,由合并或者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诉讼权利、义务,进行诉讼。
B、法人解散、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由其清算组织接管法人财产,进行诉讼。
四、常考的适格当事人个人合伙以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体工商户以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登记业主与实际经营人不一致,登记业主与实际经营人为共同被告职务行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当事人以责任人为当事人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该登记而未登记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B冒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民事活动;C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雇工侵权以雇主为被告机动车致人损害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以使用人为被告;租赁、借用时,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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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解读
编讲:戴鹏
专题一:刑事诉讼流程及重要期间
一、拘留期限。
拘留为逮捕前的一种临时羁押措施,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1、正在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被及时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现场人指认他犯罪的;3、身边或者住所发现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有流结多重大嫌疑的。
7、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逮捕的。
拘留终结的标志即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逮捕。
立案之后若有法定情形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拘留的时间为3+(1~4)+7,或者30+7,侦查机关应当在3天内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天,对于具有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嫌疑的,可以延长至30天,报请检察院逮捕后,检察院有7天的时间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对于检察院的自侦案件中对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拘留时间为14+(1~3),即应当在拘留后14天内决定是否逮捕,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3天。
二、侦查羁押期限。
本阶段开始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结束为移送审查起诉。
从决定或者批准逮捕之日起即为侦查羁押期限,计算公式为2+1+2+2+∞。
即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因为案情复杂,经过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符合法定情形可以经过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刑诉法156条:交通不便,重大疑难,流窜作案,取证困难),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最后由于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不宜交付审判的,由最高检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可以无限延长。
三、审查起诉,开始即为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结束为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接下来即为审查起诉期限,1+0.5,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内做出决定(是否起诉),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四、一审。
本阶段开始即为检察院提起公诉,结束为做出一审判决。
审限为2+1+3+∞,法院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3(即+1)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刑诉法156条情形(交通不便,重大疑难,流窜作案,取证困难),经过上一
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还需要延长,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自诉案件的审限要视被告人是否被羁押而定,如果被告人被羁押,审限与一审公诉案件一致。
如未羁押,审限为六个月。
简易程序的审限为20天,如果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延长到
1.5个月。
五、上诉期,10天,接到判决书起第二天起,10日内,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起上诉,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
公诉案件被害人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内有权请求检察院抗诉。
六、二审受理后审限为2+2+∞,应当在2个月内审结,对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或者具有156条规定的情形(交通不便,重大疑难,流窜作案,取证困难)可以经过省高院批准延长2个月,如特殊情况仍需延长,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终结的标志即为做出终审判决。
专题一总则部分
专题四特别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