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三校模考冲刺班鄢梦萱商经讲义
2013年尚德真题解析班商法-鄢梦萱介绍
真题解析-商法主讲老师:鄢梦萱【回顾】2012年商经知识产权总分值很高,题量为49题+案例分析。
接近100分(97分)。
(统计未包括《海商法》)。
1.商法试题2012商法共计50分(单选10题10分;多选8题 16分;不定项3题6分;案例分析18分)。
该分值高于2011年(商法32分,当年度无案例分析),与2010年大概持平(商法56分,含案例分析1题22分)。
纵观今年商法试题,可以说“基本知识点稳定、重点突出”。
今年《公司法》充当了绝对主力,计32分。
今年《公司法》真题涉及的重要制度包括: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关系;一人公司问题;设立时股东出资瑕疵问题;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的法律后果。
其他部门法分摊商法余下的18分,除《破产法》 4题6分外,其余法均为1题或2题(3分以内)。
25.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
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
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
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3-25,单)A.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D.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答案】B。
本题考查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的法律后果。
本题中,丙认缴出资为50%,也就是50万元,但其实缴30%,即30万元。
《公司法》第35条规定了分红的一般原则,即“有约定的,依据约定,无约定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司法解释三》第17条就该原则更加明确,即:“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司法考试图书资料-厚大法考商经法基础先修讲义-鄢梦萱
2017年商、经、知识产权先修教材.....................................................................................................................................第一部分学科综述.................................................................................................................................................................一、学科地位和考试特点..............................................................................................................................................(一)学科地位......................................................................................................................................................(二)学科特点......................................................................................................................................................(三)考试特点......................................................................................................................................................(四)学习方法论..................................................................................................................................................二、2017年度课程介绍.................................................................................................................................................第二部分商法先修.................................................................................................................................................................一、知识架构...................................................................................................................................................................二、商主体法...................................................................................................................................................................专题一、《公司法》重要制度..............................................................................................................................(一)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二)设立时股东的出资制度..............................................................................................................................(三)股东的资格..................................................................................................................................................(四)组织机构......................................................................................................................................................专题二、《合伙企业法》重要制度......................................................................................................................(一)普通合伙企业..............................................................................................................................................(二)有限合伙企业..............................................................................................................................................三、商行为法.................................................................................................................................................................专题一、《保险法》..............................................................................................................................................(一)保险法律关系..............................................................................................................................................(二)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三)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四)人身保险的理赔规则..................................................................................................................................专题二、《破产法》.............................................................................................................................................. ...................................................................................................................................................................................................(一)破产程序的分类..........................................................................................................................................(二)破产清偿规则..............................................................................................................................................专题三、《票据法》..............................................................................................................................................(一)票据分类......................................................................................................................................................(二)票据的功能..................................................................................................................................................(三)票据的特征..................................................................................................................................................(四)票据行为......................................................................................................................................................第三部分知识产权先修........................................................................................................................................................专题一、《著作权法》..................................................................................................................................................(一)著作权的客体—作品..................................................................................................................................(二)著作权的主体—作者..................................................................................................................................(三)著作权的内容..............................................................................................................................................专题二、《专利法》......................................................................................................................................................(一)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创造..........................................................................................................................(二)专利权内容..................................................................................................................................................专题三、《商标法》......................................................................................................................................................(一)注册商标的构成..........................................................................................................................................(二)商标侵权......................................................................................................................................................第四部分经济法先修..........................................................................................................................................................专题一、竞争法重要制度..............................................................................................................................................(一)垄断行为......................................................................................................................................................(二)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题二、消费者权益保护重要制度..............................................................................................................................专题三、食品安全法重要法律制度..............................................................................................................................专题四、劳动合同重要法律制度..................................................................................................................................专题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制度..........................................................................................................................专题六、环境民事责任基本制度..................................................................................................................................敬请关注:新浪微博:商经法鄢梦萱(二维码)一、商经法考-方法篇论(一)考情概况商法主干为8大法,(未含《海商法》)。
2011年司法考试过关经验之司考各科名师介绍
2011年司法考试过关经验之司考各科名师介绍民法:分值:90到100分。
名师:1三校的李仁玉,讲课通俗易懂,深入,年纪大,资格老,自称司法考试民法辅导第一人,民法也确实讲得好,可以第一遍打基础时听,缺点是口音太重,很多字一遍听不懂。
2众合的李建伟,从万国跳出来的众合大佬,讲课有一定难度,建议无基础者第一遍不要听他,看一遍书,或者听过别人音频了,听他才能收获最大,他是唯一我觉得讲课没有一个错误的(复习到后期就知道了,老师讲错知识点很正常),和李仁玉堪称南北双李。
3众合的丁绍宽,跟着李建伟从万国跳出来的,李建伟说丁是司考民法届全国第二(说自己是全国第一…),讲课风趣幽默,水平确实也高,适合不习惯上两位讲课较死板的听,从他的笑话里能记住很多东西4众合的马特,又是一个从万国跳出来的…讲课非常易懂,适合初期打基础听,讲课体系和别人有些不同,喜欢以自己的归纳方法分类讲,讲课也很风趣。
5新东方的钟秀勇(此人在指南针众合的宣传资料上都有,属于走穴型),听他的音频不多,不敢乱评价,从听过的判断,不错,讲得蛮全的。
6万国的张翔,万国的民法大概就是他撑着了,讲课系统,可以听听,但是当年万国马特都能排在他前面,所以也没什么必要听他的了。
7中法网的隋鹏生,据说很牛,而且是老资格的讲民法司考的了,可惜没听过。
中法网读书笔记民法的作者。
此外民法界还有三校的王利,万国的段波可以听听,别的就别听了。
刑法:司法考试司考易http:司法考试真题2012司法考试分值:80到90分名师:1三校的阮齐林,自称司考界刑法第一人,讲得也确实好,很多观点他一讲就很清楚了,年纪是大了点,和李仁玉一样都是多年经验了。
由于袁登明的专题讲座刑法书不好,建议看他的司法考试名师讲义(12月出版)或者中法网读书笔记(3月出版)。
2万国的韩友谊,从系统强化班到法条串讲班到考前突破班都要听,我卷二高就靠他了,讲得确实是好,而且会讲到很多会考到的真题!(人家音频都讲了,认识出题人)3指南针的刘凤科,刘凤科的名气是越来越大了,讲得也确实好(个人认为不如韩友谊),口音重了点,其他没有缺点。
2011年三校模考冲刺班王利高分论述讲义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论述题精讲第一部分认识“论述题”一、国家司法考试论述题的命题规律与四大题型(一)2003-2010年论述题真题一览(二)命题规律1、理论性;2、现实性;3、开放性(三)四大题型1、时政简答型如:2007年卷四第一题:简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并阐释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的基本内涵。
答题要求:12.不少于400字。
2、现象评价型如:2003年卷四第八题:案情: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200元—300元。
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
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学习。
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违章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
报刊将上述新闻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措引起了社会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
问题:请谈谈你对某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
3、观点比较型如:2010年卷四第七题近年来,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沟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国各级法院积极探索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从制度层面对行政诉讼的协调、和解工作机制作出规范,为促进行政争议双方和解,通过原告自愿撤诉实现“案结事了”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保成律政必考法条班鄢梦萱经济法讲义
北京新律政保成教育第二阶段—随堂习题(经济法)主讲鄢梦萱梦萱鄢让自己的内心藏着一条巨龙,既是一种苦刑,也是一种乐趣【公司法】1.(2007-3-76)一枝花有限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解散,并依法成立了清算组,该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实施的下列哪些行为是合法的?A.为使公司股东分配到更多的剩余财产,将公司的库房出租给甲公司收取租金B.为减少债务利息,在债权申报期间清偿了可以确定的乙公司债务C.通知公司的合作伙伴丙公司解除双方之间的供货合同并对其作出相应赔偿D.代表公司参加了一项仲裁活动并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2.(2007-3-79)庐阳公司系某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因业务需要,集团公司决定庐阳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
鉴于庐阳公司已有的债权债务全部发生在集团公司内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庐阳公司的分立应当由庐阳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决议B.庐阳公司的分立应当由集团公司作出决议C.庐阳公司的分立只需进行财产分割,无须进行清算D.因庐阳公司的债权债务均发生于集团公司内部,故其分立无须通知债权人3.(2008/32)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云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70%、25%、5%。
自2005年开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股东之间互不配合,不能作出任何有效决议,甲提议通过股权转让摆脱困境被其他股东拒绝。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有控股股东甲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B.只有甲、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C.甲、乙、丙中任何一人都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D.不应解散公司,而应通过收购股权等方式解决问题4.(2008-3-74.)周某向钱某转让其持有的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关于该股权转让和股东的认定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股东仍然是周某B.在出资证明书移交给钱某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C.在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D.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登记后该股权转让取得对抗效力5.(2008-3-75)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
11-鄢梦萱讲座-学生稿
2011年司法考试讲座———鄢梦萱——“司考”被叫做“天下第一考”。
司考之难,难在“多、烦、杂”。
我们常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能打无准备之战”,现在时段正是我们摸清敌情、确定战略战术的准备阶段。
在着手准备前,先确定方向方法,方向不能错,方法要对路。
备考中,我首先强调的是时间,其次是方法。
时间要保障,方法要得当。
在这次讲座中,着重两方面内容,一是司法考试的总体备考思路,二是商经法的考试特点以及具体的复习方法。
一、总体备考策略(一)资料选择教材《三校名师讲义》三大本三校法条(加了真题)必读法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法条重点法条(帮助理解)指南针的法条试题三校的真题分类题解5年真题(06—11年,但经济法要8年真题)其他参考试题(二)复习计划缺乏计划性是最大的问题。
1、时间保障。
2、时间安排——不断重复的车轮战基础阶段:现在—— 6月底1(1)现在——4月中旬:复习科目:有基础的同学: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三大诉讼)为复习重点。
使用《三校名师讲义》没有基础的同学:法理、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
(三大本简明讲义)(2)4月中旬——6月底全面开花,所有科目要照顾。
法理和法制史、国际三法、商法、经济法。
(3)方法1、理解第一,记忆第二。
2、作笔记,整理思路。
3、稳打稳扎,不能贪求速度。
强化阶段(提高阶段)7.1——8.31(2个月)1、重点记忆。
一定不要忽视作题。
2、专题,真题相结合,知识点的融汇贯通,知识归类巧记忆。
3、落实到知识点细微的差别、具体的运用。
“同点多考”。
4、有时间的最好报个辅导班。
冲刺阶段9.1 ——调整心态,最后冲刺(四)几大误区二、司法考试中如何考商经法?——对商经的综合分析(一)综合分析商法考试科目为:《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海商法》(在三国法中授课)2经济法考试科目为:《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车船税法》《审计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商、经、知产在司法考试中历年均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
2011年司法考试名师以及全程资料介绍
2011年考试通司法考试辅导资料具体介绍课程设置2011年提供众合、万国、三校、指南针、新东方、律政、新起点、政法英杰、中法网等名校全程辅导课程。
全程仅需360元!需要请联系客服QQ:136250244.各大辅导学校的具体课程表请参见附录表!司考课程的优势:第一大优势:价值性高!提供的所有名校囊括了所有的名师!所有的顶级泰斗!更包括司考司考命题人代言人和出题人弟子的讲课录音!各科目讲的最好的老师、最受考生欢迎的老师,如:民法李建伟、刑法韩友谊、民诉郭翔、刑诉汪海燕、行政法林鸿潮、三国法杨帆(女)、商经法张海峡、法制史郭晓飞、法理学杨帆(男)、卷四主观题邹建章等所有大腕级名师讲课录音和讲义全部包括!聆听名师的讲课,复习必定会事半功倍!如果单纯的报一个辅导班,是不可能包含所有名师的!特别是地方性的面授班更是很难请到全国性的名师!第二大优势:价格优惠!每一个辅导班全程动辄就要五六千元,甚至七八千元!而十多所辅导班的全程录音和讲义只需要三百六十元!效果一样,并且可以反复听!挑讲的最好的老师听!不必被动选择!第三大优势:使用方便!将录音放在MP3里,可以自由决定听课时间。
走路、吃饭、睡觉前都可以听!不必大热天的在一两千人的大教室连续听好几天的课程!那样的效果肯定不好!第四大优势:团购更优惠!只要三人以上即可团购,团购只需每人180元!180元即可得到所有名师的讲课录音和讲义!让您用最低的成本,高效顺利的通过司法考试!第五大优势:支付安全!全程支持支付宝交易!钻石信誉!安全放心!第六大优势:更新及时,服务全程!更新及时,并且一直服务到司考结束!让您无后顾之忧!5月18日之前加入会员者还可赠送高端包过班的考前重要押题和预测等信息!让您在考前可以提高五十分到八十分!资料形式:(MP3+文本)1:全部音频资料为MP3格式,支持电脑、手机、MP3或MP4播放。
2:全部文本资料为word或pdf格式,可打印,课程附配套练习。
司法考试各科的辅导老师
2010年司法考试各科的辅导老师哪个好?金牌师资:1、民法最受欢迎的老师:李建伟李仁玉张翔2、民事诉讼最受欢迎的老师:郭翔杨秀清(女)3、商经法最受欢迎的老师:张海峡鄢梦萱(女)王小龙4、刑法最受欢迎的老师:韩友谊李金明刘凤科5、刑事诉讼法最受欢迎的老师:汪海燕马明亮刘玫房保国汪建成6、行政法(含宪法)最受欢迎的老师:林鸿潮季宏王锴7、三国法最受欢迎的老师:杨帆(女)王斌段庆喜8、法制史,法理最受欢迎的老师:郭晓飞杨帆(男)淳于闻9、卷四主观题最受欢迎的老师:邹建章王旭其他回答隋彭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合同法研究专家,主讲合同法。
对合同法复习重点把握准确,对重点,难点法条解析精辟。
袁家德:诉讼法学辅导专家,辅导经验丰富,讲课生动活跃,深受学员欢迎。
吴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博士,教授。
司考辅导权威专家,多次参加辅导书的主编和司考的组题及阅卷,串讲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重点法条有很高的命中率,讲课幽默风趣,深入浅出。
郄鹏恩:政法英杰司法考试授课名师。
有长期的司法考试授课经验,深受考生的欢迎。
擅长讲授商法、经济法,串讲重点法条、讲评典型案例。
讲课条理清晰、重点突出。
齐晓伶: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
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对司法考试规律的研究有独到之处,善于归纳和总结知识点,为学员构建起系统化的刑法学知识体系。
刘凤科:清华大学刑法学博士,我国著名刑法学家、刑法学司考命题组重要成员张明楷教授的弟子。
司法考试刑法辅导专家。
授课条理清晰、娓娓道来,既阐释刑法学的精髓,又详尽分析刑法命题各家观点在命题中的取舍,澄清司考辅导界存在的不正确观点;讲授内容完全遵循司考刑法命题规律,考点分析精准,直面考题本质。
李仁玉:三校名师独家授课教师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主讲民法学。
2002年司考指定教材主编。
自94年来一直参加历年年律考/司考大纲及教材的组织和编写,并参与命题及阅卷。
讲课方式别具一格,经常运用比较法讲解,深入浅出,得到了广大考生的认可,是考生公认的“司法考试民法泰斗”。
08年(鄢梦萱)三校商法授课提纲
课件码:SJE1300000000005B00808001(2008年)鄢梦萱(法学博士、“法大司考”名师)第1章公司法1.1有限责任原则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第3、20条第3款)1.“有限责任”是指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原则不是“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因为公司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这是一种无限责任。
2.有限责任原则虽然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但是随着实践中大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越来越严重,现代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原则的例外——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3.公司人格否认,又被称为“揭开公司面纱理论”,该制度只有当公司人格被滥用时才适用,是有限责任原则的补充。
也就是公司股东滥用有限责任或恶意利用有限责任制度而损害到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时,要否认股东的有限责任,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由股东承担无限责任。
该制度目的是为了协调因股东有限责任制度被滥用而导致公司股东和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失衡。
4.在适用公司人格否认情形下,要由股东以自己的个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个人责任。
公司人格否认确立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制度。
1.2公司的担保本法第16条。
【法条链接】《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担保法解释》第22条:“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
”公司担保是公司法中1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其要点为:(1)公司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2)担保决议作出的机关:应当依照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3)对外担保的数额:此为公司自治内容。
资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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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法冲刺-鄢梦萱
商法·经济法冲刺题1.甲市政府为促进本市生产啤酒的销售,市政府下发文件对外地啤酒进入本市销售要征收“调节税”。
文件下发后从很大程度上削减了外地啤酒在本地市场的占有份额,甲市啤酒厂家均有赢利。
关于该事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1A.甲市政府的行为构成限制竞争B.对甲市政府上述行为可以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C.对甲市政府上述行为可以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D.甲市某啤酒厂借此销售劣质高价啤酒,可以对其处以罚款2.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的特点。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商业秘密?2A.未公开的产品价格调整方案B.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某中药的制药配方C.尚未公开的招标方案的标底D.产品的库存量和客户名单3.王某欲购买“茅台酒”,结果误购买了商标不同而包装几乎一样的“芽台酒”,随向“茅台酒”厂投诉,“茅台酒”厂发现,“芽台酒”的价格不到“茅台酒”的1/3。
如果“茅台酒”厂起诉“芽台酒”厂,其纠纷的性质为?()3A.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纠纷B.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纠纷C.企业名称侵权纠纷D.混淆行为的不正当竞争纠纷4.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种关于诋毁商誉行为的表述是正确的?4A.行为人散布的影响其他竞争对手商誉的信息,只要该信息是真实的,不构成诋毁行为B.行为人要以获取更多的商业机会为目的C.行为人应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D.被诋毁对象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法院应予支持5.下列关于产品责任制度的理解中,错误的是:5A.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应对因该产品造成的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B.缺陷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该产品的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C.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D.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其供货者的,应承担赔偿责任6.甲经贸公司租赁乙大型商场柜台代销丙厂名牌床罩。
为提高销售额,甲公司采取了多种促销措施。
下列措施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6A.在摊位广告牌上标明“厂家直销”B.在商场显著位置摆放该产品所获的各种奖牌C.分时段销售,凡周一上午10:00到11:00购买的顾客均以三折价格结算D.在甲公司网站上比较该品牌床罩和其他同类床罩规格、布料、纺织方法的差异7.张女士看到某报纸刊登的治疗近视眼的广告后,给自己的女儿购买了该近视眼治疗仪,但使用过后,造成了她的女儿双目失明的后果,经查,该近视眼治疗仪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
三哥讲座讲义
历年真题有两家机构厚大和华旭以前8本教材8本讲义成套出售很容易出现垃圾老师搭售。
比如2014年三校讲义理论法学张龙写的就比较垃圾。
刑法攻略真题卷加讲义卷。
现在华旭也是这样出书,左宁就是讲义和真题。
成套的分类解析买什么,根据老师来挑选。
厚大就比华旭多一本法条。
民法真题和讲义就是老钟写的。
自己挑撒。
一定要挑老师。
用谁的老师就用谁的解析。
郭翔写的真题必须看,戴鹏写的真题&讲义卷两个参考。
华旭的书好像也是可以单买的。
两本一套的。
除了理论法学,没必要看书。
每个部门法都需要看书,知识点涵盖面都很大。
只用讲义如果某一个老师到了一个机构,系统强化有4-6天的课程,如果只用讲义,她想在固定的课时里面要讲完内容是不可能的。
拿书就可以看出来她漏讲的知识点。
就算她拿着书讲,可以清楚明白的看出知识点哪些没讲,课后要继续补。
全面细致就是这个目的。
否则只看讲义,很多知识点会遗漏。
2013年转发的老钟的说民商合一,非常难。
先看书再去听课3月份之前先把民刑法搞定三遍左右。
刑法看的攻略,最好的复习使用真题讲义的模式就是第一遍看完一个章节,马上拿着真题做相应章节的题目。
第二可以功利一点,可以用这个方式检验老师讲的内容在当下能不能用。
笔记:传统的司法考试培训分为几个阶段真题解析;重点学科;系统强化;法条串讲;冲刺押题。
第一个阶段真题解析说实话没多大意义,解析当年的题目,纯粹无意义。
重点学科只是一个统称,万国叫民刑先修,三校叫名师起航,厚大叫专题精讲。
这个阶段的设置60%以上是做宣传,无意义。
有意义的课程已经在微博上体现了。
第一个民法段波的25图,第二柏浪涛12年在指南针讲的,第三两天老钟的知识产权的厚大的课程。
系统强化阶段通常受到机构影响,机构只是引导,最主要是自己复习。
系统强化刑法可以排成十天,如刘凤科6天加柏浪涛4天,就是10天的课。
比如商法鄢梦萱5天郄鹏恩4天,就排成10天的课时。
加起来做。
民商合一多听几个老师没坏处。
抽烟就不记啦。
(整理)年保成律政名师理论提高班鄢梦萱知识产权法讲义.
北京新律政保成教育2010年提高阶段知识产权法-----鄢梦萱主讲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
————苏轼2010第一阶段讲义——知识产权法(鄢梦萱) (2)第一章著作权 (2)一、著作权的取得原则 (2)二、著作权的客体 (2)三、著作权的主体(归属)【★】 (3)四、著作权的内容【★】 (4)五、著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 (5)六、邻接权【★】 (6)七、著作权的侵权赔偿和诉讼 (7)第二章专利权 (8)一、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归属) (8)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9)(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 (9)(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 (10)三、专利的申请与审查 (10)(一)专利申请原则 (10)(二)专利权的无效 (10)四、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11)(一)专利权人不实施时的强制许可 (11)(二)根据公共利益需要的强制许可 (11)(三)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 (11)五、专利权的保护【★】 (12)(一)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 (12)(二)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机制 (13)第三章商标权 (13)一、注册商标的种类 (13)二、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15)三、商标权的内容 (15)四、注册商标的撤销 (16)五、商标侵权行为【★】 (18)六、驰名商标 (19)2010第一阶段讲义——知识产权法(鄢梦萱)第一章著作权一、著作权的取得原则作品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时间为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
此即著作权的自动保护原则。
要点为:1、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条例》第6条)2、著作权的取得,不以是否“发表”为条件(《著作权法》第2条)。
3、“发表”,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许可他人公之于众的行为(条例第20条)。
二、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即作品,作品是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一)下列表现形式均为作品(第3条/条例第4条)。
鄢梦萱商经背诵终极BOSS 版
2018-鄢梦萱商经背诵终极BOSS版(鄢梦萱出品)Day 1《公司法》一、★★★-黄金考点(2018新增)(⼀)股东代表诉讼权1.原告:○1有限公司股东;○2股份公司“连续180日+1%以上股份”股东);2.被告:侵害公司利益的⼈(董监⾼\和其他⼈)3.董事(⾼管)害公司→(股东)向监事会书面请求4.监事害公司→(股东)向董事会书面请求。
5.上述董事会(监事会)接受股东书面请求:原告是公司、监事会主席(或董事长)为诉讼代表⼈;被告是侵权⼈;6.上述董事会(监事会)拒绝:原告→股东;被告→侵权⼈;公司→第三⼈。
7.胜诉利益归公司;股东不可请求被告直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
8.股东胜诉后,公司承担合理的律师费以及……等合理费用。
(⼆)有限公司股东的知情权知情权—会计账簿 知情权—会计报告普通合伙 (普通合伙⼈)可查阅复制 可查阅复制有限公司 (股东)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可查阅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为了自身利益,可获取股份公司 (股东)⽆权查阅 可查阅1.有限责任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查账有不正当目的,可以拒绝;股东可起诉。
2.“不正当目的”包括:(1)股东同业竞争;(2)股东为了向他⼈通报;(3)此前3年内,股东曾查账,向他⼈通报。
3.(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之间的协议等实质性剥夺股东查阅或者复制公司⽂件材料的权利,公司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
4.股东、会计师、律师⾏使知情权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导致公司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公司可请求其赔偿相关损失。
(三)利润分配请求权之诉1.原告→股东;被告→公司。
2.股东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案的股东会(或股东⼤会)的有效决议:法院应当判决公司按照决议载明的具体分配⽅案向股东分配利润。
3.股东未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案的股东会(或股东⼤会)决议: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但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除外。
(四)股权转让(有限公司)1.股东之间:随便转,自由转;2.向第三⼈转让股权:(1)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数过半);(2)以书面通知(或其他合理⽅式);(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可主张优先购买。
2013年政法大学冲刺班商经-鄢梦萱讲义
2013—司法考试冲刺(商经)鄢梦萱【商法(卷三)】1.(不定项)甲、乙、丙共同出资拟成立“味佳”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为筹备公司方便,甲以“味佳公司筹建处”的名义与“南岳”办公用品制造加工厂签订了2万元的办公用品购销合同。
另一发起人乙为筹备公司准备工作场地侵害了李某的相邻权。
关于上述合同责任以及侵权纠纷,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公司成立后,南岳公司可请求甲与味佳公司承担连带责任B.公司成立后,李某即可要求味佳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C.若公司不能成立,李某可以要求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D.若公司不能成立,南岳公司可请求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也可只要求甲承担清偿责任2.(多)甲公司是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乙公司的章程规定对外投资必须经过董事会批准。
2006年3月,乙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将自己的20万元向甲公司投资,同时对甲公司30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
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董事会通过的向甲公司投资的决议虽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但是由于甲公司是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故此决定应该由股东会决议B.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此决议应由股东会决议C.乙公司转投资的决议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向甲公司投资D.乙公司董事会关于投资和担保的决议合法有效3.(多)甲是A市公安局副局长,退休后与朋友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超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婚庆服务。
甲不想自己的名字出现在股东名册上,与自己的弟弟丁达成持股协议,股东名册登记丁为股东。
关于甲与丁的下列纠纷,处理正确的是:A.未经甲的同意,丁将名下股权转让给张某,该股权转让协议有效B.甲与丁因股权收益发生纠纷,甲以自己实际出资的事实主张分红权应当支持C.甲与丁因股东资格发生纠纷诉讼,应当以丁为被告D.甲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丁(在甲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单)甲、乙、丙于2010年筹建某外语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甲以自己所有的一套房屋作价出资,甲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过户登记到公司名下,但甲仍然占有使用该房屋,公司未实际使用。
商经考点汇总
理论+ 商法(一)(商法部分结合《2019厚大主观题一本通——鄢梦萱》的法条速查进行设计)理论:当天为准商法考点1: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商法考点2:股权内部转让商法考点3:法人治理结构商法考点4:股权转让中的优先受偿权商法考点5:减资程序步骤真题阅读练习:2018年商法真题、2017年商法真题案例阅读任务:《案例分析指导用书》商法案例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昌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纠纷案商法案例六:公司的合并——万宝华泰公司与亨达公司合并纠纷案民事进阶案例十一:七星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合同偿债纠纷案今日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股权转让、执行异议第二部分商法考点【今日商法】(标颜色的为今日复习考点)(1)今日真题回顾2018年商法真题设问:1.如林强以刘珂用于出资的180万元是他所汇为由,主张确认刘珂名下的股权实际为林强所有,该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2.季翔向皓轩公司转让股权时,其认缴的出资尚有400万元未缴纳,如认缴期限届满,遥想公司是否可以向皓轩公司催缴?为什么?3.木道公司与麦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将股权过户到麦芜名下,据此是否可以认定麦芜已取得遥想公司的股权?为什么?4.根据题中所述事实,是否可以认定彩虹钢铁公司已取得遥想公司股权?为什么?5.孙淼的案外人执行异议是否成立?为什么?6.在银行诉遥想公司和林强的清偿贷款纠纷案件中,林强是否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涉及知识点:股东资格的确认、股权转让、案外人执行异议、公司债务承担等(2018年法考主观题改革,官方未公布答案,答案不唯一、不统一)2017年商法真题设问:1.昌顺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否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为什么?2.昌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依法应包括哪些步骤?3.刘昌解聘钱顺的总经理职务,以及钱顺以监事身份来罢免刘昌董事长职位是否合法?为什么?4.法院判决不支持“钱顺要求公司与刘昌回购自己股权的诉求”是否合理?为什么?5.法院作出解散公司的判决是否合理?为什么?6.解散公司的判决生效后,就昌顺公司的后续行为及其状态,在法律上应如何评价?为什么?涉及知识点:公司治理结构、减资程序、董监高职责、股权回购、公司解算与清算等(2)今日真题中涉及的5个考点及相关法条商法考点1: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真题来源:2018年真题第3问商法考点2:股权内部转让商法考点3:法人治理结构真题来源:2017年真题第1问考点内容: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规定案例链接:《案例分析指导用书》商法案例五P183第1点(2017年真题原型)★请阅读《案例分析指导用书》商法案例五P186扩展分析:公司法人治理与股东权利的行使商法考点4:股权转让中的优先受偿权案例链接:《案例分析指导用书》商法案例五P183第1点(2017年真题原型)商法考点5:减资程序步骤真题来源:2017年刑法第2问案例链接:《案例分析指导用书》P184第2点第三部分今日重点案例阅读·公司治理结构的案例链接——《案例分析指导用书》商法案例五P182第1问请阅读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昌顺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否存在不规范的地方?P182第1问·股权转让的案例链接——《案例分析指导用书》商法案例六P188第6问请阅读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马武能否取得姚谦、董珠的股权?为什么?P188第6问·名义股东股权转让的案例链接——《案例分析指导用书》民事进阶案例十一P374第8问请阅读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若法庭同意高天公司加入诉讼,你认为对于高天公司要求确认周某与汤某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诉讼请求如何判决?P374第8问理论 + 商法(二)理论:当天为准商法考点6:出资瑕疵商法考点7:名义股东商法考点8:合伙人的劳务出资商法考点9:产生注册资本变更的法律效力商法考点10:增资/减资申请变更登记的时间真题阅读练习:2016年商法真题、2015年商法真题案例阅读任务:《案例分析指导用书》商法案例二:公司出资制度——三弘公司出资纠纷案商法案例三: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奥雷公司股东权利义务纠纷案司考经典主观题及评析P219-222 2016年真题今日关键词:出资、股东权利义务、名义股东处分股权第二部分商法考点【今日商法】(标颜色的为今日复习考点)(1)今日真题回顾2016年商法真题设问:1.应如何评价美森公司成立时三个股东的出资行为及其法律效果?2.赵某与美森公司是什么法律关系?为什么?3.庄某是否可将其在美森公司中的股权进行转让?为什么?这种转让的法律后果是什么?4.大雅公司让白某将原来用作出资的资产转移给美阳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5.甲公司和乙公司对美森公司的债权,以及大雅公司对美森公司的债权,应否得到受偿?其受偿顺序如何?6.赵某、杜某和石某的请求及理由是否成立?他们应当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第1问:出资行为及法律效果第2问:投资与借贷的区别第3问:瑕疵出资股权的转让第4问:资产转移,公司的独立性第5问:债权是否得到受偿,受偿的顺序第6问:资本维持制度与刺破面纱规则2015年商法真题设问:1.《1号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如何?为什么?2.就骐黄公司未实际缴纳出资的行为,鸿捷公司可否向其主张违约责任?为什么?3.丁可否主张860万元新股的优先认购权?为什么?4.《2号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如何?其与《1号股东会决议》的关系如何?为什么?5.鸿捷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中,何时产生注册资本增加的法律效力?为什么?6.就鸿捷公司不能清偿的1000万元设备款债务,嵩悠公司能否向其各个股东主张补充赔偿责任?为什么?涉及知识点:股东会决议效力,未出资与违约责任,新股优先认股权,增资法律效力的时间,债务清偿(2)今日真题中涉及的5个考点及相关法条商法考点6:出资瑕疵真题来源:2018年真题、2016年第3问考点内容:出资瑕疵的认定及处理、瑕疵出资股权的转让案例链接:《案例分析指导用书》商法案例二P162第2问及P166扩展分析:公司股东出资瑕疵的处理商法考点7:名义股东真题来源:2015年、2014年第3问、2013年考点内容:名义股东的处分行为性质认定案例链接:《案例分析指导用书》商法案例一P156判断三、商法案例二P163第2问、民事进阶案例十一P377判断五商法考点8:合伙人的劳务出资案例链接:《案例分析指导用书》商法案例七P195第1问商法考点9:产生注册资本变更的法律效力真题来源:2015年第5问法条链接:《2019厚大主观题一本通-鄢梦萱》问29商法考点10:增资/减资申请变更登记的时间法条链接:《2019厚大主观题一本通-鄢梦萱》问30第三部分今日重点案例阅读·出资的案例链接——《案例分析指导用书》商法案例二P162第4问请阅读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刘某出资的股权是否合法?三宏公司对该瑕疵出资,有权以何种方式进行处理?P162第4问·股东资格/出资行为的案例链接——《案例分析指导用书》商法案例三P169第1问请阅读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请评价雷奥公司成立时3个股东的出资行为及其法律效果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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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案例分析方法——2011年一、公司的设立案例【要点提示】本知识点非常重要,案例分析常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
尤其以设立时股东出资有瑕疵,当公司成立后发生的一系列行为是否有效、责任如何承担作为考查难点。
【问题提示】(一)股东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1 法律规则。
《公司法》第26、27、81条。
2 案例中的关键词(1)【钱数额】首先看是否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万、10万、500万);(2)【比例】再计算出资人应当满足的比例要求。
(货币出资总额是否达到注册资本的30%;分期缴纳中,要求出资人首期出资达到注册资本的20%,有限责任公司首期出资并不得低于3万;募集设立发起人达到35%);(3)【过户】分析出资的程序是否合法。
货币出资,需要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但可以不问资金来源;动产出资,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标志;不动产出【资,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即公司出资要求都是以所有权出资,要完成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不转移所有权,则股东没有合法出资;(4)【劳务、信用公司设立时,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问题提示】(二)股东(发起人)出资瑕疵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1 要掌握的法律规则。
公司法第28、31、20条第3款。
2 案例中的关键词(1)【抽逃出资】抽逃出资,不必然影响到公司的成立。
该股东承担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
(2)【货币,不足额】出资不到位,不必然影响到公司的成立。
该股东对公司而言,要补缴差额(实质为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对其他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3)【房屋,评估不实】评估不实,公司可能成立。
该股东应当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4)【担保、财产转让合同】出资人没有把非货币财产过户给公司,现又将该财产转让或者设定担保。
对这种问题的处理,视为股东没有合法出资,财产的所有权仍归股东,股东可以在该财产上设定担保、或者转让该财产,担保合同或者转让合同有效,但该股东应当承担出资不到位的责任。
(5)【破产、注销】公司一旦破产或者注销,需要重点考虑瑕疵出资人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
要点为:①如果股东(出资人)抽逃了全部出资,或者实际没有投入自有资金,或者投入资金不够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的,民事责任由股东承担。
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NO 20’3)二、公司的组织机构案例该考点非常综合,近年来考得比较宏观,对一些具体的数字不用记,理解掌握为主。
【问题提示】(一)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有效?1 法律规则。
《公司法》第22、16、44、104、122、125、149条等。
2 案例中的关键词(1)【董事会、股东(大)会】(2)【第三人】基于无效或者可以撤销的决议,公司和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3 【问题提示】(1)上述决议无效或被撤销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谁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免责条件,第20、150条)(2)股东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股东诉讼,第152条)(二)上述案例中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组成是否合法?1 法律规则。
2 案例中的关键词(1)【监事会】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董事会。
(2)【财务总监】【问题提示】(三)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程序是否合法?1 法律规则。
《公司法》第41、102条;2 股东大会不得对未列明事项作出决议;3 股东表决权排除规则;4 股东不可通过诉讼方法要求召开股东(大)会。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案例【要点提示】公司法第72条需要熟记,谨防出现简答题形式。
股东优先购买权和交易安全的保护是难点。
【法律规则】《公司法》第72—76条。
【问题提示】1 上述案例中,股东甲退出公司的做法是否有效?为什么?2 股东张某能否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妻?3 未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李某和第三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如何?四、对股东、公司的司法救济案例(一)【总结】股东的诉权内容汇总《公司法》规定下列情况下,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时,股东享有诉权。
1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第22条)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账请求被公司拒绝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34条)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权,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75条)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53条)5股东请求法院司法解散公司时。
可以根据第183条规定来寻求救济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6 股东代表诉讼。
此时,股东为原告,侵权人为被告。
(第152条)7 《证券法》第47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二)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1 股东。
(第20条第1、2款)2 董、监、高管。
(第150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1 公司。
公司是独立法人,应当对债权人赔偿。
2 滥用权利的股东。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第3款)(2)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司法解释二第22条)。
(3)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3、中介机构。
(第208条第3款)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五、真题演练(一)2004年案例分析题(本题16分)案情: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双方出资物已经验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
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承担公司亏损做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致。
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
2000年3月,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
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书面表示同意。
2003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丙银行上述货款本息共24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180万元。
另查明,龙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2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朋友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情况,丙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龙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甲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货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24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20万元被龙某占用,龙某应退出12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
龙某则认为,乙公司成立时甲公司投资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无效,乙公司的亏损应由甲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
问题:1.甲公司的抵押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2.乙公司的成立是否有效?为什么?3.甲公司认为其已退出乙公司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4.甲公司可否要求龙某退还其占用的120万元中的60万元?为什么?5.甲公司应否承担乙公司亏损的一半?为什么?6.乙公司、甲公司和龙某对丙银行的债务各应如何承担责任?【请注意答题方法】1 有效。
根据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本题中,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虽然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
既然甲公司土地的使用权没有过户到公司,则甲公司的出资不到位,因此……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是有效担保,甲公司抵押行为是有效行为。
2 有效。
股东出资不到位不影响公司成立的效力。
3 不能。
4 不能。
龙某占用的是公司资金,龙某仅对乙公司有返还义务,对甲公司无返还义务。
5 不应承担。
公司成立后,股东之投资协议不能对抗公司章程,故甲公司仅有依章程向乙公司缴纳出资的义务,而无直接(二)2005年案例分析题(本题15分)案情:国有企业川南商业大楼于1998年拟定改制计划:将资产评估后作价150万元出售,其中105万元出售给管理层人员(共4人),45万元出售给其余45名职工,将企业改制为川南百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
该改制计划于同年12月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原管理层人员宋某认购45万元,李某、王某、周某各认购20万元,其余职工各认购1万元。
公司成立后,分别向各认购人签发了出资证明书。
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宋某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某、王某为公司董事,周某任监事会主席兼财务负责人。
2001年,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将注册资本增加为300万元,周某列席了董事会,并表示同意。
会后,董事会下发文件称:本次增资计划经具有公司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可以实施。
同年4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300万元。
增加部分的注册资本除少数职工认购了30万元外,其余120万元由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平均认购,此次增资进行了工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