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教师权益保护
教师权益保障方案
教师权益保障方案教师是高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中坚力量,是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保障教师的权益,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各高校必须制定全面的教师权益保障方案。
一、基本权益保障教师的基本权益包括以下方面:1. 基本工资待遇高校应根据教师的岗位、职称、工龄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工资标准,保证教师的基本工资待遇。
同时,对于表现突出的教师,还应在工资待遇上给予一定的奖励2. 职称评定和晋升高校应根据教师的实际工作表现,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定和晋升。
评定和晋升应当公开、公正、透明,确保每位教师都能够公平地获得其应有的职称。
3. 工作保障高校应为教师提供稳定的工作环境和充足的工作资源,使其能够顺利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
对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教师,应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福利待遇保障教师的福利待遇包括以下方面:1. 住房和生活津贴高校应为教师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以及一定程度的生活津贴,使每位教师能够获得合理的生活保障。
2. 医疗保障高校应为教师购买相应的医疗保险或建立医疗补助制度,保障教师在生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照顾。
同时,高校应为教师提供健康体检等相关保障。
3. 退休保障高校应为教师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确保每位教师能够在退休后获得应有的退休金和福利待遇,享受老年生活。
三、学术研究保障教师的学术研究保障包括以下方面:1. 科研基金和项目支持高校应为教师提供一定的科研基金和项目支持,帮助教师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2. 学术会议和出版支持高校应为教师提供参加学术会议的机会和费用支持,为教师的学术交流和合作提供平台。
同时,高校应为教师的学术成果出版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3. 学术评价和荣誉表彰高校应根据教师在学术研究领域的表现,评定和表彰其学术成果和荣誉。
表彰机制应当公平、公正、透明,保证每位教师都能够公平获得相应的学术评价和荣誉。
四、教育培训保障教师的教育培训保障包括以下方面:1. 教学培训和评估高校应为教师提供教学培训和评估机会,帮助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中小学教师维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中小学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提高教师职业尊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中小学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级各类中小学教师。
第三条教师维权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二)公正公开,维护教育公平;(三)预防为主,注重调解与和解;(四)分级负责,落实责任追究。
第二章权益保障第四条教师享有以下基本权益:(一)教育教学权:教师有权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二)学术研究权:教师有权进行学术研究,发表学术成果;(三)民主管理权:教师有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进修培训权:教师有权参加进修培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五)合法权益保障权:教师有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条教师权益保障措施:(一)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确保教师工资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二)落实教师社会保障政策,保障教师退休待遇;(三)加强教师职业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四)建立健全教师申诉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第三章维权途径第六条教师维权途径包括:(一)学校内部维权:教师可以通过学校内部民主管理渠道,向学校领导反映问题,寻求解决方案;(二)教育行政部门维权:教师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申诉,请求解决涉及自身权益的问题;(三)法律途径维权:教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七条教师维权程序:(一)学校内部维权程序:教师向学校提出维权申请,学校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二)教育行政部门维权程序:教师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投诉、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三)法律途径维权程序:教师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八条对侵害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教师权益保护管理制度
教师权益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在编、合同、聘用和代课的教师。
第三条学校领导班子应高度重视教师权益保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章教师权益保护的基本规定第四条教师享有平等待遇的权利,不受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状况、婚姻状况以及其他任何歧视性因素的排斥。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奖励和激励机制,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促进其个人成长和事业发展。
第六条教师有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有权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享有言论自由。
第七条教师有依法维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方面的维权。
第八条学校不得对教师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侮辱、精神压迫或其他侵害行为,保障教师的人格尊严。
第三章教师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第九条建立健全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教师享受法定休假和带薪年假。
第十条建立健全教师职称评审和晋升机制,确保教师的职称评定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岗位评价和激励机制,根据教师的表现和贡献安排工作,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定期开展教师培训和进修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估,对考核合格的教师给予相应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采取必要措施。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妥善解决教师之间和教师与学校之间的纠纷。
第四章教师权益保护的监督与督促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教师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代表大会和教师代表团队,加强与教师的沟通和联系。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权益保护档案,定期审核更新,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经学校领导班子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三章教师的权利 - 副本
二、教师的地位 (一)教师的社会地位 1、古代教师社会地位时高时低: 如天地君亲师; 又如元朝的“老九”:“一官、二吏、三僧、四道、 五医、六工、七匠、八娼、九儒、十丐”。 2、现代教师社会地位明显提高: 1985年9月10日设立了教师节;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也开始成为社会共识
3、《宪法》规定公民的权力与义务: 公民的权力包括: (1)公民参加管理国家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2)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3)公民的人身自由; (4)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5)公民的文化教育权等等。
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 (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爱护 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3)依法服兵役; (4)依法纳税等等。
(2)教师与学校的关系:可以分为教育行政 法律关系和教育民事法律关系,这种关系具有 横向性和平等性,教师和学校处于平等地位。 (3)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从教育和道德方面 而言,教师和学生应该是民主平等的关系;但 从法律层面而言,则是教育与受教育、管理和 被管理的关系。这种关系带有一定的纵向性或 不平等性,教师在一定程度上处于主导和支配 地位。
(二)关于教师职业的观点: 1、传统的观点:教师职业没什么专业性,无 论什么人,只要具备了一定的学科知识,就能 担任教师职业。 2、现代的观点认为:教师职业是专门性的职 业。 3、介于两者之间的观点:教师职业是一种半 专业性职业,或不完全专业性的职业。
四、教师资格的认定 (一)认定机构 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是指依法负责认定教师 资格的行政机构或依法委托的教育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 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学校保护教师合法权益制度
学校积极开展教师权益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 护意识,促进教师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03
实施多元化教师评价机制
学校建立起多元化的教师评价机制,从多个角度对教师的工作进行全
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提高教师的
职业认同感和满意度。
分析未来发展趋势和前景展望
意义
保护教师合法权益有助于提高教师的工作环境和待遇,增强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 归属感,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同时,这也有助于提升学校的社 会形象和声誉,吸引更多优秀的教师加入到学校的教育事业中来。
02
学校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制度建设
建立教师权益保护制度
制定教师权益保护政策
学校应制定教师权益保护政策,明确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为教师 提供法律保障。
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学校管理不规范
部分学校在管理上存在不规范、 不透明的情况,导致教师的合法 权益受到侵犯。
教师权益意识不强
部分教师对自身权益认识不足,缺 乏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完善法律法规
国家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 规,明确教师的权利和保障措 施,使教师在权益受到侵犯时
设立申诉委员会
学校应设立申诉委员会, 负责受理教师的申诉案件 ,进行公正、公开的处理 。
完善申诉处理程序
学校应完善申诉处理程序 ,确保申诉案件能够及时 、有效地得到处理,维护 教师的合法权益。
实施教师奖励机制
设立教师奖励制度
学校应设立教师奖励制度 ,对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 表彰和奖励,激励教师的 工作积极性。
学校保护教师合法权 益制度
2023-10-29
综合素质——第3章:教师权利和义务,学生权利和保护
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第二节:教师权利和义务一、教师权利的内涵。
(一)教师权利的内涵权利:法律规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自由。
教师权利:教师依法享有的某种全能和利益,表现为教师作为全力向有着能够做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要求他人做出一定行为的资格。
教师的权利:要求他人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或履行法律义务的请求权;按照自己自由意志做出教师法等法律所赋予的积极行为权;当相应义务人违背法律义务,请饭教师权利时,教师向国家相关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权。
(二)确立教师权利的法律依据1、关于教师权利的国际规定1966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书》,是国际上首次探讨教师地位及权利的文件。
2、关于教师权利的宪法规定宪法是国家确立各项基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大法。
宪法是教育部门法律、法规制定的基础,也是教师权利确定的法律依据。
3、关于教师权利的法律法规1993第一部《教师法》,以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为宗旨,用法律形式确立了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教师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
新《义务教育法》也将在宗教是作为相应的法律原则写进了法律条款。
二、教师的基本权利。
两个部分:教师作为公民享有的各种权利,即教师的公民权利;身为教师所享有的权利,即教师的职业权利。
(一)教师的公民权利含义:教师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相关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
公民基本权利的两个重要方面:人身权利和人格权利。
教师的人身权利:教师的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在内的一项重要权利。
教师的人格权利:教师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包括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一系列与人格尊严有关的权利。
侵犯教师人身权的案件类型(主体的不同):学生、家长、学校领导、社会人员对教师人身权的侵犯。
(二)教师的职业权利含义: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依据教育法律法规享有的教育权利及与职业相关的其他权利。
1、教育教学权《教师法》第七条: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任何个人或部门无权干涉。
维护教师权益的规定
维护教师权益的规定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他们的教学自由和学术独立,以下是一些规定和措施:
1. 教师聘用与评价
- 学校应当依据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教师的招聘和聘用,不得以任何歧视性因素干扰聘用决策。
- 教师的评价应当建立在科学、客观的基础上,不得受到非学术因素的影响。
评价过程应当透明,并给予教师申诉的机会。
2. 教学自由
- 教师在教学中应当拥有充分的自由,包括自主选择教材、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法的权利。
- 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教师的教学自由,除非教学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规定。
3. 学术独立
- 教师在学术研究和学术表达中应当享有独立性,不受他人的干扰和压力。
- 学校应当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保障他们进行独立的学术研究和思考。
4. 薪酬和福利
- 教师应当获得公平合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与其教学和研究成果相匹配。
- 学校应当制定公正的薪酬和福利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5. 职称晋升
- 教师的职称晋升应当依据其教学和研究的质量和成果,而非其他非学术因素。
- 学校应当建立透明的职称晋升评审机制,确保公正、公平。
6. 维护教师权益的机构和途径
- 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并提供教师申诉和咨询服务。
- 教师可以通过申诉、举报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学校应当
及时处理并做出合理回应。
维护教师权益是保障教育质量和促进学术进步的重要保障,学
校应当积极履行相关责任,为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条件。
教师权益管理制度
教师权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教师的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教师权益保障1. 教师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劳动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学校必须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或限制教师的权益。
2. 教师享有平等就业、平等教学、平等评价的权利,不得因种族、性别、宗教、年龄、性取向、身体状况等任何理由受到歧视。
3. 教师有选择和发展职业的权利,学校应该为教师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和环境。
4. 教师有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学校应当依法、民主地听取教师的意见,保障教师的参与决策权。
第三章教师工作条件1. 学校要为每位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设备和教学资源,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2. 学校应保障教师的工作环境和办公条件,协助教师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 学校要为教师提供健康的工作餐食和良好的工作休息条件,保障教师的身体健康。
第四章教师待遇1. 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确保教师按时领取工资和享受各项福利。
2. 学校要加强教师的培训和提升机会,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加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3. 学校要为教师提供完善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障,保障教师的身体健康和晚年生活。
第五章教师奖励和惩罚1. 学校要建立完善的教师奖励机制,对在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和表彰。
2. 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教师激励机制,激励教师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和创新性,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3. 学校要建立公正、公平的教师惩罚机制,对违反教育纪律、严重失职的教师给予适当的惩罚。
第六章教师安全保障1. 学校要为教师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和保障措施,保障教师的人身安全。
2. 学校要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机制,对突发事件和应急情况进行预防和处理,保障教师的安全。
3. 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心理健康关爱和疏导,帮助教师应对工作和生活中的压力。
第七章教师权益监督1. 学校领导要加强对教师权益的监督,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工会要加强对学校管理的监督,对侵犯教师权益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保障教师权益措施
保障教师权益措施保障教师权益的措施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然而,教师的权益保障问题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确保教师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介绍保障教师权益的措施。
一、加强职业保护首先,作为教育工作者,教师的职业保护是保障其权益的重要方面。
一方面,教育部门应推动建立完善的教师职业保护机制,确保教师享有合理的工资、福利和职业发展机会。
另一方面,加强教师的职业行为规范培训,提高他们对教育法规、道德规范等方面的了解,净化教育行业环境,保障教师的职业尊严。
二、建立公平评价机制教育评价是保护教师权益的重要环节。
要确保教师的努力能够得到公正的评价,应建立科学、客观、公平的评价体系。
首先,要制定明确的评价标准,根据教师不同教学任务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多方因素进行评价。
其次,要加强评价过程的透明度,确保评价结果公开和公正。
最后,评价结果应作为教师职业提升和薪酬待遇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法律保护法律保护对于保障教师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应享有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权益保障。
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
同时,建立健全的法律援助机制,为教师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支持,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建设良好工作环境良好的工作环境是保障教师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
首先,改善学校的管理机制,提高行政效能,降低教师的管理负担。
其次,加强学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供良好的教学条件和办公环境。
再次,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教师的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
五、加强教师培训与发展教师培训和发展是保障教师权益的重要手段。
要制定全面的教师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知识技能。
同时,建立健全的教师发展机制,提供晋升和职业发展的机会,激发教师的创造力和工作热情。
此外,要加强教育教学研究,为教师提供更多的学术研究和合作的机会,提升其学术影响力和职业地位。
学校教师权益保护制度
一、引言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
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了学校教师权益保护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学校教师权益保护制度进行阐述。
二、教师权益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1. 保障教师的基本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享有以下基本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2. 维护教师合法权益(1)依法查处侵害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工资、克扣工资、违法解聘、违法调动、侵犯教师著作权、荣誉权等;(2)建立健全教师申诉制度,保障教师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的权利;(3)加强教师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提高教师维权意识和能力。
3. 完善教师职业发展机制(1)建立健全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考核评价等制度,确保教师职业发展的公平公正;(2)加强对教师培训的投入,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3)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建立健全教师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三、学校在教师权益保护制度中的职责1. 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2. 依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查处侵害教师权益的行为;3. 落实教师培训计划,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4. 落实教师职业发展机制,为教师提供公平公正的职业发展环境;5. 加强教师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提高教师维权意识和能力。
四、结语学校教师权益保护制度是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学校教师权益保障实施方案
学校教师权益保障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保障学校教师的权益,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制定了以下学校教师权益保障实施方案。
一、加强教师培训。
学校将加大对教师的培训投入,定期组织各类教师培训活动,包括教学方法、教育理论、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二、建立健全的评价体系。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教师评价体系,对教师的教学成绩、学生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以激励教师的教学热情和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三、完善教师待遇。
学校将逐步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对教学不力的教师进行相应的惩罚,以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将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建立健全的教师招聘、考核、晋升机制,选拔优秀的教师进入学校,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五、保障教师权益。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教师权益保障机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发展空间。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将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建立健全的教师招聘、考核、晋升机制,选拔优秀的教师进入学校,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七、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学校将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倡导尊师重教的风气,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提高社会对教师的尊重和理解。
八、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将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建立健全的教师招聘、考核、晋升机制,选拔优秀的教师进入学校,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以上就是学校教师权益保障实施方案,希望全体教师能够共同努力,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积极的贡献。
同时,学校也将不断完善和调整方案,以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需求。
教师权益保障规章制度范本
教师权益保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教师权益保障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教师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第二章教师权益保障第四条教师享有下列权益:(一)教育教学权:教师有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
(二)学术研究权:教师有权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表彰奖励权: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四)工资待遇权:教师有权按时领取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五)培训发展权:教师有权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六)民主管理权:教师有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人身安全权:教师有权在工作过程中获得安全保护,防止受到学生或者其他人员的侵害。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权益保障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一)落实教师待遇: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教师工资,给予教师相应的福利待遇。
(二)尊重教师学术权利:学校应当尊重教师学术研究权,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学术资源和支持。
(三)保障教师培训:学校应当为教师提供培训机会,支持教师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四)落实教师参与民主管理:学校应当落实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听取教师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教师人身安全保护:学校应当加强教师人身安全保护,防止教师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侵害。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六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学校教师权益法律途径保护教师在学校中的权益
学校教师权益法律途径保护教师在学校中的权益学校教师作为教育系统中的重要一员,为学生的成长和学习提供关键的指导和帮助。
然而,在学校中,教师的权益有时会受到侵犯或忽视。
为了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法律途径成为了一种关键的工具。
本文将探讨教师在学校中的权益保护,并介绍一些常见的法律途径。
一、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教师在学校中具有一定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工作环境、合理的工资待遇、平等的机会和公正的评价等。
保护教师的权益对于维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以及促进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常见的权益侵犯形式1. 薪酬待遇不公平:一些学校可能存在教师工资待遇不公平或拖欠工资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教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诉或寻求法律援助;2. 工作环境不良: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卫生问题、工作时间过长等。
教师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要求学校改善工作环境;3. 职业发展机会受限:一些学校可能存在升迁机会不公开或偏袒特定人员的情况。
这时,教师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法律途径保护教师权益1. 劳动法保护权益:劳动法是维护教师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教师可以通过起诉雇主,要求法院保护其权益;2. 教师工会:教师工会是维护教师权益的组织。
教师可以加入工会并通过工会行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3. 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学校工作。
教师可以就学校违规行为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其采取必要的行动;4. 司法救助:教师可以通过起诉或申诉的方式,寻求法院或相关司法机构的救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注意事项和建议1. 保留证据:教师在维权过程中应尽量保留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相关机构或法院进行验证;2. 求助专业人士:如果教师对法律程序和维权途径不熟悉,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资深从业人员,以获取更好的法律支持和建议;3. 和平解决:在维权过程中,教师可以尽量通过和解或其他和平的方式解决争议,以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和负面影响。
教师权益保护管理制度
教师权益保护管理制度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承担着培养人才的重要使命。
为了保护和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建立健全教师权益保护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下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这一问题。
一、教师权益的保护在教育工作中,教师面临着很多的工作压力和问题。
为了保护教师的权益,对于教师的待遇、工作环境、职称晋升、评价标准等方面都需要进行有效的保护与管理。
首先,教师的工资待遇应该得到保障,不仅要按时发放工资,还要根据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价,给予合理的薪酬报酬。
其次,教师的工作环境也需要得到改善,提供良好的教学设施和资源。
此外,评审教师的职称要公正公平,确保教师的职称晋升和发展空间。
二、教师职责的明确教师是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指导的人,他们的主要职责就是教书育人。
为了明确教师的职责,需要建立教师职责的管理制度。
首先,教师要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其次,教师要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
此外,教师还要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活动,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和知识水平。
三、教师的培训与提升教师是教育事业中最重要的资源,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的提高。
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能力,需要对教师进行培训与提升。
首先,学校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供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方法的培训。
其次,学校可以开展教师交流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互动和学习。
此外,还应该鼓励教师参加学术研究和教育实践,提高自身的教育素养。
四、教师的专业发展教师是一个从业者,他们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为了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的教师培训和评估机制。
首先,学校应该鼓励教师参加专业学习和培训,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奖励。
其次,要建立教师绩效考核和评价体系,对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
此外,还可以组织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和研讨会,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
五、教师的权益维权在教育工作中,教师的权益可能会受到侵害,需要建立相应的维权机制。
幼儿园教师维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幼儿园教师合法权益,维护幼儿园正常教育秩序,促进幼儿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幼儿园,旨在明确幼儿园教师在工作中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以及维权途径,确保教师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三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教师维权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合法权益的保护,切实维护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稳定。
第二章教师权利与义务第四条教师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二)享有参与幼儿园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三)享有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的权利;(四)享有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监督幼儿园工作的权利;(五)享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五条教师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幼儿园规章制度;(二)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关心、爱护、尊重幼儿,尊重家长;(三)积极参加幼儿园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四)维护幼儿园的声誉和利益;(五)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维权途径第六条教师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一)与幼儿园协商解决;(二)向幼儿园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三)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四)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设立教师维权工作机构,负责处理教师维权事宜,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八条幼儿园应当定期对教师维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侵害教师合法权益的幼儿园,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幼儿园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保障幼儿园教师合法权益,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幼儿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幼儿园教师劳动权益保护条例
幼儿园教师劳动权益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地位,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幼儿园教师,是指在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幼儿园教师享有依法应当享有的工资、福利、培训、职务晋升、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劳动权益。
第二章工资待遇第四条幼儿园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幼儿园教师的工资。
工资水平应当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教育行业的特点。
第五条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应当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补贴等。
第六条幼儿园教师的工作时间超过规定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第七条幼儿园应当为教师提供定期培训和业务学习的机会,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八条幼儿园应当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九条幼儿园教师享有职务晋升的权利,幼儿园应当根据教师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工作年限等因素,公平、公正地进行职务晋升。
第四章社会保险与福利第十条幼儿园应当依法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当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保障教师的基本生活需要。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当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身心健康。
第五章权益保护第十三条幼儿园教师享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通过工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幼儿园教师享有依法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幼儿园教师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幼儿园或者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教师资格。
第三章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ppt课件
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著作权是原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者 所在单位)享有著作权则是例外。因此教案的著作权由教师享 有。
(3)校方毁失教案本的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
权利人在行使自己的著作权时,不需要向义务人请求积极配 合,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确定何时及如何行使自己的著 作权。因此,权利人以消极的方式行使自己的著作权本身并不 意味着他放弃自己的权利,也不能导致其权利消灭,更不能成 为他人侵犯其权利的免责理由。
4.参与教育管理权.
教师有权对学校及其他教育行政部门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教师有权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组织形式以及其他适当 方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教育法》第30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 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教师对其著作权的行使既可以是积极方式,也可以是消极方 式。不能以教师没有及时取回自己的教案为理由,认为教师怠 于或不行使自己的著作权。学校应该尊重教师的这种权利,不 应随意处置教案本。
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教案本是记载原告教案作品惟一载体的 情况下,被告学校对教案本的处分致使教师无法再行使其对于 教案的著作权,从而侵犯了原告享有的教案作品著作权。
株洲市教育局限聘行为是否合法?
株洲市教育局作为教育行政部门,行使一个地区的教育行政 管理职能.其职责在于宏观管理与协调教育工作,对教师的上、 下岗安排则在其权力范围之外.
《教师法》第10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 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 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学校温暖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营造和谐、温馨的校园氛围,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旨在通过建立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在学校中得到关爱,实现教师个人与学校的共同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的原则,以促进教师全面发展为目标。
第二章教师关爱与保障第四条学校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教师的工作条件,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学校关心教师的生活,定期组织教师体检,关注教师身心健康,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
第六条学校为教师提供职业发展平台,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七条学校设立教师关爱基金,对因家庭困难、突发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教师给予适当帮助。
第八条学校关心教师家庭,开展教师家庭走访活动,了解教师家庭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第九条学校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对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教师权益保障第十条学校尊重教师的人格尊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自由。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申诉制度,保障教师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申诉的权利。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公平、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工作,为教师提供公平的晋升和发展机会。
第四章教师培训与发展第十三条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讨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四条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拓宽教师视野,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五条学校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平台,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创新。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教师发展基金,资助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项目。
第五章教师行为规范第十七条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
第十八条教师应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做好学生的引路人。
私立学校教师管理条例
私立学校教师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本条例旨在规范私立学校教师的管理,保障教师权益,提升教育质量。
第二章教师招聘与任职
第一节教师招聘
1. 私立学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规定的条件,公开、公平、择优招聘教师。
2. 教师招聘应当注重教育专业素质和教学经验,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二节教师任职
1. 教师任职应当经过公开竞聘或聘任程序,并签订书面合同。
2. 私立学校应当为教师提供适当的职称评定和晋升机制,鼓励教师继续研究和提升专业水平。
第三章教师权益保障
第一节教师待遇
1. 私立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教师支付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2. 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当与其所处地区的教育行业相符,并适当考虑教师的教龄和学历等因素。
第二节教师权益保护
1. 私立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教师维权能力。
2. 教师因公受伤或患病期间,应当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和工资待遇。
第四章教师绩效评估
第一节绩效评估原则
1. 教师绩效评估应当公开、公平、客观、科学,并建立相应的评估体系。
2. 绩效评估应当综合考虑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学生评价、专业发展等方面的绩效。
第二节绩效评估结果运用
1. 绩效评估结果作为教师聘任、奖励、晋升和薪资调整的重要依据。
2. 私立学校应当及时向教师反馈绩效评估结果,并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培训。
第五章法律责任
私立学校违反本条例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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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救济 法律救济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相关权益受到损害时,特定机关通过一 定的程序和途径对其利益进行恢复和补救的一种法律制度。法律救助 的最终目的是补救权益受损者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法律救助的基本功 能。 在教育领域中主要运用的法律救助渠道包括教育申诉制度、教育行政 复议和教育行政诉讼等。
案例分析
这个案例讲的是在寒暑假,由于幼儿家长忙于工作,为解决学生 家长的需求,广州某私立幼儿园不放寒暑假,并开设留园班,帮助家 长看管幼儿。 幼儿园一方面为了帮助家长减轻育儿负担,另一方面是经费补贴 问题,不给幼师放寒暑假,牺牲了他们的假期时间,但这违背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四款:教师依法享有寒暑假期的带薪 休假权利。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 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 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如果寒暑假 家长不愿交学费,教师只能拿到一点点工资,幼儿园却强制剥夺了教 师的寒暑假的话,是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
五、育龄女性幼儿园教师的休假与劳动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提出,女职工在孕不能适应原劳 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 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 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 时间。并在第七条指出,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 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女职 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对于生育多胞胎的没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 加1小时哺乳时间。
一、幼儿园教师的工作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1995年5月1日发布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 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 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其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 周六,周日为每周休息日。幼儿园应按照事业单位安排工作时间。 二、幼儿园教师的休息,休假
第五节 幼儿园教师劳动争议与法律救济 一、劳动争议 (一)幼儿园教师劳动争议的表现形式 1、权利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都明 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 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利益争议 利益争议一般是指因为确定或变更劳动者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劳 动争议。
三、幼儿园教师的加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法定的加班是根据用人单位需求 的加班,不包括劳动者自愿加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有 对于加班工资报酬的法规。而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 在国家法定假节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三倍支 付加班工资,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 予双倍支付工资。 四、幼儿园教师依法执教 1,幼儿园教师的保教活动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依法行使教育教学改革权,对幼儿发展评定权等 3,制止有害于幼儿或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节 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
一、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制度建设 (一)完善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体系 (二)提高幼儿园教师培养质量 (三)建立幼儿园教师学习培训制度 (四)完善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五)培养造就高端教育人才
二、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六款专门规定,教师享有“参加 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赋予教师这一权利是适应时代的 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教师专业水平的必要条件。 (一)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的责任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 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对教师进行是、 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这一规定要求各级政府把组织教 师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创造有利条件,保障教师 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四、幼儿园教师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 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幼儿园及其他幼儿教育机构与幼儿园教师依法 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聘任双方均有约束力。幼儿园教师 必须按劳动合同履行义务,完成合同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幼儿园及 其他幼儿教育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向教师支付报酬,提供教学、科研、 进修、学术交流等教师培训与专业发展的条件。 (一)幼儿园教师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4、协商一致原则 5、诚实守信原则
幼师的加班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也很常见 下面的新闻就是一个例子,请同学们仔细阅读新闻,仔细地思考一 下,新闻中的做法对不对,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幼师渴盼假期,家长大呼幼儿园千万别放假” — —摘自2013年08月16日 广州日报
受台风“尤特”影响,前日全市幼儿园停课一天,有部分幼儿园 更是连续停课两日。忽然多出的两天假期让家长们“难以招架”。 然而更让家长“抓狂”的是,禅桂幼儿园素来无放寒暑假传统, 但近日禅城多家公办幼儿园集体提出幼儿园放寒暑假的建议。如果真 的实施起来,假期托管的难题可就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 园方透露,放寒暑假是否能实现,取决于假期收费的方式。“现 在幼儿园收费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学期收,一种是按月收。”园方 分析,如果按学期进行收费,对于幼儿园而言最好,因为学期的收费 里面已经包含了寒暑假期间的费用,这样即使放假,幼儿园也能照常 发工资给老师,不过家长可能不乐意,毕竟钱交了但是没享受到服务 。而另一种方式是按月收,如果是这样的话,放假的月份家长是不会 交费的,除了部分财政拨款,放暑假期间老师的工资可能就只有一点
三、幼儿园教师职务(职称)评审 2012年11月,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等发布的《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完善幼 儿园教育职务(职称)评聘制度。合理确定幼儿园教师岗位结构比例 。完善符合幼儿园教师工作特点的评价标准,重点突出幼儿园教师的 师德、工作业绩和保教能力。结合事业发展和人才发展规划,合理确 定幼儿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对长期在农村基层 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幼儿园教师,在职务(职称)方面实行倾斜政 策。确保民办幼儿园教师公平参与职务(职称)评聘。
(一)幼儿园教师是专业人员 (二)幼儿园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 人员 (三)幼儿园教师是在幼儿园及其他幼儿教育机构从事工作的人 员
二、幼儿园教师配备 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是幼儿园办园标准的重要内容。配备合 适比例的幼儿园教师才能满足幼儿在园生活、游戏和学习的需要, 才能确保幼儿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幼儿健康成 长。2013年教育部公布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对 幼儿园教师配备作出了详细规定。 (一)班级规模和师幼比 (二)专任教师的配备
五、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随着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民办幼儿园迅猛增长,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 成了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民办学校的 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六、幼儿园教师“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案例分析
• 这个案例讲述了女幼师怀孕遭辞退的经历,在我们的生活周围也有 这样的事情发生。这名女幼师谭凤怀孕一月检查结果孕酮稍低,幼 儿园以这一原因没有得到过她的允许擅自地辞退了她,谭凤指出这 一行为违法之后负责人依然没有改变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 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都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 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而案例中的四川郫县的幼儿园则直接辞退怀孕的谭凤,很明显已经 是违反了法律,谭凤要利用教师的权利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 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 商解决” 据此规定,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协商 2、调解 3、仲裁 4、诉讼
幼师的劳动纠纷在现实生活中也很常见
下面一个视频就是一个例子,请同学们仔细观看视 频,仔细地思考一下,视频中的幼儿园做的对不对, 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下面让我们看一个真实事件的视频 请同学们仔细地看一看思考一下 这个视频讲了什么内容 马上我会请同学们来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附件:视频2
案例分析
• 视频中的女教师因为无暇照顾自己刚出生的孩子而选择辞职,却在 辞职之际被告知本应得到的2600元工资,被无故扣除大部分,最后 之余24块钱。而当询问缘由时,幼儿园负责人却拿不出确凿证据, 一味推脱。显而易见,视频中的幼儿园随意克扣教师工资,侵害了 教师按时获取足额劳动报酬的权利,女教师应根据《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 规定,和幼儿园进行协商,此前克扣的教师工资也应予以补偿。
本组成员:缪千 邱笑颖 张玉 姜晗灵 杨荔 黄心纯 倪佳怡 陈艳
第三章 幼儿园教师权益保护
第一节 幼儿园教师选聘与劳动合同
第二节 幼儿园教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节 幼儿园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四节 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
第五节 幼儿园教师劳动争议与法律救济
第一节 幼儿园教师选聘与劳动合同 一、幼儿园教师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 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园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教师的 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教师的工作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工资和 社会保险是教师生活的重要保障。 一、工资与幼儿园教师工资 1,工资也称为薪酬或薪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2,工资的具体特征,3,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是幼儿园教师通过进行教 育教学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二、幼儿园教师工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 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 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