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教师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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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为了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办法。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重要措施和办法:1.教师聘用和管理制度的完善:教师是学校教育质量的核心要素,保护教师的权益对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我国逐步完善教师聘用和管理制度,确保教师能够依法享受合理的待遇和保障。

例如,推行教师任职资格和职称评审制度,明确教师的晋升和晋级条件;建立教师考核和绩效评价制度,保证教师的工作质量得到公正评价和认可。

2.学生权益保护机制的建立:学生是教育事业的受益者和未来的希望,保护学生的权益对于培养健康的社会主义公民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建立了完善的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例如设立学生工作部门、校园安全保卫队伍等,及时处理学生的问题和投诉;制定了学生权益保护的法律和规定,明确学生的权益和保障措施;开展学生权益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权益意识和能力。

3.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教育的加强: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对于教育工作的开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我国加强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教育,培养他们正确的教育观念和职业操守,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例如,加强对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的职业评价和奖惩制度,激励他们做出优秀的表现。

4.学校管理机制的和完善:学校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学习和生活的场所,学校管理机制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教师和学生的权益保护。

我国通过和完善学校管理机制,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和科学决策,实现师生共同治理。

例如,推行学校法人制度,明确学校的法人地位和管理权限;建立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设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提高教师和学生的参与度和决策权。

5.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和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学校是学生安全成长的重要保障,安全工作的健全和完善能够有效保护学生的权益。

学校保护教师合法权益制度

学校保护教师合法权益制度
加强教师权益宣传教育
学校积极开展教师权益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 护意识,促进教师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03
实施多元化教师评价机制
学校建立起多元化的教师评价机制,从多个角度对教师的工作进行全
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提高教师的
职业认同感和满意度。
分析未来发展趋势和前景展望
意义
保护教师合法权益有助于提高教师的工作环境和待遇,增强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 归属感,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同时,这也有助于提升学校的社 会形象和声誉,吸引更多优秀的教师加入到学校的教育事业中来。
02
学校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制度建设
建立教师权益保护制度
制定教师权益保护政策
学校应制定教师权益保护政策,明确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为教师 提供法律保障。
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学校管理不规范
部分学校在管理上存在不规范、 不透明的情况,导致教师的合法 权益受到侵犯。
教师权益意识不强
部分教师对自身权益认识不足,缺 乏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完善法律法规
国家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 规,明确教师的权利和保障措 施,使教师在权益受到侵犯时
设立申诉委员会
学校应设立申诉委员会, 负责受理教师的申诉案件 ,进行公正、公开的处理 。
完善申诉处理程序
学校应完善申诉处理程序 ,确保申诉案件能够及时 、有效地得到处理,维护 教师的合法权益。
实施教师奖励机制
设立教师奖励制度
学校应设立教师奖励制度 ,对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 表彰和奖励,激励教师的 工作积极性。
学校保护教师合法权 益制度
2023-10-29

教师权益保护规定

教师权益保护规定

教师权益保护规定教师权益是维护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促进教师专业行为规范、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为了有效保护教师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确保教师能够依法开展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展开,介绍教师权益的保护规定。

第一,教师资格认定与聘用教师资格认定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包括岗位要求、学历要求和相关教育教学经验要求。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员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认定。

在教师聘用方面,我国建立了公平公正的教师招聘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招聘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招聘程序公开透明,并依法保障教师的择业权益。

第二,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待遇保障是保护教师权益的重要方面。

中央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提高教师的薪酬待遇,并逐步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

此外,教师还享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福利待遇,以确保教师的物质生活得到保障。

第三,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是评价教师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称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四个级别。

教师必须参加相应的评聘考试,通过考试后才能获得相应的职称。

这一制度旨在鼓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第四,教师教育培训教师教育培训是保障教师权益的另一重要举措。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组织各类培训,为教师提供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方面的培训。

此外,教师还可以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和研讨会,提高自身的研究能力和教学水平。

第五,教师教学科研自主权教师应当享有教学科研自主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有权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有权对教学进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调整。

同时,教师还有权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并参与学术交流和学术成果的评审。

第六,教师权益保护机构为了加强教师权益的保护,我国设立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行业协会等教师权益保护机构。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为了加强学校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均衡、协调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和办法来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并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观念。

一、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1、建立咨询制度,实施依法办学。

中小学应聘请法制副校长,设立法律事务办公室,代表学校处理以学校为诉讼方的诉讼事务,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

同时,该部门还应为学校制定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出台、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提供法律咨询,并参与审定学校文件、各类规章制度和各类合同、协议,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法制水平。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学校应制定《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措施》、《校园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工作暂行办法》和《资金和资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以保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治安和稳定,提高资金和资产的使用效率,维护学校的社会声誉和经济利益,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校园。

3、依法行政,维护学校办学合法自主权。

教育局应依据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合法自主权。

同时,应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大力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

此外,应建立教育行政执法制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保障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还应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的案件,保证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还应建立举报制度,发现和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和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

二、实施行政、司法、社会保护,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应实施行政、司法、社会保护。

行政上,教育局应依法管理学校,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司法上,应建立教师维权诉讼机制,保障教师依法维权。

社会上,应加强舆论监督,维护教师的社会形象,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素养,让教师更好地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如何保护教师合理权利

如何保护教师合理权利

如何保护教师合理权利教师是培养人才、传播知识、弘扬文化的重要职业,他们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在现实中,教师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如工作压力大、收入低、社会地位低、受到家长或学生的不尊重或侵害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发展,也损害了教育质量和效果。

因此,保护教师合理权利,维护教师尊严和声誉,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必要条件。

那么,如何保护教师合理权利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规范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已经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都有明确规定。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漏洞或不足,比如对于家长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行为没有明确处罚措施;对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在待遇上存在差异没有明确补偿机制;对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在待遇上存在差异没有明确补偿机制;对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在待遇上存在差异没有明确补偿机制;对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在待遇上存在差异没有明确补偿机制;第二,实施行政、司法、社会保护,维护教师的人身安全和声誉。

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教师可能遭遇家长或学生的威胁、侮辱、伤害等不文明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教师的人格尊严和职业荣誉,也影响了教育秩序和环境。

对于这些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和惩处,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及时处理涉及教师权益的投诉和纠纷,支持和协助受到侵害的教师进行申诉或诉讼;二是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的监督和指导,规范学校管理行为,制定并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对于违反规定侵犯教师权益的个人或单位予以警告、罚款、吊销执照等处罚;三是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的维护,对于涉嫌违法犯罪侵害教师权益的个人或单位及时立案侦查,并配合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是社会各界应当增强对教师职业的尊重和理解,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宣传先进典型和正能量案例,倡导文明礼貌与教师沟通交流。

维护教师权益的规定

维护教师权益的规定

维护教师权益的规定1. 引言为了保障我国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 教师权益的保障2.1 合法权益2.1.1 教师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包括教育教学自主权、学术研究权、管理学生权、劳动报酬权、休假权等。

2.1.2 教师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包括教育教学职责、尊重学生权益、爱护学生、维护学校秩序等。

2.2 工作环境2.2.1 学校应当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安全、卫生、舒适的校园和教室。

2.2.2 学校应保障教师的休息时间和节假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支付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

2.3 职业发展2.3.1 学校应支持教师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2.3.2 学校应为教师提供职称评定、晋升、选拔等职业发展机会,并根据教师个人意愿和业绩给予相应的待遇。

2.4 人身安全2.4.1 学校应采取措施,保障教师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暴力等事件。

2.4.2 对于侵害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学校应依法予以追究和处理。

3. 教师权益的维护3.1 权益反映3.1.1 教师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学校或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3.1.2 学校或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收到教师反映的问题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予以处理。

3.2 法律救济3.2.1 教师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2.2 学校应当支持教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阻挠、干预教师依法进行维权活动。

3.3 权益保护3.3.1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教师权益保护制度,确保教师合法权益的实现。

3.3.2 对于侵害教师权益的行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4. 附则4.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教育行政部门。

维护教师权益,就是维护教育事业的根本,我们应共同努力,为教师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工作环境,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学校教师权益保护制度

学校教师权益保护制度

一、引言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

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了学校教师权益保护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学校教师权益保护制度进行阐述。

二、教师权益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1. 保障教师的基本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享有以下基本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2. 维护教师合法权益(1)依法查处侵害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工资、克扣工资、违法解聘、违法调动、侵犯教师著作权、荣誉权等;(2)建立健全教师申诉制度,保障教师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的权利;(3)加强教师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提高教师维权意识和能力。

3. 完善教师职业发展机制(1)建立健全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考核评价等制度,确保教师职业发展的公平公正;(2)加强对教师培训的投入,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3)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建立健全教师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三、学校在教师权益保护制度中的职责1. 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2. 依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查处侵害教师权益的行为;3. 落实教师培训计划,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4. 落实教师职业发展机制,为教师提供公平公正的职业发展环境;5. 加强教师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提高教师维权意识和能力。

四、结语学校教师权益保护制度是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学校教师权益保障实施方案

学校教师权益保障实施方案

学校教师权益保障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保障学校教师的权益,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制定了以下学校教师权益保障实施方案。

一、加强教师培训。

学校将加大对教师的培训投入,定期组织各类教师培训活动,包括教学方法、教育理论、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二、建立健全的评价体系。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教师评价体系,对教师的教学成绩、学生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以激励教师的教学热情和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三、完善教师待遇。

学校将逐步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对教学不力的教师进行相应的惩罚,以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将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建立健全的教师招聘、考核、晋升机制,选拔优秀的教师进入学校,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五、保障教师权益。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教师权益保障机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发展空间。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将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建立健全的教师招聘、考核、晋升机制,选拔优秀的教师进入学校,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七、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学校将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倡导尊师重教的风气,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提高社会对教师的尊重和理解。

八、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将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建立健全的教师招聘、考核、晋升机制,选拔优秀的教师进入学校,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以上就是学校教师权益保障实施方案,希望全体教师能够共同努力,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积极的贡献。

同时,学校也将不断完善和调整方案,以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需求。

保障中小学教师权益的主要措施

保障中小学教师权益的主要措施

保障中小学教师权益的主要措施为了保障中小学教师权益,可以采取以下主要措施:1.加强政策保障:教师权益应纳入相关法律和政策的保障范围。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颁布相关法律和规定,明确教师的职业权益,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此外,政府还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解决教师职业权益纠纷,并加强对违法侵权行为的打击。

2.提高教师待遇:政府应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待遇水平,包括提高薪资、调整福利待遇等。

教师的工资水平应该与其所担任的岗位、工作负荷、工作年限等因素相匹配,以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

3.健全培训机制:建立完善的教师培训体系,加强教师的终身学习意识和能力提升。

通过开展专业培训、研讨会、学术交流等方式,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使其能够适应新的教育需求和教育的要求。

4.加强职称评定和晋升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职称评定和晋升机制,通过赋予教师不同级别的职称,来鼓励他们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同时,要加强对教师职称评定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评定结果公正、公平。

5.完善教师权益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权益保障体系,包括对教师工作环境、劳动条件、职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保护和改善。

同时,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权益保护的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教师在职业生涯中遇到的问题。

6.增加教师参与决策的机会:给予教师参与教育决策的权利,通过教研活动、教师代表大会等形式,让教师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这样能保证决策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和教育实践的需要,提升教育质量和教师的工作满意度。

7.增加对暴力事件的处罚力度:对于对中小学教师的暴力行为,要严肃查处,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建立举报制度和教师保护机制,让教师有勇气举报和揭露违法、侵权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在保障中小学教师权益方面,需要全面加强政策保障,提高教师待遇,健全培训机制,加强职称评定和晋升机制,完善教师权益保障体系,增加教师参与决策的机会,以及加大对暴力事件的惩处力度。

依法保护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依法保护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依法保护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一、实施行政、司法、社会保护,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1.依据法律法规,行政保护教师的权益。

一是按《义务教育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的要求,将教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逐月按时足额拨付到教职工工资银行账户。

不得拖欠、挪用教师工资;不得用实物抵扣教师工资;不得以贷款替代教师工资;不得向教师摊派推销商品。

改善教师用房、教学设备以及照明、取暖、在校的饮食等条件和生活条件。

增加生活设施和教学设施,改进学院的后勤服务质量,为教师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是按《教师法》第25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适当提高的要求,逐年给教师普调工资,确保教师工资按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2.依法治教,保障教师的待遇。

一是依法给教师提供社会保障。

学院及时足额为教师缴纳应有财政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二是保障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三是保障教师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四是保障教师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

五是保障对做出优异成绩或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上级行政机关会对教师的权益落实、解决和兑现,进行行政检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对侵犯教师权益的机关、组织、个人实施行政制裁,进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3.建立教师申诉制度,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畅通教师申诉渠道,保证教师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教师的权利意识,强化教师的法制观念,提高教师的维权能力。

对非法解聘教师、非法处理教师、随意降低教师的职称、拖欠教师工资、不支付教师医疗费等侵害教师权益的行为,教师有权进行申诉。

对教师申诉、控告、检举打击报复者,学院要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对教师侮辱、殴打者,根据情况不同,学院要给予行政处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要通过司法部门对教师的权益进行司法保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

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

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
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 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教师劳动合同法、教师工资法、教师退休养老金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教师的权益和责任。

2. 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制定工资支付制度,按时足额支付教师工资,并在一定周期内进行调整,确保教师收入与生活成本的合理匹配。

3. 加强职业保险和职业年金保障:建立健全教师职业保险和职业年金制度,确保教师在遭受意外伤害和退休后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4. 加强教师职业发展支持:提供培训机会,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设立职业晋升通道,为教师提供职业发展空间和晋升机会。

5. 建立有效的教师监督机制:建立教师绩效考核制度,公正、科学地评估教师的表现和贡献,并对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6. 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机构: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为教师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7. 加强教师工会组织:建立健全教师工会组织,代表教师利益,积极维权,与政府和学校管理层协商合作,保护教师合法权益。

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地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从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师保护法

教师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教师的身心健康,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教师是指战斗在教育一线岗位的人民教师;第三条教师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成年教师工作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成年教师应当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城乡,依法平等地享有工资福利待遇;第四条保护教师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尊重教师的人格尊严二适应教师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第五条保护教师,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国家、社会、家庭应当教育未成年人尊重教师;第六条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教师的保护工作;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教师有显着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学校保护第八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行政方针,实施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注重培养教师的创新能力,促进教师全面发展;第九条学校应当尊重教师教育教学的权利,关心、爱护教师,对教学能力有欠缺的教师,应当采取培训、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或下岗等简单粗暴对待;第十条学校应当根据教师身职业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更年期教育;第十一条学校应当与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互相配合,保证教师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教学负担; 第十二条各中小学学生应当尊重教师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教师实施打骂、或者其他侮辱教师人格尊严的行为;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制度,采取措施保障教师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教师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第三章社会保护第十四条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关心教师的良好风尚;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教师健康的社会活动;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教师接受培训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教师等接受义务培训;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教师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教师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第十七条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教师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当地旅游景点对教师实行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第十九条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对教师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疾病预防工作;第四章司法保护第二十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一条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教师,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教师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教师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侵害教师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教师就业权益保护实施方案

教师就业权益保护实施方案

教师就业权益保护实施方案
教师是国家的栋梁,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工作对社会发展和未来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教师成长和工作过程中,他们的权益保护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制定并实施教师就业权益保护实施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要加强对教师权益的法律保障。

教师是依法享有劳动权益的公民,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明确规定教师的工作条件、薪酬待遇、职称评定、职业发展和退休福利等方面的具体规定,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其次,要建立健全的教师权益保护机制。

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师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完善的教师权益保护工作机构,确保教师的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同时,要建立教师权益申诉和解决机制,教师在权益受到侵犯时能够及时申诉,并得到公正的处理和解决。

另外,要加强对教师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教师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学校和相关部门的教师权益保护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
题及时纠正,确保教师权益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最后,要加强对教师权益保护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教师权益保护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教师权益保护工作的关注和重视,增强教师自我保护意识,使教师能够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权益保护关乎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因此,制定并实施教师就业权益保护实施方案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加强对教师权益的保护,才能更好地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更好地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师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师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师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教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建议,可以帮助教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确保劳动合同规范教师应当确保自己的劳动合同是规范合法的。

合同应该明确说明教师的职责和义务,工资和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等信息。

教师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发现合同中有任何不明确或者不合理的条款,应当及时与雇主沟通协商。

2. 工资待遇保障教师的工资待遇应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发现自己的工资待遇不合理或者未按时发放,教师应该及时与雇主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如果问题无法解决,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支持。

3. 健康安全保障教师应该得到合理的健康安全保障,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保障、医疗保险、意外险等。

如果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教师应该及时向雇主反映,并寻求解决方案。

同时,教师还应该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预防疾病的发生。

4. 职业发展保障教师应该得到职业发展保障,包括培训和发展机会、晋升机制等。

教师需要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增加自己的职业竞争力,提升职业发展水平。

同时,学校也应该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5. 学术自由保障教师应该得到学术自由保障,包括教学和研究的自由、发表论文的自由等。

教师应该能够自由地开展教学和研究工作,不受外界的干扰和限制。

学校应该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研究条件,支持教师进行学术研究和成果的发表。

6. 权利保护意识教师应该具备权利保护意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渠道。

教师应该关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保护措施,同时要学会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隐私,防范个人信息被泄露或者被侵犯的风险。

7. 工会组织支持教师应该加入工会组织,通过工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会组织可以为教师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服务、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

依法治校如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依法治校如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依法治校如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

在现代社会,依法治校已成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校发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那么,依法治校究竟如何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呢?首先,依法治校能够明确师生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让师生清楚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以及应该怎么做。

比如,对于教师,规定其教学职责、评价标准、职业发展途径等;对于学生,明确其学习权利、行为规范、申诉渠道等。

这样一来,师生在学校中的行为有了明确的准则,避免了权利的滥用和义务的逃避,从而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其次,依法治校能够规范学校的管理行为。

学校的管理涉及到招生、教学、后勤、安全等多个方面,如果管理不规范,很容易侵犯师生的合法权益。

例如,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确保招生公平公正,杜绝暗箱操作;在教学管理中,要合理安排课程、保证教学质量,不能随意增减课时、加重学生负担;在后勤管理中,要保障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只有通过依法治校,将学校的管理行为纳入法治轨道,才能有效地避免管理的随意性和主观性,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

再者,依法治校能够建立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

在学校生活中,难免会出现师生之间、师生与学校之间的纠纷。

依法治校要求建立公正、透明、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让师生在遇到问题时有渠道申诉,有地方说理。

比如,可以设立校内申诉委员会,接受师生的申诉,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也可以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邀请教育专家、法律人士等参与纠纷的调解,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同时,对于一些重大的纠纷,还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解决,让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

此外,依法治校能够加强对师生的法制教育。

只有师生具备了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校可以通过开设法制课程、举办法律讲座、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等形式,向师生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

依法治校保障教师权益的法律保障

依法治校保障教师权益的法律保障

依法治校保障教师权益的法律保障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角色,承担着培养学生的责任和使命。

为了保障教师的权益,我国采取了依法治校的原则,在法律层面上确保教师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尊重。

本文将从法律保障、权益保障、责任与义务等方面探讨依法治校保障教师权益的相关内容。

一、法律保障依法治校是指在教育工作中,依照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保证教育事业的正常运行。

在我国,教育法规定了教育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了教育部门和学校在教育管理上的职责,为教师的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此外,劳动合同法、工资法等相关法律也对教师的劳动权益进行了规定和保护。

这些法律的出台,为教师的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二、权益保障1.劳动合同权益保障劳动合同是教师权益保障的基础。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教师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事项。

教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教师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教师与学校之间的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和赔偿标准,确保了教师在劳动关系终止时的合法权益。

2.职称评定权益保障职称评定是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教师权益保障的重要方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称评定应当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评定时应当考虑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因素,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同时,教师在职称评定过程中也享有提起申诉的权利,对评定结果不满意的教师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益。

3.工作环境权益保障教师的工作环境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和教师的身心健康。

为了保障教师的工作环境权益,我国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学校提供符合卫生、安全、教学要求的工作场所;提供必要的教学设备和教学资源;确保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和完善;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和人性化的管理措施等。

这些措施为教师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了他们的权益。

依法治校维护师生权益

依法治校维护师生权益

依法治校维护师生权益学校作为教育的基础单位,其规范与管理是确保师生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的重要驱动力。

依法治校,即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管理学校,从而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探讨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有效地维护师生权益。

一、依法治校的重要性1. 教育公平与效率提升:依法治校可以落实公平原则,保证每个学生和教师都能够享受到公正的教育环境。

法律可以明确学校管理的具体规范和流程,提高学校的管理效率,促进教育的公平性和质量提升。

2. 增强师生权益保障:法律赋予学生和教师特定的权益,依法治校可以更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通过依法处理校内纠纷和矛盾,学生和教师可以得到公平的待遇,并且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3. 培养法治意识:依法治校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使他们具备合法权益意识和法治精神,从而在成长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遵守法律规定。

二、维护师生权益的措施1. 完善学校制度: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明确师生的权益保障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制定具体的校规校纪,确保学校的管理能够依法进行,不违背法律的要求。

2. 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学校应加强师生的法律宣传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法治教育活动、法律知识讲座等方式,提高师生对法律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3. 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学校应建立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师生提起合理的投诉,并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对于遭受侵权的师生,学校应提供法律援助和保护。

4. 强化监督检查:学校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得到落实。

定期进行校内纪律检查和不定期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5.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同时,学校应支持教师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

三、依法治校的挑战与对策1. 法律意识薄弱: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相对较低,缺乏法律知识。

学校应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师生对法律的认识,培养法治意识。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为了加强学校法制建设,强化师生的法制意识,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均衡、协调发展,特制定如下的措施和办法。

一、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1、建立咨询制度,实施依法办学。

中小学要聘请法制副校长,设立法律事务办公室,作为学校日常法律事务的管理部门。

一方面代表学校处理以学校为诉讼方的诉讼事务,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

另一方面负责处理学校内的非诉讼法律事务,为学校制定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出台、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提供法律咨询,提高学校依法决策的水平;参与审定学校文件、各类规章制度和各类合同、协议,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水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一是建立《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措施》,实行目标责任制,保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治安。

二是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建立师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增强预防和处理事故的能力,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三是制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积极稳妥解决信访事宜,维护学校的稳定团结。

四是制定《资金和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金和资产的使用效率,维护学校的社会声誉和经济利益。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校园。

3、依法行政,维护学校办学合法自主权。

一是教育局要依据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合法自主权。

二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大力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

三是建立教育行政执法制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保障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是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的案件,保证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是建立举报制度,发现和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和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

二、实施行政、司法、社会保护,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1、依据法律法规,行政保护教师的权益。

依法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精修订

依法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精修订

依法保护教师合法权益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依法保护教师合法权益----我国教师申诉制度简介[作者:佚名来源:华文读者点击:1692006-12-31文章录入:]【字体:】当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一个有效的法律途径就是教师申诉制度。

一、什么是教师申诉制度我国《教师法》第39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这是宪法关于公民申诉权利规定在教师身上的具体体现。

《教师法》确立的这项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行政救济程序的制度,即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就是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具有如下特征:(1)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法定申诉制度。

《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申诉的程序,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教师的申诉作出处理决定,使教师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关部门对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负有执行的义务,否则,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其他非诉讼中的申诉,如向信访部门、行政监察部门等部门的申诉。

虽然对维护教师的权益有一定的保障作用,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时限要求,其实施过程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弹性和随意性,在某种程序上降低了申诉人受损的合法权益的恢复和补救。

这也是《教师法》之所以将教师申诉制度上升为法律制度的目的所在。

(2)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

它在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申诉权利的基础上,将教师这一特定专业人员的申诉权利具体化。

教师合法权益制度

教师合法权益制度

保护教师合法权益制度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劳动法》,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学校有责任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二、学校尽最大努力为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学科研究团体创造条件。

三、学校保障教师依法享受公休假、婚丧假、寒暑假。

四、学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举办隆重的节日庆祝会。

五、学校为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创造条件,提供方便,重视和采纳教师合理化建议。

六、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公开等形式,保障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教师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有充分发表意见的自由。

七、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提高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教育教学用品。

八、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平等的原则,学校与教师签定聘任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学校定期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从时间上给予保证,从经费上给予倾斜,从政策上给予奖励。

为专业教师社会实践创造条件。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教师外出学习。

十、学校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及学生的意见。

十一、学校按规定为教师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教师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教师孕期、产假和哺乳期,待遇按国家和省级规定执行。

学校每年对教师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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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教师合法权益----我国教师申诉制度简介[作者:佚名来源:华文读者点击:1692006-12-31文章录入:]【字体:】当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一个有效的法律途径就是教师申诉制度。

一、什么是教师申诉制度我国《教师法》第39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这是宪法关于公民申诉权利规定在教师身上的具体体现。

《教师法》确立的这项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行政救济程序的制度,即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就是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具有如下特征:(1)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法定申诉制度。

《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申诉的程序,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教师的申诉作出处理决定,使教师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关部门对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负有执行的义务,否则,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其他非诉讼中的申诉,如向信访部门、行政监察部门等部门的申诉。

虽然对维护教师的权益有一定的保障作用,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时限要求,其实施过程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弹性和随意性,在某种程序上降低了申诉人受损的合法权益的恢复和补救。

这也是《教师法》之所以将教师申诉制度上升为法律制度的目的所在。

(2)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

它在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申诉权利的基础上,将教师这一特定专业人员的申诉权利具体化。

这就使教师申诉制度区别于一般的信访工作。

从申诉受理的主体上看,教师申诉受理的主体是特定的,而信访工作则没有明确的受理主体规定。

从申诉时限上看,对教师的申诉主管机关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而信访工作则无此限制,当事人对发生在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事情,如果认为极不公平,均可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

从效力上看,对教师申诉的处理决定具有行政法上的效力,而信访机关往往是将需要立案查处的转交给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它们仅对主管机关的处理加以检查督促。

(3)教师申诉制度是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申诉制度。

它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教师的申诉,根据法定行政职权和程序作出行政处理的制度。

其行政处理决定具有行政法上的效力。

这有别于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

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是公民对司法机关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而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的制度。

二、哪些情况教师可以提出申诉《教师法》对教师可以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申诉的范围规定得比较宽,主要有:(1)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这里的合法权益,包括《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在职务聘任、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退休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当然是否确实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要通过申诉后的查办,才能确认。

但只要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就可以提出申诉。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上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在这里,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理决定,可能侵害了教师的合法权益,也可能没有侵害教师的合法权益。

但如果教师对处理不服,就可以提出申诉。

而对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不属于教师申诉的范围。

(3)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宜的,可以提出申诉。

申诉范围,还有一个时间的范围。

即只有在《教师法》生效之日以后发生的案件,才可以依照《教师法》的规定提起申诉。

对《教师法》生效之日以前发生的案件,一般仍按原来的有关程序办理。

三、谁来受理教师的申诉受理申诉的机关,因被申诉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可分两种情况:1)教师如果是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机关为主管的教育部门;2)如果是对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机关可以是同级人民政府或者是上一级人民政府对口的行政主管部门。

需要指出的是提出申诉不要向行政机关的个人提出,而应向行政机关提出。

否则将按一般的群众来信办理。

教师申诉的管辖,是指行政机关之间受理教师申诉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教师申诉制度的管辖分为隶属管辖、地域管辖、选择管辖、移送管辖等。

(1)隶属管辖。

指教师提出申诉时,应当向该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所隶属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2)地域管辖。

指没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提出申诉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由当地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受理。

如:民办学校同教育行政部门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民办学校中的教师申诉适用地域管辖。

(3)选择管辖。

指教师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之间选择一个,提起申诉。

受理申诉的行政机关不得拖延推诿。

对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的申诉,申诉人可以在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选择受理的机关。

在这种情况下,申诉人一般应本着及时、便利和业务比较对口的原则选择受理机关。

(4)移送管辖。

指行政机关对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申诉案件,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办理,同时告知申诉人。

另外还有协议管辖和指定管辖。

四、教师申诉的程序教师申诉制度由申诉提出、受理和处理三个环节组成,并依次序进行。

(1)提出申诉。

教师提出申诉,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2)对申诉的受理。

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申诉书后,应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的条件进行审查,分别不同情况,做出如下处理:①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以受理;②对于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以答复申诉人不予受理;③对于申诉书未说清申诉理由和要求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诉书。

(3)对申诉的处理。

行政机关对受理的申诉案件,应当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

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决定:①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行为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事实清楚,可以维持原处理结果;②管理行为存在着程序上的不足,决定被申诉人补正;③对于被申诉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的,决定限期改正;④管理行为的一部分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错误的,可以变更原处理结果或不适用部分;⑤管理行为所依据的内部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可撤消其原处理决定。

于事业单位的教师的聘用合同方面的纠纷,可通过现行人事争议争议的仲裁来解决。

对于人事院提起诉讼。

而对不涉及聘用合同的,教师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则可以通过行政申诉的--------------- 一、教师申诉制度我国《教师法》第39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申诉权利规定在教师身上的具体体现。

《教师法》确立的这项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行政救申诉制度。

二、教师申诉制度具有如下特征:1、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法定申诉制度得到保障。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关部门对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负有执行的义务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时限要求,其实施过程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弹性和随意性,在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

它在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申诉权利的基础上,将教师这一特定专性文件所作出的影响申诉当事人权利的变化的行政处理决定,是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

从可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

从效力上看,对教师申诉的处理决定具有行政法上的效力。

3、教具有行政法上的效力。

因此在承载教师申诉行政处理结果的文书上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与其他申诉制度的区别:(1)、与信访制度的区别。

信访制度实际也是一项行政申诉制度,但们仅对主管机关的处理加以检查督促,不会导致行政诉讼的发生。

(2)、与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况教师可以提出申诉《教师法》对教师可以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申诉的范围规定得规定的教师在职务聘任、教学科研、安排工作任务、达到教师工作必备条件、民主管理、培的合法权益,要通过申诉后的查办,才能确认。

但只要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害了其定,可能侵害了教师的合法权益,也可能没有侵害教师的合法权益。

但如果教师对处理不服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申诉范围,还有一个时间的范围。

即只有在理。

四、教师申诉的期限教师申诉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也就是没有法律上的时效或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机关为主管的教育部门;2)、如果是对当地人能向行政机关提出,不能向行政机关的个人提出。

否则行政机关干部将按一般的群众来信办辖、选择管辖、移送管辖等。

1、隶属管辖。

指教师提出申诉时,应当向该学校或其他教育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提出申诉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由当地主管的教育上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之间选择一个,提起申诉。

受理申诉的行政机关不得拖延推诿。

对当地及时、便利和业务比较对口的原则选择受理机关。

4、移送管辖。

指行政机关对不属于其管辖与协议管辖。

七、教育行政机关内具体承办教师申诉的部门这要看具体的情形,一部门工作。

八、教师申诉的程序教师申诉制度由申诉提出、受理和处理三个环节组成的资格和申诉的条件进行审查,分别不同情况,做出如下处理:①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对申诉的处理。

行政机关对受理的申诉案件,应当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

根据不同情况,分理行为存在着程序上的不足,决定被申诉人补正;③对于被申诉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和据的内部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可撤消其原处理决定。

九据材料;以及申诉人的身份证据材料这两类证据即可。

例如、某学校教师被所工作的学校停止申诉人的意见材料即可。

总之一句话,对于申诉人而言,只要求能启动教师申诉程序的基本证十、证据审查与质证教师申诉是一个法律行为,受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具有行真实性、合法性作初步判断;对所涉及与本案相关的法规法规的适用作初步认定。

组织规的适用是否适当、合法阐述充分发表意见。

受理机关依据职责职权自行调查的证据材料的证据材料,受理机关应予以采信、采集,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对于双方持不意见的,理机关应根据经采信、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证明力的证据材料,以及依据法律规定属于类型:1、基本法律;2、国务院制定公布的行政法规;3、立法法实施(2000年7月1日)以前性文件均不能适用;7、对于立法法实施以前的规范性文件,处于上位的,且不与行政法规、教师法〉条例》规定“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后,应当将申诉处理决定书发将申诉处理决定书发送给申诉当事人”。

1998年9月3日《成都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教师申诉行政机关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后,送达给申诉当事人的法律文书只有一种,即《申诉处理决定书法行为,所作出的《意见书》不具有法律效力,申诉当事人可向该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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