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教师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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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为了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和办法。以下是其中的一些重要措施和办法:

1.教师聘用和管理制度的完善:教师是学校教育质量的核心要素,保

护教师的权益对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我国逐步完善教师聘用

和管理制度,确保教师能够依法享受合理的待遇和保障。例如,推行教师

任职资格和职称评审制度,明确教师的晋升和晋级条件;建立教师考核和

绩效评价制度,保证教师的工作质量得到公正评价和认可。

2.学生权益保护机制的建立:学生是教育事业的受益者和未来的希望,保护学生的权益对于培养健康的社会主义公民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建立了

完善的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例如设立学生工作部门、校园安全保卫队伍等,及时处理学生的问题和投诉;制定了学生权益保护的法律和规定,明确学

生的权益和保障措施;开展学生权益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权益意

识和能力。

3.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教育的加强:教师和学生工作

人员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对于教育工

作的开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我国加强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的职

业道德和职业教育,培养他们正确的教育观念和职业操守,提高他们的专

业能力和素质。例如,加强对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的职业评

价和奖惩制度,激励他们做出优秀的表现。

4.学校管理机制的和完善:学校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学习和生活的场所,学校管理机制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教师和学生的权益保护。我国通过和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为了加强学校法制建设,强化师生的法制意识,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均衡、协调发展,特制定如下的措施和办法。

一、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1、建立咨询制度,实施依法办学。中小学要聘请法制副校长,设立法律事务办公室,作为学校日常法律事务的管理部门。一方面代表学校处理以学校为诉讼方的诉讼事务,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另一方面负责处理学校内的非诉讼法律事务,为学校制定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出台、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提供法律咨询,提高学校依法决策的水平;参与审定学校文件、各类规章制度和各类合同、协议,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水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一是建立《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措施》,实行目标责任制,保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治安。二是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建立师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增强预防和处理事故的能力,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三是制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积极稳妥解决信访事宜,维护学校的稳定团结。四是制定《资金和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金和资产的使用效率,维护学校的社会声誉和经济利益。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校园。

3、依法行政,维护学校办学合法自主权。一是教育局要依据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合法自主权。二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大力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三是建立教育行政执法制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保障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四是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的案件,保证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五是建立举报制度,发现和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和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

教师权益保护规定

教师权益保护规定

教师权益保护规定

教师权益是维护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促进教师专业行为规范、保障教师合法权

益的重要保障措施。为了有效保护教师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确保教师能够依法开展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展开,介绍教师权益的保护规定。

第一,教师资格认定与聘用

教师资格认定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师法》,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包括岗位要求、学历要求和相关教育教学经验要求。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员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认定。

在教师聘用方面,我国建立了公平公正的教师招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

教师招聘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招聘程序公开透明,并依法保障教师的择业权益。

第二,教师待遇保障

教师待遇保障是保护教师权益的重要方面。中央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

政策,提高教师的薪酬待遇,并逐步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此外,教师还享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福利待遇,以确保教师的物质生活得到保障。

第三,教师职称评聘制度

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是评价教师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称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四个级别。教师必须参加相应的评聘考试,通过考试后才能获得相应的职称。这一制度旨在鼓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第四,教师教育培训

教师教育培训是保障教师权益的另一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组织各类培训,为教师提供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方面的培训。此外,教师还可以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和研讨会,提高自身的研究能力和教学水平。

学校保护教师合法权益制度

学校保护教师合法权益制度

提供专业发展机会
建立教师专业发展计划,为教 师提供持续的职业发展机会。
提供培训课程和研讨会,帮助 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教育 教学改革等活动,促进教师的 专业成长。
保障工作条件和环境
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教 学设施,确保教师的工作条件得
到保障。
建立健全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 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满意
能有法可依。
加强学校管理
学校应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各 项制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尊 重教师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提高教师权益意识
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教师的权 益意识,使他们能更好地维护
自身权益。
对未来的展望和建议
建立完善的权益保障机制
01
国家应建立完善的教师权益保障机制,包括法律援助、申诉机
制等,为教师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度。
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和生活需求 ,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04
学校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实践案例
教师申诉案例及处理过程
案例一
张老师因为教学评价分数过低,对评价结果提出异议,要求复查。学校收到申诉后,由教务部门重新 组织评阅,结果发现评价系统存在误差,张老师的分数被错误录入,因此恢复了张老师的原有分数, 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案例二
王老师在班主任工作中表现出色,学校对其进行了表彰和奖 励,并邀请其分享班主任工作的经验。此举不仅激励了王老 师继续做好班主任工作,也促进了其他班主任的成长和提高 。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

施和办法

为了加强学校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均衡、协调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和办法来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并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观念。

一、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1、建立咨询制度,实施依法办学。中小学应聘请法制副

校长,设立法律事务办公室,代表学校处理以学校为诉讼方的诉讼事务,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同时,该部门还应为学校制定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出台、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提供法律咨询,并参与审定学校文件、各类规章制度和各类合同、协议,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法制水平。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学校应制定《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措施》、《校园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工作暂行办法》和《资金和资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以保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治安和稳定,

提高资金和资产的使用效率,维护学校的社会声誉和经济利益,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校园。

3、依法行政,维护学校办学合法自主权。教育局应依据

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合法自主权。同时,应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大力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此外,应建立教育行政执法制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保障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还应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的案件,保证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还应建立举报制度,发现和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和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

教师师德师风处罚条例

教师师德师风处罚条例
教师师德师风处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在职教师。
第三条 教师师德师风处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第三十一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内部监督机制,鼓励教职工相互监督,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监督作用。
第三十二条 对于涉及师德师风问题的投诉举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在接到投诉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第三十三条 教师在受到处理决定后,如对处理结果无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收到复核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第二十八条 对于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的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对于特殊教育教师、外籍教师等,还应结合其特点,参照本条例制定相应的师德师风规范。
第三十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定期组织师德师风专项检查,通过听课、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教师师德师风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教师的职业权益保证书

教师的职业权益保证书

教师的职业权益保证书

尊敬的教师先生/女士:

为了保障教师们的职业权益,确保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特制定本《教师的职业权益保证书》。

第一条:工资待遇

1. 学校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发放教师们的工资,并保证工资数额与教师所担任的岗位、教龄、资历等相适应。

2. 学校将严格按照法定劳动时间和加班加点制度,支付教师们应有的加班工资。

第二条:职称评定与晋升

1. 学校将依照规定,公平、公正地进行职称评定和晋升,确保教师们的努力和贡献得到公正的认可。

2. 学校将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教师们提升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

第三条:职务任免

1. 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任免教师职务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以任何非职业因素为依据。

2. 学校将为担任特殊职务的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确保他们胜任工作。

1. 学校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设施,为教师们创造舒适、安全的教学条件。

2. 学校将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教育技术支持,帮助教师们提高教学效果。

第五条:教育教学改革

1. 学校将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2. 学校将尊重教师的专业判断权和教学自主权,鼓励教师们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

第六条:职业发展与培训

1. 学校将为教师们提供职业发展和培训的机会,鼓励他们参与各类专业学习和研讨活动。

2. 学校将根据教师们的个人需求和发展方向,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

第七条:奖励与荣誉

1. 学校将设立奖励制度,对在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学校将推荐教师们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和比赛活动,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维护教师权益的规定

维护教师权益的规定

维护教师权益的规定

1. 引言

为了保障我国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 教师权益的保障

2.1 合法权益

2.1.1 教师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包括教育教学自主权、学术研究权、管理学生权、劳动报酬权、休假权等。

2.1.2 教师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包括教育教学职责、尊重学生权益、爱护学生、维护学校秩序等。

2.2 工作环境

2.2.1 学校应当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安全、卫生、舒适的校园和教室。

2.2.2 学校应保障教师的休息时间和节假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支付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

2.3 职业发展

2.3.1 学校应支持教师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2.3.2 学校应为教师提供职称评定、晋升、选拔等职业发展机会,并根据教师个人意愿和业绩给予相应的待遇。

2.4 人身安全

2.4.1 学校应采取措施,保障教师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暴力等事件。

2.4.2 对于侵害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学校应依法予以追究和处理。

3. 教师权益的维护

3.1 权益反映

3.1.1 教师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学校或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3.1.2 学校或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收到教师反映的问题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予以处理。

3.2 法律救济

3.2.1 教师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2.2 学校应当支持教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阻挠、干预教师依法进行维权活动。

如何保护教师合理权利

如何保护教师合理权利

如何保护教师合理权利

教师是培养人才、传播知识、弘扬文化的重要职业,他们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在现实中,教师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如工作压力大、收入低、社会地位低、受到家长或学生的不尊重或侵害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发展,也损害了教育质量和效果。因此,保护教师合理权利,维护教师尊严和声誉,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必要条件。

那么,如何保护教师合理权利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规范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已经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都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漏洞或不足,比如对于家长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行为没有明确处罚措施;对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在待遇上存在差异没有明确补偿机制;对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在待遇上存在差异没有明确补偿机制;对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在待遇上存在差异没有明确补偿机制;对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在待遇上存在差异没有明确补偿机制;

第二,实施行政、司法、社会保护,维护教师的人身安全和声誉。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教师可能遭遇家长或学生的威胁、侮辱、伤害等不文明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教师的人格尊严和职业荣誉,也影响了教育秩序和环境。对于这些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和惩处,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具体措施包括: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为了加强学校法制建设,强化xx的法制意识,增强xx的法制观念,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均衡、协调发展,特制定如下的措施和办法。

一、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1、建立咨询制度,实施依法办学。中小学要聘请法制副校长,设立法律事务办公室,作为学校日常法律事务的管理部门。一方面代表学校处理以学校为诉讼方的诉讼事务,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另一方面负责处理学校内的非诉讼法律事务,为学校制定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出台、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提供法律咨询,提高学校依法决策的水平;参与审定学校文件、各类规章制度和各类合同、协议,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水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xx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一是建立《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措施》,实行目标责任制,保护xx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xx。二是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建立xx伤害事故报告制,增强预防和处理事故的能力,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三是制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积极稳妥解决信访事宜,维护学校的稳定团结。四是制定《资金和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金和资产的使用效率,维护学校的社会声誉和经济利益。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校园。

3、依法行政,维护学校办学合法自主权。一是教育局要依据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合法自主权。二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大力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三是建立教育行政执法制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保障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四是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的案件,保证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五是建立举报制度,发现和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和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

学校教师权益保护制度

学校教师权益保护制度

一、引言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了学校教师权益保护制度。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学校教师权益保护制度进行阐述。

二、教师权益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

1. 保障教师的基本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2. 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1)依法查处侵害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工资、克扣工资、

违法解聘、违法调动、侵犯教师著作权、荣誉权等;

(2)建立健全教师申诉制度,保障教师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的权利;

(3)加强教师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提高教师维权意识和能力。

3. 完善教师职业发展机制

(1)建立健全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考核评价等制度,确保教师职业发展的

公平公正;

(2)加强对教师培训的投入,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建立健全教师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三、学校在教师权益保护制度中的职责

1. 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教师合法权益保护案例分析

教师合法权益保护案例分析

教师合法权益保护案例分析

典型案例

案例一:民办学校教师寒暑假享有带薪休假权利

王老师入职某民办学校。该学校称,寒暑假期间王老师未给学校提供劳动,依据教师法中规定的“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以及劳动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学校拒绝发放王老师寒暑假期间的工资。王老师诉至法院,要求学校支付其寒暑假期间的工资报酬。

法院认为,上述法律规定并未涉及教师寒暑假期间工资的发放问题,而教师法中明确规定了教师寒暑假期间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民办学校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因其自负盈亏,经济收入稳定性无法比拟公立学校,因此,学校与教师可自主协商确定教师待遇,但这并不意味着学校的自主权可以突破法律的规定。只要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学校就不能单方不予发放教师寒暑假期间的工资。故法院依法支持王老师对于寒暑假期间工资报酬的主张。

案例二:民办学校教师患病治疗期间学校不可随意解除劳动关系

刘老师入职某民办高校后,双方签订了《教师聘用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刘老师患病,自此一直间断地在外地住院治疗,期间通过托人及打电话的方式向学校口头请假,并表示回来后补交假条。半年

多后,学校依据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教师擅自离岗、旷工在15日以上的,自学校公告之日起合同自行解除”,以刘老师连续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刘老师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开除决定无效,并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

法院认为,根据刘老师多次因病请假的事实,学校应当明知刘老师因病就医,无法到岗工作,无法履行请假手续,回来后补办请假手续的情况,不属于聘用合同约定的擅自离岗、旷工的情况,也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故法院认定开除决定无效,支持恢复双方劳动关系。

教师违纪惩戒管理制度

教师违纪惩戒管理制度

教师违纪惩戒管理制度

近年来,教师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到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和学生

的健康成长。为了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加强对教师违纪行为的管理和惩戒,学校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教师违纪惩戒管理制度。

一、制度的重要性

教师违纪行为的管理和惩戒对于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的质量都有重要的影响。教师违纪行为会对学生产生不良示范,影响学生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念形成;而如果对教师违纪行为缺乏及时、公正的管理和惩戒,会给其他教师形成不良示范,进而导致违纪现象扩大化。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教师违纪惩戒管理制度,对于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确保学校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立规矩明底线

教师违纪惩戒管理制度应当具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使教师违纪行为无处可藏。

制度应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惩戒措施。例如,擅自调换课程内容、打骂学生、私自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违规行为应被明确列为违纪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惩戒措施,如停职、降级、解聘等。

三、及时发现和严格处罚

教师违纪行为应及时发现,并依据严格的程序和法规进行处罚。学校应建立举

报机制和监察机构,使违纪行为无处遁形。对于教师违纪行为,学校应该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例如停职、降级、解聘等,并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补救和教育。

四、公开化和透明度

制度应确保惩戒决策的公开化和透明度,使每一位教师都能清楚知道自己的权

益和责任。制度中应明确规定了违纪行为的举报渠道以及惩戒决策的公示,保证教师违纪行为的处理公正、透明,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

五、营造良好的教师岗位环境

强化教师权益保障措施

强化教师权益保障措施

强化教师权益保障措施

强化教师权益保障措施是指为了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尊严,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以下是我认为可以采取的强化教师权益保障措施:

首先,加强教师的职业发展和培训机制。建立完善的教师培训体系,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途径,通过提供专业性的培训课程、研讨会等方式,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水平,使之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教育环境和教学要求。

其次,完善教师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绩效评价体系,通过客观指标的评价,对教师进行评估和考核,将绩效作为提升职业地位和获得职业发展机会的重要因素。同时,采取多种激励措施,如提高教师的薪酬水平、给予教师更多的岗位晋升机会等,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

再次,建立健全教师工会组织。教师工会是保障教师权益的重要力量,可以通过代表教师利益、履行维权职责、提供服务咨询等方式,维护教师权益。政府应当加大对教师工会的支持力度,为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政策支持,帮助教师工会更加有效地保障教师权益。

此外,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政府应当积极参与和推动教师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加强对教师权益的保护。同时,加强对教育系统中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罚力度,对于侵害教师权益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最后,加强教师参与决策的机制建设。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主体,他们对教育事务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因此,政府和学校应当建立起教师参与决策的机制,将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纳入到决策过程中,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总之,强化教师权益保障措施是保障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保护好教师的权益,提高其社会地位和职业尊严,才能吸引更多的人走上教师这一职业,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教育质量。

关于教师的权益保障

关于教师的权益保障
(5)教师申诉制度的受案范围: ① 教师认为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② 教师对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 ③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侵犯
其合法权益的 。
(6)受理教师申诉的机关。 (7)教师申诉的管辖。 (8)教师申诉制度的环节、程序。 (9)处理教师申诉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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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事争议仲裁
指仲裁机构对人事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的行政司 法活动,是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相结合而采用的一 种解决人事争议纠纷的方式。
(1)特点: ① 主管恒定。 ② 诉讼专属。 ③ 标的确指。 ④ 被告举证。 ⑤ 不得调解
(2)教育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指处于平等地位的法律关系主体之间
因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产生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 起诉,请求给予法律救济;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 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 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活动。
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有:
公助救济: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总称。 包括:集体谈判、教师申诉、人事争议仲裁、 教育行政复议、信访、人民调解等。
公力救济(属司法救济渠道):主要表现形 式是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
(一)公助救济的具体方式
1.集体谈判 代表教师利益的组织目前主要有三个:中
国教育工会、教师协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 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保障教师权益,

依法保护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依法保护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依法保护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一、实施行政、司法、社会保护,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1.依据法律

法规,行政保护教师的权益。一是按《义务教育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

件的要求,将教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逐月按时足额拨付到教职工工资银

行账户。不得拖欠、挪用教师工资;不得用实物抵扣教师工资;不得

以贷款替代教师工资;不得向教师摊派推销商品。改善教师用房、教学

设备以及照明、取暖、在校的饮食等条件和生活条件。增加生活设施和教

学设施,改进学院的后勤服务质量,为教师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是按《教师法》第25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

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适当提高的要求,逐年给教师普调工资,确保教师工资按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2.依法治教,保障教师的待遇。一是依法给教师提供社会保障。学院

及时足额为教师缴纳应有财政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二是保障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三是保障教师寒暑假的带薪休假。四是保障教师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

退休待遇。五是保障对做出优异成绩或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上级行政机关会对教师的权益落实、解决和兑现,进行行政检查监督,及

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对侵犯教师权益的机关、组织、个人实施行

政制裁,进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3.建立教师申诉制度,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畅通教师申诉渠道,保

证教师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教师的权利意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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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教师合法权益----我国教师申诉制度简介

[作者:佚名来源:华文读者点击:1692006-12-31文章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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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一个有效的法律途径就是教师申诉制度。

一、什么是教师申诉制度我国《教师法》第39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这是宪法关于公民申诉权利规定在教师身上的具体体现。《教师法》确立的这项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行政救济程序的制度,即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就是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具有如下特征:

(1)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法定申诉制度。《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申诉的程序,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在规定的期限

内对教师的申诉作出处理决定,使教师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关部门对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负有执行的义务,否则,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其他非诉讼中的申诉,如向信访部门、行政监察部门等部门的申诉。虽然对维护教师的权益有一定的保障作用,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时限要求,其实施过程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弹性和随意性,在某种程序上降低了申诉人受损的合法权益的恢复和补救。这也是《教师法》之所以将教师申诉制度上升为法律制度的目的所在。

(2)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它在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申诉权利的基础上,将教师这一特定专业人员的申诉权利具体化。这就使教师申诉制度区别于一般的信访工作。从申诉受理的主体上看,教师申诉受理的主体是特定的,而信访工作则没有明确的受理主体规定。从申诉时限上看,对教师的申诉主管机关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而信访工作则无此限制,当事人对发生在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事情,如果认为极不公平,均可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从效力上看,对教师申诉的处理决定具有行政法上的效力,而信访机关往往是将需要立案查处的转交给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它们仅对主管机关的处理加以检查督促。

(3)教师申诉制度是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申诉制度。它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教师的申诉,根据法定行政职权和程序作出行政处理的制度。其行政处理决定具有行政法上的效力。这有别于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是公民对司法机关对已经发生法律效

力的判决、裁定不服,而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的制度。

二、哪些情况教师可以提出申诉《教师法》对教师可以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申诉的范围规定得比较宽,主要有:

(1)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这里的合法权益,包括《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在职务聘任、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退休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当然是否确实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要通过申诉后的查办,才能确认。但只要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就可以提出申诉。(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上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在这里,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理决定,可能侵害了教师的合法权益,也可能没有侵害教师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教师对处理不服,就可以提出申诉。而对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不属于教师申诉的范围。

(3)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宜的,可以提出申诉。申诉范围,还有一个时间的范围。即只有在《教师法》生效之日以后发生的案件,才可以依照《教师法》的规定提起申诉。对《教师法》生效之日以前发生的案件,一般仍按原来的有关程序办理。

三、谁来受理教师的申诉受理申诉的机关,因被申诉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可分两种情况:1)教师如果是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

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机关为主管的教育部门;2)如果是对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机关可以是同级人民政府或者是上一级人民政府对口的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指出的是提出申诉不要向行政机关的个人提出,而应向行政机关提出。否则将按一般的群众来信办理。教师申诉的管辖,是指行政机关之间受理教师申诉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教师申诉制度的管辖分为隶属管辖、地域管辖、选择管辖、移送管辖等。(1)隶属管辖。指教师提出申诉时,应当向该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所隶属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2)地域管辖。指没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提出申诉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由当地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如:民办学校同教育行政部门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民办学校中的教师申诉适用地域管辖。(3)选择管辖。指教师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之间选择一个,提起申诉。受理申诉的行政机关不得拖延推诿。对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的申诉,申诉人可以在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选择受理的机关。在这种情况下,申诉人一般应本着及时、便利和业务比较对口的原则选择受理机关。(4)移送管辖。指行政机关对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申诉案件,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办理,同时告知申诉人。另外还有协议管辖和指定管辖。四、教师申诉的程序教师申诉制度由申诉提出、受理和处理三个环节组成,并依次序进行。(1)提出申诉。教师提出申诉,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2)对申诉的受理。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申诉书后,

应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的条件进行审查,分别不同情况,做出如

下处理:①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以受理;②对于不符合申诉条

件的,可以答复申诉人不予受理;③对于申诉书未说清申诉理由和

要求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诉书。(3)对申诉的处理。行政机关对受

理的申诉案件,应当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

出如下处理决定:①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行为符合法定权限

和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事实清楚,可以维持原处理结果;②

管理行为存在着程序上的不足,决定被申诉人补正;③对于被申诉

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的,决定限期改正;④管理

行为的一部分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错误的,可以变更原处理结果

或不适用部分;⑤管理行为所依据的内部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可撤消其原处理决定。

于事业单位的教师的聘用合同方面的纠纷,可通过现行人事争议争议的仲裁来解决。对于人事院提起诉讼。而对不涉及聘用合同的,教师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则可以通过行政申诉的--------------- 一、教师申诉制度我国《教师法》第39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申诉权利规定在教师身上的具体体现。《教师法》确立的这项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行政救申诉制度。二、教师申诉制度具有如下特征:1、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法定申诉制度得到保障。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关部门对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负有执行的义务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时限要求,其实施过程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弹性和随意性,在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它在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申诉权利的基础上,将教师这一特定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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