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4年风电并网消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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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华润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随着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和技术快速进步,在资源优良、建设成本低、投资和市场条件好的地区,已基本具备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平价(不需要国家补贴)的条件。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的市场竞争力,现将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的有关要求和支持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

各地区要认真总结本地区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经验,结合资源、消纳和新技术应用等条件,推进建设不需要国家补贴执行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以下简称平价上网项目)。

在资源条件优良和市场消纳条件保障度高的地区,引导建设一批上网电价低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低价上网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低价上网项目)。

在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国家风电、光伏发电年度监测预警有关管理要求、电网企业落实接网和消纳条件的前提下,由省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有关项目不受年度建设规模限制。

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工并完成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及时予以清理和废止,为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让出市场空间。

二、优化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投资环境。

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对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在土地利用及土地相关收费方面予以支持,做好相关规划衔接,优先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鼓励按复合型方式用地,降低项目场址相关成本,协调落实项目建设和电力送出消纳条件,禁止收取任何形式的资源出让费等费用,不得将在本地投资建厂、要求或变相要求采购本地设备作为项目建设的捆绑条件,切实降低项目的非技术成本。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4年风电并网消纳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136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4年风电并网消纳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136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4年风电并网消纳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4年风电并网消纳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神华集团公司、中国华润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中国风能协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2013年,我国风电并网和消纳取得积极成效,严重的弃风限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全国除河北省张家口地区外,内蒙古、吉林、甘肃酒泉等弃风严重地区的限电比例均有所下降,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同比增长180小时左右,弃风电量同比下降约50亿千瓦时。

但弃风限电问题并未根本解决,局部地区弃风仍制约着我国风电产业的发展。

为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风电节能环保和治理大气污染的作用,现将2013年度各省(区、市)风电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予以公布,并就做好2014年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风电消纳的重要性。

作为较成熟的新能源发电技术,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风电已成为我国第三大电源,在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实现节能减排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发展潜力很大。

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风电消纳的重要性,结合推动能源生产消费革命的要求,把不断提高风电等清洁能源在电力消费中的比重作为产业发展的核心目标,积极创新体制机制,采取有效的技术和政策措施,做好风电消纳,确保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1]182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

[2011]182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

国际能源局文件国能新能【2011】182号国际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公司、华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公司、中电投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中广核集团公司、中节能集团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华锐风电科技公司、金风科技公司、东方汽轮机公司、湘电集团公司、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今年以来,我国发生多起大规模风电机组脱网事故,对电网运行安全和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为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就加强风电并网运行管理通知如下:一、加强风电场建设施工管理。

各开发企业应加强对参与风电场建设的施工企业与人员资质的管理和现场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各风电场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程进行试验和投产验收,要针对风电场内电缆头、电压互感器等设备故障频发问题开展专项隐患排查。

因设备质量和工程施工质量引发大范围事故的风电场,要立即检查评估和整改,再经测试和验收后,方可并网运行。

二、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

风电开发企业应规范风电场无功补偿装置运行管理,按照要求配备无功补偿和调节装置并保障正常运转确保所属各风电场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并网运作,并具备承受一定的过电压的能力,要深入研究和完善改造场内升压站,实现风电场汇集线单向故障的快速切除、避免故障扩大。

三、提高并网运行风电机组的低电压穿越能力。

新核准并网运行的风电机组应严格按照《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的机组和风电场,开发企业应会同设备制造企业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在一年内完成设备或风电场的改造,使其符合并网运行要求。

未按规定完成改造的风电机组和风电场,不得并网运行。

四、加强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管理。

电网企业应根据风电并网运行特点和电网安全运行的有关要求,制定合理的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加强对风电好接入方案的审查和并网验收。

各级电网调度机构要加强即时监控,优化电网运行管理,同时制定有效的反事故预案,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风电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风电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风电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能新能[2016]74号【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发布日期】2016.03.11【实施日期】2016.03.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风电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神华集团公司、中国华润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中国风能协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2015年,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以下简称“三北”地区)风电弃风限电问题进一步加剧,弃风电量达到339亿千瓦时,全国风电平均年利用小时数下降到1728小时,比2014年下降165小时。

弃风限电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风电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矛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为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风电开发利用工作,现就做好2016年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风电并网消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做好风电并网消纳工作是我国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的重要措施。

2016年是“十三五”能源相关规划发布和实施的关键一年,从电力供需形势和电力运行现状看,2016年“三北”地区风电消纳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若不采取有效措施,弃风率可能在2015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攀升。

弃风问题突出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和派出机构要高度重视风电消纳工作,把工作重心从风电的开发建设转移到风电的高效利用上来,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大胆推动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多措并举拓展风电消纳途径,为“十三五”期间风电后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3.03.15•【文号】•【施行日期】2013.03.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个体工商户正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吉林、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新疆、辽宁省(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公司、华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公司、中电投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华润集团公司、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广核集团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为提高北方风能资源丰富地区消纳风电能力,缓解北方地区冬季供暖期电力负荷低谷时段风电并网运行困难,促进城镇能源利用清洁化,减少化石能源低效燃烧带来的环境污染,改善北方地区冬季大气环境质量,将在北方具备条件的地区推广应用风电清洁供暖技术。

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国北方地区风能资源丰富,特别是在冬季夜间时段风电的发电量大,随着北方地区风电开发规模的扩大,风电在冬季夜间与燃煤热电联产机组的运行矛盾日益突出,风电被迫减少出力甚至停止运行,造成大量“弃风”。

一方面浪费了宝贵的清洁能源,另一方面又大量依靠燃煤供热,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致使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恶化。

推广风电清洁供暖技术,替代燃煤锅炉供热,不仅可有效利用风能资源,减少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耗,而且对解决城镇供热等民生问题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要充分认识做好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风电清洁供暖的试点和示范工作。

二、各有关省(区、市)要认真分析和总结各地区冬季供暖状况,结合风能资源特点和风电发展需求,研究利用冬季夜间风电进行清洁供暖的可行性,制定促进风电清洁供暖应用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开展风电清洁供暖的试点和示范工作。

鼓励新建建筑优先使用风电清洁供暖技术,支持利用风电清洁供暖技术替代已有的燃煤锅炉供热,力争用2-3年的时间使风电弃风限电的问题有明显好转。

2014年风机塔架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风机塔架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风机塔架行业分析报告2014年6月目录一、行业监管体制与行业政策 (5)1、行业监管体制 (5)2、主要行业法规、政策 (5)3、行业管理体制及政策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9)二、行业整体发展概况 (11)1、世界风电行业发展情况 (11)(1)风电主要市场向亚洲转移 (12)(2)风电仍将持续发展 (14)(3)海上风电兴起 (17)2、我国风电行业发展情况 (18)(1)我国风电行业发展历程 (18)①早期示范阶段(1986-1993年) (18)②产业化探索阶段(1994-2003年) (18)③产业化发展阶段(2003-2007年) (19)④大规模发展阶段(2008-目前) (19)(2)我国风电装机情况 (19)(3)整体行业现状 (23)①技术与产业能力显著提高 (23)②风电开发利用规模快速扩大 (23)③风电并网和消纳问题正在逐步改善 (24)④风电定价机制逐步完善 (25)⑤“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政策 (27)⑥行业出口情况 (30)(4)行业发展前景 (31)①我国风能资源丰富 (31)②未来风电成本下降 (32)③经济开发总量高 (33)④未来海上风电市场潜力巨大 (35)(5)我国风电未来发展的总体目标 (36)①继续建设陆上大型基地 (36)②进行陆上分散式并网开发 (37)③建设海上风电基地 (37)三、行业市场容量 (37)四、行业竞争格局 (38)1、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39)(1)资质壁垒 (39)(2)技术和装备壁垒 (40)(3)规模业绩壁垒 (40)(4)运输与产能分布壁垒 (41)(5)资金实力壁垒 (41)2、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41)(1)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41)(2)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42)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及不利因素 (42)1、有利因素 (42)(1)政策支持 (42)(2)清洁、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增大 (43)(3)风电的开发优势逐渐凸显 (43)(4)风能储量丰富 (44)(5)风电成本不断降低 (44)2、不利因素 (45)(1)生产厂商众多,市场集中度低 (45)(2)风电并网消纳问题 (45)六、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经营模式、特征 (45)1、行业技术水平与技术特点 (45)2、行业特有经营模式 (46)3、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及季节性特征 (46)(1)周期性 (46)(2)区域性 (47)(3)季节性 (47)七、行业与上下游的关系 (47)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上游行业发展对本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影响 (47)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下游行业发展对本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影响 (48)八、行业主要企业简况 (48)1、天顺风能 (48)2、泰胜风能 (48)3、大金重工 (49)一、行业监管体制与行业政策1、行业监管体制国家能源局及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风电项目的核准,国家发改委负责起草电价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电价调整政策、制定电价调整的国家计划或确定全国性重大电力项目的电价。

2014年海上风电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海上风电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海上风电行业分析报告2014年6月目录一、风电行业确定性反转 (3)1、政策助力“弃风限电”情况改善 (3)2、产业链自下而上传导,全行业回暖 (6)3、风电项目储备充足,装机结构优化 (7)二、2014是中国海上风电元年 (9)1、海上风电未来七年增速接近100%,远景空间4500亿 (9)2、海上风电是能源战略转型的必然选择 (10)3、标杆电价缺位是制约海上风电市场启动的主因 (12)4、海上风电发展国际经验比较 (15)(1)英国:强力政策力促海上风电发展 (15)(2)德国:补贴到位、技术领先 (17)5、标杆电价呼之欲出,海上风电启动在即 (18)三、海上风电产业链 (20)1、风电整机 (21)2、风电塔架及桩基 (23)3、海底电缆 (25)4、产业链各环节上市公司 (26)四、行业主要企业简况 (27)1、天顺风能:海上风电+运营商模式转型 (28)2、吉鑫科技:风电铸件行业龙头,受益海上风电带来的风机大型化趋势. 293、泰胜风能:收购蓝岛海工瞄准海洋市场 (31)4、金风科技:海上风电为行业龙头打开全新市场空间 (32)5、明阳风电:紧凑型风机目标海上市场 (34)6、龙源电力:国内领先的海上风电运营商 (35)一、风电行业确定性反转1、政策助力“弃风限电”情况改善弃风限电是导致国内风电行业2011、2012年陷入低谷的主要原因。

自2005年起,我国风电装机量爆发式增长,2005-2011年我国新增风电装机量保持着80%的年均复合增长率。

风电装机的过快扩张与当地风电消纳能力、电网输出条件的矛盾逐步显现,尤其是东北、西北、华北地区风电装机大省的弃风率日趋严重,于2011年前后迎来了行业阵痛期。

2011、2012 连续两年国内风电新装机量下滑,就是行业步入低谷期的真实写照:2011年我国风电装机量首次同比出现萎缩,2012年我国弃风率创出历史最高的17.12%,新增风电装机量同比减少26.49%。

新能源政策法规目录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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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政策法规目录汇编一、综合类1.1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7月23日发布发改高技【2011】1592号)1.2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国际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外交部财政部2011年8月3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外交部财政部令第11号)1.3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创新发展战略(2011-2020)(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2011年8月5日发布发改高技【2011】1675号)1.4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2011年9月8日发布商产发【2011】310号)1.5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11年11月29日发布财综【2011】115号)1.6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2011-2015)(国家能源局2011年12月5日发布国能科技【2011】395号)1.7外商投资产为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11年12月24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12号)1.8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资委国家海洋局2012年2月发布)1.9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3月7日发布财关税【2012】14号)1.10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12年3月14日发布财建【2012】102号)1.11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技术装备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2年4月14日发布国能科技【2012】121号)1.12国家能源科技重大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2012年4月19日发布国能科技【2012】130号)1.13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4月27日发布财建【2012】167号)1.14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2012年4月30日发布国发【2012】15号)1.15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5月7日发布)1.16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电力的实施意见(国家电监会2012年6月14日发布)1.17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国家能源局2012年6月18日发布国能规划【2012】179号)1.1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7月6日发布发改能源【2012】1207号)二、风电2.1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5月3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136号)2.2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场功率预测预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6月9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177号)2.3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6月11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182号)2.4 国家能源局关于“十二五”第一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安排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7月1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200号)2.5 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2011年7月6日发布)2.6 国家能源局关于分散式接入风电开发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7月12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226号)2.7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8月25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285号)2.8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10月16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373号)2.9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11月17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374号)2.10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功率预报与电网协调运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2年1月13日发布国能新能【2012】12号)2.11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2年2月16日发布国能新能【2012】47号)2.12 关于加强风电安全工作的意见(电监会办公厅2012年3月1日发布电监安全【2012】16号)2.13 国家能源局关于“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2年3月19日发布国能新能【2012】82号)2.14 关于印发风电发电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科技部2012年3月27日发布国科发计【2012】197号)2.15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2年4月24日发布国能新能【2012】135号)2.16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2年7月7日发布国能新能【2012】195号)三、三.太阳能3.1 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1年12月16日发布财办建【2011】187号)3.2 关于做好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2012年1月18日发布财建【2012】21号)3.3 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2月24日发布)3.4 太阳能发电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科技部2012年3月27日发布国科发计【2012】198号)3.5 关于公布2012年金太阳示范项目目录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2012年4月28日发布财建【2012】177号)3.6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2年7月7日发布国能新能【2012】194号)3.7 国家能源局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2年9月14日发布国能新能【2012】298号)3.8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暂行)(国家电网公司2012年10月29日发布)3.9 关于组织申报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12年11月7日发布财办建【2012】148号)四、水电4.1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概算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3月16日发布)4.2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5月17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156号)4.3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7月31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242号)4.4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8月13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263号)4.5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2011年10月18日发布发改新能【2011】2242号)4.6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和水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11月3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361号)4.7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2年7月7日发布国能新能【2012】200号)五、核电5.1 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压水堆核电厂标准体系项目表》和《核电标准建设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09年10月12日发布国能科技【2009】274号)5.2 关于调整三代核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设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7月5日发布财关税【2011】45号)5.3 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海峡两岸关系协会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2011年10月20日发布)5.4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务院2011年12月15日发布国发【2011】42号)5.5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11年12月2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2号)5.6 关于印发《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国家核安全局2012年6月12日发布国核安发【2012】98号)5.7 国家能源局、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与核安全相关的能源行业核电标准管理和认可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国家核安全局2012年7月25日发布国能科技【2012】226号)5.8 国务院批复《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环境保护部2012年10月10日发布)六、生物质6.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3月28日发布发改价格【2012】801号)七、部分地区7.1 安徽省“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3月9日发布建科函【2011】204号)7.2 山东省“十二五”太阳能产业发展规划(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2011年9月23日发布鲁经信资字【2011】526号)7.3 上海市新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上海市人民政府2011年12月5日发布沪府发【2011】90号)7.4 天津市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1年12月6日发布津发改规划【2011】1490号)7.5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12月26日发布京发改【2011】2287号)7.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3月16日发布新政办发【2012】31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能新能[2011]136号【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发布日期】2011.05.03【实施日期】2011.05.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为完善风电信息管理,规范风电信息报送、审核、统计和发布工作,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和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风电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风电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能源局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附:风电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风电信息管理机制,规范风电信息管理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发挥信息管理对风电场开发、建设和运行的服务作用,促进全国风电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并网型风电信息管理工作。

非并网型风电信息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风电信息是指风电项目建设、风电机组运行和风电并网等方面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文件和数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委托国家风电信息管理中心负责风电信息管理。

具体任务包括:(一)制定风电信息管理制度;(二)收集、审核、整理和分析风电信息;(三)提供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所需的风电信息;(四)建设、运行和维护国家风电信息管理中心网络与系统;(五)指导风电场项目公司和风电设备制造企业等开展风电信息管理工作;(六)组织开展风电信息员业务培训和上岗认证工作。

第五条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协调本省(区、市)风电场项目公司和风电设备制造企业的风电信息提交工作;各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控股公司)负责指导、监督、协调所属风电场项目公司的风电信息提交工作。

第六条各风电场项目公司、风电机组制造企业应建立信息员制度,按照《风电信息收集和提交技术规定》的要求,准确、及时、完整地提交有关信息。

2014年风电主轴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风电主轴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风电主轴行业分析报告2014年4月目录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6)二、风电行业发展概述 (10)1、世界风电行业发展概况 (11)(1)全球风电发展持续增长 (11)(2)世界风电产业重心转移 (12)(3)购销全球化 (13)(4)产业集中化发展 (14)(5)海上风电成为未来方向 (15)(6)中国风电行业快速发展 (16)2、中国风电发展概况 (16)(1)中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新增装机容量均居世界首位 (16)(2)内资整机制造企业在国内风电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17)(3)整机功率大型化,海上风电发展速度加快 (17)(4)国内竞争激烈,出口意愿强烈 (18)(5)中国风电回归理性发展 (19)三、风电主轴制造行业与风电行业发展的相关性 (20)四、风电主轴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20)1、行业竞争格局 (20)(1)中国风电主轴产业升级,基本替代进口产品 (20)(2)国内风电主轴占据全球市场重要份额 (21)(3)风电主轴生产以民营企业为主 (21)(4)风电主轴市场集中度提升 (22)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22)(1)国外风电主轴制造企业 (22)(2)国内风电主轴其他制造企业 (23)3、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24)(1)国际市场情况 (24)(2)国内市场情况 (25)(3)产品发展趋势及供求变动趋势 (27)4、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29)(1)技术工艺及专业生产经验壁垒 (29)(2)供应商资格认证壁垒 (30)(3)资金壁垒 (31)(4)人才壁垒 (32)5、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32)五、风电主轴制造行业的上下游关系 (34)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35)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35)六、影响风电主轴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36)1、有利因素 (36)(1)风电行业的持续发展为风电主轴制造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 (36)(2)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为风电及风电主轴制造行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36)(3)全球各国产业政策的支持有利于带动风电主轴产品出口的增长 (37)(4)全球制造业向中国转移及跨国公司的全球采购战略带来众多机会 (38)2、不利因素 (39)(1)产业政策调整对行业发展短期内带来不利影响 (39)(2)风电行业零部件制造水平有待提高 (39)(3)资金缺乏 (40)(4)市场和人才竞争加剧 (40)七、风电主轴制造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41)1、风电主轴制造行业技术水平 (41)2、行业技术特点 (42)八、风电主轴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43)1、风电主轴行业的周期性 (43)2、风电主轴行业的区域性 (43)3、风电主轴行业的季节性 (44)九、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对风电设备行业的影响 (45)1、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分析 (45)(1)国发[2009]38号文 (45)(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46)(3)《关于切实加强风电场安全监督管理遏制大规模风电机组脱网事故的通知》 (46)(4)《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 (47)(5)《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47)(6)《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 (47)(7)《大型风电场并网设计技术规范》等18 项重要标准 (48)(8)《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48)(9)《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 (49)(10)《关于加强风电安全工作的意见》 (49)(11)《关于加强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49)(12)《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50)(13)《关于增补部分省、自治区“十二五”风电核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50)(14)《关于增补云南省“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 (50)(15)《新疆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安排表》 (51)(16)《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1)(17)《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51)(1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52)(19)《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近期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52)(20)《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 (52)2、产业政策调整对风电整机及风电主轴制造行业的影响 (53)(1)短期:行业进入调整转型期,市场竞争加剧,利润水平降低 (53)①调控措施逐步到位,行业进入调整转型期 (53)②行业利润水平波动,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53)(2)长期:行业步入规范发展期,产业结构优化,优质企业优先发展 (54)①行业步入规范发展期,产业结构优化 (54)②风电市场需求逐步释放,优质企业优先发展 (54)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风电主轴与风电行业的关联度极大,风电行业属于国家鼓励的可再生能源行业。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3年风电并网和消纳相关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65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3年风电并网和消纳相关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65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3年风电并网和消纳相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3年风电并网和消纳相关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65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公司、华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公司、中电投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中广核集团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随着我国风电装机快速增长,2012年部分地区弃风限电现象严重,全国弃风电量约200亿千瓦时,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比2011年有所下降,个别省(区)风电利用小时数下降到1400小时左右,浪费了清洁能源和投资,加剧了环境矛盾。

为提高风能利用率,减少化石能源消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将2012年度各省(区、市)风电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予以公布,并就2013年进一步加强风电并网和消纳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更加高度重视风电的消纳和利用,把提高风电利用率作为做好能源工作的重要标准。

目前,我国风电发电量仅占全部电力消费量的2%,大量弃风限电暴露的是我国能源管理的问题。

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消纳风电的重要性,把实现风电全额消纳作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载体,作为衡量能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积极创新体制机制,采取各种技术手段和政策措施,促进风电的市场消纳,不断提高风电在电力消费中的比重。

要加强监测各省(区、市)风电并网的运行情况,把风电利用率作为年度安排风电开发规模和项目布局的重要依据;风电运行情况好的地区可适当加快建设进度,风电利用率很低的地区在解决严重弃风问题之前原则上不再扩大风电建设规模。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4.12.08•【文号】国能新能〔2014〕530号•【施行日期】2014.1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530号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大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中广核、神华、三峡,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中国风能协会:为落实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做好海上风电发展工作,根据《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沿海地区风能资源、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和海上风电价格政策,编制了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海上风电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领域,是推动风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是促进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

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加快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对于促进沿海地区治理大气雾霾、调整能源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海上风电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不断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海上风电持续健康发展。

二、列入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项目共44个,总容量1053万千瓦,具体项目见附表。

列入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视同列入核准计划,应在有效期(2年)内核准。

在有效期内尚未完成核准的项目须说明原因,重新申报纳入开发建设方案。

对于今后具备条件需纳入开发建设方案的新项目,待开发建设方案滚动调整时一并纳入。

三、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加强与海洋、海事、军事等部门沟通协调,简化管理程序,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深化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秩序,按风电项目核准权限核准项目建设,做好监督管理。

电力政策一览表

电力政策一览表
2013年11月26日
(22)《关于加强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24号)
2014年1月6日
(23)《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33号)
2014年1月17日
(24)《关于电网企业回购电源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4〕84号)
2014年12月31日
(21)《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21号)
2015年2月17日
(22)《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518号)
2015年3月20日
(23)《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703号)
2015年3月16日
(50)《关于做好2015年风电并网消纳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82号)
2015年3月23日
(51)《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119号)
2015年4月13日
(52)《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安全〔2015〕126号)
2015年1月12日
(47)《关于取消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安全〔2015〕28号)
2015年1月27日
(48)《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73号)
2015年3月16日
(49)《关于做好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电力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国能综安全[2015]115号)
2012年9月14日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4.05.28•【文号】国能发电力〔2024〕44号•【施行日期】2024.05.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派出机构,有关电力企业:做好新形势下新能源消纳工作,是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内容,对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确保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保持合理利用水平,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一)加强规划管理。

对500千伏及以上配套电网项目,国家能源局每年组织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内项目调整,并为国家布局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等重点项目开辟纳规“绿色通道”,加快推动一批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纳规。

对500千伏以下配套电网项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优化管理流程,做好项目规划管理;结合分布式新能源的开发方案、项目布局等,组织电网企业统筹编制配电网发展规划,科学加强配电网建设,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

(二)加快项目建设。

各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每年按权限对已纳入规划的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立项目清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前期、核准和建设工作,电网企业按季度向能源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同时抄送所在地相应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

电网企业承担电网工程建设主体责任,要会同发电企业统筹确定新能源和配套电网项目的建设投产时序,优化投资计划安排,与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做好衔接,不得因资金安排不及时影响项目建设。

国内风电政策一览(2013年至2014年上半年)

国内风电政策一览(2013年至2014年上半年)

国内风电政策一览(2013年至2014年上半年)2013 年2 月16 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3 年风电并网和消纳相关工作的通知》。

要求要高度重视风电的消纳和利用,把提高风电利用率作为做好能源工作的重要标准;认真分析风电限电的原因,尽快消除弃风限电。

通知中还对全国风电开发较多的省区做出了具体工作部署。

2013 年2 月26 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四批)的通知》。

其中风力发电项目涉及18918MW。

2013 年3 月11 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

列入第三批风电核准计划的项目共491 个,总装机容量27970MW。

此外,安排促进风电并网运行和消纳示范项目4 个,总装机容量750MW。

2013 年3 月29 日,财政部《关于预拨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

按照第一至第四批目录,预拨付风力发电补助资金93.14 亿元(含风力发电项目和接网工程等)。

2013 年3 月15 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北方风能资源丰富地区消纳风电能力,减少化石能源低效燃烧带来的环境污染,改善北方地区冬季大气环境质量,将在北方具备条件的地区推广应用风电清洁供暖技术。

2013 年在吉林和内蒙共建成了4 个清洁电力供暖示范项目,有效探索了供热、储热技术,及相关调度运行实践。

2013 年4 月,国家能源局对白城申报的《吉林省白城市风电本地消纳综合示范区规划》予以正式批复。

同意白城市开展风电本地消纳试点工作。

白城市成为全国唯一的风电本地消纳综合示范区。

2013 年5 月8 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服务能源企业科学发展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

决定建立国家能源局服务企业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牵头成立服务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科学发展协调工作小组并负责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2013 年5 月15 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发布。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9.13•【文号】办安全[2011]79号•【施行日期】2011.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办安全[2011]79号2011年9月13日)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风电场并网安全监督管理,根据前期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试点情况和近期风电机组大规模脱网事故教训,我会修改完善了《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

各单位要按照《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45号)规定,依据《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对新建风电场在进入商业运营前组织开展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对已投入运行风电场定期进行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告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八月)目次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必备项目5 评价项目5.1 电气一次设备5.1.1 风力发电机组与风电场5.1.2 高压变压器5.1.3 涉网高压配电装置5.1.4 过电压5.1.5 接地装置5.1.6 涉网设备的外绝缘5.2 电气二次设备5.2.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5.2.2 电力系统通信5.2.3 调度自动化5.2.4 直流系统5.3 安全管理5.3.1 现场规章制度5.3.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5.3.3 技术监督管理5.3.4 应急管理5.3.5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5.3.6 反事故措施制定与落实5.3.7 安全标志前言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制定了本标准。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风电并网消纳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82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风电并网消纳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82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风电并网消纳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风电并网消纳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中国神华、中国华润、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中国风能协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2014年,全国风电弃风限电问题进一步缓解,除新疆自治区外,其它地区弃风限电比例均有所下降。

受当年风速偏小等因素的影响,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同比下降约180小时,但弃风限电问题仍是影响我国风电健康发展的主要矛盾。

此外,风电机组和风电场运行管理也面临不少问题,特别是设备故障和风电场非计划停运较为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为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风电开发利用工作,现将2014年度各省(区、市)风电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予以公布,并就做好2015年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风电市场消纳和有效利用工作。

做好风电的市场消纳和有效利用工作,是落实“十三五”规划任务,完成15%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

2015年,华北、东北和西北(简称“三北”)地区投产的风电规模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风电消纳的形势将非常严峻。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要高度重视风电有效利用工作,在深入分析本地区风电消纳形势的基础上,大胆推动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优化本地电网调度运行,协调好风电与自备电厂、供热机组之间的关系,明确不同电源之间的调度次序,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各派出机构在我局统一部署下建立健全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深入挖掘系统调峰潜力,确保风电等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国家能源局就关于做好2013年风电并网和消纳相关工作发出通知

国家能源局就关于做好2013年风电并网和消纳相关工作发出通知

坚持分类指导,通过改造升级、兼并重组 、关闭退 出 等途 径淘 汰煤 炭落后 产 能。( 3)认 真组 织淘 汰落后产 能煤 矿 的检 查验 收 , 并 将 淘 汰煤 炭 落 后 产 能 完 成 情 况在 省级 人 民政 府 网站 向社 会 公 告 。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 国 家 认 监 委 就 关 于 印发 《 低 碳 产 品认 证管 理 暂行 办法 》 发 出 2 O 1 3年风 电 并 网 和 消 纳 相 关 工 作 发 出通 知
通 知 指 出, ( 1)更加 高 度 重视 风 电的 消 纳和利 用 , 把提 高 风 电利 用 率作 为做 好 能源 工 作 的重 要标 准。( 2)认真 分 析 风 电限 电的原 因, 尽 快 消除 弃 风 限 电。 弃 风 限 电严 重 的地 区, 要全 面 分 析 风 电不 能
为落实 《 国民经 济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年 规
划纲 要》 要求 ,提 高全 社会 应对 气候 变化 意识 , 引导 低碳 生产和 消 费, 规 范和 管理 低碳 产 品认 证活 动, 国
目并 网运 行和 调 度技 术 导 则 , 保 障风 电清 洁供 暖项
目的可 靠 运 行 。
为 加 强 循 环 经 济理 念 宣传 , 推 广 循 环 经 济 典 型 模 式,通 过循 环发 展 带动绿 色发 展和 低碳 发展 ,加 快 建设 资 源节 约型 、环境 友好 型社 会, 提 高生 态文 明水 确定 的原 则和 方 向, 国家对 成 品油价 格 进行 了 1 0降
1 5升共 2 5次调 整 ,基本 理 顺 了成 品油价格 关系 。但 现 行 机 制 在 运 行 过 程 中也 暴 露 出调 价 周 期 过 长 , 难 以灵 敏 地 反 映 国际 市 场 油价 变 化, 容 易产 生 投 机 套 利 行 为 等 问题 。 为 此 , 决 定 进 一步 完 善 成 品油 价 格 形 成 机 制 。 通 知 内容 如 下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6.05.27•【文号】发改能源[2016]1150号•【施行日期】2016.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新能源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神华、三峡、华润、中核、中广核、中国节能集团公司:为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工作,保障风电、光伏发电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25号),综合考虑电力系统消纳能力,按照各类标杆电价覆盖区域,参考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现核定了部分存在弃风、弃光问题地区规划内的风电、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详见附表)。

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将根据新能源并网运行、成本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二、各有关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和经济运行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规划内的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收购电量,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以及优先发电、优先购电相关制度的有关要求,按照附表核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并安排发电计划,确保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内的电量以最高优先等级优先发电。

已安排2016年度发电计划的省(区、市)须按照附表核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对发电计划及时进行调整。

各省(区、市)主管部门和电网调度机构应严格落实《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中关于优先发电顺序的要求,严禁对保障范围内的电量采取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向煤电等其他电源支付费用的方式来获取发电权,妥善处理好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调峰机组优先发电和辅助服务市场之间的关系,并与电力交易方案做好衔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83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83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正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83号)各省(区、市)、新疆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神华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华润集团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中国风能协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为规范风电项目开发建设,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统筹考虑风能资源、电力市场及各地区发展状况,提出了“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列入“十二五”第四批风电核准计划的项目总装机容量2760万千瓦。

具体项目详见附表。

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云南省的核准计划另行研究。

二、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特别是电网接入条件和消纳市场,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深化前期工作,待各项建设条件落实后,按风电项目核准权限规定核准建设。

2014年内未能核准的项目,可结转到2015年核准,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应申请取消,不得置换。

三、各电网公司要积极配合做好列入核准计划风电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工作,落实电网接入和消纳市场,及时办理并网支持性文件,加快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风电项目建设与配套电网同步投产和运行。

四、各风电投资开发企业要认真做好核准计划内风电项目的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工程建设质量,按计划完成风电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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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4年风电并网消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电线电网
【发文字号】国能新能[2014]136号
【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14.03.12
【实施日期】2014.03.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4年风电并网消纳工作的通知
(国能新能〔2014〕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神华集团公司、中国华润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中国风能协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2013年,我国风电并网和消纳取得积极成效,严重的弃风限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全国除河北省张家口地区外,内蒙古、吉林、甘肃酒泉等弃风严重地区的限电比例均有所下降,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同比增长180小时左右,弃风电量同比下降约50亿千瓦
时。

但弃风限电问题并未根本解决,局部地区弃风仍制约着我国风电产业的发展。

为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风电节能环保和治理大气污染的作用,现将2013年度各省(区、市)风电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予以公布,并就做好2014年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风电消纳的重要性。

作为较成熟的新能源发电技术,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风电已成为我国第三大电源,在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实现节能减排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发展潜力很大。

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风电消纳的重要性,结合推动能源生产消费革命的要求,把不断提高风电等清洁能源在电力消费中的比重作为产业发展的核心目标,积极创新体制机制,采取有效的技术和政策措施,做好风电消纳,确保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我局将按照“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的要求,监测各省(区、市)风电并网运行和市场消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情况,并以此为风电行业宏观管理的依据。

弃风限电较严重的地区,在问题解决前原则上不再扩大风电建设规模。

二、着力保障重点地区的风电消纳。

目前弃风限电问题仍较严重的河北省张家口、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等地区,要深入分析和研究弃风的根本性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整体解决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尽快解决弃风限电问题。

河北省要继续加快张家口地区与京津唐电网和河北南网的输电通道建设,力争年底前投入运行。

内蒙古自治区要在保障风电利用小时数不下降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兴安盟和呼伦贝尔市的风电并网运行困难。

吉林省要有效深挖调度潜力,妥善处理供暖和发电关系,确保2014年度风电利用小时数达到1800小时。

三、加强风电基地配套送出通道建设。

风能资源丰富地区建设风电基地,是我国风电发展的重要内容。

电网企业要根据风电基地建设规划,认真建设风电基地配套送出通道,不断完善网架结构,扩大风能资源配置范围,提高电网消纳风电的能力。

2014年,要根
据我局工作部署,重点保障哈密风电基地二期、酒泉风电基地二期第一批项目和增加京津冀地区清洁能源供应而规划建设的张家口风电基地二期、承德风电基地二期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风电基地、锡林郭勒盟风电基地等项目的配套送出通道的规划和建设,确保上述项目如期、顺利并网运行。

四、大力推动分散风能资源的开发建设。

随着低风速风电技术的不断进步,中东部和南方地区的分散风能资源的开发价值也逐渐提高,这些区域市场消纳能力较强,大力开发利用风电将进一步促进我国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各相关省(区、市)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以本地电网就近消纳为原则,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时序,不断完善风电开发建设的技术标准,协调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的关系,充分发挥风电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

五、优化风电并网运行和调度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等地的运行实践表明,深入挖掘系统调峰潜力,不断提高本地电网消纳风电的能力是促进风电发展的有效措施。

风电规模较大的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河北、辽宁、甘肃、宁夏和新疆等地,要进一步优化和创新本地电网的运行管理机制,统筹协调系统内调峰电源配置,协调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与传统化石能源发电之间的调度次序,深入挖掘系统调峰潜力,确保风电等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对国家能源局部署的示范项目,不得采取限制出力等措施。

六、做好风电并网服务。

电网企业对已列入核准计划或国家重点规划的风电基地项目,要积极开展接入系统设计和评审工作,原则上应在核准计划下发当年出具所列项目的并网承诺函,避免因电力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导致的弃风限电。

我局将重点跟踪各批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因并网条件不落实而未能在文件有效期内完成核准的风电项目,将及时向全社会公布。

附件:2013年度各省级电网区域风电利用小时数统计表
国家能源局
2014年3月12日附件:2013年度各省级电网区域风电利用小时数统计表
华北电网2112西北电网2112东北电网1915京津唐2006陕西2090蒙东2010河北南网2251甘肃1806
山西2220青海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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