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分析与建议-word范文文档
多部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建议
多部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建议为了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以下是一些建议:
1.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范围和标准,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公平公正。
2. 建立投诉机制:政府应该建立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投诉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投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3. 加强监管力度: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力度,对侵犯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秩序。
4. 促进信息透明度:政府应该促进信息透明度,公开相关信息,让企业和企业家了解政府政策和法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 鼓励社会参与:政府应该鼓励社会参与,让更多的人关注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并采取措施提高社会参与度。
6. 加强宣传教育:政府应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认识,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
总之,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监管力度、促进信息透明度、鼓励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措施,才能更好地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
最新 关于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分析与建议-精品
关于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分析与建议全国人大对各地落实《乡镇企业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不少地方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的“四乱”问题突出。
据调查,乡镇企业收费总额约占到税后利润的70%左右(汪异明,《经济研究参考》XX年第七期。
)。
分析与评论:? 擦皮鞋的也要评职称真是天下奇闻。
为制造收费名目,一些地方的执法机构可谓是绞尽脑汁。
在“四乱”的重压之下,民营企业的营业利润大量被剥夺,哪里还有再投资的动力和能力,企业发展更是无从谈起。
“四乱”之所以屡禁不止,还是因为利益驱动。
实践表明,仅仅靠发文件三令五申是不行的,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要从制度建设入手,从根本上切断执法机构与收费行为的利益联系。
? (四)投资收益权难以保障案例5:政府为什么屡屡失信于投资者(资料来源:《民营经济内参》XX年第1期,“一个命运多舛的私营企业”。
) 云南龙跃公司是一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私营企业。
1994年,在昆明市长春路拓宽改造期间,因区属长春路改建办公室(简称长改办)未能解决某服装厂的拆迁安置问题,在区政府的协调下,改由龙跃公司执行该厂原与长改办签订的建楼协议。
按照有关协议,龙跃公司于1995年11月向长改办支付了各项费用275万元,长改办在收取费用之后应为公司解决“五通一平”问题。
但经多次催促,长改办长期没有履行自己的责任。
为不影响工期,龙跃公司只能另行花费200多万元资金自己解决用水用电、煤气管道、通讯线路。
至今长改办收取费用已5年多,龙跃公司建设的综合楼也早已投付使用,但正式的供水供电设施仍未解决。
? 次年8月,长改办又与龙跃公司签订协议,将已建成综合楼南面近6亩土地出让给龙跃公司建设商厦。
在按规定办理了立项报批手续之后,龙跃公司进行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花费资金200多万元。
不料次年12月,昆明市政府将原规划在他处的农贸市场改在已出让给龙跃公司的土地建设,龙跃公司在事前不知情、事后不容商量的情况下,被长改办强制终止协议,收回土地。
关于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建议
《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建议》1. 背景介绍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民营企业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得到充分的维护,这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如何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并提出相关建议。
2. 税收政策方面的建议税收政策直接关系到民营企业的发展和生存。
建议政府加大对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力度,降低税负,减轻企业负担,并鼓励民营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加强税收监管,打击偷逃税行为,确保税收公平。
3. 融资渠道方面的建议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
建议政府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简化贷款流程,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银行和金融机构增加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
4. 法律环境方面的建议建立一个健全的法治环境对于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建议政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企业财产权和知识产权,提高司法效率,加强对违法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5. 政府监管方面的建议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环境。
建议政府建立健全的投诉渠道和快速应对机制,及时处理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总结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从税收政策、融资渠道、法律环境到政府监管,都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为民营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只有更好地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才能激发他们的发展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个人观点作为一名文中的文章写手,我深切理解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因此我对这个主题特别关注。
在我看来,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是保障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只有做好这项工作,才能真正激发企业活力,推动经济发展。
希望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共同努力,为民营企业的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相关建议和个人观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
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民营经济在发展中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民营经济权益保护问题。
本文将分析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对策。
一、问题分析1.政策环境不利在我国,国有企业对政策资源的获取更具有优势,而民营企业则面临着政策环境不利的问题。
政府在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等方面更倾向于国有企业,而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
一些地方政府对民营企业的不友好态度也导致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受限。
2.融资难题民营企业在融资方面普遍面临困难。
相比国有企业拥有的银行信贷资源和政策倾斜,民营企业往往需要通过抵押贷款等方式融资,但由于缺乏资产和信用担保,较难获得银行的支持。
一些金融机构存在对民营企业偏见的问题,对其项目风险评估不准确,也导致了融资难。
3.不公平竞争一些国有企业滥用行政权力,通过政策扶持、市场壁垒等手段,打压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
一些地方政府在行业规则制定上对国有企业更加偏向,给予其更大的优惠政策,导致国有企业形成了竞争壁垒,妨碍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4.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些民营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精力,但往往面临着侵权问题。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在一些地方得不到有效的制止,使得企业在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对策建议1.加强政策支持政府应该制定出更为灵活、针对性强的扶持政策,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资金支持、减免政策以及减轻企业负担等措施,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
要消除地方政府对民营企业的不友好态度,确保政策落地并得以有效执行。
2.优化融资环境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融资渠道的多样性,降低融资成本。
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合理评估企业风险,确保民营企业能够正当地获得融资支持。
要推动金融机构改善对民营企业的理解和认知,加强与民营企业的合作,共同促进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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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分析与建议近年来,随着民营企业在发展当地经济中作用的提高,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地方政府的关注,一些地方已经就此进行专门立法,将切实保护民营企业权益作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尽管如此,侵占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相当普遍和严重,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 一、存在问题具体来看,民营经济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 (一)投资经营权得不到保障案例1(资料来源:《中国私营经济年鉴XX年版》,p.387。
):收购之后难经营? 据安徽省工商联等部门的调查,2019年9月,民营企业马鞍山海天集团与市化工局签订合同,海天集团以1620万元抵付1416名职工安置费收购原破产企业马鞍山橡胶厂,成立海橡公司,同年12月恢复生产。
在700多名上岗职工中,绝大多数不愿成为“打工仔”而未签订劳动合同,近300人不愿或没有上岗。
在公司通知、通告无效的情况下,自次年6月停发这些未上岗工人的工资,由此引起了少数人殴打公司领导、拦堵205国道的恶性事件。
事发后,该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协调指导小组的意见,补发了上述旷工人员的工资。
但因职工大锅饭思想没有转变,对立情绪没有化解,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十分困难。
加上职工为身份、产权归属等问题上访不断,XX年4月市化工局书面通知海天集团退出海橡公司,单方面终止收购合同。
海天集团不同意,化工局便在市领导的支持下以海天集团未安置好职工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5月25日查封了海橡公司,至报告发表时此案尚在审理之中。
? 分析与评论:? 民营企业收购经营不善的国企,本是一件双赢的好事,问题是受种种因素限制,民营企业往往并不能以一个平等市场主体的身份开展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有的企业本来已经破产几乎失去全部价值,一旦民营企业要去收购就变成了黄金;国企职工下岗时尚能正确对待,一旦有民营企业收购或兼并就无理取闹,搞得企业无法应付;政府则往往在矛盾和冲突面前不惜牺牲民营企业的利益以求得一时安稳。
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若干建议
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若干建议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是促进经济发展、提升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
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民营企业作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民营企业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包括不公平竞争、融资难等问题,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为了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应该采取以下若干措施。
其次,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应建立健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严禁垄断行为和不公平竞争行为的发生。
同时,应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高违法成本,使违法者付出相应的代价。
第三,改善金融服务。
民营企业往往面临融资难的问题,这直接影响了它们的发展和壮大。
为了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应建立健全的融资渠道和机制,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门槛的透明度。
政府可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降低贷款利率,提高贷款额度,简化贷款程序等。
此外,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确保它们为民营企业提供公平合理的金融服务。
第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创新的动力源泉。
政府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执法力度,打击侵权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和指导,提高它们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能力。
第五,建立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
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纠纷不可避免。
为了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应建立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提高解决效率和公正性。
政府可以建立专门的纠纷解决机构,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同时,还需要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援助。
最后,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民营企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展现民营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和拼搏精神,增强社会对民营企业的认同感和支持力度。
舆论引导也非常重要,媒体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报道,传播正能量,为民营企业发声,推动社会舆论的正面发展。
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若干建议
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若干建议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往往受到侵害和忽视。
因此,为了提高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来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首先,政府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来监督和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该机构应具备独立性和公正性,有权介入并解决与民营企业相关的纠纷和问题。
此外,监管机构应加强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帮助民营企业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
其次,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保护。
在立法过程中,应明确规定并承认民营企业的合法地位,保护其在经济活动中获得的财产权益。
同时,应设立相应的法律程序和机制,对任何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行为进行追究和惩罚,并及时修正和废止不合理的法律规定。
第三,建立健全的企业信用体系,提高民营企业的信用评级和公信力。
信用评级的结果将直接影响企业的贷款、合作和招标等活动。
通过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将企业信用的评估与管理相结合,形成一个全面的信用体系。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进行相应的惩罚。
第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是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驱动力,对于保护民营企业的创新成果和技术秘密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法律的宣传和教育。
同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维权机制,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帮助民营企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加强金融支持,提升民营企业的融资能力。
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导致发展受限。
因此,政府应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通过设立风险基金、推行担保政策和降低融资门槛等方式,提升民营企业的融资能力和发展空间。
最后,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察,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和服务民营企业的意识。
舆论监督和社会监察可以通过媒体、社会组织等渠道进行,对于相关政府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
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其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就是权益保护不足。
本文将探讨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现状及对策。
一、现状分析1.权益受侵害我国民营企业在权益保护方面存在严重的问题。
由于法律制度不完善,政府官僚不作为,以及社会舆论环境的影响等诸多原因,许多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遭到了侵害。
例如,一些政府官员滥用职权,对民营企业进行不公正的政策倾斜,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而在一些地方,民营企业还遭受了强制拆迁、侵占土地、拖欠工程款等问题,这些行为都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2.司法保护不力虽然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保护企业的权益,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一些民营企业在维权过程中往往面临着复杂、漫长的诉讼程序,还有一些司法机关对于民营企业的保护力度不够,让企业难以维权。
3.投资环境不稳定由于我国的政策环境经常变动,投资环境的不稳定性也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
政府发布的一些产业政策和市场规则缺乏透明度,让企业难以预测和应对未来的市场变化。
这一点尤其体现在一些新兴产业的发展上,政府的行政干预和非市场化的干预频频出现,让企业难以在市场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对策建议1.完善法律制度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不少的法律法规来保护企业的权益,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
因此,完善法律制度是保护民营企业权益的核心。
政府应该在法律制定和执行方面下大力气,制定更加明确、完善的法律规定,为企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2.加强监管政府应该建立更加有效的监管机制,对于一些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行为进行及时的处理和制止。
同时,政府部门应该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强对于政策干预、不公平竞争等不正当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民营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3.促进市场化改革政府应该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简化审批程序,消除不必要的政府干预,给予企业更多的市场信心。
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由于多种原因,民营经济在权益保护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其健康发展。
本文将重点分析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 司法保护问题尽管我国已经颁布了《担保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文件,以保护民营企业的权益,但在实际执行中,司法保护并不十分到位。
一些地方法院对民营企业的债权保护力度不够,甚至存在一些法官对民营企业认为不值得信任的观念,导致民营企业在司法保护方面受到歧视。
在一些地方,由于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导致民营经济在政府部门的这种宏观政策和市场准入权上的歧视。
在政府采购、产业政策、准入条件等方面出现不公平对待现象,给民营企业创造了不公平的市场环境。
中国的金融体系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对民营企业较大的金融歧视。
由于民营企业的信用状况不佳,很难获得贷款,并且贷款利率较高。
一些外资银行和国有银行的资金倾向于向国有企业倾斜,导致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狭窄。
4. 市场公平问题在一些领域,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存在着不公平的竞争现象。
在某些行业,国有企业通过政府背景获得了市场垄断地位,因而在市场准入、资金金融、政府支持等方面处于优势地位,而民营企业则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和更多的竞争压力。
1. 完善法律体系必须完善法律体系,明确民营企业的法律地位,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
建立健全的诉讼机制,严格执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2. 建立政策倾斜机制要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采取措施消除行政歧视,建立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
应加快自由化金融市场的改革速度,杜绝金融体系对民营企业的歧视。
3. 加强监管政府应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使其严格遵守市场规则,不得借助政府资源和优势地位干预市场竞争,保障市场公平。
4. 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支持为了促进经济的多元化发展,政府应该在税收、信贷、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民营企业更多的支持,提高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与此民营经济的发展也面临着种种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在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着诸多困难。
本文将就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 法律保障不足。
尽管我国的法律法规已经对民营经济的权益做出了一定的保护,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却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方面,一些法律政策还存在不够完善和不够明确的情况,给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法律时存在法律不公平的情况,给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威胁。
2. 行政干预较多。
在我国,一些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对民营企业进行行政干预的情况屡见不鲜。
他们以各种名义干涉民营企业的经营活动,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一些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会通过行政手段要求企业承担不合理的责任,以及滥用行政权力干涉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
3. 金融支持不足。
金融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但是我国的金融体系中存在着对民营企业不公平的现象。
一方面,一些银行对民营企业提供贷款存在较高的利率和较严格的抵押要求,给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一些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见,在对待民营企业的态度上也存在不公平的情况。
4. 市场竞争不公平。
在市场竞争中,一些国有企业和跨国公司存在着不公平的竞争现象。
一方面,由于国有企业在资源和政策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存在着一定的不公平现象;跨国公司在市场准入和经营活动中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优势,导致了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不利地位。
以上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我国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也使得民营经济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阻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亟需采取相应的对策。
1. 完善法律法规。
为了更好地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修订。
这包括对法律政策进行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为企业提供更明确的法律保障;也需要对一些法律不完善和不公平的现象进行修订和改正,为企业提供更公平的法律环境。
更好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相关文件
更好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相关文件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民营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促进就业、推动创新、促进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保护和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家在发展中面临着许多困境和挑战。
因此,我们需要更好地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一、完善法律法规为了更好地保护民营企业家的权益,我们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首先,要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产权保护体系,明确产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加强对产权的保护和监管。
其次,要制定和完善反垄断法和市场竞争法,打破行业垄断,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竞争权益。
同时,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维权力度,保护企业家的创新成果。
二、明确政策支持除了完善法律法规,我们还需要明确政策支持,为民营企业家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一方面,要加大财税政策的支持力度,给予民营企业家减税减负的政策优惠,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另一方面,要提供更加优惠的融资政策,包括增加信贷额度、降低融资利率等,以解决企业家在创业或扩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困难问题。
此外,还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支持,提高其参与政府采购的比例,确保公平竞争。
三、强化监督执法为了更好地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
一方面,要加大对侵犯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的惩罚力度,确保侵权者受到公正的惩罚。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政府官员的监督,防止利用行政权力对民营企业进行不当干预和侵害。
同时,要建立健全企业投诉举报机制,让企业家能够及时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宣传教育为了提高民营企业家对自身合法权益的认识和维护意识,我们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一方面,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开展公益广告宣传等形式,向民营企业家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
另一方面,还可以建立起业务咨询和法律援助机构,为民营企业家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解决他们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我国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以来得到了迅猛发展,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保护民营经济权益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问题分析1.法律保护不够完善。
我国现行法律对民营经济的保护还存在一些欠缺。
一方面,一些旧的法律法规没有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无法有效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一些新颁布的法律对民营经济的保护措施不够具体、明确,导致实施难度较大。
2.监管不到位。
在一些地方,对民营经济的监管还不够到位,导致一些非法行为无法及时被发现和制止。
一些地方政府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不够,没有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严重影响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3.社会舆论环境不利。
在一些场合,对民营经济的负面报道和舆论占据了上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营经济的形象,加大了民营经济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二、对策建议2.加强监管。
完善监管机制,增加对民营经济的监管力度。
加强对涉及民营经济的非法行为的打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保护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
3.促进政府支持。
加强地方政府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条件和机会。
4.宣传正能量。
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宣传,为民营经济塑造良好的形象。
加强舆论引导,引导社会舆论对民营经济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5.加强企业自身建设。
民营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企业综合竞争力。
加强企业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使企业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好的发展。
保护民营经济的权益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
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综合竞争力。
社会各界要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关注,树立良好的舆论环境。
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我国民营经济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性作为我国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占据着我国经济总量的相当大比重。
民营企业在创造就业机会、推动技术创新、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稳定和繁荣的重要支撑。
民营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承担着大量社会责任,为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民营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对于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和市场竞争的活跃起着关键性作用。
保护和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不仅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动力。
1.2 民营经济面临的问题一是金融支持不足。
由于我国金融体系存在着对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倾斜的现象,民营企业在融资方面往往难以获得足够的支持,导致它们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
二是市场竞争不公平。
在市场准入、税收政策、政府采购等方面,民营企业往往面临来自国有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这严重制约了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
三是法律保护不完善。
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民营企业的权益保护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比如在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执行等方面民营企业遇到问题时往往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支持。
四是人才短缺。
由于民营企业在各方面相对薄弱,缺乏吸引人才的优势,因此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存在困难,这也制约了民营企业的发展。
2. 正文2.1 民营企业权益受损情况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但是他们的权益却经常受到侵害。
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往往面临着不公平的待遇。
一些国有企业或外资企业可以依靠政府关系或资金实力获取更多的资源和更优惠的政策,导致民营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一些地方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存在着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受到不合理的处罚、限制和干预,甚至面临着政府部门不当干预的风险。
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民营经济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就业创造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民营经济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民营企业的经济权益保护问题。
本文将对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 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一度占据主导地位,一些地方政府对民营经济缺乏足够的了解和支持,容易将民营经济视为私有经济,对民营企业的发展给予不够重视,甚至存在一些利益驱动的行为,导致民营经济权益受到侵害。
2. 市场准入壁垒高:我国市场准入制度繁杂,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市场准入的门槛相对较高,需要承担较大的成本和风险。
一些行业还存在着行政垄断和官商勾结的现象,对民营企业进行限制和打压,导致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难以取得真正的公平竞争机会。
3. 资金融通难:民营企业的发展往往面临着资金融通难的问题。
一方面,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不够,往往存在对民营企业的贷款限制,难以满足其资金需求;部分担保公司和融资平台存在风险,加剧了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信任度下降,导致融资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剧。
4. 法律保护不完善:我国法治建设相对薄弱,法律制度对于民营企业的权益保护仍然存在一些缺陷。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导致一些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到侵权行为,但难以获得有效的维权。
一些地方政府对于民营企业的民事纠纷处理上存在官本位思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权益的意识不强,导致一些权益受到侵害。
1.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侵权行为成本,降低维权成本,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护民营企业的创新成果。
2. 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侵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加强对市场准入的监管,降低准入门槛,加大对官商勾结现象的打击力度,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我国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和重要贡献,使得其成为我国经济增长和创新的重要力量。
与此我国民营经济面临着一系列的权益保护问题。
本文将分析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问题分析1.政策不稳定性:过去多年来,我国的政策环境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确定性,政策频繁变动导致了企业的经营计划无法稳定执行,给民营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某些地方政府会采取一些限制性政策,使得民营经济难以获得公平的竞争环境和资源分配。
2.市场准入限制:在某些领域,国有企业仍然垄断了市场,为民营企业的准入和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一些地方政府对民营经济采取了不公平的市场准入限制措施,通过行政手段限制民营企业的发展,使其无法享受到平等的市场机会。
3.金融支持不足:我国金融机构在对待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上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普遍存在对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更为倾斜的情况。
民营企业往往面临融资困难,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限制了其发展的空间。
4.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尽管我国已经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有所改善,但民营企业在这方面仍然遭受很大的困扰。
一些民营企业的研发成果和创新技术经常被侵权或者盗用,使得他们的创新积极性受到了打击,甚至使得他们不敢将研发成果公之于众。
二、对策建议1.加强政策稳定性:政府需要加强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对于民营经济采取一系列稳定的政策,使得民营经济能够在稳定的政策环境下进行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
2.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机制,确保民营企业能够依法平等地进入市场竞争。
取消或者简化没有必要的市场准入限制,加强市场监管,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需要改变对民营企业的融资倾向,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建立健全的信贷和融资机制,减少对企业的担保要求,提高民营企业获得融资的机会。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需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鼓励民营企业进行创新和技术研发。
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分析与建议_调研报告_1
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分析与建议_调研报告泥牛入海无影无踪更谈不上回报,这种“”方式是任何正常的者都无法承受的。
府一再失信于者,不仅会吓跑一大批企业家,更会严重损害府的公信力,贻害长远,因而这种做法实在是要不得。
二、民营权益保障环境不佳的原因(一)被动接受民营经济的后遗症:理论指导迟滞回顾民营经济的历程,我们可以感受到决策当局的无奈。
可以说,在之初,的设计者们并没有打算使民营部门成为经济的推动力量,民营经济是在国有经济逐步丧失效率和活力的背景下,和匆忙接纳其的.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后,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国内外经济贸易环境的变化,国有经济僵化、经营机制转变迟缓的问题日益凸显,增长速度出现大幅度滑坡,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减弱,府就业和财的双重压力日益加剧。
在无以解困的情况下,府(特别是财日益陷入困境的地方府)就不得不转而借助民营企业来支持经济的。
由于是被动接受,理论指导的滞后几乎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随着民营经济的飞速,这种滞后的问题也就越发突出。
不仅对于民营企业的理论研究,诸如运行规律、趋势、成功经验和失败启示、未来方向等都均远远落后于,不能满足民营经济迅速的现实要求,而且对于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这一根本问题,也仍然存在认识误区或者。
例如不少员嘴上不说,心里害怕被人说成“搞私有化”、“甘当新生资产阶级的保护伞”。
认为民营经济是权宜之计,并因此而瞻前顾后,顾虑重重;有的人等级观念根深蒂固,总认为国有优于集体,集体优于个体私营;还有的人干脆以异样的眼光看待民营经济,对其之迅速忧心忡忡,担心如此下去会冲击主义制度,威胁党的领导。
归纳起来,传统理论所造成的思维定势大体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将民营经济视为力量,可以利用而不能信任,可以允许其但必须加以限制;二是将之视为补充力量,不承认也不愿接受民营经济已经成为经济主体这样一个现实;三是认为只有在注意初级阶段才需要民营经济,因而其不会长期存在。
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分析与建议_调研报告_2
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分析与建议_调研报告而对于乱摊派、乱收费了以后怎么办却没有具体的处理办法.再如对于民营企业合法使用的土地和经营场所,规定“因建设需要征用、拆迁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妥善安置和合理补偿”,但什么是“合理"的标准,安置和补偿的具体程序又是什么却没有明确,操作起来余地极大。
凡此种种,最终导致现有制度往往有名无实,者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在分析现行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制度的缺陷时,我们不能不注意到实施了数十年的国有产权制度.这一制度的特点包括:①财产权利根据所有者性质不同确定,而不是在主体权利平等的基础上;②国家拥有绝对的财产权利,国家的财产权利大于其他一切财产权利;③由于个人财产所有权不得与国家财产所有权相抵触,与国家的财产权不能处于同等地位.而国有企业是国家的企业,国有资产等同于国家财产。
因此国有企业财产权的地位高于个人财产所有权,当然也就高于民营企业财产所有权(参见《民营经济内参》2001年12月14日,P。
15。
).④由府代表国家管理财产和行使所有权。
由于国有财产的规模极其巨大,**府不可能承担全部国有财产的管理职责,因而国有财产权利实际上是由**级府分别享有的。
从上述国有产权制度的特征可知,在这一制度环境下,要真正认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真正做到“一视同仁,平等竞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级府很多违背市场规则的行为都可以从这个制度的特征中得到解释。
但是,以市场经济的眼光来看,现行国有产权制度是存在严重缺陷的。
由于这种产权制度的最大优点是便于国家集中全**用于大规模经济建设,因而可以说,这是一种非常适应的产权制度.没有这一制度,国家就不能充分掌握**,计划目标就无法实现.现在的问题是历史的车轮已经驶入了市场经济时代。
表明,国有产权制度的内在缺陷正在日益阻碍着我国市场经济的。
这种缺陷突出表现在:第一,为保证国有企业的生存和,维护国家的所有者权益,府必然会通过行权力来限制稀缺的**流入非国有企业,维护国有企业的经营特权.这种限制不仅抑制了民营经济的,而且违背了市场配置**的效率原则,使得稀缺的**不能流向最有效率的部门和企业,最终降低了整体经济运行的效率,加大了经济的成本。
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我国经济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活力,同时也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在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也面临着诸多的权益保护问题。
本文将从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1. 官商勾结现象严重。
在一些地方,官商勾结导致了一些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和政府采购中遭受不公平待遇,甚至遭受到不正当的打压和排挤。
2. 法律保护不足。
目前,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仍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一些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不够,导致了一些侵权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的惩处,给民营企业造成了损失。
3. 金融支持力度不足。
在金融支持方面,由于存在着一些隐性的地方保护主义,导致了一些民营企业在融资上难以获得公平的待遇,制约了企业的发展空间。
4. 知识产权保护不力。
一些民营企业在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方面遭受到侵权,导致了企业的技术创新动力不足,影响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 完善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
应当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加大对官商勾结和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2. 提高金融支持力度。
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确保民营企业能够获得平等的融资机会,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3.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高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企业的自主创新成果,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4. 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对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确保民营企业能够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发展。
5. 提高公众意识。
通过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民营经济的认可和支持,减少官商勾结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我国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来支撑。
加强对民营经济权益的保护不仅是为了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采取有效的对策,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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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分析与建议近年来,随着民营企业在发展当地经济中作用的提高,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地方政府的关注,一些地方已经就此进行专门立法,将切实保护民营企业权益作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尽管如此,侵占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相当普遍和严重,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 一、存在问题具体来看,民营经济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 (一)投资经营权得不到保障案例1(资料来源:《中国私营经济年鉴XX年版》,p.387。
):收购之后难经营? 据安徽省工商联等部门的调查,2019年9月,民营企业马鞍山海天集团与市化工局签订合同,海天集团以1620万元抵付1416名职工安置费收购原破产企业马鞍山橡胶厂,成立海橡公司,同年12月恢复生产。
在700多名上岗职工中,绝大多数不愿成为“打工仔”而未签订劳动合同,近300人不愿或没有上岗。
在公司通知、通告无效的情况下,自次年6月停发这些未上岗工人的工资,由此引起了少数人殴打公司领导、拦堵205国道的恶性事件。
事发后,该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协调指导小组的意见,补发了上述旷工人员的工资。
但因职工大锅饭思想没有转变,对立情绪没有化解,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十分困难。
加上职工为身份、产权归属等问题上访不断,XX年4月市化工局书面通知海天集团退出海橡公司,单方面终止收购合同。
海天集团不同意,化工局便在市领导的支持下以海天集团未安置好职工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5月25日查封了海橡公司,至报告发表时此案尚在审理之中。
? 分析与评论:? 民营企业收购经营不善的国企,本是一件双赢的好事,问题是受种种因素限制,民营企业往往并不能以一个平等市场主体的身份开展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有的企业本来已经破产几乎失去全部价值,一旦民营企业要去收购就变成了黄金;国企职工下岗时尚能正确对待,一旦有民营企业收购或兼并就无理取闹,搞得企业无法应付;政府则往往在矛盾和冲突面前不惜牺牲民营企业的利益以求得一时安稳。
在这样的外部环境下,民营企业确实是举步维艰。
? (二)企业生存权受到侵害? 案例2(资料来源:《民营经济内参》XX年6月8日。
):贵阳一民营企业被政府建设项目卡断生路? 贵阳兴华铁合金厂是一家引进外资,于1987年注册成立的民营企业。
在该厂建成投产后的第六年,贵阳新机场选址将兴华铁合金厂厂区划定为龙洞堡机场的净空保护区域。
2019年11月中旬,在贵阳市副市长(兼龙洞堡机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的主持下召开的专题会议上作出三点行政结论:要求兴华铁合金厂在2019年3月以前变迁完毕;成立专门的搬迁工作组负责实施;鉴于兴华铁合金厂经济效益较好,指挥部同意对被搬迁企业给与赔偿。
同年12月,搬迁工作组向兴华铁合金厂传达了专题会议精神,送达了《贵阳市花溪区政府(2019)61号文件》,责令该厂按照文件要求事项执行。
? 兴华铁合金厂在61号文件下达之后,立即停止了经营活动,停签和终止履行2019年度的购销合同,于2019年2月底熄火停止生产,待命搬迁。
同时该厂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了资产评估,并作了异地搬迁重组生产的预算报告送达有关部门。
但是该厂停产之后,便无人理睬搬迁事宜,建设指挥部与搬迁工作组之间相互推诿,搬迁费始终没有到位。
据了解,搬迁费已被有关领导挪用去市区繁华路段修改大楼和兴办实业公司做生意去了。
2019年,该厂向贵州省政府提交报告并获省长和副省长批示,但公文旅行1年有余,由于各有关方面相互推诿,问题仍未能解决。
在行政投诉无效的情况下,该厂向省高级法院起诉,结果诉讼以铁合金厂的败诉结束。
? 无奈之下,该厂领导在多方征询民航管理局和其他有关方面意见无异议之后,于XX年元月开炉生产。
不料机场又提出该厂所在位置是机场划出的净空保护区域,其生产影响飞行安全,构成安全隐患。
XX年4月,贵阳花溪区环保局长带人到达兴华铁合金厂,宣布了手写的强令该厂立即停产的紧急通知,强行拉闸断电,打上封条。
对工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余万元。
事后至今又是1年多过去,该厂仍处于既不能生产、又不能搬迁的困境,企业生存无望。
? 分析与评论:? 此案例清楚地表明,民营企业的地位是多么地低下。
首先,与企业切身利益有重大关系的厂址迁址问题仅由工程指挥部召开一个会议就决定下来,企业只是事后在工作组“传达专题会议精神”时才知晓搬迁要求,并且只能被“责令按照文件要求事项执行”。
其次,企业停产之后,因搬迁费用没有着落而无法搬迁,企业此时已陷入困境,而有关方面不仅没有努力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反而互相推诿,当初的承诺成为泡影却没有一个人或部门承担责任。
第三,在企业被迫无奈,于停产4年后开始生产自救时,区环保局长仅凭一纸手书即可强令企业停产并打上封条。
试想,如果兴华铁合金厂是一家国有企业或者外资企业,会遭到如此对待吗?与这两类企业相比,民营企业现有的地位显然无法与政府部门谈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在政府的“文件”面前是微不足道的。
? (三)财产占有权受到侵占案例3(资料来源:《南方周末》XX年12月6日。
):荒唐的法院判决? XX年6月,在广州办公司的港商李某被河南某商人雇佣~势力绑架,被迫写下借款110万元的欠条。
绑架者在回到河南洛阳之后,居然堂而皇之地向洛阳中级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李某归还莫须有的110万借款。
荒唐的是,在广州警方已于XX年8月对犯罪嫌疑人立案、原告已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下,洛阳中级法院仍然判处借条有效,原告胜诉。
被告上诉至河南省高级法院之后,高级法院未充分核实借条真伪的情况下迅速判决维持中院原判。
由于未能得到河南警方的配合,罪犯一直未能抓获归案。
XX年7月,广州警方将参与绑架的犯罪嫌疑人之一抓获归案,在广州警方将有关证明材料送交河南两级法院之后,洛阳市中院仍于9月份将李某的房产拍卖并将所得款项交给了原告。
? 分析与评论:? 在此案中,我们不仅看到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子,而且还不能不怀疑其中是否存在内幕交易。
否则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法院怎么也不应该匆匆判案并急于执行。
由此看来,搞好执法部门的廉政建设、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至关重要。
与国有企业不同,民营企业生来便没有政府权力部门给予的“父爱”和“母爱”,如果司法部门再不能秉公执法,那么在遇到纠纷时,民营企业岂非“死定了”。
? 案例4:除不尽的“四乱”(资料来源:《南方周末》XX年11月15日。
) XX年2月,四川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发文下调了个体工商户关林非收费标准。
时隔半年,四川蓬安的个体户却发现,蓬安工商分局一直拒绝执行新的规定,相反却大幅度提高了收费标准。
按其标准,擦鞋匠每年要交费用最高的达到320元,其中包括“个管费”等8项费用。
而擦鞋匠都是来自贫困家庭和下岗职工,每月收入不过一二百元。
蓬安县政协的报告反映:“最近,某工商所长向擦皮鞋的个体户打招呼说:明年我们实行职称制,给你们擦皮鞋的评职称,办职称证。
”? 开服装店的残疾人李某,XX年缴纳管理费400元,到XX年管理费便猛涨到1500元。
经多次交涉才降到900元。
而按照省物价局和财政厅的文件,作为残疾人他本应免交管理费,即便没有减免,每年也只应缴纳300元。
经该县个体户的比较,平均每人被多收了1100元。
按此推算,全县1万余名个体户被多收费可能达到数百万之多。
此外,该工商分局随意核定营业额、强迫订报、强制收取镜框费、违规收集资款等问题也十分常见。
? 此外,XX年全国人大对各地落实《乡镇企业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不少地方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的“四乱”问题突出。
据调查,乡镇企业收费总额约占到税后利润的70%左右(汪异明,《经济研究参考》XX年第七期。
)。
分析与评论:? 擦皮鞋的也要评职称真是天下奇闻。
为制造收费名目,一些地方的执法机构可谓是绞尽脑汁。
在“四乱”的重压之下,民营企业的营业利润大量被剥夺,哪里还有再投资的动力和能力,企业发展更是无从谈起。
“四乱”之所以屡禁不止,还是因为利益驱动。
实践表明,仅仅靠发文件三令五申是不行的,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要从制度建设入手,从根本上切断执法机构与收费行为的利益联系。
? (四)投资收益权难以保障案例5:政府为什么屡屡失信于投资者(资料来源:《民营经济内参》XX年第1期,“一个命运多舛的私营企业”。
) 云南龙跃公司是一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私营企业。
1994年,在昆明市长春路拓宽改造期间,因区属长春路改建办公室(简称长改办)未能解决某服装厂的拆迁安置问题,在区政府的协调下,改由龙跃公司执行该厂原与长改办签订的建楼协议。
按照有关协议,龙跃公司于2019年11月向长改办支付了各项费用275万元,长改办在收取费用之后应为公司解决“五通一平”问题。
但经多次催促,长改办长期没有履行自己的责任。
为不影响工期,龙跃公司只能另行花费200多万元资金自己解决用水用电、煤气管道、通讯线路。
至今长改办收取费用已5年多,龙跃公司建设的综合楼也早已投付使用,但正式的供水供电设施仍未解决。
? 次年8月,长改办又与龙跃公司签订协议,将已建成综合楼南面近6亩土地出让给龙跃公司建设商厦。
在按规定办理了立项报批手续之后,龙跃公司进行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花费资金200多万元。
不料次年12月,昆明市政府将原规划在他处的农贸市场改在已出让给龙跃公司的土地建设,龙跃公司在事前不知情、事后不容商量的情况下,被长改办强制终止协议,收回土地。
农贸市场施工时,承建单位未经城市规划部分批准,在距龙跃公司综合楼仅13米的地方建起23层的高层建设,致使龙跃公司已建成商品房条件严重恶化,一半以上无法售出。
对此龙跃公司曾多次向市区政府、建委、规划局、城市监察大队等有关部分反映,均无济于事。
? 分析与评论:? 只因是私营企业,昆明盘龙区长改办便可以任意摆布,置龙跃公司已投入的大量资金于不顾,将协议和承诺都抛之脑后。
稍加注意,就会发现此类案例实在不少。
例如安徽的国祯集团在开发阜阳市阜临路广场项目时也遇到同样问题。
该公司于2019年与阜阳市政府签订了开发协议,市政府曾召开数次专题会议协调项目进展。
2019年集团公司先期支付了150万美元,但协议中关于付款后10日内交付土地使用证的条款却始终没有执行。
三次规划方案均获市政、规划部门评审通过,又三次因市政府的“研究研究”而搁浅。
XX年元月,市政府单方面宣布收回出让土地,至于国祯公司已支付款项是退款还是继续开发利用则无人作出任何解释。
XX年7月26日《南方周末》刊登的“‘吴百万’破产记”则讲述了一个私营企业主如何由百万富翁变成流浪汉的曲折经历,其中原因,也是地方政府部门屡屡不遵守协议,欠款不还、吃拿卡要。
联想到我国首例以民营经济为主投资2.5亿元,运用bot方式建成的泉州刺桐大桥,虽然获得了各方人士的一致喝彩和地方政府的特许经营权,但由于在大桥收费、配套设施经营权等方面受到来自政府部门的种种限制,当初的投资回收方案已经无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