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海天法条串讲班张海峡商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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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商经法-张海峡讲义(全)

2011商经法-张海峡讲义(全)

第一章公司法一、概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是标准的企业法律分类。

市场准入,钱和人。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总结:1.准则主义,不需要批准,工商局只负责登记。

特殊行业除外(如:银行需要银监会批金融业许可证)。

(ps:证监会审批的不是公司的成立是股票的公开发行。

)1一人公司和国独的社团性不体现在投资主体间,体现在管理监督主体中。

但是他俩都没有人合性。

2普伙(纯人合-无限连带按约定分红)-有限公司(人合为主资合为辅)-股份公司(资主人辅)-上市公司(纯资合)。

公司(具有独立人格,和自然人类似)作为独立法人,必然具备最重要的三独属性:1独立的财产总结:A股东要转移出资所有权(换来股权);B公司都有最低资本限额(有限公司3万,股份公司500万);合伙没有这些要求(不是人)。

2并且能够以自己的独立的名义享有民事、商事权利总结:告公司,告法人名义;告个人合伙,告合伙人名义;告合伙企业,告字号名义。

3并独立承担民事、商事责任。

总结:A股东责任有限,公司责任独立!(股东仅有出资的责任,其它不管)表现在:a股东对公司的(外债)不负责;b公司对股东的(债务)不负责;B公司和股东是双重人格,股东是股东,公司是公司,谁也不管谁!因此,公司存在双重征税问题。

公司纳企业所得税,股东纳股东的税(可以是个人也可能是法人)。

(二)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转投资及担保的限制。

A公司转投资对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总结:1公司对外投资不能负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是相对的禁止;2公司可以向(合伙)企业投资(ps当合伙人时无限连带),但是(国有独资和上市公司)除外;B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2010新起点高分突破班张海峡商经讲义

2010新起点高分突破班张海峡商经讲义

2009卷一经济法【例题】24.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B.应当履行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C.可以授权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D.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应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答案:B第九条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二)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三)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四)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断执法工作。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例题】25.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

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答案:B27.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C.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二者的适用税率完全不同D.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有权享受答案:C66.根据《反垄断法》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垄断协议?A.某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企业就防止进口原料时的恶性竞争达成保护性协议B.三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代表聚会,就商品房价格达成共识,随后一致采取涨价行动C.某品牌的奶粉含有毒物质的事实被公布后,数家大型零售公司联合声明拒绝销售该产品D.数家大型煤炭企业就采用一种新型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达成一致意见答案:ACD解析:比较简单。

张海峡商经口诀

张海峡商经口诀

张海峡商经口诀张海峡商经中的的口诀1.股份公司募集设立的过程:发招销代批股创登(发招捎带屁股撞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发起人认购股份制作招股说明书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申请批准募集公开募股召开创立大会申请设立登记2.董高人员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挪个贷自竟佣秘(那个呆子竟扔秘)(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逃税目的)(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自我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竞业)(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3.重要的合伙事务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的:名范外不知增减担(名饭外不吃增减蛋)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4.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况:两亡两丧一执行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等于未出资)5.破产共益债务:酬险无合不职损(朝鲜无核不致损)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指从破产程序开始后,为破产程序进行以及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费用。

张海峡:商法综合案例一

张海峡:商法综合案例一

一定做:商法综合案例一!!!By 张海峡发表于 2009-5-10 18:08:00 一定做:商法综合案例一!!!甲系国有矿厂,将其开办的宾馆出租给乙公司使用。

双方订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3年,自2005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

2005年10月1日,乙公司承租该宾馆后,根据其业务需要对宾馆进行装修改造。

甲矿厂得知后出面反对,乙公司称合同中未对此作出限制性规定,有权按照自己的经营需要对宾馆进行改造。

双方为此形成纠纷,甲矿厂以此为由要求解除该租赁合同。

后经律师调解,双方和解。

2006年1月,甲矿厂为购置矿厂设备,向丙银行申请贷款3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以该宾馆抵押担保,该宾馆的评估价值为320万元,双方约定贷款期限届满,甲矿厂不能清偿贷款本息时,该宾馆归丙银行所有。

双方于1月20日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期间,甲矿厂欲向丁公司转让该宾馆,转让价款为340万元,并告知该宾馆已抵押。

甲矿厂为此又通知丙银行,丙银行认为双方已经约定该宾馆归其所有,不同意转让。

丁公司则认为,甲矿厂与丙银行的约定无效,要求受让该宾馆。

最终该宾馆转让至丁公司,2006年4月1日,丁公司与甲矿厂办理了该宾馆的过户手续。

丁公司取得对该宾馆的所有权后,因其业务需要,欲要求该宾馆的承租人乙公司搬走,但乙公司认为租赁合同尚未到期,拒绝搬走。

乙公司租赁该宾馆后,为了向甲矿厂预付第一期的租金,于2005年10月1日向甲矿厂签发一张为期2个月的已承兑商业汇票。

甲矿厂持票后,为了向A公司购买设备,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A公司,但随即发现运送的设备经验收发现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甲立即通知承兑银行拒绝向A公司支付票款。

但A公司取得票据后于10月10日不慎遗失,该票据被黄林拾得,随即黄林盗用A 公司的名义,向B公司购得汽车一辆,将该汇票背书给B公司,B公司为支付一笔货款,又将该汇票背书给C公司。

C公司于2005年12月13日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承兑银行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为由拒绝付款。

2019年张海峡商经讲义完美版含笔记整理共38页word资料

2019年张海峡商经讲义完美版含笔记整理共38页word资料

2019年张海峡商经讲义完美版(含笔记)商法第一章公司法绿色字体为笔记整理部分,红色字体为重点强调部分一、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总结:1设立公司不需要审批,只需要工商登记,特殊行业除外。

这是准则主义,不是核准主义。

2募集设立需要证监会审批,但是审批的不是公司设立,而是公开发行。

3一人公司和国独的社团性不体现在投资主体间,体现在管理监督主体中。

但是他俩都没有人合性性。

4普伙-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注;普通合伙纯人合,分红约定;有限公司人合为主资合为辅;股份公司资合为主人合为辅;上市公司纯资合。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必然具备最重要的三独属性:1独立的财产总结:A转移出资所有权;B都有最低资本限额;合伙没有这些要求。

2并且能够以自己的独立的名义享有民事、商事权利总结:告法人名义(名称),告个人合伙人名义(告合伙企业是名称)。

3并独立承担民事、商事责任。

总结:A股东责任有限,公司责任独立!B公司和股东是双重人格,股东是股东,公司是公司,谁也不管谁!因此,公司存在双重征税问题。

公司纳企业所得税,股东纳股东的税。

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

(二)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转投资及担保的限制。

A公司转投资对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总结:1公司对外投资不能负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是相对的禁止;2公司可以向合伙企业投资,但是国有独资公司和上市公司除外;B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总结:1对外担保,董、股决议;对内担保,股决议。

2对外担保,章程定;对内担保,法律定。

3证券公司对内担保,禁止。

4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一年内超资产总额30%,也必须股决议。

新起点系统强化班张海峡商经每周必练

新起点系统强化班张海峡商经每周必练

新起点备战2011年司法考试每周必练八商经一、单项选择题1.南山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韩某没有经过股东会同意,擅自将本公司资金借贷给王某,王某到期无力偿还,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韩某应当向南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南山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韩某承担赔偿责任C.南山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要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韩某承担赔偿责任D.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南山公司的股东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韩某承担责任2.下列有关合伙企业财产的说法正确的是:()A.合伙人张三以现金出资,则张三出资后不再享有出资财产的所有权,而由全体合伙人共有B.合伙人李四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则该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合伙企业,李四不再享有使用权C.合伙人王五以商标使用权出资,则该商标的使用权属于合伙企业,王五不再对该商标享有权利D.对于合伙人陈六是以所有权出还是使用权出资约定不明,而各合伙人之间达不成合意的,可以结合合伙存续期间的实际情况推定以使用权出资3.人民法院裁定甲公司重整,下列问题应给予否定回答的是:()A.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办公楼享有抵押权,乙公司债权到期,甲公司无力偿还,乙公司要求实现抵押权,甲公司拒绝B.甲公司租赁了丙公司的设备,租期未满,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归还设备,甲公司拒绝C.甲公司的董事王某向他人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D.甲公司为继续营业向银行借款,并用厂房作为抵押4.李某为自己的一辆别克车办理财产保险,保险价值为20万元,保险金额为10万元。

某日,李某行车时被一汽车司机张某违章行驶而将其奥迪车撞坏,造成损失4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李某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2万元,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下的2万元要求张某赔偿B.李某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4万元C.李某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2万元,保险公司赔偿后,要求张某赔偿4万D.李某可以要求张某赔偿4万元,李某赔偿后,要求保险公司赔偿2万元5.某上市公司监事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卖出去5个月后又买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买卖股票行为无效,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B.该收益由公司监事会收回C.公司董事不履行该法定职责的,股东有权要求监事会在30日内执行D.对于该监事,可以由监事机关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6.以下构成垄断协议的是:()A.某市甲厂的白酒销售份额占该市的40%,乙厂的白酒销售份额占50%,二厂为进一步控制市场达成了合并协议B.某电力公司与用户签订供电合同时,要求用户必须购买该电力公司出资设立的电力生产设备厂生产的电表C.某市甲牛奶厂与乙牛奶厂销售份额共占该市的70%,二厂达成协议,共同将奶制品涨价3毛钱D.某市由于盲目投资,建有多家烟厂,生产的香烟大多在本市销售,由于各厂产量过高,积压严重,该市烟草协会组织烟厂达成协议,各厂均减产30%7.张某在商场购物时偷窃了两瓶香水,商场保安人员从监视录像中发现,遂在出口处拦住张某,要求开包检查否则报警。

张海峡2008真题解讲义

张海峡2008真题解讲义

张海峡2008真题解析-卷一19.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一种企业?A.内资企业B.外国企业C.合伙企业D.外商投资企业答案:C解析:没什么说的,讲过了,基本常识。

20.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哪一项支出可以加计扣除?A.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B.为安置残疾人员所购置的专门设施C.赞助支出D.职工教育经费答案:A第三十条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解析:出偏,不是重点法条也考,估计99。

99%人做错,命题考冷门,没有任何意义!!!21.李某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业主。

该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到期不能缴纳税款。

经申请,税务局批准其延期三个月缴纳。

在此期间,税务局得知李某申请出国探亲,办理了签证并预定了机票。

对此,税务局应采取下列哪一种处理方式?A.责令李某在出境前提供担保B.李某是在延期期间出境,无须采取任何措施C.告知李某:欠税人在延期期间一律不得出境D.直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答案:A第四十四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

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解析:讲义上,关于税收保全的第一种措施,没什么可说的,简单。

22.某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城市商业银行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行有巨额非法票据承兑,可能引发系统性银行业风险。

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应当立即向下列何人报告?A.该省人民政府主管金融工作的负责人B.国务院主管金融工作的负责人C.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D.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答案:D解析:广义金融行业的行业纵向领导是个类常识知识,例如保险监管系统,证券监管系统,海关系统,不看法条,此题目也不难;A不是纵向,是横向,错误;B不是对口行业主管机关;C改制是事业性质单位D 是对口主管上级机关。

商经法讲义-司考用培训讲学

商经法讲义-司考用培训讲学

第一章公司法一、概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是标准的企业法律分类。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总结:1一人公司和国独的性不体现在投资主体间,体现在管理监督主体中。

但是他俩都没有性。

2普伙-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必然具备最重要的三独属性:1总结:A股东要转移出资所有权;B公司都有最低资本限额;合伙没有这些要求。

2总结:告公司,告法人名义;告个人合伙,告合伙人名义;告合伙企业,告()名义。

3总结:A股东责任有限,公司责任独立!表现在:a股东对公司( )不负责;b股东对公司( )不负责;B公司和股东是双重人格,股东是股东,公司是公司,谁也不管谁!因此,公司存在问题。

公司,股东。

(二)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转投资及担保的限制。

A公司转投资对象: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总结:1公司对外投资不能负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是相对的禁止;2公司可以向( )企业投资,但是( )除外;B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总结:1对外担保,决议;对内担保,决议。

2对外担保,定;对内担保,定。

3证券公司对内担保,禁止。

4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一年内超资产总额%,也必须决议。

而且必须经过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对内担保的限制:A接受担保的股东和B实际控制人必须回避表决,由无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公司举债的限制。

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其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证券法》第16条)。

总结:1何为净资产?2发行债券的净资产要求?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三)公司的分类1、以公司股东的责任形式划分,公司可分为无限责任公司(对应普通合伙企业)、两合公司(对应有限合伙企业)、股份两合公司(我国没有此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张海峡-商法经济法精解(四)

张海峡-商法经济法精解(四)

第二章合伙企业法第一节普通合伙企业一.合伙企业设立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依法必须由两人以上并且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必须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合伙人人数只有下限的要求,而没有上限的要求,无论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有何约定,各普通合伙人对外都必须是承担无限责任者,而且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合伙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而不仅仅是自然人,但是不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只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另外,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可以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为有限合伙人;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经营的人如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警察不能成为合伙人。

第二,有书面合伙协议;第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合伙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即法律禁止使用的名称不能作为合伙企业的名称,同时,合伙企业的名称不能有“有限”或“有限责任”字样。

二.合伙企业财产(一)合伙人的出资部分:它包括合伙人按照法定的出资方式出资而形成的财产,对这一部分财产,它的性质如果是以所有权出资,那么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如果是以使用权出资,那么归全体合伙人共用。

司法考试名师简介

司法考试名师简介

名师简介复习司法考试,选择好的老师和讲义非常重要,对于有过复习经历的学员来说可能体会更加深刻,现将去年学员推荐的优秀名师简介如下:李建伟(民法):讲课内容详细具体,音质清晰,是我们认为非常好的民法司法考试辅导老师,听他的课很透彻,深受大多数学员喜欢。

钟秀勇(民法):讲课语速较快,风趣幽默,是公认的民法讲的非常好的,音质清晰,讲解细致,适合在前期听。

韩友谊(刑法):语速较快,风趣幽默,讲课节奏感强,讲解清晰透彻,善于将抽象的理论实例化,贵大司考同学公认的司法考试刑法名师。

阮齐林(刑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原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在刑法讲解上有自己的风格。

林鸿潮(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林老师的行政法讲义做的非常到位,知识要点、对比点清晰明了,授课风趣、节奏感强,擅长将抽象的行政法讲的具体透彻,去年我扎实的听了两遍然后记忆他的笔记看真题,考试效果不错,所以在行政法领域我只推荐林老师,有他讲行政法就够了。

胡锦光(行政法及行政诉讼):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宪法行政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讲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学课程。

杨秀清(民诉法):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主讲民事诉讼法学课程。

杨老师称的上是司考老师中的女豪杰,讲课声音轻柔,娓娓道来,不经意间将知识点讲的深入浅出,深受学员喜爱,她的讲义做的也很不错。

郑其斌(民诉法):郑老师讲课清晰,节奏明快,与上面的杨老师风格恰恰相反,但是都是深受大家推荐的民诉授课老师。

汪海燕(刑诉法):刑诉讲课中的佼佼者,节奏感强,讲课通俗易懂,能够将复杂的问题讲得非常通俗,听他的课,学刑诉轻松。

谢安平:(刑诉法):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

有着多年司法考试辅导经验,讲授风趣幽默,清晰明了,直指考点,深受考生爱戴。

张海峡(商经法):民商法学博士,对命题规律和考点有深入的研究,授课深入浅出,生动幽默,紧扣该学科的命题要点,辅导针对性极强,辅导效率甚高。

司法考试各科的辅导老师

司法考试各科的辅导老师

2010年司法考试各科的辅导老师哪个好?金牌师资:1、民法最受欢迎的老师:李建伟李仁玉张翔2、民事诉讼最受欢迎的老师:郭翔杨秀清(女)3、商经法最受欢迎的老师:张海峡鄢梦萱(女)王小龙4、刑法最受欢迎的老师:韩友谊李金明刘凤科5、刑事诉讼法最受欢迎的老师:汪海燕马明亮刘玫房保国汪建成6、行政法(含宪法)最受欢迎的老师:林鸿潮季宏王锴7、三国法最受欢迎的老师:杨帆(女)王斌段庆喜8、法制史,法理最受欢迎的老师:郭晓飞杨帆(男)淳于闻9、卷四主观题最受欢迎的老师:邹建章王旭其他回答隋彭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合同法研究专家,主讲合同法。

对合同法复习重点把握准确,对重点,难点法条解析精辟。

袁家德:诉讼法学辅导专家,辅导经验丰富,讲课生动活跃,深受学员欢迎。

吴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博士,教授。

司考辅导权威专家,多次参加辅导书的主编和司考的组题及阅卷,串讲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重点法条有很高的命中率,讲课幽默风趣,深入浅出。

郄鹏恩:政法英杰司法考试授课名师。

有长期的司法考试授课经验,深受考生的欢迎。

擅长讲授商法、经济法,串讲重点法条、讲评典型案例。

讲课条理清晰、重点突出。

齐晓伶: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

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对司法考试规律的研究有独到之处,善于归纳和总结知识点,为学员构建起系统化的刑法学知识体系。

刘凤科:清华大学刑法学博士,我国著名刑法学家、刑法学司考命题组重要成员张明楷教授的弟子。

司法考试刑法辅导专家。

授课条理清晰、娓娓道来,既阐释刑法学的精髓,又详尽分析刑法命题各家观点在命题中的取舍,澄清司考辅导界存在的不正确观点;讲授内容完全遵循司考刑法命题规律,考点分析精准,直面考题本质。

李仁玉:三校名师独家授课教师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主讲民法学。

2002年司考指定教材主编。

自94年来一直参加历年年律考/司考大纲及教材的组织和编写,并参与命题及阅卷。

讲课方式别具一格,经常运用比较法讲解,深入浅出,得到了广大考生的认可,是考生公认的“司法考试民法泰斗”。

司法考试各科的辅导老师

司法考试各科的辅导老师

2010年司法考试各科的辅导老师哪个好?金牌师资:1、民法最受欢迎的老师:李建伟李仁玉张翔2、民事诉讼最受欢迎的老师:郭翔杨秀清(女)3、商经法最受欢迎的老师:张海峡鄢梦萱(女)王小龙4、刑法最受欢迎的老师:韩友谊李金明刘凤科5、刑事诉讼法最受欢迎的老师:汪海燕马明亮刘玫房保国汪建成6、行政法(含宪法)最受欢迎的老师:林鸿潮季宏王锴7、三国法最受欢迎的老师:杨帆(女)王斌段庆喜8、法制史,法理最受欢迎的老师:郭晓飞杨帆(男)淳于闻9、卷四主观题最受欢迎的老师:邹建章王旭其他回答隋彭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合同法研究专家,主讲合同法。

对合同法复习重点把握准确,对重点,难点法条解析精辟。

袁家德:诉讼法学辅导专家,辅导经验丰富,讲课生动活跃,深受学员欢迎。

吴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博士,教授。

司考辅导权威专家,多次参加辅导书的主编和司考的组题及阅卷,串讲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重点法条有很高的命中率,讲课幽默风趣,深入浅出。

郄鹏恩:政法英杰司法考试授课名师。

有长期的司法考试授课经验,深受考生的欢迎。

擅长讲授商法、经济法,串讲重点法条、讲评典型案例。

讲课条理清晰、重点突出。

齐晓伶: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

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对司法考试规律的研究有独到之处,善于归纳和总结知识点,为学员构建起系统化的刑法学知识体系。

刘凤科:清华大学刑法学博士,我国著名刑法学家、刑法学司考命题组重要成员张明楷教授的弟子。

司法考试刑法辅导专家。

授课条理清晰、娓娓道来,既阐释刑法学的精髓,又详尽分析刑法命题各家观点在命题中的取舍,澄清司考辅导界存在的不正确观点;讲授内容完全遵循司考刑法命题规律,考点分析精准,直面考题本质。

李仁玉:三校名师独家授课教师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主讲民法学。

2002年司考指定教材主编。

自94年来一直参加历年年律考/司考大纲及教材的组织和编写,并参与命题及阅卷。

讲课方式别具一格,经常运用比较法讲解,深入浅出,得到了广大考生的认可,是考生公认的“司法考试民法泰斗”。

张海霞-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彩色笔记

张海霞-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彩色笔记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总结: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五)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公司人格被否认,相关股东应当与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2)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超过也有效,章程不约束债权人。)
总结:
(2)公司举债的限制。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其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证券法》第16条)。

第一阶段商经张海峡讲义

第一阶段商经张海峡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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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总结:1为什么忠实勤勉义务没有监事呢?因为监事( )主体! 2公司强调一个字( ),合伙强调一个字( )。 法律约束: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 高管: (1)法定高管: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2)章定高管: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公司财务与会计 1.公司收益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 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 补亏损。 总结: 总结:利润利润-补亏补亏-纳税纳税-提法定公积金提法定公积金-提任意公积金( 提任意公积金(选择性) 选择性)-分红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 积金。 任意的含义:1 2 (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 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 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 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5)公积金三个用途:弥补亏损、扩大经营和转增投资;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来弥补亏损。 (四)股东诉讼制度: 1.代表诉讼制度(代位诉讼、派生诉讼) ,保护公司利益;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损害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 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 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 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原告: 被告: 2 股东资格要求。股份公司中长线持股的股东可以代位诉讼。 3 商行为都是( )行为。 2)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 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 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哥讲座讲义

三哥讲座讲义

历年真题有两家机构厚大和华旭以前8本教材8本讲义成套出售很容易出现垃圾老师搭售。

比如2014年三校讲义理论法学张龙写的就比较垃圾。

刑法攻略真题卷加讲义卷。

现在华旭也是这样出书,左宁就是讲义和真题。

成套的分类解析买什么,根据老师来挑选。

厚大就比华旭多一本法条。

民法真题和讲义就是老钟写的。

自己挑撒。

一定要挑老师。

用谁的老师就用谁的解析。

郭翔写的真题必须看,戴鹏写的真题&讲义卷两个参考。

华旭的书好像也是可以单买的。

两本一套的。

除了理论法学,没必要看书。

每个部门法都需要看书,知识点涵盖面都很大。

只用讲义如果某一个老师到了一个机构,系统强化有4-6天的课程,如果只用讲义,她想在固定的课时里面要讲完内容是不可能的。

拿书就可以看出来她漏讲的知识点。

就算她拿着书讲,可以清楚明白的看出知识点哪些没讲,课后要继续补。

全面细致就是这个目的。

否则只看讲义,很多知识点会遗漏。

2013年转发的老钟的说民商合一,非常难。

先看书再去听课3月份之前先把民刑法搞定三遍左右。

刑法看的攻略,最好的复习使用真题讲义的模式就是第一遍看完一个章节,马上拿着真题做相应章节的题目。

第二可以功利一点,可以用这个方式检验老师讲的内容在当下能不能用。

笔记:传统的司法考试培训分为几个阶段真题解析;重点学科;系统强化;法条串讲;冲刺押题。

第一个阶段真题解析说实话没多大意义,解析当年的题目,纯粹无意义。

重点学科只是一个统称,万国叫民刑先修,三校叫名师起航,厚大叫专题精讲。

这个阶段的设置60%以上是做宣传,无意义。

有意义的课程已经在微博上体现了。

第一个民法段波的25图,第二柏浪涛12年在指南针讲的,第三两天老钟的知识产权的厚大的课程。

系统强化阶段通常受到机构影响,机构只是引导,最主要是自己复习。

系统强化刑法可以排成十天,如刘凤科6天加柏浪涛4天,就是10天的课。

比如商法鄢梦萱5天郄鹏恩4天,就排成10天的课时。

加起来做。

民商合一多听几个老师没坏处。

抽烟就不记啦。

2010年海天理论强化班商经-张海峡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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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考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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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峡商法第四至第五章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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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考生需主要把握三种外商投资企业的区别: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不同:第五章企业破产法破产程序简介:破产程序在破产受理和破产终结之间,以破产宣告为分水岭;第一阶段中,首先进行债权申报;法院宣告破产后,进入清算阶段;清算完毕,破产程序终结。

破产宣告之前,企业称为债务人;破产宣告之后,企业称为破产企业(也可以叫债务人)。

在第一个阶段,债务人企业的人格还存在,不清偿债务,可以进行经营。

在第二个阶段,债务人企业的人格仍然存在,清偿债务,不进行经营。

1两个主阶段:债权申报和清算;2两个选择性程序发生在第一个阶段:A和解(只能债务人提出来,有表决权债权人债权额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B重整(1)可以由债务人、债权人和债务人十分之一的出资人提出重整。

(2)重整期间限制四大权力:别除权、取回权、分红权和董监高的股权转让权。

(3)重整方案经分组表决,债权人债权额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破产程序中的实体权利(一)破产抵销权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总结:只能债权人提出来抵消。

例如,债权人欠债务人10万元,债务人也欠债权人10万元。

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此时,债务人不能抵销,债权人享有抵销权。

(二)别除权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可以优先就担保物受偿。

总结:1担保物属于破产财产或债务人财产。

担保债权也属于破产债权。

2有担保债权人对2个事项没有表决权:A和解协议B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三)取回权破产的取回权的一点特殊限制规定:卖方发运的在途货物可以取回,但是,买方清偿全部货款的,可以限制取回权。

总结:1卖方的通知在货物送达之前到达买方的,买方视为对货物(保管),货物(不列入)破产财产;2卖方的通知在货物送达之后到达买方的,买方视为对货物(取得所有权),货物(列入)破产财产;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首先,破产费用主要包括: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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