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晏瑲_山东大学法学院_研究生导师_创新助手_人物报告_2016-01-03
chain-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
第六届法学院学生科研立项(SRTP)作品名单1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2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第五届SRTP作品立项中期检查学院统计表3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4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5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马丽萍(民法学)1、论尸体的法律保护2、论添附制度的立法完善3、论诉讼时效的后果4、论隐私权的新发展5、论公众人物隐私权6、遗失物制度研究7、侵权责任法的定位8、私法中物的概念的扩张9、论法律行为的构成10、试论物权行为理论11、民法基础理论问题合理性的逻辑分析——以所有权划分为例12、论公司法人格否认规则13、论诚实信用原则14、论法律物权和事实物权15、论监护制度16、论未成年人民事责任能力17、论胎儿利益保护18、论善意取得制度19、论非法人团体的法律地位6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20、论物权变动的模式21、论一物二卖的救济与预防22、论一般人格权焦宝乾(法律方法)1、司法审判中的道德话语研究/判决中的道德话语研究2、消费者概念的法律解释3、对能动司法的批判反思——以中国法律体系形成为背景4、能动司法背景下的法官造法及其批判5、中国法律体系形成后法律方法的时代使命6、“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区分7、法律隐喻研究8、法律叙事研究9、网络舆论与法院独立审判研究10、裁判要旨/裁判摘要研究张传新(法理学、法律方法)1、法官思维模式调查研究2、律师思维模式调查研究3、法律当事人的思维模式及其对法治评价的相关性研究4、影响法官法律忠诚度的职业调查5、关于我国法治满意度的社会调查研究7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6、影响我国法治进程的社会因素调查研究孙卓华1.网络信息化时代“帕金森综合症”研究2.从某一理论(政治学或行政学)视角对某地区电子政务状况的研究3.网络时代下大学生校园文化研究4.从某一理论(政治学或行政学)视角对政府微博的研究5.对在校大学生结婚态度的调查研究孙克(文化学与社会学)1、威海(或其他区域)城市文化软实力研究2、文化消费视角下中华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研究3、威海(或其他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现状研究4、特色文化开发与威海休闲旅游度假基地建设研究5、威海(或其他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与城市风格定位研究6 大学生文化消费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2012年单位上报调研课题1.解决农民工诉讼难的研究(区法院)2.关于包扶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调研(党史委)3.关于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调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科)4.关于完善公共文化体系方面的调研(文广新局)5.关于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区残联)6.关于平安环翠建设方面的调研(司法局、政法委)7.关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典型调研(司法局、检查院)8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8.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现状的调查与思考(计生局)9.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调研(党校)10.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方面的调研(团委)11.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调研(羊亭镇)9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全息生物学绪论市公开课金奖市赛课一等奖课件
了取得性遗传。 4)提出穴位是与特定部位化学构成相同程度较
大细胞群,而经络就是这些细胞群连续。 5)对其它学科影响 。
第12页
2全息生物学哲学意义 1)生物全息律揭示了生物有着相同物质全息分
布规律、相同地物质构成原则,从一侧面也证实 了物质统一性原理。 2)全息生物学较好解释了宇宙与小宇宙,系统 与子系统之间整体与部分全息关系,给这一对古 老哲学范围增长了新内容。 3)全息生物学揭示了部分与整体在时间序列中 关系。事物发展阶段作为整体发展过程一个相对 独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部分,也是整个发展过程缩影。
第13页
图一:从正左到右为鱼,蝾螈,龟,鸡,猪,牛,兔,及人胚胎第一至三期。第 一期也就是所谓鱼时期
第14页
第15页
第四节全息生物学发展
1.古代全息思想萌芽 《黄帝内经》《齐民要术》 2近代全息思想元素 若尔施居维叶器官相关定律;拉马克用
进废退和取得性遗传 3《生物体结构三大定律》出版标志着全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全息生物学创建 1诞生背景: 1)科学办法移植,学科之间互相渗入,边
沿学科和分支学科不断诞生。 2)古老中医学理论 3)对生物机体各器官之间,部分与整体之
间互相关系结识进一步。
第1页
2学说关键内容: 1)生物体结构三定律 2)全息胚学说 3)广义中心法则与广义逆中心法则
第2页
第9页
4)从生物体结构三定律导出遗传势理论, 发觉全息定域选择原理和技术 ,发觉了 新微针系统——第二掌骨侧穴位群、穴位 全息分布规律。
第10页
第11页
第三节全息生物学科学意义
1全息生物学理论与实践价值 1)解释生物体形体结构,揭示生物体有着相同
专访张老师的资料
到底什么决定着中国企业的成败——专访高级企业培训师张永久先生张永久老师在山东企业培训界算第几把交椅,笔者不敢贸然推断;但张老师在全国企业培训界的名气日益提升确是不争的事实。
五年前,一位业界大腕级的同行向我推荐张老师,他说老张在培训界还是有点影响力的,同时他身上无时不散发出山东人所具有的众多品质:谦逊、包容、激情、乐观向上,痴迷培训事业、自强不息…计划采访张老师,日程排了不下十多次,多是因为他在全国各地企业进行培训、咨询,行色匆匆,偶尔间或我又有临时任务,总是失之交臂,甚是遗憾。
获悉张老师定于后天(9月29日)在山东大学开讲《国学智慧决定中国企业成败》公开课,今天刚回济南,笔者径直推开山东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式管理研究中心的大门,将张老师堵了个正着。
记者:你首先提出了“国学智慧决定中国企业成败”的概念,可许多专家都讲过“细节决定成败”、“战略决定成败”等等,到底什么因素决定着企业的成败?张永久:众多专家讲的“细节决定成败”、“战略决定成败”、“老板决定成败”、“学习决定成败”等等,这些并不矛盾,他们从不同的侧面对管理进行了不同的诠释,对企业管理不无裨益。
但我们看到现在有80%的中国企业寿命不超过3年,中国企业的最大危机是国营企业不行,民营企业一样不行,而我们的民营企业越做越像国营企业。
像这样一种弱势的企业群体,面对国际化冲击,没有哪一个行业不是遭到重大挫折的;我们再看到:每一个企业家,不论从事哪一个行业,都是日渐地难过!这是为什么呢?我想,一定是某一个基本面出了大问题,或者出了一个什么样的基本错误,才使得所有的企业同时陷入困境。
这是为什么呢?引进日本美欧管理30年,不但没有改造好中国企业,反而让众多企业家找不到北,一天天总结发现,凡在美国、欧洲、日本运作很好的方法,拿回中国用都是失败的,虽然说百分之百失败有些偏激,但也说明了完全照搬西方式管理在中国行不通!西方管理文化与中国管理文化有冲突!中国企业需要中国式管理;中国式管理需要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做支撑。
海洋法律制度以及中国周边海洋热点问题
东沙 群岛
西沙 群岛
台军驻守
中沙 群岛 南沙 群岛
中国大陆控制
菲律宾控制
中国大陆实际控制岛礁 7个,中国台湾2个,越 南29个,菲律宾8个, 马来西亚5个,文莱2个, 印度尼西亚1个
2013/8/15
18
(一)各国对领土主张的依据
2013/8/15
19
(一)各国对领土主张的依据 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 先占原则
2013/8/15 24
(二)南海水域划界问题
“每一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的宽度,直至从按照 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十二海里的界限为 止。”( Art.3《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 超过二百海里。”(Art.57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
公约》)
2013/8/15 29
(二)南海水域划界问题 历史性水域 构成要素
• 需对其主张的“历史性水域”有效行使权利 • 对该海域有效行使权利应有连续性 • 该权利的行使须获得外国的默认( acquiescence)或容忍(tolerance)
2013/8/15
30
(三)现存困境可能之突破点 司法途径解决的可能性 双边谈判解决的可能性
2013/8/15 35
(三)现存困境可能之突破点 两岸合作共同开发 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 从本质上来说是一致的。 马英九的“蓝海战略”中所主张之“搁置 争议、和平互惠、共同开发”的原则 也是 与中国大陆政府所主张的“搁置争议、共 同开发”原则相吻合的。 两岸自1994年起便已展开了在台湾海峡的 一系列油气探采合作计划。
1. 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专属经济区的界限,应在国际法 院规约第三十八条所指国际法的基础上以协议划定,以 便得到公平解决。 2. 有关国家如在合理期间仕未能达成任何协议,应诉诸第 十五部份所规定的程序。 3. 在达成第一款规定的协议以前,有关各国应基于谅解和 合作的精神,尽一切努力作出实际性的临时安排,并在 此过渡期间内,不危害或阻碍最后协议的达成,这种安 排应不妨害最后界限的划定。 4. 如果有关国家间存在现行有效的协议,关于划定专属经 济区界限的问题,应按照该协议的规定加以决定。
研究团队成员的学术背景和实践经验
研究团队成员的学术背景和实践经验本研究团队由一群经验丰富且学术背景广泛的成员组成。
每位成员都在不同的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并且在实践中展现出卓越的能力。
以下是研究团队的成员以及他们的学术背景和实践经验的简要介绍:1. 张教授- 学术背景:拥有法学博士学位,专攻国际商法领域。
在该领域发表了多篇重要论文,并获得多个国际奖项。
- 实践经验:曾在知名律所担任合伙人,为众多跨国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在商事仲裁中具有丰富的经验,曾担任多个重大国际仲裁案件的仲裁员。
2. 王博士- 学术背景:获得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教育政策和研究方法。
在该领域发表了多篇影响力较大的论文,并在学术会议上做过多次演讲。
- 实践经验:曾担任教育部门的高级顾问,参与了多个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评估工作。
同时也是一位资深的教育培训师,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3. 李硕士- 学术背景:获得商学硕士学位,专业为市场营销。
在本科阶段曾获得学术奖学金,并在市场研究方面有较高的研究能力。
- 实践经验:在一家知名跨国公司担任市场主管多年,负责市场营销策略的制定和执行。
广泛参与了市场调研、品牌推广等实践项目。
4. 张硕士- 学术背景:获得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为人工智能和数据分析。
在该领域有深入研究,并参与多个科研项目。
- 实践经验:曾在一家国内科技公司任职数据分析师,负责大规模数据处理和模型构建。
在人工智能应用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通过以上成员的学术背景和实践经验,我们的研究团队能够从不同的角度和领域深入探讨问题,并提供全面且可靠的研究成果。
向力_山东大学法学院_研究生导师_创新助手_人物报告_2016-01-03
创新助手平台提供
微信公众号:INFOSOFT_STADS 电子邮件:stads@ 官方网站:
北京万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出品
2016-01-03
报告目录
报告核心要素....................................................................................................... III 一、人物简介........................................................................................................ 1 二、人物相关科研产出总体分析........................................................................ 1 2.1 文献类型产出总量表/图 ....................................................................... 1 三、人物相关科技论文产出分析........................................................................ 1 3.1 中文期刊论文 ........................................................................................ 1 3.1.1 中文期刊论文年度发文量 ......................................................... 1 3.1.2 中文期刊论文产出表 ................................................................. 2 3.1.3 所发表中文期刊论文所分布刊情况 ......................................... 2 3.1.4 最近发表中文期刊论文情况 ..................................................... 2 3.1.5 近十年研究热点推荐 ................................................................. 3 3.2 学位论文 ................................................................................................ 3 3.2.1 学位论文年度指导数量 ............................................................. 3 3.2.2 所导硕博论文数量饼状图 ......................................................... 4 3.2.3 所导学位论文 ............................................................................. 4 3.3 中文会议论文 ........................................................................................ 4 3.3.1 会议论文年度发文量 ................................................................. 4 3.3.2 所发表的中文会议论文 ............................................................. 5 四、学术网络........................................................................................................ 5 4.1 学术引用指标 ........................................................................................ 5 4.2 高被引论文 ............................................................................................ 5 五、 人物科研合作关系...................................................................................... 5 六、人物相关关键词............................................................................................ 5 附录一 联系方式.........................................................................................献总体产出统计表 .............................................................................. 1 图表 2 文献总体产出饼图 .................................................................................. 1 图表 3 中文期刊论文年度发文量 ...................................................................... 1 图表 4 中文期刊论文产出表 .............................................................................. 2 图表 5 人物发表期刊论文刊分布图 .................................................................. 2 图表 6 各年度指导学位论文数量 ...................................................................... 3 图表 7 所导硕博学位论文数量对比饼状图 ...................................................... 4 图表 8 中文会议论文年度发文量 ...................................................................... 5 图表 11 学术引用指标 ......................................................................................... 5 图表 12 高被引论文 ............................................................................................ 5 图表 15 人物科研合作关系 ................................................................................ 5 图表 17 人物相关关键词词频 ............................................................................ 5
公职权的涵义及构成要素
作者: 柳砚涛
作者机构: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出版物刊名: 济宁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页码: 15-18页
主题词: 公职权;构成要素;国家机关;公民参政权;公共事务
摘要:公职是国家机关及其他国有单位中具有公共性质的职务。
公职权是公民享有平等机会就任国家机关及其他国有单位中具有公共性质的职务的权利。
公职权不同于劳动权和工作权,属于政治权利范畴,是公民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职权是由资格、利益和自由行为三部分内容构成的。
两种青春的悲喜剧二元观照表达——韩国影片《青春》诠解
492018年第03期韩国电影市场中有一种万应灵丹般的票房利器——青春类型片。
韩国影片《青春》即是这样一部典型性的青春类型片,影片以一种并行时空为观众展现了两位男主角各自的爱情故事。
故事中的二人有着截然不同的青春遭际,尤其是在对待爱情方面,有着各自不同的选择与坚守。
志孝的选择是逃避,苏永的选择是坚守,而二者的交集,则是英雄所见略同与惺惺相惜的友谊。
青春作为一种启蒙思潮的介引,已经流行了数个世纪,在后现代重拾青春话题将对青春进行一种全新的形诸于影视映像的诠解。
一、 韩国影片《青春》中的温情迷茫(一)脉脉温情驱策着的两种青春影片中的两位男主角分别遭遇到了两种不同的人生,与其说是人生,倒不如说是人生青春阶段的爱情抉择。
与志孝没有明确的固定目标有所不同的是,苏永只对女教师一见钟情且一往情深,而志孝却有着一种不确定性的更加模糊的温情。
实际上,从青春期的普遍性心理而言,志孝这种对待爱情的感受更加真实可信,所有的少男少女都将经历那种模糊懵性的不确定性的脉脉温情,恰如影片的开篇中志孝骑行穿越桃花丛林一样,尽情盛开着的灿灿妖矫的桃花,为志孝的青春提供了一种充满暗示性的写真。
而苏永的人生则亦如其在开篇中所展现的一样,犹如那一列单程列车,只为一个人一见钟情且一往情深,而且一去不返,从这个意义而言苏永的青春更显决绝。
志孝与苏永的两种爱情态度与青春表达涵盖了人生旅途中的绝大多数普遍性,并与那些在回忆里闪闪发光的青春有着相似性。
在青春期的模糊懵懂之中,既有着瞬间即无限放大的激情,亦有着时间慢慢平复的永志不忘的脉脉温情,而无论是瞬间激情还是脉脉温情都能够以其青春的闪光而引发观众的无限共鸣。
[1](二)青春冲动后的无奈与迷茫韩国电影曾一度因为20岁左右演员的匮乏而饱受困扰,而今韩国的年轻一代却已经能够担纲青春类型片,在演绎青春、表达青春、释放青春等方面,显然年轻一代更擅胜场。
影片《青春》并未冲破传统的建构青春表达的窠臼,而是为第一男主角志孝建构了一种传统模式化范式的青春。
主要研究人员的学术背景和研究历程
主要研究人员的学术背景和研究历程
本文档旨在介绍主要研究人员的学术背景和研究历程,以下是
他们的简要介绍:
1. 张教授
- 学术背景:张教授拥有法学硕士学位,并在国内外多家知名
大学进行了深造与研究。
- 研究历程:张教授在过去的十年间一直从事刑法领域的研究,特别关注犯罪心理学和犯罪证据学两个方面。
他的研究成果发表在
多个国际学术期刊上,并被众多法学界同仁引用和研究。
2. 王教授
- 学术背景:王教授在法律专业取得硕士学位,并在知名大学
攻读博士学位。
- 研究历程:王教授专注于国际商法领域的研究,在国际贸易
和投资法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他曾担任过多个国际组织的顾问,并在国际商法领域发表了多篇重要的学术论文。
3. 李教授
- 学术背景:李教授拥有法学博士学位,并在多个国内外大学
进行了长期的学术交流与研究。
- 研究历程:李教授在环境法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他的
研究成果涵盖了环境保护法、气候变化法等方面。
他的研究成果得
到了国内外学界的广泛认可,并对环境保护立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以上就是主要研究人员的学术背景和研究历程的简要介绍。
他
们在各自的领域内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研究成果,为本研究项
目的开展和推进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指导。
2014年山东大学法学院一志愿考研复试名单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4年山东大学法学院一志愿考研复试名单山东大学法学院2014-03-14 凡报考我院、符合我院复试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各专业按照山东大学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方案进行,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8-4月1日,日程安排详见《法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含一、二志愿考生)》的通知。
2014年法学院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2014年法学院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序号专业名称姓名考生编号1 民商法学白雪 14512 法学理论王璇 15263 诉讼法学李潇菲 16954 刑法学王笛鸣 16525 民商法学牛彬彬 14586 刑法学高晓飞 16067 刑法学唐丽 16058 民商法学陈琛 15099 法律史杨淑贤 148910 民商法学刘天宇 151711 刑法学孙浩文 142412 经济法学苗静颖 149513 经济法学李彦兵 170414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何晓斌 168915 刑法学胡安娜 156916 民商法学武惠惠 153317 国际法学张剑桥 155118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张晋芳 148419 民商法学刘璐 144420 民商法学刘欣 163121 民商法学安琪 159422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栾晨焕 146223 刑法学李晓琪 141624 国际法学吴淑娟 152325 刑法学蒋太廷 142026 民商法学王彤彤 151327 民商法学刘庆媛 157128 民商法学徐英 154529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宋义正 170830 经济法学王鹏飞 1528序号专业名称姓名考生编号1 法律(法学)房晓 11122 法律(法学)刘芳 19023 法律(法学)谷琛琛 10644 法律(法学)石博 11265 法律(法学)王蕾 11056 法律(法学)刘丹 18647 法律(法学)李训腾 10918 法律(法学)杨娜 11099 法律(法学)庄强 186710 法律(法学)姚澍峥 1910序号专业名称姓名考生编号1 法律(非法学)丁华辰 12292 法律(非法学)岳秀琦 11163 法律(非法学)张帅帅 12904 法律(非法学)宫宏伟 12735 法律(非法学)孟庆媛 19256 法律(非法学)程余佳 12987 法律(非法学)王婷婷 10158 法律(非法学)张凤叶 12919 法律(非法学)解松梅 130110 法律(非法学)闫文婷 130911 法律(非法学)黄现峰 198812 法律(非法学)张萌萌 103713 法律(非法学)张奇 124414 法律(非法学)王严梓 195415 法律(非法学)董立鹏 109116 法律(非法学)甄园园 109317 法律(非法学)卢晨 115518 法律(非法学)徐之懿 103219 法律(非法学)慈琴乐 102420 法律(非法学)尹钦钦 119821 法律(非法学)乔萌 130122 法律(非法学)张亮 129924 法律(非法学)王瑞 115425 法律(非法学)王晓燕 108126 法律(非法学)张笑冬 115827 法律(非法学)刘承冲 118228 法律(非法学)杨晓 121929 法律(非法学)王美 131530 法律(非法学)郭阳 120431 法律(非法学)宋宁婕 126832 法律(非法学)李浩 112833 法律(非法学)于颖慧 121334 法律(非法学)张宇 104535 法律(非法学)林天一 131636 法律(非法学)张楠 193637 法律(非法学)李颂 119538 法律(非法学)王珂 110039 法律(非法学)李冰祥 113540 法律(非法学)陈广场 117641 法律(非法学)侯如意 127742 法律(非法学)吕洋 124443 法律(非法学)张娜娜 194544 法律(非法学)王利华 120645 法律(非法学)沈力 192746 法律(非法学)李微微 199347 法律(非法学)董翔飞 100049 法律(非法学)张弘嘉 102850 法律(非法学)王蕾 111051 法律(非法学)陈汉瑛 125352 法律(非法学)邵仕功 129553 法律(非法学)蔡丙松 123954 法律(非法学)李振伟 101755 法律(非法学)王厚涛 107956 法律(非法学)邝薇薇 124057 法律(非法学)王富强 122358 法律(非法学)刘美玲 100159 法律(非法学)邵东 122260 法律(非法学)高文杰 110261 法律(非法学)魏金璐 129662 法律(非法学)郭书杰 193963 法律(非法学)郭永凯 106064 法律(非法学)吴鹏飞 119865 法律(非法学)李健 127466 法律(非法学)柳为为 199567 法律(非法学)李蓉 115768 法律(非法学)王亚男 116669 法律(非法学)崔玉贞 119670 法律(非法学)张靖 126471 法律(非法学)牛桂香 199272 法律(非法学)崔灿 199774 法律(非法学)刘晓晖 105975 法律(非法学)王晓萌 115276 法律(非法学)张彤彤 130077 法律(非法学)张琪苑 109578 法律(非法学)张振 110579 法律(非法学)赵长伟 111580 法律(非法学)齐悦 119281 法律(非法学)高帅帅 129182 法律(非法学)张晨迪 104283 法律(非法学)张临第 108484 法律(非法学)孙洪建 110785 法律(非法学)贾佳 118686 法律(非法学)李洪坤 121287 法律(非法学)王腾 197688 法律(非法学)嵇月月 197989 法律(非法学)王璐 119190 法律(非法学)袁熙飞 197591 法律(非法学)滕源 107892 法律(非法学)蔡云露 127893 法律(非法学)国欣欣 128194 法律(非法学)王清玉 120395 法律(非法学)托雅 195796 法律(非法学)张瑜 115697 法律(非法学)刘彤宇 198699 法律(非法学)张萌 1284 100 法律(非法学)侯鑫 1260 101 法律(非法学)李可娟 1065 102 法律(非法学)刘珅君 1099 103 法律(非法学)武晓敏 1203 104 法律(非法学)张春龙 1218 105 法律(非法学)朱景 1984 106 法律(非法学)计璇 1003 107 法律(非法学)孙玉鹏 1164 108 法律(非法学)胡凌凌 1265 109 法律(非法学)李睿睿 1314 110 法律(非法学)任艳华 1286 111 法律(非法学)任建苗 1305 112 法律(非法学)赵高健 1307 113 法律(非法学)李鑫 1009 114 法律(非法学)曹瀚予 1156 115 法律(非法学)王志芳 1227 116 法律(非法学)王传坤 1048 117 法律(非法学)王静 1066。
Extraterritorial Studies on the Purpose of Foundat
2018年06期总第394期ENGLISH ON CAMPUS大视野Extraterritorial Studies on the Purpose of Foundations 文/张洪瑜【Abstract】The system of our country’s foundations is facing revision, but the relevant theories about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the foundations still need to be perfected. Among them, the current system of our country characterizes the public welfare as the basic purpose of the foundation, which is a misunderstanding based on the long-standing misunderstanding of the foundation.Foundations of the basic attributes should not be limited to the purpose of public welfare, but should be judged from the benefit of the object, in order to establish a foundation system, different types of foundations should be targeted classification requirements. At the same time,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improve the scientific legislation and future development of the foundations in our country with the corresponding definition of extraterritorial legislation.【Key words】Foundation; public welfare; Purpose of Foundations【作者简介】张洪瑜(1988- ),男,山东临沂人,青岛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
主要参与者的学术成就和研究经验
主要参与者的学术成就和研究经验以下是主要参与者的学术成就和研究经验的概述:
1. 张教授:
- 学位:法学博士
- 学术成就:在国内外法学期刊上发表了多篇高影响力的文章,涵盖了国际商法和国际仲裁领域的重要议题。
- 研究经验:曾在知名法学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工作多年,并参
与了多个国际商法和仲裁项目的研究和指导工作。
2. 李博士:
- 学位:法学硕士
- 学术成就:发表了多篇论文,涉及知识产权法领域的热点问题,为学界提供了有价值的观点和见解。
- 研究经验:在一家顶尖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研究工作多年,
参与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调研和准备工作。
3. 王教授:
- 学位:法学博士
- 学术成就:在国内外法学期刊上发表了多篇关于国际法和国际人权法的重要论文,对国际人权法领域的研究做出了突出贡献。
- 研究经验:曾在一家国际组织担任法律顾问多年,参与了多个国际人权项目的研究和执行工作。
以上是主要参与者的学术成就和研究经验的简要介绍。
他们在各自领域有丰富的知识和研究经验,能为项目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
论海外军事基地的合法性
2019年第6期(总第141期)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ournalofHeilongjiangAdministrativeCadreCollegeofPoliticsAndLawNo 6㊀2019(SumNo 141)论海外军事基地的合法性张旭东1ꎬ张晏瑲2(1.山东大学法学院ꎬ山东青岛266237ꎻ2.大连海事大学大学法学院ꎬ辽宁大连116026)摘要:我国海外利益日益成为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ꎬ这要求我国建立相匹配的海外军事基地ꎬ以保卫海外利益ꎬ并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ꎮ经历了据点和租借地两个发展阶段后ꎬ现代意义上的海外军事基地ꎬ在法理上属于国际地役权ꎮ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层面上ꎬ建立海外军事基地均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ꎮ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ꎬ仅«国防法»和«国安法»对我国建立海外军事基地提供了不甚明晰的授权ꎮ因此我国未来在建立海外军事基地时ꎬ应当适用国际地役权这一方式ꎬ同时也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ꎮ关键词:海外军事基地ꎻ合法性ꎻ国际法ꎻ国际地役权中图分类号:D99㊀㊀㊀文献标志码:A㊀㊀㊀文章编号:1008-7966(2019)06-0103-07收稿日期:2019-06-10基金项目: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 海洋命运共同体视野下的中国海洋权益维护研究(19VHQ009)作者简介:张旭东(1995-)ꎬ男ꎬ山东德州人ꎬ2018级法律硕士ꎻ张晏瑲(1976-)ꎬ男ꎬ台湾台中人ꎬ教授ꎬ博士研究生导师ꎮ一㊁问题意识随着改革开放进入第五个十年ꎬ我国的对外经贸活动日益深化和多样ꎻ 一带一路 倡议的提出ꎬ标志着我国越来越多地在海外布局国家利益ꎮ作为国家利益的保卫者ꎬ军事力量也随着海外利益的延伸而走出国门ꎮ为保卫海外利益ꎬ我国有必要逐步建立起适合国情国力的海外军事基地ꎮ由于现代国际法严格限制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ꎬ我们有必要探讨海外军事基地的合法性ꎬ以使其在法理上站得住脚ꎮ在探讨海外军事基地的合法性之前ꎬ又必须先明确其法律性质ꎮ本文首先概述不同时期海外军事基地的情况ꎬ得出各阶段海外军事基地的法律性质ꎬ并明确现代意义上的海外军事基地属于国际地役权ꎻ接着ꎬ本文考察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层面对海外军事基地的授权ꎬ明确建立海外军事基地是正当的㊁合法的ꎻ其后ꎬ本文建议我国未来在建立海外军事基地时ꎬ应适用国际地役权这一方式ꎻ同时ꎬ对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涉及建立海外军事基地的条款进行了检视ꎬ发现«国防法»和«国安法»对此的授权比较模糊ꎬ不够清晰明确ꎮ建议我国完善建立海外军事基地的相关法律法规ꎬ对现有的相关法进行修订ꎬ同时ꎬ制定建立海外军事基地的特别法ꎮ二㊁海外军事基地的法律性质根据«中国军事知识辞典»的定义ꎬ军事基地是指 进行特定军事活动ꎬ并有相应组织机构和设施的地区 [1]ꎮ而海外军事基地ꎬ是指 一国在海外公地㊁领地㊁属地㊁海外省㊁海外托管地以及在他国土地上驻扎一定数量的武装力量㊁进行特定军事活动㊁建有相应组织机构和设施的地区 [2]ꎮ由此ꎬ可以看出海外军事基地应具备以下特征:(1)部署于非本国境内ꎻ(2)执行军事任务(区别于民用㊁商用基地)ꎻ(3)部署国派遣常驻军事力量ꎻ(4)部署国须为主权国家ꎻ(5)建有长期性军事设施[3]ꎮ广义上ꎬ海外军事基地的 海外 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海外领地①㊁属地㊁海外省㊁托管地和殖民地ꎬ由于殖民地没有单独的国家主体资格或主权ꎬ部署于这些地区的军事基地ꎬ实际上是一国的国内军事基地ꎮ这种情况下的军事基地之法律地位ꎬ由其本国或宗主国国内法调整ꎮ第二种是上文定义里提及的 海外公地 ꎬ主要包括公海㊁极地地区和外层空间ꎮ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②«南极条约»③和«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④等国际法文件的规定ꎬ任何一个国家不得在公海㊁极地和外层空间部署军事基地ꎮ①海外领地一般具有较大的自治权ꎬ但其主权仍由其宗主国拥有ꎮ②详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88条㊁第89条ꎮ③详见«南极条约»第1条第一款ꎮ④详见«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第4条ꎮ⑤详见 Listofcountrieswithoverseasmilitarybases 词条ꎬ维基百科网站ꎬhttps://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countries_with_overseas_military_basesꎬ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4月18日ꎮ第三种是他国土地ꎬ一国通过侵略㊁结盟㊁战后占领或平等缔约等方式ꎬ与东道国达成某种协定ꎬ于该国境内部署军事基地ꎬ派遣武装力量驻扎ꎬ展开军事活动ꎬ享有一定的管辖豁免权ꎮ此种情况下ꎬ军事基地建立在他国领土内ꎬ是狭义定义上的海外军事基地ꎬ此部份为本文主要的讨论对象ꎮ谈及海外军事基地的法律地位ꎬ很多人会将其与使领馆相混淆ꎮ与使领馆一样ꎬ海外军事基地也具有 固定不动 的特点ꎬ且二者都建有组织机构和特定设施ꎬ都有常驻人员ꎬ都代表国家ꎬ享有一定的豁免权ꎮ但两者的差异性要大于其相似性:首先ꎬ它们的设立依据不一样ꎬ使领馆是基于国际习惯法而设立ꎬ这一习惯可追溯至古代的使节制度[4]ꎻ一国在他国境内部署军事基地ꎬ还未形成国际习惯ꎬ已有的国际实践并未得到多数国家的法律确信(Opiniojuris)ꎮ其次ꎬ两者的设立必要性不同ꎬ使领馆是两国之间开展正常外交关系必不可少的方式和途径ꎬ是现代国际交往必须设立的场所之一ꎻ而海外军事基地则不然ꎬ大国在海外部署军事基地ꎬ涉及到内政与外交㊁安全与财政㊁政治与法律等因素[5]ꎮ截至目前ꎬ拥有海外军事基地的国家仍属于少数ꎮ据统计ꎬ仅有16个国家拥有海外军事基地ꎬ包括美国㊁英国㊁俄罗斯和法国等⑤ꎮ对于海外军事基地ꎬ大国不仅要考虑 要不要 部署ꎬ更要考虑 能不能 部署与部署 什么样 的军事基地[5]ꎮ再次ꎬ它们享有的特权与豁免是不同的ꎬ通过«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等国际法律文件ꎬ使领馆享有的特权与豁免得到了较为明确具体的规定ꎻ而海外军事基地享有的豁免权ꎬ尚未形成国际法层面上的规制ꎮ最后ꎬ使领馆与海外军事基地显然使命不同ꎬ前者遂行外交职责ꎬ后者执行军事任务ꎮ海外军事基地在法律上到底属于什么性质?从历史的角度来看ꎬ海外军事基地的获得方式和功能在不同时代是有差异的ꎮ相应地ꎬ其地位和性质也随之发生变化ꎮ海外军事基地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据点时代㊁租借地时代和国际地役权时代ꎮ(一)据点时代自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并开辟了新航路以来ꎬ西方各国便开始其海外殖民扩张的道路ꎮ殖民各帝国在发现地设置少量据点ꎬ驻扎巡逻队ꎬ并派出远征团从事贸易和劫掠ꎮ不断加入殖民竞争的西方国家ꎬ为了攫取更多的利益ꎬ维护霸权ꎬ纷纷在自己占领的地区建起一连串的商埠ꎬ并构筑碉堡或港口等军事设施ꎬ以增强控制力[6]ꎮ以最早开始殖民统治的葡萄牙为例ꎬ为独占印度洋ꎬ葡萄牙先后侵占了亚丁湾㊁霍尔木兹海峡㊁果阿和马六甲海峡ꎮ无疑ꎬ正是这些悬于海外的军事据点ꎬ支撑起了殖民帝国们的霸权[7]ꎮ中世纪的欧洲ꎬ权力由教会全面掌控ꎬ整个欧洲只有一种宗教ꎬ教会法对一切都是适用的ꎮ1648年ꎬ在欧洲大陆持续了近30年的宗教战争结束ꎬ随后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标志着中世纪的结束ꎬ同时也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和近代国际法[8]ꎮ当时的国际法许多规则和制度都是服务于殖民主义侵略扩张政策ꎮ比如ꎬ国际法认为国家拥有战争权ꎬ国家可以通过征服㊁割让和时效合法取得领土等[8]ꎮ此时的海外军事基地ꎬ实际上是一个个据点ꎬ这些据点无一例外是通过坚船利炮㊁武装侵略获取的ꎮ无论是中世纪的教会法ꎬ还是近代国际法ꎬ都允许甚至支持各国在海外建立据点ꎬ并展开贸易和侵略ꎮ从法理上看ꎬ这些据点是殖民帝国维系其殖民剥削的武装工具ꎬ与殖民地在本质上一样ꎬ是殖民地的一部分ꎮ(二)租借地时代工业革命的到来ꎬ使得西方国家加快了其殖民霸权的步伐ꎮ各主要殖民国家之间日益激烈的竞争ꎬ促使他们建立更多的海外军事基地ꎬ以掠夺更多的资源ꎬ维护其殖民统治ꎮ随着全球范围内的殖民地被瓜分完毕ꎬ老牌殖民帝国与新兴霸权国家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ꎮ为了获取足够多的海外军事基地ꎬ新旧殖民国家纷纷利用 租借 的形式ꎬ强迫弱国开放港口或土地ꎮ 作为一种取得对惯常战略要地的控制而不必实际兼并有关领土的手段ꎬ租借土地在19世纪开始盛行 [9]ꎮ所谓 国际租借 ꎬ是指一国与他国签订条约ꎬ将领土的一部分借与他国ꎬ租期长短与让与的权利由条约规定ꎬ借出的领土为租借地ꎬ借入的国家为承租国ꎮ需要指出的是ꎬ租借地的所有权仍属于出租国ꎬ承租国通过条约获得的仅是租借地的使用权和管理权ꎬ租借不涉及领土的主权让与[10]5-6ꎮ西方殖民国家通过战争侵略ꎬ强迫弱国签订不平等的领土 租借 条约ꎬ以此获取基地ꎮ事实上ꎬ这种基地也不仅单纯承担军事功能ꎬ有的在兼顾军事政治功能的同时注重经济的掠夺[11]280ꎮ历史上ꎬ清政府在19世纪末把一系列的沿海地区 租借 给列强ꎬ如将胶州湾租借给德国ꎬ将威海卫和香港租借给英国ꎬ将广州湾租借给法国ꎬ将旅顺港租借给俄国[11]31-76ꎮ尽管这些所谓的租借不同于真正的租借[10]5-6ꎬ但领土租借作为一种独立的制度ꎬ是对领土主权进行特殊限制的形式之一[11]148ꎮ自工业革命至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ꎬ建立海外军事基地的国家间协议通常冠以 租借 之名ꎬ各殖民国家通过 租借 获取的海外军事基地ꎬ在法理上ꎬ属于租借地ꎮ一战后ꎬ随着殖民地㊁半殖民地人民的民族独立运动日益高涨和成功ꎬ大国以 租借 之名强行获得海外军事基地的方法ꎬ逐渐不再有效ꎮ大国开始转而采取能够为国际社会和基地所在国接受的方法来获取海外军事基地ꎮ(三)国际地役权时代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ꎬ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基地协定ꎮ这类基地协定不再被视作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大国殖民主义㊁帝国主义以及经济扩张的工具ꎬ而成了集体自卫和集体安全的一种政策因素ꎮ从这些协定的大部分来看ꎬ它们在行政管理以及司法管辖上的规定比过去的更为详尽ꎮ新型的基地协定始于1940年9月2日的«关于租借海空军基地以及移交驱逐舰换文的英美协定»和其后1941年3月27日的«关于使用㊁操纵海空军基地的协定» [12]ꎮ二战以来ꎬ参战国建立并利用了大量的海外军事基地ꎬ部署国与盟国或潜在的盟友签订基地协定ꎬ这类协定不同于一战前的不平等条约ꎬ基本上都是基于主权国家间的平等协议①ꎬ采取租借的形式②ꎬ或以承认民族独立为条件③ꎮ①不排除存在少量类似一战前强国欺压弱国ꎬ强迫其开放基地的情况ꎬ如二战期间ꎬ美国基于战略防御的需要ꎬ利用巴拿马对轴心国宣战的机会ꎬ迫使巴拿马在1942年5月签订«巴拿马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租借防务地区的协定»ꎮ②如1941年英国租借纽芬兰和百慕大群岛为海空军基地ꎬ租期99年ꎮ③如1946年美国同意菲律宾独立ꎬ但条件是继续保留其军事基地ꎬ双方签订«美菲军事基地协定»ꎬ美国继续租用苏比克海军基地等16处军事基地ꎮ冷战时期ꎬ意识形态的对立ꎬ使得刚结束二战的同盟国之间互不信任㊁相互敌视ꎮ为维持战略威慑ꎬ保持先发制人的军事打击能力ꎬ以美苏为首的两大阵营积极寻求在海外设置军事基地ꎮ美苏在各自主导的集体防卫框架内 北约和华约 通过一系列的同盟条约ꎬ获取了遍布全球的军事基地[13]ꎮ随着1991年12月25日前苏联的解体ꎬ西方阵营取得了冷战的胜利ꎬ全球进入了后冷战时期ꎬ世界格局呈现出 一超多强 的局面ꎮ根据世界形势新变化ꎬ运用政治㊁经济㊁军事等利益交换基地设置权ꎬ就成为了当下海外军事基地的主要获取方式ꎮ以美国为例ꎬ美国运用补偿方式的对象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独裁政府的非民主国家ꎬ美国在政治上予以支持ꎬ来获得基地的设置权ꎻ对于经济欠发达国家ꎬ美国将基地设置权与经济援助挂钩ꎻ对于国内政局动荡或遭受外部侵袭的国家ꎬ美国提供军事合作和军事援助ꎬ帮助恢复东道国稳定ꎬ以促使其同意美国设置军事基地[14]ꎮ大国获取海外军事基地的行为发展至今ꎬ已渐渐摆脱了一战前甚至工业革命前的毫不掩饰㊁赤裸裸的帝国主义色彩ꎮ虽然当前仍然存在以武力征服的方式来获取基地①ꎬ但无疑世界潮流是不可逆转的ꎬ即现代国际法禁止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ꎮ因此ꎬ自二战以来的海外军事基地ꎬ其本质是以条约或协定对某国部分领土做出的主权限制ꎬ属于积极的国际地役权[3]ꎮ地役权ꎬ起源自罗马法ꎬ指土地所有权人㊁使用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便利ꎬ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ꎮ一般认为«十二铜表法»中第七表 土地权利法 中对通行和导水的要求ꎬ是地役权最早的概念ꎮ国际地役权表示根据条约或其他方式对一个国家的属地管辖权所加的特殊限制ꎬ据此ꎬ国家领土的一部分或全部在一定范围内为另一个国家的某种目的或利益服务ꎮ国际地役权的主体限于国家ꎬ客体是国家领土的全部或一部分ꎮ国际地役权属于物权ꎬ 并不因有关领土归于另一个国家的属地最高权之下而消失 [10]68ꎮ国际地役权分为积极的地役权与消极的地役权两种ꎬ前者指用地国有权从事某种行为ꎬ如过境通行㊁使用港口或领土ꎻ后者指东道国不得从事某种行为ꎬ如不在特定地区设防[3]ꎮ如前所述ꎬ一国依据条约将特定领土提供给他国以建立军事基地ꎬ构成国际地役权ꎮ不同于殖民地性质的据点和以合法外衣包装的租借地ꎬ现代海外军事基地的国际地役权属性ꎬ是建立在主权国家自愿的基础上的ꎮ它将平衡供役国与需役国之间的利益ꎬ以实现国际社会利益最大化ꎬ促进国际合作[15]ꎮ在学理上ꎬ国际地役权属于对物权ꎬ不因领土的所有权变更而失效[10]67ꎮ三㊁海外军事基地的正当性在明确海外军事基地的法律性质之后ꎬ有必要对其建立的正当性进行探讨ꎬ以明确建立并维持海外军事基地需适用何法律ꎬ以期规避相关法律风险ꎮ海外军事基地是一种特殊的军事基地ꎬ一国在境内建立军事基地ꎬ属于一国内政行为ꎬ只需满足其国内宪法体系下的法律要求即可ꎮ然而ꎬ海外军事基地的建立ꎬ涉及到两个及以上的国家或地区ꎬ因此ꎬ需遵守相关国家的法律规范ꎮ同时ꎬ建立海外军事基地ꎬ对全球和平构成重大影响ꎬ还要符合国际法的相关要求ꎮ(一)国际法层面对于海外军事基地问题ꎬ国际法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ꎮ一方面ꎬ一些法律文件禁止建立海外军事基地ꎬ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南极条约»和«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等禁止各国在公海㊁极地和外层空间建立军事基地ꎮ另一方面ꎬ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ꎬ某些条约允许甚至支持建立海外军事基地ꎬ如«联合国宪章»(以下简称«宪章»)«北大西洋公约»等ꎮ«宪章»第42条规定安理会有权 采取必要之空海陆军行动 以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ꎬ其中ꎬ该行动包括 空海陆军示威㊁封锁及其他军事举动 ②ꎮ以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为目的ꎬ联合国会员国在境外建立军事基地ꎬ即属于«宪章»第42条规定的 其他军事举动 ꎮ«北大西洋公约»第3条授权缔约国可以进行军事互助ꎬ来发展集体防卫能力③ꎮ按照该条规定ꎬ各缔约国之间可以相互派驻军队或者建立军事基地ꎮ尽管大国驻军海外的现象已持续数个世纪ꎬ但拥有过海外军事基地的国家毕竟属于少数④ꎬ建立海外军事基地缺乏国际法的一般基础ꎬ尚未形成国际习惯[16]ꎮ①如美国在侵略阿富汗之后ꎬ强迫阿政府签订«美国与阿富汗安保条约»ꎬ在阿富汗境内设置若干军事基地ꎮ②详见«联合国宪章»第42条ꎮ③详见«北大西洋公约»第3条ꎮ④全球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ꎬ目前拥有海外军事基地的国家仅有16个ꎮ⑤«联合国宪章»全文未出现 海外军事基地 或类似表述ꎮ⑥详见«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4款ꎮ当代国际法并未完全否定一国建立海外军事基地的合法性ꎬ原因在于海外军事基地对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具有促进作用[16]ꎮ«宪章»作为联合国的最高指导文件ꎬ被誉为 国际法中的宪法 ꎬ其规定代表了国际法的一般原则ꎮ通过对«宪章»相关规定的理解ꎬ可以探知一般国际法对海外军事基地的态度及发展方向ꎮ«宪章»对海外军事基地并未直接表态⑤ꎬ仅明确禁止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ꎬ不得侵害会员国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⑥ꎮ但«宪章»并未断绝建立海外军事基地的可能性ꎬ这可由三方面来解读:第一ꎬ«宪章»第43条规定各会员国需在联合国授权下 供给为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所必需之军队㊁协助㊁及便利 ꎬ包括军队驻扎与过境ꎮ此规定授权联合国在会员国境内设置军事基地进行维和行动ꎬ也为大国获取海外军事基地从侧面提供了合法性ꎮ第二ꎬ«宪章»第51条规定会员国拥有自卫权ꎬ且并未将自卫权限定在本国领土ꎮ基于单独或集体自卫权之需要ꎬ大国建立海外军事基地ꎬ将自卫前沿推进到境外以维护自身或区域安全ꎬ并不违反该项规定ꎮ第三ꎬ«宪章»第82条规定在托管协定中可以指定战略防区ꎬ其职权由联合国安理会行使ꎮ该规定直接赋予了联合国在他国建立军事基地的合法权利ꎬ也间接说明海外军事基地的作用得到了国际法的认可[17]ꎮ(二)国内法层面建立军事基地ꎬ在法理上ꎬ属于积极的作为ꎮ在境外建立代表国家并维护国家利益的军事基地ꎬ需要获得国内法的授权ꎮ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国家ꎬ一国法律体系均以«宪法»为最高权威ꎮ海外军事基地涉及到国家主权和治外法权ꎬ故与之相关的授权多见于各国«宪法»之中ꎮ从派出国角度来看ꎬ既然谋求建立海外军事基地ꎬ那么政府或军方会想方设法获得授权ꎮ即使«宪法»未明确规定允许本国在海外驻军或建立基地ꎬ派出国一般也会制定特别法以获得合法性ꎮ如美国于1972年颁布了«扎布洛茨基法»以确立美国国会对国际条约的知情权和国务院对条约的商议权ꎬ这一法为美国与基地东道国签订驻军协定等条约作了详细的规定ꎬ从签约主体与资格㊁审查同意到履约执行事无巨细ꎮ该法连同其他一系列法律为美国建立庞大的海外军事基地提供了充足的国内法合法性[14]ꎮ东道国国内法是否允许外国驻军或者接受海外军事基地ꎬ是影响外国建立军事基地的重要因素ꎮ东道国国内法对此的授权远比派出国的授权重要得多ꎮ东道国国内法对待外国军事基地的态度分为三种:一是东道国国内法明确允许外国驻军或设置军事基地ꎬ如英国«外军来访法»㊁蒙古«外国军队驻扎和过境法»㊁美国«军事域外管辖法»㊁拉脱维亚«外军地位法»等[17]ꎮ此种情况下ꎬ外国军事基地的建立具有正当的东道国国内法合法性ꎮ二是东道国国内法明确禁止外国驻军或建立军事基地ꎬ宣布中立的国家一般都不允许外国驻军ꎬ如摩尔多瓦于«宪法»中规定: 不允许其他国家的武装力量在本土驻扎 ꎮ还有基于宗教㊁政治等因素禁止外国军事基地的情况ꎬ如伊朗«宪法»规定: 禁止在伊朗建立外国军事基地ꎬ即使是以用于和平目的的名义ꎮ 这种情况下ꎬ由于缺少东道国国内法的授权ꎬ海外军事基地的建立便不具备合法性ꎮ三是东道国国内法对外国驻军或军事基地未作规定ꎬ亦无法通过法律解释推理得知ꎮ这种情况下ꎬ东道国国内法是否授权他国于境内建立海外军事基地取决于该国对国家利益的综合考量ꎮ四㊁对我国建立海外军事基地的立法建议随着综合国力的显著提升ꎬ我国的国家利益日益在全球扩展ꎻ同时ꎬ我国国际影响力的提高也使得国际社会对我国承担更多国际责任的需求和期待与日俱增ꎮ在此背景下ꎬ我国有必要建立起适合国情的海外军事基地ꎬ以维护我国对外贸易安全㊁能源通道安全以及国防安全ꎬ配合 一带一路 战略的实施ꎬ为 人类命运共同体 的实现提供坚实的保障ꎮ目前ꎬ我国仅有驻吉布提海军保障基地这一处海外军事设施①ꎬ与其他大国相比ꎬ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上ꎬ都有不小的差距ꎮ目前ꎬ我国关于建立海外军事基地的法律保障仍不完备ꎬ这对我国获取类似于驻吉基地的海外军事设施ꎬ甚至完全意义上的海外军事基地不利ꎮ为维护我国海外利益ꎬ进一步布局海外战略ꎬ我国有必要针对海外军事基地的获取建立起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ꎮ①由于在功能和规模上未达到相关技术标准ꎬ驻吉保障基地只能算作 设施 而非 军事基地 ꎮ(一)法理上海外军事基地在法理上属于积极的国际地役权ꎬ因此ꎬ我国在获取海外军事基地时ꎬ应明确适用这一方式ꎮ这意味着我国在谋求建立海外军事基地时ꎬ需与东道国签订有关国际地役权的平等条约或协定ꎮ该条约或协定要对基地的管辖权作出规定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边界ꎮ需要注意的是ꎬ条约或协定需符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ꎬ否则条约无效ꎮ通过支付租金或提供经济㊁军事援助等ꎬ履行好我国应尽的义务ꎬ将起到示范作用ꎬ有利于我国进一步在其他国家建立海外军事基地ꎮ有外国媒体认为ꎬ我国在海外部署军事基地ꎬ与我国一贯奉行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ꎬ尤其是其中的不干涉原则相悖①ꎮ实际上ꎬ这种解读更多的是从政治角度观察得出ꎮ在法理上ꎬ一国在他国建立军事基地ꎬ并不必然导致干涉他国内政ꎮ更何况ꎬ未来我国海外军事基地的获取ꎬ是经过平等协商ꎬ以互惠条约为前提的ꎮ为反击上述恶意解读ꎬ也为避免舆论上的争议ꎬ建议我国在未来建立海外军事基地时ꎬ明确适用国际地役权这一方式ꎮ①详见 WhyChina sDjiboutiPresenceMatters ꎬTheDiplomat官网ꎬhttps://thediplomat.com/2016/04/why-chinas-djibou ̄ti-presence-matters/ꎬ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4月19日ꎮ②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4条㊁第26条㊁第28条ꎮ③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3条㊁第8条㊁第10条ꎮ(二)立法上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ꎬ关于建立海外军事基地并无明确规定ꎮ但通过对相关法律的解读ꎬ可以看出我国并不禁止在他国建立海外军事基地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以下简称为«国防法»)授权国家采取有效防卫措施ꎬ建设必要的国防设施ꎬ以实施积极防御战略②ꎮ其中ꎬ«国防法»第28条赋予国家建设国防设施的权力的同时ꎬ并未限制国防设施的建设地点ꎬ此规定为我国在境外建立军事基地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ꎮ«国防法»第67条规定我国在对外军事关系中遵守缔结的条约或协定ꎮ这一规定为我国与他国协商签订有关军事基地的条约或协定提供了授权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为«国安法»)授权国家以军事安全为保障ꎬ统筹内外部安全ꎬ应对传统与非传统安全ꎬ展开国际合作ꎬ维护世界和平③ꎮ其中ꎬ«国安法»第17条授予国家进行国防建设的权力ꎬ以保卫领土安全和海洋权益ꎮ该条款也未对建设地点作出限制ꎬ因此ꎬ不排除我国在海外建立军事基地以遂行国防任务ꎮ«国安法»第18条和第33条规定国家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ꎬ保护我国海外公民与海外利益的安全ꎮ这为我国在海外建立军事基地以维护国家利益提供了法律正当性ꎮ尽管«国防法»和«国安法»为我国建立海外军事基地提供了一定的合法性ꎬ但必须承认ꎬ这种合法性仍很不充足ꎮ笔者建议ꎬ采取 修订旧法 与 制定新法 相结合的方式ꎬ在部门法与特别法两个层次上进行立法完善ꎮ具体而言:(1)修订«国防法»与«国安法»ꎬ增加 建立海外军事基地 条款ꎬ明确法律体系对国家建立海外军事基地的支持ꎻ(2)对现有的«军事设施保护法»进行修订ꎬ将海外军事基地加入军事设施的内涵中ꎬ强化我国在海外建立军事基地的合法授权ꎻ(3)制定«海外军事基地法»或«海外驻军法»ꎬ明确基地的获取程序ꎬ包括但不限于与东道国的谈判主体与资格㊁相关条约审批权限和程序以及基地的运作等事项ꎮ五㊁结语在历史上ꎬ海外军事基地是大国推行殖民主义㊁争夺霸权的工具和手段[18]ꎮ随着时代的发展ꎬ海外军事基地越来越成为维护国家利益㊁促进世界和平与安全的有力保障ꎮ为维护我国海外利益ꎬ布局海外战略ꎬ我国有必要逐步建立起与国力相符的海外军事基地ꎮ建立海外军事基地是否具有合法性?通过考察不同历史阶段的海外军事基地ꎬ本文得出现代意义上海外军事基地的法律性质是国际地役权ꎮ检视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层面的授权ꎬ明确了建立海外军事基地具有合法性ꎮ对外ꎬ在获取海外军事基地的过程中ꎬ我国应当在国际法的框架内ꎬ适用国际地役权这一方式ꎻ对内ꎬ应调整我国相关国内法ꎬ逐步建立并完善海外军事基地的法律体系ꎻ与东道国友好协商ꎬ平等互惠ꎬ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海外军事基地建设道路ꎮ参考文献:[1]杨庆旺ꎬ哈铧.中国军事知识辞典[M].北京:华夏出版社ꎬ1987:331.[2]胡乔木.中国大百科全书(军事)[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ꎬ1989:562.[3]司玉琢ꎬ袁曾.建立海外军事基地的国际法规制研究[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ꎬ2018ꎬ(2).[4][美]阿瑟 努斯鲍姆.简明国际法史[M].张小平ꎬ译.北京:法律出版社ꎬ2011:5-10.。
论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法律属性
作者: 柳砚涛[1];刘晖[2]
作者机构: [1]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2]山东警察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出版物刊名: 中州学刊
页码: 104-106页
主题词: 行政相对人;权利;公权利;法律属性
摘要: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上的权利属于公法权利或公权利。
界定相对人公权利的标准主要有权利对应的义务主体、是否与公共利益或秩序相关、权利的载体是公法还是私法等。
尽管同为公权利,但相对人公权利与行政主体公权利在受法律保留原则规制的程度、行使的自由度以及权利支配力的强度等方面存在差异。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简介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简介
佚名
【期刊名称】《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7()5
【总页数】1页(PF0003-F000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
【相关文献】
1.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杨小军法治是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孙国华公平正义仿佛是治国理政的『牛鼻子』/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廖奕法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平衡点 [J],
2.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分析哲学论坛 [J], 山东哲;
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睿智而深邃的——访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何中华 [J], 邢华;
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邀请吉林大学封继康教授、南京大学谢代前教授、山东大学刘成卜教授来我校讲学 [J],
5.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简介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创新助手平台提供
微信公众号:INFOSOFT_STADS 电子邮件:stads@ 官方网站:
北京万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出品
2016-01-03
报告目录
报告核心要素....................................................................................................... III 一、人物简介........................................................................................................ 1 二、人物相关科研产出总体分析........................................................................ 1 2.1 文献类型产出总量表/图 ....................................................................... 1 三、人物相关科技论文产出分析........................................................................ 2 3.1 中文期刊论文 ........................................................................................ 2 3.1.1 中文期刊论文年度发文量 ......................................................... 2 3.1.2 中文期刊论文产出表 ................................................................. 3 3.1.3 所发表中文期刊论文所分布刊情况 ......................................... 3 3.1.4 最近发表中文期刊论文情况 ..................................................... 3 3.1.5 近十年研究热点推荐 ................................................................. 4 3.2 学位论文 ................................................................................................ 5 3.2.1 学位论文年度指导数量 ............................................................. 5 3.2.2 所导硕博论文数量饼状图 ......................................................... 6 3.2.3 所导学位论文 ............................................................................. 6 3.3 中文会议论文 ........................................................................................ 7 3.3.1 会议论文年度发文量 ................................................................. 7 3.3.2 所发表的中文会议论文 ............................................................. 7 四、学术网络........................................................................................................ 7 4.1 学术引用指标 ........................................................................................ 7 4.2 高被引论文 ............................................................................................ 7 五、 人物科研合作关系...................................................................................... 7 六、人物相关关键词............................................................................................ 7 附录一 联系方式.................................................................................................. 8
I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图表目录
图表 1 文献总体产出统计表 .............................................................................. 1 图表 2 文献总体产出饼图 .................................................................................. 2 图表 3 中文期刊论文年度发文量 ...................................................................... 2 图表 4 中文期刊论文产出表 .............................................................................. 3 图表 5 人物发表期刊论文刊分布图 .................................................................. 3 图表 6 各年度指导学位论文数量 ...................................................................... 5 图表 7 所导硕博学位论文数量对比饼状图 ...................................................... 6 图表 8 中文会议论文年度发文量 ...................................................................... 7 图表 11 学术引用指标 ......................................................................................... 7 图表 12 高被引论文 ............................................................................................ 7 图表 15 人物科研合作关系 ................................................................................ 7 图表 17 人物相关关键词词频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