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章节考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法规》主要考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医学考试之家论坛()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法规》主要考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在10月13、14日,考生要好好备考,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小编整理了一些执业药师的重要考点,希望对备考的小伙伴会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更多精彩资料关注医学考试之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1.基本原则:以人为本、立足国情、公平与效率统一、统筹兼顾ꎮ2.总体目标: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到 2020 年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ꎬ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ꎮ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ꎮ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国家制定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ꎬ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ꎮ制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ꎮ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ꎬ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ꎬ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处方药物第二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1.«基药办法»规定下列药品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ꎻ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ꎬ易滥用的ꎻ临床治疗首选的ꎻ因严重不良反应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ꎻ违背国家法律、法规ꎬ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ꎮ2.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ꎮ3.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职能: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ꎬ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ꎬ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ꎬ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ꎬ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国家基本药物遴选调整工作ꎮ。
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试题及答案第二章
第一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最佳选择题
1.关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本内容的说法,错误的是
A.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B.加快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C.完善以县级公立医院为主的医疗服务体系
D.建立健全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7.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中提出的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是指
A.公立医院对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B.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C.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医疗机构按照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D.所有零售药店均配备基本药物,并对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第二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最佳选择题
1.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职能不包括
A.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原则、范围、程序
B.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工作方案
C.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D.制定国家基本药物最高零售指导价
答案:D
解析: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职能包括:①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②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③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④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故选D。建议考生运用口诀“政策制度目录”准确记忆。
2.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原则是
A.安全、有效、经济
B.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
C.保证品种和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成本、方便购药和便于管理
D.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
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2)
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2) 本栏目收集了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2),希望能帮到你,想知道更多有关信息的考生本网的更新。
(一)中医医疗机构
第三十八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中医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医院、门诊部和诊所。
”
(二)开办中医医疗机构的要求
第八条规定:“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
(三)中医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活动的法定要求
第九条规定:“中医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应当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运用传统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保健、康复中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中医药服务。
”
(四)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应当能够提供中医医疗服务
第十条规定:“依法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应当能够提供中医医疗服务。
”
内容仅供参考。
2018年执业药师考纲
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主要内容
四药品研制与生产管理
(一)药品研制与注册管理
4.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
收录药品的范围和具体信息
六 中药管理
(四)中成药与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
1.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
(1)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基本原则
(2)已上市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规范
九 药品广告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Fra bibliotek)反不正当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
(2)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和虚假交易行为、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诋毁商誉行为、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
(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十一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管理
(一)医疗器械管理
2.医疗器械经营与使用管理
(4)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要求
附件
2018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
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调整内容
大单元
小单元
细 目
要 点
二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1.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任务
《“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中健全供应保障制度的任务和要求
2.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
《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考点、重点总结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考点、重点总结一、药事管理体制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3.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统筹区域药品监管工作,对省际区域性、跨地区的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进行组织排查、通报和协查,开展监督抽验,建立监管联动机制。
4.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保障与职责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药品监管职责。
二、药品研制与注册管理1. 药品注册,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2. 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在该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有药品注册证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
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注册的药品应当具备临床试验批件。
研制新药或者仿制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可以自行开展临床试验,但应当在批准后3年内取得知情同意书。
3. 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的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儿童用药品的研制和创新,支持开发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新品种、剂型和规格,对儿童用药品予以优先审评审批。
4. 申请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注册,其处方、生产工艺、用法用量等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一致的,且具有不可控的或者难以预期的严重不良后果的,技术审评机构可以提出不予批准的建议。
5. 审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充资料或者进一步说明情况的,应当一次性提出书面要求,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予以补充或者说明,并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真题《药事管理与法规》及答案完整版
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真题《药事管理与法规》完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釆用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釆用笔试、闭卷考试形式。
试题类型全部为标准化客观题,应考人员在备选项中选择正确的、符合题意的答案,填写在专门设计的答题卡上。
各科目釆取单独考试、单独计分的考试形式。
每科试卷有120题,满分为120分。
题型包括A型题(最佳选择题)、B型题(配伍选择题)、C型题(综合分析选择题)和X型题(多项选择题)。
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于2018年10月14日结束,现将药事管理与法规试题(完整版)整理如下:2018年10月17日星期三更新一、最佳选择题1药学技术人员在取得关业药师资格证书后,欲从事执业药师执业活动。
关于其应履行的程序和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是(DA不需办理注明申请手续即可直接执业B经过一年的继续教育才能申请执业C通过六个月执业实习并考核合格后才能申请执业D申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之后方可执业2执业药师在个人价值观与社会个别不良风气发生冲突时,要自觉抵制不道德行为,并提供专业服务。
其在执业药师职业道德中体现为(C) A.诚信服务、一视同仁B尊重患者、平等相待C进德修业、珍视声誉D在岗执业、标识明确3.关于国家药品安全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的说法错误的是(D)A.健全药品安全监管的各项法律法规,以覆盖药品安全风险管理的全过程B完善药品安全监管的组织体系建没,以形成系统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C.加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管理强化药品过程质量监督管理D发挥多元主体作用,多措并举,切实把药品安全风险降为零4关于“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确定的保障药品安全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说法,错误的是()A.到2020年,完成批准上市的仿制药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的一致性评价B到2020年,药品监测评价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定期发全性更新报告评价率达100%C到2020年,药品、医疗器械市评审批体系逐步完善,实现按规定时限评审审批D.到2020年,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5关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说法,错误的是(B)A目录中的中成药成分中的“麝香”为人工麝香B目录中的“安宫牛黄丸”成分中的“牛黄为人工牛黄C.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不纳入目录遴选范围D.目录中化学药品未标明酸根或盐基的,其主要化学成分相同而酸根或盐基不同的均为目录的药品6.《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接种单位发现质量可疑疫苗相关的处理措施,错误的是(B)A发现单位应立即向所在地卫生主管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接种、分发、供应,退回原供应单位并做好记录C.卫生主管部门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指施同时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D药品控督管理部门成当对质量可疑疫苗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7.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word完整版)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大纲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事管理与法规是执业药师职责和执业活动必须具备的知识与能力,考查目的重在评价、培养和指导执业药师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服务意识,从而确保准入人员具有合法执业能力、高尚职业道德,并能够更好地保护患者基本权利、尊重患者隐私.要求重点掌握药学实践中与合法执业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并能够理解国家医药卫生政策的具体要求.
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的考试内容以本考试大纲为准.国家新修订的或新颁布的药事管理法规,需要纳入考试内容范围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管理机构在当年考试的6个月之前予以公布.。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总结: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总结: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考点一、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2)坚持立足国情;(3)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4)坚持统筹兼顾。
考点二、建立国家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四大”体系(2015,2017,A)共2分(1)公共卫生服务体系;(2)医疗服务体系;(3)医疗保障体系;(4)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考点三、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例题-多项选择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可以实施的措施有()。
A、对基本药物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B、对国家基本药物实行全国统一采购价格C、县级以上医院应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D、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要明显更高于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答案:AD解析: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机构也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C错误。
2016年新教材取消“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并没有提到基本药物实行全国统一采购价格,故B错误。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总结: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考点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2016,A)共1分考点二、药品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2015,A)(2016,B)(2016,B)(2016,B)(2017,B)(2017,B)(2017,B)共7分卫生计生部门(1)负责起草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2)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绩效考核机制;(3)负责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4)规范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合理规定药品平均价格。
中医药管理部门(1)负责拟定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2)负责中药资源普查。
发展和改革宏观调控部门(1)负责监测和管理药品宏观经济;(2)负责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工作;(3)依法制定和调整药品政府定价目录。
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题集(一)
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题集(一)想报考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么?为您整理了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题集(一),希望可以帮助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题集(一)一、A型题(最佳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佳答案。
1、下列选项中有关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执业药师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B.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除须符合注册条件外,还须有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C. 注册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D.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执业范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答案:A解析:(1)《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须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再次注册者,除须符合第十三条的规定外,还须有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2)执业药师欲变更“执业地区、执业单位、执业范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2、药品安全风险特点不包括( )。
A、复杂性B、安全性C、不可预见性D、不可避免性答案:B解析:药品安全风险特点包括:(1)复杂性;(2)不可预见性;(3)不可避免性。
3、关于《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规划指标,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全部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标准达到或接近国际标准;B、中药标准主导国际标准制定C、医疗器械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达到90%以上D、2016年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全部实现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答案:D解析:规划指标包括:(1)全部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标准达到或接近国际标准;(2)中药标准主导国际标准制定;(3)医疗器械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达到90%以上;(4)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施行前批准生产的仿制药中,国家基本药物和临床常用药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5)药品生产100%符合2010年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6)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100%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7)药品经营100%符合2013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8)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零售药店均配备执业药师。
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真题及解析
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真题及解析1.【最佳选择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不属于可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是()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行为不服的B. 对行政机(江南博哥)关作出的暂扣许可证的行政行为不服的C.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服的D.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行政处分属于内部决定,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最佳选择题】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产保健食品注册号格式为()A. 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B. 国食健注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C. 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D. 国食健注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国产保健食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健注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
3.【最佳选择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追偿。
其中生产者或者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责任属于()A. 刑事责任B. 行政处罚C. 民事责任D. 行政处分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赔偿责任属于民事责任,答案选C。
4.【最佳选择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属于不正当竟争行为的是()A.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B.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的C.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给对方明示支付折扣并如实入账D. 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个人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
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
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5.【最佳选择题】某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批准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活动,关于其从事购销、配送第二类精神药品活动的说法,错误的是()A. 该企业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需由供货单位将药品送达注册的仓库地址,不允许自提B. 该企业对其所属的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门店应执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和统一管理C. 该企业从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时禁止使用现金进行交易D. 该企业所属门店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委托具备精神药品配送资格的企业配送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委托具备精神药品配送资格的企业配送,必须亲自配送。
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大纲
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大纲一、考试目的和重要性执业药师是医药卫生领域的专业人员,担负着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提高医药卫生服务质量的重要职责。
药事管理与法规是执业药师必备的专业知识之一,考试对评价药师是否具备药事管理和法规应用能力至关重要。
二、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药事管理药事管理是指对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以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和有效。
主要考察以下内容:•药品质量管理•药品采购管理•药品库存管理•药品配送管理•药品销售与使用管理2.法规知识执业药师必须掌握国家和地方医药卫生法规政策,合法合规开展医疗保健服务。
主要考察以下内容:•医疗机构管理法律法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疫苗和血液制品管理法律法规•假药和劣药铲除行动法律法规3.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执业药师要思想行为端正,具备高质量医药卫生服务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
主要考察以下内容:•职业道德规范•患者沟通与卫生教育•药物治疗与药物安全管理•临床应用药学知识三、考试形式和时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是一次性笔试,采用选择题和简答题等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四、学习建议为了更好地参加考试,考生应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重点掌握造成患者药品不良反应、相互作用和过敏反应等方面的知识,提高用药安全意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养,确保药事管理的合法合规•培养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时刻为患者着想•多做练习题,加强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提高答题解题能力五、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是考验药师综合能力的一种方式,考生应该重视考试,努力学习掌握考试内容,为未来的工作打好基础,为患者提供更好更安全的医药卫生服务。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考点,重点总结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考点,重点总结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考点:
1. 药事管理基础知识:了解药事管理的定义、目标和基本原则,掌握药事管理的组织和实施方式,了解药事管理的各个环节、岗位和职责。
2. 药事管理法规:熟悉相关的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了解药品管理、处方药管理、非处方药管理、药品生产流通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要求。
3. 药事管理制度与标准:了解各类药事管理制度与标准的要求,如质量管理制度、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库存管理制度、药品计划管理制度等,掌握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和操作。
4. 药品供应与采购管理:了解药品的采购方式和要求,包括招标采购、集中采购、药械联动采购等,掌握药品采购合同的要素和内容,了解采购合同的履行和监督。
5. 处方药管理:了解处方药的管理要求,包括处方药品的处方和发药流程,处方文件的管理、审核和归档,处方药品的储存和销售,掌握处方药的识别、辨别和分类要求。
6. 非处方药管理:了解非处方药的管理要求,包括非处方药的分类和销售方式,了解非处方药品的注册和备案要求,掌握非处方药的储存和销售。
7.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安全监测: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报告和处理等要求,了解药品安全监测的目的和方法,掌握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安全监测的操作流程。
8. 药品合理使用:了解药品合理使用的概念和原则,了解药师在药品合理使用中的角色和职责,掌握合理用药指导的方法和技巧。
以上是《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的主要考点和重点内容,考生需认真学习和掌握以上知识点,通过掌握基本的药事管理知识和法规要求,提高执业药师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水平。
执业药师法规考点--卫生体制改革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首先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
全部配备使用
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
零差率销售
财政全额补贴补偿(15%)。
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
遴选原则:
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
国务院药监部门-评价性抽验,基本药物品种的再评价。
各省级药监部门-基本药物的监督性抽验。
“抽验国评省监”。
药品电子监管
2016年2月,国家药监局暂停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有关规定,并通过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将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调整为药品追溯体系,强调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责任主体,建立药品追溯体系。
基本药物界定
基本药物是指:
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剂型适宜
价格合理
能够保障供应
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职能
(1)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
(2)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
(3)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
(4)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我国疾病谱变化。
3.用药不良反应监测评价。
4.国家基本药物应用情况监测和评估。
5.已上市药品循证药物经济学评价。
6.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应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调出:
1.药品标准被取消的。
2.国家药监部门撤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
3.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
4.根据药物经济学评价,可被风险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所替代的。
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大纲
1.医疗器械管理的基本要求
(1)医疗器械的界定
(2)医疗器械的分类
(3)产品注册与备案管理
(4)医疗器械注册证格式与备案凭证格式
(5)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
2.医疗器械经营与使用管理
(1)医疗器械经营分类管理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
(3)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基本要求
(4)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要求
(4)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
5.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1)合理用药的原则
(2)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具体规定
(3)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4)抗菌药物的购进、使用及定期评估
(5)抗菌药物处方权、调剂资格授予和监督管理
(6)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细菌耐药监测和合理使用
(7)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及处理
(三)药品分类管理
(2)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评价与控制
六 中药管理
(一)中药与中药创新发展
1.中药的分类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
2.中医药立法
(1)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和发展方针
(2)《中医药法》对中药保护、发展和中医药传承的规定
3.中药创新体系建设
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
(二)中药材管理
(1)中药制剂配制和使用要求
(2)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生产要求
七 特殊管理的药品管理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界定和管理部门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界定和专有标志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部门、职责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
我国生产和使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高频考点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高频考点第一章执业药师与健康中国战略【考点一】健康中国战略健康中国的战略目标★2020年: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2030年: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2050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健康国家【考点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与健康促进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目标覆盖城乡居民的四大体系【医药保卫】: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2.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公益性原则以治病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考点三】医疗保障用药管理1.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有保障功能: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2.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必备条件★①正式运营至少3月;②至少1名医师(第一注册地);③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配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100张床以上的(设内部医保部门,专职人员);④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3.零售药店医保定点必备条件★①注册地运营至少3月;②至少1名药师,2名专(兼)职医保人员(注册在药店,至少1年合同);③按GSP要求,分类分区,明确的医保用药标识;④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不予受理零售药店定点申请】注:违法未处理;弄虚作假/违法违规未满3年;严重违反协议未满1年;严重违法违规未满5年/失信人4.定点医药机构与地市级以上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并向同级医保部门备案。
协议期一般医保协议为1年【考点四】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1.医保目录确定条件①国家局批准取得注册证;或按国家标准炮制的饮片②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可纳入21年目录新增药品条件注:新冠、基药、16.01.01-21.06.30(新药、重大变化)2.不得纳入基本医保用药范围的★注: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酒、酒/茶/果味制剂、口腔含服剂、泡腾剂、无法单独收费药品3.药品目录分类甲类目录(价格低,按基本医保规定支付);乙类目录(价格略高,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再按规定支付)纳入“乙类目录”的药品①协议期内谈判药品;②各省医保纳入目录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③中药配方颗粒(对应饮片入医保)注:中药饮片的“甲乙类”由省医保局确定4.《医保药品目录》5部分凡例、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按乙类支付)、中药饮片(准予支付和不予支付)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时区分甲、乙类;工伤和生育保险支付时不分甲乙类5.医保药品目录的制定与调整(1)国家医疗保障局牵头,会同其余各部委(2)各地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和限定支付范围(3)动态调整机制:原则性每年调整一次6.医保目录调入①常规准入:价格相当或较低②谈判准入:价格较高或专利独家药品药事管理与法规高频考点7.医保药品使用的费用支付原则★(支付标准确定)1)新纳入《目录》药品:同步确定(除饮片)2)独家药品:准入谈判方式确定3)集采中选药品:按集采有关规定确定4)其他非独家药品:准入竞价方式确定5)麻醉/精一:按政府定价确定8.医保谈判药品管理1)定点医院/药店双通道管理:两定统一支付政策;纳入“双通道”管理和单独支付的药品范围,省医保确定2021.11月底前,各省每个地级市至少有1家符合条件的“双通道”零售药店2)医保谈判药品支付标准①全国统一医保支付标准,各统筹地区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确定自付/报销比例,协议期内不得进行二次议价②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新规格,国家医保局审批,确定支付标准后,全国执行;③同通用名药品上市: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谈判的支付标准;④同通用名药品上市或纳入带量采购:省医保局可根据相关情况,调整该药医保支付标准;有“*”的,各地不得在公开途径中公布其支付标准3)谈判药品协议有效期为2年协议期内,有同通用名药上市,医保部门可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该药支付标准,也可将该通用名纳入集采【考点五】药品供应保障制度1.药品研制政策与改革措施①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②国家支持中药传承创新2.药品生产政策与改革措施①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②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③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落后企业退出④明确药品专利实施强制许可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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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章节考点: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在10月13、14日,考生要好好备考,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小编整理了一些执业药师的重要考点,希望对备考的小伙伴会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更多精彩资料关注医学考试之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分)(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4-5分)(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分)1.(1)基本原则*①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②坚持立足国情,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③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④坚持统筹兼顾,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
(2)总体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
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2.建立国家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四大体系相辅相成,配套建设,协调发展。
(1)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基本内容(2)医疗服务体系的基本内容(3)医疗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4)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3.完善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的体制机制:①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②建立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③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④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⑤建立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⑦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⑧建立健全医药卫生法律制度。
(法制体制监管,人才价格信息投入运行机制)4.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总体要求是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②规范药品生产流通。
③完善药品储备制度。
支持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生产。
规范药品采购,坚决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制度,规范生产流通、采购储备)(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4-5分)1.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内涵(1)基本药物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界定与主要内容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大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调整、生产供应保障、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全部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财政补偿、质量安全监管以及绩效评估等相关政策办法。
*(2)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①提高群众获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②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③改变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体现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④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负担。
(规范行为,维护可及、权益公益)(3)基本药物管理部门及职能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国家基本药物遴选调整工作。
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成。
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承担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1)基本药物逃选原则和范围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应当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剂型)和数量。
国家基本药物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国家卫生计生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药品标准的品种*。
除急救、抢救用药外,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
《基药办法》规定下列药品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①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②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③非临床治疗首选的;④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⑤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严重反应、濒危非首选)(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依据和周期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
必要时,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同意,可适时组织调整。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和数量调整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确定:①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变化;②我国疾病谱变化;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④国家基本药物应用情况监测和评估;⑤已上市药品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评价;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需求保障、不良应用询证经济评价)《基药办法》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品种,应当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调出* :①药品标准被取消的;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③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④根据药物经济学评价,可被风险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所替代的;⑤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认为应当调出的其他情形。
(严重反应、经济评价,取消撤销替代)(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构成2009年至今,我国先后公布了2009年和2012年两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012年版目录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优化了品种结构,增加了品种数量,继续坚持中西药并重,注重与常见病、慢性病特别是重大疾病以及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用药相衔接,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
2012年版目录除了说明和索引外,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部分,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中药饮片不列具体品种,共计520种。
第一部分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称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中表达的化学成分的部分,剂型单列。
第二部分是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中成药采用药品通用名称。
第三部分是中药饮片,规定“颁布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为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1)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机构及职能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国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各省级及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配送和使用各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具体运行。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基本药物的评价性抽验*,加大年度药品抽验计划中基本药物的抽验比例,组织开展基本药物品种的再评价工作;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基本药物的监督性抽验*工作,每年组织常规检查不得少于两次,至少对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进行一次抽验;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农村药品监督网在保证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2)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要求《规定》要求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应当主动开展药品标准研究和修订工作,对需要完善标准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要求完成标准的修订工作,完善和提高药品标准。
药物生产企业:①应当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用药特点,在确保基本药物质量的前提下,采用适宜包装,方便使用;②改变基本药物剂型和规格必须严格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③应当对处方和工艺进行自查,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建立和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完善质量管理、强化风险控制体系建设,确保药品质量;④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进行处方和工艺核查,建立基本药物生产核查品种档案;⑤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调查、分析、评价和处理制度,主动监测、及时分析、处理和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按规定及时召回。
(3)药品电子监管的作用和基本要求药品电子监管有助于建立药品可追溯制度,防止假、劣药品流入正规渠道,真正实现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从2006年开始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逐步实施药品“电子身份证”监管制度。
凡进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药品目录》的品种上市前,必须在产品外标签上加印(加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
每件药品的电子监管码唯一,即“一件一码”。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启用的电子监管码为20位。
根据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165号)要求: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入网药品目录》和实施办法,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分类、分批将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列入《入网药品目录》,并统一纳入药品电子监管;②凡生产、经营《入网药品目录》中药品的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
《入网药品目录》中的品种上市前,必须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
③凡生产列入《入网药品目录》中药品的企业,在申请药品注册并获得药品注册生产批件时,必须同时办理该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手续并具备药品电子监管码赋码条件;④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如需经营《入网药品目录》药品的,在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时,应当办理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手续并配备药品电子监管码采集设备;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如需经营《入网药品目录》药品的,应完成入网和相关设施的配备,并同时利用网络进行数据报送;⑤对列入《入网药品目录》的药品品种,未入网及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