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学总论期末复习笔记与习题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 地籍调查的内容按性质分包括权属调查(0.5分)和地籍测量(0.5分)两方面。
3.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0.5分)和用途(0.5分)的应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4. 农用地分等定级的工作对象是行政区内现有农用地(0.5分)和宜农为利用地(0.5分)。
5.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包括协议出让(0.5分)、招标出让(0.5分)与拍卖出让(0.5分)三种类型。
6. 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度有两种形式,包括全民(0.5分)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0.5分)所有制。
7. 我国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最高出让期限为40 年(0.5分)。
8. 城市土地市场运行机制包括宏观调控(0.5分)机制和市场(0.5分)机制。
9. 一般来说,土地储备制度的组织体制实行两级管理模式。第一层次是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0.5分),第二层次是土地储备中心(0.5分)。
二、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计20分):
1. 宗地
所谓一宗地是指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独立权属地段,是地籍调查的基本单位。(4分)
2.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是指市、县人民政府代表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行为。(4分)
3.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耕地总量是指耕地面积总数和耕地质量水平的统一体。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就是要确保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4分)
4. 土地用途管制
国家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划定土地用途分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实行用途变更许可的一项强制性管理制度。(4分)
5. 环比地价指数
指在指数数列中随着时间的推移,每期的指数都以前一期的地价水平作为对比基准的指数。(4分)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计30分):
1. 在土地管理的组织结构设计中,常见的组织结构形式有直线制、职能制和矩阵制三种,请画出直线制组织结构图,并用国土资源部的实例表示之。(只表示耕保司、地籍司和土地利用司,要求表示到处)
2. 简述土地初始登记的主要内容。
(1)土地登记单位指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及法人代表或个人;拥有集体
土地所有权的村或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法人代表;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单位及法人代表或个人;他项权利拥有者。(2分)
(2)土地位置指土地的地址和四至。地址是指土地使用者和所有者申请登记的土地所在的具体地点。四至是指相邻土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名称,以及与之为界的永久性明显地物的名称和相关距离。(2分)
(3)土地权属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他项权利、权源等。他项权利指与本宗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关的其他权利(如抵押权、通行、引水、排水、埋设地下管线的权利等)或限制条件(如对建筑物高度的限制等)。(2分)
(4)土地总面积和地类面积土地总面积指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经过依法确定的土地总面积。地类面积指按全国统一的分类标准,为土地权属单位和土地管理部门共同承认的土地利用类型面积。(2分)
(5)土地用途指申请登记时的土地实际用途。(1分)
(6)土地等级指经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评定的土地评级。(1分)
3.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具有哪些特征?
(1)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之间进行的民事活动,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诚实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2.5分)
(2)土地使用权转让,只是转让一定年限(有效出让年限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这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性质所决定。(2.5分)
(3)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原受让人同时转让了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新的受让人成为出让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新的承受者。《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这就是要求新的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使用土地必须按照国家与原受让人之间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进行,不得随意改变。(2.5分)
(4)土地使用权与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在转让时不可分离。即土地使用权转让,其地上建筑必须同时转让;地上建筑物转让,土地使用权也同时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为动产转让的除外。(2.5分)
四、论述题(每题20分,共计40分):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用是什么? 它是如何体现保护耕地的基本精神的
(回答可不拘泥于教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用有以下几点: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为充分、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提供科学依据一方面,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潜力有限,并且水土流失、耕地沙化、退化的现象很严重;另一方面,土地利用中存在着许多不合理现象,土地管理薄弱,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因此,必须制定出完整的、系统的、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5分)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协调人地关系,协调各部门用地矛盾,保证国家“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保护环境”的土地利用基本方针的贯彻落实我国的后备土地资源不足,人口与耕地反向发展,导致人地矛盾更加尖锐。要保证吃饭与建设用地的需求,必须编制好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保证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稳定、协调、持续发展。(2.5分)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手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管理的“龙头”,它对土地利用具有宏观控制和指导作用。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确定本地区较长时期内土地利用方向和目标、各部门用地数量和布局,使土地管理工作有所遵循,其他各项土地管理工作都要为实现这个总目标、总任务去安排工作。(2.5分)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有效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为依据,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计划目标最终必须落实在合理土地利用上。为此,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保证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落实,保证国民经济目标得以实现,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2.5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护耕地的精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它优先安排农用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2.5分)
(2)它切实保护耕地,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2.5分)
(3)它严格保护基本农田。(2.5分)
(4)其他(学生的发挥)(2.5分)
2. 试分析我国现行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
现行土地征用制度问题分析:
(1)有关征地范围方面的问题根据土地征用的涵义,征地范围应限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