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试件、试块取样制度
施工现场常见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要求
第三十章见证取样送检相关要求一、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水泥墙体材料、骨料及防水材料等项目,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须见证取样的试验项目.二、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5、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
三、见证人员的职责1、单位工程施工前,见证人员应会同施工项目负责人共同制定送检计划。
2、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3、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4、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5、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7、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四、检验取样的规定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取样检测
一、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取样检测1 见证取样的规定。
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的检测的重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不少检测单位热衷于其他单位提供委托试验服务;另一方面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滋生了由于试样取样的不规范,以及少数单位弄虚作假而出现样品合格但实际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
因此,对工程质量检测应加强管理。
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验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2000)21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建立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2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和程序:2.1 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见证取样数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如:○1混凝土试块;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每工作日取样不少于一组、每拌制100盘、不超过100M3取样不少于一组;每一层取样不少于一组。
○2砌筑砂浆试块;每一楼层或250M3砌体所用同一配合比砂浆取一组试验。
○3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钢筋原材按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取一组做试验,每批重不超过60t,连接接头(同一钢筋型号级别、同一钢筋直径)闪光对焊接头按300个接头取一组、电弧焊接头(同一钢筋型号级别、同一钢筋直径)按300个接头取一组、电渣压力焊接接头(同一钢筋型号级别、同一钢筋直径)按300个接头取一组。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开始目录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的试验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三、建筑砂浆试件取样和要求四、水泥取样方法及要求五、钢筋取样方法及要求六、钢筋焊接取样方法及要求七、钢筋机械连接取样方法及要求八、墙体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九、防水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十、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及要求十一、建筑外窗取样方法及要求十二、砂、石的取样方法及要求关于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试验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1、根据GB50204-2002第7.3.2条规定: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产生浇捣混凝土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不同标号的混凝土配合比在首次使用时必须分别留设用作垫层的砼可不留设.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砼必须进行放射性元素检验.目前要求按每3000㎡进行一次检验,不足3000㎡也进行一次检验,每次送检一块试压块.3、根据GB50204-2002的规定,按不同的用途,应留置的三种试块:第一种:施工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即我们通常说的用于梁、板拆模试压块:A、不同施工段至少留设一组.B、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应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办法.C、试块标注清楚构件或部位名称,一般14天左右送检.第二种:标准养护试块:在试块成型后应覆盖表面,以防止水分蒸发,并应在温度为205℃情况下静置一昼夜或两昼夜,然后编号拆模.A、取样与试块留设按规范规定.B、拆模后及时置于标养室养护或送试验室.第三种: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A、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当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方法.B、等效养护龄期乘平均温度约等于600℃时送检.C、等效养护龄期应大于14天小于60天.D、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4、有防水要求的混凝土试件即抗渗混凝土:A、试件尺寸为150mm 的圆柱体,每组6块.B、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立方米留置一组,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5、混凝土留置组数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GB50204-2002中7.4.1、7.4.2留置.6、其他要求:A、采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项目部在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按自拌混凝土的规定留设试件.B、垂直构件构造柱、框架柱、剪力墙与水平构件梁、板混凝土试件应分开留置.C、混凝土构件必须在浇筑地点制作.D、送样单中要求写清工程名称、试件种类、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制作日期、龄期、平均温度结构实体砼.三、建筑砂浆试件取样方法及要求1、取样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一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2、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立方米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不抽检一次.3、砌筑砂浆试件的制作:A、砌筑砂浆强度试件标准尺寸:70.7mm70.7mm70.7mm;B、制作砌筑砂浆试件时,应采用无底试模,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性较好的纸的烧结多孔砖上砖的吸水率10%,含水率2%,试模内壁事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C、砖上的湿纸,应为潮湿的新闻纸,纸的大小要以能盖过砖的四边为准,砖的使用面要平整.D、向试模内一次注满沙浆,用捣棒直径为10mm,长为350mm的钢棒,端部应磨圆均匀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式插捣25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在沿模壁插数次,使砂浆高出试模6-8mm.E、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是时约1530min,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顶面削去抹平.F、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中停一昼夜242h.四、水泥取样方法及要求1、检查批量每一生产厂家的水泥到施工现场后按同一等级、同一生产日期、同一编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小于一次.2、取样规则A、水泥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B、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如同时申请混凝土配合比,则需要取水泥量不小于35kg.3、公司要求:A、水泥必须在公司选定的合格生产厂家中采购.B、水泥进场应按规定验收、堆放.C、按规定及时进行取样送检.D、水泥使用时必须有送检试验合格报告.E、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F、未送检或送检不合格的水泥不得使用.五、钢筋取样方法及要求1、取样规则A、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B、冷拉钢筋应分批进行验收,每批由重量不大于20t的同级别、同直径的冷拉钢筋组成.2、取样数量直条钢筋:每批直条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盘条钢筋:每批盘条钢筋应做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冷拉钢筋:每批冷拉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取样方法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可在每批材料中任选两根钢筋切取,盘条钢筋的弯曲试验的试样应从两盘中切取.4、取样部位直条钢筋在距端部500mm处切取试样,盘条钢筋在距端部1500mm 处切取试样.5、钢筋日常习惯样式长度供参考6、公司要求:A、各种规格的钢材必须在公司选定的合格生产厂家中采购.B、钢材进场应按规定进行外观检验,检验合格按规定进行取样送检.C、钢材经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加工制作;使用时必须有检验合格报告.D、在加工制作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钢筋脆断现象,应按规定重新取样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F、未送检或不合格的钢材不得使用.六、钢筋焊接取样方法及要求1、闪光对焊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做力学性能实验时,应从每批接头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实验,3个做弯曲试验.2、钢筋电弧焊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3、电渣压力焊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4、气压焊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在柱、墙的竖向钢筋连接中,应从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在梁、板的水平钢筋连接中,应另切取3个接头做弯曲试验.5、公司要求:A、钢筋焊接前应进行试焊,试焊经试验合格后方能正式施焊.B、钢筋焊接后应按规定取样送检试验,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钢筋隐蔽验收.七、钢筋机械连接取样方法1、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号、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2、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3、公司要求:钢筋连接接头按规定取样送检试验,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钢筋隐蔽验收.八、墙体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1、烧结普通砖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不超过1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15块,10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5块备用.2、烧结多孔砖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不超过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15块,10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5块备用3、灰砂砖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不超过10万块为一验收批.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15块,5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5块进行抗折强度试验5块备用. 4、粉煤灰砖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不超过10万块为一验收批,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15块5快进行抗压强度试验5块进行抗折强度试验10块备用5、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一万块按一批计,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块5进行抗压强度试验.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小于二组10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6、公司要求:A、各种砌块材料必须在公司选定的合格生产厂家中采购.B、材料进场应按规定进行外观检验,检验合格按规定进行取样送检.C、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上.D、未送检或送检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九、防水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1、石油沥青青纸胎油毡、油纸①、产品检验批:以同一品种、标号、等级的产品每1500卷为一批,不足1500卷者也按一批验收.②、抽样:在重量检查合格的10卷取重量最轻的,外观、面积合格的无接头的一卷作为物理性能试样,若最轻的一卷不符合抽样条件时,可取次轻的一卷,但要详细记录.③、取样方法及部位:将取样的一卷卷材切取距外卷头2500mm 后,顺纵向截取长度为500mm的全幅卷材两块,一块作物理性能试验试件用,另一块备用.2、聚氯乙烯防水卷材和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①、产品检验批:以500m㎡同类型、同规格的卷材为一批,不足此数也按一批验收.②、抽样方法及部位:在批中随机抽取一组三卷用外观质量、尺寸、面积检验,检验合格后任取一卷,在距端部300mm处截取约3米 ,用于厚度试验物理性能试验所需的试样.3、弹性提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和塑性提改性沥青防水卷材APP1、产品验收批: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10000 m㎡为一批,不足10000 m㎡也可作为一批.2、抽烟方法及部位: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五卷进行卷重、面积、厚度与外观检验,从卷重、面积、厚度与外观合格的卷材中随机抽取一卷进行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将取样卷材切除距外层卷头2500mm后,顺纵向切取长度为800mm的全幅卷材试样2块.一块作物理性能试验试件用,另一块备用.4、防水涂料1、同一规格、品种、牌号的防水涂料,每10T为一批,不足10T 者按一批进行抽检.取2KG样品,密封编号后送检.2、双组分聚氨酯中甲组份5T为一批,不足5T也按一批计;乙组份按产品重量配比相应增加批量.甲、乙组份样品总量为2KG,密封编号后送检.5、公司要求:A、材料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或建设单位要求采购.B、材料进场时,必须进行验收,不符合设计图纸或建设单位规定材料的,予以退货.C、材料进场验收合格,按规定取样送检;检验合格方能用于工程上.十、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及要求1、混凝土外加剂下列九大类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引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和引气剂的取样方法.①、试样分点样的混合样.点样是在一次生产的产品中所得的试样,混合样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而取得的试样.②、每一编号掺量1%时,批量100T,残量1%时,批量50T至少抽检一次.③、没一编号取样量不小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④、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GB8076-1997边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实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2、混凝土水泵送剂①、试样分点样和混合样.点样是在一次生产的产品中所得的试样,混合样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而取得的试样.②、每一编号批量50T至少抽检一次.③、每一编号取样量不小于0.2T水泥所需要的外加剂量.④、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GC473-2001标准进行检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至有效期结束,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4混凝土膨胀剂A、膨胀剂出厂前按同品种编号和取样.袋装和散装膨胀剂应分别进行编号、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膨胀剂尺寸前编号按生产能力规定:批量以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不足200T时,亦为一编号.B、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取样方法按GB/T12573进行.取样应贯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以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10Kg.C、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标准第六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供作仲裁时使用.4、砂浆混凝土防水剂A、试样分点样和混合料.点样是在一次生产的产品中所得的试样,混合料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检均匀混合而取得试样.B、生产厂应根据产品的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年产不少于500T,每批号为50T;年产500T以下,每批号为30T,每批不足50T或30T的也按一个批量计,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C、每一批号取样量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D、每批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均匀混合,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标准规定的方法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试或仲裁.E、其他要求:A、各种外加剂必须按规定取样送检,经检验合格方能应用.B、对于采用商品混凝土的,项目部应及时向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索取混凝土外加剂合格证及复检报告.十一、建筑外窗取样方法及要求1、取样: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试件.同一窗型、规格尺寸应至少检测三樘试件.2、试件要求:A:试件应为按所提供的图样生产的合格产品或研制的试件.不得有任何多余配件或采用特殊的组装工艺或改善措施.B:试件镶嵌应符合设计要求.C:试件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组合、装配完好,并保持清洁、干燥.十二、砂、石的取样方法及要求1、砂、石的验收: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砂石进入施工现场,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400立方米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立方米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2、取样规定: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A、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对于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样品.对于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在堆料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B、每一验收批砂取样不少于30kg,石取样不少于80kg,如同时申请混凝土配合比,则需要取砂不少于60kg,另取石不y少于90kg.。
材料管理制度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4篇)
材料管理制度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咸阳市秦都区英才学校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编制:审核:审批:西安山河建筑有限公司英才学校项目部____年____月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现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设计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
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送样人员签字。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账,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账。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由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8、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一、总则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着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工程的使用寿命,为了保证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及工程的长期可靠运行,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的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确保工程建设材料的合格、安全、可靠。
二、检测取样范围1.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原材料,如水泥、混凝土、砂石、钢材等。
2.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半成品材料,如预制构件、砖块、砂浆等。
3.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成品材料,如门窗、涂料、瓷砖等。
三、取样方法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定取样点和取样数量。
2. 取样时应注意取样方法的正确、准确,避免因取样方法不当造成取样结果的偏差。
3. 取样时必须保证取样的代表性,避免因取样不均匀或取样不足造成取样结果的失真。
四、检测方法1. 取样后将样品送往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 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检测方法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检测报告1. 检测机构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检测报告送达相关单位。
2. 检测报告必须详细记录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等内容,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检测报告应明确标明检测结果的合格性或不合格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及处理意见。
六、处罚制度1.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材料,相关单位必须及时停止使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理。
2. 对于违反检测取样制度的行为,相关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罚。
3. 对于检测机构出具的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检测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监督机制1. 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工程建设材料的检测取样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检测取样工作的规范、有效进行。
2.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检测机构的资质和能力进行抽查核实,确保检测机构的信誉和正规运作。
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制度
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制度一、引言随着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各种材料的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
对于材料的质量控制,试块、试件作为材料质量检查的重要工具,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关注。
本文主要介绍试块、试件和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制度。
二、试块和试件1. 概念试块是从大型构件或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上割出的小块,通过对其进行测定、试验,来检验其技术性能。
试件是使用试块制成的,是对材料进行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测试的标准样品。
2. 取样方法试块和试件的质量和性能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安全,因此取样和制作不可随意,必须按照科学、严格的取样方法进行。
取样前必须检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加工前应进行样品预处理。
3. 制作方法试块和试件的制作方法通常是先将取样得到的材料制成标准大小和形状,然后对其进行加工、切削、磨削、打孔等操作,制成标准的试块和试件。
4. 养护过程试块和试件的养护是保证其性能和质量的关键环节。
在制作完后,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其进行养护,保证其质量和性能不受损坏,以便进行后续的试验和检测。
5. 送检阶段试块、试件的质量检测是对材料质量的控制和管理。
在送检前必须保证充分审查试块和试件的状态,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退回重新处理。
送检后,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对试块、试件进行严格检测,确保其性能和质量符合要求。
三、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制度1. 取样方法材料的取样也是重要的检验环节之一。
取样时必须准确、代表性地取得材料样品。
取样的数量和方式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规定。
2. 制作方法材料的制作方法主要包括成品材料制备、试样的加工、制作和养护等环节。
在制作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应操作规程,保证制作过程各环节的准确性和精度。
3. 养护过程材料的养护也是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的重要环节之一。
在材料的养护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材料进行合理、安全、稳定的养护。
4. 送检阶段材料的送检是材料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之一,送检前必须保证材料符合相关规定,没有损坏和缺陷,送检后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对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保证其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试块、试件、材料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制度
试块、试件、材料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制度1. 引言试块、试件、材料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制度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保证材料质量和工程施工质量的一种管理措施。
通过科学规范的试块、试件制作流程,可以准确评估材料的强度、耐久性和稳定性,为工程设计、施工过程提供准确的数据和依据。
本文将介绍试块、试件、材料取样、制作、养护和送检的相关制度和要求。
2. 试块、试件、材料取样要求2.1 取样位置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施工图纸,确定材料取样的位置。
通常情况下,取样位置应该在工程施工现场,确保材料样品可以真实反映施工现场的情况。
2.2 取样数量根据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确定所需取样的数量。
取样数量应能够满足试验的要求,并确保所取样品能够代表整个批次的材料。
2.3 取样工具取样工具应选用专用的取样器具,以避免污染和损坏样品。
常见的取样工具包括试块模具、试件模具、铁锤、钳子等。
2.4 取样过程取样过程应在质检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根据规范要求,从不同批次、不同部位取样。
取样时,应注意避免杂质和外来物质掺入,确保样品的纯净性。
3. 试块、试件制作要求3.1 制作材料准备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准备试块、试件制作所需的材料。
材料的选择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经过质检人员的认可。
3.2 制作模具根据试块、试件的尺寸和形状要求,制作相应的模具。
模具应具备一定的刚性和尺寸精度,确保制作出来的试块、试件符合规范要求。
3.3 制作工艺根据试块、试件的制作工艺规范,按照相应的步骤进行制作。
制作过程中应注意材料的搅拌、倒模、振实等步骤,确保试块、试件的质量。
3.4 标志和记录试块、试件制作完成后,应标志和记录制作的日期、编号等信息。
同时,应在相应的试块、试件上贴上标签,确保能够准确识别和辨认。
4. 试块、试件养护要求4.1 养护时间试块、试件制作完成后,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养护。
养护时间的长短应根据具体材料的性质和试验要求来确定。
4.2 养护环境试块、试件的养护环境应符合规范要求。
材料试件试块取送样检验制度
材料试件试块取送样检验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二、定义和术语1.材料试件试块:指用于检验材料性能、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等的标准化、规范化试样。
2.取样:指从原材料或成品中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取得试件试块。
3.标识:指为了追溯检验结果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在试件试块上进行的信息记录。
三、取样的要求和原则1.取样时应该遵循材料试件试块的规定尺寸、数量、取样位置等要求。
2.取样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完好,取样前要进行必要的洗净、磨光等处理。
3.在取样时应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或影响材料性能的因素,如避免过度接触和摩擦、避免阳光暴晒等。
4.取样时应注意避免呼吸过多的尘埃和有害气体,需佩戴适当的防护用品。
四、取样的程序和流程1.根据要求和规定的检测项目,确定需要进行取样的材料、数量和试件试块的规格。
2.依据取样位置和方法,选择合适的取样工具进行取样。
3.在取样前,对取样工具进行必要的清洁和消毒处理。
4.进行取样时,注意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和对试件试块造成损害。
5.取样完毕后,对试件试块进行必要的标识和记录,并将取样结果记录在相关的文件中。
6.将取得的试件试块交由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五、取样的记录和保存1.取样后必须对试件试块进行标识,如标注取样时间、地点、编号等信息。
2.对于不同材料的试件试块,需进行分类和索引,并记录在相关的数据库中。
3.取样信息要求真实可靠,不能造假,不得私自更改和删除。
六、取样的监督和追溯1.取样前,应由监督人员对取样工具和现场进行检查和确认,确保取样符合规定和要求。
2.取样过程中,监督人员应对取样操作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提出改进和指导意见。
3.取样后,监督人员要参与对取样结果的确认和核对,并进行相关记录。
4.对于检验结果出现争议的试件试块,应进行追溯,查询取样和检验过程的记录和相关证据。
七、取样的安全和环保1.取样人员应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防护眼镜等。
2.取样工具和设备要定期清洁和消毒,避免交叉污染和二次污染。
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制度
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制度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制度一、前言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是试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正确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能够保证试验结果精准牢靠,确保设计、生产、施工等工作的质量安全。
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制度应科学合理,操作规范,确保试验数据的可信度和牢靠性。
二、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2.1 取样位置和数量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位置应依据设计图纸或规范要求进行确定。
若设计图纸未明确规定,则应依据结构特点、施工工艺及其它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取样的数量应依据不同材料的特性和需要确定。
2.2 取样方法取样方法应当严格依照规范要求进行。
对于不同的材料,应选用相应的取样工具,避开损坏试块、试件、材料的表面。
2.3 取样记录为确保试验数据的精准性,取样时应编写取样记录。
取样记录应包括试样名称、规格、数量、取样位置、取样人员和时间等信息。
3.1 制作方法试块、试件、材料的制作应依据试验要求和相应的规范进行,制作过程应严格依照规范进行。
制作时应注意试块、试件、材料的表面干净度和平整度,避开破坏试样。
3.2 制作记录试块、试件、材料的制作记录应包括试样规格、制作方法、制作人、制作时间等信息,确保记录真实牢靠。
四、试块、试件、材料的养护养护是试块、试件、材料制作后的必要工作,紧要性不亚于取样、制作。
所养护期限应按规范或设计要求,针对不同材料和试样,采纳不同的养护方式。
4.1 温度和湿度掌控试块、试件、材料养护期间应保持肯定的温度和湿度。
如混凝土试件,应养护在相对湿度大于90%、温度在20℃±2℃的条件下不少于7天。
如钢结构中的焊接试件,应置于温度在20℃±5℃、相对湿度不低于60%、通风良好的地方,以免产生冷凝水。
4.2 养护期计算养护期计算应按规范要求进行,但养护期的质量并不能用养护时间来衡量,养护的好坏还与养护的实在条件有关。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开始目录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的试验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三、建筑砂浆试件取样和要求四、水泥取样方法及要求五、钢筋取样方法及要求六、钢筋焊接取样方法及要求七、钢筋机械连接取样方法及要求八、墙体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九、防水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十、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及要求十一、建筑外窗取样方法及要求十二、砂、石的取样方法及要求《关于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试验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砼必须进行放射性元素检验。
目前要求按每3000㎡进行一次检验,不足3000㎡也进行一次检验,每次送检一块试压块。
3、根据GB50204-2002的规定,按不同的用途,应留置的三种试块:第一种:施工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即我们通常说的用于梁、板拆模试压块:A、不同施工段至少留设一组。
B、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应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办法。
C、试块标注清楚构件或部位名称,一般14天左右送检。
第二种:标准养护试块:在试块成型后应覆盖表面,以防止水分蒸发,并应在温度为205℃情况下静置一昼夜或两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A、取样与试块留设按规范规定。
B、拆模后及时置于标养室养护或送试验室。
第三种: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A、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当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方法。
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制度
试块、试件、材料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制度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应在施工单位
或项目监理单位的监督下进行,并送相应资质等级的质检单位检验。
为了加强对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管理,特制订“试块、试件、材料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制度”。
第一条施工现场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制作、养护、送
检工作设专人负责。
必须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坚决不准弄虚作假。
第二条根据建设部(2000)211文件规定,确定试块、试件和相
关材料的抽样和检验范围。
取样必须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
下进行。
第三条严格遵守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编制工程试块、试件
以及有关材料取样、制作、养护、送检计划。
第四条砼、砂浆试块必须在搅拌或浇筑现场随机取样,制作过程
由监理单位见证。
试件上应注明施工部位、制作日期、强度等级、编
号等内容。
试块应采用合格试模制作。
第五条拆模后试块应进行标准养护或相同条件下的养护。
现场应
设立标准养护室,或者送到检测单位试验室养护。
试块应注意保管,
不得丢失。
第六条试块达到规定的养护时间,送相应资质等级的质检单位检验。
应正确填写“试验委托单”,监理见证人员按规定签字。
第七条及时取回、保管好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的试验报告单,
并将测试结果报告给工程技术总监。
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制度
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制度试块和试件是材料试验的基本单元,对于任何材料,都必须根据其组成、结构、性质和使用要求来进行取样和制作。
同时,为了确保试块和试件的准确性,需要对其进行养护和送检。
本文将介绍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制度的详细操作流程。
试块和试件的定义试块是通过对材料进行取样、加工、制备出来的棱柱或圆柱形、大小、尺寸、表面光洁度和几何形状都要满足一定的要求,是进行各种材料试验和性能测定的基本单元;而试件则是在试块的基础上,按照具体试验的需要进行加工成特定的形状和规格的样品。
取样取样是试块和试件制备工作的关键步骤,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取样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选择合适的取样位置:取样位置应该选在代表整体材料性质的地方,取样点应选在平面或轴线里面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和检查。
2.取样工具:取样工具必须符合规定,用来取样的工具应该是清洁、锋利、表面无划痕且与要取样的材料相容的。
3.取样数量:取样数量一般要求在同一物料生产批次中应不少于三个,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制备制备试块和试件是取得准确试验数据的关键步骤,制备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试块和试件的加工:加工几何形状、尺寸、表面光洁度要符合标准的规定,加工过程中不能破坏材料的组织结构和性质。
2.材料标识:制备时必须在试块、试件上用轻刻刀、氧化铝笔或其它合适方式标识好试块、试件的名称、编号、取样位置、取样量等信息,以便后续对各参数进行统计分析。
3.试块、试件尺寸测量:制作完成后要对试块、试件进行器测量,测量精度应该符合规定要求。
养护养护是指在完成制备后,根据试验和使用要求,对试块、试件进行的一系列养护措施,旨在提高试块、试件的实用价值。
养护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养护条件:应根据试块、试件所对应的材料性质,选择相应的养护条件,比如温度、湿度、光照等方面的要求要满足试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养护时间:养护时间一般不少于规定的时间,以保证试块、试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施工现场三检制度1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附件3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为规范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的项目:1、用于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准养护);2、用于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3、用于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4、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5、用于结构的钢材和焊接材料;6、用于预应力张拉的材料和锚具;7、用于工程的防水材料;8、用于工程结构的砂、石;9、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10、用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
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
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
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⑴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⑵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⑶试验室的管理制度;⑷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⑸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3、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
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三、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1、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见证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理机构。
材料试件试块取样制度
材料试件试块取样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材料、试件、试块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材料、试件、试块取样相关的工作。
三、定义1.材料取样:从原材料中采取一部分作为样品。
2.试件取样:从已制备好的试件中采取一部分作为样品。
3.试块取样:从已制备好的试块中采取一部分作为样品。
四、取样程序1.计划:根据需要,制定材料、试件、试块取样计划。
2.定位:确定需要取样的具体位置或部位。
3.检验员:由专业负责人或质检人员进行取样工作。
4.取样器具:选择合适的取样器具,确保取样的准确性。
5.取样方法:根据不同的材料、试件、试块特性,采用合适的取样方法。
6.取样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取样数量,并进行记录。
7.取样过程:在取样位置进行取样,并注意保持样品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8.标记和包装:在每个样品上标记相关信息,并进行包装,以防止样品的变质或损坏。
9.送样:将样品送至相关实验室或指定的地点进行分析或检测。
10.取样记录:每次取样都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数量、目的等信息。
五、操作注意事项1.取样前必须对取样器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2.取样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确保操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3.取样位置必须选择代表性的部位,不能有明显的异质性。
4.取样过程应遵循标准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取样。
5.取样时要注意保持样品的完整性,避免样品的污染或损坏。
6.取样后应及时对取样位置进行清洁,以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
7.取样记录必须真实、完整,每次取样都应进行记录,并保存相关文件和标本。
六、取样质量控制1.定期对取样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取样技术和能力。
2.对取样器具进行定期清洁和校准,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3.对取样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操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4.对取样结果进行复核和比对,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七、附则1.未经授权或指定人员,不得随意进行材料、试件、试块取样。
常用材料 试块 试件见证取样试验的一般规定
工程材料的试验制度
工程材料的试验制度一、总则1. 本试验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钢材、砌块、防水材料等。
2. 材料的试验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试验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机构或专业人员负责执行。
二、材料进场检验1. 所有材料在进场前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方可使用。
2. 材料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文件。
3. 对于关键材料,如结构用钢、水泥等,应实行全数检验,不得有遗漏。
三、取样与试件制作1. 取样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
2. 试件的制作应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避免因环境因素导致的数据偏差。
3. 试件的数量和尺寸应符合试验要求,以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四、试验方法1. 试验方法应选择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方法,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2. 试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人为误差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3. 对于特殊材料或新型材料,应进行先行试验研究,确定合适的试验方法。
五、数据记录与报告1. 试验过程中的所有数据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并保存好原始记录。
2. 试验完成后,应根据记录编制详细的试验报告,报告中应包含试验过程、结果及结论。
3. 试验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六、不合格材料的处理1.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2. 不合格材料的原因应进行分析,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 对于可修复或降级使用的材料,应经过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质量控制与监督1.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对材料试验工作进行有效管理。
2. 定期对试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对于重要的试验项目,应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检验,保证试验结果的公正性。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取样检测
一、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取样检测1 见证取样的规定。
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的检测的重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不少检测单位热衷于其他单位提供委托试验服务;另一方面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滋生了由于试样取样的不规范,以及少数单位弄虚作假而出现样品合格但实际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
因此,对工程质量检测应加强管理。
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验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2000)21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建立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2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和程序:2.1 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见证取样数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如:○1混凝土试块;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每工作日取样不少于一组、每拌制100盘、不超过100M3取样不少于一组;每一层取样不少于一组。
○2砌筑砂浆试块;每一楼层或250M3砌体所用同一配合比砂浆取一组试验。
○3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钢筋原材按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取一组做试验,每批重不超过60t,连接接头(同一钢筋型号级别、同一钢筋直径)闪光对焊接头按300个接头取一组、电弧焊接头(同一钢筋型号级别、同一钢筋直径)按300个接头取一组、电渣压力焊接接头(同一钢筋型号级别、同一钢筋直径)按300个接头取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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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试验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
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
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
4.铝合金窗材料试验;
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
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取样:
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
见证人人员: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台帐》。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
(4)试验报告:
五点要求: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
③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
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
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
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二、各材料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验收的事项
1、水泥——水泥进场后,应检查水泥的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数量、批号及等级,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取样送检。
现场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出示每批水泥的三天强度报告,报告合格之后方可同意该批水泥用于施工。
水泥的检测项目一般有: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
水泥的凝结时间分初凝和终凝,初凝为水泥加水拌合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开始失去可塑性所需的时间,终凝为水泥加水拌和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完全失去可塑性并开始产生强度所需的时间。
安定性指水泥在凝结硬化过程中体积变化的均匀性。
当水泥浆体硬化过程发生了不均匀的体积变化,会导致水泥膨胀、开裂、翘曲,即安定性不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会降低建筑物的质量,所以,规范规定水泥的体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应作废品处理,不能用于施工。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钢筋砼结构、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废品: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
不合格:凡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规定的指标时称为不合格品。
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不合格品。
2、钢筋——钢筋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出厂合格证、规格型号、数量等。
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做好抽样复验,经复验合格,驻地监理认可后即可用于工程。
钢筋焊接,包括电弧焊、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直罗纹机械连接、锥罗纹机械连接均要见证取样送检。
3、防水材料——现场监理检查各承包商是否按业主指定的厂家和材料品种购买防水材料,各类防水材料进场之后都要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并要求承包商按规范要求取样送检,每批送认可的试验室进行常规指标的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砼:
按工程需要的品质要求,将砼配合比一式叁份报建设批准后方准使用。
上报资料除砼配合比设计外,还应有强度试验报告、抗渗试验报告(如有抗渗要求的话)、水泥、混合料及外加剂的二证(即出厂合格证、使用前的复验合格报告)、砂、石料的检验报告等。
上报资料应经驻地监理审查并签署意见。
施工单位应对使用的砼质量负最终责任。
(1)什么叫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按GB/T50081-2002规定,将砼拌合物制作边长为100㎜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条件(温度20℃±2℃,相对湿度大于95%以上)下,养护到28天的龄期,测得的抗压强度值为砼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简称立方体抗压强度)。
(2)什么叫砼强度等级:砼强度等级是按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来划分的。
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加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下限表示,如C30、C25,砼强度等级是砼施工中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验收时的重要依据。
砼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在浇注地点取样,不能在卸料地点取样,一般在同一盘砼或同一车砼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然后人工搅拌均匀。
砼试块取样组数应满足规范规定的最少组数。
(标准条件下养护1组,构件同条件下养护1组)
(3)现场测定砼坍落度的方法:①湿润坍落度筒及底板,在坍落度筒内壁和底板上应无明水。
②把按要求取得的砼试样用小铲分三层均匀地装入筒内,使捣实后每层高度为筒高的三分之一左右,每层用捣棒
捣25次,插捣应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各次插捣应在截面上均匀分布,插捣筒边时捣棒可以稍微倾斜,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贯穿整个深度,插捣第二层和顶层时,捣棒应插透本层至下一层表面,浇灌顶层时,砼应灌到高出筒口,插捣过程中,如砼沉落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顶层插捣完后,刮去多余的砼,并用抹刀抹平。
③提坍落度筒时应垂直平稳,提的过程应在5~10S内完成,从开始装料到提筒的过程应连续进行,并应在150S内完成。
④坍落度是筒体与砼试体最高点之差。
⑤
观察砼的粘聚性及保水性。
(4)、砼抗压强度试块尺寸与换算系数
骨料最大颗粒直径(㎜)换算系数试块尺寸(㎜)
31.5 0.95 100×100×100(标准试块)
40 1.00 150×150×150(标准试块)
60 1.05 200×200×200(非标准试块)
(4.1)强度代表值的确定
(1)三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精确到0.1 Mpa)。
(2)三个测值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如有一个与中间值的差值超过中间值的15%时,则把最大值及最小值一并除,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抗压强度值。
(3)如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的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则该组试件的数据无效。
5、砂、石、砖等建筑材料
按照规定必须要在现场到位的材料中见证取样送检。
6、安装材料、接地网材料等
镀锌扁钢、镀锌钢管、焊接试件等材料的检验指标根据以后施工单位进料厂家的企业标准来进行抽检和复验。
(另行规定)
河南天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