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下游分道航行实施工作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下游分道航行实施工作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1996.06.25
•【文号】交安监发[1996]606号文
•【施行日期】1996.06.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水运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下游分道航行实施工作的通知
(1996年6月25日交通部交安监发
〔1996〕606号文发布)
江苏、安徽、江西、上海、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省(市)交通厅(办),长江航务、港监、航道、通导局,长江航运、中远(集团)总公司,广州、上海海运(集团)总公司:
今年1月1日实施的《长江下游分道航行规则》,是交通部为扭转长江事故频发的严峻局面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改善长江下游通航秩序,适应长江航运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树立长江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有重要意义。
实施以来取得了初步成效,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主管机关与沿江各省交通、港监及各航运企业协同配合,共同制定、宣传、贯彻、培训、实施分道航行,使船舶航行秩序纳入了分道管理轨道。
今年第一季度长江干线武汉以下区段事故总件数、重大事故、碰撞事故、死亡人数、沉船艘数、经济损失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0%、38%、28.8%、25.8%、30%、5.7%,碰撞事故比例由占事故总数的80%
以上减少为70%。
当前,在实施分道航行中仍存在着小型船舶违章航行比例高,挖砂、捕鱼碍航干扰大,分道航行规则资料、图册发放及船员培训面还存在较大漏洞,长江港航监督局现场管理手段有限,专用艇耗油有较大资金缺口等。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分道航行工作的开展,必须给以解决。
今年5月底,交通部领导专门对长江下游实施分道航行情况及南浏交管工程建设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在南京召开了长江下游分道航行实施情况座谈会,对进一步落实分道航行规则,搞好交管工程等做了重要讲话。
为进一步加强长江下游分道航行实施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希各单位认真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实施分道航行工作的领导。
内河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在长江,长江防碰撞事故的重点在下游,防碰撞的难点在小型船舶。
下游分道航行是用科学的方法对各类船舶的航路进行规范,对防止碰撞事故有重大作用。
因此,长江下游分道航行的实施和完善,是全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
各级交通水上安全主管部门和各运输企业的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保证水上交通安全,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重要意义。
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分别从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企业负责的角度,切实尽到职责,解决实施分道航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反复、回潮。
二、继续抓好分道航行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要使用一切宣传手段,包括报刊、电视、广播、现场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要组织力量加强船员培训,包括跟踪培训、上门培训、现场培训等措施。
要把分道航行规则作为船员考试发证中的一项必考内容,不合格不予发证。
各港监要抓紧培训,并查处只收费不培训的行为,对非法出售各类证书的港监人员要一一严肃查处。
三、加大实施分道航行规则的现场监督力度。
今年下半年要在宣传、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分道航行规则的强制实施和监督管理。
长江港航监督局要巩固实
施现场监督的成效,继续加强现场巡查、监控,提高管理覆盖面,并对现场检查工作进行量化分析,及时反馈给各省交通厅和各船公司。
各有关省、地、市要支持长江下游分道航行工作,整顿无序和非法采砂、捕捞作业,保障分道航行的顺利实施。
部将制定和颁布违反分道航行规则的处罚办法,对不遵守分道航行规则的船舶进行处罚。
凡根据现场勘察,因违反分道航行规则造成水上交通事故的船舶应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港监在调查处理事故时,应掌握这一原则。
四、分道航行的必要配套设施要尽快完善。
要进一步研究分道航行规则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使之日臻完善。
长江航务管理局对增设形象直观的标志牌,揭示小型船舶横驶或沿岸航行等问题,要提出设立分道标志、增设安全浮标以及有关设备的方案报部,并组织长江航道局实施。
同时,要针对航道变迁、水位涨落,及时调整标位。
五、加快南浏交管工程的开通、运行和完善。
长江干线南京至浏河口船舶交通管制系统是交通部批准并投资兴建的重点工程,是推行分道航行规则,改善航行秩序,保证航行安全的重要手段。
长江港航监督局要在部有关司局的协助下,尽快完成交管系统的调试工作,争取早日投入运行;要加强交管人才的培训,要选择一些院校毕业的专业人员从事交管工作;要抓紧完善交管工程,包括管用养修的专门调查论证,实事求是地提出交管设备的备件、运行、维护经费的数量和解决办法的建议报部。
六、要尽快实施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工程。
长江下游分道航行的实施启动了“应急工程”。
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港监局对完善南京以上航段的桥控、港控、川江管制要进行研究,做好认真细致的可行性论证,分阶段列入计划逐步实施。
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航段采取多元控制方法和手段,如雷达监控、摄像监控、标志提示、现场监督等措施。
做到严谨可行,设备选型要适用,效果要有保证。
为促进包括沿海和内河在内的交管工程的健康发展,部拟在今年内或明年初召开一次全国水上交管系统工程建设与使用情况总结会,对沿海、内河已建、在建的交管系统的建设、开发、使用进行总结,对今后的交管建设进行规划,并解决一些政策性问题。
部科技司要将开发我国自己的交管工程的软、硬件系统作为科研课题立项。
部安监局要会同科技司组织院校,科研部门的专家,组成专门班子进行专题研究。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五日。